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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66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例

第1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例

一、离职管理的目的

为规范公司日常管理,明确责任,理顺程序,堵塞漏洞,确保公司和员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离职管理的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

三、离职定义

以任何方式辞职、辞退不再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或因事、因病离岗超过 三个月的员工均按离职对待。

四、离职手续的办理程序

1、员工因故辞职或休长假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从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逐级办理审批事项。审批完成后,将书面申请连同申请表一起返交人事部保存。

2、员工辞职或长假申请得到批准后满三个月(以离职申请中最后一个审批人签字日期为起始日计算)及接到辞退通知之日起,必须在三日内开始办理离职手续,七日内全部办结,超过七日,超过部分按500元/日标准从其本人责任金和工资中予以扣除。超过15天不办理交接和离职手续,公司将派人或通过法律途径上门解决,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所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人员工资等均由当事人全额承担。

3、办理离职手续时首先从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表》,然后按表格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逐部门办理交接、清结手续,其操作流程为:本部门――关联部门――行政部――人事部――财务部――部门经理――总经理――财务部。

4、本部门主要负责审定离职人员工作移交情况、业务衔接情况、物品及资料返还情况、日常考核结果、债权债务清结情况等;关联部门主要负责审核离职人员与本部门在日常往来中有无未了事项、财物交接是否清楚等;后勤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审查离职人员公配物品是否交回,有无损坏或丢失现象,损失具体价值等;人事部主要核查离职人员办公用品、设施交还与完好情况及文件、资料、相关证件等归还情况、考勤考核情况、奖励处罚情况、保密协议执行情况、其他与公司相关的特殊事项等;财务部主要负责离职人员财务手续办理情况、借款归还情况、业务账目清理情况等。

5、各项手续完备后,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即可按有关规定为离职者办理财务清算手续。

6、凡对外有经济往来或在重要岗位担任职务的人员,因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财务部在发放薪资时必须留取一定额度(责任金全额及最后一个月工资)作为风险控制金,离职后三个月内若未发生新的问题,即可发放清结。试用期内入职不满一月离职的,其风险控制金为实核薪资全额,发放时间必须控制在15天以后。

7、特殊情况可由总经理根据具体情况例外酌情处理,不受本制度相关条款限制。

五、责任划分与违规处理

各部门在审核时必须从严把关,细致入微,不允许出现任何疏失,否则责任部门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核查完毕后,由部门经理出具结论并签字认定。上一道环节未完成手续,下一道环节不得承接办理,违反者由承接部门承担责任。凡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利益或信誉受到损害者,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经济、行政和管理责任。

第2篇 员工入职、离职及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员工入职、离职及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招募与配置

第一条 目的

为公司发展提供合格人员,充分体现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二条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手续,并进行人力需求调查及薪资调查工作,向总经办报送分析报告;

2.各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核;

3.总经理负责签署经考核合格者的求职表。

第三条 招聘原则

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择优录用人才。

1. 回避原则

1.1亲戚朋友不能有直接上下级关系;

1.2同一部门同一地区人员分布适宜,避免过分的老乡关系和裙带关系出现。

2. 不能录用原则

2.1在集团各公司服务并解聘的(特别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可录用);

2.2未满16周岁的人员;

2.3体检不合格者;

2.4精神和心理不健康者;

2.5有违法犯罪行为正被公安机关通缉者。

第四条 招聘条件及招聘需求批准程序

1. 招聘类型

1.1新增岗位是指岗位空缺的补充将造成企业总体人数增加;

1.2补员是指空缺岗位的招聘不影响企业总体人数的构成。

2. 招聘条件

2.1公司扩大规模需增员时;

2.2公司组织结构调整需增加人员时;

2.3新项目组建或增加编制时;

2.4公司需储备人才时;

2.5公司原有职位空缺需补员时;

2.6其他人力资源需求。

3. 招聘需求审批程序

3.1补员招聘:用人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根据需求情况填写《招聘申请表》,经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申请,送总经办审核属实后,于每月25日前递交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3.2新增岗位招聘:用人部门负责人在《招聘申请表》上详列新增原因、职责范围和资历要求,报总经办组织岗位评估,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核准同意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招聘;未通过核准的,由人力资源部反馈给申请部门。

4.招聘及录用流程

人事行政部初试并筛选――部门主管复试――总经理审核――人事行政部通知试用――试用期结束合格者转正

4.1招聘流程

4.1.1人力资源部自接到《招聘申请表》之日起,拟定当月招聘计划,报总经办审批后,组织招聘。一般岗位招聘周期为两周-四周;个别岗位由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视情况协商延长或缩短周期;

4.1.2应聘人员应聘时需填写《应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检验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明等,从事技术工种的还需有技术等级证,且提供之证件必须为原件),并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初试”栏内签字确认,合格后,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专业考核;

4.1.3考核后,用人部门在《应聘程序记录表》之“复试意见”内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关考核资料,合格者,交由人力资源部;

