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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63

机电管理制度

第1篇 机电管理制度

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要由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防爆检验合格证后方准入井,开关标志牌、整定牌要真是规范。

2、井下低压馈电开关应装设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装置,两台及以上馈电开关的供电系统,应具有选择性漏电保护功能。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必须配套使用(总开关和所有分支开关必须都装设)带延时的总检漏装置不准单独使用。

3直接控制低压电动机开关应具有短路、过负荷、单项断电、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电动机绕组有温度传感元件的,控制开关应有温度保护。小容量控制开关必须装设电动机综合保护器,具有软启动功能的控制开关也必须具备上述保护功能。

4、向掘进面供电的开关必须由风电、瓦斯电闭锁保护功能。

5、每个低压配电点或2台以上(含)电气设备之间距离超过5m的地点要打设局部接地极。由变电所直接供电的掘进作业面至少要装设1个局部接地极。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要打设局部接地极。接地极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ω,初装时摇测一次,以后每季度测一次并留记录。

6、照明、信号综保和带漏电保护的开关设备要有合格的主辅接地极,主辅接地极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m,辅助接地线要采用不小于16m2的电缆线。

7、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

8、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钢。连接局部接地极的主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

9、禁止使用无法与接地系统连接的电气设备和小型电器。

10、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每天实验一次。对具有选择性功能的检漏保护装置,各支路应每天做一次跳闸实验,总检漏装置每周做一次跳闸实验。新安装的检漏装置在首次投入运行前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实验。运行中的漏检保护装置:每月至少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实验(127v用2kω、10w电阻;380v用3.5kω、10w电阻;660v用11kω、10w电阻)。

11、开关保护装置必须经过检测调试,严格按照整定值整定,合格后使用,严禁随意调整整定值,每半年应调校、校核一次。严禁使用淘汰设备。

12、井下电气设备安全应做到“十不准”

1)不准甩掉开关保护装置。

2)不准甩掉检漏保护装置。

3)不准甩掉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

4)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5)不准用铜丝、铝丝、铅丝代替熔断器的熔体。

6)不准对未经检查瓦斯浓度或瓦斯浓度超限的地点送风、验电、放电。

7)不准对有故障的供电线路强行送电。

8)不准对保护装置不可靠的电气设备送电。

9)安全标志不符合的电气设备禁止入井。

10)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不准操作电气设备。

13、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线路。

14、机电设备检修时,要将一级电源开关及本级电源开关拉闸断电,严格遵守“停电、闭锁、挂牌、验电、放电”的工作程序。

15、检修好需要送电时,送电人员须确认无人在电气线路上工作时方可送电,做到“谁停电,谁送电”,严禁定时送电。

16、在检修开关时,必要情况下设专人看管开关。

17、机电维护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入井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检仪、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和停电牌,无证人员严禁擅动电气设备。

18电缆吊挂不得超过1.5m,电缆不得悬挂在风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体,电缆与风水管路在巷道同一侧的,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两者之间距离大于5cm,每一百米挂一组电缆标牌。

19、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装设好保护接地,组织必须测定小于2ω。

20、井下各种开关必须按实际负荷整定电流,不许随意增大整定值。

21、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须检查周围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检修。

第2篇 机电管理违章处罚制度

1、违章带电作业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其它责任。

2、检修、搬迁或处理机电设备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闭锁所有开关,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且有人员看守,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违者罚款50-100元。

3、动力电缆不按规定吊挂掉地的每处罚款20-50元。

4、司机开机时(指压风机、抽风机、绞车、水泵等),不准睡觉和躺着开机,违者一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还要追究其它责任。井下各区队使用的空压机、水泵,必须派专人看护,如因操作不当或人为责任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使用区队承担一切维修费用。

5、地面配电站、抽风机、井下泵房、值班电钳工等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严禁脱岗、串岗、空班,违者罚款50-200元,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程度另行处理。

6、值班电钳工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故意拖延处理工作的,对电钳工每次罚款100元,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7、严禁在运行的机电设备上休息,违者罚款100-500元。

