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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kv变电站操作票工作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68

35kv变电站操作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第1篇 35kv变电站操作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操作票和工作票”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措施,全站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认真搞好“两票”的管理工作,为此本站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两票”的执行符合“安规”省公司两票补充规定和“分公司两票实施细则”及本管理制度。

二、工作票和操作票所列人员必须经公司和站长宣布。

三、本管理制度与上级有关制度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制度、规定为准。

四、由于本站实行微机管理,故打印操作票和工作票产必须核对编号正确。两票应事先编号,未经编号的两票不准使用;

五、微机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签发完毕后,工作票接收人应仔细审查,审查完毕后用微机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和姓名。

六、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完毕审查无误后,应进行加密保护工作表;工作许可人栏由工作许可人微机填写。

七、工作票、操作票有关操作时间、命令时间、许可开工时间、工作延期、终结时间及其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发令人、操作人等均应用黑色或蓝色笔填写,不准使用红色笔和铅笔,操作时间及操作项目打“√”应用红笔。

八、对于拉、合、停、送、投、退等关键字和开关、刀闸,设备双重编号不得涂改,如涂改,原票作废。其它如有个别错,漏字需修改时,应字迹清楚。

九、在倒闸操作过程中,如已操作了一项或多项,因故停止操作时,则在已执行项下面,未执行项上面的中间横线右边注明停止的原因,并盖“已执行”章,按已执行的操作票处理。

十、当执行新的工作任务时,工作票的填写不得在已执行的工作票基础上进行修改,应重新填写。

十一、许可和结束工作票的时间均应记入当日运行记录。

十二、已执行的两票必须进行登记。

十三、已执行的“两票”均应加盖“已执行”章,一般盖在右上角编号处,作废的“两票”应加盖“作废”章,并写明作废原因。

十四、已执行、作废和未使用的“两票”均应分别存放,不得遗失。已执行和作废的“两票”均应保存一年。工作票和操作票专用纸应妥善保管,不得挪作它用。

十五、每日交接班前,当值人员应检查当值内所有两票,接班时,接班人员应检查上一值的全部两票执行情况。

十六、站长应每天检查本站两票执行情况。月末站长及安全员应对本站两票进行审查汇总,分析当月两票的执行情况。

十七、在下月初的第一周安全日活动中,应对上月的两票执行情况进行讲评并考核记录。

第2篇 服务器、工作站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员工用计算机玩游戏,观看与工作无关电子书籍,看vcd,上网聊天,登陆暴力、黄色、迷信等非法网站、发布涉及国家政治相关信息及用公司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2、严禁员工私自下载、安装任何软件,如确需安装,请与计算机管理员联系解决。

3、现计算机安装的办公软件、计算机反病毒软件,严禁以任何形式卸载。

4、严禁员工私自将与工作无关文件信息以光盘、活动硬盘、局域网及其它任何形式拷贝至公司计算机硬盘及在公司局域网上传播。

5、为文件资料安全起见,请各计算机负责人将本部门文件(存放在c活动分区及我的文档以外重要文件)在系统其它非活动分区(如:d、e、f)备份。如需在服务器作备份的,请联系管理员,定期在服务器的相应文件夹备份(备份前用杀毒软件检察无病毒警告后才可拷贝至服务器上)。并定期清理本部门相关文件目录,及时把一些过期的、无用的文件删除,以免占用硬盘空间。

6、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各种设置。

7、每天上下班,按正常程序开关主机、显示器、打印机、及其它外设。

8、各部门计算机由专人负责,本部门无关人员严禁私自使用计算机,查看文件。其它部门人员不得使用非本部门计算机,如确有相关需要,与其相关部门经理联系,由相关部门计算机负责人操作,以取得相关资料。

9、各部门计算机负责人发现计算机有任何异常,及时与计算机管理员联系。

10、发现有违犯上述规定者,每次罚款50元/次。此规定由总经办监督执行,罚款从当月工资扣除。

第3篇 某商城物业部门巡视检查工作管理制度

商城物业部门巡视检查工作管理制度

1、每日提前做好巡视检查工作准备,检查仪表仪容、记录表、笔及其他必备用品;

2、遵守工作要求,按时进行各项巡视检查工作;

3、按照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巡查路线、规定的巡查项目认真细致的做好巡视检查工作;

4、巡视检查过程中要做到不粗心不漏项,对每一个项目都要细致耐心的检查,要有责任心;

5、工整仔细的填写巡查记录表;

6、对每一个发现的问题都要做到:认真记录、及时处理、解决不了、及时上报;

7、对当班未处理完毕,需要跟进解决的问题,要在值班记录本上明确记录,以便下班人员跟进;

8、巡视检查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公司制度,维护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利益;

9、如遇突发事件,要保持冷静,严格按应急方案处理。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4篇 厨房日常工作检查管理制度

厨房日常工作检查制度

1、 对厨房各项工作实行分级检查制,对各厨房进行不定期,不定点、不定项的抽查;总厨 、厨师长、组长、厨房员工。

2、 检查内容包括店规、店纪、厨房考勤、着装、岗位职责、设备使用和维护、食品储藏、菜肴质量、出菜制度及速度、原材料节约及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正常生产运转情况。

3、 各项内容的检查可分别或同时进行。

卫生检查:每日一次,包括食品卫生、日常卫生、计划卫生;卫生检查:每日一次,包括食品卫生、日常卫生、计划卫生;

纪律检查:每月一次,包括厨房纪律,考勤考核,店规店纪;

设备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包括设备使用、维护安全工作 ;

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包括储藏、职责出品制度、质量及速度。

每日例查:每日二次,包括餐前、后工作过程,个人及其它卫生。

4、 检查人员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不良现象,依据情节,做出适当的处理,并有权督促当事人立即改已或在规定期内改正。

5、 属于个人包干范围或岗位职责内的差错,追究个人的责任;属于部门,班组的差错,则追究其负责人员的责任,同时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

6、 对于屡犯同类错误,或要求在限期内改进而未做到者,应加重处罚,直到辞退。

7、 检查人员应认真负责,一视同仁,公正办事。每次参加检查的人员,对时间、内容和结果应做书面记录备案,检查结果应及时与部门和个人利益挂钩。

第5篇 第1医院物价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物价工作管理制度

物价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它包括医疗服务价格的执行、管理和对新增医疗项目收费价格的申报。各医疗机构在执行医疗服务价格中,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各科室不得已任何理由巧立项目、擅自分解、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1、医院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执行物价局、卫生局制定的有关物价政策、法规和物价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做到合法收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建立患者监督制度,对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价格做到明码标价,公布监督投诉电话。

3、加强各科的收费管理工作,统一划价,统一收费,统一使用合法的收费票据;公开住院病人收费明确表,收费人员要相对固定。

4、控制药品销售增长,减轻群众负担。各科要采取切实措施,杜绝开大处方和各种不合理用药,坚决制止医生按处方提成药品销售收入的行为。逐步调整用药结构,提高国产、有效、低价药品的消费比重,以控制药品费用的过快上涨。

5、加强大型医用设备的收费管理。各科室合作使用医用设备时,要事先向医院财务/物价管理部门报送论证报告、合作协议和收费预测标准及进货价格等资料,未经预审的,不予报批收费标准;同时确认将要开展的医疗技术是否有医疗服务项目,若为新项目,科室应根据规定到相关部门申报新技术立项。

6、财务/物价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各类一次性医用品和器材'购货和使用、收费的管理规范与程序,凡非医院购进的医用品和器材,临床上原则不得收费。

7、财务/物价管理部门有权对各科医疗服务收费监督检查,对擅自制定和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分解服务的内容重复收费、降低服务质量变相涨价、巧立名目乱收费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要及时向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8、对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服务质量好、一切收费都按规定表现好的部门和个人,物价办公室有权向院领导提出建议给予表扬。

