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规程、制度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规程、制度的管理、编制、修订和复查规则。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规程、制度管理。
2 引用文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08〕28号
3 总则
3.1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和反事故技术措施。在贯彻中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低于上级规定标准。
3.2 各职能部门和各风场应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制度,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体系,达到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的要求。
4 规程、制度的编制
4.1 生产部应根据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编制风电场如下规程制度:
4.1.1 根据反事故技术措施和设备厂商的说明书,组织编制各类规程、制度,经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1.2 根据《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dl/t 5047-95)和《风力发电厂检修规程》(dl/t797-2001)及国家及其他有关规范、规程、设备制造厂家资料、工程设计要求,制定风电场检修管理制度;编制主、辅设备的检修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经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1.3 根据《sl1500系列风力发电机组操作手册》和《sl1500系列风力发电机组安全手册》编制风电场运行规程,经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2 安监部应根据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标准制度编制风电场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经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5 规程、制度的修订与复查
5.1 当上级颁发新的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设备系统变动、本单位事故防范措施改变时,生产部应及时组织对现场规程进行补充或对有关条文进行修订,经审批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执行。
5.2 生产部应在每年年初,对现场规程进行一次复查、修订;不需修订的,也应出具复查人、批准人(生产主管领导)签名的“可以继续执行”的书面文件,并通知有关人员。
5.3 现场规程每3至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现场规程的补充或修订,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5.4 每年在各单位复查、修订工作完成后,由生产部进行统计,公布一次企业现行有效的规程制度清单。
5.5 各类规程应发至相关生产人员及技术(安全)管理领导、专业人员,运行班组应有检修工艺规程,检修班组应有运行规程;各部室、风电场、班组及个人按规定配齐相应的规程、制度并应有明细。
6 附则
6.1 本规定由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6.2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 生物接触氧化池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1、根据来水量及设计工艺参数,进水要相对均匀,减少冲击负荷。
2应通过调整污泥负荷、污泥泥龄或污泥浓度等方式进行工艺控制,保证处理排水水质达标。
3、曝气池出口溶解氧宜为2mg/l左右。
4、应经常观察活性污泥生物相、上清夜透明度、污泥颜色、状态、气味等,并定时测试和计算反映污泥特性的有关项目。
5、当冬季水温低时,应采取提高污泥浓度、增长污泥龄或其他方法,保证污水处理效果。
6、曝气反应综合池产生泡沫和浮渣时应根据泡沫颜色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恢复正常。
第3篇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为了顺利地做好化学实验,保证实验成功,保护实验仪器设备,维护每个师生的安全,防止一切实验事故,特制订本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一、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也不能在实验室内点火取暖,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妥加爱护,安全用具及急救药品不准移作它用。
三、盛药品的容器上应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溶液浓度。
四、危险药品要专人、专类、专柜保管,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各种危险药品要根据其性能、特点分门别类贮存,并定期进行检查,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不得私自将药品带出实验室。
六、未进实验室时,就应对本次实验进行预习,掌握操作过程及原理,弄清所有药品的性质。估计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注意防范。
