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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管理制度精选(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68

工厂管理制度精选

第1篇 工厂管理制度精选

实习工厂管理制度

实习工厂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职业技术应用人才。

2、承担机械系下达的各项实习教学任务和生产任务。

3、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实习计划组织实施实习教学。

4、坚持对外开放,承担社会培训,实现便民服务。

5、坚持生产教学,科研一体化方针。

6、努力完成学院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厂长工作职责

1、在机械系的领导下,按实习工厂工作职责,组织实施本厂工作。

2、制订实习工作计划,组织各指导教师按教学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教材完成实习教学任务。

3、负责实习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培训及工作考核。

4、负责实习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5、检查各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教学计划的初稿情况,其它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及设备和物品使用的管理情况。

6、承担并带头做好实习教学的工作。

7、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各项工作。

三、实习教师守则和岗位责任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

2、认真学习教学文件和专业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

3、认真备课,认真讲课,做好示范,做好巡回指导,对学生严格要求,注重培养学生职业道德。

4、负责指导、评改学生的实习报告和论文,并写出书面评语。

5、认真做好学生的考勤及各项考评记录,做好学生的实习考核,成绩评定和登记工作。

6、以身做则并督促学生做到安全文明生产,做好环境、场地、设备的清理工作。

7、服从调配,承担学校和工厂所下达的教学生产任务。

四、学生实习守则

1、认真学习实习计划和有关文件,自觉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2、遵守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安全条例。

3、明确实习的性质、目的、任务和各工种的具体要求。

4、尊敬实习指导教师,服从分配和管理,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5、坚持独立操作,不脱岗,不串岗,不做与实习无关的事情。

6、文明实习,在操作时要注意做到动作规范,养成良好的习惯和文明意识,保持环境整洁。

7、认真做好实习笔记,广泛收集有关资料,写出实习报告和论文。

8、正确掌握和使用设备及工、刀、量具、爱护国家财产。

9、在实习厂禁止吸烟、打闹、吃零食、看小说、听音乐、玩游戏机等。

10、认真参加实习,认真参与对实习教学的评议工作。

11、学生违犯厂规厂纪,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停止实习,情节严重者报学生处处理。

五、学生实习考勤制度

1、工厂实习的学生,由指导教师或师傅负责考勤,并记入考勤表。

2、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准迟到、早退。有事请假,且必须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同意方可有效。

3、请病假者,需持医院诊断书,交给本工种指导老师或师傅记入考勤薄中。

4、不请假或不上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累计三天者,按不及格评定成绩。

5、学生考勤由所在工种指导老师或师傅负责,结束后报实习工厂或车间,统计出总表上报系。

六、实习教学文明生产标准

(一)地面通道

1、通道内禁止存放任何物品、车辆、产品等,保持通道畅通。

2、非生产作业区内,地面上不准有铁屑、杂物、纸片、棉纱等脏物,一贯保持清洁。

3、墙角、工具箱或其它器具底下不得存入料头及其它物件,应和地面一样保持清洁。

4、垃圾、铁屑、电石渣等物要倒在指定地点。

(二)工作场地

1、设备、工具箱、脚踏板应保持清洁。

2、机床上任何部位不得放置棉纱和其它物品。

3、下班前把工作现场铁屑、杂物消扫干净。

4、下班前应清扫擦净机台、仪器设备,润滑部位要注油。

5、凡在车间的制品和成品一律要摆放整齐。

6、废品检查员做标志放在指定地点与合格产品隔离。

(三)学生实习着装标准

1、生产实习学生必须穿工作服,要整齐方可进入工作区。

2、各工种发放的保护用品要穿戴齐全,方可实习。

3、袖口、钮扣要扣紧,女同学必须带工作帽。

4、实习学生不得穿拖鞋和高跟鞋,不得佩戴戒指、手镯等物。

七、学生实习成绩评定办法

优秀:达到实习计划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全面系统地总结了实习的实际意义,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且有所创新。实习期间表现出色。

良好:达到实习计划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实习期间表现良好。

及格:达到实习计划规定的基本要求。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实习期间无重大违纪行为。

不及格:未达到实习计划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有明显错误或没有认真完成。实习期间表现很差。

八、学生实习和考核办法

1、根据教学大纲和工艺课程内容的要求对参加实习的学生进行应知和应会的考核。

2、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应知应会的理论和实习操作的考核,应根据操作的熟练程度,工种质量和必要的工时进行综合评定,考核成绩要记入学生实习册中。

3、学生在校内实习次数结束,把几次的记录成绩填入总表,报教务科装入学生档案中。

4、学生缺勤没有参加考核者或缺勤时间超过四分之一实习时间不予评定本次实习成绩。

5、学生无故不参加考核和考试者,其成绩均为不及格记入册中。

九、安全制度

1、每次实习前,须根据大纲和实习计划表,预习指定的内容,明确每次实习目的、要求、方法与步骤,做好准备工作。

2、实习时要认真听讲,精心操作,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实习期间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要请假,应按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同意。无故不参加实习者作旷课处理。

