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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39

y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y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公司机械设备(包括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日常管理和使用,使我公司的设备管理水平上一新台阶,作到合理装备、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测、适时更新,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规定所指的机械设备,是指: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具等施工机械和应急救援设备及器材。

二、职责权限:各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及考核:

1、各项目经理对自己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发现使用不合格产品或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2、对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各项目部,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四、设备的安装和拆除:

1、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相应的资质人员进行;

2、依据工程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并审批手续完备;

3、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完毕后要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4、以上各项工作必须要进行记录。

五、设备使用保管:

1、保管员每天上下班前要检查库房、库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如有异常应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和保卫部门汇报;

2、在禁止烟火的地段和库区内严禁明火和吸烟;

3、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氧气瓶等压力容器),设立专门的库房存放,不得倒置,严格支领制度,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存在。

4、保证库区内消防设备完整有效,不许随意挪用,对在库区内不安全作业的行为任何人有权制止。

5、库房内的物资按品种、规格、型号、产地整洁有许存放,并作好标识。

6、使用氧气、乙炔等容器瓶时,轻拿轻放,避免猛烈撞击。

六、设备验收和检测: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作好验收和检测记录。

七、设备定期保养和维修:

1、机械设备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保养,未经保养或保养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2、使用过程中,要勤检查、勤保养,勤维护,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3、作好维修保养记录。

八、设备改造和报废:

1、机械设备改造必须经过专业技术人员论证后进行。

2、对超过使用年限的机械设备,必须报废,不准再进行改造使用。不准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械设备。

第2篇 建筑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为对各类施工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技术性能良好、安全使用,保证施工质量和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施工生产设备安全管理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进场设备验收

1、进入施工现场的生产设备,由安全科监管项目部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试运行情况、随机附(备)件、工具、外观质量、合格证明、技术资料、保修书、认为供应方应提供的其它资料等。

2、设备经安全科、项目技术人员初步验收,对不合格的产品可向供应方提出退货或更换、对确认为合格的产品必须报项目监理工程师复验,新购置的产品设备经复验合格后需办理设备交接手续,有关参验人员需做好交接验收签证记录,并保存。

3、验收合格产品设备应及时登记入册并建立设备台帐。

二、使用安装

1、设备使用由项目安全员和机械员具体负责监管,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大型设备(塔吊等)实行机长负责制,严格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技术安全交底,明确职责。

2、设备安装前必须报安全科审查,安全科应认真核查,安装单位的资质、安装上岗人员的资格、装拆专项方案,合同签订和安装位置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相吻合。

3、设备安装后需经安全科验收,验收合格后,报项目监理工程师复验,大型机械设备(塔吊、人货两用电梯、型钢井架等)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严禁未验收先使用。

4、安装单位必须提供安装过程的相关资料,项目部根据相关资料,验收记录,检测报告,记入安全台帐。

三、维修保养

1、设备保养分级:

一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润滑和坚固联结件的作业。

二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坚固联结件,调整传动及制动机构的作业。

三级--四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解体检查,更换零件及除绣补漆的作业。

2、分级保养的时间周期:

a)每次保养周期间隔不超过8小时;

b)一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00小时进行一次;

c)二级保养周期不超过300小时进行一次;对行走动臂式塔机、型钢井架、

人货两用电梯每转场前进行一次;

d)三级保养周期不超过800小时进行一次;

e)四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600小时进行一次;

f)新的或大修出厂的施工机械设备在走合期满后进行一次走合保养。

3、设备运行管理

(1)大型设备机械设备运行每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交班者在交班前应清洁、整理工作场地、随机维修工具、运行记录等。接班者应检查机械是否正常及交班前工作是否完毕,然后接班。

(2)项目部的大型设备应建立随机档案,包括合格证明、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机械交接记录、运行状况记录、运行工时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等,由项目部保存。

(3)每班的设备操作人员应按设备实际运行时间作为设备运行工时及运行状况记录,累计的运行工时作为设备保养的依据。

4、维修保养编制和执行

(1)年初项目部应制定生产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对机械设备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计划与保养相结合。大型设备的维修保养应委托生产厂者或有资格的厂家进行维修,并对设备维修保养做好记录。

(2)设备维修保养由项目部自行负责,项目部机修人员具体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在上下班或交接班前进行检验设备技术性能,确保生产设备安全运行。

(3)设备不得带病运转,确保操作人员与设备的安全,发现不规范的操作时应马上责令改正,做好记录,发现严重问题时应停止操作,报项目经理处置。

(4)工程竣工后,设备退出工地前应进行一次彻底保养,使设备技术性能尽可能恢复到设备说明书要求的水平。

(5)安全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部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其维修保养情况,发现机械性能不能达到其技术要求能力,应责令暂停使用。

