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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范本)(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67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范本)

第1篇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一

为充分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并尽可能节约电力资源,特对学校安全用电作出如下安排:

一、各班教室及功能室均指定专人开关灯和其它电器,电脑、电视、投影、视频展示台等贵重电器必须由使用教师开关,学生不准随便开关;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在用电高峰期尽量不开,如必须使用时由教师开关。

二、电工必须每月两次定期对学校电路、设施设备等进行专项常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录音机、电脑等常用电器时如出现短路、发出异味等故障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电工进行维修,坚决禁止自己动手随意处理。

四、每天放学前必须由专人负责关闭教室及功能室的所有用电设备,教师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办公用电设备;星期天电工要关闭教学区总电源;放假前电工要关闭学校所有电源,只为值班区供电;

五、要对消防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指示等照明设施,配电箱、接线盒等电源设施定期检修,确保发生紧急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理。

以上各条望各相关责任人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对不负责任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引发责任事故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二

1.电器设备的安装、修理,应由电工人员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非电工人员不准擅自安装、修理电气设备。

2.电动机不能超负荷运行,电压不能过低,要经常维护保养,防止匝间和相间短路、碰壳和电刷火花。 转动部位要经常加油,保护清洁润滑。连续起动次数不能超过3-5次。

3.变压器应安装在单独的房间内,房间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变压器底部要有贮油槽和排油沟。槽内应垫卵石。室内要保持干净,不准存有无关物品。

4.电线不能超负荷使用。在有易燃易爆可燃液体、气体和大量可燃粉尘的场所、暗装电线应穿管保护。如用钢管时,管口应有和橡皮圈衬垫。陈旧老化的电线应及时更换,不准将电线缠绕在铁钉上或用铁丝牵拉。

5.配电房要保持清洁,配电盘的设置要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配电盘上布线要整齐,接头要牢固。

6.电闸刀盒要保持完好,不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7.电加热器具,如电炉、电烫斗、烘干灯泡等,在使用时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断电源。

8.照明灯具距可燃物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准用纸做电灯罩。

9.避雷设备、防静电装置的接地导线每年要进行一至两次的检查测试,电阻不准大于10欧姆。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三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用电工作,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用电设施,是每一个师生义务。

2、安装、维修应找电工,严禁在办公室、教室等场所私拉乱接电线。

4、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

4、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教室前要注意关闭用电器,节约用电。

5、禁止在吊灯的导线上悬挂任何物品。

6、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时找电工处理。

7、学校用电线路专人维护。

8、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教师办公室、行政办、总务处、教导处、厨房等由有关人员负责用电安全,出现安全事故相关人员赔偿损失。

9、发现电线短路起火时,要先切断附近的总电源,不准用水泼。

10、办公室严禁使用其它大功率电器。(如:电熨斗、电饭锅、取暖器)

第2篇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国家最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精神,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用电及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以达到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最终目的.有效防范施工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项目经理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以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有序进行。

1.施工现场所有电气线路、配电箱、电气设备、施工照明等使用操作必须由具有有效操作证件的合格电工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无本电工操作。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到期及时更换操作本。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品。

3.电工作业须由两人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带好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严禁带电接线和带负荷拔插头等。

4.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并挂上停电禁止合闸标牌。检修设备必须将前一级开关断开,并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或将设备的电源线在开关下端拆除。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断电处理后进行。对临时用电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和解决。

6.维护电工必须按要求填写“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

7.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经常学习关于电气方面的知识,电气操作规程,把好施工现场用电关,保证施工中安全用电。

8.经理部安全监督组定期组织或安排电工巡视检查,保证电器、配电箱、供电电缆、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等处于完好状态。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整改。

第3篇 l矿选厂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我厂选矿生产、输电和用电较为复杂,为了加强管理,确保用电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专业电工要接受安全技术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

2、电器设备、线路的一切修理工作,必须由电工进行,其它人员一律禁止上述工作。

3、倒闸操作和有可能接触带电体的一切工作,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4、严格控制安装临时线路。在一般情况下,都应有计划正规安装,如果生产十分紧急,必须装设临时线路。应经有关部门(厂部或设备科)批准,按规定装设短路保护。导线绝缘应良好,对地距离、室内不得低于二点五米,室处不得低于3米,跨越公路不得低于五米,安装后要有记录,交待清楚,还应加强检查,用后应迅速拆除。