4、进入实习场地,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者,指导老师应立即停止其实习资格。

5、爱护国家财产,保管好实习工具,维护保养好实习设备,注意节约,丢失工具要按规定赔偿。

6、在指定的机器设备上工作,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他人设备与工具。不得任意开动车间电门,否则,要承担由此引起得一切责任。

7、尊敬实习指导人员,听从安排,虚心求教,如对指导人员有意见,可向有关方面反映,不得争吵,影响实习现场次序。

8、坚持文明实习,每天实习结束,要整理好实习设备、工具和周围环境。、

十、实习工厂卫生制度

1、各工序要保持清洁、整齐,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不得在墙上,桌上乱涂乱画。

2、仪器设备按要求放置、规范操作。实习完毕,应整理好放回原处,关好水、电、气,防止火灾、水淹等事故。

3、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有害物品应有专人专柜保管,分类如锁存放,经常检查,防止丢失或变质、分解造成自燃和爆炸等危险事故。

4、危险物品的使用要精确计算、详细记录、正确使用。剩余物品及时退库。

5、完善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的设备和设施,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6、落实安全卫生责任,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十一、刨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下班时必须将导轨擦拭干净,每天必须在个润滑点加油。

2、 实习前应检查个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并空运行5――10分钟。

3、 对刀、测量、清除铁屑、加油、调节机床时必须停车。

4、 实习时不准戴手套,女同学应戴好安全帽。

十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开机时,机床空运行5――10分钟,转速由底逐渐转高,以消除转动部分的间隙,

保持润滑状态良好,并检查各操作手柄是否灵活、正常。

2、 工作前,应检查工作检查工作夹紧力的紧固性是否良好,工作是操作者头部和夹

头。工件,必须稍有偏移,以免工件飞出伤人。

3、 未经实习工厂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拆卸机床的任何部分级保险装置,安全防

护拆下后不得开车。

4、 使用砂轮机前,应检查砂轮有无裂痕,砂轮开动时,身体要偏移砂轮,以免砂轮

爆起伤人。

5、 装卸工件时,清洗铁屑或加油时,必须停车。

6、 机床开动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女同学一定要戴好安全帽,操作时严禁戴

手套操作。

7、 车内外螺纹时,不准开车时用砂轮纸砂毛刺,加工小孔时,不准用手指砂孔,防

止发生绞断手指事故。

8、 机床导轨面不准放任何工具或工件。

9、 工作地点必须保持清洁。

10、每天实习后,必须把机床擦拭干净,润滑点必须按规定加润滑油。

11、加工零件时应严格按照图样,工艺规程和标准执行。

12、应保管好实习场所借的量具、刀具。使用时严格按照正确方法使用,若有损坏,必须赔偿。

十三、数控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 进入数控实习现场后,应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不得擅自启动或操作数控系统及机床。

2、 不得在实习现场嬉戏打闹及进行任何与实习无关的活动,一保证实习正常、有序的进行。

3、 使用数控机床前应仔细查看数控个部分机构是否完好,认真检查数控系统及各电器附件

的插头、插座是否连接可靠,检查车床各手柄位置是否正常,传动带及防护罩是否安装好,并加油润滑。工作前慢车启动,空转数分钟,观察车床是否有异常。

4、 操作数控车床前,应检查散热风扇是否运行正常,以保持良好的散热效果。

5、 操作数控车床时,对按键及开关的操作不能太用力,以防止损坏。自动转换位刀架未转

到位时,不能用外力强行定位,以防止损坏内部结构。

6、 安装工件要放正、夹紧,安装完毕应取出卡盘扳手;装卸大工件要用木板保护床面。

7、 数控车床刀具的安装要垫好、方正、夹牢;装卸完刀具要锁紧刀架,并检查限位。

8、 戴好防护眼镜。工作服要扎好袖口,头发过长应卷入安全帽中,不准戴手套及床凉鞋工

作。

9、 数控车床的加工程序必须经指导老师认可后方可使用,以防止编程错误所引起的事

10、开车后,不能随意改变数控车床主轴转速;不能打开车床防护门;不能量度尺寸和触摸工件,切屑加工时要精力集中,并防止各部件的碰撞。

11、数控车床的加工随属自动进行,但不属于无人加工性质,仍然需要操作者监控,不允许随意离开岗位。

12、若发生事故,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并关闭电源,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以便分析原因,总结教训。

13、下班时擦净数控车床并加油润滑,清理现场,关闭电源。

14、违反操作规程所引起的事故,当事人必须按实际维修费用做出赔偿。

15、下班时,除关机外,应认真做好保养工作。

十四、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导线,焊钳绝缘良好。

2、 工作场地十米范围内,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

3、 潮湿地面操作,必须有绝缘 ,焊机不得淋雨使用。

4、 应该经常检查焊接电缆线是否裸露、脱皮等现象,一旦发现应停止焊接,请专业电工人

员修理。

5、 应防止电弧光对人体的伤寒,焊接时不需带面罩手套,穿绝缘鞋,观察焊接熔池的同学

也必须戴面罩。

6、 焊接实习完后,应打扫清洁,人员离开时应拉下电门,切断电源。

十五、电火花线切割训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进入工程训练场地须着装整齐,穿戴好全部防护用品,如:身着工作服,长发者须带工

