工程管理部值班制度(十六)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管理部运行人员的值班制度,适用于工程管理部值班管理。
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按规定定期巡视设备运行情况。
2密切注意设备运行状态,做到腿勤、眼尖、耳灵、手快、脑活,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隐患。
3发现设备故障及时处理,当班人员无法处理时,应及时上报。填写《故障登记表》。
4合理安排好值班人员就餐。重要机房不得离人,所有运行值班机房都应有人值班在岗。
5因特殊情况需调班时,必须事前报请主管同意,原则上领班与领班、技工与技工对调。
6值班时要执行设备管理制度。做到三干净:设备干净、机房干净、工作场地干净;四不漏:不漏电、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五良好:使用性能良好、密封良好、润滑良好、紧固良好、调整良好。
7非标准工作时间值班管理
7.1非工作时间为每天17:00-8:00、周六日全天及法定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7.2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抄写运行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7.3按规定做好巡视检查工作,处理好报修工作。
7.4遇突发事件要按应急预案处理,并做好记录,同时及时上报专业主管、经理。
7.5非标时间各岗位运行人员要定时报岗,如不在岗位应说明所在位置和原因。
7.6中控室值班人员安排非标时间报修工作,派发和收集《维修单》、填写《维修通知单统计表》。
7.7值班员负责完成非标工作时间的报修工作,填好《维修通知单》。
7.8各值班岗位每二小时向中控室电话报岗一次。
7.9巡视要做好签到并注明时间,电话报岗要做好记录。
7.10值班员外出巡视,不得妨碍正常值班抄表和本值机房设备的巡视工作。
7.11值班员在离岗巡视或维修时,要带好通讯设备,随时保持联络。
7.12值班员外出维修,而不能按规定时间抄记运行记录时,维修完毕后及时补抄。超过2小时外出时,要安排相关人员巡视机房、抄记数据(紧急事故除外)。
8各专业加班人员视同值班员应遵守以上内容,所有加班人员要填写本专业工作日志。
记录
《值班/接班记录》
《维修通知单》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审核、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3.本标准的附录*为标准的附录。
4.本标准的附录*为提示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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