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6范文网 > 企业管理 > 管理制度 > 公司管理制度
栏目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2023(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49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2023

第1篇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2023

使用公司印章要遵循公司的印章管理制度,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公司印章管理制度2016”的范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公司印章管理:

1.印章定义:

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等各职能部门章。

2.各类印章管理的范畴:

印章的管理涉及范畴:刻印、使用、废止、更换。

3. 各类印章的具体管理条例:

3.1 刻印:

3.1.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3.1.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人事行政部门刻制。

3.2使用:

3.2.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公司(人事行政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已经开始使用的需自通知当日补办理领取手续)

3.2.2公章:公章由公司经理或各分公司经理保管。各部门有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先到人事行政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分公司经理核准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盖章后经手人需将签批申请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人事行政部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2.3合同章:合同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使用专用章,盖章前须先到人事行政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公司或分公司经理审批,财务经理审核后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经手人需将签批后申请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人事行政部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2.4 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分公司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3.2.5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或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3.2.6其他职能部门章: 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需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办法。

3.3废止、更换:

3.3.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分公司人事行政部交由总部人事行政负责人统一废止或缴销。

3.3.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是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登报申明。

3.3.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依公司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有需要须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4. 印章保管人的责权范畴: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人事行政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4.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4.2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负责人或保管人(分公司经理)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4.3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财务负责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4.4 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即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4.5公司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因此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4.7 公司高、中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4.8 如遇个人需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4.9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公章使用章程,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4.10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2篇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一、根据公司不同业务的工作需要,公司印章有不同的使用范围。为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杜绝失误发生,特规定如下印章使用办法。

二、 印章刻制按公司业务需要由部门提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总经办统一办理。印章刻好后由总经办办理印章登记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附表1) ,备案并留好印章样图。

三、 总经理通过授权赋予一些部门对其部门(专业)印章的保管权和使用权。由被授权人在总经办签字领取印章,指定专人保管。各部门在使用印章时应严格遵守印章授权使用范围、期限等规定。

四、 公司印章使用范围、保管人、使用印章审批人等规定见下表:序号 印章名称 使用范围 保管部门 使用审批人 使用规定 备注1公章 公司对外所有正式文件,对内通知等正式行文 总经办总经理或授权人2财务专用章公司正式财务文件、报告、证明、票据等财务会计部财务会计部经理财务报表使用时,由财务会计部经理审批,除支票用印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外,其余均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3合同专用章公司各类合同总经办参见<<合同管理规定>>参见《合同管理规定》财务合同需总经理核准4法定代表人印(支票)支票财务会计部见《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见《财务制度》有关规定5法定代表人印(除支票外)公司正式的合同,财务报表文件、票据总经办总经理或授权人《合同管理规定》6行政部章公司物品进出证明行政管理部行政部经理7人力资源部章_公司人事证明_员工聘用、解聘等各类通知_工资发放,调整通知_对口单位函件往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经理重大事项与外单位人员出具证明,需总经理审批8工程专用印章_工程施工告示_工程建设中与相关单位的非正式函件往来工程建设维护中心工程建设维护中心负责人9客服中心印章_用户通知、告示_客户申述处理的回复客服中心客服中心经理

五、 印章由指定保管人专人妥善保管。保管人对所负责的印章丢失或盗用,所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负全部责任。

六、 当印章管理人变动或印章在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调走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

七、 印章的使用

1、 每枚印章使用前要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附表2) ,并经指定的审批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人要按公司有关规定审查要加盖印章的文本内容是否在授权的范围内,审批通过后通知印章保管人员后,方可使用印章。审批人对文本加盖印证后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义务负主要责任。印章保管人须将加盖印章的文本连同《印章使用审批单》归档保存。

2、 公司印章原则不允许携带外出,如确系特殊需要须经部门经理提出书面借用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走,借用时须填写《印章借用申请表》(见附表3) ,并必须两人以上一起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登记表上签字。原则上借出的印章当天归还,不得延误。印章外借期间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3、 员工如需要公司出具有关证明,本人应先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办签字后方可盖章。

八、 责任

1、 印章使用责任人(签字人)对印章负有经济、行政、法律责任。监印人员对违反规定的签印有权拒绝用章,印章保管人员不得私自动用印章。若非法使用印章,一经查出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序给予严厉的行政处分或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2、 若印章在使用、保管过程中不慎遗失,则追究责任人相应的行政、经济责任,给予严厉的处分,并赔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3篇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一)

为维护公司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管理:

1、经总经理授权由综合部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启用、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2、设立印章管理登记制度,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时予以登记和审批;(说明:未办理此项手续可在办法颁布之日补办)。

二、保管及使用:

1、公司公章、业务章由财务部保管,合同章由综合部保管;

2、保管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总经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转交他人代管;

3、保管人员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审批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4、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填写印章申请使用单,载明事项,按下述审批程序审核,经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三、审批:

3.1公章、业务章使用审批手续

1、公司各部门若需加盖印章,经办人填写“印章审批单”;

2、经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盖章,并存档保管;

4、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在空白单证、纸张上加盖印章。确因业务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盖章;

5、已盖公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财务部销毁。

3.2合同章使用审批手续

1、公司各部门若需加盖印章,经办人填写“印章审批单”;

2、经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或补签;

3、综合部盖章,并将合同正本存档保管,合同复印件由综合部当天交给财务部存档。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 印章的种类

(一)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三)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四)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二条 印章的使用规定

(一)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总经理职章。

(二)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

(三)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四)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第三条 印章的监印

(一)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得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二)总经理职衔签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为监印人员。

(三)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得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第四条 印章盖用

(一)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附表),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二)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信存档。

第五条 各种印章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第六条 监印人对未经核准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第七条 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三)

1.票据的开具

开具票据需要财务章、法人章以及票据。因此,财务章应交于管理法人章外另一关键管理人员持有,票据第三人管理。

2.合同效力

合同力需要合同章与法人章。因此合同章交于管理法人章外另一关键管理人员持有。

3.公章的效力

是否应该与法人章持有人分开管理?在公章代替合同章时,应该分开管理,合同法规定,公章与合同章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一个公司即有合同章又有公章时,盖具了公章的合同是否生效?为防范法人滥用权利,应该分开管理,并且在合同条款中严格规定合同的效力在加盖了合同章或公章及法人章后生效,这样即有法人及合同章或公章持有者双重确认后加盖。因此,公章除外部事务处理外也具有合同效力行为,因此,应视同合同专用章管理。

4.失职责任

公司重要的事务无非是人,财,物。在印章的使用时,应慎重考虑是否加盖印章,是否导致公司的人财物流失。其中更重要的环节是企业管理的流程,例如合同的审批流程,票据的使用流程等,严格公司的管理流程,加盖印鉴的流程,减少公司的权益损失。

第4篇 公司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印章管理遵循“明确责任、严格审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原则。

第三条财务印章的分类:

1.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

2.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现金收、付讫章,支票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个人人名章、稽核章、已开发票章和作废章等。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财务部。

第一章财务印章的管理第五条集团财务中心负责印章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检查各公司财务印章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第六条各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负责保管财务印章。

1.财务印章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保管;

2.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别保管。一般情况下,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法人章及相关票据由相关出纳保管;

3.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保存;对内专用财务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4.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时,应履行代保管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来后,应立即将印章交还原保管人;

5.财务印章保管人离职或异动时,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由相应直属的上级领导进行监交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章交接的时间、枚数、名称;

6.企业名称变更或印章受损,需要更换相应印章时,应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和通知各有关单位。

7.财务印章如有丢失、毁损、被盗、误用情况,应立即书面逐级上报详细情况,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防范风险。

8.停用、废旧的印章应及时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条各公司应随时将财务印章刻制、变更、注销及保管等信息上报集团财务中心备案。

第八条集团财务中心负责《财务印章保管登记表》的统计和更新工作。

第二章财务印章的使用

第九条财务印章使用必须基于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经营活动。

第十条使用财务印章应办理批准手续,严格登记。

1.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授权制,由财务负责人授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印章管理要求使用:

(1)银行预留印鉴除用于日常结算票据的支付、收款外均应审批、登记;

(2)发票专用章除用于已开普通发票、增值税票、营业税票等税票的盖章外均应审批、登记;

(3)其他对内专用章严格按照要求使用。

2.非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审批制,由使用人填写《用印申请表》经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审批;

3.加盖财务印章时,应加盖于规定位置;

4.严禁为空白支票、发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盖公司财务印章;

5.财务印章由专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6.严禁将对外专用财务印章携带外出使用。若属特殊情况,使用部门或个人须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财务印章领用手续,携带外出使用。使用后应立即归还印章,不得贻误。

7.月末,印章保管人须将《用印申请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存档备案。

第三章财务印章的刻制

第十一条财务印章由公司统一刻制、授权使用。

1.因工作需要刻制财务印章,由各财务部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向行政部提交刻章申请,经审批后由行政部办理刻章;