七、实验开始前,检查仪器是否完整无损,装置是否正确稳妥。
实验进行时,应该经常注意仪器有无漏气、碎裂,反应进行是否正常等情况。
八、灯火加热时要注意安全。在酒精灯快烧尽、灯火还没熄灭时,千万不能注入燃料;酒精灯熄灭时,要用灯帽来罩,不要用口来吹,防止发生意外;不要用一个酒精灯来点燃,以免酒精溢出,引起燃烧。点燃的火柴用完后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九、使用氢气时,要严禁烟火,点燃氢气前必须检查氢气的纯度。使用易燃、易爆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十、要注意安全用电,不要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十一、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伤害。给试管加热时,切勿将管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免药品喷出伤人。
十二、嗅闻气体时,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慢慢地用手把挥发出来的气体少量地煽向自己,不要俯向容器直接去嗅。
十三、有毒和有恶臭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十四、取用药品要选用药匙等专用器具,不能用手直接拿取。
十五、未经许可,绝对不允许任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六、有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应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防护设备。
十七、浓酸、浓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用时要特别小心切勿使其溅在衣服或皮肤上。废酸应倒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里倾倒碱液,以免酸碱中和放出大量的热而发生危险。
十八、稀释浓酸(特别是浓硫酸),应把酸慢慢地注入水中,并不断搅拌。
十九、使用玻璃仪器时,要按操作规程,轻拿轻放,以免破损,造成伤害。
二十、使用打孔器或用小刀割胶塞、胶管等材料时,要谨慎操作,以防割伤。
二十一、实验中所用药品不得随意散失、遗弃,对反应中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应按规定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影响健康。实验剩余的药品既不能放回原瓶,也不能随意丢弃,更不能拿出实验室,要放回指定的容器内。
二十二、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把餐具带进实验室,更不能把实验器皿当作餐具。
二十三、实验结束,应整理好桌面,把手洗净再离开实验室。
二十四、实验完毕后,对实验室作一次系统的检查,随时关好门窗,防火、防盗、防破坏。
第4篇 大厦ba系统管理规程制度
大厦ba系统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电梯系统及机房管理工作,明确电梯管理工作内容。
2、适用范围
适用于yk大厦ba系统管理。
3、职责
3.1中心监控室负责监控ba系统主机和对该系统的维修保养。
4、工作流程
4.1ba系统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
4.2值班人员应熟读ba系统的操作说明书,熟悉系统的操作,意外情况下的紧急事故处理。
4.3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后,为确保运行正常,要对系统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ba系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4.4每日检查:ba系统控制主机各项功能是否正常;电脑接线接口要经常整理,接触不良接口、破损线路要整理好或更换;检查软件有无异常;键盘系统要注意防尘保护,一旦出现操作不可靠即要清出保养或更换,将检查结果填写在《值班日志》中。
4.5每半年检查:对电缆、接线盒、设备作直观检查、清理尘埃。记录在《值班日志》中。
4.6每年检查:电脑主机运行状态,网络线路连接状况、老化情况,主机软件运行状况。记录在《值班日志》。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值班日志》
第5篇 柴油发电机房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柴油发电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 使用柴油发电机组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禁止蛮干,乱动,防止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二. 严禁超负荷运行,禁止乱挖乱拆,禁止机房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工作时在机房看书和闲谈。
三. 机房内须保持整齐,清洁,与发电机组无关的物品不得堆放在机房内,各种可燃物品如油类应贮藏在规定地点。
四. 发电机组各电气连接部分一定要连接正确,紧固,接触良好,且布线整齐安全。各机械连接部位准确牢靠;各种保护装置必须完好。
五. 维护保养时,未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严禁分解和调试重要部件,严禁乱拆卸。
六. 认真及时做好工作记录,运行记载要清楚,并在交接班时仔细核对。
七. 柴油发电机组管理要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本车间,未经培训严禁上机操作。
八.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合理配备灭火器、沙箱等消防器材。
柴油发电机组操作规程
