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现金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现金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现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现金的使用范围企业可用现金支付的款项:(1)职工工资、律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除上述情况可以用现金支付外,其他款项的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2.现金的限额现金的限额是指为了确保企业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单位留存现金的高数额。这一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 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超过部分应于当日终了前存入银行。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 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3.现金收支的规定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2)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批准,并在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内进行,同时,收支的现金必须入账;(3)开户单位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如实写明提取现金的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4)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此外,不准用不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 入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置“小金库”等。
第2篇 旅行社现金管理制度
旅行社现金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按规定领取备用金,由专人负责进行日常报销业务。
二、报销适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核对无误后方给予报销,不能白条抵库。
三、凡现金支出的各项费用,应按明细用途分别填写另用单。并由经手人和主管、总经理三人签字方可报销。
四、财务部将报销单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科目编制现金付款凭证,统一报销,补足备用金。
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营业款。每天的营业款必须在次日全部解入银行。
六、凡暂支现金(包括差旅费及小额支出)须填写暂支单,经主管报总经理同意,方可提取现金,并应及时结算,不得随意拖欠。
七、公司财务部现金报销定于每周三上午,每月逢5日(发工资)不报销。
第3篇 现金票证安全管理制度
1、当日收缴现金按医院规定上交银行,各收费处除当日现金交银行外,后收入现金应及时存放指定的保险箱内。急诊收费处,坚持24小时岗位值班制,收费处的门(防盗门)随开随关。报警器接通110服务中心和本单位监控室,下班时间落实专人将报警器打开。
2、公款和有价票证不能带回家中,如违反规定发生丢失或失窃,由保管人全部赔偿。
3、现金、有价票证及保险箱钥匙下班后不得放在办公桌抽屉内,财务科负责人每月抽查一次,并有抽查记录。
4、财务科,遇有特殊情况,过夜现金超过银行、医院核定数量,应落实人员值班守护,并与保卫科或总值班联系。
5、收款室、财务室严禁不相关人员进入,非本科室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手续均在柜台外办理。
6、出纳人员去银行存取现金时要用专车,单位安排安全保卫部门人员共同负责安全。
第4篇 某超市现金管理制度
超市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对现金的管理,防止资金滞留,加快资金周转,保证资金安全,杜绝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收受回扣,报假帐,假公济私等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出纳现金的管理。
公司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各种现金收付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准确,审批手续必须齐全,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出纳员拒绝受理。出纳员必须设置现金日记帐,对每笔收付款必须序时登记,逐日结出余额,每日下班前,必须核对现金帐面余额及库存余额。严禁白条抵库,白条抵库视同挪用公款。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及现金日记帐必须接受财务部不定期检查。
二、现金营业款的管理。
各部门的收银员必须在当班营业终了,根据实际所收款填制解款单后,将营业款交给指定收款人(店面出纳)。指定收款人在每班终了,打出清帐单,在未收款项之前,不得将清帐结果告诉收银员,否则每次罚款5元,收妥营业款之后,将长短情况作好记录并通知收银员。收银员如果出现长短款超过1元的,每出现一次,作过失一次,罚款5元。门店出纳每日营业款数额为上日下午班营业款+当日上午班营业款,必须当日下午存入银行,无不可抗拒原因迟存或少存者,算过失一次,并按每天0.5%的比例收取罚款。营业款不得擅自用于费用及货款的支付,特殊情况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三、现金进货管理。