2.各公司财务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需财务总监审批同意;

3.各类财务印章名称应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名称为准,并使用全称和法定名称,不得使用简称;

4.印章刻制完毕,财务部向行政部申领并登记备案;

5.各类财务印章同一内容、同一序号不得刻制多枚。

第十二条各公司财务部为财务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门,严禁其他部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

第四章财务印章的启用、变更和注销

第十三条财务印章启用前,财务部门应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及部门,发出正式启用新印章的通知,注明启用印章依据、名称、时间及印模等,同时宣布旧印章作废。

第十四条财务新印章启用后,财务部门应及时与行政部办理原有印章移交手续,将旧印章上缴或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五条财务印章需要变更、注销时,财务部门须将变更或注销的财务印章移交行政部办理印章的变更或销毁。

第五章禁止行为和罚则

第十六条在财务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以下行为:

1.未经允许,擅自刻制、变更、注销财务印章;

2.其他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刻制财务印章;

3.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复制公司财务印章;

4.为各种空白文档加盖财务印章;

5.未经审批,携带财务印章外出;

6.替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审批使用财务印章;

7.未按本制度要求及时提供财务印章变动信息;

8.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行为。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由公司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5篇 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建设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 .印章的刻制、改刻与废止( l )公司印章的刻制、改刻与废止议案由总经理提出,董事会审批。其他单位或人员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刻制印章;(

2) 集团公司成立的二级公司单位及部门,其正式印章由总公司颁发或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持总公司证明制作。制作单位内部印章,必须持集团公司证明,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字单位制作。由集团公司办公室备案;(

3) 废止的印章应交由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3 年;(

4) 公司的印章在遇到散失、损毁或被盗时,相关责任人应迅速向总经理提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由总经理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决定。2 .用印手续印章的使用依照以下的手续进行:使用印章时应先填写'公司印章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写明申请事项,征得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连同需盖章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员。3 .印章保管( l )集团公司办公室对所有印章应建立台账并逐一登记。根据印章类别由总经理指定保管部门,保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 印章保管单位设有印章使用登记簿,对每次的印章使用进行记录,包括使用日期、使用人、用途、使用审批人等;〔

3) 公司印章保管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印章和签名章必须妥善保管,用时取出,用毕存放于安全柜内加锁;(

4) 公司印章原则上只能由印章保管员保管使用,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携带印章外出,特殊情况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印章保管员带章跟随;(

5) 公司需要盖印的文件、材料等,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印;未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公司印章。对于非法用印者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的程度,按公司规定子以处罚;(

6) 保管人员对保管的印章应经常清洗,保持印章清晰;'

7) 管理印章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8) 印章保管人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严格按规定办事,确保用印准确;(

9) 凡以公司名义发文,需按公司公文处理办法手续完备方可用章;(

10) 各种证明材料用公司印章时,需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先审批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

11) 任何情况下不得开具空白介绍信或在空白纸仁盖章;(

12) 各类统计报表(含各种申请表)须逐步填写清楚,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空白表格一律不得先盖章后填写;(

13) 重要用章需登记备案,详细登记用章时间,批准人及承办人。4 .所属分公司印章管理与使用参照上述制度执行。

第6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用印管理流程,加强对大区、分公司公司印章的刻制、改正与废止、使用及管理,明确相关用印手续及责任,保证用印工作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2.1印鉴:公司向主管部门登记的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如:法人单位公章、

分公司财务/发票/合同专用章等;其中合同专用章由总部刻制;

2.2职衔签字章:刻有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2.3以上统称为印章;