一. 开机前检查:
1. 机油箱,日用燃油罐等“油位”应在规定的刻度线上,空气瓶压力应在1.18~2. 94mpa。
2. 柴油机飞轮旁不允许有人及其它杂物。
3. 旋开气缸示功阀门,关闭油滤清器阀门。
4. 用手摇泵把机油压入柴油机,使机油压力达到100kpa。
5. 将调速器上“负荷指示与限制”旋钮扳在“0”位置。
二. 开机:
1. 先启动冷却水泵,如无外界辅助电源,则发电机组发电后首先启动冷却水泵。
2. 将调速器上“负荷指示与限制”旋钮扳在“0”位置,按“减速”或“加速”按钮,使“转速指示”按钮指示在“7”的刻度。
3. 启动柴油机,当机油压力正常(0.343~0. 550mpa)后,旋开油滤清器阀门。
4. 观察检查各仪表显示且机组运行无异常声音后,按“加速”按钮使机组缓慢增速至300转/分。停留3分钟后再缓慢使转速增至额定转速750转/分,待稳定后即可启动送电(一般在暖机运转15-20分钟后方可送电)。
三. 发电、送电:
1. 当升至额定电压400v左右时,按“加速”按钮,使频率调至50hz。
2. 向左转动“电压换相”开关,“同期开关”置于“同期”位置。
3. 合闸开始供电。再将同期开关置于中间位置。
四. 停机:
1. 按“减速”按钮,使功率缓慢降至小于50kw。
2. 按“减速”按钮,当转速缓慢降至400转/分时,停留3-5分钟再停机。
3. 关闭散热器风机,水泵继续运行5分钟。
4. 切断出线柜断路器,充足空气甁。
5. 做好记录。
第6篇 班组安全规程、制度管理标准
一、班组的每个岗位、工种和所操作的机电设备、工具都必须有健全的“岗位安全规程”,人手一册,人人熟知,严格执行。
二、班组要根据生产、设备等因素的变化,事故教训等情况及时检查现有规程制度是否健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上报批准后执行。
三、凡检修、抢修及临时性工作,班组都必须制定出书面安全措施,并由作业区主管领导审批。大、中修安全措施逐级把关、审批。所有安全措施都必须在检修、抢修施工前制订,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措施要针对检修方案和现场、环境、部位、季节变化等可能涉及到的危险因素,制订出可预防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措施内容。
四、凡上级颁发的与本班组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操作证、票、表,在班组内必须健全,并妥善保管,经常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五、班组每班必须抽考“岗位安全规程”,抽考规程要全面,每人每月至少被抽考2次。
六、结合当天工作实际,学习、抽考相关“岗位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和相关的其它规程。
七、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培训,举行反事故演习,掌握处理各种故障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八、班组各岗位人员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遵守。
第7篇 sd大厦房屋修缮管理规程制度
赛迪大厦房屋修缮管理规程
1.目的
保证房屋完好和居住安全,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2.范围
适用于赛迪大厦所有房屋建筑。
3.职责
3.1工程部经理负责制定修缮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及监督。
3.2工程部维修主管负责日常巡检及提出修缮工程的方案。
4.程序
4.1工程部通过日常巡检维修、年度计划检修保证房屋的安全及完好。
4.2日常巡检维修
4.2.1房屋的巡视检查、维修按《日常巡检规程》进行。
4.2.2检查依据及质量验收标准参照《房屋修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3年度定期检修
4.3.1每年进行一次房屋普查,并在雨季进行防水检查。
4.3.2维修主管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并上报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根据汇总材料制定维修内容及计划,上报项目执行部总经理。
4.3.3工程部经理根据工程部施工能力及工程大小确定是自修或外包施工,如外包应按《外包服务控制程序》进行。
4.3.4如遇重大结构问题要向专家咨询,确定施工方案。
4.3.5施工的整个过程要依据《施工监理规程》进行控制。
4.3.6竣工按《房屋接管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4.3.7检修结束后,工程部经理写检修报告上报总经理。
4.4房屋安全普查
4.4.1维修主管组织人员进行普查,并进行完损等级评定,将结果上报工程部经理。由经理将各楼层普查情况进行汇总,上报主管单位。
4.4.2如确有重大结构问题要向专家咨询,确定施工方案。按《外包服务控制程序》进行。
4.4.3施工的整个过程要依据《施工监理程序》进行控制。
4.4.4修缮竣工后,要组织专业技术工程师参加质量检查和验收。
4.4.5工程部经理起草安全普查报告上报总经理及主管部门。
5.监督执行
项目执行部总经理监督执行
6.支持性和相关性文件
建设部1991年第11号令《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建设部第4号-11-89《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房屋修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房屋完损等级鉴定标准》
zbp30001-90《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jc/c*4.6-02-19998(1)《外包服务控制程序》
jc/zy4.9-03-01-19998(1)《房屋普查作业指导书》
jc/zy4.9-03-02-19998(1)《房屋维修作业指导书》
jc/zy4.9-03-03-19998(1)《施工监理规程》