确需现金进货的业务,由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及订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在财务部借支现金进货。借支时必须在借据上注明进货品种金额和结帐时间。剩余现金必须当天归还财务部。货物到达时,马上办理入库手续,并在入库后一个星期内到财务部结帐。每超过一天罚款20元。
四、大宗业务销货现金管理。
公司的批发业务销售原则是货出去、钱进来,钱货两清。如特殊情况发生赊销行为,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签订好合同,本着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货送出未收回货款时,应从收货方取得欠条。货款收回后,应于当日上交财务部,未及时上交的,则按每天5%的比例收取滞纳金,如将货款收回后挪作他用的,处以一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逾期未收回的货款由经办人负责全额赔偿。
五、现金借支的管理。
公司严格控制借支现金。
1、差旅费借支的管理。因公出差,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借支,在完成工作任务之后一星期内到财务部结帐,逾期按每天5%比例收取滞纳金。
2、备用金借支。备用金是公司特许特定人员因指定工作需要而长期持有的一定限额现金。备用金须单独存放,专款专用,备用金按出纳现金管理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保管情况。
3、其他借支的管理。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私人借支现金,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从财务部借款的,必须制定还款计划,严格按还款计划还款,逾期还款的从每月工资奖金中扣款,并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六、其他款项的管理。
各部门的零星款项,如纸箱或其他收入的款项,由出纳员收取,收款必须开具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收款不开收据的视同贪污行为,处以100%的罚款。收款额未满500元的于次月1日上交财务部入帐,满500元的随即上交财务部入帐,否则,每天罚款5元。
第5篇 现金票证的安全管理制度
1、当日收缴现金按医院规定上交银行,各收费处除当日现金交银行外,后收入现金应及时存放指定的保险箱内。急诊收费处,坚持24小时岗位值班制,收费处的门(防盗门)随开随关。报警器接通110服务中心和本单位监控室,下班时间落实专人将报警器打开。
2、公款和有价票证不能带回家中,如违反规定发生丢失或失窃,由保管人全部赔偿。
3、现金、有价票证及保险箱钥匙下班后不得放在办公桌抽屉内,财务科负责人每月抽查一次,并有抽查记录。
4、财务科,遇有特殊情况,过夜现金超过银行、医院核定数量,应落实人员值班守护,并与保卫科或总值班联系。
5、收款室、财务室严禁不相关人员进入,非本科室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手续均在柜台外办理。
6、出纳人员去银行存取现金时要用专车,单位安排安全保卫部门人员共同负责安全。
第6篇 现金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第二章 现金支出管理
第三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 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五条 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六条 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七条 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第三章 现金收入控制的集中银行方法
第八条 集中银行,是指通过设立多个策略性的收款中心来代替通常在公司总部设立的单一收款中心,以加速账款回收的一种方法。其目的是缩短从顾客寄出账款到现金收入企业账户这一过程的时间。
1.具体做法是:
(1) 企业以服务地区和各销售区的账单数量为依据,设立若干收款中心,并指定一个收款中心(通常是设在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收账中心)的账户为集中银行。
(2) 公司通知客户将货款送到最近的收款中心而不必送到公司总部。
⑶ 收款中心将每天收到的货款存到当地银行,然后再把多余的现金从地方银行汇入集中银行——公司开立的主要存款账户的商业银行。
2.设立集中银行主要有以下优点:
(1) 账单和货款邮寄时间可大大缩短。账单由收款中心寄给该地区顾客,与由总部寄发账单相比,顾客能较早收到账单。顾客付款时,货款邮寄到最近的收款中心,通常也比直接邮往总公司所需时间短。
(2) 支票兑现的时间可缩短。收款中心收到顾客汇来的支票存入该地区的地方银行,而支票的付款银行通常也在该地区内,因而支票兑现较方便。
3.但集中银行也有如下缺点:
(1) 每个收款中心的地方银行都要求有一定的补偿余额,而补偿余额是一种闲置的不能使用的资金。开设的中心越多,补偿余额也越多,闲置的资金也越多。
(2) 设立收款中心需要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花费较多。所以,财务主管在决定采用集中银行时,不可忽略这两个缺陷。
第四章 现金收入控制的锁箱系统方法
第九条 锁箱系统是通过承租多个邮政信箱,以缩短从收到顾客付款到存入当地银行的时间的一种现金管理办法。
采用锁箱系统的具体做法是:
(1) 在业务比较集中的地区租用当地加锁的专用邮政信箱。
(2) 通知顾客把付款邮寄到指定的信箱。
⑶ 授权公司邮政信箱所在地的开户行,每天数次收取邮政信箱的汇款并存入公司账户,然后将扣除补偿余额以后的现金及一切附带资料定期送往公司总部。这就免除了公司办理收账、货款存入银行的一切手续。
第十条 采用锁箱系统的优点是大大地缩短了公司办理收款、存款手续的时间,即公司从收到支票到完全存入银行之间的时间差距消除了。这种方法的主要缺点是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由于银行提供多项服务,因此要求有相应的报酬。这种费用支出一般来说与存入支票张数成一定比例。所以,如果平均汇款数额较小,采用锁箱系统并不一定有利。
