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食堂、超市采购工作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给师生员工提供放心餐,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学校食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法纪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讲原则、重廉洁、要自律、不徇私情。
二、严格遵守学校纪检采购工作管理制度,对大宗业务的洽谈,必须遵守“三位一体阳光透明制度”,即办公室洽谈负责人、估购业务监督员、采购员三方参加,严禁暗箱操作。
三、采购中必须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所采购的物资商品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做好账物相符,结算手续完善。
四、禁止采购“三无”食品,即无工商证、无卫生合格证、无出产证的食品。
五、严格保证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新鲜肉冻货的正常进货渠道,加强食品物资采购安全防范工作。
六、经常深入市场进行调查,随时掌握市场价格行情、食品行情。
七、对采购工作中因不负责引发的违纪违规现象,将根据学校纪检有关制度,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行政责任。
第2篇 食堂管理工作制度
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食堂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整洁卫生、幽雅有序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食堂工作人员。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党工部负责食堂管理的民主监督,两个部门密切配合,共同保证食堂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第四条 食堂管理的内容包括:饭菜价格、饭菜质量、食堂卫生、日常开支和食堂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员工意见的收集反馈,双方关系的协调处理等。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的职责
1、负责对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态度、饭菜质量、食品安全和卫生等进行监督管理,减少浪费、降低成本。
2、负责食堂接待(招待)管理。
3、负责对食堂的费用进行结算管理。
第六条 党工部职责
1、组织职工代表对饭菜质量、卫生、服务等进行民主监督,对饭菜价格适时进行监督核算,协助综合管理部搞好食堂管理。
2、协调职工和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人员的关系,维护和谐安定的就餐环境。
第七条 食堂经营
1、食堂为零利润经营,可采取外包方式,公司为食堂工作提供基本的硬件保证,包括厨房设备、厨具,水、电、气和食堂工作人员工资,饭菜只按直接成本加适当损耗定价收费。
2、公司食堂一律实行刷卡消费,就餐卡由综合管理部发售,定期与食堂承包单位或管理人员结算,杜绝现金消费。
第八条 食堂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及要求
1、上岗要求
①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
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爱岗敬业精神。
2、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要求
①食堂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体检,如不符合条件不允许上岗,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结果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②上岗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外表整洁;严禁拖鞋、赤膊、衣冠不整等不文明行为;
③上岗工作人员严禁带手饰及任何形式的手部美容、化妆;严禁留长指甲,同时保证指甲的健康和清洁卫生、无深色甲垢;
④严禁的手部染恙者(灰指甲、冻伤龟裂、发炎、上药包扎的创伤等)上岗。
3、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①食堂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在温和、文明、礼貌,同时也有权对违规的就餐员工提出批评建议,但不应和员工争执,如果有争议,应向公司领导反映;
②食堂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保证饭菜的色、香、味、营养质量等。
③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如有违反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第九条 食物的采购管理
1、采购要求
①饭菜原料由食堂工作人员采购,应货比三家,做到质优价廉。
②采购蔬菜、荤菜应从正规的菜场购买。蔬菜应选择新鲜,不准购买病、死的肉类及制品;禽类应购活体。
③综合管理部和党工部应不定期对食堂采购的食物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检验主要内容为食物的新鲜度,对于检验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或原料,检验人员应立即报告各自的部门经理或公司领导,并有权现场监督其处理过程。
④食堂工作人员每月采购的食品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公布,时刻接受员工监督,做到日清月结。
2、食物卫生要求
食物(食品、副食品、蔬菜、水产品、肉类、食用油、调味品)均要保证新鲜卫生,符合食物标准,严禁购买使用过期食物。
第十条 食品加工管理
1、持证上岗,杜绝传染病源。
2、食堂应严格执行“三不”,即不购买变质的食物和含有农药残毒的蔬菜;不使用过期伪劣的食品和调味品;不混放或混切生熟食物。
3、分菜、择菜应尽量在工作台上进行,洗菜要认真,确保将菜清洗干净。
4、调味品应定位密封存放,防止污染。
5、午餐剩余的饭菜可以放在冰箱或冰柜内,在晚餐时加热食用,但晚餐剩余的饭菜应及时处理,不得留到第二天食用。
第十一条 餐具卫生规定
1、每餐开饭前一小时必须开启消毒柜对餐具进行消毒;厨具应用开水浸泡消毒。
2、厨具应用专用的托盘存放(或悬挂),不准随意放置在灶台、工作台上。
3、所用餐具、灶具,必须经过“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第十二条 环境卫生规定
1、每次就餐完毕,食堂工作人员应立即整理、清洗餐具、炊具、水池,擦试餐桌、餐椅、灶台和工作台,打扫地面残渣。特别是晚餐后的工作绝对不能过夜。
2、冰箱、冰柜、消毒柜、物品柜等上面不得摆放无关杂物。消毒柜必须保持有效并采取除(驱)蚊、蝇措施;冰箱、冰柜内的物品应隔离、分区存放,防止串味;物品柜应经常整理保持清洁,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3、每周的星期天应对厨房、餐厅的地面、桌椅、灶台、工作台、水池、厨柜、餐具、炊具等进彻底整理和清洁;每月的第一个星期日内应对食堂的门窗、墙面、墙角、天花扳、换气扇等进行彻底清洁。
4、食物残渣、垃圾等应每天清理,保持周围环境卫生,防止蚊蝇滋生。
5、下班前谨记切断电源、杜绝火灾及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 员工就餐要求
1、就餐时间规定
早餐7:20―8:10午餐11:50―12:50,晚餐17:50---18:50(夏季);17:20---18:20(冬季)。
2、用餐要求
①就餐过程应注意维护公共卫生,食物残渣放置在餐盘上倒入回收桶;餐巾纸、各类包装纸等废弃物应放入垃圾桶内。
②就餐者应爱惜食堂公用物品,有意破坏者按价赔偿。
③员工就餐完毕请将餐具放置在指定的位置。
④员工家属进入食堂就餐的,也应遵守本管理规定,其就餐费用按公司有关规定收取。
第十四条 客饭管理
1、上级领导或业务单位需要在公司食堂就餐的,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按相关标准安排饭菜和酒水。