8、电缆有鸡爪子、羊尾巴或明接头不处理的罚款200元/

处,电缆下地、开关被埋或被水淋的,限3天内处理好,否则每

逾期一天罚款相关单位10-30元。

9、井下严禁打开防爆开关盖使用开关或采用其它非正常手段使

用开关,违者每次罚款50元。甩开漏电继电器不用的罚款50-200元。

10、井上下搬运设备必须轻搬轻放,对损坏、丢失零部件的,对责任人员按价赔偿。

11、井下使用的电器设备要保持完好,若发现失爆,对责任区队或责任人罚款100元/处。

12、更换出来的坏、旧设备,必须在三天内送至厂房维修地点,超时按每天50元/台收取占用金。

13、井下设备使用的保险丝一律采用新型熔断器,并按使用设备的功率选择合适的新型熔断片,严禁使用其它导线取代新型熔断片。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员罚款50元/台,造成设备损坏的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全部修理费用。造成其它损失的,另行处理。

14、井下使用的绞车必须按操作规程和矿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操作不当或超负荷运行造成设备损坏的,由责任人按损坏程度进行赔偿。影响生产的,另行处理。

15、各值班绞车司机,负责检查当班钢丝绳完好情况,安检员每天检查一次,并到调度填表记录。检查有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规定值时,必须向有关部门反映,进行更换。如检查不到位造成事故的由当班责任人负责。安检员不填报表的,每次罚款20元。

16、井下使用低压开关(qc83-80)严禁采用顶死交流接触器或按钮开机,违者罚款50元。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17、机电维修工作人员要保证设备的维修质量,杜绝不合格品入井使用,凡因修理质量问题,造成领用后无法使用的,对修理责任人罚款30元/台。

18、在井下乱拆开矿灯者,发现一次罚款20-500元,损坏、丢失矿灯按价赔偿。

第3篇 机电安全检查与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机电专业安全检查与现场管理是机电工作的重要基础,为全面落实《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夯实基础,使机电工作更好地为我矿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矿各单位要加大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力度和考核力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做好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机电管理部是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牵头单位,负责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考核工作。

第四条 各单位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三章 管理规定

第五条 井下机电设备完好检查规定

(一)井下机电电气安全和设备完好检查由机电管理部牵头负责,各相关专业组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受检班组接到检查通知后,应积极配合,派人参加检查;

(二)每月5日、15日、25日定为固定检查时间(特殊情况顺延),其它时间进行不定期抽查。每次检查完毕,将三定表下发给责任班组,督促责任班组限期整改。检查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复查,对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处理者,进行加倍罚款处理;

(三)井下电气安全和设备完好的检查必须严格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煤矿安全规程》、集团公司下发的《井下防爆检查50条》、《晋城煤业集团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四)检查内容应包括井下各种机电设备完好、三大保护装置、电缆、小型电器、供电系统、安全保护设施、事故隐患、各种违章现象、文明生产、各种记录、试验报表、整定值、图纸资料等;

(五)参加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各种规程和标准,精通业务。对检查工作严肃认真,有高度的责任感;

(六)机电质量标准化现场检查的考核见附件二《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考核细则》;

(七)电缆吊挂标准见附件四。

第六条 防爆设备入井验收规定

(一)防爆设备入井前,使用班组通知机电管理部防爆检查员现场检查验收设备的隔爆性能,经检查合格的,使用单位领料人在《防爆设备入井验收登记》上签字,由防爆检查员在该设备上粘贴防爆合格证后,准许该设备入井;

(二)凡在井下发现无防爆合格证的防爆设备,不论其是否接火,一律以失爆论处;

(三)本质安全型电(气)器设备、监测监控及关联设备,按防爆标准检查执行;

(四)防爆检查员在验收期间,必须忠于职守,坚持谁验收、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

第七条 抗静电阻燃机电材料入井管理规定

(一)井下生产需要的电缆、胶带、胶管、瓦斯抽放管、聚乙烯管路等物资,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材料;

(二)各种抗静电阻燃材料的采购计划机电部上报,新购置的阻燃材料必须具有煤安证、阻燃和抗静电试验报告,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并机电部存档管理。

(三)仓库严格库存管理制度,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入井使用,相关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发放。

第八条 设备包机制

(一)使用班组对所管辖设备实行包机管理。设备包机必须专人负责,确保所有机电设备、电缆、管线、安全保护装置落实到人;