4.1.4总经理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面谈,内容包括薪资福利待遇、工作制度等;

4.1.5面谈合格后,总经理告知人事行政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

4.2录用流程

4.2.1录用者办理入职手续前,需向公司递交体包头市市级医院进行的肝功能和肺部体检报告一份。

4.2.2录用者报到时须带上个人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职业等级证、特殊岗位需有从业资格证件及免冠近期1寸彩色照片两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维修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入职需提供原单位的《任职证明》。

4.2.3员工入职时应签订《员工试用期协议书》、部分岗位签订《担保书》。

4.2.4领取员工工牌;录考勤;领取工服。

4.2.5 人力资源部进行一天入厂培训,接受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岗位相关知识等培训。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送部门进行岗位培训。

4.2.6到岗参加上岗培训, 由部门负责安排,培训时间为七天;内容为岗位工作程序、岗位相关技能等。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部门工作;由总经办经理进行培训跟踪及督导工作。

4.2.7新员工入厂七天内为适应期,因其技能及其它因素被辞退或离职者,公司不予计发报酬及其它经济补偿。

4.2.8录用员工后,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建立新的人事档案,并将员工入职后的相关资料全部纳入档案中集中管理。

4.3转正流程

4.3.1试用期结束前一周,人力资源部将该员工入职时部门填写的《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发放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表现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填写完整后交人力资源部;

4.3.2试用合格者,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予以录用,合同期限为壹年;不合格者,用人部门可根据情况延长试用期(最多延长三个月)或退回人力资源部;

4.3.3人力资源部视被退回员工基本情况可调换岗位另行试用或予以辞退。

第二章 员工离职

第一条 离职类型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2.按劳动关系终止原因把离职类别分为:终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和开除。

2.1劳动合同到期而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的称为终止劳动合同;

2.2试用期满后员工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后离职称为辞职;

2.3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累计旷工一个星期以上称为自动离职;

2.4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工作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公司工作安排的,公司提前通知其离职称为辞退;

2.5凡违法犯罪、职业道德缺失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即令其离职称为开除。

第二条 离职结算办法

1. 终止劳动合同

自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工资等经济结算手续;

2. 辞职

2.1按规定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经批准离职前的工资照付。

2.2 30天内(试用期三天内)办完离职手续,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与部门商定。从递交离职申请到公司批准离职之日必须服从公司之安排,否则按自动离职论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照价赔偿。

2.3人力资源部同用人部门根据离职员工岗位之需及时安排(招聘)人员跟班,在一个月内完成交接手续,经主管确认交接手续完毕后,签批辞职报告,办理离职手续。

3. 自动离职

不作任何结算。

4. 辞退

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结算。

5. 开除

不作任何结算。

第三条 离职结算程序

1.员工获得离职通知后,持厂牌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程序记录表》,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完成工作交接后;人力资源部确定出勤天数及补助项目。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结帐。

2.凡离职员工,自通知之日起二天内办完有关离厂手续,逾期不办或有意拖延时间者按自动放弃结算论处,不给予补办任何手续。

3.离职人员结算完毕后不准进入车间活动。

4.出纳及会计离职时,自辞职报告上交之日起,工资暂停发放,由审计部门先行查账,账目清楚且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5.业务人员离职须将客户电话、资料等上交部门主管。

第四章 劳动关系

第一条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公司及员工双方的约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合同签订范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员工。

2.合同期限:一年期。

3.合同解除

员工如有正当理由欲辞职,可以提前写出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试用期满后须提前30天),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3.1.解雇:如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合同规定,公司可解雇该员工。

3.2.开除: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制度,公司可予以开除。

3.3.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内由于特定原因,公司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4.自然终止:在合同到期前十天,公司如通知员工不予续约,合同自到期之日起,自然终止。

4.违约赔偿

4.1.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含未按规定的离职日起提前离职的)员工,将其未结算工资及其他应付款项作为违约赔偿金。

4.2.对合同自然终止的员工,如不按时交接工作,故意拖延时间拟造成事实合同者,在合同到期之日均应勒令其离职。

4.3.对因严重违纪而开除的员工,公司将根据该员工违纪情节轻重或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向其索取赔偿,赔偿金额由公司据实订立。

4.4.对批准离职的员工(含辞职、辞退、开除)须于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不按规定日期办理手续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合同管理

5.1.行政部将各部门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及合同期限统计后,抄送一份由各部门经理/主管保存。对合同到期的员工各部门主管应提前二十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应在五日内告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审查后,决定该员工去留。并由行政部在合同到期前十日正式通知员工去留。

5.2.对拟与之续签合同的员工,行政部应及时办理新的劳动合同。

5.3.对不按上续程序办理员工考评的主管而造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的,应由该部门主管承担经济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5.4.《员工劳动合同》由行政部保管,不经主管批准,一律不予借阅。

第二条 人事档案管理

1.员工人事档案收集和保存员工的各类人事资料,属公司商业秘密,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阅览。