jc/zy4.9-03-04-19998(1)《日常巡检规程》
第8篇 消杀管理规程制度(一)
消杀管理规程
1 目的
规范消杀工作流程,控制“四害”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的密度,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航物业所服务物业的消杀工作的管理。
3 职责
3.1 物业部经理负责对大厦消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3.2 物业部物业助理负责检查具体的消杀监管工作。
4 工作流程
4.1 灭蚊、蝇、蟑螂工作
4.1.1 每年的1-4、11-12月份中,每三天应进行一次灭虫消杀工作。其他月份每周进行一次消杀。
4.1.2 消杀区域:
4.1.2.1 各楼宇的梯口、梯间及楼宇周围;
4.1.2.2 公共娱乐场所;
4.1.2.3 各部门办公室;
4.1.2.4 公共卫生间、沙井、化粪池、隔油池、垃圾箱、垃圾中转站等公共区域;
4.1.2.5 员工宿舍和食堂。
4.1.3 消杀药物一般用敌敌畏、灭害灵、敌百虫、菊脂类药喷洒剂等。
4.1.4 消杀方式以喷药触杀为主。
4.1.5 喷杀时应注意:
4.1.5.1 梯间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扶手或门板上;
4.1.5.2 员工宿舍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餐具及生活用品上;
4.1.5.3 食堂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食品和器具上;
4.1.5.4 不要在客户出入高峰期喷药。
4.1.6 办公室、娱乐配套设施应在下班或营业结束后进行,并注意:
4.1.6.1 关闭门窗;
4.1.6.2 将药液喷在墙角、桌下或壁面上,禁止喷在桌面、食品和器具上。
4.2 消杀工作标准
4.2.1 检查室内及公共场所,目视无明显蚊虫在飞,积水中无蚊幼或蛹。
4.2.2 检查办公室及娱乐配套设施,目视发现无苍蝇幼虫或蛹。
4.2.3 检查室内和污雨井,每处蟑螂数不超过2只。
4.2.4 抽检楼道、客户办公区域无明显鼠迹,用粉迹法检查有无老鼠,鼠洞每2万平方米不超过1个。
4.3 消杀工作的管理与检查
4.3.1 管理处清洁卫生主管应每次检查消杀工作的进行情况并将工作情况记录在《环境消杀记录表》。
4.3.2 物业助理应每月汇同有关人员对消杀工作按检验方法和标准进行检查,并填写《消杀服务质量检验表》。上述资料由管理中心归档保存一年。
5 相关质量记录表格
5.1 《环境消杀记录表》
5.2 《消杀服务质量检验表》
第9篇 管理区域停车场及交通管理规程制度
管理区域停车场及交通管理规程
1、工作目标
为规范管理区域内的交通标牌、标识,加强停车场及管理区道路的交通指挥和管理,完善停车场管理各项措施,不断总结管理工作经验,确保管理区内的车辆及交通安全。
2、工作职责
2.1 管理处经理负责组织对员工进行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并积极向住户开展管理区停车场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宣传教育,负责处理交通违章、事故及投诉,调解工作。
2.2 保安事务管理操作模块负责人负责检查、指导管理处的停车场及交通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完善停车场及道路的交通标牌、标识,提出参考意见。
3、工作指引
3.1 本停车场主要为住户提供泊车服务,并对部分外来车辆临时停放提供方便,对临时车采取计时收费:在30分钟内免费停车,超过规定时间按12小时10元收取停车费,超过12小时加收10元停车费。
3.2 停车场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制度,对所有进出的车辆进行检查、指挥。
3.3 凡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车场的管理人员指挥,按顺序进出、指定位置停放,不允许一车占两位。禁止一切车辆在停车场内加油、车与车过油、维修、清洗等工作。
3.4 对刚入库的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有车门未锁应及时报告班长,通知驾驶员或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乱动车内物品)。
3.5 与车库出入口的保安员保持密切联系,如有车辆出入时应互相预先通知,对车辆的指挥和督导要文明礼貌、细致周到,注意安全。
3.6 检查停车场内的所有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损坏,维修时是否有明显标志,施工现场要有专人看管,施工垃圾保证日产日清。
3.7 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停车场保安员管理,不得随意在非施工区域乱走动和大声喧哗。
3.8 施工时对周边的车辆及公共设备设施要有一定的防护措施,在可能危及车辆的情况下,无保护措施不得擅自施工。一经发现车辆有碰伤或划伤时,一切由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负责。
3.9 保安员监督进入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每小时,禁鸣喇叭,车辆按方向靠右行驶。
3.10 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3.11 检查中如发现车辆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班长、车主及做好登记。
3.12 车场当值保安员每小时至少两次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如发现情况应立即通知班长并做好登记处理。
3.13 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如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规程》处理。
3.14 停车场内各岗位保安员要加强巡视特别车场停放,开走时应主动上前检查,防范车场内碰撞、盗窃事故发生。保安员的站位应视线开阔观察可疑人员,分管区域每半小时应巡视一次。
