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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83

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在机械设备、工器具寿命的全过程中,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消除一切使机械设备、工器具遭到损坏,使人身健康和安全受到威胁,使环境遭到污染的因素,以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我项目部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机械设备、起重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包括外租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 机械管理员归口管理

3.2 安全员负责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3 各施工队负责实施。

4、 工作内容:

4.1 机械管理员、工具员也是机械工器具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具有纠正违章,停止机械不安全作业,责令整改和处罚的权力。

4.2 项目部必须有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目标,施工安全体系中必须建立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各级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职责。

4.3 凡采购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必须是专业生产厂生产的合格产品,并具有相应的产品质量证明资料、文件。

4.4 工程开工前,由机械管理员、工具员编制机械设备、工器具人员培训计划,对机械设备、工器具人员进行机械安全培训教育。

4.5 工程开工前,由技术科在施工措施或作业指导书中明确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注意事项,在安全技术交底过程中应同时对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进行交底,安全作业工作票中也应体现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

4.6 机械设备、工器具投入使用前及使用过程中必须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严格检查,并填写相应检查记录,只有检查合格者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者应退场更换,以确保机械设备、工器具在施工使用全过程中处于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附件齐全有效。

4.7 对起重机械设备、工器具,还必须按公司《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用具检查和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送检,只有具有有效的合格证和准用证的机械设备、工器具方可投入使用,对起重机应验证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8 所有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9 坚持“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施工队必须严格按要求对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定期保养、及时送修,确保机械设备、工器具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

4.9.1 机械管理员、工具员根据机械设备、工器具使用情况,按保养间隔编制季度机械设备、工器具保养计划,并落实完成。

4.9.2 机械设备、工器具保养分为:例行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转移前保养、停放保养。各级保养内容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

4.9.3 除上述保养内容外,所有机械设备、工器具在投入使用前和工程完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入库前还应集中进行一次保养、检查、维修,对不能使用且无法修复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必须进行报废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4.9.4机械管理员、工具员应根据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大、项修计划并落实执行。

4.9.5 对机械设备、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的突发故障,机械设备、工器具使用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理,严禁带病运行。

4.10 中型以上的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应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小型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实行班、组长负责制。

4.11 坚持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操作证审验制度。

4.11.1 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操作人员应选择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担任。

4.11.2 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必须是参加过培训、学习、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的人员方可取证上岗。

4.11.3 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证每两年审验一次,国家相关部门的证件按相关部门规定审验,凡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审验者不得继续操作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

4.11.4 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人员在操作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时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的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服从现场人员指挥。但对于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4.11.5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要求编制项目部施工机械人员登记表,并收集机械队伍资质和人员资格证件等有关资料。

4.12 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在使用中应做到“不超负荷使用、不带病使用、不盲目使用、不违章使用”。

4.13 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在必须超负荷作业,应经过精确计算和编制应急安全措施,但动载不得超过10%的额定负荷,静载不得超过25%,双机抬吊的机械不应超过该机80%额定负荷,还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保证措施,总工程师批准,进行专项安全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全员签字)后,方可实施,作业时,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安监,机械管理人员必须到施工现场指挥和监控实施。

4.14 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监督、检查

4.14.1 机械管理员、工具员应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开展日检点、经常检查及一般检查等各项检查工作,对发现有违反岗位纪律、机械运转异常或保养不良、事故隐患、记录不全等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排除,并做好记录。

4.14.2 机械管理员、工具员在每次经常检查及一般检查完成后,应开展一次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例会,及时总结经验,并就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4.15 现场暂时不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包括封存、报停等)必须进行检查、鉴定,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工器具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中的要求进行保管,防止损坏及丢失。

4.16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应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标识,对主要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应在机械设备、工器具明显部位挂牌,标明责任人姓名、简要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

4.17 凡由施工机械原因引起的机械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的机械损失,均定为机械设备事故,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分析,并按公司《机械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

4.18 保持机械,工具和工作场所的整齐清洁,从事危险作业的区域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

第2篇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工期,规范设备使用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减低机械使用成本,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的进、退场

1、作业队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写详细的设备进场计划,在要求设备进场前15天上报指挥部审批,设备进场计划包括设备名称、用途、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日期、使用期等。

2、设备进场计划的落实由指挥部组织完成,作业队积极配合。指挥部负责对进场设备进行验收检查、设备租赁合同的签定及设备进场的组织。

3、指挥部负责对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购置计划进行审核、上报;负责新设备的开箱验收;负责督促产品供应方完成设备采购合同的各项承诺。

二、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

1、各作业队要本着经济、合理、安全的原则,做好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提供设备停放、用水、用电、维修、清洗等所必须的硬件设施,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制定设备保养、检查制度,制定机械操作安全规程和相应的奖惩办法。

2、机械设备的使用遵循“定机定人,专人专管”的原则。按技术规程进行保养维修。做到班前班后例行保养,定期进行一、二级保养;做到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好,工作达到规定要求。

三、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

1、凡属超限运输的大型机具设备的运输、安装,事前必须制定可行的施工及响应的防护措施,报指挥部审核;严禁私自更改设备的的机械构造,严禁机械带病作业,并加强对压力容器、用电、供油等设备的管理,做到有专人负责,并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

2、加强对设备操作者的业务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严禁无证操作机械,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3、对发生的人身伤害及机破事故要及时上报,由指挥部参与对机械事故的分析,督促落实整改并负责上报,对事故责任者按规定进行处罚。

4、加强对机械配件及运行材料的管理,做到防火、防盗、防冻。

第3篇 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 目 的

为加强对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实现对施工现场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 范 围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各bt承包商施工机械、特种设备拆装、使用管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0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 【2003】 373号令

《起重机械危险标志》gb15052-1994

4 职责

4.1 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在bt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应建立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指定专职安全工程师进行管理。

4.2 工程项目管理督查部是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对bt承包商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4.3 项目监理部对bt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负责对各bt承包商进场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拆装安全资质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4.4 bt承包商负责按照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的要求,对本标段范围使用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进行管理。

5 内容和要求

5.1 施工机械的管理

5.1.1 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应对各bt承包商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管理机构和人员、机械的状况和资质进行审核备案。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电梯进入施工现场前,各bt承包商应将施工机械的拆装资质、机械状况、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度和措施方案等报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审核,并应对施工机械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5.1.2 大型起重机械的工作场地、轨道基础和轨道铺设,必须符合本机型的技术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起重机械轨道应有专人维护和清理。