2.员工人事档案包括: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学历证复印件;③健康证明;④技术职称证复印件;⑤个人简历;⑥应聘登记表;⑦应聘程序记录表;⑧面试考试题;⑨试用期间考核表,调薪表等。

3.员工人事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开始建立该员工人事档案。

4.在职员工档案按部门或工号顺序排列,由人力资源科统一保管,副主管级以上员工档案由人事行政部保管。

5.员工离职后,人事档案连同离职申请(决定)和离职程序记录一同转为离职人员档案。

6.离职人员档案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存。

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时间:

6.1主管级以上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3年。

6.2辞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2年。

6.3解雇人员、自动离职人员、被开除人员档案保存期为1年半。

满保存期档案经呈报总经理批准后统一销毁。

7.查阅员工人事档案需办理查阅手续。

7.1查阅主管级以上级别(含副主管)员工人事档案,需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7.2查阅一般员工人事档案需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7.3借阅员工人事档案时间不得超过1天。

第三条 保密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公司商业、技术资料的安全和人事资料的保密可靠,制订本制度。

1.公司档案资料分一般资料和保密资料两种,保密资料包括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市场资料、客户资料、供应商及供货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除此之外的资料为一般资料。

2.员工有义务和责任为公司保护一切保密资料的安全与保密,保证信息不外泄,资料不外流,具体规定如下:

2.1.未经部门经理和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摘抄、复印任何保密资料,违者以违反工作纪律论;

2.2.收发、传递或经批准携带保密资料外出的,由经手人负责该资料的安全与保密,如发生泄密,以玩忽职守论;

2.3.掌握公司保密资料的员工,如经手人、保管人等,不允许在公司大范围内谈论所掌握的资料,更不允许对公司以外的无关人员,特别是公司竞争对手提及相关资料,如发生以上行为,将以泄密论处;

2.4.掌握公司保密资料,特别是技术及市场资料的员工,如与公司竞争对手勾结,窃取公司机密,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前来公司访问或服务的客户或其他外来人员,前台接待员给予对方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后,电话通知受访人,由受访人引导方可进入公司办公区域。进入软件技术开发区域,还必须事先征得技术总监的批准。

4.本制度由各部门配合,互相监督执行,如发现公司机密已经或可能泄露,应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领导,立即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四条 特殊岗位人员担保规定

为加强特殊岗位人员管理,防患未然,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直接接触公司财务及客户资料的特殊岗位人员实行担保管理。特殊岗位人员在公司服务期间的行为需请人担保,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该特殊岗位人员及其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关规定如下:

1.担保管理的岗位范围:

需请人担保的职位有:财务出纳、司机。

2.担保人范围:

2.1.公司已满试用期的在职人员,但两人之间不得互相担保;

2.2.集团内其它公司在职人员;

2.3.有包头市户口的非公司人员。

3.担保人的责任:

担保人一经承诺对被担保人提供担保,即需对被担保人在华银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行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被担保人个人行为损害公司利益,被担保人擅自离开公司或其他原因无法(无能力)承担相应责任时,该责任由担保人承担。

4.担保手续的办理

公司将提供担保书格式,担保书由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双方签字并存公司行政部(包头市户口非本公司人员担保人需出具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查验,并留复印件,附在担保书后)。

5.担保手续的变更

被担保人正常离开公司,担保关系自行终止。担保人先于被担保人离开公司,被担保人需重新找合适人员担保并办理手续。担保人或被担保人要求终止担保关系,需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部,同时被担保人需重新找合适人员担保并办理手续。

第四章 附则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编撰并解释;

2.随公司发展及要求变化,公司有权对内容进行调整;

3.自总经理签字之日起执行。

4.附表:

《招聘申请表》

《应聘程序记录表》

《员工试用期协议书》

《担保书》

《试用期员工考核表》

《离职程序记录表》

第3篇 物业员工离职管理制度5

物业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五)

第一条 离职形式

离职形式一般分为自然离职与中途离职两种形式:

(一)自然离职:《劳动合同》期满且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合同、签订合同人死亡或公司破产,自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二)中途离职:分为如下三种形式:

1.辞职

(1)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或部门领导认为其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而劝其离开公司,并与公司解除工作关系。

(2)辞职人员应按公司规定提前30日向公司管理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①公司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员工继续处理,或该员工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②由公司出资培训、进修或由公司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务期限未满的。

③正在接受公司审查,在经济或其他问题上未做结论的。

④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2.辞退

辞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或协议,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公司可随时辞退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①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利。

⑤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员工入职时提供虚假个人情况资料,一经发现的。

⑦员工在任职期间,未经批准在其它公司兼职的。

⑧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泄露公司重大商业秘密的。

⑨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当年事假超过30天之一者。

⑩违反公司其它规定达到辞退条件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公司可辞退,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①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无适当岗位安排的。

②正式员工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因员工及公司双方原因,员工与公司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形成的离职。

3.自动离职

(1)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三天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

