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车集煤矿员工: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车集煤矿员工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更准确、详细掌握职工信息、安全状况,更好地排查出安全管理的重点人员,不断提升职工综合素质,同时为职工评先、职务晋升及考核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建立全矿职工安全档案,并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条 经管科每月分单位向安检科提供全矿所有人员的基本信息(人员情况变更的要注明),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工种等。
第三条 安检科统一制定员工安全档案格式,对全矿员工安全档案进行统一管理。
第四条 安检科在信息站建立事故、“三违”、隐患、不规范登记记录本,各级管理人员将日常查处的“三违”、隐患、不规范行为等情况在安检科信息站设立的记录本上进行详细登记,安检科把登记的问题纳入当天安全考核。
第五条 安检科每天在矿早调度会上通报当天员工发生“三违”、隐患、不规范及处理情况。
第六条 安检科信息站根据在早调度会通过的处理决定,将员工出现的事故、“三违”、隐患、不规范等情况在员工个人安全档案台账上分单位进行登记。
第七条 各单位、科室及时将专业检查、隐患排查及事故追查中有关员工安全档案所需相关资料及时报送到安检科,以便统计建档,安检科及时完善修订档案管理的相关内容。
第八条 员工安全档案及相关资料由安检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电子版做好备份。档案建立必须及时、完整、准确,不得随意更改、严禁弄虚作假。
第九条 需要向其他科室或单位提供有关员工安全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安检科科长同意,特殊情况需请示分管矿领导。
第十条 因员工安全档案管理不善,对员工利益或者有关单位造成损失的,根据影响情况,对责任人罚款200元~1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车矿字[2022]54号文件同时废止。
第2篇 公司安全环保档案管理制度怎么写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________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范围及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等内容。
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________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2 管理职责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领导工作。
2. 2设备安全课负责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2. 3技术部负责指导、监督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
3. 管理内容3.1档案的分类及编号
a)共设置三个一级类目。
编号用汉语拼音音节表示。
一级类目分类编号顺序如下:
代 号 名 称
aq 安全类档案
hb 环保类档案
w 职业卫生类档案
b)二级类目按档案管理内容进行编号,编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凡设及人员档案管理的全部按拼音姓名排序。
3. 2安全类档案包括:上级安全法规文件、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性文件、危险源管理资料、年度计划及总结资料、教育培训资料、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演练、日常检测检验结果、事故隐患排查资料、日常检查记录(含各类专项检查)、隐患整改资料、新建项目安全性评价及验收资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奖励与处罚资料、安全有关会议纪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事故档案(含职业病事故)等。
3. 3环保类档案包括:上级环保法规文件、公司内部环保管理性文件、环境因素管理资料、年度计划及总结资料、“三废”检测检验结果、环保设施日常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资料、新建项目环保评价及验收资料、危险废物“五联单”、环境年报、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环保事故档案等。
3. 4职业卫生类档案包括:上级职业卫生法规文件、公司内部职业卫生管理性文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查记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资料、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及验收资料等。
3. 5档案的保存期限
3.5.1 安全类档案: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事故档案、新建项目评价及验收资料应永久保存,其它档案保存三年。
3.5.2 环保类档案:环保事故档案、新建项目评价及验收资料应永久保存,其它档案保存三年。
3.5.3 职业卫生类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及验收资料应永久保存,其它档案保存三年。
3. 6管理要求
3.6.1 归档资料必须分类装订成册。
3.6.2 需复印事故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
第3篇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政教处负责。
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第4篇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三、职责
1、安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各部门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并适时将安全生产档案上报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四、内容
1、文件资料的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住建指示材料等;
(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6)供应商、承包商、施工单位相关材料等;
(7)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报告、记录等;
(8)食品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等;
2、立卷归档
(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立案时间分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安保部在每年1月份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标定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档案保管
(1)、档案应入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档案借阅
(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5、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五、相关记录
《文件档案清单》
六、本制度由安保部制定并负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5篇 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档案资料的统一归口管理,使各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保存,为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监督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验及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改进、更新、查阅、事故调查处理等诸多问题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安全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第一条 积极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熟悉安全资料管理业务,了解集团公司、单位安全生产业务范围。
第二条 用科学的方法管理安全资料,熟悉各项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具体监督和指导项目做好安全资料的整理、接收、归档工作,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各种报表是否符合要求,不同项目分别保管,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第四条 做好各种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等工作,熟悉资料保管情况。采用适用的查阅方法,迅速准确的查调资,做到积极、主动、为生产一线服务。