2、在食堂就餐必须由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同意方可。
3、就餐标准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4、客饭可以产生适当的利润,但价格必须低于普通饭店的10%-30%。
5、客饭按季度结算,由综合管理部核实,相关领导审批后报账。
第十五条 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第3篇 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由学校总务处统一管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饭菜质量有监督权,要定期不定期对饭菜抽样检查。
二、食堂食品采购员及保管员工作要求
1、食堂食用的所有原料、材料都要有凭据,谁采购,谁就做好采购记录并签字,必须责任明确,高度负责,采购回的原料一律进入食品储藏室,由保管员按采购单一一验收入库,并作交接签字,原料入库后实行专人保管。采购食品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采购和使用。
2、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肉类食品。采购肉类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等复印件。
3、食品存放时应做到生与熟隔离;食物与杂物、消毒药品隔离。
4、每顿饭前由炊事班长按菜谱到食品保管员处领取原料,并进行签字,周末由主管领导进行核对结算,没有签字的领用单一概无效,经核对缺失的原料由保管人员赔偿。
三,炊事员工作要求
1、炊事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食堂前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戴饰物。
2、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必须进行消毒。 如手接触脏物必须洗净后才能重新进行工作。
3、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准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厕所。
4、食品处理区内严禁随地吐痰、饮食及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5、餐具卫生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管。
6、食品陈列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做到防蝇、防尘、防鼠、防潮、防毒。
7、每餐都要对所有食品进行留样, 留样食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室48小后方可处理掉。
8、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医院采取积极措施。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等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
9、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4篇 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规定
一、食堂工作人员由学校总务处统一管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饭菜质量有监督权,要定期不定期对饭菜抽样检查。
二、食堂食品采购员及保管员工作要求
1、食堂食用的所有原料、材料都要有凭据,谁采购,谁就做好采购记录并签字,必须责任明确,高度负责,采购回的原料一律进入食品储藏室,由保管员按采购单一一验收入库,并作交接签字,原料入库后实行专人保管。采购食品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采购和使用。
2、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肉类食品。采购肉类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等复印件。
3、食品存放时应做到生与熟隔离;食物与杂物、消毒药品隔离。
4、每顿饭前由炊事班长按菜谱到食品保管员处领取原料,并进行签字,周末由主管领导进行核对结算,没有签字的领用单一概无效,经核对缺失的原料由保管人员赔偿。
三,炊事员工作要求
1、炊事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食堂前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戴饰物。
2、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必须进行消毒。 如手接触脏物必须洗净后才能重新进行工作。
3、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准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厕所。
4、食品处理区内严禁随地吐痰、饮食及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5、餐具卫生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管。
6、食品陈列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做到防蝇、防尘、防鼠、防潮、防毒。
7、每餐都要对所有食品进行留样, 留样食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室48小后方可处理掉。
8、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医院采取积极措施。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等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
9、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5篇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无故缺席。
2、恪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
3、爱护公物,不随意或蓄意破坏食堂财产。
4、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5、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有肥皂水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戴首饰加工食品,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短裤及赤膊等。
6、把好饭菜质量关,严防食物中毒。
7、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烹饪技术。
8、作好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第6篇 x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1、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工作时间不随便离开食堂,穿工作服不能在校园内走动。
2、要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3、严格执行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各人职责明确,职责范围内的事认真做好并把好卫生关。
4、检查学生用餐情况,及时反馈,提出改进措施,保证用餐的质量。
5、同志间相互关心,互相爱护,工作中相互帮助,勇挑重担分工不明确时要听从安排主动去做。
6、食堂工作人员人人有责,搞好食堂卫生工作,确保食堂内环境,餐具卫生、安全。
7、完成学校及食堂管理人员布置的其他工作。
8、食堂后门除进原材料和倒垃圾时开,其余时间一律上锁。
9 、制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
10、节约用水用电。
第7篇 市爱苗幼儿园食堂工作管理制度
市幼儿园食堂工作管理制度
一、伙食管理制度