5.1.3 在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吊笼、施工电梯要求执行挂牌制度。挂牌内容包括机械安全检验合格证、额定起重量、操作人员姓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

5.1.4 大型施工机械、吊笼、施工电梯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处理,严禁带故障作业。

5.1.5 起重机械不准超负荷作业,吊大型物件时,应提供可靠的计算依据,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经各bt承包商项目部按程序审批,报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审核备案后方可进行作业。

5.1.6 大型起重机械进行双机抬吊作业,应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方案,经各bt承包商内部审批后,报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审核后备案,在各方现场监督下进行作业。

5.1.7 大型施工机械、电梯保养和维修执行定期、强制、有计划的原则,制定日常与定期保养维修计划。

5.1.8 大型施工机械、电梯的安装、拆卸、试验,各bt承包商均应编制作业指导书,内部审批后报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审核,备案后方可进行。

5.1.9 大型施工机械、电梯安装完毕后,要求按规定进行调试、自检,对各部位的安全装置进行可靠性试验,经技术监督局检测合格后使用,有关资料报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备案。

5.2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5.2.1 各bt承包商应建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体系,明确大型施工机械、电梯、特种设备的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大型施工机械、电梯、特种设备的管理。并设置相应的维护机构,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大型施工机械、电梯、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维修的安全技术管理。

5.2.2 大型施工机械、电梯、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有关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具有操作资格,并定人定岗操作。

5.2.3 大型起重机械指挥人员应经过专业起重知识和起重机械常识的培训,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

5.2.4 各bt承包商应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并按照有关特殊作业人员定期复审规定,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复审。

5.2.5 各bt承包商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报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审核备案。

5.3 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检查

5.3.1 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各bt承包商大型施工机械、电梯、压力容器的技术性能及安全状况、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全面的检查。

5.3.2 项目监理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大型施工机械保养情况、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等进行全面的检查。

5.3.3 各bt承包商项目部组织日常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检查,按有关规定对施工机械、特种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5.3.4 查出有问题的,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意见。各bt承包商在收到“通知单”后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后实施整改,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组织验证、核查备案。

5.4 施工机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对于施工机械、特种设备事故,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统计规定》等规定要求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伴有人身伤害的事故同时按照人身伤害安全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第4篇 施工机械与设备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特别是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规范化管理,减少施工机械与设备的危险危害因素,加强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各施工单位起重机械的安装、维修、检验、使用和管理除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和其它有关标准、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规定,当制造厂有特殊要求时,还应遵守其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国电朔州海丰虎头山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工程各参建单位。

3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手册》。

4内容及要求

4.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系。

4.1.1制定的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目标,及其逐级分解目标。

4.1.2施工单位建立的施工安全机械体系网络。

4.1.3施工单位制定的各级施工机械管理岗位责任制。

4.1.4施工单位制定的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机械进场准入制度、起重机械有关人员(包括安拆维修队伍)准入制度、机械方案审查制度、机械安全检查制度、机械资料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和人员退场制度及特殊情况应急预案(风害、碰撞、倒塌等)等。

4.1.5施工单位开展的机械安全培训及安全性评价、评比活动。

4.2审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的操作、安拆、维护、检验(企业自检)等队伍的资质、业绩、操作证件。

4.2.1安装维修大型起重机械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省级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认可证书。

4.2.2在安装大型起重机械之前,必须先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登记;大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的安全质量,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在使用前还必须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和验收取证工作,未经验收取证的特种设备严禁使用。

4.3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有关大型机械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4.4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有关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除方案、试验方案、特殊作业中规定必须编写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批。(详见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

4.5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维修过程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6定期检查各参建单位机械设备的定期检验和检测等相关技术资料,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安全技术监督合格证、安全准用证、企业自检报告书、安全检查或检测原始记录、机械安装企业资质和安装验收资料、机械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总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机械的日常运行、大修改造、维护修养、缺陷处理、试验记录和操作员证件以及人身、机械设备事故记录等。

4.7关于施工机械设备涉及的安全旁站工作参建《安全监理旁站规定》。

附件:施工机械设备入场的主要工作程序。

4.7.1机械准入验收程序:

一般机械(整机):机械使用单位和施工项目部共同验收(合格准入现场,不合格退场或限期现场维修、二次验收)--登记造册—上报监理—监理复检登记(不合格做出处理结论,二次验收登记)。

主要特种设备(整机):机械使用单位、施工项目部、监理三方共同验收(设备本身带有正规检验合格证)--合格准入现场,不合格退场或限期现场维修、二次验收(合格但无、合格证或合格证过期,施工项目部联系正规检验,检验合格后算正式验收、登记)。

散件(待安装)特种设备:机械安装单位告知施工项目部—指定存放位置(安装位置)---施工项目部告知监理三方共同检验结构零部件情况、提出维修和安装意见---安装单位消缺后,三方再次验收(新机无此问题)--安装取证后,施工项目部、监理正式验收登记。

4.7.2机械安装验收程序:

告知---安装前检验---递交作业指导书(包括地基轨道方案)审查合格---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安装(安装过程要有过程自检记录、过程交底记录,关键工序监理旁站)---整机自检并填写自检报告书---负荷试验并填写负荷试验报告---施工项目申请正规检验---检验合格取证后正式验收。

4.7.3机械人员准入登记程序:

操作人员:施工单位项目部查验资格证件---登记造册并留存复印件---上报监理---监理复检---不合格要求不准上岗作业或限期培训取证,进行二次准入登记。

安装维修人员:除告知登记外,要和作业指导书提出的人员名单对照,不符要对作业指导书进行修改或更换人员。

第5篇 浅谈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工程施工机械化程度的提高,施工机械设备成为施工现场的重要设备,由于工程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施工工艺的提高,其在建筑施工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如何,直接关系到施工安全生产。但是目前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的产品质量和使用情况不容乐观,有的保险和限位等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灵,有的机械设备长期维护不当,有的在安装、使用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致使施工机械设备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甚至造成重大、特大事故。因此,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对控制和减少机械设备事故,保护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工程施工机械化程度的提高,施工机械设备成为施工现场的重要设备,由于工程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施工工艺的提高,其在建筑施工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如何,直接关系到施工安全生产。但是目前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的产品质量和使用情况不容乐观,有的保险和限位等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灵,有的机械设备长期维护不当,有的在安装、使用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致使施工机械设备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甚至造成重大、特大事故。因此,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对控制和减少机械设备事故,保护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机械的安全生产管理应贯穿在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到报废的全过程管理中,除状态管理外,还要把防止公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包括在内。具体内容有:

1、机械设备本身受到不正常损坏的单纯机械事故:

2、由于机械设备事故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

3、由于机械设备发生事故而引起的其他性质的灾害,如火灾、停电、停产等。

4、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而引起的有关人员职业病,以及对环境的污染等。

从企业内部的业务分工出发,上述第1类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单独管理;第2、3类事故则有设备管理部门与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管理,但需以安全管理部门为主;至于第4类事故的后果也可能相当严重,但由于机械设备本身往往并未受到损坏,也不需要用于修复的直接费用支出,所以在业务上一般不作为机械事故上报处理,由企业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管这项工作。但从安全管理角度出发,企业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深入研究防止此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一、机械技术责任制

机械是企业开展生产活动,创造经济效益的工具,从管理机械的实际出发,机械故障和其他事故的预防都应落实在技术责任制中。技术责任制是机械设备正常进行工作和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在施工企业中,分别由各级机械技术人员承担。因为在机械设备管、用、养、修的各个环节中,关系比较复杂,且头绪繁多,如果在技术指挥系统中没有明确的技术责任制,必然影响正常工作的进行,甚至发生混乱和事故。所以施工单位必须有一套完善的技术责任制,以确保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安全的施工作业。

各级机械技术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审定机械施工方案的技术措施,组织机械化施工;

(2)负责机械的安全技术工作,主持机械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3)负责机械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方案和自制设备的审定,组织革新成果和自制设备的技术鉴定;

(4)组织新机械的技术试验和技术交底;

(5)负责检查机械各项技术规定的执行情况,对不合理使用机械设备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加以纠正;

(6)组织机械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二、“三定”制度

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是机械使用负责制的表现形式。长期以来,“三定”制度被认为是管好、用好机械的好方法,并把它作为机械管理中应该遵循的重要原则。“三定”就是把人和机的关系固定下来,把机械使用、保养和维护等各个环节都落实到每个人身上。做到台台设备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三定”制度有利于操作人员熟悉情况,加强其责任感,便于对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修。有利于提高机械完好率和延长其使用寿命,而且便于单机、单车核算。

“三定”制度具有阶段性。如在某项或某段工程中,操作什么机械应该固定,工程结束后,其他工程需要时,则改作其他工作,不是一成不变的“三定”下去。在阶段性的“三定”期内,所有责任制度,如操作、保养、记录、交接班制度等,都要严格执行。

三、机械操作证制度

实行技术考核和操作证制度,是为了正确使用机械,加强机械使用责任制,有效防止非驾驶操作人员或不熟练人员乱开机械,减少机械的损坏,确保人身和机械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机械操作证有相应管理机构考核下发。具体方法如下:

(1)各种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要懂得机械技术性能、机械构造、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确实掌握操作技术,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

(2)发证考试、考核工作由相应管理机构进行。考试、考核合格后,发给其操作证。不合格者必须在机长和队长的指导下进行操作实习和培训,力争下次考试、考核合格。经过三次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应分配其它工种。

(3)操作证应定期审验,对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机械损坏或生产安全事故者,应在操作证上说明,情节严重者应吊销其操作证。

(4)机械操作证和机动车辆驾驶证一样,是职工技术技能的证明,必须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考试、考核和发证要严格、认真、细致,防止流于形式。

四、机械交接班制度

为了使机械设备在多班作业或多人轮班作业时,能互相了解情况,进行机械技术状况交底,分清责任,防止机械损坏和附件丢失,保证施工的安全和连续,必须建立交接班制度,它是贯彻责任制的组成部分。

机械设备交接班时,双方都要全面检查,做到项目不漏、交接清楚,由交接双方填写交接班纪录,接方核对验收相符后,交方才能下班。交接双方应对存在的问题会否引发事故作出判断,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问题,必须上报设备主管和安全主管部门。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交清本班生产任务情况、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

(2)交清机械设备运转和使用情况,燃油、润滑油消耗和准备情况;

(3)交清机械设备技术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4)交清随机工具和附件情况;

(5)填好原始记录;

(6)交班操作人员负责搞好机械的例行保养及清洁工作。

交接班记录由设备管理部门定期更换,收回的记录由该部门存档。当有机械事故发生时,可由记录查找分析事故原因。机械管理员应该经常检查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并以此作为驾驶、操作人员日常考核的依据。

附表1交接班记录

机械编号:

机械名称:时间:年月日

任务情况
机械情况
保养情况
随机工具、附件情况
存在问题
需要注意问题

接班人:交班人:

五、机械验收制度

设备故障率及重大事故的发生都与设备的原始状态、技术性能、完好率有关。因此选购设备时应尽可能选择性能先进、自动化程度高、安全可靠性高、耐用性好的设备,远离性能落后、安全无保证的设备,订货合同必须注明执行的相关标准和法规。机械验收制度是安全管理的第一关,对企业经济效益至关重要,未经验收的机械设备不能投入使用。

(1)验收的组织 大中型设备和专用设备由设备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一般机械的验收有使用单位设备部门有关专业人员办理验收工作。

(2)验收的依据 订货合同或协议书;机械的发票、货运单、装箱单、发货明细表、机械说明书、质量保证书等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

(3)验收的内容 主要包括机械外观检查和质量检验;随机附件、易损备品配件、专用工具以及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的清点工作。

六、设备更新报废制度

对已达规定的使用年限,或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益差,故障率高,安全性能低的机械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步骤的进行更新。因长期使用或因事故原因而造成的严重损坏,主要性能严重劣化,不能够满足生产要求,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机械设备必须报废。

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实现制度化管理是一项重要课题。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设备管理部门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机械化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设备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对象是机械化施工生产中的一切人、物、环境的状态管理与控制,因此是一种动态的管理。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水平高低与成败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关系到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职工生命的安全。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加强管理不断完善,最终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宏伟目标。

第6篇 施工机械与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  目 的

为加强对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实现对施工现场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  范 围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各bt承包商施工机械、特种设备拆装、使用管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0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 【2003】 373号令

《起重机械危险标志》gb15052-1994

4  职责

4.1  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在bt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应建立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指定专职安全工程师进行管理。

