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防区各种材料、设备、器材必须建立档案,至少保留二年以上。
2、材料、设备、器材的领用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无正当手续,不得乱发。
3、材料、设备、器材损坏必须按时上报,属人为损坏的按价赔偿,超过使用年限的及时回收、更换。无故不上交的按等价进行处罚。
5、鼓励职工积极修旧利废,对表现好的同志,区给予奖励。
6、对易损物件,实行以旧换新。
7、对出矿物资要安排专人全程看护,对截留,挪用现象,一经发现,按物资价格10倍进行处罚,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
8、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出现偷盗现象。
35位用户关注
70位用户关注
74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