1、成立伙食管理委员会并由专人负责,民主管理。
2、伙食费专款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3、根据季节制定适合幼儿的每周食谱。
4、准确掌握幼儿出勤数,做到每天按时按量供应伙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5、每天做到牛奶、饭菜的留样工作。
二、伙食经费管理制度
1、幼儿膳食经费实行民主管理制度,坚持专款专用,合理开支的原则。
2、按照园财务制度规定,膳食经费中的各项经费单据严格执行“三帐制”,即: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入账。
3、数额较大的支出,须经伙食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4、学期结束时将食堂账目提交伙食管理委员会审议,并向家长公布账目。
第8篇 中学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中学(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一、招聘与管理
1、管理人员包括管理员和班长,负责食堂炊事人员的招聘。开学前管理员与班长向校内外招聘炊事人员9名、锅炉工1名,要求聘用人员身体健康,思想端正,能胜任所聘工种的工作。所有聘用人员需报主管领导审核备案,一经聘用,所有人员需交一百元押金并签订工作合同方可上岗。
2、管理员组织、领导炊事员办好食堂,全面安排工作,定期组织炊事人员学习,提高员工素质,做好服务工作。负责炊事人员的考勤、考绩工作,并做好记录。
3、班长组织、领导炊事员做好成本核算、确定合理价格、保证饭菜质量和数量、做好操作间和售菜间的所有工作。
4、炊事人员的工资由三部分构成:基础工资500元,常规工资100元,奖励工资100元,其每月工资总数不得超过700元。锅炉工工资每月600元。每月实际工资将根据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效果等由管理员进行核算,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发放。出现以下情况对管理员进行扣款:炊事人员私开小灶、私自炒菜扣除管理员和班长10元,有问题炊事人员越级反映管理员和班长扣5元,因炊事人员无理取闹影响食堂正常秩序者扣除管理员和班长50元。
5、管理员要充分调动炊事人员的积极性,要求他们服务热情周到,主副食调配合理,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并保证分饭分菜公平合理。经常召开各班生活委员的会议,听取学生对食堂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每月定期安排好一次学生加餐工作,如果出现不安排的情况或安排不当扣管理员50元。
6、管理员严禁乱拉乱拿食堂物品,严禁多吃多占或请无关人员到食堂吃喝。出现一次扣管理员10元。
7、接受主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进库与出库
8、管理员是食堂财产、物资、食品等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财产进行管理,对购进物资的质量、数量进行验收,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确保数量到位,并对价格进行监督。
9、货物进、出库房必须实行进出物品登记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员应坚持原则,大公无私,不弄虚作假,不私占便宜,不拿原则做交易。进货有进货来源、出售单位(人)、大宗采购物品需审核出售单位的资质和许可证、所有物品必须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进货人签字等,把好质量关,对数量不足和质量较差的物品,不签字验收,出货有物品名称、数量、领货人签字。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作到食堂账目清楚,手续齐全,日清月结,每月进行一次结算。如发现一次记录不详实,扣管理员5元。
10、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进库物资,做到“五防”(即防腐烂、防霉变、防鼠、防蟑螂、防蝇),同时应将物品归类存放,如大米、面粉必须离墙壁、地面各20厘米等,干货、湿货、生、熟食品必须严格分类存放,各类货物必须摆放在货品架上。如发现腐烂、霉变、变质的物资应及时清除出库(管理员有责任在保障供应的情况下尽量避免物资积压,减少损失)。对存放物资不合理、没有及时清除腐烂、霉变、变质物资等扣管理员10元。
11、严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库房。非库房管理人员及闲杂人员严禁进入库房。每周必须用药物对库房内进行消毒。
三、安全与设备
12、管理员根据学校的《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13、要求炊事人员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传染性疾病症状及外伤性感染的人员应立即上报学校劝其辞岗。要求炊事人员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14、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经常组织和检查炊事人员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管理员负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15、管理员要协同炊事人员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定期检修,要求锅炉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期对锅炉及其设备进行检修。
16、管理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的相关设备进行登记、检查、维护和添置。购进的设备,必须按照规格、型号、单价、厂牌、编号、购入年月登记建档,妥善保管使用说明书,以备按章操作和维修。指导使用者要了解和熟悉设备的性能,严格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前,必须认真检查不安全因素,确定没有障碍后方能开机。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总务处报告,总务处负责半年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检修,严禁私自拆装维修。机器或设备运行中,必须有专人看管,严禁聊天、打闹,不准用手触动机器内面团、绞肉等物。使用电器时,必须注意安全,发现电线破裂或短路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联系电工修理。非电工者不得随意修理。
**中学
二0**年**月十五日
第9篇 某食堂管理工作制度
为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防止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关于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
2、食堂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按规定每年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及培训,做到健康合格、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师生员工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防止交叉污染。及时开关灭蝇灯、消毒灯,售菜处用绿纱罩罩好,防止蚊蝇叮咬食物和跌入菜中。
4、加工场所要落实'三防一消毒'(防尘、防蝇、防鼠,餐具、工作用具消毒)。食堂各种加工食品用具容器,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装熟食的各种工具、容器要进行洗净消毒后方可使用。
5、加工场所严格规范操作,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加工生熟食品的刀板要分开使用、要有明显标签,切熟食物时要使用卫生手套。
6、确保室内外清洁。操作台、窗要保持全日整洁卫生。厨房、餐厅每天每餐打扫,保持灶面、地面整洁。加强值日工作,每天小扫、每周五大扫,一个月彻底清扫一次。