4.2  工程项目管理督查部是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对bt承包商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4.3  项目监理部对bt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负责对各bt承包商进场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拆装安全资质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4.4  bt承包商负责按照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的要求,对本标段范围使用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进行管理。

5  内容和要求

5.1  施工机械的管理

5.1.1  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应对各bt承包商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管理机构和人员、机械的状况和资质进行审核备案。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电梯进入施工现场前,各bt承包商应将施工机械的拆装资质、机械状况、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度和措施方案等报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审核,并应对施工机械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5.1.2  大型起重机械的工作场地、轨道基础和轨道铺设,必须符合本机型的技术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起重机械轨道应有专人维护和清理。

5.1.3  在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吊笼、施工电梯要求执行挂牌制度。挂牌内容包括机械安全检验合格证、额定起重量、操作人员姓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

5.1.4  大型施工机械、吊笼、施工电梯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处理,严禁带故障作业。

5.1.5  起重机械不准超负荷作业,吊大型物件时,应提供可靠的计算依据,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经各bt承包商项目部按程序审批,报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审核备案后方可进行作业。

5.1.6  大型起重机械进行双机抬吊作业,应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方案,经各bt承包商内部审批后,报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审核后备案,在各方现场监督下进行作业。

5.1.7  大型施工机械、电梯保养和维修执行定期、强制、有计划的原则,制定日常与定期保养维修计划。

5.1.8  大型施工机械、电梯的安装、拆卸、试验,各bt承包商均应编制作业指导书,内部审批后报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审核,备案后方可进行。

5.1.9  大型施工机械、电梯安装完毕后,要求按规定进行调试、自检,对各部位的安全装置进行可靠性试验,经技术监督局检测合格后使用,有关资料报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备案。

5.2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5.2.1  各bt承包商应建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体系,明确大型施工机械、电梯、特种设备的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大型施工机械、电梯、特种设备的管理。并设置相应的维护机构,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大型施工机械、电梯、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维修的安全技术管理。

5.2.2  大型施工机械、电梯、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有关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具有操作资格,并定人定岗操作。

5.2.3  大型起重机械指挥人员应经过专业起重知识和起重机械常识的培训,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

5.2.4  各bt承包商应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并按照有关特殊作业人员定期复审规定,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复审。

5.2.5  各bt承包商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报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审核备案。

5.3  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检查

5.3.1  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各bt承包商大型施工机械、电梯、压力容器的技术性能及安全状况、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全面的检查。

5.3.2  项目监理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大型施工机械保养情况、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等进行全面的检查。

5.3.3 各bt承包商项目部组织日常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的检查,按有关规定对施工机械、特种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5.3.4  查出有问题的,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意见。各bt承包商在收到“通知单”后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后实施整改,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组织验证、核查备案。

5.4  施工机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对于施工机械、特种设备事故,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统计规定》等规定要求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伴有人身伤害的事故同时按照人身伤害安全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第7篇 危险场所施工机械特种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施工机械与特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以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 危险场所设施设备管理机构职责

第一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工程危险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监督施工机械安全准入的审查登记;

2、监督各种机械队伍和人员准入的资质、资格审查登记;

3、监督施工承包商大型起重机安装拆除(以下简称安拆)、维修和作业方案的执行;

4、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监督检查和施工队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6、参加工程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机械事故的统计和报告。

第二条 监理单位应设置一名(不少于)施工机械专业监理人员,负责现场施工机械(重点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和控制。主要职责:

1、负责审查施工机械准入,并登记造册,留存安全准用证复印件;

2、负责审查机械队伍和人员准入的资质、资格(安拆、维修、使用、检验等)证件,并登记造册,留存复印件;

3、负责审查重要施工机械的安拆、施工、吊装、试验、运输等方案和安全作业票;

4、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和重要机械方案实施的旁站监理;

5、负责对机械违章、缺陷下达停止、整改、处罚等通知,并负责整改验收并留存记录;

6、负责机械安全监督控制资料的建立、收集、汇总和管理;

7、参加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 施工承包商应设置机械管理部门或专职机械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专业工地凡使用施工机械超过3台及以上的,或有1台特种设备及以上的,应设置机械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项目部机械管理制度,掌握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数量、分布和安全技术状况并登记造册(特种设备留存安全准用证复印件);

2、负责进入施工现场机械、机具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和能力确认,留存进场机械检查验收表;

3、负责进入施工现场机械队伍的资质(指特种设备如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械的安装、维修资质)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资质证件复印件;

4、负责进入现场各类机械人员(如机械操作、安装、维修、起重、检验、电焊等人员)资格证件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资格证件复印件;

5、参加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大件运输、重要吊装和机械施工方案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起重机安拆作业指导书、安拆过程检验记录、负荷试验报告、特种设备安全准用证、起重机工况更换记录、地基处理和轨道检测等记录复印件。

6、负责现场所用机械安全技术的日常巡检、抽查和组织月检,并留存机械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奖罚处理单、月检小结等;

7、负责或参与重要机械安装、拆卸、现场维修、检验、使用过程的安全控制监督。负责对各机械使用单位的机械安全性进行评价和考核;

8、参与组织机械事故(无人身伤亡)和未遂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机械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负责或参与重要机械施工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及应急预案的编制;

10、负责机械资料整理存档和机械统计报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机械管理工作(根据各项目部具体情况自定,如机械调度、机械维修计划审批、机械配件采购计划审批、外租机械审批,以及负责特种设备达到当地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和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 各级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的权限

第四条 参加项目部有关会议通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权利。

第五条 有机械费用结算会签的权利,无机械安全管理部门签字不能结算。

第六条 根据机械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对机械安全评比(评价)、机械违章、违规有奖罚的权利。

第七条 有对违章、违规机械制止使用的权利。

第四章 危险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体系

第八条 公司应制定机械安全管理目标

第九条 施工承包商应制定不低于公司要求的机械安全目标,并细化分解具体指标(如不发生一般以上机械事故,记录机械事故频率控制,一般机械故障率控制,重要缺陷[不合格项]控制,一般缺陷项频次控制等指标要求)。

第十条 分管机电物资的副总经理是工程建设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受公司委托的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一条 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是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设一名副经理或具体分管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应建立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副经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机械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经理、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的机械安全管理网络图应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监理承包商备案。

第十三条 施工承包商应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或称机械管理体系)。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各机械使用单位负责人--各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