5、在现场检修电器设备时,应在变电所,配电室拉断电源开关后(高压设备线路还应接地)必须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6、使用临时手提行灯,电压不超过24伏,在潮湿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电压不得超过24伏,低压变压器的低压接头,其中一个应有可靠接地。

7、凡电动工具(如手提砂轮等)在使用结束时或暂时停止使用时应切断电源。

8、使用电钻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或垫好绝缘板。

9、在没有安全措施保护的情况,禁止任何带电作业。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经试验确实无电后再接上地线,方可进行修理。因生产不允许停电而需要修理时,应在安全工作规程许可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工作。

10、任何电器设备(包括停电的电器设备)未经验证无电时,一律当有电看待,绝对不能接触。

11、运行中的电器设备带电部分,非电工人员不得接触,已安好的安全罩或拦杆等隔离装置不准随意拆除。

12、电器设备要注意保护,防止水、汽、酸、碱、易燃物和其它杂物进入,影响绝缘,损坏设备。

13、挂放在电器设备上的警告标志非原挂放人员或未经原挂放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移动。

14在调换灯炮时,必须切断电源,然后进行调换。

15、发现有断头或拆开的电线,立即通知电工处理。

16、装在潮湿、有灰尘、有腐蚀性气体,酸、碱处的电器设备应使用封闭式。

17、新装电器设备在通电使用前,应检查绝缘、接地是否符合有效技术规范要求,其额定电压,是否与所接线路电压相符合(允许较定额不超过正负百分之五)方可通电使用。

18、电器设备的拆卸、(装拆)移动、调换、增减设备主要附件或变更操作条件,必须经有关部门的主管人员批准,否则不得擅自进行。

19、在变电所、配电室倒闸操作,应填写操作表,到少应有二人进行,其中一人作业,另一人负责监护。

20、所有电器设备接地、防雷保护装置应严格按规定定期检测和校验,试验资料按时入档保存。

21、桥式吊车在钢轨的两端要有可靠的接地。

22、电器装置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必须要保留的电线应半电源切断,试验资料按时入档保存。

21、桥式吊车在钢轨的两端要有可靠的接地。

22、电器装置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必须要保留的电线应将电源切断,并将电线头用绝缘布包好。

23、蹬高作业应检查所有的蹬高用具,梯子、安全带、保险绳、蹬高板、绝缘防护用品,工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使用。

24、配电室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严禁堆放杂物(包括电工用具)应配备四氯化碳,“1211”等灭火器。

25、电缆沟应随时保持清洁卫生,无杂物,严禁水、油、碱浸入。

26、电器设备停车二十四小时后再开车,应经电工测量绝缘电阻,并经电工允许后,方可启动开车。

27、严禁在一切电线上晒衣服和悬挂东西。

28、岗位操作人员检查电机机壳温度时,宜用手背接触外壳,不能用手掌接触,以免被电接触脱离不开。

29、各用电设备保险丝熔断了,严禁岗位操作人员用其它金属导体代用,一定要找电工按规格、型号、要求更换,决不允许私自更换。

30、电器设备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只准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去扑灭。

31、万一发生了触电事故,应千方百计断开电源,严禁采取人拉人的办法抢救。在一时无法断开电源的情况下,可用干燥的竹杆、木棒、木条、木板断开电源,一定要沉着、冷静、慎重。

32、凡触电休克人员必须争分夺秒,进行人工呼吸或采取强制输氧进行抢救。坚决禁止没有触电抢救经验的医务人员采用打强心针的办法,进行抢救。

33、 电气检修时,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34、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拉下深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志牌或送电。

35、 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员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36、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37、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38、外线、杆、塔、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39、 变、配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明确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

40、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41、 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42、 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份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43、 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上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撤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44、 在同杆共架的多架线路中,部份线路停电检修,安全距离应小于在带电线路杆、塔在工作的安全距离,为此,线路不但要有线路名称,还要有上、下、左、右的称号,凳杆、塔和检修作业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45、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w及以下的为1.5米,10kw以上的为3米。