3详细制度内容

3.1印章管理的负责人、刻制

3.1.1印章管理负责人

3.1.1.1总部行政部负责全公司所有印章的数量及印章保管人员档案的管

理,指导印章保管人用印规范,同时负责印章销毁工作。

3.1.1.2总部法务部负责印章使用的法律责任的确定和相关问题的咨询解

答。

3.1.1.3行政总监(助理行政总监)为分公司所有印章的负责人,负责本

公司印章使用的监控。

3.1.1.4分公司行政部为分公司的印章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印章的刻制

及建帐管理,销毁的申请工作。

3.1.1.5具体印章的保管人由行政总监指定。

3.1.2刻制:分公司填写《刻章申请单》,将印章样式标明在表单中,经行政总监

同意,报送总部行政部。总部行政部在一天内回复同意后,方可组织印刻。

任何人不得私自刻制印章。

3.1.3由总部行政部刻制的印章,邮寄到各分公司行政总监处,各分公司填写货

物确认表示收到,同时行政总监以邮件形式将印章保管人员的姓名、职位、

联系方式报告总部行政部。

3.2印章的使用及管理

3.2.1每类印章(包括总部刻制的印章)必须由行政总监确定唯一的印章保管人

员,由印章保管人员在《印章保管人员档案表》签字确认后,分公司行政部

建立印章保管人员的档案并报送总部行政部,总部行政部将其增加在公司印

章保管人员总档案中。

3.2.2需要用印人员应先在印章保管人员处领取《用印审批登记台帐》,需用印的

文件、文稿等经行政总监同意,行政总监在《用印审批登记台帐》中签字后,

即可用印。

3.2.3涉及合同、协议等文档的用印(不包括总部下发的标准合同),必须有总部

法务部签署同意的法律事务申请单,方可用印。

3.2.4对于附加协议的用印,同3.2.3条。

3.2.5印章保管人员在用印后,将《用印审批登记台帐》填写完全,发生岗位变

动时,需要将《用印审批登记台帐》全册与新人进行书面交接。

3.2.6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出差等情况出现离岗4小时以上(重要印章的印章

保管人员离岗2小时以上)的,需将印章交行政总监或总监指定人员,并填

写《印章交接单》,有交接记录,各种用印程序、规定必须交代清楚,方可

离开。

3.2.7印章保管人员请假、出差等返回后,接替人员应将接替期间的用印登记等

一并交还印章保管人员,同时将用印情况交接清楚。

3.2.8不允许在空白信笺或空白文书上加盖印鉴。特殊情况必须取得总部法务部

同意方可用印,但必须在用印信笺或空白文书上编号。

3.2.9公章等印鉴不得带出外用。特殊情况下需带出外用的,由经办人做出书面

报告,注明用途、借用时间,经行政总监批准后,方可带出外用。

3.2.10任何人包括上级领导无权强迫印章保管人员用印,对于该种情况,印章保

管人员应立即拒绝,否则一切责任由印章保管人员承担。

3.2.11印章保管人员对遇有自己不能掌握的新型或复杂用印申请要在用印前咨询

总部法务部,确认后方能用印。

3.2.12公司印章在遇到散失、损毁、被盗的情况,各印章保管人员应迅速向行政

总监及总部行政部报告,行政部根据情况依照本规定的手续办理。

3.3印章的销毁

3.3.1印章销毁由总部行政部负责。分公司行政部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与需

销毁印章一起,报总部行政部,由总部行政部统一销毁。

3.3.2印章保管人员保管使用的印章若损坏,按刻章申请程序办理。新章刻好后,

原损坏印章应同时交还总部行政部,由总部行政部存档或统一销毁。

3.4违反用印管理规定所承担的后果

3.4.1未将印鉴或加盖印鉴的空白文书(如合同等)进行妥善保管,导致印鉴或

加盖有效印鉴的空白文书遗失或被盗用的,对文书保管人处以100-500元的

罚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空白文书保管人负责赔偿,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3.4.2对于其他不按要求用印的,每查出一次,全公司内通报印章管理员并处以

50元的罚款,同时印章保管人必须立即整改到位,否则加倍处罚。

3.4.3对于多次查出问题,多次都无法整改到位的印章保管人,免去其印章保管

人资格,同时作为工作业绩的一部分在人力备案,作为不再续聘该人的内容

之一。

3.4.4行政总监对本公司使用印章出现的用印问题负连带责任,处以100-1000元

的罚款并全公司内通报;情节严重者,将按渎职予以免职。

4相关说明

4.1本文件适用于大区及分公司的印章管理。

4.2属于公司标准合同用印的,可直接按程序办理即可,不需按3.2.4条办理。

4.3公司财务章与个人职衔签字章必须分开保管。

5表格

5.1刻章申请表

5.2印章保管人员档案表

5.3用印审批登记台帐

5.4印章交接单

5.5印章销毁申请表

第7篇 物业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7

物业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公司对内对外行使权利的严肃性,防止在印章使用过程中出现失误及违法违纪事件,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印章指公司章、部门公章、各管理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票据专用章和独立法人、部门负责人印章等集体用印章。

第三条印章刻制必须遵循合法性的原则,符合集团规定的规格,式样、字体等,根据用途刻制成的钢印、原子印、牛角印、塑料印。

第四条印章的刻制,应由公司综合部指定专人办理,合格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建好登记台帐,留好图样以备查考。