第6篇 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民用气事业的发展,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以国家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第10号令《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和《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为依据。

第三条 天然气是一种易燃、易爆、有毒的气体,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员工都必须充分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尊重科学,实事求是,严格按《湖北省城市燃气输配及应用工程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规程》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部门、各班组的安全工作。

第五条 公司应设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工程技术负责人担任,成员分别由公司各部门、班组长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奖惩。

第三章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第七条 安全小组组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部门的指示,教育全体员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2、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劳动保护负全面责任。

3、负责对重大伤亡和设备损失事故以及恶性未遂事故原因的调查,拟订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支持其它负责人和部门、班组的工作,保证其行使职权。

第八条 主管生产技术安全生产负责人职责

1、在安全生产方面,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2、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具体指导、布置、检查所属各生产部门的安全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有关劳动法规及上级指示;领导和组织制定各生产部门各工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岗位责任制,主持审查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

4、负责按规程做好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安全管理及质量把关工作。

5、负责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新工人(代培、实习、临时工)和内部调换工种人员以及从事安装、维修、生产一线人员安全制度的学习、培训和经验技术交流,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思想;建立持证上岗操作制,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6、定期组织对管线、阀井、配气站、单位、个人、庭院等公用供气设施(立管、调压箱、总表、阀门)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防腐油漆等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隐患立即落实专人处理。

7、负责对新用户进行安全及正确使用天然气、各种燃具的宣传教育工作,发放有关安全用气宣传资料,把好安全用气的第一关。

8、随时掌握了解用户用气的安全情况,参与调查、分析、处理有关民用、商业用、工业用气事故。

9、按时完成抄收(预收)气费任务,做好用户立户、建档、用气抄表卡资料工作;做好与财务的衔接工作。

10、做好对用户安全用气的安全教育工作,随时掌握了解用户用气安全情况,及时查处私拉乱接、违章用气行为,确保安全用气。

11、负责完成新开户的验收点火和用气户内的验漏及维修工作,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和鉴定,提出防范措施。

12、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劳动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事故规律,研究制订预防措施,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九条 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贯彻执行劳动安全法规、法令,具体领导、布置、检查各部门的安全工作。

2、制定和审查各项安全措施及施工维修方案;负责督促、指导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办事,严禁违章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3、定期组织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和用户安全用气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指定专人限期整改。

4、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班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总结、评比工作。

5、参加审查新、改、扩或大修工程的设计和竣工验收工作。

6、负责对各类事故(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条 行管部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公司经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指标。

2、负责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

3、负责公司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并督促、指导、检查、落实。

4、负责做好公司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车辆的安全管理,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做好车辆月、季、年审工作。

6、参加事故的调查、鉴定和处理,做好公伤事故的统计、汇报、上报工作。

7、参加安全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 经营维修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本公司所属用户范围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严格物资、设备、配件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丢失工作,坚持24小时工作制。

2、严格热水器的规范化安装(坚持烟道式安装制)和燃气具的安全维修,确保安装、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 安装队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工程安装及设备维修的安全技术工作,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各种制度,不违章指挥。

2、在进行工程项目施工时,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承包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承担安全责任。

3、严格按设计要求验收工程质量,凡不符合质量要求必须坚决返工或经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工程质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严格按设备、材料、机具物资抢险准备规定,做到材料、机具、人员落实,万一发生险情时能够及时排除处理。

第十三条 各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观念,严格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术和故障排除方法,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对不能排除的和困难较大的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3、发现或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向有关部门或班组报告。

4、上岗作业必须佩戴上岗证,按规定要求穿戴,严禁穿拖鞋上岗;平时应加强对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设施、标志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四章 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安全教育规定

1、新开户点火运行之前,必须由工程技术安装部门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教育,并按规定发放安全宣传资料,认真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热水器安装人员必须按照'热水器安装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操作,对不符合安装条件的用户,应创造好安全条件后安装,无法创造安全条件的坚决不能安装,严格实行'烟道式'安装,以防不安全隐患。

3、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或专业培训,经考试后才能上岗操作。谁使用新工人及雇佣民工、临时工,由谁负责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或教育。

4、雇佣民工、临时工必须签定劳务用工合同,明确安全责任内容,加强用工管理工作。

5、严禁当班喝酒,严禁酒后上岗。

第十五条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任何工程开工前,应制定出施工计划,充分做好安全施工准备,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

3、高空作业、防火区域施工、防腐作业及重要工程地段施工时,应有专人监护现场。

4、加强对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或操作必须有熟练员工现场监护指导。

5、做好乙炔、氧气瓶及施工机具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格执行驾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驾驶员上岗前、工作中严禁饮酒,工作中必须集中精力,严禁带病坚持工作。

3、驾驶员出车必须经经理或行管部派车,严禁开私车,严禁开人情车,严禁无证驾车。

4、驾驶员应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和清洁卫生工作,严禁车辆带病出车。

第十七条 安全防火规定

1、设立消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组织管理制度确定,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工程负责人对安全工作及消防工作具体负责,各部门、班组及其员工分别对其本部门和本岗位的消防工作负责;日常消防管理由行管部负责。

2、消防领导小组职责

⑴认真贯彻上级部门消防工作指示和决定,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制定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⑵组织防火检查、整改,消除不安全隐患。指导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管理。

⑶组织对火灾事故的处理。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⑴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其管理要求分类存放,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存放地点保持通风,确定专人管理。

⑵绝不允许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附近进行生产试验、电气焊接等操作。

⑶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必须根据物品的不同性质设置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并在存放处标明物品性质和扑救方法。

⑷必须做好仓库安全防火工作,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制度,库内严禁用油灯、蜡烛等明火照明。

⑸加强乙炔、氧气瓶的管理。乙炔、氧气瓶的存放点严禁火源,氧气瓶不能与乙炔混放,用后必须关严实,防止爆炸。

⑹配气站严禁烟火及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存放。

4、做好电、气焊安全防火工作

⑴施工焊接场地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确保施工安全。

⑵电焊、气焊原则上不得在同一地点操作,确因条件所限,必须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电源线不得与氧气瓶、乙炔瓶或软管接触。

⑶电、气焊操作完毕后,应仔细检查现场,切断电源,关闭气阀,待焊割部位冷却后方可离开。

5、生活区、办公场所安全防火工作

⑴生活区、办公场所禁止存放汽油,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灯头和插座,禁止玩火行为。

⑵禁止违章使用烤火炉、热水器、灶具,厨房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灶具、电炉烤衣物和取暖;做到人走火灭、水关、电停,确保安全。

第十八条 施工动火管理规定

1、凡进行管线、站场或庭院工程施工(碰管)时,施工主管部门应在施工前按程序向公司领导提交施工动火报告(包括施工动火方案),经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2、认真做好动火施工的组织准备工作

⑴向有关商业用户及单位、居民点下达停气(书面或电话)通知,包括停气时间,恢复用气时间,安全注意事项等。

⑵对施工队伍人员(含临时和临时配合协作人员)进行安全和注意事项教育,做好安全防范的物资准备工作。

⑶通知配气站值班工作人员准备配合,一旦发生险情,立即采取停气放空措施。

3、正确倒换工艺流程,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动火施工。

4、动火作业时,现场必须达到如下标准:

⑴动火现场10米内无易燃、易爆物品,无积水,留有安全人行道,坑内作业有出入坑梯。

⑵现场准备有充足消防灭火器材。

⑶现场安全监护人在动火操作前应对现场和机具、设施等仔细检验,确保现场施工安全。

⑷动火作业应做到'五不准':

①五级或五级以上大风不准作业;严禁施工人员站在风下作业操作;

②未拿到动火操作证不准动火;

③施工队伍、设备、机具、材料不全不准动火;

④现场防火措施没有落实不准动火;

