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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五篇)

发布时间:2024-01-28 热度:58

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第1篇 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重点部位为单位的重点防火对象,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厨房、客房等为单位的重点部位。为加强对单位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一、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防火安全领导责任制。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单位法定代表人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到位、任务明确。

(二)建立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各部门负责人、兼职消防人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要按责任制要求真抓实管,把防火安全工作作为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与日常工作同计划、同建设、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二、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措施、操作流程,搞好宣传教育。

(一)根据不同部位,不同情况,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严格落实每日防火安全巡查和每月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

(三)结合安全生产月、119宣传日等重大活动认真抓好防火宣传教育,普及防火基础知识,提高全员防火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三、对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一)严格重点部位管理,在重点部位进行施工操作必须经过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研究同意,未经同意严格擅自进行作业。

(二)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严禁盲目蛮干;

(三)在重点部位设置提示牌及相关警示标识,提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严格控制非工作人员进入重点部位;确需进入的要经过相关负责人的同意。

重点部位安全防火制度

一、木工间(库)防火制度:

1、木工间(库)严禁吸烟;

2、木工间(库)严禁明火作业;

3、每天班前班后做好安全检查和落手清工作;

4、电源装置及开关保险应符合要求,下班后切断电源;

5、木工间应配备酸碱及二氧化碳灭火机。平时要加强保养;

6、工作人员必须学习消防知识,提高灭火本领。

二、油漆间(库)防火制度:

1、油漆间严禁吸烟严禁火种入内;

2、非油漆工未经允许不准入内;

3、各种油类溶剂油应分类堆放;

4、挥发性强的溶剂油应密封存放;

5、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6、室内必须安装防爆灯。下班后电源切断;

7、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持道路畅通;

8、工作人员必须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灭火本领。

三、食堂炉灶防火制度:

1、灶后燃料不得存放过多,并与炉门保持一定距离;

2、开油锅或熬油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灶头,应注意油温防止起火;

3、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妥善处理炉渣,防止死灰复燃;

4、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注意维修保养。

四、机修组防火制度:

1、油回丝应统一放置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定期进行处理;

2、用油类进行清洗作业时,不准吸烟,不准同时进行明火作业;

3、清洗作业后的废油不得倒入下水道。应统一妥善处理;

4、清洗机电设备时一定要切断电源;

5、清洗汽车严禁使用汽油,并必须拆除电瓶桩头。焊接时时拆下油箱;

6、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并要加强维修保养;

7、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五、电工(配电)间防火制度:

1、严格按照线路规定安装电线,防止发生相间短路或对地短路;

2、按具体环境选用导线,不使用陈旧老化或裸导线;

3、安装线路时,应符合规定要求的间距。导线穿过楼板或墙壁时,应用铁管、瓷管或硬质塑料管保护。以防绝缘受破坏发生事故;

4、线路上应按规定安装断路线或熔断器,不准用超规定的熔丝或铜、铁丝代替;

5、经常监视线路运行情况。发现超负荷时,应从线路中切除过多的用电设备,或将导线的截面积调大;

6、导线接头应采用可靠措施并经常检查,以防接触不良电阻增大发生火灾;

7、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并要加强维修保养。

六、油库防火制度:

1、严禁吸烟,严禁火种入库;

2、油库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

3、油库必须有良好的通风隔热条件,高温季节上午10点至下午5点不得发放油类;

4、库内照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

5、电器开关及保险装置不准安装在库内;

6、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保持道路畅通;

7、每天下班前应全面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七、氧气、乙炔钢瓶(库)防火管理制度:

1、氧气、乙炔钢瓶要明确专人管理,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

2、氧气、乙炔钢瓶不准混放和同车装运;

3、库房应采用耐火材料建筑,露天存放气瓶应有遮阳设施;

4、瓶库内严禁烟火,周围不得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和动用明火;

5、乙炔、氧气瓶应直立存放,放轩整齐;

6、乙炔瓶要直立使用,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冲击碰撞;

7、作业时氧气、乙炔要安装回火装置,二瓶距离不得少于5米,与明火不得少于10米,下班后两瓶必须妥善保管;

8、作业时必须要有人监护,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并注意保养。

重点防范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障公司重要部位的安全,预防和制止违反安全保卫的行为和犯罪活动,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制止犯罪,确保安全”的方针,搞好重要部位的保卫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重要部位是指在公司内部,对生产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和有着重要影响,须加强重点防范的部位。主要范围:

2.1生产过程中的关键部位:提供生产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室、站、所。

2.2危险物品部位: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的部位;

2.3其他应列入重点防范的部位。

3、具体内容:

3.1保卫部筛选公司各部位,将重要部位填表登记,列入公司保卫工作档案、存档。

3.2重要部位的保卫工作应当建立保卫责任制。

3.3重要部位应安装防范设施,要有专人负定确责,期检查和维护,保设施正常运转和使用。

3.4重要部位要根据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完善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各项安全措施和处置抢险事故预案,并根据预案要求定期进行演练。

3.5重要部位值班人员必须明确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卫制度,不得擅离岗位。

.重点部位应建立值班、巡查、操作人员、进出入制度,认真填写记录。

3.7对于非本部位人员、车辆应当接受该部位值班人员检查,检查是否携带该区域禁止的危险品,并登记,全程派人跟踪。

3.8进入易燃易爆场所和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

3.9重要部位需要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10凡携带物品离开重要部位的人员、车辆,应当出具有效证明,交值班人员查验。

.对重要部位的贵重零件、备件、贵重工具和贵重金属保管工作要落实到人,实行双人管理,防止丢失。

.重要部位要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

.重要部位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单位主要领导要不定期检查值班情况。保卫部每月定期两次次检查。.保卫重要部位应当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以物防为基础,技防为主导,人防为根本,三者有机结合,有效防范各类刑事犯罪的侵害。

4、奖励和考核:

4.1奖励:

4.1.1为使保卫责任制贯彻落实,做到“责、权、利”统一,季度考核时奖励保卫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

4.1.2凡执行本规定尽职尽责,对保卫工作有突出成绩的,所给予表彰或奖励。

4.1.3对避免发生重大案件、事件、事故或挽救重大损失有特殊贡献的人员,报请上级给予表彰或奖励。

4.2考核:

4.2.1防范措施不落实、违反规章制度、放松警惕、保管物品不当被盗、丢失者,按照公司保卫管理制度给与处罚。

4.2.2对发生的案件及职工违法犯罪行为,部门责任人、当事人要及时报告保卫部,不报或拖延报告贻误战机,一经查出从严处理、考核。

4.2.3凡外来人员,在哪个部位发生案件,由哪个部门负责,根据责任和损失大小给当事人罚款处理,酌情追究该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4.2.4重要部位值班人员在当班时间内发生案件,经现场勘查后,视其责任大小通报批评,情节严惩、损失较大的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2.5对漏洞隐患要求限期整改而未完成,无正当理由引起案件事故,视其影响程度和损失大小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6、本办法解释权归保卫部 。

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重点要害部位人员配备要求。

(一)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要做好政审工作,严防不可靠人员混入。(二)重点要害部位主管单位、部门的负责人,要随时注意其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发现异常苗头要尽快调查核实;对不适合在重点要害部位继续工作的人员,要建议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将其调离;确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要经学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暂时留用,但必须采取绝对可靠的措施,确保安全。(三)对工作人员进入或调离重点要害部位,均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严格按政策办事,防止草率行事。

二、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措施及要求

(一)根据重点要害部位的业务性质和工作特点,明确安全防范重点。(二)建立健全、不断完善和切实落实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三)建立健全和切实落实各类人员责任制,定人定位定岗定责。(四)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失泄密、防侵扰、防中毒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五)加强昼夜值班、巡查、警卫、守护并做好记录。(六)经常了解、掌握业务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妥善处置,及时报告。(七)经常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及时发现、排查、整改和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严防发生政治案件(事件)、刑事案件、治安灾害性事故和安全事故,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第2篇 重点部位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风机防火制度:

1.1建立健全安全防火各项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火灾应急预案演练,坚持设备定期巡视检查,巡检项目中应包括风机防火检查。

1.2在风机内醒目部位悬挂“严禁烟火”的警示牌。

1.3巡检中对母排、并网接触器、励磁接触器、变频器、变压器等一次设备动力电缆连接点及设备本体可能发热引发火灾的部位,要定期用红外线测温仪进行温度探测。

1.4远程监控人员应定期监控设备轴承、发电机、齿轮箱及机舱内环境温度曲线变化,发现异常升高现象,应立即登机进行检查。

1.5风机一次设备过流保护装置定值应符合规定,并定期校验。保险应按技术要求进行更换,不得擅自改变容量。

1.6加热器应安装在远离油系统、电缆通道等易燃设备的地点。距离较近时,应有可靠的阻燃隔离措施。

1.7风机内避免使用明火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明火时,要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应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

1.8风机内应放置适用于电器设备的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保证消防器材完好。

1.9新建工程风电设计及风机定货时,应具有机舱火灾预警系统和机舱自动灭火系统。已投产机组没有上述功能的要逐步进行改造。

1.10机舱内保温材料必须用防火材料。

1.11风机内禁止存放易燃物品。

1.12 风力发电机组机舱、塔筒内必须选用阻燃电缆。

1.13靠近加热器等热源的电缆应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槽盒应密封。

1.14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册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交叉。