第十一条 企业是否采用锁箱系统方法,要看节约资金带来的收益与额外支出的费用哪个更小。如果增加的费用支出比收益小,则可采用该系统;反之,就不宜采用。
第五章 现金盘点制度
第十二条 企业应定期组织库存现金的盘点,通常包括对已收到但未存入银行的现金、零用金等的盘点。盘点库存现金的步骤是:
1.在进行现金盘点前,应由出纳员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必要时可以加封,然后由出纳员按已办妥现金收付手续的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账,如企业现金存放部门有两处或两处以上者,应同时进行盘点。
2.由出纳员根据现金日记账结出现金余额。
3.盘点保险柜的现金实存数,同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
4.资产负债表日后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5.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 若有冲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应在“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中注明或做出必要的调整。
第六章 现金预算制度
第十四条 现金预算是良好现金流量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现金预算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确保在需要现金时有可供使用的现金。
2.在正常时期识别出现金短缺,以采用适当的补救措施。
3.发现多余现金,在必要时将它们转移投资到可以赚取满意回报的地方。
第十五条 现金预算是用预定数字编制的,它记录该月将要流进或流出的现金。为了做到这一点,应将供应者或客户允许的信贷期限考虑在内。例如本月出售了商品或本期应收到股息等本身并不真正要紧,要紧的是什么时候能真正从销售或股利中收到这笔现金。因而,非现金科目就不包括在现金预算内。
第十六条 现金预算仅涉及该期现金的实际流入和流出,即现金的实际物理运动。然而,交易与损溢账户涉及那些未包括在现金预算中的科目,也要予以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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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中学支票、现金购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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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使有限资金得到正确、合理的使用,发挥更大的效益,严防资金的流失和浪费,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各部门购物先制定计划,填好购物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复核后,交财务主管领导审批。
二、零用支票、先填零用支票申请单,如实填写用途,所需金额按审批权限经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后,会计方可发放支票。在使用时,不得超守审批金额的10%。
三、购物或办事若需零用现金,需写借条,经财务主管审批后,方可借用现金,原则上一周内结清,没有使用,及时归还财务室,不得个人占用。
四、购物需有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三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8篇 高中现金、票证、贵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淳高高中现金、票证、贵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的限额。确因特殊情况,必须滞留超额现金过夜,要及时报告学校保卫科,并设专人就室看守。
2、现金和有价证券必须存放在安全设施良好的金柜或库房内,会计室的房屋要安全、牢固,做到窗有铁栏,门包铁皮。
3、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两人以上同行(至少有一名男性),取送万元以上巨额款的,应派专车并配有保护人员。
4、个人现金及有价票证不准在会计室内存放。
5、存放高档物品、贵重器材的库房、实验室、演播室等门窗要安全牢固,做到窗有铁栏、门包铁皮、双锁,并设专人管理。
第9篇 c超市现金管理制度
机房是支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确保机房安全,根据岗位职责的需要机房值班管理员(可兼任系统管理员),负责对机房内各类设备、操作系统进行安全维护和管理。
二、机房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各项机房监控职责,定期按照规定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系统管理员须制定ip地址分配表,和中心内部线路的布局图,给每个交换机端口编上号码,以便操作和维护。机房管理员须经常注意机房内温度、湿度、电压等参数,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四、机房内服务器、网络设备、ups电源、空调等重要设施由专人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严禁随意开关。系统管理员的操作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和软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严禁任何人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机房内的各类设备、资料及物品。