46、 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47、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48、 雷电时严禁登杆作业。

第4篇 某大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入室注意条款

(1)学生及工作人员进入实验机房严禁携带食品和饮料。

(2)实验机房内严禁吸烟,火种要当场熄灭。

(3)如发现有饮料留在实验室则立刻带出实验室。

(4)开实验室电源开关时要先确定全部电闸关了,如没有则要先全部关电闸。先从开总开关开电闸开始,然后在逐个开其他小开关,整个过程要非常注意个人安全问题。

2. 细节注意问题

(1)外来人员需要得到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机房。

(2)教室及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设备的操作流程。

(3)严禁在实验室吸烟、进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严禁大声喧哗、打闹和随意走动。

(4)进入实验室应爱护公物,不得乱写乱划,不得动用其他无关设备。

(5)实验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并检查实验室可能存在的各种火灾隐患,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6)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要定时清理实验室。

3. 离开注意条款

(1)要求学生在离开前应主动清扫、整理桌面卫生,保持抽屉干净,不得将无用资料甚至垃圾丢放抽屉。

(2)管理人员确定下课后关闭电脑、投影及主控台其他电器,爱护学校的设备电器。

(3)实验室管理人员在下班前检查所以房间的安全情况,当天不再使用的房间要关电闸,先关小开关,然后再关总开关电闸,关窗,关门。

(4)负责清理各实验室的卫生。

第5篇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范文

1、对配电室的规定

(1)、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门业务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电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配电室,应有门禁制度、值班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维修、检修等制度。

(4)、配电室高压绝缘用具应定期检测。

(5)、配电室内禁放杂物。

(6)、配电室和值班室应当分开,值班室内不许放床。

(7)、配电室应有避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8)、配电室房间不漏雨,无孔洞。无穿越配电室内的水、气管线。

(9)、配电室应有应急照明装置和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投放鼠药。

(10)、配电、供电设备,设施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而且不允许超负荷使用。

2、在安全用电方面的要求

(1)、配电箱(柜)附近不许堆放物品,特别是易燃物品。

(2)、配电箱(柜)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箱内不许放杂物。

(3)、电线和通讯等线路不能同走一盒一管,不许缠绕和捆绑在金属管道和金属构件上。

(4)、未经允许不得私接乱拉临时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5)、移动电源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护套线,严禁使用塑料双绞线。

(6)、电线接头必须压接牢固,并绝缘包扎良好。

(7)、胶盖闸用于电源开关使用时,胶盖闸内装设与设备负荷相匹配的保险丝或易熔片,不准用铜丝或铁丝替代保险丝。

(8)、凡是设备本身的电源线是三极插头的,就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

(9)、对机械设备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禁止同一开关电器同时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10)、使用60瓦(不含)以上的灯泡要用瓷灯口,库房内不允许使用60瓦(含)以上的灯泡。

(12)、使用行灯的电压应为安全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12v。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并绝缘良好。

(13)、接地线应使用黄、绿双色专用线,并不许有接头,线径不得小于相线线径的1/2。电源线细时,相线和地线可规格相同,但是地线最小规格不能小于1.5mm2。

(14)、使用碘钨灯照明时,必须采用密闭式或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的接地保护,不允许用易燃物做支架。9

(15)、组合插座应完好无损,不得吊挂使用,严禁使用伪劣插座。

(16)、使用1类电动工具时,其接地保护线,绝不允许与工作零线接在一起。

(17)、电气设备维修、检修倒闸操作和线路改造等较大工程时,必须经过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6篇 调东二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东调二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用电工作,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用电设施,是每一个师生的权利和义务。