第五章 工程项目各级机械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第十四条 分管机电物资的副总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械管理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并组织制定本工程机械安全管理目标;

2、负责组织制定工程项目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考核实施;

3、定期主持机械安全会议,对机械安全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第十五条 工程技术部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主要责任

1、全面履行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机械安全目标的完成;

2、指导和考核监理承包商机械安全监理制度的实施。

第十六条 监理承包商机械安全监理主要责任

1、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和本工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控制和监督,并编制相应的工作程序;

3、负责收集和留存各种机械控制和监督的记录、资料;

4、负责定期分析研究现场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并向工程部汇报。

第十七条 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机械管理法规和制度,制定机械安全目标或指标,保证施工机械安全有效运行和机械安全目标的实现;

2、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机械技术经济指标;

3、重视加强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工程规模和使用机械数量,设置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4、定期主持召开机械使用和机械安全情况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 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组织机械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机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组织和考核机械管理机构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的职能实施;

3、负责组织现场机械准入,能力状况确认、机械安拆、维修队伍资质及机械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4、负责组织对机械安装、拆卸、吊装、运输、维修队伍资质资质及机械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5、负责组织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整改、评比、奖罚等工作;

6、负责组织机械台帐、记录资料建立存档和机械统计工作。

第十九条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专业管理人员主要责任

1、全面负责履行施工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职责;

2、负责完成上级和企业考核要求;

3、部门负责人除上述两项责任之外,负责本部门人员业务分工,任务安排和业绩考核。

第二十条 机械使用单位领导主要责任

1、负责组织建立本单位的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台帐、档案、记录的建立;

3、负责组织本单位建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规程、台班维修定额、机械检查标准;安拆、拆卸、施工、维修、改造等作业指导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装人员、检验人员等的培训(包括安全、业务、技能)考核和取证工作;

5、设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改造队伍的机械使用单位,应负责组织队伍资质认证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技术状况鉴定和机械安全检查及缺陷整改工作;

7、负责组织机械统计、分析和报表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的主要责任

1、熟悉本单位所用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常见故障、掌握机械设备数量及分布,以及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操作规程;。

2、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的建账、立卡或建立档案(重要大型施工机械,如起重机械、混凝土拌合楼、泵车、罐车、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施工升降机及特殊机械设备等),掌握机械价值和台班定额;

3、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的运行记录、维修保养改造记录、工况变化记录、特殊检验记录、负荷试验报告、事故报告、起重机自检报告书、安拆过程检验记录、检验者的检验报告书、安全准用证、机械检查表、缺陷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机械档案、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机械报表等的建立、填报、收集、复印、整理、汇总、保管和上报等工作;

4、负责本单位机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经常性监督检查和组织整改、考核、奖罚;

5、负责组织或参与组织各类机械培训工作和建立计划、台账、记录、总结;并负责各类机械人员资格证件和队伍资质的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维修保养计划编制、审定,并组织机械设备、零配件的租用、领用、保管和组织保养、修理等工作;

7、负责或参与机械使用和维修定额考核工作;

8、完成有关机械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危险场所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施工承包商必须建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准入条件(标准);

2、准入验收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条 起重机安拆队伍准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准入条件;

2、准入审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条 各类机械人员准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准入条件;

2、准入审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条 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及机械重要作业方案审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编写要求;

2、送审工作程序;

3、实施要求。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机械安全检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检查方式(如日常巡检、月检查、专项抽查、旁站监督等);

2、检查(组)人员组成;

3、检查时间;

4、检查范围、内容;

5、检查标准和检查记录;

6、检查小结合结果处理;

7、整改验收(期限、结论)。

第二十七条 机械考核奖罚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奖罚标准;

2、执行工作程序。

第二十八条 机械设备和机械人员退场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退场告知要求;

2、退场手续办理。

第二十九条 机械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存档内容(目录);

2、收缴和整理期限;

3、借阅办法。

第三十条 租赁机械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租赁原则;

2、租赁工作程序;

3、合同评审与管理;

4、租赁机械的使用与监督;

5、退租手续办理。

第三十一条 机械保养维修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机械保养维修计划审批;

2、机械配件采购计划审批;

3、机械保养维修实施及时间限定;

4、机械保养维修后的验收。

注:有的施工承包商不管机械保养维修,机械保养维修完全由机械使用单位自行安排,可以不建立此项制度,但对机械停工保养维修的时间限定和保养维修后的验收应有要求。

第三十二条 机械事故(指纯机械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调查处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机械事故等级划分:(如按损失价值划分、或按事故性质划分、或按事故责任划分、或按贻误工期划分等)

2、施工项目部事故处理权限(一般为记录事故、未遂事故);

3、事故上报和调查处理程序。

第三十三条 特殊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如可能发生的机械风害、机械相互碰撞、机械倒塌等一般以上机械事故情况)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可能发生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类型;

2、可能造成伤害和损失;

3、应急救援组织结构人员组成和各自职能分工;

4、应急救援所需车辆、设备、器材;

5、救援措施与工作程序;

6、演练计划安排。

第七章 主要工作程序(简化程序要点)

第三十四条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管理人员的设置程序:

施工企业批准施工承包商的机械管理部门和人员组成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名单--企业本部机械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对其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上岗--上报监理技术备案登记。

第三十五条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体系建立程序: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画出网络图)--建立机械安全目标--制定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职责--编定机械管理制度--收集有关法规、标准、定额、有关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资料管理档案管理。(体系、责任制、职责和制度应经项目部领导核准后,下发现场各机械使用单位)

第三十六条 机械准入登记程序:

经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合格-现场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进场准确时间--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组织检查确认合格--登记造册(有条件的项目部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报监理复验确认--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登记;检查确认不合格--限定整改时间或责令更换--再次检查确认--登记造册(有条件的项目部发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

第三十七条 机械安装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起重机械安装的准确时间--施工承包商告知监理承包商--施工单位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和监理承包商组织安装前检查并提出部件,机构整修意见或其他要求建议、注意事项--必要时关键安装过程双方实施旁站监控--安装完成后审查并取安拆队伍的自检报告书(复印件)--应参加负荷试验并留存负荷试验报告(复印件)--应参加起重机检验站正规检验--应留存正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和安全准用证复印件--登记造册--机械施工单位机械启用。(凡在检查、监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违规操作、虚假自检记录、不按作业指导书作业等施工承包商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都有权责令停止、或改正、或处罚;凡需整改内容都需再次验收)

