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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本)(八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77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本)

第1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企业根据不同工种的具体情况,发放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它是保职工安全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正确发放和使用防护用品,特制订本制度。

发放标准

1. 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标准和原则,不得任意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标准。

2. 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凭证建卡,填写领料单,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凭证到仓库领取。

3. 新工人进厂需凭三级安全教育卡;老职工变换工种则凭调令单,然后发劳动防护用品。

4. 各部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防护用品,需由车间提出申请,报主管厂长批准后办理发放手续。

5. 根据生产的发展和安全文明生产的需要,对现行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改进方案,由主管部门拿出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6. 调离异企业的员工,要将防护用品交还企业,企业给予出具移交证明。

7. 脱离生产(工作)岗位满六个月以上职工,所发防护用品的使用期则应相应地延长。

8. 一人进行多工种作业的,按从事的主工种发放防护用品。

9. 外单位来企业培训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委托单位自行解决。

10. 职工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做出成绩者,给予奖励。

考核

1. 对发放、节约使用劳动防护品作出成绩者,给予奖励。

2. 对任意扩大发放范围和标准,无故损坏防护用品者,给予赔偿和处罚。

对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或不使用防护用品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奖,后果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第2篇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1. 根据工作性质,供给员工适用和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及特种防护器具。

2. 个人防护用品由技术安全部根据国家规定制定标准,报上级批准后严格执行,物资部负责制定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3. 特殊防护用品由各部门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技术安全部部审核、汇总报总经理审批,各部门需持审批后的领用单方可进行领取。

4.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尘罩、特种手套、绝缘鞋与特殊防护用品,使用前要进行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此外还应定期进行检查。

5. 劳保用品是为保护职工安全的必要措施,各部门领导要教育职工,使其了解各种劳保用品的防护性能,懂得其质量检查法,学会正确佩戴与使用。

第3篇 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制度

一、 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

(一)矿区设专人采购劳动保护用品。

(二)劳动保护用品采购人员必须到劳动保护用品专营商店进行采购矿用劳动保护用品。

(三)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必须按照本矿井的实际情况,按照计划进行采购。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储存。

(一)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库房中。

(二)劳动保护用品要按大、中、小规格分类进行储存。

(三)建立劳动保护用品保管岗位责任制和有关账簿齐全。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一)凡从事采场的劳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二)按照规定使用的时间,及时更换劳动保护用品。

(三)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账、卡,做到入库、发放账、卡相符。

第4篇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 根据工作性质,供给员工适用和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及特种防护器具。

2. 个人防护用品由技术安全部根据国家规定制定标准,报上级批准后严格执行,物资部负责制定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3. 特殊防护用品由各部门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技术安全部部审核、汇总报总经理审批,各部门需持审批后的领用单方可进行领取。

4.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尘罩、特种手套、绝缘鞋与特殊防护用品,使用前要进行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此外还应定期进行检查。

5. 劳保用品是为保护职工安全的必要措施,各部门领导要教育职工,使其了解各种劳保用品的防护性能,懂得其质量检查法,学会正确佩戴与使用。

第5篇 化工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使其符合国家法健规定,达到要求,从而保护工人的劳动安全,保障员工的职业卫生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保护条例,公司为职工免费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坚持同工种、同条件、发放相同劳保用品的原则,不同工种要有所区别。

3、 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4、劳动保护用品每月发放一次,每月月初发放,所有员工到仓库签字领取。新进厂员工到达工作岗位前,公司为其备齐所有劳保用品。

5、 职工要保管好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用作他用。

6、 因特殊原因需要领用标准外劳保用品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申请,说明用途,经批准后,仓库方可以发放。

7、 仓库要建立劳保用品发放记录。

第6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 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

(一)矿区设专人采购劳动保护用品。

(二)劳动保护用品采购人员必须到劳动保护用品专营商店进行采购矿用劳动保护用品。

(三)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必须按照本矿井的实际情况,按照计划进行采购。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储存。

(一)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库房中。

(二)劳动保护用品要按大、中、小规格分类进行储存。

(三)建立劳动保护用品保管岗位责任制和有关账簿齐全。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一)凡从事采场的劳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二)按照规定使用的时间,及时更换劳动保护用品。

(三)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账、卡,做到入库、发放账、卡相符。

第7篇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物质条件。各涉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形式或用其它物品替代。