3.15 停车场各岗位保安必须每月对停车场及道路的交通标牌、标识进行检查,发现损坏、丢失或不完善等情况应马上向班长和管理处领导汇报处理。
3.16 保安员应在上岗1个月内,熟习岗位和周边情况,了解私家车及月租车辆泊车、车主的车位和家庭住址的基本情况,能在发现问题车后,及时与车主取得联系。
4、质量记录
《值班日志》(资料保存一年)
5、参阅文件、资料
5.1 《突发事件处理规程》
5.2 《保安交接班规程》
第10篇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汇编
管理制度汇编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汇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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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修订状态 | 修改内容 | 修改人 | 审核人 | 批准人 |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汇编
第一章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企业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第二章职业危害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职业健康管理组织机构
1、成立公司职业健康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等人员组成。总经理任组长,为公司职业健康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健康工作;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负责分管部门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各部门经理为小组成员,负责落实开展本部门的职业健康事项工作。同时,公司配备专职职业健康管理员,为公司职业健康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日常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2、生产基地成立生产基地职业健康领导小组,由制造基地厂长、各生产车间主任、职业卫生管理员等组成。厂长为小组组长,为制造基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厂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厂职业健康管理员进行厂内职业健康方面的直接管理与监督工作。同时,各生产车间分别选配一名车间职业健康管理员(兼职),配合厂级管理人员做好车间内职工在职业健康管理方面的工作落实。
3、公司职业健康管理组织机构结构图如下:
二、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并有效实施。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分管职业健康的负责人
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保证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2、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的隐患。
4、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员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如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6、依法承担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
(三)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责
1、在企业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开展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健康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
(五)专(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健康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6、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六)车间负责人职责
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七)职业危害岗位人员防治职责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第三章职业危害检查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发生职业危害,切实保护企业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的权益。
二、岗前告知。
1、企业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2、企业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企业人事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二、现场告知。