第三十八条 各类机械人员准入登记程序:

各类机械人员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证(安装维修队伍要检查队伍资质证)登记造册并留存资格、资质证复印件--上报监理复审--上岗(凡资格、资质不符,不予登记,不允许进场进行机械作业:证件过期人员。限期证件复验或重新取证,并进行二次审查登记)。

第三十九条 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审查程序:

作业单位安拆前向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或催交)作业指导书--施工承包商有关部门(安全、工程、机械等部门)会审签字--施工承包商总共或分管经理审查签字--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监理备案或审查签字,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填写告知书)--返回作业单位执行--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以及监理承包商留存复印件(凡审查中提出修改或完善意见,均需返回作业单位修改完善后,再次复审签字)。

第四十条 机械安全检查程序(月检):

公司或监理、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各自组织机械安全检查时,应明确检查组人员、检查范围、检查时间和检查表--实施检查并填写检查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或同时开出处罚单)--缺陷问题汇总小结--文字通报或会议通报,并留存相关记录。

第四十一条 机械或人员退场登记程序:

机械使用单位和机械安拆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登记退场时间(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通知现场门卫方形),并报知监理和公司工程管理部--人员或机械退场(流动性机械有频繁进出现场情况,施工承包商应发通行证,到正式退场登记时收回通行证)。

第四十二条 机械维修停工批复程序:

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需停工保养或修复以及保养修复计划或方案--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进行查验,并报知监理--经施工承包商研究批准限定保养或修复时间--机械使用单位实施保养或修复--完成后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留存复验收单(或复印件)。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电站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8篇 施工机械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各种机械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必须按处(部门)规定)划分的场所停放,生产和专项工程,要根据生产任务的要求,对放野外的各种机械车辆要派专人看护,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不准乱停乱放,违者造成失窃和事故除按有关处罚外还要负经济赔偿的责任。

本车(机)驾驶员必须做好零部件(油料)的安全管理工作,人不离车和入场后要关锁好门、窗箱盖,机械车辆进车间检查前应做好交接和领用的材料五金零配件的保管,由于乱丢乱放,造成丢失责任要负赔偿的责任。

动用各种车辆设备包括私人借用,要经领导和管理部门权益审批办理手续方可使用,凡擅自动用各种机械车辆设备进行非法运输、私做工程等活动,除追回台班费和没收非法所得外予以处罚,造成损坏和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严禁机动车辆和沥青油罐车停放在“严禁明火作业”区域内使用汽、柴油擦洗沾有沥青车辆和用喷火机喷化车辆上的沥青结巴。确需清理车辆要经保卫部门同意并指定地点采取严防措施,保证安全。违者按安全防火规定处罚。

严禁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利用职便或私人用车在外过夜,造成损失、丢失和事故、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第9篇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大型、起重设备的安装、使用、拆卸管理,保障使用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装拆程序规定

1.大型机械、起重设备的拆装作业,必须由具备安装资质的专业队伍和专业特种作业人员承担,无特种操作证不得参与。

2.安拆作业前,承装单位要召集工程技术、安全部门人员一同勘察现场情况,协商制定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3.大型机械的拆除、安装,对参加拆装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遵守拆装程序,拆装时要有安全监管员和技术负责人在场指挥和监护。

4.大型机械的安装、拆卸作业,应遵守电气、机械、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防止触电、坠落、挤伤等事故。

5.安装完毕的设备,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之要求,通过公司安检部门验收合格,并通过国家承认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合格,方可准予使用。

二、 装拆前零部件检查制度

1.大型施工机械在装、拆之前,要先检查机械的金属结构部件应无严重腐蚀、弯曲变形、焊缝不开裂。工作爬梯、防护栏杆安全可靠。

2.要检查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无损,各联接螺栓、销轴、配线、钢丝绳、塔吊压重配重的数量或长度完整齐全,无损坏。

3.检查齿轮、滑轮、连轴器、减速器、制动器等机械零部件外观完好,固定牢靠,没有裂纹损伤。

4.检查各电气线路、电缆、集电器、电阻器、开关、接触器等电气部件符合使用要求,电机绕组以及线路绝缘电阻≥0.5mω。

5.检查随机工具以及使用的麻绳、吊索、吊环、卸甲、手拉葫芦等工具齐全牢固,完好无损,确保安全可靠。

6.拆卸完毕,要清理、保养好机械设备的各种零部件,并保管堆放整齐。

三、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拆、装塔吊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设部标准及行业标准和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要求进行。

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拆、装工艺和方案,并严格按工艺和方案要求组织交底、实施。

3.参加起重设备拆、装作业人员,应认真学习拆、装工艺方案,掌握本岗位、工位作业要求。

4.在起重设备拆、装过程中,应由拆、装指挥人员统一指挥,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作业区应悬挂警示标牌)。

5.拆、装进场前,查看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道路、安全措施等以及现场配合准备工人情况,具备拆、装条件方可组织人员进场。

6.参加拆、装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由拆、装指挥作施工过程工艺、方案交底;机电工长作拆、装过程安全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7.拆、装只允许在四级风以下进行作业,如在作业过程中,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紧固连接螺栓。

四、拆装检测验收制度

(一)、检测

1.安装完毕的起重机械必须符《起重机械安装规程》之要求,检测验收的标准依据劳动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大纲》来实施。

2.大型施工机械拆卸之前,必须按照检验大纲之要求进行检查,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不得进行拆卸作业。

3.检验用仪器、量具和工具必须有产品合格证,要设专人保管使用,并定期进行计量校验,保持检验工具的准确性。

4.检测环境条件要符合国家要求。

5.检验工作必须由国家承认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完成,并出具《检验报告》。

(二)、验收

1.新安装的施工电梯、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项目部必须组织项目安检部、监理公司、租赁公司三方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验收人员必须依据《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来进行。

2.安装验收必须准备基础施工资料、垂直度、水平度测量记录、机身接地电阻、安装方案、安全交底等资料,填写安装验收记录表,三方代表签字对验收结果负责。

五、使用制度

1.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方可操作。

2.大型施工机械的操作必须做到操作前做好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处理,在记录中记清楚,并做好交接班签字手续。

六、维护保养制度

1、起重机必须与建筑物之间保持0.6m以上安全距离,起重机使用人员必须保持密切联络,避免使用时吊物的剧烈摆动;