(2)员工自动离职者,工资不予结算。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员工自动离职后5天内向公司管理部提交《员工自动离职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清查该员工是否有财、物等遗留问题,并予以追缴。

第二条 离职补偿

符合离职补偿条件的员工,根据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发放标准为离职前12个月的个人平均工资。

第三条 审批权限

(一)由部门经理提出意见,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二)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招聘须经总公司总裁批准。

(三)为便于信息的沟通,员工在离职后,由管理部在办公平台上发布公告(注明原工作部门、任职岗位及离职时间、离职原因等事项)。

第四条 离职程序

(一)离职申请

1.辞职

员工辞职需提前1个月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或通过办公平台),填写《中诚嘉盛公司员工离职审批表》,按权限进行审批。

2.辞退

需辞退员工的,部门经理根据情况提出辞退建议,填写《中诚嘉盛公司员工离职审批表》,按权限进行审批。

(二)离职沟通

管理部在得知员工离职想法的第一时间内与离职员工积极沟通,对工作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了解员工离职的真正动机、反馈所在部门负责人。

(三)离职办理

离职申请或辞退建议被批准后,由部门经理通知员工办理岗位工作移交手续,填写《中诚嘉盛公司员工离职清产表》,进行签批。

(四)工作交接

离职人员与接任人员进行交接,交接手续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由本部门负责人进行监交,工作交接手续包括:

1.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2.向指定的接任人交接经手过的工作事项;

3.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

4.结算工装、内部购房等账务;

5.户口及人事档案关系在公司的,应在离职日将户口、档案及人事关系转离公司,不能马上转离的,需与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并交纳相关费用;

6.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7.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按其约定办理;

8.完备所在单位规定的其他调离手续。

(五)结算费用

1.离职手续办妥后,离职员工把离职单报管理部备案,并进行薪资的结算。

2.正式离职日期为离职员工薪资的截止日。

3.离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薪资:应付未付的工资、奖金。

(2)公司未支付员工的其他款项。

4.需扣除离职员工款项:

(1)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款。

(2)偿还公司为其提前支付的各项管理费用和各项险种的费用。

5.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六)关系解除

1.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结束,由管理部负责办理劳动合同解除的工作。

2.管理部负责办理员工人事档案的转出手续及社会保险的停止办理工作。

(七)开具证明

1.根据个人需求,由管理部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2.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八)离职审计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或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离职时,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第4篇 某管理处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管理处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员工辞职应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员工应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处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条 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管理处提出,拒不改正的;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管理处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条 员工辞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至行政部领取离职申请表,由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总经理签批。

第四条 员工离职必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凡与管理处有经济往来账款或借款未结清的,暂缓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条 员工离职应将业务关系、通讯录和工作未完事项以书面形式办理工作交接。

第六条 员工离职时,按工服管理制度办理工服保证金的退款和扣款手续。

第七条 员工离职时,自入职起截止本年度内未休年假可折合成工作天数计发工资。

第八条 离职员工凡未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的,其最后月度薪资暂缓发放。

第九条 员工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后,管理处方可以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

本制度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第5篇 ht酒店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离职管理制度

为降低员工流失率,规范离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各部门。

一、定义:本制度中离职指主动辞职、辞退、开除、自动离职。

二、离职程序

(一)主动辞职:

1、范围:员工要求脱离酒店,与酒店解除劳动关系。

2、辞职申请:酒店正式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附件1),否则以一个月工资作为通知金。试用期员工必须提前七天申请,否则以七天工资作为通知金。申请时间以书面记录为准。

3、辞职面谈:所有辞职员工必须经辞职面谈程序,以掌握员工辞职原因,便于日后改善工作。

4、辞职审批:审批程序与权限见《酒店员工辞退规定》(附件5)。

5、离职交接: 辞职员工必须在最后工作日前与各相关部门办理完交接手续并填写《员工入职/离店交接表》(附件2),经相关部门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人事部方予办理结算事宜。

6、离职结算:辞职员工工资结算至最后工作日,结算工资在下一发薪日打在工资卡。

(二)辞退

1、范围:有以下行为者酒店可做辞退处理:

1)工作能力不适合职位要求;

2)酒店经营机构调整;

3)严重违反酒店规章制度。

2、辞退审批:员工所在部门申报《 酒店离职申请书》审批程序与权限见《酒店员工辞退规定》。

3、辞退通知:正式员工酒店将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给予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4、辞退补偿:酒店因经营调整辞退正式员工将根据以下标准给付补偿金。在酒店工作满一年以上者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的不足一年者补偿半个月工资;不足半年者补偿200元整。补偿工资以辞退前的月基本工资为参考。

5、离职交接:被辞退员工必须在最后工作日前与各相关部门办理交接,填写《员工入职/离店交接表》。经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人事部方予办理结算事宜。

6、离职结算:工资结算至最后工作日,结算工资在下一发薪日打在工资卡。

(三)开除

1、范围:有以下行为者酒店可做开除处理:

1)严重违反酒店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给酒店造成损失;

