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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80

登记管理制度

第1篇 登记管理制度

1、发现外来人员要进入设备间,值班人员需电话通知工程部负责人,在征得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登记;

2、外来人员进入设备间,必须按值班人员要求,自觉履行登记手续,如实填写所需的各项内容,经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设备间;

3、值班人员应切实认真负责,做好外来人员登记。交接班时要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的交接班手续;

4、非工程部人员进入设备间,同样实行登记手续;

5、遇设备紧急抢修,在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后登记手续可推迟至抢修结束后进行补登。

第2篇 民爆物品流向登记管理制度

1、设备、设施齐全有效,而且要养犬,实行“人防、技防和犬防”三结合,严格控制民爆物品流向,防患于未然。

2、爆破器材的购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到制定的地点购买,严禁超区域审批,更不能自由买卖,违者追究责任。

3、爆破器材的发放使用,必须按照审批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超量审批的,领导不得批示,无计划和爆破指示单的,雷管未编号的,超期变质的,性能不详的保管不能发放使用,而且要做到“出入库登记天天有,数字清帐物符,日清月结无差错”。

4、爆破现场使用的民爆器材,必须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退的规定,对实际消耗和剩余的民爆器材,安全员要监督监察,严格清点,及时退库保管,而且认真填写使用、清退登记,即《爆破物品退库登记表》,不得漏填,不得徇私,否则按规定严肃处理。

5、停工停产期间,要将本单位的民爆器材送市物资总库保管,职工回家时,要严格检查,集中送站,绝不能把民爆器材带走,流失于社会,造成不安全隐患。

第3篇 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库存管理,便于掌握商品流向,制定本制度:

产品流向登记管理的归口机构为仓库保卫组织机构。

1、只允许购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产品;严禁销售无证企业的烟花爆竹产品以及过期、不合格产品;严禁销售国家禁止生产的产品。

烟花爆竹产品的流向登记应符合《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 4102—2008的要求。

2、烟花爆竹产品入库时,应详细登记其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产品代码、数量。

3、烟花爆竹产品只能销售给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点。

4、销售时必须详细登记销售对象的零售许可证编号、零售负责人姓名、销售时间,以及销售产品的生产企业、产品名称、产品代码、数量。

5、建立并保存产品流向登记台账。

第4篇 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库存管理,便于掌握商品流向,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烟花爆竹购销活动

职责:由业务科负责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工作;办公室负责流向登记记录的归类存档。

控制要求:

1、按《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2008)要求,建立烟花爆竹登记台帐,对烟花爆竹的购进、销售等进行如实、逐笔登记,不得虚填、漏填,并写明产品流向的供(购)货方、时间、数量、品种等。本公司流入、流出和库存的烟花爆竹与登记记录的内容一致。

2、应及时核对烟花爆竹产品的来源和去向,不合法的应立刻终止执行。

3、在某一检查时期内,产品的来源、去向和库存应平衡。即:检查期期初库存+来源量:检查期期末库存量十去向量十合理损耗量。

4、定期与保管员实物帐、会计商品帐及实际库存量核对。发现帐帐、帐实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

5、建立产品流向记录档案,将与台帐相应的购销合同、质量检验报告等文件交由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查,其保存期应不少于2年。

第5篇 民爆物品管理六种簿册登记制度

1、为加强监管,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公安机关在涉爆企业推行爆炸物品管理“六种簿册”登记制度。

2、“六种簿册”即《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本》、《爆炸物品领取清退登记本》、《工业雷管发放编码登记本》、《值班巡守人员交接登记本》、《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库登记本》、《安全检查登记本》。由市局规范设计,统一印制。

3、“六种簿册”由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涉爆从业人员使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爆破器材的出库、入库、领取、使用、清退,爆破器材储存库(区)的安全防范和安全检查,都必须纳入登记范围,保存两年,做到有据可查。

4、按照涉爆从业人员职责分工,《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本》、《爆炸物品领取清退登记本》、《工业雷管发放编码登记本》由保管员、押运员、爆破员、安全员和安全负责人按规定内容填写。《值班巡守人员交接登记本》、《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库登记本》由值班巡守人员填写。《安全检查登记本》由涉爆企业管理人员填写。如实填写“六种簿册”,字迹必须工整、认真。

第6篇 γ放射线放射源保管、贮存、领取、使用归还登记、检查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放射源的保管、贮存、领取、使用、 归还登记、检查等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制度,望严格执行。

一、放射源现状

我矿现有放射源11个,其中6个137cs放射源已报废,5台hhcⅱ型核子秤放射源用于井下各采煤工作面。

报废的6个137cs放射源以前用于立井提升系统,现在已被密封库存,不再使用,由物资供应部负责保管。

5台用于微机核子秤的hhcⅱ型放射源,由生产技术部派专人负责监管,如需使用,由生产技术部在物资供应部登记、领取,并到现场安装调试,安装完毕后,以书面形式移交使用单位。在用放射源的日常看护管理由使用单位负责,并认真做好日常使用记录,做到班班交清,责任到人。放射仪器使用完毕后,由生产技术部组织人员进行拆除、回收及入库,放射源的维修由生产技术部负责。

