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x学校保安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保安员管理,明确保安员岗位职责,规范保安员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保安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着装整齐,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二、学校保安员坚持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三、学校保安员必须熟练使用学校的各种消防器材,爱护学校公物。
四、学校保安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师生,服从管理。
五、学校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设备设施安全。保安员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一旦发现问题或遇突发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防止各种意外发生。
六、学校保安员要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交接值班情况,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
七、学校保安员不在岗位上睡觉、喝酒、吃槟榔,不离岗、脱岗,不在岗位上会客或办私事。
八、学校保安员要加强校内四周以及各楼层的巡查。
九、对车辆的管理:
(1)本校教职工和家属的车辆出入,要认真做好登记。
(2)正常上课期间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工作单位、姓名及事由后联系被访人,经允许后先登记再请其进入;如遇直接来找校领导的陌生人员,必须与相关领导联系确认后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应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或与相关处室联系,并指引来访人员进校,指挥其车辆按要求停放。
(3)其它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学校。进入学校的车辆要引导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严禁其车辆乱停;出入学校的外来车辆(特别是货车)要严格检查,出校的物品必须经校领导同意(批条)方可放行。
十、被访人不在学校,要婉言拒绝其进入学校。
十一、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因事须离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字的请假条,然后予以放行;否则,值班保安员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学校保安员要搞好保安室及周边卫生,要积极协助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运、张贴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员有事,必须请假,经同意后才许离校,未经同意或自理岗位者做旷工处理,请假后不按时归队的做旷工处理,累计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动离队处理。
十四、保安员不服从管理,顶撞主管人员或校领导,或散布谣言、恶意中伤他人的;保安员触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开除出校。
第2篇 某学校保安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保安员管理,明确保安员岗位职责,规范保安员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保安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着装整齐,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二、学校保安员坚持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三、学校保安员必须熟练使用学校的各种消防器材,爱护学校公物。
四、学校保安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师生,服从管理。
五、学校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设备设施安全。保安员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一旦发现问题或遇突发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防止各种意外发生。
六、学校保安员要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交接值班情况,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
七、学校保安员不在岗位上睡觉、喝酒、吃槟榔,不离岗、脱岗,不在岗位上会客或办私事。
八、学校保安员要加强校内四周以及各楼层的巡查。
九、对车辆的管理:
(1)本校教职工和家属的车辆出入,要认真做好登记。
(2)正常上课期间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工作单位、姓名及事由后联系被访人,经允许后先登记再请其进入;如遇直接来找校领导的陌生人员,必须与相关领导联系确认后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应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或与相关处室联系,并指引来访人员进校,指挥其车辆按要求停放。
(3)其它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学校。进入学校的车辆要引导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严禁其车辆乱停;出入学校的外来车辆(特别是货车)要严格检查,出校的物品必须经校领导同意(批条)方可放行。
十、被访人不在学校,要婉言拒绝其进入学校。
十一、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因事须离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字的请假条,然后予以放行;否则,值班保安员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学校保安员要搞好保安室及周边卫生,要积极协助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运、张贴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员有事,必须请假,经同意后才许离校,未经同意或自理岗位者做旷工处理,请假后不按时归队的做旷工处理,累计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动离队处理。
十四、保安员不服从管理,顶撞主管人员或校领导,或散布谣言、恶意中伤他人的;保安员触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开除出校。
第3篇 学校保安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学校保安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保安员管理,明确保安员岗位职责,规范保安员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保安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着装整齐,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二、学校保安员坚持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三、学校保安员必须熟练使用学校的各种消防器材,爱护学校公物。
四、学校保安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师生,服从管理。
五、学校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设备设施安全。保安员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一旦发现问题或遇突发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防止各种意外发生。
