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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四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30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第1篇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七) 停车管理制度

1、 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性物品的车辆,以及2吨位以上的货车,严禁进入小区。

2、 非小区住户的车辆进入小区时,门卫应严格检查其证件,问清进入原因,符合条件的方可放行,并作好登记。出小区时,应对其进行检查,并按规定收取停车费。

3、 管理人员对在小区内超速行驶、鸣号、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要及时纠正。

4、 提高责任意识,加强责任心。对出入本小区的可疑车辆要进行盘查,防止车辆的丢失、损坏。对损坏小区路面和公共设施的车辆要令其赔偿损失,并视情节处以罚款。对冲闯大门的要记下车牌号码,记清去向,及时报告上级。

5、 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停放规定和收费标准,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乱拉关系,收受贿赂,放松管理,违者从严处理。小区车辆停放、出入管理规定为加强对出入、停放本小区车辆的管理,维护小区正常生活秩序,确保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对出入、停放本小区的车辆作如下规定:

1、 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小区。2吨以上的卡车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除外。

2、 本小区有车辆的住户,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通行ic卡,凭ic卡通行大门,及在小区停放,按规定收取ic卡工本费、停车费。

3、 本小区住户车辆进入小区后,有车库的住户必须将车停放在车库内,无车库住户必须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严禁乱停乱放。

4、 非本小区住户的车辆,进入大门时应主动向门卫出示证件,讲明进入原因,符合进入条件的领取临时通行ic卡,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小区,严禁冲闯大门。出小区时收回ic卡,并按停车时间收取停车费。遗失、损坏ic卡,照价赔偿(每卡30元)。

5、 进入本小区的货车,卸完货物后应及时离开小区,因故不能离开的,应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

6、 进出、停放车辆必须服从小区管理人员的管理。驶入小区的车辆应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不得鸣号。如车辆损坏路面或公用设施,应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处以罚款。

7、 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拉关系,收受贿赂,放松管理,违者从严处理。

8、 违反以上规定者,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处罚外,并按小区有关规定办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车辆停放收费标准根据鄞价( )93号文件,对停放车辆的收费标准作如下规定:

1、 本小区有车库的住户的车辆,每辆收取ic卡工本费、管理费80元/年,每年办理一次,不收取停车费。

2、 本小区无车库的住户的车辆,包年:1200元/年,包月:120元/月,包半月:70元/半月,包星期:40元/星期,并收取ic卡押金30元。

3、 临时出入本小区的车辆,自进入小区起,1小时内不收费;1小时以上至4小时内,每辆(次)2元;四小时以上,每四小时加收2元。每天(连续时间24小时)收费超过每辆10元的,按10元收取。收费人员管理制度

1、 举止文明,姿态端正;热情服务,礼貌待人,耐心解释用户提出的各种问题,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2、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熟练掌握收费系统的操作。

3、 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车辆出入登记,尤其对临时出入本小区的车辆要严格进行对比检查,收回ic卡后方可放行。若ic卡丢失,值班人员要照价赔偿;如遇车辆丢失,根据电脑资料要追究当班值班人员的责任。

4、 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照票额开具发票,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乱拉关系,收受贿赂,放松管理,严格控制出口人工抬闸,违者从严处理。

5、 爱护设备,不得擅自修改系统各种设置、删除资料和进行非法操作,严禁私自在电脑上安装各种软件,不得进行玩游戏、打字等其他操作,违者从严处理,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6、 如遇停电或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上级,维持好车辆出入秩序,认真做好登记,防止ic卡丢失。对此期间所收回的未付款ic 卡应分类保管,交收费管理员处理。

7、 认真交接班,如实做好各项登记。

8、 维持收费岗亭良好秩序,保持收费岗亭及出入车道的卫生整洁。出口人工抬闸管理制度

1、 当车主持月租卡、贵宾卡不能自动抬闸时,收费员应检查该卡资料与其车辆牌号是否相符,资料相符的人工抬闸放行;持时租卡不能读取数据时,应检查其驾驶证、身份证,并做好登记后方可人工抬闸放行。

2、 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人工抬闸时,须经当班班长或管理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人工抬闸放行。

3、 出小区的车辆无卡时应详细询问原因,如确属丢失停车卡的,应出示其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登记后方可出小区,以免造成车辆丢失。

3、 每次人工抬闸,须做好《人工抬闸登记表》的记录。

4、 未执行以上规定,造成车辆丢失等事故,将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月租卡管理规定

1、 月租卡为月租车辆出入小区的凭证,持卡人须妥善保存,因持卡人使用或保存不善造成月租卡失效、丢失的,由公司补办,并由原持有人交纳制作工本费。

2、 月租卡仅限本车使用,不得转借,如发现使用月租卡的车号与登记在册的月租车辆牌号不符的,公司有权将ic卡收回,借用ic卡者须按停车时长交纳停车费,该月租卡持有者须到管理处申请补办,并交纳制作工本费。