1.15机舱通往塔筒穿越平台、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越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阻燃材料封堵。

1.16电缆通道应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1.17按规定对电缆接线端子力矩进行检查,防止螺栓松动造成接触电阻增大发热。

1.18定期检查风力发电机组电缆的绝缘情况。

1.19线槽盒、通道应保持清洁,禁止堆放杂物。

1.20按规定对风力发电机进行维护、预防性试验。防止定、转子相间接地或绝缘损坏造成短路,引发火灾。

1.21加强发电机冷却设备的维护及各部位温度监视。

1.22 定期检查、清扫集电环,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碳刷,防止出现环火引发火灾事故。

1.23在风机内应使用非易燃清洗剂,不准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物品清洗、擦拭设备。

1.24 油系统应避免使用法兰连接,禁止使用铸铁材料备件。

1.25油系统法兰禁止使用塑料垫、橡胶垫(含耐油橡胶垫)和石棉纸、钢纸垫垫。

1.26禁止在机舱内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

1.27油系统应保证严密不漏油。

1.28禁止使用胶粘、打卡子等方法处理油管泄露故障,非金属油管破损必须更换。

1.29油管道要保证机组在各种运行工况下自由膨胀。

1.30油系统加热温度应根据油品种类严格控制在允许温度范围内,并有可靠的超温保护措施。

2.主控、保护室通讯室防火制度

2.1运行人员加强责任心,定时巡视检查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汇报,避免火灾事故发生。未经许可严禁私自使用电炉子及电热设备。

2.2对于无故动用消防器材,丢失或损坏应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交接班要进行检查,并有记录。

2.3发生火灾如果威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时,则需要设法脱离火源,必要时切断电气设备电源。

2.4值班人员必须会报警,发生火灾在汇报有关领导。

2.5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电源切断,然后进行灭火,对带电设备使用二氧化碳及干粉灭火器,对注油的设备应使用泡沫灭火器。

3.电缆间及电缆夹层防火制度

3.1加强电缆间及电缆夹层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2对电缆孔洞应严格进行封堵,间与间封闭隔离。

3.3应设置必要的防火墙及防火门,出入电缆间应随时将门关好,并保持电缆夹层干净、整洁。

3.4在电缆间附近进行明火作业时,应防止焊接火种溅入电缆沟道内,在电缆沟道内使用喷灯及明火作业时,应在工作地点配备灭火器材。

3.5对设在电缆间的大容量电缆接头温度应做记录,对靠近热源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电缆要加隔热防火装置,并采取安全措施。

3.6电缆夹层竖井应时行封堵,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

3.7地表下的电缆间盖板应完好无损。

3.8电缆间道中应有适当的通风,必要时应加装烟雾报警器。

3.9电缆随主设备大小修进行定期测试绝缘,并认真做好记录。

4.蓄电池柜防火制度

4.1蓄电池柜检修和运行人员应定期巡视辖区设备,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4.2蓄电池柜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4.3蓄电池柜应设有足够的消防器材,以备紧急使用。

4.4蓄电池各部引线应完好,无过热现象,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5蓄电池硫酸应严格管理,在固定的存放地点,以防溅出伤人。

4.6应严格掌握蓄电池的运行温度及室内温度,具有良好的通风装置。

5.变压器防火制度

5.1运行人员及设备的负责人应定期巡视设备,发现异常现象及时汇报。

5.2变压器表面应清洁无漏现象,避免过负荷运行,接线无过热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3变压器附近应配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运行人员在巡视时要注意是否缺少和损坏,并及时汇报班长。

5.4禁止在变压器附近动火,必须动火维修设备时需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

5.5电气设备上发生火灾,一切人员应听从值班负责人统一指挥,在未断开电源前不准灭火,电气设备灭火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

5.6变压器附近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如汽油、酒精等,如工作特别需要时,应设专人看管并制定相应安全措施。

5.7变压器室应具有良好的通风装置。

第3篇 冶金业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距明火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每30平方应配置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4b的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遵守消防规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4篇 重点部位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风机防火制度:

1.1建立健全安全防火各项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火灾应急预案演练,坚持设备定期巡视检查,巡检项目中应包括风机防火检查。

1.2在风机内醒目部位悬挂“严禁烟火”的警示牌。

1.3巡检中对母排、并网接触器、励磁接触器、变频器、变压器等一次设备动力电缆连接点及设备本体可能发热引发火灾的部位,要定期用红外线测温仪进行温度探测。

1.4远程监控人员应定期监控设备轴承、发电机、齿轮箱及机舱内环境温度曲线变化,发现异常升高现象,应立即登机进行检查。

1.5风机一次设备过流保护装置定值应符合规定,并定期校验。保险应按技术要求进行更换,不得擅自改变容量。

1.6加热器应安装在远离油系统、电缆通道等易燃设备的地点。距离较近时,应有可靠的阻燃隔离措施。

1.7风机内避免使用明火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明火时,要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应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