(二)包机人必须做到“五包”:包生产出勤、包机电设备完好、包安全经济运转、包文明生产和质量标准化达标。必须严格按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如实填写设备包机牌上相关内容,保证机电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三)运行中的设备必须按《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维护,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灵敏可靠,防爆设备杜绝失爆;

(四)井下设备贴挂标识标准见附件三。

第九条 采掘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规定

(一)检修班组长是设备检修的直接责任者,检修班组长要精心组织设备的检修、使用和保养;

(二)检修班组长必须有计划地安排好班检、日检、月检的检查项目,保证检修质量,做好记录;

(三)机电管理部负责督促检查每天的检修情况,对不按规定检修的班组进行处罚;

(四)采掘设备的日常运行标准见附件一。

第4篇 双风机电源自动切换管理制度

为强化井下局部通风机管理工作,大幅度减少并进一步杜绝掘进工作面无计划停电停风,特编制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管理制度。

一、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的供电,都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二、井下所有局部通风机由相关生产队管理。

三、按照规定每天必须对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进行一次切换试验,每次切换运行时间不少于10分钟;每次试验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做好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四、局部通风机切换试验由通风科组织,安检员和机电科共同完成,电钳工负责切换操作,试验结束后,做好记录。

五、局部通风机切换试验实行挂牌制度,挂牌内容包括试验人、试验时间、存在问题及处理办法。

六、局部通风机切换开关必须采用专用双电源切换开关,一级二级电机之间应设置延时,分级起动,主、备局部通风机之间切换时,延时时间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设置。

七、局部通风机切换开关的保护插件每季度进行一次试验;开关入井前必须做一次试验,由机电科牵头,组织机电专业人员及防爆检查员进行试验验收,并做好记录以备查存,试验合格后方准入井。

八、局部通风机及控制系统由使用组队负责日常巡回检查和维护,实行专人管理,并有巡检和维修记录。

九、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两台同等能力的风机和一台质量合格的切换装置。

十、风机和切换装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做到风机能够正常启动,切换装置不损坏。

十一、通风科及使用队组要严格按照以上制度执行:认真做好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试验。

十二、机电科负责双风机双电源切换试验的技术指导工作。

本制度未涉及的其它内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矿相关制度执行。

第5篇 机电专业定置管理制度

定置通用管理标准

1 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工区定置通用管理的职能与对管理内容的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供电工区定置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定置

对人、物、场所的结合状态进行作业分析、动作和方法研究,使物品按工艺流程的要求,进行科学定位。

2.2 定置管理

以物品在场所中的科学定位为前提,以完善的信息为媒介,以实现人与物的有效结合为着眼点,对物品定置过程进行设计、组织、实施、诊断、调整,使生产现场管理达到科学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的全过程。其特点如下:

综合性:定置管理是多元化功能的综合管理技术,它融通了全面质量管理、工艺管理、安全文明生产、行为科学、工序管理、成本管理、劳动管理、动作研究等一系列现代化管理为一体,以适应生产现场活动规律的要求。

整体性:定置管理不是各种定置物品简单的集合,而是按照工艺要求内在规律的行动的集合。

相关性:定置管理中的人、物品和场所之间具有一定的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的特定关系,形成一定的结构秩序和活动规律。

动态性:定置管理存在于生产现场及经营之中。生产和经营有时是在变化的,因此,定置管理必须具有适应客观情况的动态性。

系统性:定置管理是在按照ie理论(工业工程学),把现场中的人、材料、设备、场所、经营构成的系统作为对象进行研究的。通过分析、实例、动作研究等一系列技法,促进系统整体优化。

其作用具体如下:

a.保证工作质量;

b.提高工作效率;

c.改善工作环境;

d.增加工作效率。

2.3 定置率

在定置区域内,实有定置物数与实有物品总数的比率。定置率是考核某区域内定置面的定置指标。

2.4 定置合格率

定置区域内实际达到定置检查标准的定置物数与该区域内应检查定置物总数的比率。定置合格率是考核定置管理工作质量的主要依据。

2.5定置图

从人、机、料、法、环五大因素有机结合的角度出发,在对现场工艺流程以及定置物与人与环境的结合状态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修理、搬运、停放等工序的分析和作业者操作动作的分析,使定置物的位置满足使用要求和安全生产条件,满足高效工作的空间和时间要求,对定置物的位置用图表示出来。