⑤没有现场动火监护人不准动火。

5、施工完毕,应按规定程序恢复供气。

第五章 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有相应的工种证书,熟悉电焊机的构造、性能、操作方法及保养,经过安全技术教育,懂得电力的基本知识,方能担负电焊工工种。

2、操作电焊机工作前,检查全套设备是否性能良好,连接电源线路前必须切断电源。

3、焊接地点务必保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及容器,焊接密封容器时必须把封口打开。

4、带电作业时,应站在上风口,严禁负压操作,焊接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防焊渣、熔珠烫伤。

5、严禁利用天然气管道作接地线。

6、作业完毕后,工作点不留残星或火源,并按规程收放焊机及收验各种配套设备。

第二十条 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进行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气焊专业技术知识学习、培训,并持有有关部门考试合格证书,方能上岗操作。

2、在操作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器具、压力表、乙炔管是否良好。

3、乙炔瓶(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间距不得小于5米,严禁旋转地点堆放易燃易爆物。

4、乙炔发生器距明火位置(焊接场地)不得少于10米,发生器附近严禁吸烟,要有明显的安全操作警示牌。

5、在橡胶软管接头处,一定固好接头,以防意外事故,软管要求10-20米长。

6、严格控制乙炔瓶(发生器)压力不可高于0.15mpa,使用完毕的氧气瓶中应有0.1-0.15mpa的残余压力,不可用完。

7、完毕时必须先关闭乙炔气阀门,再关氧气阀,防止回火烧坏焊枪或引起爆炸。

第二十一条 管工安全技术规程

1、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领用的材料、附件的质量和规程是否与技术要求相符,并对工作内容做到胸中有数,工作中应对不同的工作介质、压力、温度等工艺条件采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2、正确使用工作中的各种工具,严防意外损伤事故。

3、在通气管道上断管、碰口或隐患整改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好停气事宜,当气压处于1-2 kpa时方可进行操作,严禁负压操作,现场应备有灭火器材。

4、在拆卸、安装管道、阀件时,应注意操作规程,戴上手套,确保安全。

第六章 设备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以下设备为重点设备

1、球罐、配电系统、脱硫装置、化学仪器;

2、城区主支干线、阀井;

3、输配站场的工艺管线、计量仪表、阀门;

4、用户单位庭院管线、总表、调压器阀门;

5、车辆、空调、微机及检定仪器表。

第二十三条 重点设备除以上第⑸条由各使用部门和使用人负责维护管理外,均由生产工程技术部门负责进行维护、维修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重点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按所属部门自行制定设备维护、维修制度,分工负责管理。

第二十五条 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应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设备的更新或淘汰,按设备管理程序办理。

第7篇 医院总务科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总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务科工作制度

1、总务科在院领导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科长负责制。

2、总务科要牢固树立为笫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修、下送、下收、上门服务的态度,提高工作质量。

3、及时迅速、保质保量地组织好医院的后勤财务管理、物质供应、设备维修、房屋修建,院容卫生等工作,保证医、教、研、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4、制定年度、月度工作计划、检查督促落实情况。

5、每月召开科务会议,讨论工作计划,研究总务科的重大问题。

6、每周行政查房,及时了解医疗第一线对总务工作的要求并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7、每月进行一次全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医院总务科管理

院长

分管领导

科长

后勤组

库房

食堂

水、电、污水

保洁、卫事服务

邮件、快递等收发制度

总务科月工作计划表

科室

责任人

本月工作完成情况

下月工作计划

创新举措

本月工作计划未完成原因

总务科行政查房记录

内容

科室

情况反馈和要求

处理结果

时间:*年*月*日

(三)总务科技术工人培训复训制度

1、从事技术工作工人均应进行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总务科应推荐工作表现较好,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进行等级工培训。

3、从事特殊工种的技术人员均须按国家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定期复训,具体复训如下:

a、汽车驾驶员每年审核执照一次。

b、电工、电焊工每审核复训一次,高压炉消毒工每四年复训一次。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1、执行医院物资采购招标制度,每年至少一次将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等按常规使用量,公开发布招标信息,由医院招标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定物资的供应商和购买价。各科室不得自行指定供应商及进行价格谈判。

2、物资采购必须根据部门需求,按申请计划采购,各部门必须按月提出申请物品计划,并根据部门的要求,填写好物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格等。交仓库保管员统计,交科长审批后主管负责人批准后,交总务科采购员采购

3、物资采购计划必须是当月必要的用品,不得超数量以免造成挤压和浪费。

4、急需用品由部门领导填写好急需物资申请表,并写明原因,申请数量、规格、大约价格等,交主管领导审批后交总务科解决。

(五)后勤物资报损制度

1、所有部门物资需要报损处理,必须由部门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将物资报损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填写好。经有关部门验证后方可报废并作报损处理。

2、报废物资必须填写好医院物资报损单一式三份,经相关部门签名,院领导审批,报损单交财产会计处理。

3、物资报废后联同物资审批单一块交给后勤物资仓库回收待处理。

4、基建、维修等其它过期不能用的废旧材料和物品,一律回收到医院指定地点,由总务科统一处理,不得自行处理。

5、清理、回收大宗废旧物品,变卖时须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处理。

6、处理变卖后的收入按财务制度管理。

(六)总务科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1、全院的维修工程项目由总务科按国家标准计划和医院年度规划组织实施。

2、维修计划由总务科负责制定,方案经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后,报领导批准实施,无特殊情况应按计划执行。

3、基建工程须严格做好建前规划,按程序进行申报设计,报建等工作后方可施工,不搞违章建筑。同时要按规定收集各种基建档案资料,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整理好移交院认办公室保存。

4、总务科负责对工程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坚决制止,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做好自供建材、材料的管理,工程量的复核、招标、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

6、总务科负责施工队的安全、防火、卫生、教育工作,并督促其文明施工。按公安保卫部门要求做好施工民工的管理工作。

7、基建、维修工程量大、范围广,要进行招标或议标确定工程队施工。并按医院投标、招标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弄虚作假。

8、基建、维修项目超过伍仟元以上,要做出预算,预算经审核确定后,连同合同书一起交一份给财务科,作付款和结算监督。

9、工程竣工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查验收,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10、管理人员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秉公办事。

二、部门工作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医院物资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不得无原则、循私情、谋私利。

2.掌握各科领用物资的使用情况,及时了解仓库物资库存,做到不积压不短缺。

3.每月定时做好下月的采购计划,报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执行采购。在节假日放假前应根据临床科室的需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以防医疗应急所需。

4.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定价和协定供货价格,不得擅自提价或改变价格。

5.科室新物资的领用,使用科室报院领导批准,同意后报总务科备案执行,安排采购入库领用。不准擅自购进未经批准的物资入库领用。

6.各科物资领用,领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负责。如因工作原因,可由科室相关人员凭负责人签名领条来仓库领取物资,但发货清单应由科室负责人签名。

7.加强物资入库验收管理,严把验收关,对不合格品种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坚决退回。因入库物品影响医院工作的将追究相关职任。

8.各种物资按类存放,顺序编号建卡。凡经批准报残物品和帐外物品,应档记明确,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杂存放。

9.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清洁,注意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鼠,严禁烟火。

仓库管理员:戚光

x仓库验收保管制度

1、对入库物品要详细检查数量、规格、质量品种,是否与订货合同或采购计划相符。

2、对照发票验收入库,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对低劣质的产品要及时退货,严禁入库。

