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上下班打卡记时制,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
一、员工上下班必须由本人打卡。若发现替人打卡,代打卡者与被代打卡者均扣发当日工资。
二、严禁上午下班时边打上午和下午上班卡,下午上班打卡时间限定在1:00~1:30之间。
三、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在规定的下班时间可不必打下班卡,待加班完毕后才予打下班卡。
四、公司员工因公或其它原因在上班时间外出,必须填写公务外出单并经部门负责人或管理处主任批准同意,::交综合管理部后方可离开,否则以旷工或早退处理;各部门负责人的的公务外出单直接交综合管理部。
五、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必须于次日由部门负责人签卡,但上下班忘记打卡限三次。部门负责人由管理处主任签卡。
六、打卡时间由综合管理部派人偕同保安员监督,并定期和不定期抽查。
七、每月最后一天综合部收回考勤卡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取走再签卡。
八、为便于随时抽查,考勤卡在规定地点统一存放,不得私自保管和不按指定的地方放置。
九、加班打卡:
1、部门主管(含)级以上员工不享受平时加班工资,其他员工享受平时及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按公司有关规定发放。
2、确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必须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经部门主管批准同意。特殊情况(如突发事件等)产生的加班,须事后补填加班单。加班单必须在事后次日交综合管理部,否则不予认可。
3、综合管理部凭加班打卡记录和加班申请单计算员工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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