六、严格控制进入机房人员,非机房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确有必要进入机房的人员须认真填写《外单位人员出入机房登记表》。并在机房管理员的指导下进行有关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者,机房管理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对不听劝阻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七、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杀菌;保证机房的安全和卫生;严禁在机房抽烟、喝水、吃东西、乱扔杂物、大声喧哗等。
八、机房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机房管理员须做到防静电、防火、防潮、防尘、防热。,禁止将机房内的电源引出挪做他用,确保机房安全。
九、机房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切实负责机房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第10篇 超市现金管理制度规定
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对现金的管理,防止资金滞留,加快资金周转,保证资金安全,杜绝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收受回扣,报假帐,假公济私等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 出纳现金的管理。
公司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各种现金收付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准确,审批手续必须齐全,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出纳员拒绝受理。出纳员必须设置现金日记帐,对每笔收付款必须序时登记,逐日结出余额,每日下班前,必须核对现金帐面余额及库存余额。严禁白条抵库,白条抵库视同挪用公款。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及现金日记帐必须接受财务部不定期检查。
二、 现金营业款的管理。
各部门的收银员必须在当班营业终了,根据实际所收款填制解款单后,将营业款交给指定收款人(店面出纳)。指定收款人在每班终了,打出清帐单,在未收款项之前,不得将清帐结果告诉收银员,否则每次罚款5元,收妥营业款之后,将长短情况作好记录并通知收银员。收银员如果出现长短款超过1元的,每出现一次,作过失一次,罚款5元。门店出纳每日营业款数额为上日下午班营业款+当日上午班营业款,必须当日下午存入银行,无不可抗拒原因迟存或少存者,算过失一次,并按每天0.5%的比例收取罚款。营业款不得擅自用于费用及货款的支付,特殊情况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三、 现金进货管理。
确需现金进货的业务,由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及订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在财务部借支现金进货。借支时必须在借据上注明进货品种金额和结帐时间。剩余现金必须当天归还财务部。货物到达时,马上办理入库手续,并在入库后一个星期内到财务部结帐。每超过一天罚款20元。
四、大宗业务销货现金管理。
公司的批发业务销售原则是货出去、钱进来,钱货两清。如特殊情况发生赊销行为,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签订好合同,本着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货送出未收回货款时,应从收货方取得欠条。货款收回后,应于当日上交财务部,未及时上交的,则按每天5%的比例收取滞纳金,如将货款收回后挪作他用的,处以一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逾期未收回的货款由经办人负责全额赔偿。
五、现金借支的管理。
公司严格控制借支现金。
1、差旅费借支的管理。因公出差,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借支,在完成工作任务之后一星期内到财务部结帐,逾期按每天5%比例收取滞纳金。
2、备用金借支。备用金是公司特许特定人员因指定工作需要而长期持有的一定限额现金。备用金须单独存放,专款专用,备用金按出纳现金管理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保管情况。
3、其他借支的管理。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私人借支现金,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从财务部借款的,必须制定还款计划,严格按还款计划还款,逾期还款的从每月工资奖金中扣款,并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六、其他款项的管理。
各部门的零星款项,如纸箱或其他收入的款项,由出纳员收取,收款必须开具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收款不开收据的视同贪污行为,处以100%的罚款。收款额未满500元的于次月1日上交财务部入帐,满500元的随即上交财务部入帐,否则,每天罚款5元。
第11篇 保卫处现金票证管理制度
保卫处现金票证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标准,如特殊情况,需留千元以上现金过夜的,存款单位要落实人员值班守护。
二、到银行送、取现金五千元以上时,需要由存、取款部门派两人以上办理,专车护送。
三、严禁出借银行户头,采购人员借用的付款委托书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人要赔偿损失。并视情节给予处分。
四、在市内采购物品,应用付托支付。特殊情况要用现金采购时,要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外地采购要用转帐结算,特殊情况携带现金,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出纳员对金库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离开保险柜时,现金及有价证券必须放入保险柜,锁好。要经常检查技术防范措施,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置和报告部门。