作帽,女同学不准穿高跟鞋,不准戴手套等。

2、 开机前须了解和掌握线切割机床的机械、电器性能。

3、 未经指导老师允许,严禁乱动设备及一切物品。

4、 开机前须检查室内温度是否符合工作要求(15―25°)。

5、 注好油,检查好程序。

6、 操作机床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绝缘板上,且不准用手柄或其他导体�**摸工件或电极。

7、 装卸工件时,工作台上必须垫上木板或者胶板,以防止工件掉下砸伤工作台。

8、 工件不准超负荷运转,x、y轴不准超出限制尺寸。

9、 工作结束后,立即擦洗机床,易腐蚀的部位涂保护油,将工件及工、卡、具摆放整齐,

切断电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10、 计算机为机床附件,禁止他用。

11、 更换切屑液或清扫机床,必须切断电源。

12、 当实习结束完毕后,要认真清理工程训练场地,关闭电源,经指导老师同意后方可

离开。

十六、砂轮安全操作规程

1、 砂轮必须有防护罩才能使用。

2、 砂轮转速绝对不允许超过安全极限,如发生震动或声音不正常时,应及时检修,不准勉

强使用。

3、 启动和工作时都应站在侧面。

4、 小砂轮不允许磨大工件,薄砂轮不准使用侧面磨工件。

5、 砂轮安(推荐打开范文网www.haoword.com)装位置与设备隔开,禁止使用有细小裂纹的砂轮机,砂轮机应有专人负责,定期

检修。

6、 操作前应注意检查砂轮与防护罩有无物件投入。

7、 操作时要拿稳工件,不要用力过猛,过重,防止飞出会落入防护罩内打破砂轮伤人。

8、 不能随便使用砂轮磨铜、铅、铝等软金属。不要两人以上使用一个砂轮,严禁反向磨削。

9、 砂轮不准沾水,要经常保持干燥,以防止沾水后失去平衡,发生事故。

10、 刀具磨好后应立即关电源不能让砂轮空运转。

11、 砂轮严禁实习学生单独使用,毕业年级实习的学生可在师傅带领县学习使用刃磨刀

具,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十七、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 钳工桌周边和老虎钳上,应经常保持清洁,工件应紧固在老虎钳上,防止脱落伤人。

2、 使用手工工具,应首先检查是否良好,不准使用松动的榔头和缺口的工具,以防止脱落、

断裂造成事故。

3、 使用钻床、电钻、砂轮等设备时,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机床时,严禁戴手套和

用油污、潮湿的手指按电源开关。

4、 不准用手摸锉过的工件,不准用嘴去吹铁屑。

錾削工件时应戴好安全帽,并在钳桌前方用栏防护,以防铁屑伤人。

5、 实习完毕后应打扫清洁,保持工具整洁完好无损。

十八、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前,机床空运转5―10分钟,转速由低到高,使各个部分润滑良好,并检查升降限

位是否正常,个手柄是否灵活。

2、 未经实习工厂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拆卸机床保险装置和其他部件。

3、 磨钻花时,头部和身体应偏于砂轮正面,避免爆起伤人。

4、 严禁戴手套操作,女同学工作时,一定要带好安全帽。

5、 机床开动时,不准测量工件。装卸零件和夹具、清扫机床,加油润滑时均匀停车操作。

6、 使用摇臂回转钻床时,要清除四周障碍,回转时要轻慢。

7、 钻杆运转时,严禁用棉纱擦拭工件会装卸工件,工具。

8、 不得用手抓住工件钻孔。

9、 不得超规格、超负荷使用机床,以免影响机床的精度和寿命。

10、 每天实习完后,应将机床各个部擦拭干净,导轨,立柱及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11、 加工零件时应严格按照图样,工艺规程和标准执行。就保管好实习所借用的量具、

刀具使用时应严格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若有损坏,必须赔偿。

十九、铣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实习操作前,应先检查机床个各操作机构是否正常,各部件紧固情况是否可靠。

2、 工作前,应将机床空运转5―10分钟,转速由低到高,以消除各传动部分的间隙及保证

润滑良好。

3、 未经实习工厂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拆卸机床保险装置和其他部件。

4、 装卸工件、夹具,清洗机床,加润滑油及清理铁屑时,必须停车。

5、 操作时不准戴手套,女同学必须戴安全帽。

6、 高速切屑时必须戴防护眼镜。

7、 铣床严禁强力切屑。

8、 每天实习完后,应将机床各个部擦拭干净,导轨,立柱及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9正确使用刀具、夹具、量具,若有损坏必须赔偿。

