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加强检修人员进入容器、设备内部作业的安全管理,有效地控制人身事故发生,保障生产、检修、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2.1 本标准规定了进入容器及设备内部作业的具体要求。
2.2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各部门。
3.管理职能
安全监督科负责本办法的制订、监督检查与实施,收集汇总对本制度提出的修改建议并进行修改审定。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作业前首先对容器、设备内部或地坑、地沟内采取用压缩空气、蒸汽清扫或鼓风等措施进行通风换气,防止中毒和窒息,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4.2 作业过程中要设专人监护和联络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单人独自作业。
4.3 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
4.4 当有坠落危险时,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4.5 在每次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呼吸器具和安全带,发现异常立即更换,严禁勉强使用。
4.6 在密闭容器内使用氩,二氧化碳或氦气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在作业过程中通风换气,在氧气浓度保持在18%以上,或者让作业人员使用空气呼吸保护工具。
4.7 电气照明或其它设备等符合国家安全作业标准。
4.8 进入煤气设施时,必须测定一氧化碳的浓度,并根据测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在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达到标准后方可作业。
4.9 作业过程中要备有预防中毒、窒息等急救措施。
4.10 带入容器、设备及地坑内的工具,工作完毕,必须如数清理查验取出。
4.11 关闭容器、设备孔门或盖板时,必须确认其内部无人或无其它物料后方可进行。
5.检查与考核
各部门要严格遵照执行此制度,作业中违反此规定发生事故按照有关制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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