二.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保护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2.物资供应部负责报废放射源和使用放射源的密封及库存管理工作,要采取安全可靠的保管措施,制定严密细致的登记制度,由部长负总责并将责任落实到人,严防放射源的失窃。

3.由党工部主管保卫的部长负责微机核子秤放射源的日常使用监管工作,党工部保卫部门负责放射源的防盗、防丢失工作。

4. 由党工部主管保卫的部长牵头、机运部、生产技术部、物资供应部派人参加,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放射源保管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放射源防盗措施是否完善和落实,各放射源存放、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检查情况必须在保卫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5.放射源罐应由专人管理严防被盗和丢失。铅罐锁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移动和打开,维修人员因工作需要,打开放射源时,必须经主管人员批准。

6放置放射源的专用箱子必须有明显的危险标志和警示语。

7.放射源罐在准直孔打开(即工作条件)时的立体角左右为16度,上下为5.4度,在此范围内应设置危险标志,严禁人员进入。

8.放射源罐及其附近不得有淋水、煤尘堆积。

9.无论使用或不使用放射源,在塞子旋到固定位置后必须插上销子且上锁,严禁将铅罐塞子从铅罐中拔出,防止丢失放射源。

10.放射仪器在较长时间停止使用时,必须通知放射管理人员或维修人员关闭放射源并上锁,以确保安全。

11.现场保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现场交接班,认真填写当班放射源的使用情况。

12.保管人员、维修人员发现放射源在使用中有异常现象、损坏、丢失或被盗时,应立即向保卫部门及相关部门汇报。

13.放射源长期不用或放射源强度不够时不能使用,不得自行随意处理。

三.放射源的使用

1.使用放射源时,先把锁打开,拔掉销子将铅塞子旋转180度,使扁平长方孔位于上方,再插上销子锁好。

2.不使用时,把锁打开,拔掉销子,将铅塞旋转180度,使扁平长方孔位于下方,插上销子锁好。

3.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将铅罐塞子从铅罐中拔出。

本管理制度从下发之日起严格执行。

第7篇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1、任何人不应酒后进入矿山作业场所,受酒精或麻醉剂影响的人员不应从事井下作业,不应将酒类饮料和麻醉剂带入作业场所(医疗用麻醉剂除外);

2、作业前应认真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发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时,应迅速撤出危险区,同时设置警戒和照明,禁止人员和车辆通行,并及时报告、处理,处理结果应记录存档;

3、井下掘进作业检查的内容包括:

(1)作业地点炮烟浓度是否超标;

(2)作业地点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固,是否有冒顶片帮危险;

(3)作业面是否有发生透水的征兆;

(4)支护规格是否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相符或工作面支护是否损坏;

(5)作业通道是否安全畅通;

(6)供电、供风、供水管线的敷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7)设备、工具和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8)作业面是否有残炮、盲炮;

(9)作业地点照明是否符合规定;

(10)其他。

4、建立人员出入井登记制度,及时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情况。

第8篇 x大厦非办公时间出入登记管理制度

为了使安全管理工作做得更好,物业管理中心根据省公安厅有关来访登记制度的规定及市消防局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特抽定下列办公区域在非办公时间来访、加班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各用户和来访人员须共同遵守。

1.0非办公时间:

星期一 至 星期五:pm18:30-am7:30

星期六 至 星期一:pm12:00-am7:30

国家七天法定假期(元旦、春节、五一、国庆)

2.0来访登记管理

2.1在非办公时间进入本大厦办公区域的人士,须在首层大堂接待处出示身份证及填写来访登记表,接受并如实回答大厦保安、管业人员的询问,并交付人民币50元押金领取《临时出入证》,离开时到一楼电梯厅注销登记,交回临时出入证,取回押金。

2.2来访人士进入大厦后,须佩戴本物业管理中心发出的《临时出入证》,以备检查。

2.3来访人士在寻访不遇时,应马上离开,不得借故在我物业管理中心保安管辖区域内四处游荡。

2.4如大厦当值保安、管业人员因安全或其他理由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请来访人士离开大厦

3.0加班申请、登记管理

3.1客户需在非办公时间进行加班装修等工作,应提前一至三天向物业管理中心管业部递交申请,申请书上注明加班天数、加班具体时间、提供加班人士名单等资料,经本物业管理中心批准,方可进行加班。

3.2需长期加班的人士,::应到物业管理中心管业部办理《长期出入证》,办证需由公司出具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提供办证人的个人资料、相片及手续费。