1.8风机内应放置适用于电器设备的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保证消防器材完好。

1.9新建工程风电设计及风机定货时,应具有机舱火灾预警系统和机舱自动灭火系统。已投产机组没有上述功能的要逐步进行改造。

1.10机舱内保温材料必须用防火材料。

1.11风机内禁止存放易燃物品。

1.12 风力发电机组机舱、塔筒内必须选用阻燃电缆。

1.13靠近加热器等热源的电缆应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槽盒应密封。

1.14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册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交叉。

1.15机舱通往塔筒穿越平台、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越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阻燃材料封堵。

1.16电缆通道应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1.17按规定对电缆接线端子力矩进行检查,防止螺栓松动造成接触电阻增大发热。

1.18定期检查风力发电机组电缆的绝缘情况。

1.19线槽盒、通道应保持清洁,禁止堆放杂物。

1.20按规定对风力发电机进行维护、预防性试验。防止定、转子相间接地或绝缘损坏造成短路,引发火灾。

1.21加强发电机冷却设备的维护及各部位温度监视。

1.22 定期检查、清扫集电环,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碳刷,防止出现环火引发火灾事故。

1.23在风机内应使用非易燃清洗剂,不准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物品清洗、擦拭设备。

1.24 油系统应避免使用法兰连接,禁止使用铸铁材料备件。

1.25油系统法兰禁止使用塑料垫、橡胶垫(含耐油橡胶垫)和石棉纸、钢纸垫垫。

1.26禁止在机舱内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

1.27油系统应保证严密不漏油。

1.28禁止使用胶粘、打卡子等方法处理油管泄露故障,非金属油管破损必须更换。

1.29油管道要保证机组在各种运行工况下自由膨胀。

1.30油系统加热温度应根据油品种类严格控制在允许温度范围内,并有可靠的超温保护措施。

2.主控、保护室通讯室防火制度

2.1运行人员加强责任心,定时巡视检查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汇报,避免火灾事故发生。未经许可严禁私自使用电炉子及电热设备。

2.2对于无故动用消防器材,丢失或损坏应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交接班要进行检查,并有记录。

2.3发生火灾如果威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时,则需要设法脱离火源,必要时切断电气设备电源。

2.4值班人员必须会报警,发生火灾在汇报有关领导。

2.5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电源切断,然后进行灭火,对带电设备使用二氧化碳及干粉灭火器,对注油的设备应使用泡沫灭火器。

3.电缆间及电缆夹层防火制度

3.1加强电缆间及电缆夹层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2对电缆孔洞应严格进行封堵,间与间封闭隔离。

3.3应设置必要的防火墙及防火门,出入电缆间应随时将门关好,并保持电缆夹层干净、整洁。

3.4在电缆间附近进行明火作业时,应防止焊接火种溅入电缆沟道内,在电缆沟道内使用喷灯及明火作业时,应在工作地点配备灭火器材。

3.5对设在电缆间的大容量电缆接头温度应做记录,对靠近热源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电缆要加隔热防火装置,并采取安全措施。

3.6电缆夹层竖井应时行封堵,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

3.7地表下的电缆间盖板应完好无损。

3.8电缆间道中应有适当的通风,必要时应加装烟雾报警器。

3.9电缆随主设备大小修进行定期测试绝缘,并认真做好记录。

4.蓄电池柜防火制度

4.1蓄电池柜检修和运行人员应定期巡视辖区设备,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4.2蓄电池柜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4.3蓄电池柜应设有足够的消防器材,以备紧急使用。

4.4蓄电池各部引线应完好,无过热现象,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5蓄电池硫酸应严格管理,在固定的存放地点,以防溅出伤人。

4.6应严格掌握蓄电池的运行温度及室内温度,具有良好的通风装置。

5.变压器防火制度

5.1运行人员及设备的负责人应定期巡视设备,发现异常现象及时汇报。

5.2变压器表面应清洁无漏现象,避免过负荷运行,接线无过热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3变压器附近应配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运行人员在巡视时要注意是否缺少和损坏,并及时汇报班长。

5.4禁止在变压器附近动火,必须动火维修设备时需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

5.5电气设备上发生火灾,一切人员应听从值班负责人统一指挥,在未断开电源前不准灭火,电气设备灭火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

5.6变压器附近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如汽油、酒精等,如工作特别需要时,应设专人看管并制定相应安全措施。

5.7变压器室应具有良好的通风装置。

第5篇 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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