二十、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前机床应空转5―10分钟,转速由低到高,使各部分润滑油良好,并检查升降

限位是否正常,各手柄是否灵活。

2、 实习完毕,应将机床各部擦拭干净,导轨,立柱及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3、 机床开动时,不准测量工作,清扫机床,加油润滑均应停车操作。

4、 严禁戴手套操作,女同学操作时,一定要带安全帽,工件应装在平口钳上,严禁用

手抓住工件。

二十一、数控铣床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熟悉、掌握机器的性能与特性。保证紧急停止开关在紧急状况发生时

第2篇 木材加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木材加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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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化工厂供应商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通过制定该管理制度,确保我公司所选定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供应商以及与此相关的各部门。

2 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 职责

3.1 调达部人员负责对供应商资质的初步考核,对所提供产品的初步检验,发生问题后与供应商协商解决问题的联系工作。

3.2 调达部负责人负责对业务人员提供的各个供应商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落实,确定。

3.3 最后汇总所有相关资料报总经理代表审批。

3.4 调达部负责供应商的文件资料归档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新供应商的选择

4.1.1 根据公司生产的要求,确定需要采购的原辅料、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是否符合危险品目录中的危险品,对这些危险品进行学习,了解产品的特性。

4.1.2 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考核,要求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资料,如:危险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指导说明书、危险品标签等证明材料。

4.1.3 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对该供应商所供产品进行试用(不需试用的由质检处化验,直接由车间使用),根据该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情况,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确认,选定合格供应商。

4.1.4 把确定好的各供应商分门别类的归档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纳入《供应商管理台帐》,报总经理审批。

4.2 合格供应商的续用

4.2.1 从该单位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开始,每年年底汇总后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填写《年采购一览表》,由生产部、调达部联合对该供应商进行评价,进行动态管理。

4.2.2 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能符合我公司要求的,给予续用;最后报总经理批准,确定下一年的《供应商管理台帐》。

4.2.3 根据公司生产的要求,报总经理批准,可以随时增加合格供应商或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5 采购程序

5.1 采购各产品时,接到生产部下达的采购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危险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指导说明书、危险品标签等资料以及合格证,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要求。

5.2 进行初步检验以后,不符合条件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料或选择退货;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进厂、入库,办理相关的手续。

5.3 调达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把信息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风险,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6 相关记录

6.1 年采购一览表。

6.2 供应商管理台帐。

6.3 合格供应商档案。

第4篇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1. 目的:保证员工以及公司财产的安全,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识别不安全因素,并避免其发生。

2.范围:适用于舒驰容器(天津)有限公司

3.制度内容:

3.1相关安全的培训和特种设备的操作资格

3.1.1员工入职时须进行相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三级培训和教育,并保留记录。

3.1.2生产线员工和相关生产线辅助人员,包括设备维护人员,仓库人员,以及其他有可能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进行相关岗位安全操作的培训,对于特殊岗位人员,须持证上岗。

3.1.3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叉车司机, 焊接,天车,压力容器操作工,电工等须持证上岗。相关证书须在人事部门备案, 其他无证人员禁止操作相关特种设备。

3.1.4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需要定期考核,超过有效期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禁止上岗。

第5篇 工厂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工厂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 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 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 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 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 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 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 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 费用标准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 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三、 报销办法

(一) 住宿费报销办法

1、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 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 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 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 交通费报销办法

1、 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 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 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⑶ 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 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 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 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 通讯费报销办法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 其他

1、 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 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 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 补充规定

1、 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 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 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五、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工厂车间管理制度

工厂车间管理制度样本

为实现公司各项指标完成、为确保铸造生产顺行,为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铸造车间制定以下生产管理制度:

一、进入生产现场必须劳保穿戴齐全,行走需走安全通道、安全桥,不走危险区域、不走不熟悉的环境,不乱摸与自己无关的设备和开启按钮。

二、严格执行公司人力资源部下达的请假、休假制度,事假提前请假,病假必须出具市级医院病例证明,无故不上班一律按照矿工处理。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在工作时间内睡岗、玩手机,和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如果发现,每人次按50元考核,迟到、早退每次按10员考核。

三、机长作为本班组第一责任人,对于生产组织,人员安排,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员劳动积极性,事故处理等全盘指挥协调,有事故必须落实责任人和处理意见,提出整改措施。

四、生产前准备工作必须做到位,并仔细落实,如因准备不到位造成生产事故,对机长严加考核,每次不少于100元,由机长落实给责任人。

五、每月车间按照各班组的产量、收得率、事故率、设备运行情况、废坯量、现场文明生产等指标评定优良差等,作为本月评定标准发放奖金,再由机长按照本班组人员出勤情况和劳动积极性、事故多少分配奖金,不能平均分配。

