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管理组织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现场应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3、施工现场必须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凯里市有关规定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每50人必须设1名专职安全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班组长必须承担兼职安全员职责,每个作业班组必须设1名以上的群众监督员(人数较多的班组每10人配备1名群众监督员)
(二)现场岗位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
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项目部组织结构,确保配备必要的资源(人力、基础设施、环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将管理目标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制定各级职能人员的管理职责,确保目标的实现。
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组织策划,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组织对现场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对监督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三违”现象进行监督。组织编制项目部级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项目安全负责人
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对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等工作,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当进度与质量、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保证安全。监督各项技术、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抓好安全生产、搞好文明施工。每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工作会议或安全专项检查,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有会议记录或纪要。每月组织2次(含)以上各专业联合检查,检查要有记录或纪要等文件。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及时反馈信息。
3、项目技术负责人
对本项目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编制本项目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方案和专项方案,负责向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特殊或关键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从事特殊过程施工的人员组织培训。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4.专职安全员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搞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每周召开安全例会,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上级检查提出的问题负责复查。监督施工现场各种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分类、归档。专职安全员上岗期间,佩戴统一的红底黄字“专职安全监督员”袖标。
5.群众监督员
负责监督施工现场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保护制度情况,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阻挠或打击报复群众监督员履行安全职责的行为,有权向上级工会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有权对班组农民工进行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和工人劳动保护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发现并劝止施工现场各种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劝止无效,应及时向现场专职安全员反映。发现施工场所内有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主要生产安全设施及环境异常,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汇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时, 有权命令所有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并应协助做好疏导工作。
群众监督员上岗期间,佩戴统一的黄底红字“安全群众监督员”袖标。实行班组安全生产台帐制度,认真做好班组安全情况记录。
(三)对分包队伍的管理
劳务分包队伍和专业分包队伍应在企业评价确定的合格分包方中选用,进入施工现场后查验该分包队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签定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四)对设备租赁、使用的管理
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起重机械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凯里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凯里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租赁、使用、安装、拆卸、检测等活动。
第2篇 中铁岩锋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司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财产安全,逐步实现作业规范化、生产精细化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本公司各生产现场的具体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本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现场安全管理,对于工程项目,需按其行业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关现场安全管理和标准化操作制度。
第三条 在公司建立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
第四条 公司应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以及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建立必要的激励保障机制。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安委会、安质环保部负责制定、完善本管理制度,并与安全质量环保稽查队一起监督、指导、检查各部门对本制度的实施。
第六条 安委会、安质环保部、安全质量环保稽查队按季度组织各部门对本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运行的设施使用与管理制度、、现场管理等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报安委会组织审核、报安质环保部备案。
第八条 各部门负责人按月度组织部门内各班组对本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督促各主管、班组长将制度落实到具体岗位,并组织对岗位员工的月度安全考核。
第三章 作业现场管理
第九条 各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现场管理制度,规范现场管理,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第十条 各部门应严格推行人员、设施、工件、工位器具、工具箱、转运器具、附件等的定置管理。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保持现场整洁和较高的目视化程度。保证现场标识齐全、规范、醒目、美观。
第十二条 规范现场各区域功能,禁止人员、物品越区,不得长时间占用安全通道。临时占用通道的要作好责任人、移出现场的时间、占用期的安全提示等标识。
第十三条 作业现场油、电、机械传动等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对易燃品(如包装材料)存放区,必须按照过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第十四条 作各部门应根据《中铁岩锋事故救援与应急处理预案》,结合现场实际,组织应急演练,以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防止人员伤亡和减少经济损失。
第四章 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
第十五条 岗位操作人员应知道本岗位潜在的危险和安全措施,具备辨识危险和事故控制的能力。
第十六条 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第十七条 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生产工艺纪律。
第十八条 正确使用机械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清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第十九条 坚持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 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同时严格按照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作业。