第12篇 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第二章现金支出管理
第三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五条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六条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七条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第三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集中银行方法
第八条集中银行,是指通过设立多个策略性的收款中心来代替通常在公司总部设立的单一收款中心,以加速账款回收的一种方法。其目的是缩短从顾客寄出账款到现金收入企业账户这一过程的时间。
1、具体做法是:
(1)企业以服务地区和各销售区的账单数量为依据,设立若干收款中心,并指定一个收款中心(通常是设在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收账中心)的账户为集中银行。
(2)公司通知客户将货款送到最近的收款中心而不必送到公司总部。
(3)收款中心将每天收到的货款存到当地银行,然后再把多余的现金从地方银行汇入集中银行--公司开立的主要存款账户的商业银行。
2、设立集中银行主要有以下优点:
(1)账单和货款邮寄时间可大大缩短。账单由收款中心寄给该地区顾客,与由总部寄发账单相比,顾客能较早收到账单。顾客付款时,货款邮寄到最近的收款中心,通常也比直接邮往总公司所需时间短。
(2)支票兑现的时间可缩短。收款中心收到顾客汇来的支票存入该地区的地方银行,而支票的付款银行通常也在该地区内,因而支票兑现较方便。
3、但集中银行也有如下缺点:
(1)每个收款中心的地方银行都要求有一定的补偿余额,而补偿余额是一种闲置的不能使用的资金。开设的中心越多,补偿余额也越多,闲置的资金也越多。
(2)设立收款中心需要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花费较多。所以,财务主管在决定采用集中银行时,不可忽略这两个缺陷。
第四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锁箱系统方法
第九条锁箱系统是通过承租多个邮政信箱,以缩短从收到顾客付款到存入当地银行的时间的一种现金管理办法。
采用锁箱系统的具体做法是:
(1)在业务比较集中的地区租用当地加锁的专用邮政信箱。
(2)通知顾客把付款邮寄到指定的信箱。
(3)授权公司邮政信箱所在地的开户行,每天数次收取邮政信箱的汇款并存入公司账户,然后将扣除补偿余额以后的现金及一切附带资料定期送往公司总部。这就免除了公司办理收账、货款存入银行的一切手续。
第十条采用锁箱系统的优点是大大地缩短了公司办理收款、存款手续的时间,即公司从收到支票到完全存入银行之间的时间差距消除了。这种方法的主要缺点是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由于银行提供多项服务,因此要求有相应的报酬。这种费用支出一般来说与存入支票张数成一定比例。所以,如果平均汇款数额较小,采用锁箱系统并不一定有利。
第十一条企业是否采用锁箱系统方法,要看节约资金带来的收益与额外支出的费用哪个更小。如果增加的费用支出比收益小,则可采用该系统;反之,就不宜采用。
第五章现金盘点制度
第十二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库存现金的盘点,通常包括对已收到但未存入银行的现金、零用金等的盘点。盘点库存现金的步骤是:
1、在进行现金盘点前,应由出纳员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必要时可以加封,然后由出纳员按已办妥现金收付手续的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账,如企业现金存放部门有两处或两处以上者,应同时进行盘点。
2、由出纳员根据现金日记账结出现金余额。
3、盘点保险柜的现金实存数,同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
4、资产负债表日后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5、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若有冲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应在'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中注明或做出必要的调整。
第六章现金预算制度
第十四条现金预算是良好现金流量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现金预算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确保在需要现金时有可供使用的现金。
2、在正常时期识别出现金短缺,以采用适当的补救措施。
3、发现多余现金,在必要时将它们转移投资到可以赚取满意回报的地方。
第十五条现金预算是用预定数字编制的,它记录该月将要流进或流出的现金。为了做到这一点,应将供应者或客户允许的信贷期限考虑在内。例如本月出售了商品或本期应收到股息等本身并不真正要紧,要紧的是什么时候能真正从销售或股利中收到这笔现金。因而,非现金科目就不包括在现金预算内。
第十六条现金预算仅涉及该期现金的实际流入和流出,即现金的实际物理运动。然而,交易与损溢账户涉及那些未包括在现金预算中的科目,也要予以特别关注。
现金管理制度(二)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杜绝各种不合理占用损失。根据中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现金的收取范围
(一)个人购买公司的物品或接受劳务;
(二)个人还款、赔偿款、罚款及备用金退回款;
(三)无法办理转账的销售收入;
(四)不足转账起点的小额收入;
(五)其他必须收取现金的事宜。
二、现金的使用范围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