第五条公司印章由专职文书人员保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各部门公章一般由各部门负责人自已保管,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人员保管。

第六条用印须经各级有权审批负责人签字批准使用,且都要进行登记,用印登记台帐必须按年度归档。

第七条印章被指定使用人在盖印前应对所盖的内容、手续、格式等进行把关检查,必须确保用印审批件与用印件完全一致,尤其是特殊情况用印,更要细心,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妥善解决。对于重要用印要复留。

第八条不得在空介绍信或信低纸上盖印,以防发生弊端。

第九条印章统一为红色或蓝色,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一般情况下用红色。

第十条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所有印章都应加锁,一旦发现印章有异常,要迅速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印章不得擅自拿出办公室,更不得随身携带。任何人不得私盖公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领导人。

第十二条印章保管人员变更要及时做好印章的移交工作,并重新落实印章保管责任。

第十三条由于机构的变动、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停止使用时,停用单位应及时做好封存,并上交公司综合部统一注销。

第十四条印章停用、封存要进行登记,填好登记表,以备日后查验。

第十五条在印章制作、使用、保管、审查、停用过程中有不符合规定的、违纪行为的,处以当事人50-500元的罚款。

第十六条违反印章管理规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给予赔偿损失、开除及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罚。

第十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综合部。

第8篇 投资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投资开发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一)印章保管

1.公司财务银行预留印鉴章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管理和使用,公司公章和其余印章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保管和使用。

2.指定印章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

3.公司不允许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印章管理员做特别登记。

4.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印章外带审批单,由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带期间,携带人员必须在两名以上,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二)印章使用程序

1.各类材料需盖印章的,须凭盖章审批单,由部门填写,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管理员要亲自盖章,不可交他人代用。如事情紧急,未得到总经理签字急需盖章的,可先与总经理电话确认或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先予以盖章,并在3日内完成补签手续。

2.按公司规定,各部门未经总经理批准,不能擅自对外签订合同,违反上述约定,印章管理员不得盖章。

3.凡涉及工程资料盖章,需一事一签,不可在同张盖章审批单上写多件盖章事由。如有多份资料,需注明盖章份数和每份资料的盖章个数。事后一律不得加盖印章,如要补盖,需重新走盖章审批流程。

4.外来单位要以公司名义盖章的,需凭管委会分管领导签字或公司总经理签字的盖章审批单盖章。

5.法人章用印时须与公司公章同时使用。

6.印章管理员离职或调离时,应履行印章交接手续。

7.所有公司印章的刻制、领发和应用均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综合办公室备案统一刻制。

第9篇 某某物业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某物业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刻制、使用、保管以及停用和作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印章是指在公司发布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要以公司以及内设部门的名义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章 公司印章的种类

第三条、公司公章按照法定程序在工商管理机关注册后,在注册地公安机关等级备案而刻制的对外具有法人效应的印章。

第四条、公司业务专用章 代表和行使某项专业内容和权利的印章,如合同专用章、财务章等。

第五条、法定代表人名章 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名字的印章

第三章 公司印章的申请、刻制、启用与废止

第六条、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刻制印时,由申请单位(部门)向人力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人力行政部审查后报经理和总裁审批。

第七条、公司印章的刻制由人力行政部统一负责,刻制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条、公司在发生印章遗失、损毁和被盗情况时,责任人应立即向上级汇报,人力行政部须采取有力措施,查清原因,落实责任,减少和弥补损失。

第九条、新印章在使用前应首先办理登记,并要加盖印模。

第十条、因机构变更或其他原因而废止的印章,人力行政部门应立即将印章封存处理并进行封存日期登记。原则上,废止的印章应封存三年以上才可切角销毁。印章的封存和销毁应报经总裁审批。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管理公司的各类印章(财务章除外),由人力行政部统一保管。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印章的种类、范围、数量;负责印章的刻制、停用和销毁;保管公司的各类印章,制定印章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印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公司印章应严格执行印章审批和登记程序,原则上先审批后用章,使用人应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人力行政部'登记印章使用的登记簿'。

第十三条、一般事务性用章,由用章单位(部门)经理负责初步审批,经办人持所在单位(部门)经理已签字的'印章使用审批表'到人力行政部加盖印章,人力行政部经理审查通过后在印章审批表上签字,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在需加盖印章的文件上加盖印章。

第十四条、合同类文件经合同小组审定,总裁签字后,人力行政部核实后盖章。

第十五条、凡涉及对外投资、合作、资产重组、所有权变更、企业法人或者名称变更、债权债务处置、担保、货币支付以及对公司名誉和经济利益产生影响的用章,须由用章单位(部门)经理、和总裁共同审批。