第二十一条 如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及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如实说明事故有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为违章违纪者要制止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第二十四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 新员工、实习员工、换岗或复工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 处罚
第三十六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按《中铁岩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3篇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班组长是本班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安全理念,时刻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抓好班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第二条、工作现场要做到工人按章操作,班组长遵章指挥,杜绝野蛮施工和乱岗操作不文明行为。
第三条、班组与班组之间,工人与工人之间互敬互爱,相互团结,相互帮助,共同解决困难和问题,使班组业务素质过硬,工作协调,互免互进,积极拼搏,为争创优胜班组,实现安全生产而努力工作。
第四条、人人讲文明、讲礼貌,尊师爱徒,爱护公物,遵守职业美德,自觉维护矿区秩序,不酿酒闹事,打架斗殴,杜绝违法违纪等不良现象。
第五条、班组长带领全班组职工认真学习上级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指示精神,规范职工道德和社会公德,创建和谐矿区,营造人人争当文明职工的良好氛围。
第六条、班组成员严格遵守矿井上、井下文明规范,出现一次违犯者罚款10元。
第七条、工作场所物料实行定置管理,分类码放、整齐有序。物料摆放不适,巷道不清洁者,视情扣责任者10—30元。
第八条、巷道达到“四无一整洁”即:无积尘、无积水、无杂物、无喷浆层、无悬石,责任区内设备、设施整洁卫生、安全设施灵敏可靠,巷道整洁。
第4篇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在生产过程中,应当以安全为首要原则。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确保生产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安全、卫生生产;
适用于生产现场所有管理、操作人员。
1.2生产现场卫生要求执行《卫生控制程序》。
2职责
2.1 生产工程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各生产现场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2.2生产工程每月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3 工作程序
3.1.1 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加工。
3.1.2 操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3.1.3 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3.2 工作现场之整理整顿
3.2.1 定置管理
a) 人员定置:规定每个操作人员工作位置和活动范围,严禁串岗;
b) 设备定置:根据生产流程要求,合理安排设备位置;
c) 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状态标识和流程图;
d) 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e) 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3.2.2 定置管理实施要求
a) 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
b) 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c)按区越定置:认真分析绘制生产现场定置区越,生产现场所有物品按区越标明位置,分类存放;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3.2.3 整理整顿要求
a) 整理: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
b) 整顿:在整理的基础上,把生产现场需要的进行定置管理;
c)清扫:生产加工部位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杂物。
d) 清洁:每个员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
e) 素养: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在非指定场所严禁抽烟;每个员工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不断提高全体员工自身的素质。
3.3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
3.3.1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操作规程教育,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3.3.2 生产现场油、电、机械传动等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对易燃品(如包装材料)存放区,必须按照过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3.3.3 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起到安全防护作用,严禁违章作业。
3.3.4 生产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的确保人员安全,减少经济损失。
第5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场,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5、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6、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7、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8、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9、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
10、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11、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12、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3、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4、施工现场地需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15、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6篇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确保生产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安全、卫生生产;
适用于生产现场所有管理、操作人员。
1.2生产现场卫生要求执行《卫生控制程序》。
2 职责
2.1 生产工程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各生产现场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2.2生产工程每月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3 工作程序
3.1.1 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加工。
3.1.2 操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3.1.3 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3.2 工作现场之整理整顿
3.2.1 定置管理
a) 人员定置:规定每个操作人员工作位置和活动范围,严禁串岗;
b) 设备定置:根据生产流程要求,合理安排设备位置;
c) 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状态标识和流程图;
d) 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e) 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3.2.2 定置管理实施要求
a) 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
b) 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c)按区越定置:认真分析绘制生产现场定置区越,生产现场所有物品按区越标明位置,分类存放;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3.2.3 整理整顿要求
a) 整理: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
b) 整顿:在整理的基础上,把生产现场需要的进行定置管理;
c)清扫:生产加工部位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杂物。
d) 清洁:每个员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
e) 素养: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在非指定场所严禁抽烟;每个员工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不断提高全体员工自身的素质。
3.3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
