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修前:
(1)必须按规定签订检修项目安全责任书;
(2)必须确定检修项目安全责任人,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正式填写《立恒焦化责任有限公司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申报表》送生产技术与装备部专职安全员处备案。
2.检修时:
(1)检修需严格执行公司《挂牌制度及操作票制度》(详见相关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检修需遵守相关设备的间隙规程规定。
(3)应有安全人员在场。
(4)检修期间当班操作工不得擅离岗位,应随时配合开、停机程序。
(5)检修必须在停机的状态下进行。操作工不得在停机检修时擅自开动设备。
3.检修工作结束后,应由挂牌者及时摘下各类标示的“检修牌”。摘牌应严格遵守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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