3.3如持证人士资料有变更,需及时将证件交回物业管理中心处理,如不能收回的,应及时知会管理中心备案注销,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4临时加班人士,在进入大厦前需在一楼大堂接待处出示身份证和工作证进行登记,交50元押金,换取《临时出入证》,需去时办理离去手续,交回证件,取回押金。

3.5非办公时间,加班人士不得在该办公楼层以外其它楼层游荡。

3.6加班人士需佩戴《临时出入证》/《长期出入证》,配合巡楼保安员、管业员的例行检查,服务管理。

3.7如大厦当什保安、管业人员因大厦安全或其它理由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请加班人士离开大厦。

4.0来访、加班人员须知

4.1禁止任何人士在大厦范围内留宿。

4.2禁止任何人士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及违禁物品进入大厦。

4.3禁止在大厦范围内从事工作以外的非法活动。

4.4禁止以任何理由在大厦范围内进行推销活动。

4.5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士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大厦内的消防设施。

4.6禁止衣冠不整或身份不明之人员进入大厦。

4.7未经物业管理中心同意,来访、加班人士,必须在晚上12时前离开大厦。

4.8所有携带之物品,请自觉接受保安、管业人员的检查和登记。

4.9在非办公时间内根本上带出贵重及大件物品(包括电脑、电视、音响、电话、复印机、传真机、保险柜、家私及办公用品等)。特殊情况须经本物业管理中心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客户持批条带出物品。

第9篇 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对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的管理,特制定公司的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

(1)仓管员将验收好的物品进行数量核对,看实物是否与帐面相符,进行入库,将已入库的产品数量在库存表上进行登记。

(2)仓管员接到发料传票后,依据传票进行发料,并将发料数量写于传票上。

(3)原料使用完毕,将剩余原材料归还仓库,仓管员将原材料归还原处并将归还的原材料数量写于传票上,在库存表上进行登记。

(4)经验收合格的成品入库时,仓管员清点产品的数量,检查用料数量与入库数量之间的损耗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如果不一致,查找原因,如果一致,在传票上写清数量,依据传票上的数量在库存表上进行登记入库。

(5)产品出库时,仓管员先依据出库单和派车单进行备货。

(6)准备出库的产品与出库单数量、品名核对无误后,进行装车出货,依据发完货的出库单在库存表上进行登记。

第10篇 放射源使用登记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放射源使用、转让和送贮等活动的管理工作,确保放射源从“摇篮到坟墓”期间的安全,制定放射源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如下:

一、放射源的使用

1. 凡从事放射源操作的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取得证书。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放射源操作方法、要求。

2. 放射源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涉及放射源取用的,由专人负责建立领取、使用、归还记录档案。

3.每周对放射源进行巡查巡测,巡查巡测情况记录存档。

二、放射源转让

建立放射源管理和放射源登记台账。做到进出本单位的放射源数量相符,放射源购买、更新、处置(转让、送贮)时,要按规定办理放射源转让批准、备案登记、许可证变更等手续。

三、放射源送贮

在放射源闲置或者废弃后三个月内,按照废旧放射源返回协议规定,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若生产单位不能回收的,及时将废旧或闲置放射源送省放射性废物库安全贮存。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第11篇 进站登记安全管理制度

1、站内大门实行上锁制,岗位人员随时监控。

2、对于外来人员,岗位人员问清楚进站事由,严禁闲杂无关人员进入站内。

3、岗位人员对进站人员实行安全教育,讲清楚站内的危险源点及注意事项,进行登记后方可进站,进站后,在岗位人员的陪同下检查工作,所有进站人员严禁随意更改站内流程,动用站内设备设施,并且严格遵守安全教育内容。

4、所有进站人员劳保穿戴齐全规范,否则,不予进站。进站前,关闭手机,火种存放站外。

5、所有进入站内车辆,必须配置安全设施,关闭防火罩,并严格遵守站内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站内修车或用汽油擦车,严禁长时间在站内滞留,非行驶期间必须熄火。

第12篇 民爆物品管理“六种簿册”登记制度

1、为加强监管,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公安机关在涉爆企业推行爆炸物品管理“六种簿册”登记制度。

2、“六种簿册”即《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本》、《爆炸物品领取清退登记本》、《工业雷管发放编码登记本》、《值班巡守人员交接登记本》、《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库登记本》、《安全检查登记本》。由市局规范设计,统一印制。

3、“六种簿册”由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涉爆从业人员使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爆破器材的出库、入库、领取、使用、清退,爆破器材储存库(区)的安全防范和安全检查,都必须纳入登记范围,保存两年,做到有据可查。

4、按照涉爆从业人员职责分工,《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本》、《爆炸物品领取清退登记本》、《工业雷管发放编码登记本》由保管员、押运员、爆破员、安全员和安全负责人按规定内容填写。《值班巡守人员交接登记本》、《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库登记本》由值班巡守人员填写。《安全检查登记本》由涉爆企业管理人员填写。如实填写“六种簿册”,字迹必须工整、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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