六、车间安排的临时任务必须认真完成,如有扯皮推诿,严加考核。每次50元。

七、对于本岗位所使用设备,试行岗检合一,认真检查和维护,如因检查不到位造成生产事故或设备损坏,除分厂考核以外,车间也有考核。

八、认真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对连铸区域内所有备品备件、物料、不损坏不浪费,发现一次按损坏或浪费程度严加考核。

九、交接班必须是对口交接,对于生产状况、设备运行情况、现场文明生产都仔细检查和对接,一旦交接清楚,所有责任有下班承担。

十、定尺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接班对上班定尺认真校正,保证定尺在规定范围内,如下班发现上班定尺不在标准范围,技术部追查考核由上班承担,车间也追加考核每次100元。

十一、车间所有卫生区,包括2#、3#大门口及路面卫生,每班必须打扫,保持干净,并拉入交接班,发现不干净,每次考核当班100元。

十二、二冷室维护、检查,按照甲乙丙班,各自负责一二三流,确保二冷室水条校正、喷杆、喷嘴、辊子完全达到使用要求,二冷室无废坯、杂物。每个班保证二冷室门前卫生干净,物料摆放整齐,灯具齐备按指定位置挂放。如有违反此规定,考核责任班组100元一次。

十三、台下,火切工割钢坯必须避开辊子,不能人为损坏辊子,停机后对辊子和机架上的粘钢、粘渣及时清理干净,确保设备无负荷运行,认真做好设备润滑监督,如果发现设备缺油,及时报告机长,有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十四、保证铸坯断面平整,不能有切斜、喷号工必须将炉号、支数对应清楚,不能混号、喷错号,如有违反,按每支20元考核。

铸造厂***连铸车间

第7篇 工厂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每一个工厂做好行政人事管理,都是为了给员工创造一个井然有序的工作环境,同时让每一个员工都更加有规则的做事,以下是详细的工厂行政人事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行为,创造一个秩序井然的管理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试用员工)。

三、办公室管理制度

1.签到

1.1员工必须亲自签到,由他人代签,一经发现,按旷工论;

1.2员工签到以签到时间为准,发现有填写不实者,按旷工论;

1.3迟到1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

1.4迟到15分钟至一小时,每次罚款20元;

1.5无故迟到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1.6对于旷工员工第一、二次,每次罚款50元以示警告,如发生第三次,则做劝退处理;

1.7未签到,一次罚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者,须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时间

2.1早8点45分—晚17点30分(星期六下午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节假日除外);

2.3办公室晚上20点30分关门。

3.加班

3.1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审批;

3.2《加班申请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3.3员工加班时应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尽早完成,以保证自己和他人的休息;

3.4不加班人员晚上20点30分以前必须离开办公室。

4.请假

4.1员工因故不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出勤,应事先请假。

4.2假别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伤或其他生理原因请假,为病假。请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相关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论;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2事假

员工因个人私务原因请假,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5天,各部门经理应严格控制。

4.2.3婚假

员工因本人结婚请假,为婚假。婚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过10天,且不得分次请,婚假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结婚证明。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4产假

女性员工因生育请假,为产假。产假为三个月,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4.2.5丧假

员工因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死亡请假,为丧假。丧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过7天。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6工伤假

员工因从事公司安排工作、维护公司利益发生意外受伤需要请假,为工伤假。工伤假期根据医疗期而定,工伤假为有薪假。

4.3请假程序

4.3.1员工请假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公司将予以辞退;

4.3.2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

4.3.3员工请假需先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及行政部部经理审批;

4.3.4请假半天,经部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总经理批准;

4.3.4《请假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4.3.5员工在外请假的,回公司一个工作日内须补交请假单到行政部备案。没有请假单或假期到期没有按时出勤者,有薪假按无薪假论,无薪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200%扣除;

4.3.6晚上加班影响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视其加班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5.出差

5.1员工因公司事务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为出差。

5.2员工出差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一个工作日以内经部门经理审批;一个工作日以上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备案。

5.3如遇紧急情况不能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返回公司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补交到行政部,没有或超过一个工作日按事假计。

6.网络管理

6.1员工在工作时间上网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等;

6.2不允许借助公司名义登陆收费网站,一经发现,除费用自理外,公司要严肃处理;

6.3员工凡公司事务必须使用nar统一邮箱,不得使用私人邮箱,并且公司邮箱管理员可以浏览相关工作内容。

6.4下班后离开办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关掉电脑。

7.行为举止

7.1在办公区要着装整洁、得体,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准在公共办公区吸烟、喝酒及大声喧哗;

7.3保持周围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等杂物。

四、电脑的管理

1.公司为每台电脑进行编号、备案,每个人负责维护好自己的电脑;

2.电脑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维修、维护。

五、电话的管理

1.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况,月底要主动索取电话费清单,承担私话费用。

2.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3.总机接外线电话时,电话铃声响不应超过两次,要尽快接起;

4.总台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____公司”当对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总台!”,其他内容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5.员工要使用好自己的内线电话机,接听电话时要轻拿轻放,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行政部维修;如果纯粹个人因素导致电话机的损坏,要按价赔偿。