3定置管理的职能

3.1 定置管理是全工区、全员性的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工区、班组责任制,并建立定置管理网。

3.2 各班组对本班组办公室场所和管辖区域的定置管理的计划、组织、检查工作全面负责。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内容

4.1.1 办公场所和班组定置管理;

4.1.2 设备检修现场定置管理;

4.1.3 工具箱定置管理;

4.1.4 资料柜组定置管理;

4.1.5 仓库定置管理;

4.1.6 特别定置管理;

4.2 要求

4.2.1 定置管理要符合工艺要求。经过设计、调整使生产现场的物流、人流、信息流处

于最佳状态,以满足工艺流程的需要;

4.2.2 定置管理要以安全为前提,做到操作安全、物放稳妥、防护得力、道路畅通、消

防方便。

4.2.3 定置管理要符合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规定标准。“三废”排放、粉尘、噪音和工业

卫生达到标准要求;

4.2.4 定置管理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等实行特别定置;

4.2.5 定置管理的动态原则。定置物及场所要随生产、经营的变化而变动;

4.2.6 定置管理达到标准化的原则。对定置管理的诊断、设计、程序、技法、信息、规

划等都要力求标准化;

4.2.7 定置管理要使人与物品、场所的结合最佳,符合人的生理特点;

4.2.8 标准定置的改变,必须经过工区定置管理小组的批准;

4.2.9 划清定置管理范围、实行定置管理责任及考核制度;

4.2.10 工区所有职工,都要经过培训,懂得定置管理的内容及概念,明确定置管理的任务与作用;

4.2.11 工区的每一名职工都要对本岗位的环境、使用的器材物品和自身建设,按照定置管理的要求、程序和技法,开展定置管理活动;

5.2.12 全区职工都要遵守定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接受考核与检查,使供电工区全面成为安全、文明、整洁、有序的一流单位。

5 检查与考核

5.1 供电工区定置管理工作由工区定置管理小组负责,其职能是组织管理、协调、组织人员检查、考核。

5.2 定期对各班组及现场的定置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考核挂钩,在月度经济责任制中进行考核。

5.3 各班组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工区定置管理小组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5.4 内容;

5.4.1 定置管理是否有责任人,是否制定了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5.4.2 办公室、生产现场区域是否划分清楚,物品是否按定置图摆放;

5.4.3 物品及区域的标示是否正确、醒目,是否存在擅自占用生产现场及安全通道的停滞物;

5.4.4 检修区的工器具、工具箱、资料柜、设备解体等是否实现定置;

5.4.5 危险品是否实现特别定置,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规定和定置管理的要求,是否畅通;

5.4.6 定置率是否达到100%;

5.4.7 奖惩:定置管理检查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凡是检查不合格的,每一项扣责任部门100元。

办公场所和班组定置管理标准

1 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工区办公场所和班组定置管理的要求、管理职能、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供电工区各办公室以及班组的定置管理。

2 管理职能

2.1 建立清扫制度,做到人人负责。

2.2 自己使用的桌椅、箱柜每周进行一次清理、整顿。

2.3 工区领导对办公室定置管理负有全面责任。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办公场所(工区、变电所、班组)定置管理规定

3.1.1 办公场所桌、凳、橱、柜等的摆设应做到因地制宜,布置合理。绘制定置图贴在规定的位置上(定置图纸统一印制),不得随意摆布。

3.1.2 办公桌、椅摆放整齐,桌面上一律不得摆放与当班业务无关书报、资料等。玻璃板下可放工作必备的图表,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照片、画报等。

第6篇 机电科油脂管理制度

一、 机电设备所有油脂应由油脂管理人员按设备说明书所规定的油脂牌号和检验标准进行申报、验收、发放,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申报、验收和发放。

二、 油脂购置人员应严格把关,并在购置携带化验单,且检验牌号属实,将容器标明同等牌号。

三、 验收人员必须查清是否错装或不符合所规定牌号的可能,否则另其采购人员退货。

四、 若盛油容器混同杂质应责其采购员退货。

五、 领用人员应观其化验单、容器标注、油脂是否相符,否则不得领用。

六、 进货、入库、领用均需经过过滤至少不少于3次。

第7篇 机电专业管理制度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标准化理念,强化质量基础管理,增强全体员工的标准化意识,进一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以质量保安全,构建安全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机构。主管区长是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第一责任人。