3、 月租卡用户应在月租卡到期前3日内到管理处续交停车费,交回月租卡,发给临时通行卡,月租卡续费发放时收回临时通行卡。逾期未交,按临时停车收取停车费。

4、 月租卡在车辆在出入小区时应随身携带,因忘记带月租卡或丢失月租卡而不能出小区的车辆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方可出小区。不能入场时,应在入场前同管理处联系,并服从保安收费人员的指挥,不得阻塞车道。车辆免费制度

1、 本公司的车辆可免费,但驾驶员必须在《车辆免费登记表》签名,以备财务部查核。

2、 军警车辆除执行公务时免费外,其他一律不得免费。

3、 如遇特殊情况需免费的,必须经管理处主任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免费,并做好相关登记。收费人员交接班制度

1、 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按照《收费人员交接班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在交班人一栏签名,接班人核对无误后在接班人一栏签名确认。

2、 接班人接班时,应当面点清发票号码、收费金额、时租卡数量、设备运行状况等,交班后发现错误,由接班人负责。收费人员财务结算制度

1、 每周五为收费管理员收取停车费时间。

2、 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核算收费员收费情况。特殊事件制度

1、 停电处理制度①如遇停电,收费员应立即关闭入口,打开出口,设立相关警示并做好解释工作。②停电期间,收费员应对进入小区的车辆进行人工登记,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按照时长收取停车费,做好停电前所发放的时租卡的回收工作,免收停车费,该时租卡另行放置,由收费系统管理员处理。③停电期间应严防时租卡流失,如时租卡丢失,其损失按照30元张由全体收费人员共同均摊。④电力供应后,应立即恢复停车收费系统的正常使用,对在停电期间进入小区的车辆根据《车辆出入登记表》按照停车时长收取停车费,人工抬闸出小区,做好《人工抬闸登记表》的记录。⑤停电期间如遇交接班,交班人应向接班人做好相关交接。

2、 设备故障①如属自身短时间能够排除的,应向受阻车辆做好解释工作,请其稍候,迅速恢复设备正常使用状态。②如属自身无法排除或短时间无法排除的,应立即通知收费系统管理员处理,同时执行按照《停电处理制度》,做好车辆出入。

3、 盗窃等破坏事件①立即向管理处负责人或保安部报告,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地点、人员数量、人员财产损失等)。②保持冷静,如能处理可将有关人员带往管理处协助调查,如不能及时处理,应严密监视现场,等候上级处理。③保护现场不受破坏,以待有关单位取证。

4、 拒不交费或失卡、卡损坏车辆①耐心向其解释有关文件和公司规定。②如其蛮不讲理,应通知当班班长或管理处负责人处理。③做好期间车道的疏通工作。

5、 车道堵塞①在不违背公司原则的情况下,以最快捷的方式疏通车道。②如遇“问题车辆”应将车辆安排到不堵塞车道的地方再进行处理。

6、 军警车辆不按规定停放或不交停车费①向驾驶员解释公司的规定。②如难以独自处理,应尽快通知当班班长或管理处负责人处理,或向上级请示处理。③尽力将驾驶员留在现场。④保持冷静、克制、有礼,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礼貌的行为与驾驶员发生争执。

第2篇 住宅小区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5

住宅小区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5

一、业主(或租户)需要保管自行车、摩托车须先到小区管理处办理立户登记手续,领取存车牌,挂于车上,凭此享受按月收费待遇,由车棚管理人员查收,未挂牌车辆作临时停车对待。

二、在车棚存放车辆后务必立即领取“存车牌”,并详阅“存车须知”。

三、自行车、摩托车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未按规定存放,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四、要尊重车棚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其管理。

五、车棚管理人员对于所保管的车辆随时整理、检查,做到排列有序、摆放整齐。

六、车棚管理人员的工作受各位住户的监督,其任何失职行为住户均可向物业管理处反映。

第3篇 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制度

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识别卡

01:车辆通过小区物业安防门岗,由门岗工作人员收发识别卡,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及时登载记录

02:识别卡仅作为进出私人住宅小区的通行识别,不作为车辆停放泊位和车辆保管凭论证

03:识别卡的持卡人,如有遗失识别卡凭有效证件向管理处报备和办理新卡手续,物业小区的门岗工作人员加强对车辆进出的盘查是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安全防范门禁工作的基本任务

停车场地车辆停放秩序服务

01:车辆停放秩序服务是指车辆进入停车场地之后,按序停泊车辆场地工作人员负责停车场地的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场地公共秩序的治安防范和场地的保洁工作

02:对在停车场地停放过夜的车辆进行登记并做好交接班确认记录

03:凭有效停放凭证查验确认之后放行车辆离开停放场地

04:场地工作人员对在停车场地受损的车辆负有管理责任如;人为刮踢砸等的行为没有及时制止,碰撞行为没有及时要求肇事者赔偿,则由当班执勤的工作人员负责赔偿修复费用

05:进入停车场地的车辆,只能按序停放泊车

06:车辆停放泊位要取得固定泊位,必须向车位的拥有者产权业主办理车位购买或租赁手续

07:车辆停放秩序服务收费标准按当地物价局公布的指导价格标准执行

通过场地工作人员的推销成交出售产权车位,按相关规定,奖励该产权车位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五给场地工作人员