3)违*公德影响酒店声誉;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审批:审批程序与权限见《酒店员工辞退规定》。

3、离职交接:被开除员工必须在三日内与各相关部门办理交接,填写《员工入职/离店交接表》,经相关部门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人事部方予办理结算事宜。

4、离职结算:工资结算至最后工作日,结算工资在下一发薪日打在工资卡。由酒店开除员工无离职补偿。

(四)自动离职:

1、范围:员工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2、程序:各部门一旦发现有员工未正常出勤,应 即时与该员工联系落实其未出勤原因,如联系不到或确定自动离职后上报《 酒店离职申请书》及《员工入职/离店交接表》,因未及时上报而对酒店造成的损失由各部门承担。

三、离职申报

1、各部门经理是本部员工离职申报责任人,因未及时申报而对酒店造成的损失由各部门经理人承担。

2、离职申报必须以书面形式,即《 酒店离职申请书》为准。

3、各部门必须在每月2日前上报《部门人员编制及损益表》(附件4)和《酒店离职人员汇总表》(附件3)。

四、离职员工档案管理

离职员工档案酒店将保存三年。三年后按规定自行销毁。

五、附则

1、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3、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

六、附件

1、《 酒店离职申请书》

2、《员工入职/离店交接表》

3、《酒店离职人员汇总表》

4、《部门人员编制及损益表》

5.《酒店员工辞退规定》

第6篇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

对于一个企业来讲,员工的入职,离职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但不管入职还是离职都要有正规的程序和管理制度。以下是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1.目的: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订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3.离职管理

3.1辞职

(1)员工因故辞职,应于*个月前向其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

(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辞职员工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及《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4)辞职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辞职答复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离职申请应于二日前提出。

3.2辞退、除名

(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其部门经理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呈准后,作辞退处理。

(2)辞退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3)辞退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4)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公司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

*.*离职面谈

员工辞职、辞退时,该部门负责人与该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2)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审查其掌握工作、进度和角色;

(4)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5)《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员工档案。

4.移交、监交

4.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由行政人事部发给《离职通知书》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2离职员工应填写《移交清单》*式*份后,并由移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份,*份送行政人事部备查。

4.3移交事项

(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

(2)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公章

(*)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4)其他应交办事项

4.4监交

(1)经理级以上员工由总(副)经理监交,但情况特殊者,仍由在握董事长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

5.薪资

5.1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

5.2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5.3主管级以下员工,行政人事部当日结算薪资后,财务部予以发放。

5.4经理级以上员工,行政人事部将结算的薪资仍做在当月的薪资表中,财务部于次月8日予以发放。

6.管理

6.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6.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6.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6.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需受连带处分。

7.附则

7.1公司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7.2辞职员工的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8.本制度解释权归于**行政人事部。

9.本办法自20*年*月*日起开始试行。

**有限公司

二○*年*月*日

第7篇 离职员工管理制度

作为一个企业,不仅要对在职的员工制订员工管理制度,同时,也离职员工以及即将离职的离工也应制订管理制度。以下是某公司的离职员工管理制度,仅供各位参考。

1 目的

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订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3 离职管理

3、1 辞职

3、1、1 员工因故辞职,应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附件一),并依《分层负责办法》的核决权限呈核。

3、1、2 公司职员离职应于一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

3、1、3 试用期职员或未签定劳动合同者离职申请应于七日前提出。

3、2 辞退、除名

3、2、1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其直属主管填写《奖惩申请单》呈准后,作辞退处理。

3、2、2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公司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

3、2、3 有关辞退条款,依《员工奖惩办法》执行。

3、3 离退休

员工合乎退休条件时得自动申请或命令退休,退休办法另订立。

4 移交、监交

4、1 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由人事课发给《离职通知书》(附件二)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2 离职员工应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后(附件三),并由移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一份送人事课备查。

4、3 移交事项

4、2、1 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

4、2、2 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公章

4、2、3 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4、2、4其他应交办事项

4、3 监交

4、3、1 副课长级以上主管及同等人员由处(副)长或厂(副)长监交,但情况特殊者,仍由总经理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4、3、2 组长级以下同等级人员由直属主管监交。

5 其他

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人事课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6 管理(如何做好员工管理工作)

6、1 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6、2 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6、3 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6、4 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需受连带处分。

7、附则

7、1 本办法由人事课制定,奉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7、2 参考文件

《员工奖惩办法》

7、3 附件名称:

附件一:员工离职申请书

附件二:离职通知书

附件三:移交清册

第8篇 某企业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各个类型的企业都会有员工离职,同时企业也要为员工离职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以确定制定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的目的及手续办理流程呢以下整理了企业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一、离职管理的目的

为规范公司日常管理,明确责任,理顺程序,堵塞漏洞,确保公司和员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离职管理的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

三、离职定义

以任何方式辞职、辞退不再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或因事、因病离岗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均按离职对待。