3、凡购买固定资产设备,由使用科室和有关部门共同验收,对需要技术检验与鉴定的物资或专业物资,应请专业技术人员协助验收,检验结束要做好验收记录备查。

4、物资和设备物品购进,要及时验收入库,做到帐物相符。

5、物资验收入库后分类,妥善保管,落实防火、防霉、防损坏措施,以确保物资安全。

仓库发放、盘点制度

1、各科室应有专人负责物品保管和领用,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仓库领物品。

2、领用物品必须由仓库负责人按部门审批计划物品发放,当面点清物品数量,规格、质量、发现问题立即退换,如一时解决不了的物品暂缓领回,等物品换回后通知部门领用。

3、仓库的一切物品领用时,须按科室分类详细登记,有领物人签名,月终由仓库汇总送财务科核算

4、建立严格的物资领用手续,发放时,应认真核对领物单上的制单人、科室负责人、收货人以及管理部门核准人的签名,准确无误后方可允许物资出库。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5、临时性应急物资的发放是指因急诊、抢救或其他紧急事件所需的物品,发放的时间不受限制,发放的原则是核实原因报总务科长批准后,即可发货

6、每周一、三、五为仓库按计划发放物品的时间,各科室按申请计划领货,其余时间仓库管理人员做好计划、整理、备货等工作

7、仓库物资每季度盘点一次,各类物资盘点由财产会计与仓库人员负责,盘点后将结果书面上报财务科、总务科负责人。

8、盘盈、盘亏、报废、削价等要及时汇报科室负责人批准按医院程序处理,不得自行处理。

库内物资管理制度

1.库房内应分物资待验区、验收合格区、不合格区和退货区,所有物资分区排放,并做好标识。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2.验收合格的物品,应明确标识,按物类的架号、格号、位号存放;物品存放要有条有理、整洁美观、便于发放、便于盘点。

3.建立实物帐,以入库凭证作为记帐依据,帐页上应登记品名、规格、产地、单价、数量、金额和摘记。摘记栏内要登记入库单据号码或内容提要。收发量应及时登记,帐物要相符,建立定期核查制度。

4.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晒等。

5.尽量减少库存量,减少物资在库房存放时间,库存积压品应及时统计上报,采取相应措施,充分加以利用。

后勤班工作管理制度

1遵守医院各项管理制度,爱岗敬业。班组长每日合理安排人员进行分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加强值班管理,值班人员应及时交接上岗,保障后勤维护全天候工作状态。同时做好相关工作:

1)做好值班巡查,尤其是重点部位、科室、设备的检查,并详细记录。

2)在保障工作照明及不影响行走的情况下,及时关闭门诊大厅、住院大厅、走廊及其它部位的多余照明。

3)每日下班后门诊电梯开一停一,住院部开二停二,污物电梯关停,早上上班时间前一小时开启。

4)值班期间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空调、泵、电梯、管道、配电等)以及零星维修。

3.加强配电间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低压运行的操作规程和医院配电管理的规章制度。经常巡视并了解配电房、变压器的运行情况,做好详细记录。

4.备用发电机应保持完好待用状态,每半月试运行一次。如遇突发停电,备用发电机应能立即进行运行,保证不因断电而影响工作。对电动机电器设备要定期维修,保证正常运行。(有运行记录)

5.空调运行管理。加强空调的运行管理,做好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管理人员加强巡查,根据需要合理调控机组供热(供冷)温度(每日定时调整温度、水泵等运行状态),关停非工作场所的空调风口。努力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6.做好线路、照明设备、动力机电设备的安装、改装、维修以及其他有关电器的维修工作,一般维修任务要做到及时、迅速、牢固、美观并注意节约用料,如遇维修任务较多,要区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维修工作。

7.定期检查全院用水管道及水箱的运行状况,保障医院供水安全。及时维修和更换废旧、破漏水件,疏通下水管道,防止管道堵塞。

8.加强维修材料、工具的使用管理。应急抢修用工具不准外借,确实需要须经科长批准。各类工具每半年清查一次,并上报总务科核实。

9.严格遵守各种维修技术规程,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用电及各项操作安全教育,严防发生事故

后勤班:

班长------蒋德

(二)电工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供电、照明工作。

2、管好配电间发电房。严格执行供电局劳动局有关高、低压运行的操作规程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经常巡视配电房、变压器的高压运行情况及各类动力机组、水泵的运行状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3、照明线路、医疗线路、动力线路应令分路输送,避免互相干扰。

4、备用发电机应经常保持完好待用状态,每半月试运行一次。如遇停电,立即进行发电,保证不致因断电而影响工作。对电动机电器设备要定期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5、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严防发生事故。

6、做好线路、照明设备、动力机电设备的安装、改装、维修以及其他有关电器的维修工作,一般维修任务要做到及时、迅速、牢固、美观并注意节约用料,如遇维修任多务较多,要区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维修工作。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后,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安装高压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6、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7、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8、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础夯实后,方可拆出叉木或拖拉绳。

9、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10、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栓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11、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12、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13、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电缆敷设到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拨掉或打弯。雷雨时停止架线操作。

14、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15、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16、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17、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材料、设备后,必须放电。雷雨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18、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19、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20、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过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1、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22、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作业时:

(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验电时应穿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电。

(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23、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24、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5、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斤)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26、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一般高度应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照明开关、灯口、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27、穿越道路及施工区域地面的电线路应埋设在地下,并作标记。电线路不能盘绕在钢筋等金属构件上,以防绝缘层破裂后漏电。在道路上埋设前应先穿入管子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防被辗压受损,发生意外。

28、工地照明尽可能采用固定照明灯具,移动式灯具除保证绝缘良好外,还不应有接头,使用时也要作相应的固定,应放在不易被人员及材料,机具设备碰撞的安全位置,移动时,线路(电缆)不能在金属物上拖拉,用完后及时收回保管。

29、严禁非电工人员从事电工作业。

(三)管道维护及五金维修工工作制度

1、管道维护及五金维修工负责全院用水管道及五金器件的维修、安装工作。

2、接到科室的维修项目,应立即向班长汇报,大型维修或重要部位维修由班长报总务科批准。如属抢救、抢修急需,应立即通知人员到现场检修。小维修可直接与维修部门联系解决,做好各类维修后的记录登记及验收工作。

3、定期检查全院水管使用情况,及时维修和更换废旧、破漏水件。

4、严格遵守各种维修技术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

5、加强维修材料、工具的使用管理。工具一般不能外借,确实需要,须经科长批准。各类工具每半年清查一次,并报总务科或财产会计

医院物业监控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

(一)、遵守院纪院规,执行总务科和物业组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决定,完成总务科下达的工作、质量指标,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接受上级部门的考核、检查和评比。

(二)、以服务为宗旨,搞好医院环境卫生,创造和谐优美的医院环境;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窜岗、不睡岗。

(三)、负责医院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京兴物业公司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院内公共场所、门诊楼、住院楼等处的卫生保洁以及院内绿化环境的卫生工作。

(四)、制定工作计划,对医院环卫工作定出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五)、每天对全院的卫生清洁工作进行细致全面地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联系福舟公司及时解决问题,组织并参与解决卫生保洁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如不能解决及时向总务科科长和物业组主管汇报。

(六)、做好搞好卫生爱护绿化的宣传工作,制止一切损坏绿化的行为。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被服间管理制度

1、负责全院被服洗涤、保管、消毒、浆熨、缝补、折叠、收送工作

2、按时到病区、科室收送被服、工作服、并做好清点工作,交送被服时要有科室人员签名。

3、职工工作服、病人被服、污衣血衣要分类,防止交叉感染

4、被服、工作服等破损时,要缝补后方能送出。

5、工作间要保持整齐清洁,每天下班前打扫卫生。

6、及时与洗衣房联系,确保及时洗涤、及时发放,保证临床使用。

食堂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认真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的各项法规。

2.食堂从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做好年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3.食堂从业人员着装整齐,保持�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

