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目标考核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是一种高层次的、综合的科学管理方法。它能有效地动员起各级领导、各业务科室和全体人员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能充分体现全员、全部门、全过程的现代管理思想。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可以全面推进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效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改善,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集团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管理方针和目标,结合项目部管理的总目标,公布项目部年度安全管理目标。
二、安全管理目标值应当体现先进性、可行性和科学性,既非轻而易举就能达到,又不是可望而不可及。合理的目标值,具有强大的激励作用,能最有效地调动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围绕既定目标,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奋发努力。
三、安全管理目标值的确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生产技术状况;
2、技术装备状况;
3、人员素质状况;
4、安全管理水平;
5、主要危险因素及危险程度;
6、历年来重大事故情况及安全指标统计数据;
7、企业做强、做大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
8、上级下达的指标;
9、参考同行业其它企业的情况。
通过以上各方面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征求、综合上下各方面的意见,科学分析、论证后,确定一个合理的安全管理目标值。
四、安全目标管理的目标,应包括以下几个项目:
1、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指标;
2、完成安全费用投入计划;
3、完成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
4、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指标。
每项指标都应规定达到的标准,标准能量化的尽量数值化。
五、对策措施:
为了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在制定目标时,必须制定保证目标实现相应的对策及措施。对策及措施应抓住影响全局的关键项目、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解决问题。对策及措施应规定时限,落实责任,并尽可能定量考核。
六、目标展开:
企业的总安全目标确定之后,纳入到项目部年度方针目标管理体系中,具体的分解、展开执行企业相关规定。
七、目标实施:
1、目标实施的过程,也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过程。因此,在年初要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保证书等),明确安全目标,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目标实现。
2、以自我管理、自我控制为主。各级领导、每个员工,都应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精神,围绕自己的目标,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实施所制定的对策措施。经常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各专业职能科室要经常组织监督检查,对下级做好指导、帮助和控制工作。对偏离目标的情况及时纠正,对实施中有困难的及时帮助解决,发挥上下级两方面的积极性,落实各自的安全责任,保证目标圆满实现。
4、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各级组织都要认真做好日常实施工作的原始记录和考核工作。
八、目标成果考评与奖惩:
根据年初各单位和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按年度对各单位完成安全目标情况进行考核。
1、安全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执行《绣林新园安全管理制度》
2、考核办法:
(1)对各单位月度安全绩效、季度安全绩效考核按项目部规定执行。
(2)对实行年薪制的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按项目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3)年度安全绩效奖励根据完成情况由公司制定具体的奖励办法并按规定执行。
第2篇 公路质监站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各30分,安全控制指标为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行得分。
一、 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30分)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制度上墙,未上墙的扣2分。
(二)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工作有规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2分。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不得少于10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督办任务,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2分,检查少一次扣1.5分,未督促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
(四)强化交通在建工程安全日常监管,安全监督员外出监督必须做好管理工作日志记录,无工作日志每次扣0.5分。
(五)做好春运、“五一”、“十一”、“安全生产月”、汛期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做到工作有规划、实施有保障、落实有检查、事后有总结。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1分。
(六)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30分)
(一)按通知要求参加上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无故缺席每人次扣1分。不按时上报有关安全工作总结及资料的,每次扣2分。
(二)凡发生安全事故的必须在6小时内上报,未做到每次扣2分。
(三)各种安全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分。
三、安全控制指标及评分标准(40分)
(一)凡突破下达的各类安全控制指标中一项的,取消评奖资格,不及时上报的扣2分。
(二)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的,造成人员伤亡的一次扣2分。
四、奖惩办法
将把安全控制指标作为考核各分管领导年终总结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一年内发生一次以上重特大源头安全责任事帮的,扣分管领导、责任人5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责任科室为安全管理工作先进科室,总公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责任科室为安全管理工作达标科室。