四、离职手续的办理程序

1、员工因故辞职或休长假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从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逐级办理审批事项。审批完成后,将书面申请连同申请表一起返交人事部保存。

2、员工辞职或长假申请得到批准后满三个月(以离职申请中最后一个审批人签字日期为起始日计算)及接到辞退通知之日起,必须在三日内开始办理离职手续,七日内全部办结,超过七日,超过部分按500元/日标准从其本人责任金和工资中予以扣除。超过15天不办理交接和离职手续,公司将派人或通过法律途径上门解决,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所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人员工资等均由当事人全额承担。

3、办理离职手续时首先从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表》,然后按表格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逐部门办理交接、清结手续,其操作流程为:本部门——关联部门——行政部——人事部——财务部——部门经理——总经理——财务部。

4、本部门主要负责审定离职人员工作移交情况、业务衔接情况、物品及资料返还情况、日常考核结果、债权债务清结情况等;关联部门主要负责审核离职人员与本部门在日常往来中有无未了事项、财物交接是否清楚等;后勤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审查离职人员公配物品是否交回,有无损坏或丢失现象,损失具体价值等;人事部主要核查离职人员办公用品、设施交还与完好情况及文件、资料、相关证件等归还情况、考勤考核情况、奖励处罚情况、保密协议执行情况、其他与公司相关的特殊事项等;财务部主要负责离职人员财务手续办理情况、借款归还情况、业务账目清理情况等。

5、各项手续完备后,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即可按有关规定为离职者办理财务清算手续。

6、凡对外有经济往来或在重要岗位担任职务的人员,因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财务部在发放薪资时必须留取一定额度(责任金全额及最后一个月工资)作为风险控制金,离职后三个月内若未发生新的问题,即可发放清结。试用期内入职不满一月离职的,其风险控制金为实核薪资全额,发放时间必须控制在15天以后。

7、特殊情况可由总经理根据具体情况例外酌情处理,不受本制度相关条款限制。

五、责任划分与违规处理

各部门在审核时必须从严把关,细致入微,不允许出现任何疏失,否则责任部门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核查完毕后,由部门经理出具结论并签字认定。上一道环节未完成手续,下一道环节不得承接办理,违反者由承接部门承担责任。凡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利益或信誉受到损害者,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经济、行政和管理责任。

第9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5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五)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员工离职的相关程序,依据《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和有关地方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三、术语和定义

1.离职

指公司与员工双方因某种原因终止聘任关系,根据不同的原因,离职可分为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开除等七类情况。

1.1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指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内,公司与员工任何一方提出解 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1.2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指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合约期满后,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1.3辞职: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员工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1.4辞退: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某种原因,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1.5自动离职:指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的情况。

1.6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1.7开除:指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规定中予以开除的条款,经查实后,公司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四、职责划分

1.综合服务部负责离职面谈、离职手续的办理工作;

2.各职能部门配合综合服务部进行离职面谈、离职手续办理工作。

五、程序和内容

(一)试用期员工离职处理办法

1.试用期内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方法

1.1员工所在部门应在试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根据员工转正的有关规定,完成对新员工的转正评估和考核;如果转正评估或考核结果不符合公司要求,所在部门应及时与综合服务部进行沟通,如需要终止试用的,应立即办理离职手续;

1.2员工的直接上级应与综合服务部一同对其进行离职面谈,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并听取员工的意见,包括试用期内的工作意见。

1.3由综合服务部指导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2.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方法

2.1员工本人应填写《离职申请和审批表》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和试用期的工作意见,并及时上报综合服务部;

2.2综合服务部在收到员工离职的申请后,要及时安排与拟离职员工的面谈,在了解员工真实离职原因后,应视情予以挽留;

2.3如员工坚持离职,则由综合服务部指导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

1.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处理方法

1.1员工所在部门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45天,根据对该员工的考核结果或公司业务调整的需要,确定是否与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并将意见上报综合服务部;

1.2综合服务部经与用人部门沟通,并报主管上级批准后,应向员工签发《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

1.3通知单发出后,员工的直接上级应与综合服务部一同对其进行离职面谈,说明不续签的理由,并听取员工的意见,包括工作意见;

1.4由综合服务部指导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2.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处理方法

2.1同'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方法'

(三)辞职

1.辞职条件

1.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享有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应至少在离职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申请。

2.辞职的处理方法

2.1同'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方法'

(四)辞退

1.辞退处理方法

1.1对于需要进行辞退的员工,部门负责人应按照《员工辞退建议表》的相关要求提交辞退建议和相关材料;

1.2接到部门负责人提交的辞退建议后,综合服务部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是否满足辞退条件,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公司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和用人部门。如遇有重大或事实不易认定的事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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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根据辞退原因、结合员工实际业绩表现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与综合服务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向员工出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并听取员工意见;

1.5综合服务部在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以便于这些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1.6由综合服务部指导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五)自动离职

1.自动离职的员工需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有权利向该员工追索因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于因员工在任职期间的行为或由于工作交接不完整给公司经济或声誉带来损害的,公司有权利向该员工追索因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必要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经员工和所在部门、综合服务部的平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并按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七)开除