3.3.1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操作规程教育,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3.3.2 生产现场油、电、机械传动等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对易燃品(如包装材料)存放区,必须按照过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3.3.3 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起到安全防护作用,严禁违章作业。
3.3.4 生产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的确保人员安全,减少经济损失。
第7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制度
1、凡参加现场施工的作业人员,都要熟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级领导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开工前,施工技术部门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水文、地质、气象、设施等资料,并结合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规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编好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做好安全技术的交底工作。
2、施工现场的各种机具设备设施、材料、构件等,均要按照现场施工阶段的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保证场内道路畅通、平整。
3、在邻近高压线施工时,要遵照供电局和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在高压线下方10米范围内,不准堆放物料,不准搭临时设施,不准停放机械设备。在高压线和其它架空线一侧从事起重吊装等作业时,要按照劳动施工颁发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要求执行。施工现场要设消防栓,备有足够的有效灭火器材,在消防栓周围5米范围内不准堆放物料。
4、施工现场要设临时安全保卫棚,做好防盗、防火、防止坏人破坏机电设备的工作。
5、施工现场入口处及危险作业部位,均应挂有安全宣传画,、大型标语和安全色标,随时提醒职工安全生产。
6、在邻近街巷、民房施工时,要搭设可靠的防护棚或采取切实有效防护措施,确保行人和居民的安全。
7、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要服从总包单位的指挥,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任何人进入施工区都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须挂好安全带,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在场内吸烟。
8、参加施工的所有职工都要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教育,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工、电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工、焊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训练,考试合格签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严禁酒后操作。
9、凡3米以上的工程,均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脚手架、安全网的架设必须符合规程标准。如遇深坑深槽施工时,除按规定放坡、支护外,还要对深度在3米以上的坑槽内的作业工人加设防坠落的设施。
10、施工现场内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标志色标等,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动,因施工需要必须拆动时,要经工地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拆动。
11、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具体抓,直接管。
12、爆破施工时,要切实准确地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13、坚持安全方便的原则,施工现场搞好文明生产、文明施工,合同工、临时工应签订安全合同,履行安全合同。
14、对生产过程和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创造安全生产条件。
第8篇 运行一班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明确职责,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规范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遵守《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集团公司“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和上级有关规程规定。
第三条风电场的倒闸操作及操作票、工作票管理,必须执行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场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风电场还应执行电网公司颁发的《有人值班风电场安全管理制度》和《有人值班风电场操作的规定》以及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用于明确班组人员生产现场的安全职责,适用于运行一班全体人员。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风电场班长的生产现场安全职责
(一)值长是本值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负责。
(二)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按设备系统(施工程序)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并进行安全控制。
(三)带领本值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程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学习事故通报 ,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四)主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次或一个值的安全日活动,并做好记录。
(五)负责和督促工作负责人做好每项工作(倒闸操作、检修、试验等)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做好记录。
(六)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新入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全班人员(包括临时工)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参加急救培训,做到能进行现场急救。
(七)开展好本班组的定期安全检查活动、“安全生产周”活动,落实上级和本公司、本风场下达的反事故措施。
(八)经常检查本班组工作场所(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登记上报,本班组能及时处理的应及时处理。对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
(九)对本值两票执行的正确负主要责任,并每月交一份两票写实报告。
(十)支持班组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本班组发生的异常、障碍、未遂及事故,要及时登记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
(十一)做好特种设备和危险源的安全监控管理,监督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建立特种设备和危险源、特种人员挡案。
(十二)经常检查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有问题及时整改。
(十三)完成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六条 副班组长生产现场安全职责
(一)协助班长抓好班组和日常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直接领导班组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和日常工作。班长不在时代行班长职责。
(二)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班长对班组的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负责。
(三)协助班长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日常管理制度,监督各项制度在本班组的执行情况并组织实施及改进措施。
(四)协助班长组织成立安全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五)及时与班长沟通,提出整改意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六)协助班长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一次,并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责任到人。
(七)协助班长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积极参加安全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八)协助班长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班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九)协助班长做好员工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各项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十)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有关落实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 班组安全员的生产现场安全职责
