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设备更新改造和大修管理规程
1目的
对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大修进行控制,确保其满足业主的需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大修。
3引用标准和文件
3.1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2《质量手册》
4职责
4.1设施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所辖设备的更新改造。
4.2工程技术部负责设备更新改造、大修的管理。
4.3维修中心负责设备更新改造的实施。
5程序要求
5.1流程图(附后)
5.2设备的改造
5.2.1设备改造必须符合一定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考虑改造:
a)技术水平陈旧落后,已不能满足正常运行的需要;
b)设备的原设计和安装中存在缺陷;
c)设备有形磨损严重,但在经济上不宜更新;
d)设备屡屡发生故障或事故,存在较严重的不安全因素,但在经济上不宜更新;
e)业主委员会要求进行改造的。
5.2.2设备改造的原则
设备改造须遵守如下原则:
a)符合实际情况和运行需要,采用的技术要先进但更要适用;
b)制定改造方案时,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要有充分的把握。
5.2.3设备改造程序
5.2.3.1管理部门提出改造申请,由工程技术部鉴定后,报总经理批准。
5.2.3.2工程部会同管理部门、维修中心提出改造方案,送财务部审核后交总经理批准。
5.2.3.3产权属于业主的,或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应报告业主委员会,并征得其书面同意。
5.2.3.4维修中心负责实施改造方案,改造方案既可由维修中心独立完成,也可委托专业单位完成。
5.2.3.5改造方案委托给专业单位实施的,维修中心须派技术人员监督检查质量和工作进度。
5.2.3.6改造完成后,由工程部会同管理部门、维修中心进行验收,填写'维修验收单',如由专业单位实施的,则收双方签字认可,施工单位应在保质期内承担相应责任。
5.3设备的更新
5.3.1设备更新须符合一定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考虑进行更新:
a)经多次大修,技术性能达不到要求,无法保证正常运行的;
b)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果很差的;
c)通过修理、改造虽能恢复性能但不经济的;
d)耗能大或污染环境严重的,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e)不能满足小区正常的生活需要的。
5.3.2设备更新程序
5.3.2.1管理部门提出更新申请,送工程部鉴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如产权属于业主的,则应经过业主委员会批准。
5.3.2.2设备的采购(参照《设备购置规程》)
5.3.2.3原有设备的报废(参照《设备报废规程》)
5.4大修
5.4.1设备的大修应列入设施设备年度维修保养计划,一般由专业单位实施。
5.4.2大修由工程部统一与专业单位拟定相关合同,报总经理批准。需动用维修基金的,应获得业主委员会批准。
5.4.3设备委托维修合同
设备委托合同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所维修设备的编号、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b)维修工作地点;
c)维修的形式、内容和具体要求;
d)委托方应提供的条件及配合事项;
e)承修方应承担的责任;
f)维修费用的计算及付款方法;
g)给收标准和方法;
h)合同违约责任;
i)双方发生争议事项的解决办法;
j)质量保证期限。
5.4.4在维修实施过程中,公司应按合同规定做好协助工作,同时,工程技术部应督派技术人员监督、检查修理质量及进度,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承修方提出,并要求其立即纠正。
5.4.5公司内部应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以保证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5.4.6修理完工后,工程部应会同维修中心、管理部门进行质量验收,填写'维修验收单',并由双方签字认可。
5.4.7在以后使用中发现问题应按合同规定处理。
6记录
维修验收单(附图1、2)
设备改造流程图设备更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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