2、根据公司质量标准任务规划制订逐月分解计划,认真实施,精细达标。

3、建立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严格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每完成一项工程,都要组织相关科室按照质量标准化的标准进行验收。

4、建立质量标准化奖罚制度。为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每年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确定奖罚标准,严格进行考核兑现。

5、开展质量标准化宣传活动。为营造“赶优争先”质量标准化工作氛围,大力开展质量标准化竞赛活动,以点带面,全面促进标准化水平的提升。

6、积极开展质量标准化学习活动。为不断提高质量标准化水平,要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专业与专业、区队与区队之间

的观摩、学习。

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现场文明生产是区队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体现了一个区队的管理水平与形象,为了提高区队质量标准化水平,提升区队建设内涵,特制定区队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正确协调生产过程中人、物、环境三者之间关系,提高和改善生产现场管理水平,从而为杜绝隐患、增加效益提供保障。

2、保持工作现场环境整洁。 施工后现场要打扫干净,本岗位设施无灰尘、无积水、无跑冒滴漏等现象,设施牌板悬挂整齐,促进施工现场秩序井然有序,保证均�生产。

3、备用设施、物料管理有序,牌板齐全。区队文明生产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执行,保持施工现场环境卫生。

4、区队职工在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中,互相尊重,互讲诚信,劳动保护佩戴齐全,持证上岗,形成规范的作业习惯,积极创造出安全整洁的现场生产环境。

第8篇 综采二队机电检修管理制度

一、机械设备使用管理

(1)制定生产组织设计方案,合理选用机械,从生产进度、生产工艺、工程量等方面做到合理装备。

(2)结合生产进度,利用生产间隙,安排好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失修失保和不修不得不保应使机械保持良好状况,以便随时投入使用。

(3)严格按机械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4)正确选用机械设备润滑,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品种、数量、润滑点定期加注或更换,做到“五定”定人、定时、定点、定量、定质。

(5)协调配合,为机械生产作业创造条件,提高机械使用效果,必须做到按规定间隔期对机械进行保养,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二、机械设备维修保养

(1)机械的技术维修保养,按作业时间的不同分为定期保养和特殊保养两类,定期保养有日常保养和分级保养,特殊保养有整合保养、换季保养、停用保养、封存保养。

(2)分级保养一般按机械的运行时数划分保养级别内容,而特保养一般是根据需要临时安排或列入短期计划进行的,也可结合定期保养进行,如停用保养,换季保养等。

(3)日常保养是操作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时间进行保养作业。其内容为: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重点是润滑系统、冷却系统、过滤系统,制动及安全装置等部位的检查调整,日常保养的项目较少,且大部分在机械的外部,但都是易损及要害部位,日常保养是确保机械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工作。

(4)一级保养除进行日常保养的各作业项目外,还包括:

①清洁各种滤清器。

②查看各处油面、水面和注油点,若有不足及时添加。

③清除漏水、漏油、漏气现象。

④调整皮带传动和链传动的松紧度。

⑤检查和调整各种离合器、制动器、安全保护装置和操纵机构等,保持灵敏度有效。

⑥检查各系统的传动装置是否出现松动、变形、裂纹、发热、异响、运转异常等,发现后及时修复,排除。

(5)在一般情况下,日常保养和一级保养由机械操作人员负责进行,而维修人员负责二级以上的保养工作。

三、机械设备的完好标准

(1)完好任务为:做到优质、高产、低耗、安全无事故。

(2)技术状况为:机械设备必须达到一类设备标准、机容整洁,工作性能和出力达到规定要求。

(3)维护保养为:达到规定要求,机械故障少。

(4)合理使用为: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定、制度做到合理使用,正确操作,各项原始资料齐全、准确。

(5)保管工作为:机械设备的零件、部件、随机工具附属装置完好齐全,无缺少损坏。

4、为确保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质量,机电设备管理组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场抽查,发现不按规定检修保养的,给予每人每次100元的经济处罚。如因平时检修保养不到位而导致机械设备损坏的,将给予责任人视情节加倍处罚或照价赔偿。