四、生产设备配置

1、经营部在编制标书,工程部编制大型施工组织设计前,参加投标的项目部应及时提供投入该项目的设备清单,供编制参考。

2、项目部如需某大型设备而不具备时,可向社会有相应能力的公司租赁。

在租赁前应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索取设备相关资料。

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1、井架须为型钢井架,生产厂家必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鉴定的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

2、井架在搭设和拆除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搭设和拆除方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和落实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能有效保证搭、拆的顺利进行。

3、井架在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或公司安全科验收合格,签字盖章,挂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架体中各类安全设施必须能灵活使用,如:防护栅、停靠装置、防坠装置,及附墙装置必须满足安全要求。

5、加强井架及设备的维修保养,有关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为了满足施工现场的机械需要,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维修,以保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各种机械设备进场时,应经上级安全部门或公司设备科、安全科验收合格后,挂合格证方可使用。

2、项目部必须建立施工机械台帐,能有效记录各类机械的运转、维修情况。

3、各项目部在使用机械设备时应严格执行施工机械操作规程,并做好机械设备的运转记录和维修记录,发生突然故障时应作紧急抢修,并在维修记录表注明紧急抢修记录。

4、特殊施工机械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经过培训或不懂施工机械的人员使用和玩弄。

5、施工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由公司材料设备科或办事处和分公司/项目部机管员和机操人员进行检验,每半年检验一次,合格后做好记录,标识为黄色准用证。机械设备必须定期保养进行检修,由机管员制定保养内容,机修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检修和保养,事后由机管员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大型的机械设备可邀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修,检验后需有标识,并做好记录。

第3篇 某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定义和依据

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叉车)、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

2、特种设备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监管。特种设备是受国家强制性监管的设备。

3、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4、特种设备的安装、改装、移装、维修等都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必须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6、特种设备的停用或报废要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报停或报废手续。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安全基本要求及安全措施。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过程。

2、内容

2.1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技术鉴定,定期检查,保证一定的备件储备。维护保养应采用预防性保养。购置时必须进行技术论证。档案齐全,确保完好率在95%以上。

2.1.1特种作业设备购置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1.2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落实到具体人员。

2.1.3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

2.1.4特种作业设备必须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规定。

2.1.5特种作业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2.1.6特种作业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

2.2设备的检查及维修

2.2.1定期检查

2.2.1.1每月对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2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3每年对所有设备检查、鉴定一次,并做记录。

2.2.2设备定期维修

2.2.2.1由设备操作者对设备进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养。

2.2.2.2每季度以操作者为主,对设备按保养规定内容例行保养。

2.2.2.3每年按年度维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修。

2.2.2.4维修保养情况应保持记录。

2.2.3持证上岗

2.2.3.1特种作业设备凭公司或国家、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进行操作,无操作合格证不得上岗进行操作。

2.2.3.2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2.2.3.3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由主管部门对所持有人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放,工作变更、调动后,操作证由主管部门负责收回。操作合格证的发放、回收应有记载。

2.2.3.4特种作业设备操作人员离岗满三个月,返岗必须进行复工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领证上岗。

第4篇 矿业公司设备安全运行及维修管理制度

矿业公司设备安全运行及维修管理制度

设备安全运行:

一、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认真学习钻研科学技术知识,准确掌握本机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详细记录。

三、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予以及时排除,使其恢复正常工作,发生事故后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职工和肇事者没受教育不放过。如因职责问题,耽误一线生产每小时扣出勤一天,依次类推,加重处罚,造成机械损坏责任事故的,由当事人按公司内部管理细则赔偿损失。

四、工作中必须仔细检查各部件是否正常,要做到一丝不苟,认真负责监视机器,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事故后方可继续工作。

五、严禁在机器运行时进行以下几项工作

1、拧紧或松动机器上的一切连接固件;

2、过分调节安全阀和负荷调节器;

3、对运行机件严禁擦试和用手摸。

六、值班时不准看书、看报和干私活,不准睡觉和会客闲谈,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敲诈勒索。

七、设备要经常保养,经常定期检查,保持机件清洁卫生。

设备维修:

一、设备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工艺流程,了解设备结构和性能。

二、设备的修理,按照其对设备性能恢复的程度和修理范围的大小,修理间隔的长短,修理费用的多少等,能够分为大、中、小修理三类。

三、小修理是指日常的零星修理,包括更换或修复少量的磨损零件,排除障碍或清洗设备,零部件松动的紧固与调整等。

四、每季度停产3—6天,对设备进行一次中修,主要是更换或修复机器设备的主要零部件和数量较多的其它磨损零件,检查调整整个机械系统,紧固所有的机件,校正机器设备的基准等。

五、每年在年终或年初停产1 5—30天,对所有设备进行大修、即全面的修理。将机器设备进行全部拆卸,更换或修复全部的磨损零件,校正和调整整体设备,恢复设备原有的精度、性能和生产效益。

六、设备维修结束后,应当做好原始记录,设备大修结束时,负责人还应写出书面报告,包括维修内容,修理结果及资金使用情况等。

xx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5篇 水务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严格要求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分为电气设备和特种设备两个部分。

3、生产部负责对全厂生产用电气设备及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

4、维修部负责对全厂电气设备及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维护保养。

5、技术质量部负责对全厂电气设备及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6、电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7、公司应制订各类操作规程、巡检制度、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倒闸制度等。

二、电气设备管理职责

1、维修部电工负责对低压配电室的低压配电柜按时进行检查。

2、电工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维修部主管,尽快组织维修。

3、检修人员在检修时,必须有两人在现场,监督作业。

4、电工每月检查一次挡鼠板,必要时施放老鼠药。

5、非维修人员严禁进入配电室。

6、电工应对外包高压电房的维修、检查和管理进行监督。

7、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巡查,排除隐患。

8、各部门、岗位的空调、风扇及其它用电办公设施要有专人管理,下班前要检查是否断电。

9、易燃易爆仓库中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安装防爆、隔离或密闭式的电气照明设备,按照防爆、危险场所的分类等级,选用适当型号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并保持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防火间距,采用耐火设施和保护装置。此外,车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10、供电气设备灭火用的消防器材应保持良好,合理使用。万一发生火灾,应首先切断电源,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扑救时应防止触电、中毒或室息事故的发生。

三、特种设备的营理职责

1、特种设备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要有负责人,有安全管理人员。

3、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3.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3.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3.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

5、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近代装置及有关附属物品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好记录。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承新投入使用。

7、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预案。

8、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9、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11、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2、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任。

第6篇 某运输公司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驾驶员不能带着思想包袱开车,不能在心情沮丧时开车,不能在闹情绪时开车,要控制情绪、情感,保证行车安全。

2、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隐患要立即维修。

3、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4、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5、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第7篇 某某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一、所有机械设备在进厂时要进行检查,应整体完整,有必要的图纸,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二、所有机械设备的传动部分,转动部分都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等)或其它隔离装置。

除需要要调节和维修外,不得随意拆除防护设备和安全装置,调节或维修以后,要立即恢复安全防护装置。

三、电气设备都要作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四、机械的转动,磨擦部分,可设自动加油或注油器,油的牌号应符合要求,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油壶等。

难以加油的应定期停车加油。

五、运转设备在检查或清理前,应先停止运转,切断电源并挂上禁动标志,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工作。

六、对于可能危害工人安全或导致火灾的高温设备应有适当的隔离装置。

七、对于要提供安全通道的设备,应装上台板、梯子、扶手或围栏和挡脚板。

为便于某些设备的操作,还要装置防滑板或平台。

八、设备操作场所应有防风雨、防物体坠落的工棚,设备的操作室和驾驭室的窗口应安装玻璃,并保持良好状态,下班时应 门窗并上锁。

九、各种机械设备在下班前都要进行日常保养。

十、各种机械设备都只能在额定的负荷下负载操作。

严禁超载运行。

十一、起重设备工作时,下面严禁有人通过和逗留。

十二、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构造、懂原理、懂流程、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严禁未经培训独立上岗操作,特别是操作特种机械的机手,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

对操作人员必须制定操作人员上岗操作守则,以维护设备和人身安全;

十三、不同的机械设备和不同的施工场所、施工季节,对设备要采用不同的维护保养周期,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状况中;

十四、对各台设备都要建档建卡,维护保养要有记录。

工业制度

第8篇 生物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

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采购部;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管理。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4.1.1 、凡属特种设备均应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设

备。

4.1.2、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委托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4.1.3、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4.1.4、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4.2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4.2.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4.2.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4.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4.3.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4.3.2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4.3.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4.3.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4.3.5、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4.3.6、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4.3.7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4.3.8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4.4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执行《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

4.5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

5 、相关制度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9篇 某公司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防止在爆炸危险区域中,由于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采取安全技术与管理的防范措施,以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安全技术管理、检验检测、检修及维护保养管理。