因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规定中予以开除的条款,经查实后,公司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限期办理离职手续。对于违法违纪情节严重者,公司将送交执法机关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

六、员工离职交接程序

1.员工正式离职前必须按照《员工离职交接单》内的各项内容,逐项办理交接。

1.1工作移交

1.11员工离职前应提前准备工作移交文档,并与指定的工作移交人办理工作移交。员工离职前应准备的工作移交文档包括:

1.111员工执行的主要工作任务事项说明,主要工作流程、对外联络协调关系说明等,其明细程度以便于工作接手人据此迅速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为准。

1.112员工保管的书面公司文件、合同、商务资料、业务资料、技术文档及移交清单。

1.113相关电子文件及存放说明。

1.12员工完成工作移交文档并办理工作事项交接及工作文件交接事宜后,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其《员工离职交接单》工作移交项目下,书面签署交接完毕证明意见。

1.2资产移交

1.21员工应对其保管和使用的办公车辆、办公家具、办公电脑及设备、通讯设备、耐用办公文具、办公耗材、图书、电子资料、公司钥匙、出入证、停车证等物品编制详细的资产移交清单目录;

1.22综合服务部依据移交清单和此前员工领用资产时办理的登记记录,逐项盘点核定员工保管资产并办理移交管理和领用管理变更登记;

1.23员工领用资产移交核对无误,则由综合服务部在《员工离职交接单》资产移交项目下,书面签署交接完毕证明意见。如员工领用资产出现缺损,则综合服务部应先与员工依据公司资产清核管理办法,办理资产缺损申报登记,如确定资产缺损责任由员工承担,则应由综合服务部出具资产缺损赔偿通知,发给员工和财务部,由财务部在财务结算时进行扣缴。

1.3财务结算

1.31员工离职前应将其任职期间因公费用依程序报销,并结清个人现金借款、支票领用结算等事项。员工同时应完成其执行工作职责承担的款项追缴、发票追缴等财务工作事项,无法当时完成的应明确列明相关事项并加以说明,以便财务部统一管理并委托他人办理;

1.32员工办理完毕个人财务事项结算,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在其《员工离职交接单》财务结算栏目下签署结清证明意见;

1.33担任公司重要岗位或承担公司重要工作的员工,应公司财务经理要求,可以对其执行的财务事项进行离职内部财务审计,审计无异议后经财务经理签署财务结算完成证明意见。

1.4薪资及补偿金结算

1.41综合服务部审核《员工离职交接单》上各项交接工作完成无误后,向离职员工说明劳资结算情况以及社会保险转出等事宜,并由综合服务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交接单》劳资交接项下签署确认意见;

1.42综合服务部向财务部发出员工薪资及补偿金结算通知,财务部依据离职审批批准的薪资结算日和补偿金发放办法,依财务规定流程发放薪资及补偿金;

1.43员工未办理完毕离职交接事项不得发放薪资及补偿金;

1.44财务部发放离职员工薪资和补偿金后,应通知综合服务部,并由财务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交接单》薪资及补偿金结算项目下签署结清意见;

1.45员工离职时应在《员工离职交接单》上填报真实有效的离职后联络方法,以便公司就员工原负责工作或交接事项与员工联络。

七、附则

1.本制度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关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10篇 地产代理销售现场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地产代理公司销售现场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一、离职方式:

(一)辞职:

1、辞职申请方式:员工提出辞职需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辞职原因和预期办理辞职日期,经批准后方可正式办理离职手续。

2、辞职申请时间:

(1)试用期两周内:当天提出申请,当天办理交接手续即可离职;

(2)试用期两周后:提前三天提出申请;

(3)试用期结束后:普通员工提前两周申请,部门主管级以上员工提前一个月申请。

3、辞职程序:

(1)普通员工离职,将书面辞职申请交部门经理,部门经理批准后交销管部经理。

(2)销管部经理批准后报人事部经理核准后,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3)部门主管以上级员工离职,将申请交销管部经理审批后交人事部经理核准。

(4)经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二)辞退:

1、试用期员工辞退:试用员工工作质量、效果或工作状态不符合公司要求标准,公司将提前一天提出中止试用期。

2、辞退程序:

(1)由部门经理填写《员工劝退通知单》,写明辞退的具体原因,二日内报销管部经理审核后,交行政部经理批准方可开始办理离职程序。

(2)主管以上级员工《劝退通知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开始办理离职程序。

二、离职具体程序

1.员工的辞职申请、部门提交的《劝退通知单》被批准或经公司决定被开除的员工,由人事部负责通知现场销售经理及客服,由客服负责现场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

2.客服负责将《离职确认单》、《工作交接单》交员工本人,并告知员工如何办理。

3.客服负责统计此离职业务员签署全部合同应提取的佣金,并填写《离职业务员佣金确认单》由销售经理、客服与业务员本人签字确认后上报到销售管理部。

4.首先,员工将分内的工作列详细的清单,并与部门指定的接收人进行交接,双方在《工作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5.其次,员工需将《离职确认单》中列明的接收事项交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6.客服应在《确认单》中明确员工工服应扣款项及考勤一项。