4.保持食堂整洁卫生,操作台、售饭台、洗菜池、墙壁、餐桌、地面等及时清理干净。

5.做好环境卫生及防蝇、防鼠、防蟑螂和其它害虫的防除工作,防止食品污染。

6.餐具清洗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的工作程序。

7.食品存放要做到“四隔离”,防止交叉污染。特别要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8.食堂食品采购应从具有合法经营执照的业主定点采购,并备案登记。做好入库物品的登记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腐败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入库。

9.做好定时供餐工作,提高服务水准,方便病人和职工。

10.加强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煤气泄漏、防水防电、防盗、防毒等安全工作。

1、巡视路线:

曝气沉砂池-初沉池-曝气池配水槽-曝气池-二沉池-污泥回流泵房-加氯间一出水口

2、巡视内容:

(1).沉砂池:进水颜色、曝气量、浮渣。

(2).初沉池:沉淀效果、出水堰板的出水是否均匀,浮渣是否挟带而出,初沉池排泥阀开启情况。

(3).配水槽:进水是否正常,调节阀门是否完好、灵活。

(4).曝气池:供气是否均匀,活性污泥颜色、浓度。

(5).二沉池:出水是否均匀,污泥上浮情况,吸泥机运行正常与否。

(6).污泥回流泵房:出泥是否正常,回流污泥颜色、性质状态,螺旋泵运行情况。

(7).加氯间:氯瓶存放是否妥当,加氯机运行情况,加氯机和氯瓶的安全措施。

第8篇 x物业项目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绿化工作的管理,确保绿化物长势良好。

2.范围:适用于各服务中心绿化工作的管理。

3.内容:

3.1绿化管理范围:

各服务中心辖区内所有装饰树、果树、乔木、灌木、绿篱、绿化地、爬藤、地面覆盖物、攀缘物、草皮和其他植物的养护。

3.2绿化工作管理规定:

3.2.1绿化员承担辖区绿化的日常巡视、养护、监管重任,绿化员应服从服务中心工作安排,遵守所有绿化管理规则,爱护公共设施及生产物品,同时认真履行绿化养护服务。

3.2.2工作人员应严守休息时间,因急事请假必须按有关制度进行,获准请假后方可离开岗位,在未经主管或主任批准下,不得私自调换班次,上班时要整肃服装仪容,穿戴统一工作服工作帽,佩戴工作卡。

3.2.3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标准操作程序,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绿化区域和服务中心安排的各项绿化工作,并由服务中心定期检查和定量考核。

3.2.4进行绿化养护前,应小心谨慎,确保辖区公共设施及建筑物等的完好,若发现任何破坏环境行为或故意损坏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立即向保安员和主管报告。

3.2.5爱护绿化工具和设备,确保工具和设备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3.3绿化养护过程安全规定

3.3.1在喷洒时要采取预防措施,不让烟雾飘进业户或租户房屋,特别是喷洒药物时,应注意风向,选择合适的喷洒方向和控制喷洒范围,确保避免对业户或租户或设施的损害,并将'危险'标志牌放在关键位置进行警言提醒。

3.3.2在使用机器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业户或租户或设施造成危险、损害、伤害,在使用水管喷淋时,应注意穿越道路、人行道时对行人和车辆造成的不便。

3.3.3机器应安装钢制防护罩,防止碎片、飞出物造成损害;在机器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螺丝和螺帽固定在切削片上,避免切削片飞出;机器使用中,不得改变或改动机器的防护罩。

3.4绿化管理检查规程

3.4.1绿化员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养护,并将巡视情况和养护内容进行记录,对疑问或事故情况向主管或相关人员报告。

3.4.2环境主管按规定要每周对所有绿化养护情况巡视一遍,及时处理绿化员或相关人员提交的有关问题,及时向服务中心经理提交重大事故,每月对辖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3.4.3服务中心经理按规定每月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查一遍,及时处理环境主管提交的重大事宜,对环境主管提交的月工作报告进行审查。

4.记录:无

5.附件:

5.1绿化工作流程图

5.2绿化养护标准一览表

5.3常见病虫害一览表

附件:5.1绿化工作流程图

开始

室 外 绿 化室 内 绿 化

育苗 育苗

补苗 补苗

清 除 枯 枝 修理

定 时 松 土除尘

定 时 除 草定 时 浇 水

定 时 浇 水定 时 施 肥

定 时 施 肥 定 时 翻 盆

及 时 修 理 定时喷药水、除虫害

定时喷药水、除虫害

填写工作记录、拟定重要报告

做 好 月 结

结 束

附件:5.2绿化养护标准一览表

序号 检查项目管理

标准操作指南备注

1树(果树乔木、装饰树)树维护

良好1.树木不缺少、死亡,被破坏。

2.树枝无干枯,无坏死分枝和干枯叶。

3.无腐烂或掉下果实。

4.树枝不触到建筑物表面或影响车辆、行人。

5.树茎不发芽,树匀称,不修剪变形。

6.树木修剪顺序:病虫枝、交叉枝、下垂枝、平行枝、重叠枝、徒长枝。

7.无病虫害。1.发现枯死、缺少应及时更换。

2.隔周除草。

3.定期修剪和针对性及时修剪相结合。

4.特殊观赏树木因型而修剪。

树基维修良好1.在树直径1米范围内除草,树茎无 杂草。

2.树茎的土不下陷,不压实。

3.剪下的枝、叶当天清除。树基座保持直径1米范围。

树无

虫害1.树叶无虫害。

2.树干枝上无烟灰、霉烂。

3.树枝、叶无干枯、腐烂。

2灌木、树篱、地面覆盖物和绿化带

所有植物保养良好1.植物不缺少、死亡,被破坏。

2.植物枝叶不干枯、发黄。

3.植物修剪平整,造型匀称美观。

4.植物修剪及时不过分生长影响车辆和行人。

5.绿篱修剪应保持一定的高度80-120cm。1.隔周除草松动

2.发现枯死,缺少及时更换。

3.定期进行预防虫害喷洒。

植物基座保养良好1.植物基座不过分生长,无废弃物。

2.植物基座土不下陷,不压实。灌木基座保持直径0.5米范围

植物无

虫害1.枝叶无虫害,无明显虫咬孔洞。

2.茎干和叶无烟灰,不霉烂。

3草皮草皮保养良好1.草修剪到3-5cm高。

2.草及时修剪和修剪平整。

3.修剪的草当天清除。

4.草皮无坑洼、不平整和下陷。

5.草皮无裸露和践踏。

6.草皮上无废弃物、杂草。

7.平整场地应压紧压实。

8.无黄土裸露。1.修剪后,用沙土填埋坑洼,保持草皮平整、不下陷。

2.发现裸露及时补铺或修整。

3.草皮修剪后应浇水,夏季上午10:00前或下午16:00后进行。

4.施肥应在雨天进行。

附件5.3常见病虫害一览表

病害名称危害部位防治方法

百粉病叶片1.注意通风,避免栽植过密。早期病叶摘除。

2.发病初期以50%退菌特800-1000倍液或0.1-0.3液美石硫合剂或50%胶体硫50-100倍液,每周一次,连续二、三次。

黑斑病叶片1.加强管理,施肥时注意氮、磷、钾适当搭配,防止植株徒长。

2.注意选种,对染病重而观赏性较低品种淘汰。

3.喷施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500-800倍液或50%托布津可湿性粉剂800-1000倍液,每隔7-10天喷一次,连续多次

褐斑病叶片1.加强管理,注意空气流通,适施有机肥料。

2.摘除病叶,烧毁。

3.喷70%托布津可湿粉剂600-800倍液、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400-600倍液,每周一次,连续三次。