2、安装、维修应找电工,严禁在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场所私接电线及用电器。

3、学生宿舍使用灯泡不能大于40瓦。

4、晒衣服的铁丝、线绳要和电线保持足够的距离(不少于3米),不准在电线上晒衣物。

5、禁止在吊灯的导线上悬挂任何物品。

6、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时找电工处理。

7、不准用手触摸灯头、插座及其他家用电器金属外壳,有损坏、老化、漏电的现象要及时找电工修理或更换。

8、发现电线短路起火时,要先切断附近的总电源,不准用水泼。

9、学生劳动需开挖地面时,必须先找电工联系,经批准后方可动工。

10、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教室前要注意关闭电源,以防发生事故。

11、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私自进入配电室。

12.用电单位及用电人必须掌握用电专业常识。

13.用电单位及用电人必须掌握用电安全常识。

14.用电单位及用电人在用电时如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15.用电单位及用电人在用电时如发生用电事故必须及时处理或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用电单位及用电人视事故情节负有相关责任。

16.学校用电重要部位必须有专人负责,专人承包。

17.学校用电重要部位的用电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允许用电单位或用电人使用。

18、本制度之公布之日起执行。

东调县第二中学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第7篇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样本

1. 目的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施工用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火电安装工程现场的用电设施的安装、运行和管理。

3. 编制

3.1《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原电力工业部发布 1996-01-01实施)

3.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原能源部发布 1992-09-01实施)(变电所部分)(原电力工业部发布 1998-04-01实施)(架空电力线路部分)(原电力工业部发布 1995-04-01实施)

4. 职责

4.1. 项目部安监部门对各施工单位和部门的用电行使安全监察职能。

4.2. 电源班负责对各施工用电的安装和维护,负责系统有情况时与供电部门联系。

5.管理内容和方法

5.1.安装、运行、维修的分工:

5.1.1.各级配电盘,由电源班负责安装与维修。

5.1.2.固定式或移动式三级配电盘由各用电单位提出,电源班负责安装,该三级盘及公用电源进线均由电源班专人负责管理、运行和维修。

5.2.申请、安装、验收程序

5.2.1.各用电单位应根据施工情况,在实际投入使用前5天,提出用电申请,经施工技术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送电源班。对施工任务重、危险性大的用申请,应要求电源班编写施工作业指导书,绘制电气布置图,经施工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批后,作为临时用电施工依据。

5.2.2.电源班在接到申请后,根据用电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安排施工。

5.2.3.电源班在接引电气调和前应对设备做好电气检查记录。在进行接引电源工作前应办理工作票,并在工作时设专人监护。

5.2.4.配电盘(1、2、3级)内的所有开关和电缆线必须贴上名称作用等标识,配电盘(1、2级)加锁、设警告标志牌,盘外醒目处编上流水号。

5.2.5.固定式三级配电盘安装完毕后,电源班应邀技术、安全部门及用电 单位安全员、技术负责人进行检查验收和交接。

5.3.用电设施的定期检查

5.3.1.项目部在组织安全大检查时应把用电设施安全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5.3.2.各用电单位应经常进行用电设施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5.3.3.在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后各用电单位的有关人员必须对用电社会司作专题安全检查。

5.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安装、使用

5.4.1.施工作业现场所用电动工具的电源盘进线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5.4.2.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按国标gb6829—38《漏电电流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 5.4.3.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5.4.4.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

5.4.5.对搁置已久重新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或更换。 5.5.施工现场一、二、三级配电盘之间干线,必须采用钢带皑包电缆,埋深0.5米,严禁沿地面埋设。过道路等处必须有避免机械损伤的措施。

5.6.开关及熔断器必须上口接电源、下口接负荷,严禁倒接。

5.7不同电压的插座与插销应选用不同的结构,严禁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

1.1. 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铡刀上或直接插入座内使用。

1.2. 手动操作开启式空气开关、闸刀开关及管形熔断器,应戴绝缘手套或使用绝缘工具。

1.3. 热元件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熔丝应有保护罩,管线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熔丝不得削小使用。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1.4. 从事用电设施管理、安装、运行和维修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1.4.1. dl5009——。1——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1.4.2. dl408——91,049——9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1.4.3. jgj59——88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第8篇 机房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未经维护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将用电设备擅自接入供电系统。

2、 实行机房用电申请制度,机房施工等临时用电和新加设备的永久供电必须由电源维护主管进行审批,在确认满足供电要求后分配或指定相应空开、插座等资源;使用申请者必须按照指定或分配的资源进行使用。