2、劳动用品的发放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单位的所有工种和类别负责制定,经总经理审批后由相关部门采购并按规定发放,制定发放标准细表,任何个人与部门不得随意更改发放标准、数量等。

3、全体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保持清洁、整齐,树立单位良好形象。各部门主管领导必须随时检查所在岗位人员劳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对不正当使用行为,经教育不改正者,予以处罚。

4、对于因工作特殊或抢险、救灾后,劳保用品损坏、丢失或失去其应有功能的,本人可以提出申请,主管领导签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提前报废、补发或更换。

5、采购人员必须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保管人员在发放前要进行验收,合格后分类存放,防止变质和失效,并建账登记。

6、库房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领用手续、规定和标准发放;凡规定以旧换新的物品,一定要交旧换新;凡因保管不善而丢失的物品,按原价及应使用的年限折旧赔偿。

7、在使用期限内离岗时,每位员工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按本单位规定到主管部门办理销账手续,并按一定比例折价。

第8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规范

1 目的

1.1 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室及员工.

3 总则

3.1 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技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3.3 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3.4 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应急使用.

4职责

4.1 生产管理部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月采购计划,修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4.2 采购部根据生产管理部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和质量标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由生产管理部保管和发放.

4.3 各车间负责督促本单位员工按标准穿戴或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5 防护用品管理要求

5.1 生产管理部对在册员工,必须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登记卡,由仓库保管员按规定发给个人防护用品.

5.2 新进厂员工,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和调入证明,到劳保仓库领取个人防护用品.

5.3 员工改变工种,凭'改变工种教育'卡,方可按新工种标准发给防护用品.员工在各单位之间调动,应把按规定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其它备用品(如雨衣,雨鞋,皮鞋,棉衣等),交回原单位劳保仓库.调入单位按规定发给防护用品.

5.4 员工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前,须将大件防护用品(除工作服外)交回所在劳保仓库.

5.5 实习人员,代培人员等,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方可到岗位参加生产劳动,其个人穿戴的防护用品按双方协议执行.

5.6 员工因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探亲假,因公外出,脱产学习等离开生产岗位连续一个月以上者,其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其离岗时间顺延.

5.7 员工调出集团公司,要按规定到本单位劳保仓库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出手续.

6 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及使用期限

6.1 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是根据劳动条件确定的,要坚持同条件,同工种,发放同样防护用品的原则,对同工种条件不同者应有所区别.

6.2 工作服

6.2.1 工人工作服使用期限规定如下:

a)基本生产车间工人和冷加工热处理车间工人为1年一套;

b)辅助车间工人为1年一套;

c)仓库保管,值班工人为1年一套.

6.2.2 管理人员工作服使用期限规定如下:

a)车间管理人员:基本生产车间管理人员为1年一套;

b)各单位(科室)管理人员1年一件上衣;

c)管理干部,现场管理人员为1年一件上衣.

6.3 防寒防暑用品

6.3.1 经常从事露天作业的工种,冬季发给棉大衣,短大衣.使用期限:棉大衣,短大衣,为四冬,由职工本人保管,自己洗补,使用期满领新不交旧.

6.4 毛巾,肥皂

6.4.1 工人的毛巾,肥皂按以下标准发放:

a)基本生产车间工人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

b)辅助车间工人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

c)仓库保管,值班,各部工人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

6.4.2 管理人员毛巾,肥皂按以下标准发放:

a)车间管理人员按该车间工人标准发给;

b)各单位管理人员:专业厂现场管理人员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

c)公司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

6.5 其它

6.5.1 需要戴平光镜的工种,发给平光镜.因工作损坏有可靠证明者,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补发.上述工种因本人眼睛老花,近视,不宜戴平光镜者,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可发给花镜,近视镜.如自购按普通花镜,近视镜,费用报销,但每副最多不得超过10元.

6.5.2 需要戴防尘口罩的工种,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发给.

6.5.3 有伤害头部危险的作业场所,按规定配发安全帽.

6.5.4天车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每年配发一双绝缘鞋.

6.5.5 其它防护用品根据需要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配备,无标准规定的,经生产管理部审核后配备.

7 个人防护用品的赔偿

7.1 发给个人的防护用品要爱惜使用,合理穿戴,妥善保管.

7.2 凡个人领用的防护用品,丢失不补,也不赔偿,确实影响生产安全者,经生产安全部批准,按规定赔偿后补发.公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建立借用制度,丢失由责任者按下表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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