安全控制指标不突破,安全管理工作被评为先进科室的人员进行奖励。
第3篇 通防区安全目标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一、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班组,按年初制定的工资分配方案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出现轻伤以上事故的,班组扣30分,除矿处罚外,班组加罚1000元。
三、各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保持一级标准,凡质量标准化水平滑坡的给予班组扣10分。
四、提高认识 、落实责任 、实施依法治安,凡出现偷盗、打架、违法乱纪等事件,班组扣10分,除矿处罚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500-2000元的罚款。
五、强化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素质,班组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部认真,达不到要求的班组扣10分。
六、强化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因现场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隐患或事故的,班组扣20分。
七、强化隐患排查,抓好隐患整改,班组排查隐患不到位,没有排查整改记录的扣10分。
八、坚持齐抓共管,狠反'三违',职工出现'三违',班组必须自抓抵消,否则扣10分。
第4篇 企业安全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
全目标:
1. 无重伤、无死亡事故
2. 无轻伤事故
3. 岗位粉尘合格率≥90%
4. 岗位噪音合格率≥85%
5. 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绩效考核制度:
一、个体劳动防护
1、 工作服、劳保鞋穿戴不齐全或未执行“三紧”要求。(扣4分)
2、 安全帽佩戴不合规定(破损变形、不系带子、坐安全帽、发辫外露或披发)。(扣4分)
3、 特殊作业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扣4分)
二、违反劳动纪律
1、 酒后上班。(扣8分)
2、 班中饮酒。(扣10分)
3、 在禁火区吸烟。(扣8分)
4、 在普通岗位吸烟或流动吸烟。(扣4分)
5、 擅自不参加安全活动。(扣4分)
6、 不服从车间安全工作的安排和指挥。(扣8分)
7、 上班不携带《安全计分手册》,特殊工种不携带特种作业证。(扣4分)
8、 违章时,拒绝出示《安全计分手册》。(扣8分)
9、 辱骂安全检查人员(含各级管理人员)。(扣8分)
10、 报复、殴打安全检查人员(含各级管理人员)。(扣10分)
11、 一人或多人违章,对在场管理人员扣10分,对相关违章人员按相应标准 >标准扣分。
三、违章行为
1、 上岗作业前、检修前未进行安全确认。(扣4分)
2、 电气设备接线绝缘不良、无接地、无漏电保护。(扣8分)
3、 现场内的危险场所无警示标志。(扣4分)
4、 现场作业区内孔、洞、沟无挡板、盖板。(扣4分)
5、 检修现场未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扣48分)
6、 电气设备检修未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示牌。(扣4分)
7、 调整、检查、清理设备时不断电停机的。(扣8分)
8、 单人检修,无人监护。(扣8分)
9、 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扣8分)
10、 高空作业上下爬梯时,手中拿有物件。(扣4分)
11、 高空作业递送工具、材料、设备零件及拆除物上下抛掷。(扣4分)
12、 在动火区内动火未办理许可证。(扣4分)
13、 动火时,未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扣4分)
14、 动火结束后,未清除现场遗留杂物。(扣4分)
15、 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距离不足5米。(扣4分)
16、 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距离明火不足10米。(扣4分)
17、 氧气瓶、乙炔瓶滚动搬运。(扣8分)
18、 设备内作业无人监护的。(扣8分)
19、 设备内作业监护人擅离职守的。(扣4分)
20、 设备内焊接(切割)作业,动焊人员离开时,将焊(割)炬留在设备内。(扣4分)
21、 设备内照明电源或工作行灯未使用安全电压或灯具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22、 损坏现场安全标志、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扣4分)
发现设备存在缺陷,安全防护装置损坏,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向车间反映,继续操作,或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
第5篇 安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的观念,实现“零违章、零隐患、零伤害”,提高员工安全素质,构建科学高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环境,制定安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
安全目标:
1. 无重伤、无死亡事故
2. 无轻伤事故
3. 岗位粉尘合格率≥90%
4. 岗位噪音合格率≥85%
5. 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绩效考核制度:
一、个体劳动防护
1、 工作服、劳保鞋穿戴不齐全或未执行“三紧”要求。(扣4分)
2、 安全帽佩戴不合规定(破损变形、不系带子、坐安全帽、发辫外露或披发)。(扣4分)
3、 特殊作业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扣4分)
二、违反劳动纪律
1、 酒后上班。(扣8分)
2、 班中饮酒。(扣10分)
3、 在禁火区吸烟。(扣8分)
4、 在普通岗位吸烟或流动吸烟。(扣4分)
5、 擅自不参加安全活动。(扣4分)
6、 不服从车间安全工作的安排和指挥。(扣8分)
7、 上班不携带《安全计分手册》,特殊工种不携带特种作业证。(扣4分)
8、 违章时,拒绝出示《安全计分手册》。(扣8分)
9、 辱骂安全检查人员(含各级管理人员)。(扣8分)
10、 报复、殴打安全检查人员(含各级管理人员)。(扣10分)
11、 一人或多人违章,对在场管理人员扣10分,对相关违章人员按相应标准扣分。
三、违章行为
1、 上岗作业前、检修前未进行安全确认。(扣4分)
2、 电气设备接线绝缘不良、无接地、无漏电保护。(扣8分)
3、 现场内的危险场所无警示标志。(扣4分)
4、 现场作业区内孔、洞、沟无挡板、盖板。(扣4分)
5、 检修现场未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扣48分)
6、 电气设备检修未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示牌。(扣4分)
7、 调整、检查、清理设备时不断电停机的。(扣8分)
8、 单人检修,无人监护。(扣8分)
9、 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扣8分)
10、 高空作业上下爬梯时,手中拿有物件。(扣4分)
11、 高空作业递送工具、材料、设备零件及拆除物上下抛掷。(扣4分)
12、 在动火区内动火未办理许可证。(扣4分)
13、 动火时,未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扣4分)
14、 动火结束后,未清除现场遗留杂物。(扣4分)
15、 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距离不足5米。(扣4分)