六、宿舍管理制度

1.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传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统由宿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3.1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3.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风雨)。

4.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以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门:

5.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5.2留宿亲友者。

5.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5.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6.员工对所居住宿舍,要爱护公共设施、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7.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8.公司领导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9.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并呈报行政部议处:

9.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9.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9.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9.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9.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9.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9.8有偷窃行为者;

10.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长或主管人员检查。

七、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1.为了使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能够规范、有序的进行,各个部门须在周五前将所需办公用品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如有紧急需要,须经行政部经理同意后方可购买;

2.办公室用品用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4.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行政部经理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5.办公人员领用办公用品,必须按实际需要领用,亲自签领,不得代领。

八、办公设备的管理

1.办公设备登记、编号办公设备购买后要在行政部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购买价格、预计使用年限、购买地等基本资料,同时由行政部进行编号备案。

2.办公设备的使用

2.1公司员工使用办公设备前要先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允许在不了解的情况下随便使用。

2.2公司员工在使用任何办公设备时如果发现有任何问题,要随时通知行政部维修,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2.3公司员工要注意维护好办公设备,有恶意损坏者,一经发现和查处,要严肃处理。

3.办公设备的维护、维修

3.1办公设备由行政部或外来维护人员定期进行维护。

3.2办公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

3.3由于个人因素导致办公设备的损坏,由个人负责维修费用。

第8篇 公司工厂保安管理制度怎么写

公司(工厂)保安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3.权责: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及执行的监督,总经理核准执行.

4. 内容:

4.1 工作守则:

4.1.1 保安人员为公司形象的代表,必须做到:

1.精神饱满.

2. 纪律严明.

3.礼貌待人.

4. 反应迅速.

4.1.2 主要任务:

1.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2. 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维护公司内正常秩序.

4. 协同人力资源部处理相关事宜.

4.2 保安职责:

4.2.1 共同职责:

1.值班时,应着制服,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通信联络.

2. 督导公司员工打卡,按规定穿工作服,带工作证.

3.上班时间,员工凭放行条外出,车辆凭派车单外出,无单者保安有权阻止其外出.

4. 不准在保安室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 不定时巡察公司内各区域,对公司内物品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6. 公司内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人办资源部处理.

7. 不定时巡察各楼层水,电源开关及仓库物资,保证重要区域的安全.

8. 保持保安室,公告栏,打卡机及厂门的清洁卫生.

9. 监管公司所有消防器材,定期举行消防演练.

4.2.2 值班规定:

1.各岗位保安必须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2.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

3.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必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

4. 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说杂志,酗酒,听收录机,监守自盗.

5. 保安人员应穿制服,配戴工作证,并纠正违纪人员,维护公司内秩序.

6. 保安人员应按时打开公司大门,维持员工的流通的畅通性.

7. 加强对办公室,宿舍水电,消防设施的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4.3 门禁制度:

4.3.1 人员进出管理:

1.员工出入公司时,应将工作证戴于左胸前.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人力资源部处理.

2. 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没加班,保安员应阻止员工进入生产部及仓库,其它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审核并登记.

3.员工上班时间离开应持部门主管核准的放行条,有携带物品时,须有副总以上检核,无放行条时,保安有权限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

4. 员工应自觉维护办公室及宿舍环境卫生,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以及在厂内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

5. 被公司除名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核准后的放行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本公司标志的公司物品离开.

6. 外来人员因公进入公司,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并持有效证件登记后发放访客接洽单进入.

7. 上班时间,严禁私访,若有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门保安室会客,会客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下班后如需在公司前门保安室会客者,会客时间为:17:30-21:00,节假日8:00-21:00.

8. 员工须从公司前门出入.前门放行时间:17:30-23:30,节假日8:00-00:00.

9. 所有须进入宿舍楼的来访人员须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后方可进入.非本公司人员一律不准在公司宿舍住宿,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核准.

4.3.2 车辆进出管理:

1.本公司车辆外出,须持副总经理以上签核的派车单交保安登记.

2. 外来车辆入公司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厂时,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由副总经理或代理人在放行条出厂货物内容一栏上注明并签字,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3.所有车辆入厂后均应在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出入厂门时,必须下车推行.

4.3.3 物品进出管理:

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门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2. 携带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须有副总经理以上审核,在放行单据携带物件一栏上注明,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

3.如有单位到公司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人员接洽.

4. 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应由保安代收发,保安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

5. 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4.3.4 严禁进厂的外来人员: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2.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 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5. 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6. 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4.3.5 严禁进厂的公司员工:

1.携带违禁物品者.

2. 边吃东西边走者.

3.不戴厂证者.

4. 上班穿拖鞋,短裤,背心者.

5. 衣帽不整,形象太差者.

6. 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7. 已离职者.

4.3.6 严禁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1.人员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者.

2. 货物出厂无出门条或所装货物与放行条不符合者.