第9篇 机电精细化管理制度

(一)提升运输管理处罚规定

1、井口把钩工下班时,必须拉下爬坡机的电源开关,否则每次罚款20元。

2、井下各提升下山(主提升除外)每次下班前不准把钩头留在片盘车场,否则罚责任人20元。

3、井上流动磕煤机因操作失误,造成矿车坠落地面的罚款50元,造成其他损失的根据情况另作处理。

4、对提升运输管理处罚规定中的51条修改为:提升运输时,矿车掉道、拉坏地滚子或道轨罚20元;撞坏支回风、水管罚款50元;撞断照明或信号电缆一根罚50元;2根100元,撞坏高压电缆罚款1000元。

5、所有绞车的操作必须严格执行“两慢一快”制度,即两头慢,中间快,减速及时,停车位置准确,否则每次罚款30元。

6、所有无人操作的绞车,绞车开关必须及时停电并打闭锁,否则每次罚款20元。

7、绞车及所有电器设备的螺丝弹簧垫等所有部件必须齐全完整,如出现缺少或不起作用,每个罚款10元,如因缺少或不起作用造成设备失爆罚款50元。

8、井上、下小绞车放车时余绳不得超过1米,否则每次罚款20元,如因余绳太多造成其它不良后果,视情节给予30-100元的罚款。

9、井上煤山、矸石山绞车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好防过卷制度,矿车进入翻车斗(盒)后,保证翻转不超过160度,否则每次罚款30元,造成矿车窜出机头的,罚款100元。

10、1.6米绞车司机开车时,不到刹车距离提前减速刹车罚款20元。

11、措施不力造成钢丝绳损坏的罚款50元。

12、井下上、下山提升打回铃后,信号把钩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擅自离开者罚款20元,因脱岗造成无人接车者罚款50元。

13、电瓶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不持证者一次罚款30元。

14、机车司机开车前必须先发信号,在运行中接近道分岔、拐弯、车场、巷道口、硐室出口、遇见行人,有障碍物等必须鸣号并减速,否则每查到一次罚款10元。

15、机车运行时,必须前有照明后有尾灯,不随身携带把手、灯不亮、闸不灵、铃不响、撒砂装置不全或不正常使用、车棚轻微变形、未挂安全链等一项每次罚款10元。

16、非工作人员严禁操作机车,否则一次罚款30元;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任何部分探出车外,否则每次罚款30元。

17、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在机车运行中乘座矿车或蹲在矿车头上,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8、机车司机应对口交接班(现场),如车皮不足,物料供应不及时误一线生产,每延误一次罚款30元。

19、机车运送物料时,因物料装得超高超宽,车速过快,机车掉道,撞坏一棵支架、一根风水管、一根信号电缆、监控线和高低压电缆等分别罚款30元、50元、100元、150元、1000元。严重者另作处理。

20、机车动行中,因司机责任心不强,矿车掉道未及时发现查出一次罚款20元。

21、机车不准顶车(车场调车除外),否则一次罚款30元。

22、机车司机在开始开车、停车、掉道时必须发出信号,否则每项每次罚款10元。

23、机车司机严禁未松闸就开车,严禁在车外开车,否则每项次罚款30元。

24、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用非熔金属代替保险丝(片),否则每次罚款20元。

25、严禁在机车运行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座位(司机室),否则每次罚款30元。

26、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否则每项次罚款20元。

27、严禁使用打倒转的方法制动电瓶车,发现一次未停稳打倒转罚款100元,如因打倒转毁坏机车轴,齿轮、电动机或其它部件,每次罚款300元;跟班队长50元;班长30元;区长30元;队部成员20元。

28、机车电瓶电量不足,不能保证继续正常运行时,必须及时充电,严禁出现过放电,否则每次罚款30元。

29、充电工必须对电瓶及时充电,并使电瓶酸液达到标准要求,因充电不足影响正常使用,每次罚款30元,电瓶酸液不符合标准要求,每次罚款10元。

30、使用电瓶车牵引或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严禁冒险蛮干,否则每次罚款50元。