通过场地工作人员的介绍成交租赁产权车位,按相关规定,奖励该产权车位租金的百分之十给场地工作人员

停车场地服务费

停车场地使用费既租金,己购买产权车位的只收场地服务费

车辆失窃报案

01:凭有效停车场地服务收费单据,

02:持车辆有效相关证件和购置发票以及车主本人有效证件,

03:场地工作人员协助车主向公安机关报案

04:待公安局结案之后根据案情具体情况场地服务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4篇 住宅小区大厦车辆管理制度

住宅小区(大厦)车辆管理制度

单有良好的停车场库,如果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同样不能把车辆管好。健全的管理制 度应该包括:门卫管理制度、车辆保管规定等。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住宅区(大厦)、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住宅区(大厦)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一)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库)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交通、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库)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库)、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分别按小区清洁工作手册中《停车场清洁》、《值班室、岗亭的清洁》进行清洁)

(二)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9.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或房管员)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

这里的门卫包括停车场库的门卫和物业区域大门门卫。某些区域,既需保持相对宁静, 又需保证行人的安全和环境的整洁,为此,必须控制进入物业区域的车辆,这便是大门门卫的一部分职责。除救护车、消防车、清洁车、小区各业网点送货车等特许车辆外,其他车进 入物业区域时,都应限制性规定,经过门卫允许后方能驶入。大门门卫要坚持验证制度,对外来车辆要严格检查,验证放行;对从物业区域内外出的车辆也要严格检查,验证放行。对 可疑车辆要多观察,对车主要细询问,一旦发现问题,大门门卫要拒绝车辆外出,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停车场库门卫一般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停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min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户)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房管员监督、检查,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 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 ,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 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 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大厦)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大厦)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大厦)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

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大厦)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大厦)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 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库)的出入口 明显位置。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大厦)。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六、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

住宅区(大厦)摩托车实行统一保管。摩托车、自行车的保管分月保与临保两种方式,两者的管理规定有所不同。

1.摩托车、自行车月保的管理:

a.需办理月保的车主先到停车场收费处办理登记,缴纳月保费用(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文件规定),领取月保号牌;

b.月保车辆凭号牌停放,月保号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车辆使用,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手续;

c.月保车辆需每月按时缴纳月保费用(可预缴多月),过期按临保车辆处理;

d.月保车辆进场需按指定的月保区域停放,并将号牌挂放在所保车辆上,以便车管员核对。

2.摩托车、自行车临保的管理:

a.临保车辆进场需按车管员指示到临时停放点停放;

b.车管员发放临保号牌,并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临保号牌分为两个相同的号码牌,一个挂在临保车辆上,另一个给车主随身携带,作为取车凭证;

c.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收费处缴纳临保费用;

d.临保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号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3.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已缴纳保管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保管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保管单位负责赔偿。

5.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6.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班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责任。

七、停车卡的办理和使用规定

1.停车卡的办理

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收费,临保车辆则计时收费 。用户若要办理月保,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 子出入卡押金。

2.停车卡的使用

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 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

保管费逾期不缴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若用户遗失停车卡和电子出入卡,应及 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交回车场,由车场退回电子出入卡押金。

用户停车卡、电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 的机会,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3.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

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各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一般来讲,经济较发达地 区,收费标准较高,反之收费标准低些。以广州市为例,目前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仍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一般只规定最高限额或制定指导价,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 府规定的指导价,并参考周围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同时可以在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限度内临时调整保管费。

八、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

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3.在值班室外适当位置(室内也可)配置一块800mm×600mm的白写字板出通知用,停车场、摩托车、单车棚(库)固定值班室,根据车辆停放数量制作一个悬挂准停证、停车牌等用 的标牌框。

4.值班室(岗亭)内不准存放杂物,随时保持室内外清洁。

5.值班室(岗亭)“值班记录”、“车辆出入登记表”及“车辆保管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应摆放整齐。

6.值班室(岗亭)不准作其他使用。

九、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

1.仅值班员和车辆巡逻管理员每人配一部对讲机,另配一个备用充电池和一个充电器。

2.对讲机在更换充电池时,必须先关掉电源和主机上的开关,保护和延长机身使用寿命。

3.电池不准经常更换,必须按规定时间(8~10h)轮换使用。

4.不准用对讲机谈论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5.认真做好对讲机交接工作,以防出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

6.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

十、车辆管理员仪容仪表规定

1.着装规定

①统一按当地机动车保管场

保管员的着装规定着装,要求举止文明、大方、端庄,精神 抖擞。

②制服统一,穿黑色皮鞋,佩戴员工证,服装整齐、干净、笔挺。

③不得佩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制服外不得显露有个人物品。

④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2.形象规定

①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②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沿下发长不得超过1.5cm ,胡须要天天刮,不留长鬓角,鬓发长不超过耳屏,指甲不得超过1mm,鼻毛不得长出鼻孔 。

③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伸 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搭肩挽臂,做到站如松、坐如钟、动如风。

④不得哼歌曲、吹口哨、听收录机、看书报。

⑤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⑥不挖耳、抠鼻孔,不得敲桌椅、跺脚或玩弄其他物品。

⑦做到“微笑服务”,对待车主、业主(住户)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服务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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