锈病1.不要将带病的苗木栽培,严格消毒处理。

2.每年各季清除庭园病叶及病株残体,集中烧毁。

3.交替连续喷施、福美锌、石硫合剂。

炭疸病叶片1.剪掉病叶,集中烧毁,随即喷65%代森锌可湿性粉剂500倍液、0.5波美度石硫合剂。

2.增加光照,2月施喷0.5-1%,7-10一次。

3.定期喷75%百菌特可湿性粉剂800倍液,灭菌丹500-800倍液。

蚜虫类植物整体1.清洁园内杂草,秋末喷施40% 乐果300倍液。

2.40%氧化乐果或40%乐果200倍液,50%杀螟松100倍液,8%敌敌畏100倍液,7-10天一次,连续多次。

蚧壳虫类植物整体1.对生长过密,虫害严重的树叶适当进行修剪,并加强水肥管理。

2.喷施40%氧化乐果,40%乐果及25%亚胺硫磷1000-2000倍液。

螨类叶 片1.清除杂草。

第9篇 医院管理动物饲养室工作制度

动物饲养室工作制度

(一)本室应选派责任心强、熟悉动物饲养的人员担任。

(二)室内要有通风、降温、防寒设施,保持干燥、清洁、卫生。

(三)动物饲养专门购置,科学饲养,以保动物符合实验要求。

(四)实验动物应建立档案,进行登记,家兔用于热原检查,不得超过10次;用于毒性药品的检查只限一次;病残动物不得供实验用。

(五)经实验后的动物应单独饲养,待动物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六)新购进的动物,应符合实验要求,并需经饲养1~2周后,方可进行实验用。

(七)使用、繁殖动物要有计划。

(八)动物饲养应防止疾病传染,饲养用具应专用,外来人员不得入内。

(九)室内保持清洁、卫生,定时清理粪便等杂物。室内每周消毒,饲养用具每日洗刷,定期消毒。

第10篇 x小区物业管理处工作流程

小区物业管理处工作流程

管理处向小区提供一站式服务,业主和住户只需要在管理处的客服前台就能解决他们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客服前台根据住户的问题分类直接向各职能部门反馈并解决。

对一些临时性的协助请求(如:临时搭手搬运、小件物品代提等)可直接向在值安管队员反映,由安管队员直接为住户提供服务。对小区临时情况的反映由安管队代为向客服前台反映,客服务前台根据情况分类处理。

住户对于护卫的一般投诉由前台记录后直接向安管队长反映,由安管队长处理后向客服中心反馈处理结果,客服中心向住户反馈处理结果并取得住户的回访意见。住户的一般维修由前台记录后直接向维修班长反映,由维修班长安排处理后向客服中心反馈处理结果,客服中心向住户反馈处理结果并取得住户的回访意见。住户较大的维修或对于维修的一般投诉由前台记录后直接向维修主管反映,由维修主管处理后向客服中心反馈处理结果,客服中心向住户反馈处理结果并取得住户的回访意见。

住户小区保洁的一般投诉由前台记录后直接向保洁班长反映,由保洁班长安排处理后向客服中心反馈处理结果,客服中心向住户反馈处理结果并取得住户的回访意见。住户较大的保洁投诉由前台记录后直接向保洁主管反映,由保洁主管处理后向客服中心反馈处理结果,客服中心向住户反馈处理结果并取得住户的回访意见。

住户对管理工作的较大投诉客服前台在通知相应主管同时应向客服主管上报,同一服务过程二次被同一住户投诉时,客服前台必须向客服主管汇报,客服主管应立即进行现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客服前台,同时向管理处主任反馈,客服前台应及时向住户反馈处理结果并取得住户的回访意见。

住户对管理工作的重大投诉或经客服主管协调仍未能解决的问题客服前台应立即通知管理处主任,管理处主任必须立即到现场处理,并亲自与住户进行沟通。

物业管理处客服前台维修班长保洁班长在值安管队维修主管清洁主管安管主管物业经理辖区住户或业主的请求和投诉住户临时情况反映维修、协助、需求、投诉管理处内部住户界面安管队长客服主管。

第11篇 某县地税局管理工作制度

县地税局管理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创建优美的工作环境,确保岗位目标的实施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圆满完成税收任务,使各项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本局工作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时间上下班,考勤人员按时到位,对全局工作人员严格进行考勤登记,超过上班时间到岗或提前离岗的一律按迟到或早退处理。上下班签到、签退不得由他人代签,违者按早退或迟到对待,并每次扣款50元。签完到的人员及时回办公室工作,不得集聚闲聊,违者准点开始按迟到计时扣款。考勤人员从严把关。

(二)内外勤人员在城镇范围执行公务,科所长要有记录,外出人员回局后要向科所长汇报,若抽查发现在外出工作的时间里没去完成安排的工作,按旷工半天处理。如纳税人或其他人来办理纳税等事宜,工作人员不在岗又没有请假,发现一次按旷工半天处理并按人次扣科所长50元。

(三)各科所长外出,必须向分管局领导请示,同时告知考勤人员,否则按旷工处理。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前,告知办公室主任。行程时间由分管局长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否则,早走、逾期的天数差费自理,并按超假处理。处理办法见后。

(四)办公室负责机关考勤工作,不定期地组织抽查,及时汇总每月考勤,经局长审批后,送财务室执行,每月终了将考勤情况张贴公布,年末编制考勤汇总统计表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

(五)考勤人员考勤时要认真、严格、负责、公平、杜绝“人情考勤”,如考勤人员作弊或不认真,视为失职,每次罚款100元。

(六)事假,男职工每月不超过2天,女职工每月不超过3天,在规定范围内,按日扣发事假期间岗位津贴、误餐费和季度奖,超过规定范围的,按日加扣工资。

(七)病假在3个月内的,工资照发,按日扣发病假期间岗位津贴、误餐费和季度奖;超过3个月的,按新政办[1993]97号文件规定扣发工资,病假期间岗位津贴、误餐费和季度奖按日扣发;如弄虚作假不上班,按旷工处理。

(八)干部职工旷工半天者,扣发半天工资和半月误餐费、岗位津贴、及季度奖;旷工1天者,扣发1天工资和1个月的误餐费岗位津贴、及季奖;超过3天扣发当月工资、误餐费及季度奖和全部年终各类奖金。旷工15天以上者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者,可作为公务员辞退处理。

(九)迟到、早退者的迟到时间和早退时间月累计5分钟后按5元起扣。每超一分钟加1元。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10次者年终不得评先选优,并扣应发年终奖金的30%。

(十)探亲假、年休假、病假、事假、婚丧假、产假及外出公差、疗养、学习等逾期不续假又无正当理由不归连续15天以上者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者,可作公务员辞退处理。

(十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准时参加应参加的各种会议和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无故迟到或中途退席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十二)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节假日、公休日、晚上)工作人员必须有工作时间、内容的记录,然后经科所长确认和分管局长批准可以补休(否则不得补休),工作告一段落一周补完,补休有困难的,经局长批准发给加班工资,按加班一天补发三天工资,以此类推。科所长补休直接由分管局长批准即可。

(十三)如发现职工工作期间喝酒者,给予以下处罚:第一次200元;第二次300元;第三次扣当季季度奖;三次以上扣发年终奖。因酗酒打架而被公安机关扣留或影响单位形象的事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扣发年终奖。

(十四)独生子女护理假按日扣误餐费、岗位津贴及奖金。

(十五)探亲假、年休假、病假、婚丧假、产假、上学可以剔除节假日。

(十六)凡外出超过半天,科所长应安排好其接替工作。

(十七)各科所应有考勤记录,每月月底与办公室进行核对。

二、请销假制度

(一)休假管理

1、休假的条件:

(1)凡我局在册正式干部职工工作满5年以上的均可享受一年一次的休假。

(2)因公受伤住院治疗的干部、职工仍享受当年的休假。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休假:

(1)当年安排健康疗养、休养,其疗养休养时间超过本人休假时间的;

(2)因患病长期休养治疗的(含住院治疗、疗养和病假休息)全年累计超过2个月的或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3)外出疗养、函授或脱产学习的;