31、车场调车需要电瓶车顶车,必须使用好大链,否则每次罚款20元。

32、机车司机必须维护好机车,保持机车卫生清洁,否则一次性罚款30元。

33、不挂大链就发信号放车罚50元,不挂大链就把车推到下山处的罚100元,挂反大链的罚50元。

34、电瓶车司机不论何原因造成电瓶车小轴断毁的罚款1000元,造成电瓶车大轴毁坏的,罚款2000元。

35、井下工作面因特殊原因需停止施工8小时或8小时以上时,机电维修工应负责关掉此面的风水管闸阀,否则,罚责任人20-100元。

36、井下接线盒子不能有锈蚀现象,否则罚款20元,如锈蚀严重,造成失爆,罚款50元。

37、井下各工作地点使用的风钻少消音罩罚款10元,少钻杆卡、螺丝、拉簧罚款30元。

38、远程控制设备及南北风井主扇,必须灵敏可靠,如不能正常开启一次罚有关单位30元,连续2次开不开罚50元,连带队部成员各20元。

39、在立井内罐笼上检修时,人员工作上方必须有安全伞,栓好安全带,否则查出一次罚款20元。

40、电瓶车不论拉重车还是空车,大车只准拉17个,小车拉9个,否则超1个罚10元,依此类推。

41、挡车棍窝深度不够罚款20元。

42、人行车行驶时不关门罚款30元。

43、人行车未停稳就下车罚款50元。

44、行车报警装置不响或不灵敏罚款30元。

45、绞车司机拦着上货时精力不集中,手离开刹车把手罚款30元。

46、绞车转动时,打扫转动部位的卫生罚款30元。

47、不执行手指口述法罚款30元。

48、放车时,没挂大链就放车罚款50加罚50元。

49、人员站在挂好的重车前干其它工作罚款30元。

50、各种机电机运设备发现有异常声音及时维修保养,否则罚款50元,损坏严重另行处理。

51、猴车缺少触发器罚款20元,上下人员不报警罚款30元。

52、矿车检查维修不及时造成掉轮罚款50元。

53、井口亮红灯时,栏杆不放到位置罚款20元。

54、绞车提升时,人员不准跨过钢丝绳,违者罚款20元。

55、罐笼上下人员时,把钩工不起放罐链罚款20元。

56、把钩工井下南门打罐笼卡子罚款30元。

57、推车时使用检修按钮推车,罚责任人30元。

58、井口把钩工不戴安全帽罚款10元,不系安全带罚款30元。

59、采煤机上岗牌板,不悬挂罚款30元。

60、刮板机不及时检查维护保养,每次罚50元。

61、井底北部两道挡车器之间放两辆车罚款30元。

62、压风机房不使用纯净水罚责任人50元。

63、助力器钩子放在背后行走罚款30元。

第10篇 机电例会管理制度

为保证机电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考核办法如下:

一、例会召开时间:每月第一周周三上午9:00定期召开,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例会召开地点:调度会议室

三、例会组织单位:机电管理部

四、参加人员:

1、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地质测量部、工程管理部、通风管理部、后勤中心、物资供应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的机电负责人。

2、基层队组的机电负责人。

五、机电例会的内容及程序:

1、各单位汇报本单位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各部门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2、落实上次例会安排的任务。

3、贯彻上级有关机电方面文件精神和机电工作安排。

4、通报各单位的各类机电事故。

5、通报各单位机电质量标准化的工作,以及井下防爆检查情况。

6、通报各单位机电成本考核及机电设备使用情况。

7、安排本月的机电业务及相关工作。

六、会议的管理:

1、各单位规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机电例会,若规定人员不能参加时,应向机电管理部部长请假,同时指派专人参加。

2、机电管理部负责会议前的准备,并派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3、机电例会上安排的工作任务,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实施,实施进度及结果应及时向机电管理部反馈,并在下次机电例会上详细汇报。

4、参加机电例会的人员可以对机电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发表意见,一旦形成决定,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

七、处罚规定:

1、参加机电例会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对迟到者罚款50元,未派规定人员参加罚款100元,未参加会议的单位罚款200元。

2、对机电例会安排给各单位的指令性任务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凡未完成任务的单位,若无合理的客观原因,每项工作处以500-1000元罚款。

3、凡影响会场纪律的处以100元罚款。

第11篇 机电记录管理制度

机电各种记录是我们分析事故、排除故障不可缺少的技术资料,认真填写机电记录,充分发挥机电记录的作用,不仅是机电达标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的重要手段,为避免各类记录的丢失、损坏、漏记等,充分发挥机电记录作用,特制定机电记录的管理制度。