3.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3.1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3.2级区域: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3.3级区域: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4. 防爆电气设备一般安全规定

4.1 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具备不引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性能。

4.2 爆炸危险场所用的防爆电气设备,须经有资质的的鉴定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 各种防爆类型的电气设备,应设置标明防爆检验合格证号和防爆类型、等级的铭牌,在设备的明显处应有防爆检验标志和防爆类型与等级的永久性标志。

4.4 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类、分级、分组与爆炸性物质的分类、分级、分组方法相同,其等级参数及符号亦相同。

4.5 防爆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

4.6 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应符合《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和《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要求。

4.7 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 应避开易受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粉尘积聚以及有危险温度的场所。如不可能时,应采取相 应的保护措施,以满足这些场所的安全要求。

5. 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

5.1 一般安全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

防爆电气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和可靠性。

在爆炸危险场所维护检查设备时,严禁解除保护、联锁和信号装置;故障停电后未查清原因前禁止强送电; 严禁带电对接电线(明火对接)和使用能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器具。

清理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的内部必须切断电源,并挂警告牌;向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内部送电前,必须检测内部及环境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准送电。

新设备在安装前宜解体检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检查,分日常运行维护检查、专业维护检查和安全技术检查三种。

5.2 日常运行维护检查

防爆电气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清除有碍设备安全运行的杂物和易燃物品,应指定人员经常检测设备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

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 度和温升的规定。

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应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运行中的电机应检查轴承部位,须保持清洁和规定的油量,检查轴承表面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检查外壳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弹簧垫圈是否齐全紧固,不得松动。

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密封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毫米的钢板密封。

设备上的各种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应齐全完整。

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的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在爆炸危险场所除产品规定允许频繁起动的电机外,其它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起动。

电气设备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并停机,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可以处理的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通知电气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或事故,均应在设备运行记录上进行登记。

5.3 专业维护检查

更换照明灯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规格型号,不得随便变更。

清理控制设备的内外灰尘,进行除锈防腐。

检查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完好状况。

检查接地线的可靠性及电缆、接线盒等完好状况。

停电检查电器内部动作机件是否有超过规定的磨损情况以及接线端子是否牢固可靠。

检查各种类型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结构参数及本安电路参数。

检查控制、检测仪表和电讯等设备和保护装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有无其他缺陷。

检查设备运行记录或缺陷记录上提出的问题,能及时处理的应及时处理,消除隐患。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

6.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

6.1 一般安全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由指定专业修理单位负责检修。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检验人员,应进行防爆电气设备修理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承担检修和检验工作。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后, 由检修人员填写检修记录并须经防爆专业质量检验人员进行检验,签发合格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本安线路除外) ,禁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隔爆外壳的检修应按国家现行技术规定进行。检修时不得对外壳结构,主要零部件使用的材质及尺寸进行修改更换。必须修改更换时,应在保证设备原有安全性能的情况下,取得对该产品原鉴定检验单位同意后方可改动。

在爆炸危险场所需动火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6.2 小修

小修除进行上述日常运行维护和电气维护检查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清除设备壳内外灰尘、污垢;

更换或修理易损耗的零部件和紧固件;

修理或调整设备的操作机构和闭锁装置;

清理隔爆面、除锈,涂敷薄层防锈油脂,并检验隔爆面完好程度;

测量隔爆面间隙,检查外壳完好情况;

测试绝缘电阻和检验电气系统;

修理或更换电气系统个别零部件;

充油设备取油样,做化学分析和电气绝缘强度试验;

检查设备各接线部位有无松动和其它缺陷,并进行修理。

6.3 中修

中修除进行小修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设备解体检查,彻底清扫;

处理外壳由于受外力损伤而发生的局部变形;

全面检验电气、机械结构,修理或更换其零部件;

修理隔爆面,进行除锈并测量隔爆间隙;

加强和处理电动机、变压器的绕组绝缘;

根据需要改变电机、变压器内部接线方式;

校检、整定继电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仪表的准确性;

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试验;

外壳空腔器壁涂耐弧漆,壳外表面涂防锈漆。

6.4 大修

大修除进行中修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外壳隔爆件的更换和修理,进行必要的水压试验;

进行电机端盖止口镶套、更换端盖以及转子轴镶套、焊补等修理;

更换磁力起动器或馈电开关的底板、芯架及其配线;

重绕电机、变压器的绕组;

调整试验各种继电器保护装置的特性;

按规定进行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强度试验和检测、控制、保护装置的调整试验;

