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电视接收管理制度
1.卫星电视接收站值班制度
1.1 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实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承担值班工作。
1.2 值班人员工必须集中精力坚守岗位,认真覆行工作职责,不做与值班无关之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在值班期间观看电视节目。
1.3 定时巡检机房设备,认真处理各项业务,迅速准确排除故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4 完成每班的电视、电话维修工作。
1.5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工程部主管领导,并会同相关人员尽快解决。
1.6 遵守规章制度,服从指挥,严禁违章操作,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1.7每班值班结束前,应清洁机房,交班时应把本班处理事件及遗留问题对下一班作认真交接。
1.8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
2. 卫星电视机房管理制度
2.1 卫星站内的一切设备、设施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挪用。
2.2 卫星站为特殊场所,设有24小时值班人员,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2.3 除公司领导和公司保卫部经理、安保主管因工作需要可进入卫星站外,其他非本站值班人员进行检查、参观、学习、联系工作等事宜,必须经过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并认真执行登记签字制度,由卫星站备存。
2.4 卫星站为24小时运转,运行期间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
2.5 卫星站内的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说明运行及保养。
2.6 机房内禁止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暴物品进入机房,定期更换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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