六、学校保安员要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交接值班情况,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
七、学校保安员不在岗位上睡觉、喝酒、吃槟榔,不离岗、脱岗,不在岗位上会客或办私事。
八、学校保安员要加强校内四周以及各楼层的巡查。
九、对车辆的管理:
(1)本校教职工和家属的车辆出入,要认真做好登记。
(2)正常上课期间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工作单位、姓名及事由后联系被访人,经允许后先登记再请其进入;如遇直接来找校领导的陌生人员,必须与相关领导联系确认后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应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或与相关处室联系,并指引来访人员进校,指挥其车辆按要求停放。
(3)其它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学校。进入学校的车辆要引导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严禁其车辆乱停;出入学校的外来车辆(特别是货车)要严格检查,出校的物品必须经校领导同意(批条)方可放行。
十、被访人不在学校,要婉言拒绝其进入学校。
十一、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因事须离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字的请假条,然后予以放行;否则,值班保安员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学校保安员要搞好保安室及周边卫生,要积极协助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运、张贴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员有事,必须请假,经同意后才许离校,未经同意或自理岗位者做旷工处理,请假后不按时归队的做旷工处理,累计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动离队处理。
十四、保安员不服从管理,顶撞主管人员或校领导,或散布谣言、恶意中伤他人的;保安员触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开除出校。
第4篇 x学校保安员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保安员是学校师生生命及校园财产安全最重要的守护者,为了能使保安人员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做法,特制订《学校保安员管理规章制度》。保安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守工作纪律,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全力以赴为师生创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一、 作息制度:
1、工作时间:7:00—17:30;其中“门卫室值班保安员”全天24小时留校值班。
2、打卡时间:
上午上班:7:00前; 下午下班:17:30后
二、 “人员出入”的安全管理制度:
1、全天候严格执行非本校师生《出入和来访登记制度》,认真核实进校人员身份信息,仔细询问进校原因(“家长”进校要求能说出学生的姓名、班级及班主任;“其他人员”进校要有正当的理由并能说出所访问人的姓名),如实填写“出入登记表”,确认无可疑后才允许进校。
2、本校学生在上课期间离校,必须要凭班主任“请假条”(中午住宿生凭生活教师“请假条”),并有家长接送才允许出校,同时保留“请假条”存档。
3、指挥驾驶机动车进校的外来人员按指定的地点停放,要求他们把车辆统一停放到校门两侧的围墙边。(家长接孩子车辆不得进校)
三、“校门开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1、校门开关时间:
1、上午开门时间:7:20—7:50 11:10—11:40
2、中午开门时间:1:30—2:00
3、下午开门时间:4:40—5:10 (一、二年级按作息时间表,其余时间一律关闭校门)
2、学生进校开校门的程序及要求:(上午7:20;中午1:30)
1、全体保安员先站到校门中央进行指挥。
2、开门前提醒学生原地站好,不准接触闸门,不准推搡。
3、电动闸门全部打开后,先指挥前面部分学生步行进入,后面部分再有序跟进,并及时制止学生奔跑、推撞行为。
四、 学生上、放学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放学期间,全体保安员持“警棍”到校门外维持秩序,疏导交通,严禁家长车辆进入校园接送子女,并密切留意可疑人员的出现,及时制止伤害师生事件的发生。
2、学生上、下午放学前15分钟,提前在校门外两侧拉好警界带,并指挥家长车辆停放在警界带两侧,严禁堵塞校门。
3、学生上、下午放学期间,指挥通过教育路(校门范围)的社会人员及家长驾驶的机动车辆。在放学高峰期,截停机动车辆,让学生先通过;在放学高峰期后,截停学生,让机动车辆先行。
五、 学生上课及午休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放学期间,全体保安员全部在校门口上岗,其余时间,一人负责“门卫室值班”,其他两人负责“校园巡查工作”。
2、“门卫室值班保安员”要严把“校门关”。做好人员出入检查登记,及时开、关校门,放行人员,并对校园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密切监测。
3、“校园巡查保安员”要严把“巡查关”。在学生上课期间开展校园的巡查工作(巡查时间:每节下课铃后开展校园巡查,每次不少于20分钟),发现学生违纪或安全问题(包括破坏公物、车辆或攀爬围墙等)要及时制止,发现陌生人员在校园游荡要立即查问。对待违纪的学生,必须要以教育为主,不准体罚或打骂。(巡查范围安排:一人负责巡查广场、生物园及运动区;另一人负责巡查教学区、及生活区)
4、中午12:30——13:00期间,“校园巡查保安员”必须加强校园巡查工作,尤其重点关注学校围墙、车棚、小卖部、操场、生物园等地。督促在校园游荡的学生回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学习和休息,制止学生攀爬围墙进出学校等危险行为,同时密切关注是否有陌生人员攀墙进校。
5、13:00—13:30时(上午7:00—7:15),“校园巡查保安员”在校门口巡查,密切监控校外学生活动情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同时关注校门两侧围是否有学生攀爬进校。
6、“全体保安员”必须保管好门卫室的电话,遇有突发事情,要及时向值周、值日或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帮助有需要的学生联系家长接送。电话不用作私人事务,每月不得超过50.00元,并互相监督使用情况。
六、学生放学后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1、全体保安员在上、下放学后,对家长未能及时前来接回的学生,协助班主任进行管理。
1、上午放学后,统一要求延迟接送的学生在门卫室旁边等待,严禁学生在校外等候。
2、一、二年级星期一、三、五下午放学后,延迟接送的人数不超过5人的,可统一集中到门卫室旁进行等候;超过5人的,由负责“校园巡查的保安员”组织学生集中到学校饭堂,并交由生活教师管理,“门卫室值班保安”通知学生家长徒步到饭堂接送子女。(严禁这部分学生到校园或校外玩耍,以免发生意外。)
2、下午放学后,除特批外,一律禁止外来人员到我校进行体育活动,以免有不法之徒混进学校,给学校财产造成损失。
3、“门卫室值班保安员”下午6:30前与“夜班员”进行交接班,互相签字确认后才可下班休息,但不准离校;其他两名保安员下班后可回家休息。(具体见“值班安排表“)
4、“门卫室值班保安员” 晚上要协助“夜班员”做好护校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在“夜班员”正常休假或请病事、假期间,由“门卫室值班保安员”负责晚上值班工作。
5、除以上事项外,全体保安员还需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随时接受一些临时性的任务。
七、奖惩制度
1、保安员工资由“底薪”和“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奖金”需每月经学校考核合格后方可发放,凡考核不合格扣发当月奖金。连续两月考核不合格,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2、每迟、早退到一次扣5.00元,请病假一天扣15.00元,请事假一天扣30.00元,旷工一天扣50.00元。
3、因工作失职导致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财产损失,除追究有关责任和扣发当月工资外,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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