(二)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对职工个人的其他支出;
(三)支付企业外部个人的劳动报酬;
(四)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的价款;
(五)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六)票据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七)向股东支付红利;
(八)按规定允许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
三、库存现金的限额
(一)财务部门要结合现金结算量和与开户行的距离合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二)库存限额以不超过两天的开支额为限,具体数额由财务部向主办银行提出申请主办银行核定。
(三)核定后的库存现金限额,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若发生意外损失,超限额部分的现金损失由出纳员承担赔偿责任。
(四)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申明理由,请主办银行重新核定。
四、现金收付的规定
(一)现金收付必须坚持收有凭、付有据、堵塞由于现金收支不清、手续不全而出现的一切漏洞。
(二)财务部门的出纳职能具有垄断性。除财务部门或受财务部门委托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代表公司接受现金或与其他单位办理结算业务。
(三)出纳员在收取现金时,应仔细审核收款单据的各项内容,收款时坚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应认真鉴别钞票的真伪,防止假币和错收。若发生误收假币或短款,由出纳员承担一切损失。
(四)现金收讫无误后,要在收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和出纳员个人章,并及时编制会计凭证。
(五)对于需支付现金的业务,会计人员必须审查现金支付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对于不符合规定或超出现金使用范围的支付业务,会计人员不得办理。
(六)办理现金付款时,会计人员应认真审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与正确性,审查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签批手续,审核无误后填制现金付款凭证。
(七)出纳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审批手续齐全的付款凭证支付现金,并要求经办人员在付款凭证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八)支付现金后,出纳员要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和出纳员个人章,并及时处理有关账务。
(九)不准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现金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不得跨期、跨月处理账务。
(十)每天收入的现金,应及时足额送存银行,不得坐支。
(十一)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公款私借,个人因公借款,按《职工借款管理制度》规定办理。
(十二)出纳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履行职责时,必须由财务部领导指定专人代办有关业务,不得私自委托。
(十三)非现金出纳代收现金时,要及时登记“现金收付款项交接簿”办理交接手续,“现金收付款项交接簿”要同现金日记账一起保管归档。
(十四)严禁会计人员将公款携至自己家中存放保管。
(十五)因业务需要,在企业外部收取大量现金的,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和公司负责人汇报,并妥善处置,任何人不得随意带回。否则,发生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十六)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银行结算不便,且生产经营急需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大额现金的,由使用部门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同意后,准予支付现金。
(十七)财务部长、资金科长应定期监盘库存现金,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现溢余或短缺,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由于出纳员自身责任造成的现金短缺,出纳员负全额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现金的保管
(一)现金保管的责任人为出纳员。出纳员应由诚实可靠、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会计人员担任,连续担任出纳岗位一般不得超过五年。
(二)现金的保管要有相应的保管措施,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有铁栏杆、防盗门。
(三)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人员保管,不得交由其他人代管,并随时转动密码器。
(四)出纳员工作变动时,应更换保险柜密码。保险柜钥匙、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五)库存现金应整齐存放,保持清洁,如因潮湿霉烂、虫蛀等问题发生损失的,由出纳人员负责。
(六)现金以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如需存放在保险柜内,应办理保管交接手续。
(七)出纳员到银行存取现金,须有保安员护送,并安排专车接送。