更换局部范围内的电缆线路、钢管配线;

进行电缆线路、钢管配线固定部件更新和进行外皮的除锈刷油。

7. 建立设备档案

公司应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档案。从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缺陷处理、事故修复、革新改造,直到设备的防爆降级、报废,应将各个不同时期的各种技术数据,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第10篇 建筑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随着现代化生产的发展要求,施工企业的设备、机具更新改造进一步加快,机具的数量也相应的增加,为此建立施工机具和大型机械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制度就更加突出,使用维修和保养。

1设备和机具使用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操作规程,了解设备的原理专人使用。

材料科指派人员对机具或大型机械设备的、维修人员对设备做好日常的维修保养,并列入和日常的班前、班后的检查和维修。

2机具的安全装置严禁乱拆、乱装,更不能为了方便而拆除,机具的维修应由专人维修,维修人员在维修完成后,必须进行运行操作,维修人员不得在机械设备运行中维修、保养、润滑紧固等工作。

3.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束紧袖口;

女工发辫要挽入工作帽内,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操作。

操作前要查机械各项部件和安全装置,并进行运行,确认完好方可正式操作。

4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部门培训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归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严禁酒后作业,全体作业人员必须协同作业,服从指挥。

5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操作,并应明确各自责任,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

6凡用汽油发动的机械,操作人员禁止吸烟,并不得用明火照明。

7起重吊装机械应装各种安全保险装置,起重吊机在停工休息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在空中。

,钢丝绳的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起重机的规定要求。

8各种机具必须做到保护接零和安装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机械设备应实行人定机制度。

9 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0新购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部申请,工程处安全设备科审核,工程处主任审批后方可购置,新购的设备必须具有制造商的生产和经销许可证,并附有检验报告和相关资料,经工程处安全设备科验收确认后方可购进使用,并及时建立新的台帐。

第11篇 某某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依据国家有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本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备的规划、选购

1.设备的规划与选购的类型要符合安全生产的需要。

2.选购的设备应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3.特种设备的选购,设备必须是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建议检疫局)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可证的厂家产品。

4.进口设备应当备有设备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5.对新设备认真验收、调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建立设备管理档案

1.对新购设备及调入设备及时建立档案。

2.建立相应的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

3.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4.特种设备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三、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修

1.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后使用。

2.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3.特种设备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

4.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维修保养等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

5.针对设备的使用性质制定交接班制度。分班轮换使用或集体使用的设备,由当班负责人全面负责,专人使用的设备由使用者全面负责设备的使用安全。

6.大型精密设备要严格实行定人、定机的管理办法。

7.对特种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持证上岗。

8.设备的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日常的检查保养记录。

9.制定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根据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技术参数,对设备定期检验,确保设备运行过程的安全。

四、设备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⑴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

⑵ 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⑶ 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⑴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⑵ 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的措施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⑶ 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⑷ 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设备报废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国家或行业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机生产安全的设备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2.积极推荐先进的新设备、新材料。

第12篇 某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机械设备在进厂时要进行检查,应整体完整,有必要的图纸,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二、所有机械设备的传动部分,转动部分都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等)或其它隔离装置。除需要要调节和维修外,不得随意拆除防护设备和安全装置,调节或维修以后,要立即恢复安全防护装置。

三、电气设备都要作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四、机械的转动,磨擦部分,可设自动加油或注油器,油的牌号应符合要求,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油壶等。难以加油的应定期停车加油。

五、运转设备在检查或清理前,应先停止运转,切断电源并挂上禁动标志,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工作。

六、对于可能危害工人安全或导致火灾的高温设备应有适当的隔离装置。

七、对于要提供安全通道的设备,应装上台板、梯子、扶手或围栏和挡脚板。为便于某些设备的操作,还要装置防滑板或平台。

八、设备操作场所应有防风雨、防物体坠落的工棚,设备的操作室和驾驭室的窗口应安装玻璃,并保持良好状态,下班时应关闭门窗并上锁。

九、各种机械设备在下班前都要进行日常保养。

十、各种机械设备都只能在额定的负荷下负载操作。严禁超载运行。

十一、起重设备工作时,下面严禁有人通过和逗留。

十二、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构造、懂原理、懂流程、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严禁未经培训独立上岗操作,特别是操作特种机械的机手,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对操作人员必须制定操作人员上岗操作守则,以维护设备和人身安全;

十三、不同的机械设备和不同的施工场所、施工季节,对设备要采用不同的维护保养周期,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状况中;

十四、对各台设备都要建档建卡,维护保养要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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