7.部门经理负责监督交接工作。若认定交接工作准确完成则在《离职确认单》上签字,交销管部经理核准。

8.核准后报人事部经理批准(若主管以上及员工离职,需报主管付总最后批准),离职程序完成,员工可正式离职。

9.人事部接到被批准的《员工离职确认单》后,将原件存入离职员工档案,复印件交财务部做为计发离职员工工资的依据。

10.员工正式离开工作岗位后,由人事部负责在公司范围内作离职通告。

三、薪金结算:

1、离职员工的薪资或补偿金的支付时间,依据公司全体员工的固定发薪时间,即上月工资由财务部于本月10日发放,本月工资于下月10日发放。

2、员工被扣罚及应赔偿公司部分,在公司结清员工薪资及其他收入时直接从中扣除。

四、注意事项:

1、部门经理及负责接收工作的员工在交接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考虑周到,避免交接遗漏。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交接中的遗漏而引起公司损失,将追究签字人责任。

2、若现场员工因特殊情况未办理离职手续即离开公司,现场客服应在确知该员工离职当日内通知销管部和行政部知晓,并在两日内补填《离职确认单》交销管部报行政部。

3、被解聘的员工如在交接工作期间故意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扰乱公司正常办公秩序,使公司蒙受一定的经济或声誉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并予以立即开除的处分,同时停止发放任何经济补偿。

4、离职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及公司《员工手册》规定的保密义务。

五、交接重点:

(1)现正跟进的工作。

(2)领用物品及负责项目的应收款项等。

(3)部门资料(包括电脑文档、复印件等)

第11篇 g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目的: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订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3.离职管理

3.1辞职

(1)员工因故辞职,应于*个月前向其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提出

书面申请。

(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辞职员工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及《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4)辞职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辞职答复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离职申请应于二日前提出。

3.2辞退、除名

(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其部门经理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呈准后,作辞退处理。

(2)辞退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3)辞退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4)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公司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

员工辞职、辞退时,该部门负责人与该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2)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审查其掌握工作、进度和角色;

(4)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5)《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员工档案。

4.移交、监交

4.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由行政人事部发给《离职通知书》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2离职员工应填写《移交清单》*式*份后,并由移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份,*份送行政人事部备查。

4.3移交事项

(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

(2)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公章

(*)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4)其他应交办事项

4.4监交

(1)经理级以上员工由总(副)经理监交,但情况特殊者,仍由在握董事长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

5.薪资

5.1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

5.2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5.3主管级以下员工,行政人事部当日结算薪资后,财务部予以发放。

5.4经理级以上员工,行政人事部将结算的薪资仍做在当月的薪资表中,财务部于次月8日予以发放。

6.管理

6.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6.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6.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6.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需受连带处分。

7.附则

7.1公司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7.2辞职员工的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8.本制度解释权归于**行政人事部。

9.本办法自20*年*月*日起开始试行。

第12篇 ht酒店员工入离职管理制度

酒店员工入/离职管理规定

1、用工标准:

所有员工在入职时必须提具清晰、准确的履历表(附照片),行政办有权利用各种方式对员工提供的信息进行调查。如信息有误,行政办有权立即开除处理。

2、入职程序:

部门招聘申请→人事部核编→组织招聘→部门面试→经理批准→办理入职手续→开始计算考勤

所有员工入职时必须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2)所有员工入职时必须按照财务部的制度缴纳一定数额的服装押金。

3)所有员工入职时必须出具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新进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特别优秀的,或在试用期内有重大贡献的可提前转正。转正后享受国家法定规定的相关待遇。

5)所有员工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到行政部领取考勤卡、工号牌、更衣柜钥匙、《员工手册》、《考勤条例》等物品。

6)用人部门经理对新员工表示欢迎,并带新员工到工作场地实际介绍部门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各种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岗位位置和工作人员。

3、离职程序:

员工辞职申请→部门审批→经理批准→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

1)员工需要离职时,试用期内员工必须提前3天书面提交辞职报告;转正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在批复以前必须按照正常的排班上下班,如不服从部门安排,按照旷工处理;不按照以上时间提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就离职的,酒店不予批准。

2)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处罚一律按行业约定俗成:旷一扣三处理。

3)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所产生的社保金费全部由其本人承担,酒店概不负责。

4)各部门接到员工辞职报告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备案,如因延时造成酒店损失者,应由部门负责人承担。

5)社保处增减人员要求在本月的5日前报社保办。因此要求各部须在本月3日前将本月辞职人员报办公室备案。(按正常程序辞职的员工在辞职当月仍然按照企业与个人的缴费比例扣除本人保险金费,单位承担其应缴保险金费部份。)

6)员工辞职必须先交办公室签审。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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