2、起重机金属结构部分必须保持每季度进行除锈、上油,并对所有缺陷内容做好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项目部、公司及检查检验部门,鉴定无碍后方可继续使用;

3、基础必须保持干燥,每天由机长负责检查,发现积水时应及时抽排;

4、司机室必须保持良好视野,操纵装置灵活有效,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修理完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5、主零部件及运转机构必须坚持一周检查一次,保障机械使用安全;

6、每天机械使用前,必须检查吊钩磨损情况、钢丝绳断丝、润滑情况及卷扬机钢丝绳安全圈数、防脱槽装置、制动器零部件磨损情况及电气线路有无短路;

7、电气线路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8、所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持每周检查一次,保障安全防护装置保持正常运转;

9、液压系统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0、每天工作前必须进行空载试验、荷载试验,确保安全使用。

七、电梯拆装档案管理制度

1.由资料员负责,对每一台大型施工机械的合格证、说明书、各种机械电气图纸、维修保养记录、检查检测试验记录、安拆验收资料进行收集、编目、分类、保管、归存至档案。

2.拆装资料的填写应保证真实可靠,对拆装过程中建立的各 类安全、技术以及施工资料,统一交资料员收存保管。

第10篇 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制度》集司物设[2005]252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经理部的管理职责和 施工生产特点,为实现集团公司、公司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并满足施工生产对机械动力设备的需要,提高整体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规定了机械动力设备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设备前期管理工作、设备的基础管理、设备使用、保养与修理、设备现场使用管理、安全管理、评比及奖惩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属各作业队的设备管理。

二、总则

(一)机械动力设备是建筑施工企业重要的物质基础,是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要生产力,机械动力设备管理的好槐直接关系到建筑企业施工生产的能力,工程质量的好坏,设备维修费用与能耗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加强企业机械动力设备规范化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设备装备的现代化水平和管理水平,是建筑施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二)机械动力设备管理的目的,旨在机械动力设备寿命周期内充分发挥现有机械动力设备的能力,安全、低耗、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三)设备管理工作的方向,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需要为目标,不断地转变设备管理工作者观念,努力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将单纯技术型管理向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型转变,将设备实物型管理向价值管理型转变,将设备管理与盘活闲置存量资产、挖潜改造、技术进步结合起来,从现有设备入手,优化设备资源配置,控制设备使用成本,提高设备使用效益,注重设备利用率和装备素质的提高。

三、设备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设备管理组织机构按集司物设[2005]252号文件的设备管理组织机构执行;

(二)职责

1、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职责是指导、监督、检查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工作。

2、作业队(队长)设备管理职责

⑴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

⑵健全施工现场各类施工设备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⑶必须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兼职机电领工员负责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工作。

⑷积极配合机化施工单位进行机械化施工生产,有责任为机化施工单位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

⑸科学、合理、高效地使用各种机械动力设备,认真听取设备人员的正确意见,正确处理好设备保养、维修与使用的关系。

⑹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质量手册》,并按照程序文件所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2、机电领工员职责

⑴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

⑵负责本项目部的设备台帐的建立、使用、保养、检修等管理工作,以及设备包机人员名单的填写。

⑶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提报设备的使用计划,负责设备进出场的组织、交接、安装试运行和验收工作。

⑷组织操作司机和维修人员定期开展机械动力设备保养、检修工作。

⑸负责机械动力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设置,监督、检查操作司机对机械动力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安全操作情况,有权纠正、制止违章作业,直至经济处罚。

⑹负责设备检修计划和零配件申请计划的编制,并负责检修计划的实施。

⑺负责机械动力设备的运转、实物工作量和修理费用的统计工作,并按时上报。

⑻负责特殊作业过程设备技术状态的确认。

3、工班长(司机长)岗位职责

⑴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

⑵坚持按照机械动力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作业。坚持例行保养,精心维护,服从命令听指挥,多、快、好、省完成生产任务,努力实现“红旗设备”。

⑶坚持持证上岗,认真填写设备交接记录、运转记录,做到准确、齐全、整洁、及时上报。

⑷负责机械动力设备及附件、工具、原始资料、运行记录的保管工作。

⑸负责搞好机房及机械设备的整洁卫生。

⑹搞好本班组内及机组间的团结协作、劳动竞赛活动,密切配合施工。

⑺有权拒绝有碍机械动力设备安全运转的施工安排,当机械动力设备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⑻每周组织本班(机)组人员对所属机械动力设备进行技术状态和保养评定和考核,并作好记录。

⑼汇总、审查原始资料的填写,及时准确上报。

⑽对本班组人员的技术考核提出意见。

⑾检查交接班执行情况,参与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⑿有权调配本班组内人员的工作岗位。

⒀有权对本班组人员在操作、使用、保养中的不合理作法进行批评和制止。

4、机械动力设备保管司机岗位职责

⑴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

⑵坚持按照机械动力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作业。坚持例行保养,精心维护,服从命令听指挥,多、快、好、省完成生产任务,努力实现“红旗设备”。

⑶坚持持证上岗,认真填写设备交接记录、运转记录,做到准确、齐全、整洁、及时上报。

⑷负责机械动力设备及附件、工具、原始资料、运行记录的保管工作。

⑸负责搞好机房及机械设备的整洁卫生。

⑹搞好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施工。

⑺有权拒绝有碍机械动力设备安全运转的施工安排,当机械动力设备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5、机械动力设备操作司机岗位职责

⑴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

⑵坚持按照机械动力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作业。坚持例行保养,精心维护,服从命令听指挥,多、快、好、省完成生产任务,努力实现“红旗设备”。

⑶坚持持证上岗,认真填写设备交接记录、运转记录,做到准确、齐全、整洁、及时上报。

⑷保证机械动力设备及附件、工具、原始资料完整齐全。

⑸负责搞好机房及机械设备的整洁卫生。

⑹搞好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施工。

⑺有权拒绝有碍机械动力设备安全运转的施工安排,当机械动力设备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四、设备前期管理工作按相关制度执行

五、设备的基础管理按相关制度执行

六、设备使用、保养与修理

(一)项目部必须建立键全设备使用和保养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标准。

(二)使用设备必须执行三定(定机、定人、定岗)、三包(包使用、包养修、包保管)制度,多班制、多人操作的机械动力设备实行保管司机或司机长负责制,并填制“设备包机人名单”,操作人员必须通过法定单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法定单位不能培训的,须由所属公司教育部门培训,设备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设备操作证》。对设备操作人员应定期考核,无操作证者禁止操作设备。