1、企业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2、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检查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企业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四、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五、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六、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企业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章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防治职业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主要由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二、企业在每年x月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分为网上和书面两种,申报时认真填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安监部门备案,备案结束后从安监部门取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回执》。
三、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安监部门申报变更: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第11篇 二次供水管理规程制度
1.0 目的
规范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检验标准。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辖区内二次供水的管理。
3.0 职责
3.1 给排水技工具体负责二次供水的管理。
3.2 系统工程师负责制订年度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计划,组织实施二次供水管理工作。
3.3 工程部经理负责审核和批准年度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计划,并监督实施。
3.4 外委单位负责水池(箱)的清洗,消毒及水样抽取和送检工作,并申办二次供水卫生合格证。
3.5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二次代水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0 工作内容
4.1 二次供水管理要求
4.1.1二次供水是指用户以一次配水网引出的用水蓄水或加压的再次(或多次)的供水装置。二次供水由指定的给排水技工负责管理。
4.1.2 给排水维修工负责水池(箱)的管理工作,要求每个水池(箱)(包括地下,楼顶)须结构完善,加盖,加锁,水口干净。
4.1.3 新建、扩建和改建二次供水设施,须经供水管理机构和卫生防疫机构进行设计和竣工验收。
4.1.4 二次供水清洗的施工单位,须具有合格的资质及卫生许可证。
4.1.5 外委施工单位清洗人员,须持'健康证'、'培训证',并经卫生防疫站认可。
4.2 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计划。
4.2.1 给排水工程师每年12月制订下年度的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计划,一般情况下每季度一次。
4.2.2 水池(箱)清洗及消毒采取对外委托的方式,由具资质的清洁单位进行。外委单位的确定按《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4.3 通知
4.3.1 给排水工程师于每次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计划实施前两天通知客户服务部及外委施工单位。
4.3.2 客户服务部在计划实施前24小时出停水告示,通知相关用户。
4.4 放水
4.4.1 确保用户的正常供水,放水工作必须提前到清洗、消毒水池(箱)的前3小时进行,并记录开始放水时间和结束放水时间。
4.5 二次供水清洗,消毒程序
4.5.1 工具、用具的准备:工作服、扫把、尼龙刷、铁铲、消毒药物、照明、水泵、鼓风机、口罩、眼镜等。
4.5.2 安全须知
a.电源:水池内作业要用36v以下安全电压工作照明,最好用手电,应急灯,三相水泵要装有漏电开关。
b.缺氧:有些水池长期封闭,无通气孔,空气流通极差,可在水 箱底部水口处连接鼓风机吹风,约3小时通风时间,然后选用如下试验:
--生物试验:将一只活兔放入水池(箱)内部,约10分钟后取出,如活兔精神不振或已不能活动,说明水池中还有有害气体,须继续通风直到没问题为止。
--物理试验:把燃着的蜡烛放入水池,如不熄灭说明水池内不缺氧,否则须继续通风直到没问题为止。
c.注意事项:在清洗水箱的过程中,消毒人员须带防护眼镜和口罩,如在水箱内感到身体不适,产生头晕,眼睛酸痛、心闷、气紧,要马上离开水池,用清水冲洗眼睛,呼吸新鲜空气即可恢复。
4.5.3 除杂物和清洗清洗人员清洗水池时,::先用铁铲铲出池内泥砂及各种沉积物,然后用扫把或尼龙刷从水池(箱)的顶部--四周墙壁--水池(箱)底部,依次反复刷洗,刷洗完毕用清水整体冲洗一遍,排出污水。
4.5.4 消毒
a.用1:1000的灭菌净(一般为漂白精粉)水溶液进行消毒,用扫把或尼龙刷依次反复刷洗消毒,并将水池(箱)盖好,封闭半小时后排出消毒水。
b.水池(内)注入适量自来水,用清水将上述位置反复清洗,清洗出消毒药水。
4.5.5 注水在清洗工作彻底完成后,开闸向水池(箱)注水,达到说定的水位高度,并加盖加锁。
4.5.6 取样送检
a.水样抽取及送检工作由外委单位安排人员完成。
b.水样抽取地点应从底层水池和顶层水箱各抽样一支。
c.盛放水样的容器为矿泉水或蒸馏水瓶,盛容量为300毫升的水,盛水前应将水瓶清洗干净,并在瓶外贴上送样单位及送样日期。
d.在取水样的当天应由外委单位安排人员将水样送至卫生防疫站受检,并负责取回《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交管理处文件管理员存档。
