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既有线施工时的行车和人员、设备安全,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防患于未燃。必须对跨既有线施工作业加以规范管理,规范施工,达到预定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既有线施工安全生产制度。
(一)施工组织措施:
为确保行车、人身、设备和施工安全,既有线施工的必须成立兰渝七分部既有线施工指挥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既有线施工指挥组的主要职责及相关人员职责:
1、 既有线施工指挥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6)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7)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8)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相关人员职责:
项目经理主要安全职责、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要求;
(2)掌握项目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3)组织制定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4)组织制定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7)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项目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安全职责、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对项目经理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
(3)领导、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4)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5)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6)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主要安全职责.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对本项目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出决定性意见;
(3)领导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并组织技术鉴定和验收;
(4)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使用前,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查相应的操作规程;
(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5)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6)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二)严格建立并执行岗位责任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检记录。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安全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3、施工现场配合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规和技规标准,及时制止并纠正违反安规、技规的行为。
4、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建立完善安全施工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
5、施工前,技术人员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6、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8、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9、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提供爆破器材的名称、数量、用途、爆破地点,安全距离等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公安局申领《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由具备爆破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
10、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进入铁路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停施工时,做好现场防护。
(三)既有线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由于本工程属于国家重要干线兰渝铁路,行车密度大,在沿线地段施工带来的安全压力也相当大。因此,为了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和劳动人身安全,需要各施工架子队人员遵守以下安全措施:
1、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加强劳务人员既有线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对职工和劳务工进行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教育,遵章守纪和标准化作业的教育,认真学习并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铁道部的“铁路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成都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细则》、兰渝公司有关既有线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
2、制定可靠的施工安全防护监控措施,针对不同的作业地点和作业环境采取不同的安全监控防护方法,采用设专人在车站调度室进行车辆的早期预报和通行确报,现场设专人按规定进行防护。
3、建立良好的施工安全作业环境,做好施工场地的布置,使作业场地通畅平整,所有物品的安放做到整齐有序、安放可靠,使用的工具必须集中管理,防止误入行车线路。狭窄区域的要点施工应标志出明显的施工安全线,制止人员、器械接近行车危险地带。邻近行车线路的桥涵施工应设立安全隔离设施,防止施工工具、器材、材料、车辆等侵入限界。
4、在既有线的一切施工,严格执行有关的防护规定,按规定设置防护标志和防护人员,并配备可靠的通讯联络工具,随时与车站或远方防护人员保持联系。需要点封锁或慢行施工时,严格执行既有线施工审批制度,必须接到调度命令后方可动工,施工时严格按调度命令的内容设好防护,组织施工,并由分管领导担任施工负责人,在现场组织施工,确保在批准时间内完成。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通线路或不能按正常速度放行车辆时,须提前及时通报有关单位,要求行车调度人员延长时间或通知列车限速运行,同时按规定设置施工作业防护标志或安设慢行信号防护。
5、地下工程施工必须严密注视地下管线的安全,施工前应先与有关单位联系,请求配合,查明地下管线走向和位置,做到“三不施工”,即不摸清地下设施位置不施工,影响地下设施正常运转不施工,没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不施工。使用电缆探测器和挖探沟等行之有效的手段,探明电缆管线的确切位置,做出明确的标志。严禁在电缆、光缆、管道3m范围内使用大型机械作业。禁止在既有电杆、电线等设施上搭挂临时线。
6、施工便道通过铁路电缆时,必须设有可靠的防护手段。行车线路上装卸路料、轨道设施的预铺必须注意保护好信号设备,不得损坏和私自移动。大型机械施工时应对周围建筑物设好防护并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土石方的开挖和弃土不得危及行车线路基的安全和使用。