7、从业人员加强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理发、勤换衣服、勤剪指甲),上岗时必须穿戴清洁统一的工作服、戴工作帽,头发不露帽外,不留长指甲,工作中严禁吸烟,持证上岗。
8、严把食品质量、制作关,加强食品安全质量工作的监督。
9、食品采购应由专人负责,做到定点采购,严禁向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采购,不得采购变质和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卫生制度,购入食品需经食堂管理员及厨师两人过秤验收签字,方可入库。对不新鲜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概退还。
10、每天新鲜蔬菜、肉和水产购进后由卫生室、监督人员用感官检查质量,符合标准后进行登记,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1、做好食堂防火、防触电、防煤气爆炸安全工作,配备灭火器,定期(三个月)检查用电的线路,工作情况是否良好。
12、树立一切为师生服务的观点,厨师工作要认真负责,不断钻研业务,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及更换花色品种,讲究色、香、味和营养,冬天要供应热饭、热菜、热汤,并要有切实可行的防寒措施。
13、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第10篇 一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管理机构,明确职责
第一条成立学校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医、分管食堂的处室主任、专(兼)职食堂管理员、各年级组长以及班主任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第二条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建立健全食堂餐饮服务和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
第四条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五条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第六条加强学生饮食卫生教育,科学引导,教育学生不购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七条积极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第八条主动配合上级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评比和考核工作,对各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改。确定专人收集、整理、归档食堂管理资料。
二、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九条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十条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
2、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1.5m以上)、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5、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10cm存放,保持空气流通。
第十一条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具备2个消毒池,并不得与蔬菜、肉类清洗的设施混用。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具生熟、荤蔬分开,贮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明显的文字标识。
第十二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十三条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四条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十五条必须取得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三、食品采购卫生要求
第十六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必须到持有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及产品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索票;大宗食品采购应相对固定,以保证其质量。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七条采购大宗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
第十八条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上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辩识。
第十九条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选购国家允许使用、定点生产的食用级食品添加剂。
第二十条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使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卫生标准,对人体安全、无害。
四、食品贮存及仓库卫生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要有明显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第二十二条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杂物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二十三条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刀具用完后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食品仓库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正常运转。
第二十五条食品进出仓库应专人验收、登记,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检查清仓,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长虫,及时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清理出库。
第二十六条食品仓库应经常通风、清扫,保持干燥和清洁。
五、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范围要求
第二十七条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内部温度的监测。
第二十八条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第二十九条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第三十条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第三十一条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温度的范围应在0~10℃之间;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冷冻温度的范围应在-20℃~-1℃之间。
六、食品加工卫生要求
第三十二条每天应有监管人员对食堂食品进行检查,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三十三条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三十四条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第三十五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应当在高于60℃条件下存放。