第五条 保护安全资料的完整齐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
第六条 对一些有利用价值的安全资料,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条 创造条件,做好安全资料的编制研究工作。
第二章 安全档案资料的接收
第八条 安全资料实行统一管理,服务于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 凡属集团公司内的一切安全资料均由归口部门统一监管、审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进行移交。
第十条 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按已完工程汇总整理后报公司安全保卫科,安全保卫科审核合格后交公司资料室管理人员分类存档。
第十一条 各单位完工项目的安全资料必须由该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整理,并在一个月内交单位安全保卫科审核移交资料室。
第十二条 安全资料交接必须建立清单,材料齐全,由交接双方签字移交。
第三章 安全档案资料的整理
第十三条 单位资料管理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将不同类别的资料按期限、承建道路的等级归类整理、标注、编号存档。
第十四条 项目安全处负责人应根据路面、路基、桥梁、隧道等施工面,安全侧重点和资料管理分类的要求,将安全资料分类装订存放,以利管理和移交存档。
第十五条 凡从财务部门收集的安全投入复印凭证连同伤亡事故报表一并整理,编号存档。
第四章 安全档案资料的保管
第十六条 存放的安全资料必须标志明显,排放整齐,方便查找利用。
第十七条 安全资料在项目完工后存放年限按档案资料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超过存档期的资料,需销毁的必须上报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批准。
第十八条 防止重要资料的缺损、丢失,一经发现及时予以修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第五章 安全档案资料的利用
第十九条 积极了解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主动提供与项目施工相关的安全资料。
第二十条 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研究、讨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各项目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有利于推广的安全管理资料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审核后有利于全集团公司推广使用。
第二十二条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搜集总结有利用价值的安全资料为工程生产不断充实新的内容。
第六章 安全档案资料管理的奖罚
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各种安全资料齐全,能够总结先进安全生产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予以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于只注重现场管理,忽视安全资料整理或安全管理无资料的人员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 安全资料管理奖罚按集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 安全生产档案及管理制度
1、目的
安全生产档案是对企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真实记载,反映企业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具体体现,它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同时也反映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状况,并对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形象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档案涉及的内容
2.1伤亡事故档案。保存单位:公司(安全部)长期保存。
(1) 伤亡事故登记表。
(2) 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等材料)
(3) 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4) 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病历、检验报告等)。
(5) 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况。
(6) 事故审批结案文件。
(7) 工伤事故月报、年报表、历年来事故登记台帐和事故统计分析图表等资料。
2.2安全生产教育档案。保存单位:安全管理部、事业处。
(1) 进厂职工三级教育资料(长期保存)。
(2) 特种作业人员专门培训和定期复审,持证上岗有关资料。
(3) 换岗及复工教育资料。
(4) 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资料。
(5)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资料。
以上资料均应有培训内容、学员名册、培训时间、考核成绩等。
2.3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1) 应有日常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的检查记录。
(2) 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违规现象应通过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予以纠正。
(3) 公司奖惩制度、规定、公司及上级奖惩文件并建立安全奖惩台帐。
(4) 安全奖惩台帐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4 隐患及整改记录
(1) 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帐,包括隐患类别、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门和负责人、整改进度、完成情况、验收和反馈等。
(2) 隐患下达的形式不限,可以是整改通知单,也可以是整改计划或隐患整改报告等,但都必须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证。
(3) 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5 安措项目档案
(1) 安措项目主要指劳动保护专项经费计划项目,其档案应包括项目名称、措施内容和预期效果、经费预算、经费来源、项目计划进度、项目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可行性分析、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项目验收及其效果、经费决算等。
(2) 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6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档案
(1) 本厂的特种设备包括、电梯、压力容器;危险设备是根据设备的危险性而确定的设备设施。
(2) 设备档案应包括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台帐、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记录、运行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 特种设备档案应长期保存。
2.7 职业健康档案
(1) 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体检表。
(2) 其他职工体检记录。
2.8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
(1) 设备设施分布情况、设备设施现状。
(2) 验收测试记录及启用日期。
(3) 维修、监测和检验记录。
(4)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应长期保存。
2.9 职业卫生档案和有害作业点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1) 有害作业平面布置示意图及接触人员人数、名单。
(2) 有害因素监测记录资料,有害物超标的整改措施及实施后的情况记录资料。
(3) 职业病患者资料(诊断报告、治疗及处理资料)。
(4) 有害作业人员健康卡片(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上岗期间及离岗时的体检报告)。
(5) 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调查资料
2.10 电器设备检测记录
(1) 绝缘检测记录。
(2) 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3) 漏电保护器运行、检测记录。
3 档案管理部门:设在安全管理部。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7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档案资料实行一专业一柜管理制度,各专业要按照新标准认真做好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各类软件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2、软件资料归档要按照新标准所列项目分项归档,如果一个档案盒放不下的可按序号放下一个档案盒,依次类推。