7、工地材料运输通路跨越既有线时,应尽量应用现有的道路条件避免平面交叉,如不可避免的与既有线平交时,必须设置临时道口,按有关规定程序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得到批准后方可设置,并且道口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具有可靠的列车预报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并由经培训合格的专门道口工防守。
8、靠近线路堆放的材料、机具等不得侵入建筑限界,道碴片石等的堆放,堆码应稳固,向线路一侧的边坡不得陡于1:1(双线间堆码高度不得超过轨面0.3m),在有调车作业的站内施工时,严禁在两股道间堆放砂石料具。
9、在线路装卸车时必须设装卸车负责人,配备好安全防护人员和作业标志,由专人统一进行指挥,每次卸车后,严格做到:未清好道或材料机具堆放不稳定时不开车;车门未关好或装卸人员没坐稳不开车;车内余料偏载未整理好不开车;装卸车负责人未向车长发出卸车完毕的通知不开车;司机未得到车长的信号不开车。
10、靠近既有线路的基础开挖边坡必须是安全稳定的坡率,钢板桩挡土板防护类支护必须可靠坚固,并作好防雨防水侵蚀路基边坡不稳的准备。邻近行车线路的降低地下水位的降水施工要防止降水作业引起的地面沉降对行车的影响。
11、既有旧圬工的拆除,应采用静态破碎,不得使用炸药类的爆破器材。
12、坚持经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实行奖罚制度。
13、与沿线各有关单位建立良好关系,取得支持、帮助和指导,施工中密切配合,确保施工安全。
14、既有线施工“八不准”:
(1)、没有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安全措施不准施工;
(2)、没有签订施工会同和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
(3)、没有召开现场施工交底会不准施工;
(4)、施工人员没有进行培训和持证上岗不准施工;
(5)、施工负责人和包保干部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6)、施工配合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7)、施工防护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和上线检测;
(8)、安全监督和质量监理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四)确保既有线施工安全的“卡死”制度
1、未经建设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没有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没有与工务、电务及行车部门签订好施工安全协议不准开工。
2、没有书面的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的地下电缆、水管等隐蔽设施,没有查明及采取保护措施前不准动工。
3、在既有线作业,与行车安全有直接影响的防护员、驻站联络员、道口看守员、爆破员、施工员、轨道车司机等,未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不准上岗。
4、封锁线路或慢行施工,没有审定的施工方案和运输方案,没有到车站办理好施工封锁或慢行手续,没有按规定设置好防护不准开工。
5、因工程需要,设置临时道口,未按规定办好审批手续,不准铺设。
6、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靠近既有线施工,没有埋好标志鲜明的安全防护限界桩,不准进场作业。
(五)防止机车车辆伤害的卡死制度(五不准、五必须)
五不准:
1、必须遵章守纪,注意安全;
2、过铁路必须一站、二看、三通过;
3、上道作业必须先防护,巡道执行回头了望制;
4、临线来车,必须本线下道;
5、必须车动集中看,了望不间断。
五必须:
1、不准在铁路上走路;
2、不准在铁路上坐卧休息;
3、不准从车底下钻越;
4、不准从“天窗”穿越;
5、不准以车代步。
(六)防止挖断电缆卡控制度
1、在既有线上施工,施工前必须指定专人向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签订施工安全协议,请有关单位现场交底,搞清楚地下电缆埋设情况,明确电缆径路和电缆存在的区域。
2、必须进行地下电缆探测,并要挖探沟确认电缆位置,落实防护措施。
3、对施工人员认真进行技术交底,责任到人。
4、施工中必须请电缆产权、维修单位到现场协助;认真做好抢修准备,遇到问题立即修复,减少对行车的影响,施工负责人必须盯在现场,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组织措施开挖或埋设电缆。已挖出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5、使用机械在线路附近施工或行驶的,必须指定专人指挥,不明了地下电缆埋设情况,未采取防范措施,严禁施工、行驶。电缆径路左右一米范围内严禁机械挖土。
6、使用劳务工施工的工程必须指定职工专门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防护,要责任到人。
(七)具体实施要点
1、要点登记
在既有线附近施工前,必须提前72小时告知遂宁或涪陵铁路工务段调度,并在工务段做好登记备案,我方联络员接到调度命令后,通知施工负责人,确认施工起止时刻,按照批准的既有线施工方案做好施工准备,方可开工,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经检查施工完成,我方联络员必须通知遂宁、涪陵工务段调度,做好登记备案。如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施工,应提前通知工务段调度,要求调度员延长时间。
2、上岗设防联络方法
联络员在工务段调度登记后,通过申请施工,施工要点命令下达后,用对讲机或手机通知施工负责人。由施工负责人确认后用对讲机或红色信号旗发令执行。
3、下岗撤防联络方法
由施工负责人用对讲机或黄色信号旗发令执行。并用通知联络员办理开通手续。
备用方案:现场备用汽车一部,一旦要点施工完成,联络不通,由现场派员乘车去遂宁、涪陵工务段联系确定执行时间。汽车司机在要点前一天同联络员熟悉由现场到工务段的道路交通情况。
4、防护工具及用品
响镦、号角、移动停车牌、作业牌、信号旗、防护员帽、防护员上衣、臂章、通讯设备,具体数量按施工需要确定。
5、防护位置
在作业区两端1200米处设置作业标,并派防护员值班防护,在作业区两端1200米处向外每隔20米设置一个响墩,在作业区两端20米处设置停车牌。
6、要点防护及消点撤除后按下页附图执行
a:要点防护方法按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91条第3点执行(如要点防护位置图所示)
b:消点撤除:消点后,按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95条执行(如施工防护位置图所示)
a:施工地点
b:施工防护位置
(八)安全保证措施
1、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1号文件,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消灭一切职工伤亡事故;消灭一切交通、设备、火灾和铁路行车事故。
2、施工前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交底,落实到每个岗位、每道工序、各个工种,做到令行禁止,忙而不乱,有条紊,严格要求,确保安全。
3、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分部与每一班组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分部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班组、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分部到职工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班组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设置专职人员,实行干部现场包保,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
4、坚持岗前培训,在既有线施工前对有关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技术交底,按照安全施工的规定,首先必须做到:
(1)严禁酒后或带病操作机械。
(2)严禁各种机械在安全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下进行使用。
(3)严禁在无措施情况下,进行交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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