3.虽有放行条,但放行条注明货物未经副总以上或职务代理人签核者.

4. 本厂车辆外出,无派车单者.

5. 员工上班外出,无放行条者.

6. 员工外出,携带物品,放行条上无副总以上签核者.

7. 员工携带物品有放行单据,但物单不符者.>

4.3.7 检查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不可触及人身.

2. 主要是检查有无公司产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等公司财物为主.

3.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谅解.

4. 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4.4 突发事件的处理:

4.4.1 遇火灾,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和主管汇报,如遇台风警报,保安人员应时刻准备着.

4.4.2 遇打动,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队长及其它保安联络,并立即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处理完事件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日志上,严重事件应当保护好现场.

4.4.3 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不轨行为,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发展,员工与外厂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处理.

4.4 .4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和人力资源部,以便安排厂车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4.5 工作交接:

4.5 .1值班状况交接:

1.按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一班值班情况.

2. 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检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3.检查来访人员情况.

4. 上级规定或指示的事项.

5. 送货或寄存物品的转交.

4.5 .2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时,仔细检查对讲机,警棍和充电器,手电筒的使用状态.

2. 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于无关人员玩耍.

3.接班时警具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伤除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 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保安值班日志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时能投放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保安负责.

4.6 查勤及巡逻

4.6 .1目的:为了加强保安勤务管理,做好相关的工作.

4.6 .2内容:

1.队长对保安岗哨及人员坚持不定时查岗查夜,及时纠正保安人员的不规范行为.

2. 查岗查夜的时间由队长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于2次.

3.在查看时发现有违纪行为,应及时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4. 每日查勤情况应详细记录于查勤日报告上,次日交人力资源部审查.

5. 查勤内容:a)保安仪容仪表b)当班保安日志.c)物件签收事宜.d)人,车,物出厂稽查.e)异常事件的处理.f)保安的巡逻事项.

6. 保安巡逻内容:a)员工着装穿戴及厂证佩带.b)上班员工有无睡觉,抽烟,闲聊等违纪现象.c)员工的上下班打卡.d)灭火器位置挂放是否移动,压力是否够,有无超过无效期.e)消防栓是否供水.f)防火标志,疏散方向标志是否正确.g)消防通道是否畅通.h)作业现场有无隐患.i)水电设施是否正常.j)洗手间卫生.k)楼梯,通道,公共区域卫生.l)办公室卫生.m)房间卫生.n)餐厅卫生.o)地面,水沟卫生.p)门窗安全及卫生.q)有无其它异常情况.

4.7 考核办法:

4.7 .1考核目的:对保安人员工作的评定,督促保安人员执行厂规,厂纪,履行保安职责,保证公司财物及人员的安全.

4.7 .2考核内容:

1.服从执勤日程安排,认真做好上下班交接及填写好值班日志.

2. 按规定着装,穿制服,打领带,扎腰带,戴帽子,配带警徽标志,注重仪容,仪表的整洁及保安室周围的卫生.

3.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注意接电话的礼节.

4. 自学遵守厂纪厂规,随时督导员工遵守制度,与同事之间互相协助及团结.

5. 坚守岗位,当班期间对责任区物资的巡视检查,值班时不饮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 遇紧急情况的处理和其他岗哨的支援.

7. 积极参加有关保安及消防安全的训练,组织活动和部门主管指派的其他义务活动.

8. 对公司规章制度及保安有关规定的了解与执行.

9. 对公司物品的保护及警具警械的保养,爱护与配带.

10. 品行端正,言行诚信,忠于职守.

4.7 .3评分标准:

1.依据考核内容,对保安人员执行力,保安职责情况作出评定.

2. 考核内容每条10分,总分100分,根据工作表现列出分数高低,并排出名次.

3.每月考核一次,连续三次前三名者,给予嘉奖一次,连续三次第一名者,给予记功一次,连续三次名列最后一名者,给予记过处分.以作为年终评核加薪的参考.

4.8 奖惩条例:

4.8 .1奖励:

1.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一次或发放奖金:a)维护公司利益,有具体事迹者.b)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足可为其它员工楷模者.c)工作尽心尽责,阻止公司财物被盗者.

2.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或发放奖金:a)遇有意外或突发事件,奋不顾身,拼力抢救而减少损失者.b)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避免重大损失者.c)维护本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d)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他人表率者.

4.8 .2惩罚:

1.凡保安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除名或记大过.a)工作不交接,擅离岗位,玩忽职守者.b)当班酗酒或睡觉者.c)监守自盗者.d)因工作失职造成本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者.e)对来宾言语轻浮,下流或粗暴无礼者.f)对来宾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或故意刁难者.g)暴行犯上,不服从管理,工作不认真,造成失误者.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或罚款50元.a)值班时看小说杂志,写私人信件者.b)利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c)交接班时,对应交接事项未交接而造成失误者.d)不请假外出,晚上不归者.e)对员工言语轻浮,下流,粗暴无礼或故意刁难者.f)值班时间,电话及对讲机私用,影响勤务者.g)未经许可,擅自调班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或罚款20元.a)不穿制服,不戴工作证或仪容不整者.b)满口污言秽语者.c)对来访人员未能严格检查,未发放访客接洽单而放行者.d)对违反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的人员,未加制止,视而不见者.e)对员工不戴工作证不加询问而放其进入者.f)未能按时打扫保安室内外卫生,造成保安室秩序混乱者.g)不执行本办法者.