(一)督促全班人员正确执行各种规程制度,按计划完成安、反措项目。
(二)协助班长组织安全日活动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以及各种安全活动。
(三)利用班前、班后碰头会,对本班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思想教育。
(四)监督全班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监察本班的安全工器具及所属设备和工作场所的安全状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积极解决。
(五)负责填写班组安全台帐,统计千项操作无差错纪录、缺陷消除率,收集、整理、保管各种安全资料。
(六)本班发生不安全情况及时汇报部门、车间和安全生产部,负责收集故障原始资料,参加故障分析会。
(七)按时参加风场召开的安全员会议,如实反映本班安全情况,积极完成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八)完成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八条 员工生产现场安全职责
(一)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工作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法规和规程制度。
(二)及时反映和按规程规定处理一切危及人身和设备系统安全的情况。
(三)爱护机器设备,应管理好、修好、用好所管辖机器设备,对所管辖机器设备安全负责。
(四)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
(五)有权拒绝接受和执行明显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的违章指挥。
(六)对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员的决定和命令有异议时有权提出意见,但上级领导坚持时仍应执行,在执行后可越级反映。
(七)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检查和安全日活动。
(八)尊重和支持安全监督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督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九)发生事故后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三章 安全职责考核办法
第九条 生产现场安全到位标准的考核实行分级按月进行检查统计考核,公司领导到位情况的检查与考核由工会和综合管理部负责,生产部门、班组由安全生产部检查与考核。
风电场各种标识管理制度
第四章 目 标
第十条 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一)不发生人员轻伤及以上人员伤、亡事故。
(二)不发生全厂停电或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电网瓦解、大面积停电事故。
(三)不发生由于人为责任的设备事故和一般电网事故。
(四)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设备损坏事故。
(五) 不发生误操作事故。
(六) 不发生火灾事故。
(七 不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八) 不发生事故,争取全年无障碍,保证全年安全
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
(一)公司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较大设备损坏和火灾事故。
(二)部门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
(三)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
第十二条 风电场每年应实现3个百日无事故记录。
第五章 安全工作重点
第十三条 充分认识风电场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求真务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继续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深入安全生产工作第一线,把安全生产工作做细、做实。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定各级人员安全责任状,开展内部风险抵押,明确责任,加强管理,严格考核,提高人员素质,抓好班组安全管理。按照“三级控制”的原则,运维部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自上而下,切实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闭环管理体系。继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行对安全生产贡献突出者重奖,对违章和事故责任者重罚,切实增强对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压力感和责任感。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防止人身事故发生。继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抓好《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两票”制度的执行,坚持“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彻底遏止习惯性违章事件的发生。加强生产作业、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严格审查“三措”;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使用检查,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安全生产过程管理,严抓细微环节,加大执行力度,减少疏忽和遗漏,规范工作行为,实现安全工作标准化、程序化。
第十五条 加强设备管理,特别是新设备要严把验收关,确保其做到零缺陷投运,并加强运行监测,尤其在恶劣气候和重负荷期间确保其安全运行,同时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人员和运行设备的安全。
第十六条 加强运行监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认真开好班前会、班后会,对安全工作进行讲评,在倒闸操作和设备巡视中作好危险点预控措施,并对倒闸操作实施全过程管理,消灭管理性、行为性、装置性违章;做好交通和防火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加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的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各级干部、职工进行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订及修编,充分发动全体职工从理论到实际做到认真、细致、深入的学习和讨论,统一全体职工的安全认识、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对全体职工要进行定期培训和考试,对新入场的职工必须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安全活动日、安全座谈会、事故案例分析会和安全宣传板报等形式,来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意识,使职工牢固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意识。认真开展好一年一次的“安全月”及“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将安全性评价工作贯穿到全年安全工作中去,为我场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六章 安全工作具体措施
第十八条 不发生人身事故:
(一)停送电时使用合格的安全用具,进入设备区正确佩戴安全帽。
(二)进入设备间隔要有专人监护并养成看一看、想一想、听一听、问一问的习惯;设备和更换高空照明时要穿合适的鞋并防止高空摔跌,必要时使用安全带。
(三)使用梯子工作时要防止梯子倾斜滑倒并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十九条 不发生误操作事故:
(一)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人员技术素质,严格执行规范化倒闸操作程序。
(二)不发生主值代值班员填写操作票及操作票执行时不签名或代签名现象,杜绝单项操作先操作后补票及单人操作现象。
(三)不发生操作设备前不核对设备位置、名称、编号,倒闸操作时不唱票、不复诵。杜绝拆除、装设地线前不验电、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鞋、未操作先打“√”、监护不认真等违章现象。
(四)场内的万能钥匙要按规定封存和使用。
(五)倒闸操作时要根据本场模拟程序的顺序认真执行。
(六)现场把关人员要根据操作内容、地点、提出危险点预控方案,并对实际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总结。
(七)操作一经开始除调度电话召唤外,不得因其它事情中断操作的连续性。
(八)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必须检查核对模拟图与实际设备位置相符,并详细作好记录。
第二十条 安全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二)安全活动的内容要提前研究、准备,确保实效;记录的内容要充实,有针对性,有实效。
(三)每月安全活动要制定计划,并且要有规程、文件、简报的学习内容。
(四)2月份进行全体运行人员《安规》培训学习、考试。
(五)场内要储存、收集有关安全方面的内容和领导的讲话精神有关文件。
第二十一条 制定措施:
(一)运维部要制定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以及目标管理任务。
(二)主管运维的领导要每年与值班员签定“三不伤害”责任书。
(三)场内设备预试前要制定措施并召开准备会。
(四)节假日及保电期间要制定保安措施,并认真落实。
第二十二条 安全月,春、秋查活动:
(一)认真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和“秋季安全大检查”活动,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有整改。
(二)将安全性评价工作始终贯彻到全年工作中。
(三)将危险点预控运用到“倒闸操作”和“设备巡视”中。
(三)认真开展“安全月”活动。
第二十三条 安全管理:
(一)积极推广应用危险点预控法。
(二)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三)在设备巡视方面要严格执行巡视时间和项目,在节假日和特殊的情况下进行特巡,巡视中发现问题要做好记录,及时上报。
(四)根据要求做好定期维护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值班期间,要严格遵守我场“运行现场值班制度”。
(六)对一切不安全现象和设备缺陷要及时上报。
(七)“两票”管理除按月审查外,还要不定期检查:
(八)不定期对站内“两票”填写进行抽考。
(九)本年度实行动态检查,严格按“两票”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十)加强操作票的填写练习,达到正确、快速填写,杜绝涂改现象。
(十一)杜绝许可有差错的工作票。
(十二) 杜绝在接收“工作票”时不认真审核,盲目填写,履行工作许可手续不到现场的现象。
(十三)施工或大修不仅要有工作票还要具备“三措”,否则不能开工。
(十四)防小动物和火灾事故:
(十五) 场内不仅要在“两查”时认真检查电缆孔洞是否封堵严密,还要做到经常检查。
(十六)配电室、各保护室工作时要随手关门,防止小动物进入。
(十七)场内仓库中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四条 交通管理:
(一)杜绝司机酒后驾车、出私车、开快车、强行超车、疲劳驾车和无驾驶证开车。
(二)严格执行派车制度,否则造成后果一切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司机要驾驶与准驾证相符的车辆。
(四)根据维护制度定期维护车辆。
(五)继续与司机签定“汽车长里程安全运行抵押奖惩办法”。
第二十五条 安反措:
(一)根据电业生产反措制定计划,完成日期和总结。
(二) 根据电业生产安措制定措施,计划实施和总结。
总之,安全是基础,安全是一切,“安全是文明的标志、安全是效益的前提、安全是亲人的嘱托、安全是生命的保证”,安全要常抓不懈警钟常鸣。在生产当中全体职工要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下,团结一致,振奋精神,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的可控能力;要认真吸取兄弟单位事故和违章教训,抓好“两票”的执行,杜绝表面上的百分之百;加强运行管理,落实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运行队伍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运行人员的责任心和综合业务素质,为风场的安全运行和企业的安全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七章 安全责任制
第二十六条 公司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
(四)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并组织落实。定期主持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生部对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与技术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职责,各负其责,并实行下级对上级、下级单位对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二十九条 公司对管理区域内承包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统一协调管理责任。
第八章 安全监督
第三十条 公司安全监督机构一般由单位行政正职主管。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本单位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的领导。
第三十一条 公司应设独立安全监督机构,发电部、工程部应设专职安全员;班组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建立由公司安全监督人员、部门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的三级安全网。
第三十二条 安全监督机构人员配置及装备应满足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和安全监督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熟悉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熟悉生产过程、掌握一定安全生产技术、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的人员担任。
第三十三条 安全监督机构职责:
(一)监督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措施计划、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等贯彻执行;组织或配合安全生产工作规程考试和安全网活动。
(二)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三)监督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整改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汇报。
(四)会同工会、劳动人事部门组织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五)参加和协助公司或上级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监督事故“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情况;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六)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贡献者和事故有关责任人,提出奖励和处罚意见。
(七)参与工程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
第三十四条 安全监督人员职权:
(一)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检查了解安全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权责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有权做出停止工作或撤离工作人员的决定或建议。
(二)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公司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和提取事故原始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
(四)对事故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反映;对违反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行为有权纠正或越级反映。
第9篇 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
1、新工人入场,道德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4、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5、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7、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8、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
9、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10、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11、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现场地需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14、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10篇 中铁现场安全管理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司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财产安全,逐步实现作业规范化、生产精细化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本公司各生产现场的具体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本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现场安全管理,对于工程项目,需按其行业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关现场安全管理和标准化操作制度。
第三条在公司建立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
第四条 公司应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以及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建立必要的激励保障机制。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安委会、安质环保部负责制定、完善本管理制度,并与安全质量环保稽查队一起监督、指导、检查各部门对本制度的实施。
第六条安委会、安质环保部、安全质量环保稽查队按季度组织各部门对本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运行的设施使用与管理制度、、现场管理等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报安委会组织审核、报安质环保部备案。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按月度组织部门内各班组对本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督促各主管、班组长将制度落实到具体岗位,并组织对岗位员工的月度安全考核。