(4)判处管制或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仍然留原单位工作的;

2、休假的期限

(1)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工作满20年以上的干部、职工,每年休假14天。

(2)探亲假和休假可合并使用。休假天数计算不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3)当年的休假期不得跨年度使用。

(4)异地任职交流干部规定休假按自治区地税局有关规定执行。

3、休假的办理

(1)本人书面申请;

(2)一般干部、职工休假由主管局长批准并告知局长;科所长休假由局长批准;

(3)持审批单到办公室备案;

(4)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干部职工在享受休假期间,如需去外地办理私事,需经批准方可外出,否则按事假对待。

4、休假的待遇

休假期间的工资不变、按日扣发误餐费、岗位津贴、季度奖。节假日、法定假日不占休假天数。

(二)探亲假的管理

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

凡工作满1年以上的干部职工(除见习试用期干部工人)不与父母或者配偶住在一起,且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

2、探亲假的期限

(1)探亲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

(2)未婚探视父母的每年探亲一次,假期为20天。干部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3年一次,假期70天,4年一次,假期4个月。

(3)已婚探视父母的每3年准假一次,假期为30天

(4)出国探亲的假期为40天

(5)探亲假是指干部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不含往返在途时间(具体时间由办公室确定)和公休假日以及法定节日.

3、探亲假的待遇

(1)干部职工探视配偶、未婚干部职工探视父母和已婚干部职工按年限探视父母,单位均按标准报销路费、住宿费。

(2)干部职工探亲乘汽车、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空调车)可报销硬卧车票。

(3)干部职工探亲乘船的,准予报销3等舱位费。

(4)干部职工探亲乘飞机的,按本人所享受的探亲假待遇路程,按标准报销硬卧火车票及住宿费,中途需要换乘车、船住宿的,可凭据报销,疆内住宿每晚不超过50元,疆外住宿每晚不超过200元。

(5)出国探视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工资、误餐费、月奖金及年终各类奖金照发。逾期未归的按旷工论处。

(6)探亲假期间的工资不变、按日扣发误餐费、岗位津贴,节假日、法定假日不占探亲假天数。

6、探亲假的办理

(1)本人书面申请。

(2)一般干部、工人探亲假由主管局长批准;科所长探亲假由局长批准。

(3)探亲者本人持批准后的报销单报销路费。

(三)婚丧假管理

1、婚丧假的办理

(1)干部职工结婚或者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享受的婚丧假。

(2)本人书面申请,特殊情况可事后补报申请。

(3)一般干部由主管局长审批,科所长由局长审批。

(4)持审批单到办公室备案。

2、婚丧假的期限及待遇

(1)婚假的时间为3天。汉族职工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少数民族职工男满23周岁、女满21周岁的属于晚婚,应享受晚婚假,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干部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的远近确定在途时间,在途时间不在假期之内。

(2)丧假的期限为3天。干部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的远近确定在途时间,在途时间不在假期之内。在途时间内视为正常上班,工资等照发,按日扣发误餐费、岗位津贴,但往返车船费自理,节假日不占丧假期。

4、超假处理

干部职工擅自超假,超1天扣3天工资、误餐费、岗位津贴;超假10天,除扣发1月工资、误餐费、季度奖和年终各类奖金按当月扣发比例扣发外,取消年底考核资格,视为不称职干部职工,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确需超假的,向分管局长说明原因,准予后按事假处理,并报办公室备查。所有出差、培训、学习、面授、丧假、婚假、探亲假、事假、休假的超假均适用本条。

(四)产假按国家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执行,哺乳期间每天有一小时时间哺乳(时间自定)。丧假、婚假、探亲假由局长批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工作人员有私事、外出考试、面授学习、丧假、婚假、探亲假、休假、出差的都要向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请假,归来后要到办公室销假。一般干部请假三天以下的,经科所长根据工作安排签署意见,由分管局长斟酌批准后方可离岗;三天以上的需由局长批准。科所长有事请假,一天的由分管局长签署意见,一天以上的由局长签署意见(不在时,分管局长即可)。否则按旷工处理。外出考试、面授学习请假的在扣误餐费、岗位津贴时应扣除法定假日和节假日天数。单位安排的外出学习、培训、出差的虽执行请销假制度,但在规定期限内的按公差对待,逾期或早走的按超假或事假处理。局领导参照执行。

(六)机关工作人员请假批准后,应将请假条送办公室登记考勤,无故不报送请假条的按旷工对待。请病假要提供当地县医院疾病证明(特殊情况除外),仍须科室领导和分管局长批准,事后补假一律无效,按旷工处理。

(七)局领导请假或外出的,副职向正职请假,正职不在家的,副职可相互请假,后仍需向办公室打招呼。

(八)节假日请销假均按以上制度办理。

(九)以上请销假严格按制度向相关科室领导及局领导请销假,向其他人员请销假的一律无效。如因此发生扯皮的事,责任自觉承担。

三、着装制度

(一)税务人员着装标准

1、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穿着统一的成套季节制服,服装必须整洁,颜色深浅一致,帽徽、胸章、肩徽必须齐全端正,严禁税便装混穿或穿税服戴便帽等。

2、着春秋装时,必须内着配发的衬衣或白色衬衣,不得敞怀,女同志着裙装时,必须穿肉色长丝袜。着夏装(长袖)时,必须扎配发的领带,不得挽袖。着冬装时要系风纪扣。

3、穿着税服必须保持仪表整洁、大方,不得敞胸露怀,男同志一律不准留长发,鬓角不得超过耳垂,不得留胡须、配带手饰;女同志可化淡妆,但不得佩戴手饰、留长指甲和给手、脚指甲染色,不得烫发、戴头巾,长发不得过肩。

办公室内不得戴墨镜、穿拖鞋。

4、着税服参加集体活动时,要穿黑色皮鞋,女同志穿裙装时可穿白色鞋,不得穿异型鞋。

(二)税务人员要爱护税务标志,税务制服、帽徽、胸章,不准借给他人穿戴,不准任意拆改制服样式,更不能送人或变卖。

(三)税务人员八小时以外到公共娱乐场所时一律着便装,女同志怀孕期间着便装。

(四)本规定由各科所长监督执行,办公室不定期抽查,违反规定之一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并通报批评。

四、卫生制度

(一)树立讲卫生光荣的思想,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造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办公室、宿舍整洁、卫生,各类物品摆放有序,室内环境整洁美观,空气清新。

(三)讲究个人卫生,着装整洁,仪表端庄。

(四)做到每天小清扫,每周五大清扫,由办公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

(五)不乱丢纸屑、果皮,不乱倒杂物,不随地吐痰,发现上述一项(次)罚款10元。

(六)室外集体打扫卫生由办公室组织,无故不参加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全局卫生状况实行不定期抽查,对卫生不合格的办公室通报批评。

五、学习制度

(一)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操作技能,以适应新形式下税务工作的要求。

(二)政治学习由办公室组织安排,业务学习由税政法制科负责安排。每周五下午前2小时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学习要做到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无特殊情况,学习时间不得安排其他工作。如无通知不得无故缺席。

(四)政治、业务学习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完后下一个星期一下午下班之前交办公室,统一批改。

(五)政治、业务笔记不按时完成交办公室的,一次扣20元,并通报批评。

(六)电教、计算机操作培训工作适时进行安排,不能完成学习任务的,每次扣20元。

六、其他制度

(一)工作期间严禁打闹、打扑克、下象棋、打台球、看非业务书籍、电脑游戏、看影碟、听音乐等,发现一次者罚款200元。科所长在办公室的,制止不了的,报局领导处理,不制止的同职工并扣。