第十六条、公司各类业务合同必须使用合同章,不允许使用行政公章。

第十七条、人力行政部应指定专人管理印章,管理人要对所加盖印章的文件逐一核实,对经过审批后的文件加盖公章。

第十八条、原则上公司的各类印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特殊情况经经理、总裁批准,人力行政部应进行登记备案,由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携带外出使用,使用完毕后迅速交回人力行政部和汇报使用情况,不得带往其它地点。

第十九条、严禁开具加盖各类印章的空白信函和证明,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开具的,须经总裁批准。人力行政部应进行登记备案。持空白信函和证明外出工作归来后,须于当日向人力行政部汇报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刻制印章,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印章。

第二十一条、违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触犯法律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总裁办公会负责解释并修改。

第10篇 房地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e房地产开发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1.0公司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凡公司发出的文件、公函,凭公司领导签发用印。

2. 0便函用印,需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查,经分管副总签字后,方可加盖公司印章。

3.0签订合同、协议、委托书等用印,须由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核,经总经理同意并签字后,方可用印。

4. 0公司报送有关单位的报表、数据资料等,在符合规定手续的情况下,经分管副总或授权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用印。

5. 0公司职工需要开具介绍信、证明或其它私人事项用印,须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用印。

6. 0为严格管理,确保用印规范、安全,由办公室设置“用印登记册”进行记载,所有用印均须登记。同时,用印人必须在登记册上签字。

7. 0公司业务人员出差或外出联系业务需要携带合同章时,应持有公司总经理的授权委托书,到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员处办理手续后,方可携带外出,携带合同章外出签订合同、协议的人员,使用权限一律不得超越授权委托书所规定的范围,违者,将由携印人承担责任。

8. 0印章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好用印关,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用印。

第11篇 物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8

物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十八)

一、公司印章的制发

印章是组织机构的象征。公司财务和各小区管理处因工作需要刻制印章,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由综合事物部按照规定的样式、字体、尺寸、名称在指定的特种行业刊刻单位刻制,并发文启用。

二、印章的管理

设专人专柜管理,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禁任何人携带公章外出,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到综合事物部办理相关手续,用毕后立即归还。

公司行政印章,由综合事物部负责掌管、监印;各小区管理处印章由各小区管理处指定可靠人员专人掌管、监印。

印章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在主管领导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印章要随时放入加锁的专柜内妥善保管,节假日应加封。如发现管理有异常情况,应保护现场,报告领导,查明情况,及时处理。发现重大情况,可报公安机关侦破处理。

三、使用印章

严格用印的审批签字手续。使用公司印章,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财务印章,须经主管财务领导签字批准;使用各小区管理处印章,须经各小区管理处负责人签字批准。

使用印章时必须由经办人在登记本上填写用印原因,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印章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保密观念。监印时,必须做到'三看'即:一看领导是否同意发文或用印;二看用印的类别同文件、函、电的头子、标题、内容是否相符;三看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用印的规定。凡不符合用印规定或审批手续不全的,应拒绝用印并向领导汇报。对用印文件、函、电内容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提取邮件、货物和汇款、取款、办自行车上户以及开介绍信等需盖印章者,必须要有依据、由管印人酌处。

印章对齐年盖月、日或盖在规定的位置,盖印要端正、清晰。

不得在空白纸张、介绍信上盖章,特殊情况需盖空白介绍信、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12篇 物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7

物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七)

一、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物业项目管理处。

三、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到集团公司综合办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借用审批表》,征得其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带离公司。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 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集团公司综合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五、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印章管理表》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签字用印的领导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合同协议类文件须报印章管理部门备案。

六、银行印鉴章管理

(一)印鉴章保管要求

1、 二枚印鉴章必须分开保管,不可一人同时保管使用,一般情况,财务负责人和会计各保管一枚印鉴章。

2、上班时间,印鉴章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下班时印鉴章必须放入柜,不得随意摆放。

(二)印鉴章带离财务部门,必须进行登记注明用途,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时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印鉴章带离必须是公司内部2个人员,同时一定是财务部门和综合办各出一人。

(三)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文件,必须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进行登记。

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单据(如收据、优惠券等)上,必须有本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盖章。

(四)刻制印鉴章,须经财务负责人书面申请,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报集团公司审批后,予以刻制。

七、违纪处理

1、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借用审批表》、《印章管理表》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关行政部门汇总存档。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2023(十二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管理制度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