e.如《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结果为不合格时,应由工程维护部经理安排重新清洗和消毒水池(箱)。必要时请卫生防疫站部门派人监督全过程,直至检测合格为止。
4.5.7 记录和报告
a.在水池(箱)清洗、消毒的全过程,应安排专人跟进,填写《水池清洗验收表》,作为结算依据之一,并交资料室存档。
b.卫生防疫站的《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原件存档,副本由给排水工程师保留一份备查。
5.0 相关文件
5.1《采购控制程序》(qp-7.4-01)
6.0记录表格
6.1《水池清洗验收表》(qr-7.5.1-14-01)
第12篇 供配电规程管理制度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火力发电企业规程的编制、修订及审批工作的管理办法、检查与考核等。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火力发电企业规程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gl/t800-2001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600-2001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原电力工业部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原电力工业部 《典型运行规程》
3 职责
3.1生产技术部门是企业各项规程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各有关生产部门负责规程的制订、修订等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原则
4.1.1运行(检修)规程实行分级管理,由厂部授权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其职责范围内的各项规程的制订、修订和审批等管理工作。
4.1.2各部门规程的档案及正本应保持完整无缺。
4.2规程的编制和修订
4.2.1部门管理范围内的各种规程,由该部门负责进行编制和修订。
4.2.2规程的全面修订由生产厂长(总工程师)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一般现场规程(包括图纸)的修改期限为3年。在修订规程时,应将有关技术通知内容,编写入规程制度中。
4.2.3新设备投入或原有设备在改进后投入运行前,应编入运行规程或编写“技术通知(交底)”经审批颁发执行。必须保证运行人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学习,一般性的设备改进和异动可在异动报告上写明或编写“技术通知(交底)”。
4.2.4如发现规程内容有错误、遗漏或与实际不符时,应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编写“技术通知(交底)”进行修正或补充,经审批后颁发执行。
4.2.5“技术通知(交底)”的效力与规程制度相同,其审批程序与规程相同。
4.2.6“技术通知(交底)”原则上应由生产技术部门每年汇编后编入规程。
4.2.7规程修订、制订的依据是:《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部颁典型运行规程、设备制造厂的技术文件和反事故措施、设备的具体情况、设备运行经验、技术通知、设备的改进异动、事故教训以及群众提出的合理、正确意见等。
4.2.8在新的规定或新的规程未明确和制订之前,仍按原规程或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4.3规程的审批和各级人员职责
4.3.1现场规程由各部门负责编制或修订,生产技术部门审定,由生产厂长(总工程师)批准颁发。
4.3.2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由生产技术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4.3.3因规程制度本身错误或不够完整而造成事故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各级人员应负有相应的责任:生产厂长(总工程师)对由本身直接所决定的内容负有直接责任,对其它条文负有领导责任;核准(审定)者对本身直接所决定的内容和部门提出的审核要点负有直接责任,对其它条文负领导责任;除批准、核准(审定)者直接决定的内容和部门提出的审核要点之外,其它条文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均应由专业专工和负责审核的主任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4.4规程的管理
4.4.1所有规程分设地点如下:
4.4.1.1现场规程必须在生产技术部门、值长组、值长、运行(单元长)班长、运行、检修各专业各设一份。
4.4.1.2现场安全规程应在安监部门、各部门专业、班长(单元长)、检修班长及值长岗位各存一份。
4.4.1.3全厂性规程和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必须在生产技术部门、值长组、值长、运行(单元长)、检修班长各存一份,必要时编号登记发给相关工作人员。
4.4.2作为档案资料,所有的规程,均应送档案室保存一份。
4.4.3规程制度的正本应有印记。修改由各部门自行负责
4.5规程的检查
4.5.1定期组织规程检查,由生产厂长(总工程师)统一安排。
4.5.2规程的专业性检查由部门根据需要指定专人负责。
4.5.3规程的检查应列入生产计划。
4.5.4严格按规程办事,定期对员工进行规程培训和考核。
5 检查与考核
5.1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检查与考核。
5.2依据本制度和企业经济责任制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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