(二)工作期间严禁吃零食、大声喧哗,严禁在办公场所大声叫嚷,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三)工作期间不得做私活、购物、不准带小孩、不准与工作无关的外单位人员聊天。工作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是工作需要不能串岗,如发现一次,串岗人与当事人各罚款20元。

(四)工作期间实行挂牌上岗制。

(五)严禁在办公室内吸烟,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六)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公物者,双倍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严禁私自占有公共财物,发现者立即退还,若损坏照价赔偿,并罚款100元。

(七)工作人员离岗移交工作时,科(所)长由局长安排,一般工作人员由各科(所)长安排,不得擅自移交。工作未安排好的不得离岗,否则工作出现无人接替的,科室自行解决。

(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及其以上处分的,从做出决定之日起,停发一年的误餐费、季度奖及年终各类奖金。

(九)违纪违法被司法部门收审、拘留、扣押、逮捕或取保候审期间停发其工资、误餐费、季度奖和年终各类奖金,结案后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者,按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年终公务员考核不称职的扣发其次全年的误餐费、季度奖和年终各类奖金。

七、本制度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以前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八、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2篇 加油站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节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施工进场前须办理的手续u

1)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

2)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3)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制定施工方案,对施工中可能影响和产生发生的不安全因素采取预防措施;

5)对施工中可能产生的火花与油品的易燃、易爆危险特性的矛盾,要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监护人员。

施工作业相关许可证:u

1)时动火审批报告、临时动火许可证;

2)临时用电许可证;

3)空破土作业许可证;

4)高作业许可证;

5)进设备(轻罐)作业许可证。

加油站在改造、维修、用电等需要动火时,应办理动火手续。

u施工现场安全监护内容

1)施工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危险作业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查机械设备安全状况;

2)检查施工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3)查现场安全监护人员情况;

4)查施工操作行为,不得鲁莽施工;

5)施工人员无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设施,不得操作。

6)施工人员未经施工安全教育,不准施工操作;

7)特殊工种人员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准操作;

8)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9)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第二节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一)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二)用火级别的确定

1、一级动火:凡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在加油站,下列

地点动火为一级动火,比如储油罐区、加油区、卸油区;

2、二级动火:罐区、泵房、装卸作业区等的非防爆区域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在加油(气)站,下列地点动火为二级动火,即从易燃、易爆区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的容器、管线,经吹扫处理和检测合格者;以及生产设施、罐区的非防爆场所、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

3、三级动火:在加油站内除了一、二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属三级动火;以及油站内的油罐、管线已清洗并注满清水后的动火作业。

(三)用火管理制度:

1、加油站内应控制动火作业,必须动火时应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加油站《动火审批报告书》,书面报告市公司安全储运部,经批准后停止加油作业,采取安全措施后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后才许施工;

2、坚持“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审批的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没有防火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3、示动火的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动火作业的原因、地点、时间及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动火的审批权限:

1、一级动火,需加油站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制定出防火措施,填写加油站《动火审批报告书》,书面报告安全储运部和主管经理共同审批签字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由安全储运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由片区零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

(五)用火的基本原则:

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储油罐及输油管线),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孔盖,通风换气,并经检测分析合格,方可动火;

2、正常生产的装置和罐区内,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在安全地方动火;节假日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动火,一律禁止;对节假日中必须的用火,按特殊用火处理;

3、一张动火票只限一处;除批准的动火点外,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用火范围;凡没有经过批准的动火作业,应视为违章;

4、没有落实防火措施及指定动火作业责任人的,一律不准动火作业;对于电焊、气焊、气割作业者,必须具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资格,不得无证操作;

5、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

(六)用火安全措施:

1、将需要的动火设备,如油罐、输油管线等残留的油品等可燃物彻底清理干净,并有足够时间进行蒸气吹扫和水洗,达到动火条件;

2、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所有管线,加盲板盖;

3、油罐、容器动火,应做爆炸浓度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动火前在容器外边进行明火试验,工作时容器外应有专人监护;

4、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米)的下水井、水封井、隔油池、地漏、地沟等应清除易燃物,并予以封闭;

5、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火;

6、高处动火(3米)以上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风力较大时,视情况而定,大于五级时禁止动火;

7、动火现场配置适量的灭火器材,如灭火器、铁锹、灭火毯等消防设施,并摆布在合适位置;

8、动火开始前和动火结束后,均应认真检查条件是否变化,不得留有余火和隐患。

(七)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

1、必须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

3、监护人职责是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4、监护人要佩带明显标志,不得私自离开现场;

5、监护人权限:对用火部位与动火票不符,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制止用火;异常情况发生时有权停止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可以收回动火票,并报上级领导。

第三节临时用电作业安全

(一)报批程序:

1、加油站按照油站整改和施工作业需要,确定需要临时用电;

2、根据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填写临时用电申请报告,向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提出申请;

3、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核查作业内容,签发临时用电许可证,一旦整改方案无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到位,将不批准临时用电;

4、领取临时用电许可证,加油站经理(站长)在对上述各点全面复查无误后,方可临时用电作业。

(二)作业安全要求:

1、装临时线路的人员需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

2、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有措施;

3、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

4、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

5、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

6、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

7、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要有防雨措施;

8、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场所或塔、罐等金属设备内,不得超过12伏;

9、临时用电设施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件一致。

第四节破土作业安全

(一)破土作业报批程序:(破土作业的危险等级划分,参照临时动火作业的危险等级划分执行)

1、一级(重大)破土作业,由加油站会同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填写《破土作业许可证》,向安全部门申报,公司安全经理审批;

2、二、三级破土作业,由加油站会同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填写《破土作业许可证》,向安全部门申报,由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破土作业安全要求:

1、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2、电信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3、地下供排水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措施已落实;

4、已按施工方案图完成施工划线;

5、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6、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

7、道路施工作业已报告;交通部门、消防部门、生产调度、安全部门;

8、人员进出口和撤离保护措施已落实:a、梯子 b、修坡道

9、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

10、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普通灯 b、防爆灯

11、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节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一)高处作业报批程序:

1、一级高处作业(2米至5米);二级高处作业(5米以上至15米)不需办理审批手续,但必须落实安全措施,与施工队签定《施工安全协议》;

2、三级高处作业(15米以上至30米)和特级高处作业(30米以上),由油站负责人填报《高处作业票》,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公司安全经理签发;

3、高处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为7天,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及审批人保存,保存期为1年。

(二)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等不适于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符合要求、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4、作业人员携带工具袋;

5、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标的烟囱及设备的场所,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6、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场所离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8、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安全规程;

9、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措施;

10、梯子或绳梯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11、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上作业应搭设固定承重板,并站在承重板上;

12、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

13、特级高处作业配备有通讯工具;

其他措施:佩戴:(1)过滤式呼吸器、(2)空气式呼吸器。

第六节进入设备(清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入设备(清罐)作业报批程序

1、凡进入设备(清罐)作业,必须办理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市公司计量质量部负责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作业许可证,禁止进入设备作业。

2、待领取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后,加油站经理(站长)在对各点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设备(清罐)作业。

3、进入设备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注明作业时间,不得在无监护人或作业时间以外作业。

(二)清罐作业安全要求

1、油罐清洗作业前,应检测罐内油气浓度;

2、罐内油气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的4%时,可认为安全进罐作业浓度;

3、进罐人员应装备整套的防护衣服、靴子和手套,以及佩戴合适、质量合格的通风防毒面具,并系好安全绳;

4、如果罐内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40%时,即使有可靠的防护措施,也不宜进罐作业;

5、进罐作业时,通常应分组进罐,每次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6、罐外人孔应设有专人监护,并与罐内作业人员经常保持联络;

7、每次进罐作业前,都应对通风、防毒面具等进行检查和试验、清洗、消毒,并检查风管连接是否可靠;

8、发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防毒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人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9、如以上各项措施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在进入设备作业。

*有职业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等疾病的人不得进罐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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