16、 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距离明火不足10米。(扣4分)
17、 氧气瓶、乙炔瓶滚动搬运。(扣8分)
18、 设备内作业无人监护的。(扣8分)
19、 设备内作业监护人擅离职守的。(扣4分)
20、 设备内焊接(切割)作业,动焊人员离开时,将焊(割)炬留在设备内。(扣4分)
21、 设备内照明电源或工作行灯未使用安全电压或灯具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22、 损坏现场安全标志、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扣4分)
23、 发现设备存在缺陷,安全防护装置损坏,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向车间反映,继续操作,或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之不用。(扣4分)
24、 随意拆弃和解除安全附件和联锁或随意切断声、光报警等信号。(扣4分)
25、 擅自开启非本岗位、被查封及禁用设备。(扣8分)
26、 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堆放各类物资。(扣4分)
27、 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的机动车辆未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扣8分)
28、 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扣4分)
29、 易燃、易爆场所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扣4分)
30、 无故损坏、放空灭火器。(扣4分)
31、 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液化气体的钢瓶未采取遮阳措施或靠近热源。(扣8分)
32、 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扣4分)
33、 未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扣4分)
34、 随意挪用应急救援器材。(扣4分)
35、 损坏应急救援器材。(扣8分)
36、 天车工斜拉歪吊。(扣4分)
37、 在吊起重物的天车下面行走。(扣4分)
38、 跨越运转的皮带或其它运行设备设施。(扣4分)
39、 现场检查时,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扣4分)
40、 进行危险部位检查时无人监护。(扣4分)
41、 在生产区、库房内内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热饭。(扣8分)
42、 高空抛物。(扣4分)
43、 未经培训、取证而进行特种作业。(扣8分)
44、 进行特种作业时,所持特种作业证已过期。(扣8分)
45、 对易燃、易爆、腐蚀物品不按规定进行保管、收发、使用。(扣4分)
46、 互为禁忌物同存一库。(扣8分)
47、 物件堆放超高。(扣4分)
48、 现场定制管理差、物料摆放混乱。(扣4分)
49、 风、水管、电线、电缆互相缠绕。(扣4分)
四、由于违章或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事故,首先对责任人扣分,再进行责任追究。
1、 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扣5分)
2、 重大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扣8分)
3、 轻伤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扣8分)
4、 重伤及以上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扣10分)
五、其它
其它未列出违规违纪行为按1-10分进行扣罚。
第6篇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及目标考核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是一种高层次的、综合的科学管理方法。它能有效地动员起各级领导、各业务科室和全体人员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能充分体现全员、全部门、全过程的现代管理思想。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可以全面推进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效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改善,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集团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管理方针和目标,结合项目部管理的总目标,公布项目部年度安全管理目标。
二、安全管理目标值应当体现先进性、可行性和科学性,既非轻而易举就能达到,又不是可望而不可及。合理的目标值,具有强大的激励作用,能最有效地调动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围绕既定目标,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奋发努力。
三、安全管理目标值的确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生产技术状况;
2、技术装备状况;
3、人员素质状况;
4、安全管理水平;
5、主要危险因素及危险程度;
6、历年来重大事故情况及安全指标统计数据;
7、企业做强、做大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
8、上级下达的指标;
9、参考同行业其它企业的情况。
通过以上各方面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征求、综合上下各方面的意见,科学分析、论证后,确定一个合理的安全管理目标值。
四、安全目标管理的目标,应包括以下几个项目:
1、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指标;
2、完成安全费用投入计划;
3、完成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
4、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指标。
每项指标都应规定达到的标准,标准能量化的尽量数值化。
五、对策措施:
为了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在制定目标时,必须制定保证目标实现相应的对策及措施。对策及措施应抓住影响全局的关键项目、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解决问题。对策及措施应规定时限,落实责任,并尽可能定量考核。
六、目标展开:
企业的总安全目标确定之后,纳入到项目部年度方针目标管理体系中,具体的分解、展开执行企业相关规定。
七、目标实施:
1、目标实施的过程,也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过程。因此,在年初要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保证书等),明确安全目标,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目标实现。
2、以自我管理、自我控制为主。各级领导、每个员工,都应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精神,围绕自己的目标,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实施所制定的对策措施。经常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各专业职能科室要经常组织监督检查,对下级做好指导、帮助和控制工作。对偏离目标的情况及时纠正,对实施中有困难的及时帮助解决,发挥上下级两方面的积极性,落实各自的安全责任,保证目标圆满实现。