3、每个档案盒内要有本盒内所有内容汇总记录,放在盒内第一页。
4、每个档案柜内要有柜内所存内容汇总记录,放在本档案柜的第一层。
5、档案柜及档案盒要保持清洁、整齐、有序,有关人员借阅资料,必须登记并负责收回,出现资料丢失,要对软件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6、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认真细致、条目清晰、一目了然,对不负责任的有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7、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每周要对各专业的软件资料的归档管理进行系统检查验收,对照标准缺项、不完善和需要更新的软件资料及时的督促各专业补全、完善和更新。
第8篇 档案库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一、保管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并要设专人负责管理。库房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二、档案不得随意堆放。柜架摆放位置应与墙壁保持10cm以上距离,每行柜架间距不小于60cm(密集架除外)。
三、库房应有防潮或增湿措施,注意调节温湿度,建立湿温度记录。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
四、库房内应放置防虫、防鼠药剂,并按要求定期更换。若发现鼠、虫害,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五、库房内应保持清洁,经常清扫,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六、库房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确定专人管理。档案人员应会使用灭火器。要安全使用灭火器设备,不得有明火装置,不得在库房吸烟和存放易然易爆物品。
七、库房内要有防盗措施。库房门应包铁皮,窗应安装铁栅栏;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节假日封闭库房,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第9篇 晶华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资料时学校各项工作的记录和反映,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对学校档案要严格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对学校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安全排查结果及整改结果等做好记录及时存档。
2、对学校有关安全档案资料要分类存放,规范管理。
3、对学校有关安全的档案资料要及时存档,并作好记录,以备日后查阅。
4、档案资料的借用需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予他人。
5、对档案的使用、借用要做好记录,并作到及时收回存档,以防丢失。
6、经常检查档案资料,注意通风、防潮、防蛀、防火。
第10篇 档案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档案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1、外单位借阅档案资料需持介绍信,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能查阅.
2、凡公司系统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的,由借阅人向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借阅登记卡,返回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认真检查并及时销帐.
3、借阅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勾划、涂改、圈点、裁剪、损坏,否则取消借阅权.对于将档案丢失者要追究责任.
4、借阅各项档案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5、公司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在工作发生变动时,必须由本人向档案室交回借用的全部资料,否则,主管调动部门不予开调令.
6、工作调出,必须将档案、科技书、资料全部交加,外出参加科技性会议带回的资料,一律交档案室存放.
7、经批准查阅的绝密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文,不得带出室外查阅、翻印和转借.
8、在查阅档案中不得折卷,不得损坏、涂改, 因工作需要必须摘抄的,必须抄在保密工作手册上.
9、查阅档案的部门,要及时将利用效果登记册内.
10、上级部门审查档案资料时,需派车由有关人员和专职档案管理员妥善保管共同到指定部门进行审检,待审查结束后,把档案资料安全归位。
11、档案资料按统一分类大纲进行分类、编目、划定保管期限限、密级。
12、维护国家机密,卷面、封面要注意密级。密级定为三种:(1)绝密(2)机密(3)秘密
13、加强档案的安全管理,档案必须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内严密保管,档案室门窗要坚固,做到安全可靠。
14、保护档案库的清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请示处理。
15、保持好库的温湿度,经常检查调整,按规定填写温湿度记录。
16、案库房是档案保管要害部位,非本室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有查阅档案资料的同志请等候调卷,在阅览室查阅。
17、借阅制度,搞好借阅、查阅、入库、发放登记工作。
第11篇 安全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的和现在的安全工程技术相关的对安全生产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企业的所有人员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负责安全及工程技术的领导,应把档案管理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第六条:工程科主管工程技术档案工作,对分公司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工程科档案室及档案保管人员,负责保管本公司的工程安全技术档案。
第八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九条:对按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相关资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工程技术科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条:档案室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管理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一条: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坚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
第12篇 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管理,理顺关系、分清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特制定本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事故档案的移交
1、每年10月20日前,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人员应把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
2、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人员在把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之前,应把每一事故档案整理,编好目录,注明多少件,每件多少负,共有多少页,并按目录顺序装订好。
3、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时,办理移交手续。拟制档案交接表,列出所交接的档案名称、每个档案的页数,以及移交人、接收人和证明人,由移交人、接收人和证明人清点档案并签名,完成交接。
4、事故档案一般由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接收,局领导作证明人。
5、接收人接收事故档案后,负责档案存放和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归档和送交档案局工作。
二、事故档案的查阅使用
l、事故档案移交办公室后,如需要查阅或复印档案材料、提调档案,由申请人先填好《事故档案查阅审批登记表》,送局长审批。
2、提调事故档案,要在登记表中注明提调时间和退还时间,完善管理。
3、事故档案未移交办公守之前,由事故调查工作人员管理,档案材料的查阅或复印,应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报局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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