六、其他
(一)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现金管理制度(三)
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监督和管理,健全现金收支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加强资金周转,保证现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公司财务部,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对各部门现金实施监督和管理。
二、借款管理:从2011年度起,公司所有员工不允许提前支借公司现金(每月15日公司通过网银将员工工资转入个人账户,不再发放现金)
三、费用报销管理
1、公司刘总的费用报销权限为单笔100元以下的合理开支,各分公司经理的费用报销权限为单笔50元以下的合理开支,超出权限的开支在支付前必须电话告知公司会计,由会计做好记录在上报刘总批准后再执行,老板不在时委托代理。
2、报销费用必须取得原始发票,否则不给报销。
3、公司每日发生的费用由出纳做汇总表,与原始发票或收款收据交于会计保管。
4、各分公司每日发生的费用由分公司经理做汇总表,与原始发票或收款收据在每月10号、20号和月末一天由拉货司机卸完货离开时,做好交接记录带回西安总部与会记交接。
5、下列情况不予报销,由公司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及相关负责人自行承担。
a、没有老板事先审批的费用单不予报销;
b、无凭无据或证据不全的费用单不予报销;
c、经会计核查,理由不合理或报销金额与实际支出金额不符的费用单不予报销;
d、因个人原因发生的货丢、货损赔偿,违约罚款,滞纳金及赞助,捐献的支出不予报销。
四、涉及接触现金的部门管理
a、开票员在收现收时要当面看清、数清,否则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b、因业务需要换零用款时,必须复核,防止丢失、短少。
c、收款时拣、拾客户钱物时,须交公司出纳进行登记,应开收据,转作收益处理,如客户找回来后如数冲回,退还本人。不得挪用他人或占为己有。
d、在工作中对所有现金必须妥善保管,遗失自负。
e、工作人员必须将每天的现收及时上交财务处出纳,填写交款清单签字,严禁滞留现金好几天,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f、购买物品所借现金必须当日报账,如因一时购买有困难次日需向出纳员说明情况,3日内不报账,出纳员有权收回所借现金。
g、外出差人员回公司后3日内应主动向财务部报账,将所剩现金交回。
h、出纳员不得擅自将公司现金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将公司收入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垫支挪用。
j、每周日做一次周汇总,每月1日做上月开支汇总,上报会计。
k、外接货人员必须将当日所收取的所有现收在下班之前及时上交出纳员。
l、返货人员收现金管理规定
1、对各分公司所收返货凭票收取自提运费,不得减免(含收货站费用已清的客户)并请客户出示身份证进行登记登让。
2、对原返回的货物在登记册上必须注明“原返”字样。按原票运费的3倍收取客户往返运费(回西安是双倍运费)不得与各分公司所收返货混登。
3、对于返货有货损时划清责任,等领导处理意见后再收费发放。
4、返货需要中转的货物在收货开票时全程运费已现收,在中转时本公司需支付中转方从西安到目的地的运费,返货管理人员必须作好记账。
5、中转返货在收货开票时全程运费是提付,在中转时中转方需垫付本公司从分公司到西安的运费,返货管理人员应及时按对方规定的时间返货运费。
6、对当日未发出的货做核对,账物相符。
7、每日监督各分公司是否将当月所有收返货现金存入银行。
8、每月3日前核算各分公司及司机返货提成并兑现,及做返货月报表交会计处。
z、回单管理人员收现金管理
1、每日统计回单返回货物(含现付)具体明细一发往路线、名称、货号、金额及付款方式,发货人联系电话等。
2、每日电话了解各分公司回单是否收到,货是否提走,回单是否签收,让哪各司机带走,如果其环节有问题协助各分公司经理。
3、对返回西安的回单及时通知发货人取回单结算运费,若不能自取回单的客户由回单管理人员上门去结运费并做好签字确认手续。
4、对回单要求一周内返回(特殊情况除外)10日内结完账。
5、对每日所收现金统计管理,在下班前交财务处做号签字交接手续,若未见上交,按前台收货开票收现金管理规定执行。
6、每月3日前做上月回单付款汇总表已份交会计处。
x、各分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规定:
1、票据收取自提货客户的运费,代收货款,垫付货款,保价费及运费。
2、监督、审核、收取送货人员收回的各项和收货人签字收单。
3、对运价有争议的客户,经西安货价负责人同意后,由客户写清实交金额,签字后并将运单收回。带回西安会计处,冲减运费收入。
4、凡西安已垫付的款项,必须如数收回,任何人无权少收,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5、西安总部通知取消,增加,减少的货款或运费要做好记录(时间、通知人、货号、原因、金额等)凭此据在财务冲减货增加账。
6、因原货返回无法收回各款项,凭返货票冲减收。
7、因票开错或货发错,需转入本公司其他站点,转走方冲减账,收到方增加账,并暗示收回。
8、对“三日付款,提货付款,否则返回,垫付货款”的单子当日概不欠款,谁欠谁负责。
9、对疑难客户让其办晚手续再送货,否则不送,存放一周不提,将返回西安总部。
10、因客户不便,送货员同意第二天收回货款,由客户在托运单签字确认“货已收,款未付”送货员签认,送货在第二天收回,否则由送货员承担全部责任。
11、事故造成的货款未收回的(丢货、丢票、货损、货送错等)分清责任,由责任人负责。
12、原因不明,未收回款由收款人具体负责。
13、对票据的交接,保管责任明确。
14、对发货人同意欠款的单子,必须让发货人将托运单带回公司总部签“发货人同意欠款时间,到期收款人拒收,由收、发货自行解决与本公司无关”字样,接到公司通知后再发货。
15、每天对未发出货的各应收款项与业务员核对,做到票据,账务相符。
16、银行存款数要及时送存银行,严禁挪用公款,一旦发现给予严重的处罚或开除及报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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