4、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各级组织都要认真做好日常实施工作的原始记录和考核工作。
八、目标成果考评与奖惩:
根据年初各单位和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按年度对各单位完成安全目标情况进行考核。
1、安全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执行《绣林新园安全管理制度》
2、考核办法:
(1)对各单位月度安全绩效、季度安全绩效考核按项目部规定执行。
(2)对实行年薪制的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按项目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3)年度安全绩效奖励根据完成情况由公司制定具体的奖励办法并按规定执行。
第7篇 车辆安全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
1、公司每年度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车辆安全考核指标,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层层签订车辆安全目标责任书,责任书签订率要求达100%。
2、公司每半年组织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实行车辆安全生产奖惩制和车辆安全生产“一标否决”制。
3、公司对车辆安全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车辆安全目标、考核内容、方法详见各类《车辆安全目标责任书》(见附件)。
当公司当年度各类事故超过签订《车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目标考核值时,对该公司车辆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按如下标准从超过月度考核:
1、工伤事故(人身伤害、职业病):
考核值 | 1.0‰以上 | 1.2‰ | 1.5‰ | 2.0‰以上 |
处理核 | 200元 | 500元 | 700元 | 1000元 |
2、车辆交通事故;
超过考核值 | 1起 | 2起 | 3起 | 4起以上每起 |
处理核 | 100元 | 200元 | 300元 | 500元 |
第8篇 车辆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1、 公司每年度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车辆安全考核指标,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层层签订车辆安全目标责任书,责任书签订率要求达100%。
2、 公司每半年组织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实行车辆安全生产奖惩制和车辆安全生产“一标否决”制。
3、 公司对车辆安全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 车辆安全目标、考核内容、方法详见各类《车辆安全目标责任书》(见附件)。
当公司当年度各类事故超过签订《车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目标考核值时,对该公司车辆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按如下标准从超过月度考核:
1、 工伤事故(人身伤害、职业病):
考核值
1.0‰以上
1.2 ‰
1.5 ‰
2.0‰以上
处理核
200元
500元
700元
1000元
2、 车辆交通事故;
超过考核值
1起
2起
3起
4起以上每起
处理核
100元
200元
300元
500元
第9篇 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公司研究决定本制度,旨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
二、根据公司规模和实际运营情况,公司要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频率,控制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全年伤亡人数应控制在3人以下,经济损失额控制在10万以内。
三、为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降低事故率,每个月的安全学习要落实到位,安全职责要分摊到人,各项安全指标与责任考核相挂钩。
四、员工要不定期地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提升员工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五、利用高科技手段对车辆实施动态监控,一旦发现隐患,要求车辆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
第10篇 安全目标管理及考核奖惩制度
1、伤亡事故为零,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1.5‰以下。
2、安全达标率100%,其中优良率85%以上。
3、杜绝死亡、火灾等重大事故,实现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4、工地管理具体目标:
(1)杭州市安全保证体系贯标工地。
(2)杭州市标化工地。
(3)杭州市文明工地。
努力争创省级文明标化工地
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项目经理有关要求,结合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项目经理设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基金专款专用,奖励基金从总投资中提取3‰的比例和平时的安全检查、事故罚款组成,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奖励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的,依据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条 奖励
1、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奖。施工前项目经理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责任期间,由项目经理核定,资料齐全,各项责任指标达到“责任状”中要求,将按“责任状”实施奖励。
2、定期检查安全奖。项目经理每月对各施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评比,以书面形式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对综合得分获得前三名的施工班组:(1)通报表彰;(2)颁发安全生产流动红旗;(3)分别给予10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1000元)、8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800元)、5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500元)(根据所担负工程任务大小调整奖励金额)。
每一季度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奖励。根据当季度每月施工班组和施工班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评分,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0.25,所属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0.75,具体计算如下:
季度分值=(施工班组3个月综合得分之和)/3×0.25+(所属施工班组综合得分之和)/施工班组数/ 3×0.75。
季度安全生产达标的施工班组参加综合评比,综合得分85分(含)以上奖励基数为20000元,得分每递增1分增加2000元/分;得分在75分(不含)-85分(不含)之间不奖不罚;低于75分(含)处罚10000元,得分每递减1分处罚1000元/分。对受到业主检查通报表扬(或批评)的单位,项目部将另行给予奖励(或处罚)。
3、每年末对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或个人分别给以表彰和奖励。
(二)专职安全员不到位的处罚条款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履行安全职责。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进行现场检查时,专职安全员脱岗,每人每次对责任人处罚100元。
(三)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的处罚条款
1、职工伤亡事故经济处罚:
(1)对发生责任事故的施工班组,按下列条款进行处罚:
发生一次负伤5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负伤1人给单位处以1万元、主要责任人5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每重伤1人给单位处以2万元、主要责任人10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1~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给单位处以4万元、主要责任人20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给单位处以5万元、主要责任人5000元的罚款。
(2)职工非因工死亡事故的施工班组经济处罚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2、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
发生机械设备火灾等事故,一次造成经济损失达20万元以上的,给单位处以1~5万元、主要责任人1000~5000元的罚款。
3、对造成职工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领导,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引发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的受罚条款
根据新昌营造建筑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如发生安全事故,除对事发单位责任人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外,还对事故主要责任者进行经济损失有限赔偿,赔偿标准如下:
经济损失1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200至1000元;
经济损失1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1000至2000元;
经济损失5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2000至4000元;
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6000至10000元。
(四)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处罚。施工前项目经理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责任期间,由项目经理核定,未达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标准工地及文明施工标准》和项目经理有关规定,资料等各项责任指标未达到“责任状”中要求,将按“责任状”实施处罚。
(五)安全检查处罚。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由项目安全质量部下发“整改通知”,责任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给予责任单位主管1000元的处罚;对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整改材料的,将对责任单位主管处以500元的罚款;在项目经理每月定期检查安全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并视情况给予处罚。
(六)项目经理对下罚款罚至施工班组,受罚单位(个人)的罚款由项目财务部在计价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11篇 工程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奖惩考核制度
工程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一、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伤亡事故率严格按零目标管理,即全年不发生重伤、四级及四级以上伤亡事故;
2、减少轻伤事故,轻伤率<8‰;
3、确保主管部门对项目部的安全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4、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工地达标率>40%。
二、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对象:
1、公司安全管理网络所有成员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管生产)、安全员。
三、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公司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分级控制。
2、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3、项目经理要组织本项目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彻底清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4、公司质安部作为安全专职管理机构,负责全公司项目的安全管理,在检查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部有权责令停产整顿,对项目部不称职的安全员有权建议撤换。
5、项目部的安全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防护用品及时组织购买和发放。
6、各项目部在各项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公司对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各项目应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控制在公司下达的指标范围内,保证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8、各项目所发生的各类事故,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9、发生各类事故后,各项目经理要按照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各项救援抢救工作,保证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
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与奖惩严格按项目承包内部合同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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