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认真做好二级维护保养工作,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凡技术状况、等级不达标、不符合车辆安全要求的车辆、设备,一律禁止投入承远、应提前制定更新计划、逐步淘汰分期到位,保证和不断提升良好的车况结构。
(1)驾驶员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驾驶员车辆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车辆。驾驶员使用新购车辆时,须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走合保养。
(2)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并按国家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季保与年检。
(3)当车辆发生故障或技术状况不良时,应对车辆进行检查、修理,防止车辆带病行驶。车辆修理时,驾驶员须说明车辆故障原因,经主管人员同意进指定维修站修理。
(4)当新购车辆或车辆保险期到期时,车辆必须按规定投保车辆各项险种。
2、为全面掌握车辆在使用周期中的车辆安全管理,建立反映车辆全貌的一车一档。主要材料应包括:
(1)新车始于登记的全部原始凭证。
(2)投入使用后取得的各项承运资质资料。
(3)各项强制险、及应投保险种的凭证。
(4)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的确认资料 。
(5)车辆维修保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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