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a物业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是公司或部门权力的象征,应当严格管理:
1.所有印章要由专人保管。
2.加盖公司印章,须经过主管经理同意。
3.加盖部门印章,须经过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
4.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须经公司财务经理签字同意。
5.印章的刻制、更换一律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办理,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刻制。
6.废弃的印章由综合部统一收回保存。
7.由申报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及用文加盖公司印章,需登记好内容。
第2篇 s物业管理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司印章由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专人分开保管。
上述印章未经公司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与他人保管使用,部门(管理处)印章由部门负责人(管理处主任)保管或指定专人保管。
二、使用公司印章依据下列情况进行审批:涉及人员调动(任免),以公司名义签置的合同、协议,财务收支及对外发文、发函等方面用章,由公司经理批准;有关业务管理工作用章,由项目区域常务经理批准;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除财务部门用章外,由公司经理批准。使用部门(管理处)印章,有关业务管理工作用章,由部门负责人(管理处主任)批准;涉及到对外或代表公司名义,必须经公司经理或项目区域常务经理批准同意。
三、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用章,不准携带公章外出,不准盖出空白信笺;对不符合用章规定的,印章保管人员有权拒绝盖章;对违反用章规定或弄虚作假,获得用章造成重大影响、后果或经济损失,要追究保管人、当事人的责任。
四、刻制印章,须经公司经理批准。作废的印章应及时封存。
第3篇 项目物业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项目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节管理原则
一、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总经理授权由行政人事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地保管和使用。
第二节印章地领取和保管
一、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二、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三、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卡上予以记录。
四、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地,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节印章地使用
一、公司各级人员需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
二、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三、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四、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五、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六、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七、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八、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这个整理后交行政人事部归档。
九、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十、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第四节责任
一、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告。
二、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三、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4篇 物业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9
物业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九)
第一条 总则
1.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利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2.经总经理授权由公司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3.本规定中所指印章是指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条 印章的保管
1.公司采取分级保管的办法,各类印章由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需要领取并保管。
2.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3.公司建立印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时按要求在表上予以登记。
4.员工离职时,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作为移交工作的一部分。
5.公司印章的刻制、改刻与废止方案由办公室提出,总经理批准。
6.办公室必须在提出的议案中对新旧公司印章的种类、名称、形式、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做出说明。
7.公司印章的刻制由办公室负责,更换或废止的印章应由规定的印章管理人交还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人)。
8.除特别需要外,废止印章一般由办公室保存三年。
9.公司印章散失、损坏、被盗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办公室递交遗失报告书,办公室主任应根据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副总经理。
第三条 印章的使用
1.公司将印章分为一般印章和重要印章(重要印章为办公室和财务部保管的印章),重要印章须经本制度所规定的履行审核手续方可使用。
2.经办人需使用印章,须提出申请,先填写印章使用单,与所需用印的文件一并交部门经理审核。
3.经部门经理审核,同意的再根据需要转其他部门或根据印章使用权限逐级上报审核,无此需要的直接交印章保管人,否决的则退回。
4.经其他部门或逐级审核,同意的最后交该印章保管人。
5.印章保管人对文件和印章使用单签署情况予以审核,同意的则用印,否决的则退回。
6.重要印章保管人对其所保管的印章的使用拥有最后的决定权,是印章使用权限人。
7.在逐级审核过程中,经审核被否决的,予以退回。
8.在其他部门审核过程中,经审核被否定的,经办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退回,或继续流转并将有关部门的签署意见予以保留。
9.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10.印章使用单所载内容必须与所盖章的文件内容相符,否则不予盖章。
11.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12.印章保管人对于自行使用的常用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13.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使用印章的依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
14.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按上述程序审核,经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15.本办法中重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权限由公司定期发布重要印章使用权限清单作出规定。
16.一般印章由保管人在部门经理监督下使用,无须经上述程序。
第四条 责任
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遗失,如遗失,必须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2.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六条 附则
本制度附印章使用权限清单。
第5篇 物业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7
物业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公司对内对外行使权利的严肃性,防止在印章使用过程中出现失误及违法违纪事件,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印章指公司章、部门公章、各管理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票据专用章和独立法人、部门负责人印章等集体用印章。
第三条印章刻制必须遵循合法性的原则,符合集团规定的规格,式样、字体等,根据用途刻制成的钢印、原子印、牛角印、塑料印。
第四条印章的刻制,应由公司综合部指定专人办理,合格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建好登记台帐,留好图样以备查考。
第五条公司印章由专职文书人员保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各部门公章一般由各部门负责人自已保管,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人员保管。
第六条用印须经各级有权审批负责人签字批准使用,且都要进行登记,用印登记台帐必须按年度归档。
第七条印章被指定使用人在盖印前应对所盖的内容、手续、格式等进行把关检查,必须确保用印审批件与用印件完全一致,尤其是特殊情况用印,更要细心,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妥善解决。对于重要用印要复留。
第八条不得在空介绍信或信低纸上盖印,以防发生弊端。
第九条印章统一为红色或蓝色,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一般情况下用红色。
第十条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所有印章都应加锁,一旦发现印章有异常,要迅速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印章不得擅自拿出办公室,更不得随身携带。任何人不得私盖公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领导人。
第十二条印章保管人员变更要及时做好印章的移交工作,并重新落实印章保管责任。
第十三条由于机构的变动、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停止使用时,停用单位应及时做好封存,并上交公司综合部统一注销。
第十四条印章停用、封存要进行登记,填好登记表,以备日后查验。
第十五条在印章制作、使用、保管、审查、停用过程中有不符合规定的、违纪行为的,处以当事人50-500元的罚款。
第十六条违反印章管理规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给予赔偿损失、开除及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罚。
第十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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