第三章 作业现场管理
第九条各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现场管理制度,规范现场管理,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第十条各部门应严格推行人员、设施、工件、工位器具、工具箱、转运器具、附件等的定置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保持现场整洁和较高的目视化程度。保证现场标识齐全、规范、醒目、美观。
第十二条规范现场各区域功能,禁止人员、物品越区,不得长时间占用安全通道。临时占用通道的要作好责任人、移出现场的时间、占用期的安全提示等标识。
第十三条作业现场油、电、机械传动等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对易燃品(如包装材料)存放区,必须按照过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第十四条作各部门应根据《中铁岩锋事故救援与应急处理预案》,结合现场实际,组织应急演练,以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防止人员伤亡和减少经济损失。
第四章 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
第十五条岗位操作人员应知道本岗位潜在的危险和安全措施,具备辨识危险和事故控制的能力。
第十六条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第十七条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生产工艺纪律。
第十八条正确使用机械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清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第十九条坚持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同时严格按照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作业。
第二十一条如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及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如实说明事故有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十三条为违章违纪者要制止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第二十四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新员工、实习员工、换岗或复工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 处罚
第三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按《中铁岩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11篇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1.1 为强化工程建设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制度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2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除本规定外,各单位还应执行《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1.3 应严格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文明施工。
1.4 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摆正安全、质量、进度三者之间的关系,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质量及进度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5 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观念,安全制度要有严肃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 在执行过程中,遇有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应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第12篇 工厂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十
工厂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1、生产区内“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3)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
(4)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5)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6)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7)不按工厂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8)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9)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10)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1)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12)不戴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13)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4)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2、操作工“六严格”
(1)严格进行交接班。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票。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3、动火“六大禁令”
(1)没有有效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严格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3)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4)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4、进入容器、设备“八必须”
(1)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4)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5)必须配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6)必须器外有人监护。
(7)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8)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5、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1)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2)严禁酒后开车。
(3)严禁超速开车。
(4)严禁空档溜车。
(5)严禁设备带病行车。
(6)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7)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量)装载行车。
6、起重作业“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5)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7)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不吊。
(10)钢(铁)水包过满不吊。
7、预防事故“十问”
(1)身体状况是否正常。
(2)心理状况是否正常。
(3)班前是否进行安全检查。
(4)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穿戴。
(5)操作技术是否熟练掌握。
(6)是否会处理工作中的异常情况。
(7)自己周围是否存在危险因素。
(8)工作中是否有不良习惯。
(9)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0)是否注重消除危险隐患。
8、安全生产现场自律准则“20条”
(1)要正确使用与清洁整理物料架、模具架、工具架。
(2)作业台面要整洁。
(3)正确使用、定位摆放模具、量具、工夹具。
(4)机器上不能有不必要的物品、工具,工具摆放要牢靠。
(5)私人用品及衣物等要定位置放。
(6)手推车、小推车要定位放置。
(7)塑料箱、铁箱、纸箱等搬运箱要定位摆放。
(8)润滑油、清洁剂等用品要定位放置并作标识。
(9)消耗品(如抹布、手套、扫把等)要定位摆放。
(10)物料、成品、半成品等要堆放整齐。
(11)通道、走道要保持畅通。通道内不能摆放物品(如电线、手推车)。
(12)不良品、报废品、返修品要定位摆放并隔离。
(13)易燃物品要定位摆放并隔离。
(14)下班后,要清扫物品并摆放整齐。
(15)垃圾、纸屑、烟蒂、塑料袋、破布要消除。
(16)废料、余料、吊料等要随时清理。
(17)地上、作业区的油污要清扫。
(18)垃圾箱、桶内外要清扫干净。
(19)工作环境要随时保持整洁干净。
(20)地上、门窗、隔壁要保持清洁。
9、员工防火“三懂”、“三会”
(1)三懂
1)一懂本岗位产生火灾的危险性。
2)二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
3)三懂本岗位扑救火灾的方法。
(2)三会
1)一会报警。
2)二会使用本岗位灭火器材。
3)三会扑救初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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