4.9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5. 工作记录

5.1 《__员工进出登记簿》

5.2 《__访客登记簿》

5.3 《__保安值班日志》

5.4 《__保安查勤日报》

6. 相关/支持性文件

6.1 《卫生,秩序和安全管理制度》

6.2 《人事管理制度》

6.3 《宿舍管理制度》

6.4 《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9篇 化工厂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二、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三、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部门主管报告,而后迅速逐级报告到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和分管安全的管理部经理,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应报告到总经理、董事长。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事故的救援

1、接到事故报告的单位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3、情况较轻者,现场人员可采用妥善办法将伤害人员迅速护送到公司医务室进行救护。情况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救治。

4、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五、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公司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发生轻伤事故,由分管安全的管理部经理负责组织调查。调查组由公司有关领导、安全管理部门、事故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3.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调查组职责有:查明

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六、事故损失的计算

1、事故直接损失包括原材料损失、成品(半成品)损失和设备损失,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损失按市场销售价格计算,或按其实际单位成本计算。

2、产量损失是从事故发生时起至恢复正常生产时止,按日计划产量计算的总损失量。设备修复后因生产能力降低而减产部分可不计算在内。产量损失费按单位成本不变价格计算。

3、事故损失总金额为直接损失费与产量损失费之和。

4、计算方法:停车设备台数乘停车时间(小时)乘设备小时计划产量(吨),为产量损失。

5、产量损失金额:损失产量乘产品单位成本(不变价格)为产量损失金额。

6、伤亡事故损失统计因负伤累计休工天数折合金额,按企业职工平均日工资乘以休工天数。

七、其它要求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无论何时,事故部门必须于10分钟内将事故报告给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和公司有关领导。轻伤事故要先口头报告,并且在15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

2、事故报告要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3、公司应建立事故档案,该项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仪表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4、对不积极组织参加事故抢救、瞒报、迟报事故、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将按照《奖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10篇 工厂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 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第11篇 工厂企业文件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厂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 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全厂各类文件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厂部办(以下简称两办)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 公文的签收

1.凡来厂公启文件(除厂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厂收发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后分别交两办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 公文的编号保管

1.两办机要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工厂承办或归档的厂领导亲启文件,厂领导启封后,也应分别交两办办理正常手续。

2.本厂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两办机要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六条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两办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厂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厂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 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两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送交两办机要秘书,切忌横传。

5.两办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两办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两办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

(三)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 发文的规定

1.全厂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委和厂部,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两办审核。党委、厂部同意发文,则两办分别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厂×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委批转。

3.对全厂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厂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党委书记或厂长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 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委、厂部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全厂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

(3)公布工厂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全厂性的重大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全厂的重大事项;

3.党委、厂部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工厂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在工厂日常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后,由主管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发布。

5.凡各业务科室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科室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科室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厂部名义发文。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 发文程序规定:

1.各单位需要发文,应事先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申请;

2.党委、厂部同意发文时,主办单位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3.草拟文稿必须从全厂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4.文稿拟就后,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5.两办应根据党委、厂部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6.经两办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誊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党委、厂部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两办机要秘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

11.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后,由两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两办机要秘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机要秘书应拒绝盖印分发。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一条 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两办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 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三条 两办机要秘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厂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五条 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两办负责归档:

(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工厂报告、申请的批复;

(2)党委、厂部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产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3)厂党委会、厂长办公室、厂务会、工厂管理委员会、中层干部会以及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4)厂党代会、职代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团代会等厂一级的党群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厂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7)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厂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厂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8)反映本厂生产、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厂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工厂日志和大事记;

(10)工厂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众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 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

(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七条 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两办机要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 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车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和正副主任护送到上级机关指定的纸厂监视销毁。

第12篇 工厂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厂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本厂特种作业的管理。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下列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管理:

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

2、锅炉和压力容器操作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

4、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

5、企业内机动车驾驶作业;

6、制冷作业;

7、液化气充装作业。

第三条 厂人事劳资处主管本企业特种作业的劳动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监督协助工作。

第四条 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抚顺市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

第五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统一印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

第六条 本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根据工种分别委托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市锅炉检测所、市电业局等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费用自理,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费用自理。

第七条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吊销其“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第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操作证”规定的本种作业范围内,并随身携带“操作证”,接受劳动保护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 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安全部门根据情节有权扣证12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内;对情节严重者,由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并追究责任。

第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必须经企业主管厂长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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