(三)操作司机及修理人员配置:

1、挖掘机司机、推土机司机、装载机司机每台按2人配置。

2、其它机械动力设备操作司机每台按1人配置 ,维修人员按设备保有量×0.3人配置。凿岩台车、混凝土摊铺机、管棚钻机等大型设备操作司机的配备每台不少于3人,未经上级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变动。

3、若上级或集团公司有新的文件出台,按新精神执行。

4、考核、评定、奖励制度按公司制定的制度执行。

(四)操作司机应按照《三好(管理好、使用好、养修好)、四会(会使用、会养修、会检查、会排除故障)范围》的要求使用设备,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禁止超负荷,拼设备以及精机粗用。

(五)设备使用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设备点检、运转记录表”。轮班使用的设备,必须建立交接班制度,按照规定交接班。

(六)设备保养分类按相关制度执行。

七、施工机械动力设备现场使用管理

(一)设备部门要参与项目施工组织的编制与审定,对机械动力设备的选用计划、安装场地、工作环境提出具体要求,并由项目部经理和机械设备管理员根据工程施工进度需要分别组织实施。

(二)施工现场所需的机械设备实行租赁制,由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需求计划,同公司相关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后组织进场。若因工程需要,从外部租赁设备时,必须经公司设备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租用单位订立合同时,应明确所租用在运输、使用中的安全责任,保证设备的技术状态并符合当地政府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否则,一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租用单位负责。

(三)进入施工场所的机械设备,必须保持技术状况完好。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有效,设备编号和技术标牌完整、清晰,起重、运输机械应经年审并具有合格证。失保、失修和“带病”的机械设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四)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应按照集团公司《质量手册》要求, 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与评价、危险源辩识及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符合当地政府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

(五)设备部门和项目部应向现场机械管理、操作、起重指挥、维修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提出施工要求,协调施工生产中机械动力设备使用和维修中的矛盾,支持施工现场机械管理、操作、起重指挥、维修人员的正确意见,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拼设备的现象。

(六)建立键全施工现场机械动力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警示牌及各类规章制度,要配备具有资质的机械设备管理员、安全监督员和机电维修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工作。现场机械动力设备要有专人负责保管,经调试合格并签署交接记录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电力拖动机械设备要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漏电保护装置灵敏、可靠,电气元件、接地、接零和布线符合规范要求。

(八)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实施,安装完毕后应及时报特种设备检验部门进行检验,领取“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九)机械设备操作、起重指挥、维修人员,要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种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机械动力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做到正确操作、按时保养,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工作条件危及机械设备和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指挥人员和管理、安全人员有权制止使用。

(十)施工现场的维修人员除负责现场机械动力设备日常维护检修和临时故障排除外,要坚持对主要机械动力设备进行日点检,并作好点检记录,为修理提供可靠资料。

(十一)机械动力设备由于管理、使用、维修不当,造成非正常损坏和人身伤害时,施工现场人员要及时组织抢救,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

(十二)机械动力设备操作、维修人员要及时、准确地作好运转、维修、交接班及事故、故障记录;现场机械管理员要随时督促检查记录的可靠性,并按有关规定收集整理上报。

(十三)施工现场机械管理员和安全监督员,要结合施工现场机械动力设备事故隐患等实际情况,随时利用施工间隙组织操作、起重指挥、维修人员岗位专业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

八、设备维修按相关制度执行

九、设备的安全管理按相关制度执行

十、教育与培训。

(一)项目部应将设备管理、使用和维修人员技术业务培训工作纳入全员教育培训计划。对在职的设备管理干部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行式及不同等级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培训考核成绩要记入技术培训档案。

十一、设备检查评比与奖罚

(一)公司于每年五月至八月按集团公司设备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和设备技术状态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设备大检查和技术状态鉴定工作,同时开展红旗设备竞赛评比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要集中精力组织整改。

(二)项目部于十月底前将设备大检查总结、“设备技术状态评定表”、“ 红旗设备报批表”一并报公司物资设备部。

(三)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开展设备管理和维修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红旗设备竞赛评比活动,并给予表彰和奖励。红旗设备有效期为一年。评比制度及奖励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公司每季对项目部再用的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和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五)项目部每月对再用的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和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六)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下列情况给予处罚:

1、对因设备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而影响生产的单位,集团公司将提出警告并责令限期整顿、整改,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单位领导人员或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2、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保养、修理规程而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责任(按有限责任赔偿)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下列失职、违章情形给予经济处罚:

第11篇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1. 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

2. 各种施工机械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

3. 起重机械、木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4.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⑴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

⑵ 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⑶ 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气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第12篇 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以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动力设备部门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施工计划必须保证必要的设备维修保养时间,严禁盲目追求施工进度而滥用设备的现象。

一、机务人员管理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须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缺陷,受过专门训练,熟悉机械性能,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培训和考核,取得劳动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实习机操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现场指导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程的指令;强令违章操作,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均应严肃追究强令人的责任。机管和操作人员队伍应相对稳定。

二、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施工现场及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每台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及安全运行和检测记录,必须准确及时安全;两班制以上作业的机械设备,均应实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归入技术档案。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塔式起重机和人货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应由项目部、安全科、机械管理领导小组和机操人员进行初验,合格后再由公司动力、安全科进行验收。井架、卷扬机、搅拌机等中小型机械,由项目部安全科机械管理领导小组、机操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挂牌才能使用。

大型塔式起重机、人货电梯等技术性能复杂的机械设备,编制拆装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按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配置,并保持齐全有效。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的制度;大型塔吊、人货电梯和打桩机械等设备应实行人机固定,建立机长负责的专业机组。

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起重机、桩机露天作业。吊具和索具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应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起重机应设专职指挥工,采用国家标准信号进行指挥。高层建筑人货两用电梯等垂直运输机械应设置有效的通信联络信号。施工设备易发生故障,危险性较大的地方,应配置报警装置。

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机修和机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应按原机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条例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作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当机械设备运转到保养周期定额工时时,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按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各类设备的安全检查表,定期进行检查评定,检查出的问题要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整改。

施工现场应具备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所需的道路、场地、机棚以及供水、供电、排水等条件,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做好冬季和台讯期间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入冬及台讯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性全面检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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