一、 各机台必须拥有的记录:

1. 主、副井提升装置:要害场所登记簿、运行日志巡回检查记录、事故登记簿、日常维修和定期检修登记簿、钢丝绳检查记录、干部上岗登记簿。

2. 泵房:运转日志、巡回检查记录、事故和检修记录。

3. 主扇风机房:要害场所登记簿、运转日志、事故记录本、维修记录、干部上岗记录。

4. 矿灯房:矿灯考勤簿、维修及红灯记录、矿灯领用报废记录、材料备件消耗记录。

5. 锅炉房:运行日志、事故记录、检修记录、耗煤记录、外来人员记录、干部上岗记录、交接班记录。

6. 压风机房:运行日志、事故记录、巡回检查记录、干部上岗登记簿、要害场所登记簿。

7. 地面变电所:交接班记录、停送电记录、要害场所登记簿、干部上岗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操作票、设备运行日志、定期检修记录、定期记录。

8. 采区变电所:要害场所出入登记、维修记录、干部上岗记录、运行日志、事故记录、交接班记录、绝缘用具试验记录。

二、 记录的抄绘:

1. 设备运行日志由值班员按规定时间、指定位置仔细观察,如实填写。

2. 各类记录,应严格按要求定点到位,如实抄绘。

3. 巡回检查,按规定时间及巡回路线,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对发现问题,如实填写,并及时报值班领导。

4. 各类检查记录,对口人员按所列项目逐条查对,如实填写,并将不正常状态及时处理或向有关人员汇报。

5. 干部上岗记录,由各级领导干部上岗时填写,要害场所记录由除干部之外的其他外来人员填写,值班员监督办理。

三、 记录的保存几更换:

1. 记录一律按规定存放在专用箱内,无箱者可齐整地悬挂在墙壁上。

2. 爱护记录,不可随意涂改、撕页、丢失等,并注意搞好记录卫生。

3. 及时领取新记录,上缴填写完好的记录。

4. 上交后的记录,由科统一保存到有效期结束,以备查用。

5. 每三个月为一个阶段,由技术员负责对各机台记录进行整理、总结,上报总工和机电矿长。

四、 记录管理惩罚条例:

1. 由科组织技术人员每月一次分析讨论各机台设备的运行状况,主要依据机台记录。

2. 由科、车间主要技术负责人对记录进行讨论评定,记录的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 凡不按要求记录者,每发现一处罚款2-5元,凡出现少页、损坏、丢失者,视其情况,予以10-100元罚款。

4. 凡记录出现不合格的机台值班人员、维修组人员不能参加本年度的矿、科、车间的先进活动评选。连续二次出现不合格记录者,对负责人罚款外,实行停班检查听候处理。

5. 对记录填写多次获得优秀者,结合其平时工作成绩、态度等,可向矿技术协会申报本年度辛勤工作奖,科、车间同时也予以奖励。

第12篇 机电事故管理制度

(一)设备遭受意外灾害或损坏,使设备一次停运六十分钟或一次影响产量二百吨以上或者设备损坏价值一千元以上者,均称为机电事故。

(二)机电事矿发生后(包括机电人身事故)能处理的应积极处理。不能当时处理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并尽量保护好现场。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三)矿设以机电矿长为首的机电事故处理小组。负责机电事故的追查分析。重大机电事故,由公司领导同志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处理。二类机电事故由矿领导负责追查分析。一般机电事故由机电科负责组织追查处理,凡重大机电事故,应立即用电话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并应在十天内将事故内容,原因分析,处理经过,防范措施,以书面报公司有关部门。

(四)对已发生的事故必须做到“ 四不放过”:

(1)事故发生的原因不找出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不明确不放过。

(3)没有订出预防措施不放过。

(4)对事故责任者没提出处理意见不放过。

(五)对所发生的一切机电事故,应认真做好统计,定期进行分析,不断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使机电事故率不断降低。

(六)在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网员会议上和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向网员和机电职工讲述机电事故情况,发动群众分析事故原因,以共同吸取教训,不断的开展反事故斗争。

(七)机电科要在每月交上月机电事故情况,按规定的表格认真填写上报机电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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