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程部配电室管理制度(六)
1、配电室全部设备,由工程部电工班负责管理及二十四小时值班,闲杂人员禁止进入配电室,特殊情况须经项目经理或工程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入。
2、停送电由值班电工进行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值班员必须如实做好值班记录。
3、当班电工应按规定对配电设备定时进行巡查,做好巡视记录。用电高峰期应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4、供电线路操作开关应设明显标志,停电拉闸,检修停电,必须悬挂标示牌。
5、配电室内禁止乱拉乱接线路,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如确需要,由工程部主任书面同意后进行。
6、严禁违规操作,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手套等,并有监护人负责监护。
7、配电室内设备及线路改变必须经工程部主任同意,重大改变应报告项目经理批准。
8、保持良好的室内照明和通风,墙上应挂温度计,室温宜控制在40度以下。
9、配电室卫生每班次清扫一次,保持室内清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
10、配电室内消防设施完好,手持式气体灭火器必须保证有效使用。
11、配电室内应悬挂或备有高低压系统图,二次线路图。
12、配电室内应做好防鼠工作。
**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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