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降低设备故障,提高设备作业率,促进瑞土公司矿山的设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实施办法
(1)瑞土公司矿山点、巡检综合管理小组全面负责点、巡检工作贯彻实施。
(2)技术科组织点巡检综合小组成员,实施每周一次的设备巡检工作。
(3)点巡检综合管理小组负责点巡检工作的宣传、贯彻、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并执行厂领导提出的工作要求。
(4)对点巡检内容有义务提出合理的建议。
(5)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点检实绩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3、标准与考核原则
(1)各责任区点巡检负责人必须如实实施点巡检,如实填点巡检记录。遇有异常情况并且自己不能处理的必须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点巡检负责人不按规定点检和填写点检情况的,每项次考核点巡检负责人20元,弄虚作假的,每项次考核点巡检负责人50元,已发现隐患不能自行处理又不汇报的考核点巡检负责人100元,由此而造成的设备事故停机停产时间同时纳入责任单位的故障时间进行双重考核。
(2)填写点检记录表,要求书写工整、页面清洁、不得乱写乱画。
(3)各车间负责每月末收回点检各项记录,并统一交到安全科。安全科各分管技术员负责对点检记录总结,资料员发放下月点检记录表。
(4)点巡检培训工作由安全负责,凡各点巡检人有不清楚或不懂的问题有权要求技术员解释。
(5)资料员(材料员兼)负责对点检记录本进行收集管理,并对点检表进行归纳整理,结合相关设备在一定周期内所出现的异常率、事故率进行分类统计,以供领导决策。不按规定整理统计,考核资料员50元,数据错误一项考核资料员20元。
(6)点检综合管理小组的任一成员有权在任一时间对各单位、各岗位、各控制点的设备点、巡检工作进行抽查,经抽查发现不按规定点、巡检和填写记录的,每项次考核责任单位50元,弄虚作假的,每项次考核责任单位100元,记录表污损导致无法查阅的,按无法查阅的项目内容计算,每项考核责任单位20元。
4、相关报告、记录
(1)***矿山设备巡检记要。
(2)***矿山设备点检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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