第三十六条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三十七条清洗池应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上下水通畅,并具一定容积的带盖容器。
第三十八条粗加工过程中荤、素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第三十九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防尘防蝇设施齐全,使用正常。
第四十条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七、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卫生要求
第四十一条手工清洗步骤:
1、刮掉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
2、用洗涤剂溶液洗净餐具表面。
3、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4、洗剂与清冲分池进行。
第四十二条主要使用以下方法消毒:
1、煮沸消毒:该方法即经济又可靠,消毒时把洗净的餐具全部浸泡在水中,煮沸并保持10分钟以上开水煮、消毒后餐具密闭保存。
2、蒸汽消毒:将餐具放入蒸箱内,温度达到100℃并保持10分钟以上。
3、干热消毒:通常采用远红外或电烤消毒
,控制温度120℃并保持10分钟以上。
4、使用消毒药片消毒时,要达到规定的浓度,消毒时间须达到15分钟以上。消毒后需用洁净水冲洗。
第四十三条保洁
1、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布擦干。
2、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保洁柜,不应过早置入桌上。
八、食品留样要求
第四十四条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第四十五条留样要求:留样食品不少于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密闭的容器中,等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防止样品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第四十六条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后方可倒掉。
九、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四十八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四十九条建立晨检制度,发现发热或腹泻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有关主管人员,并应立即离岗就诊,待恢复健康或诊断明确才能重新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人员,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时有吸烟、擤鼻涕、挖耳朵等不良行为。
5、工作服定期换洗,保持清洁,一旦脏污,随时更换;冷菜间等专间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6、切实落实日常责任分解职责,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能带入食品处理区;在食品处理区内禁止吸烟、吃东西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保证责任区域内卫生整洁。
7、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需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食品处理区之外。遵守员工仪表仪容制度,大方整洁。
第五十一条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快速处理要求
第五十二条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向区教委体艺卫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联系电话:区教委体艺卫科:***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原有相关规定作废。
第一中学
第11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管员工作管理制度
星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管员工作管理制度
1、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进行工作。协助食堂管理员负责学校仓储食物保管,做到离开库房及时关门上锁。
2、对采购回来的食品严格把关、做好食品的入库验收、登记工作。每日对入库食品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勤进快销,并建好三级管理台账(采购、供货商、领料人签名)。台帐中应有食品采购日期、数量、单价、生产厂家、保质期、出厂日期、供货人、以及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身份证号、采购合同及检疫证等。
3、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认真执行卫生部门精神,建好台账,严格把关,做好“五专”管理要求。
4、认真学习食品保管与食品卫生知识,能够辨识腐败变质、失效、过期等伪劣食品,懂得学生营养配餐知识。
5、入库食品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标示存放;上报计划要少报勤报,做到食品先进、先出;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6、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7、讲究个人卫生,不用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入库及时加盖。
8、搞好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湿式清扫,每日保洁,保持室内食品堆放整齐。
9、严格监督工作人员及非工作人员在库房及各操作间、餐厅内抽烟。(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10、加强食堂防盗防毒管理,出入库房及下班时要及时上锁,不能将钥匙随便交他人保管,保障师生安全、健康。
第12篇 镇机关食堂管理工作制度
1、 镇机关食堂全体工作人员要明确服务性质和目的,尽最大的努力提高镇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做到饭菜准时、清洁、优质、可口,使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吃得好,吃得饱,为镇来客提供优质服务。
2、 必须做到账目清楚,按章办事,每天一小结,每月一大结。同时必须服从办公室的领导,接受办公室的检查、监督。
3、 食堂必须实行凭来客通知单用餐。严格按承包合同书的利润确定价格。同时要公布当天便饭的饭菜价格,挂牌经营。
4、 食堂必须保证镇政府工作人员开水及早、晚热水的供应。
5、 食堂必须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搞好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蓄水池坚持一周一清洗。
6、 镇机关工作人员发现食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向办公室反映。对食堂违反规章制度的事情处罚如下:1) 账目不清,一天未小结,一月未大结,违者罚款10元;2) 不执行用来客通知单用餐制度,每人次罚款10元;3) 开、热水供应不及时,每次罚款10元。4) 利润超标准,罚款以超出的比例依次为5元、10元、15元、20元;5) 镇政府来客用餐出现漏洞,一例罚款20元,同时要以最快速度解决用餐。6) 出现一例饭菜质量、卫生问题,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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