3、 外单位用电必须向维护中心提交申请,并附设计方案和图纸备案;由维护中心电源维护主管对方案进行审核后,方可组织实施。

4、 机房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知识,了解机房内部供电情况,熟悉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掌握机房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5、 机房用电实行双人操作制,一人操作,一人监视,严格按照“停电、送电操作流程”等规范进行操作,充分保障机房供电和人身安全。

6、 机房应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供电系统、用电设备及设施。

7、 机房所用工具必须进行绝缘处理保护。

8、 严禁不经过空开、熔断器等安全保护装置把设备直接接入供电系统,应选用安全可靠、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

9、 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从机房内直接向外引接电源线。

10、 严禁使用卤钨灯、大功率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作临时照明。、

11、机房内禁止使用其他电加热设备;在使用低功率电烙铁时要有第二人在场监督;严禁在ups电源上使用动力设备。

第9篇 安全用电电工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须知

房屋内部进行装璜及电气装修时,对室内电路布线,开关插座、吊灯、吊扇、空调等的安装,不能贪图方便,追求美观,节省材料,而埋下了事故隐患,应按照有关装置规程进行,从而保证安全用电。

▲应该请经过考试合格,具有电工作业许可证的电工进行电气装修。

▲所使用的电气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如电线、开关、插座、漏电开关、灯具等。

▲塑料护套线及其它导线严禁直接埋设在水泥或石灰粉刷层内。

▲电表处的保险丝千万不得用铜丝或其它导线替代,也不可太细或过粗,最好应使用定型的“熔丝管”。

▲不要用湿手直接拨动电气设备。

▲不要乱拖乱拉线,应配用合格的导线,并计算电器的安全载流量,以适应正常的用电负荷。

▲用电要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申请。

▲修缮房屋迁动增容等事项,要办理申请,严禁私自移动电表及供电设备。

▲严禁开启供电部门的封印,窃电属违法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用户电工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进网作业电工的管理,提高技术素质,维护供用电的公共安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其管理办法包括:

1、进网作业电工是指进入用电单位的受送电装置内,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的电工,技术与生产管理人员的统称。

2、进网作业电工须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18周岁以上。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电工作业的病症和生理缺陷。4工作认真,遵章守纪。

3、进网作业电工必须接受下列技术培训:1电气理论及电力系统运行知识。2电业安全和作业技能。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进网作业电工须经电力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电工进网许可证》后,方能进网作业。

5、用户配备电工必须具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如违反规定,电力部门有权责令当事人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不予校验接电或终止供电。

6、用户配备电工数量必须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监护制度,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对于高供高计或其他重要用户要求24小时值班。

第10篇 生活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3、宿舍内不得使用碘钨灯器等高耗电取暖,以免线路超负荷,引起火灾。

4、冬季宿舍使用电热器,必须有安全防火措施。

5、严禁私拉电线,如有私接电源者,私接电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私拉电线者承担全部责任。

6、用电人在离开房间时一定要关闭电灯、空调等用电设施、设备,如未关闭以上电器造成火灾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7 、所有220v照明灯的电源线不得使用软塑料线,宿舍内插座距地1.8m.,灯头对地面的垂直距离不能低于2.5米,灯头与易燃物品的净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

8、生活区必须配置灭电气火灾的消防设施,配电箱处放置两个干粉灭火器(每栋房至少配两个灭火器)。

9、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体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事故。

10、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不要在箱旁堆放建筑材料和杂草、杂物。

11、为了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保证现场照明不中断,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使用。

12、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13、配电箱应标有明显的'危险'标志, 配电箱必须加锁,箱底距地面不得低于1.5米,其引出、引入线应穿敷设并做好防水弯头,配电箱应保持完好,箱内必须装设零线、端子线板,箱内各种开关保持完好,如有烧蚀应立即更换。

14、定期对生活区的电气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必须由专业电工来完成。

15、所有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对违反本规定者,对造成严重后果,由工班自己负责,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带来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11篇 租户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维护商城正常经营秩序,确保商城范围的用电安全,特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凡进驻商城经营户及进场装璜单位在商城内需装修改动线路时,必须由所属部门人员陪同到物业管理部登记,同时出示电工操作证,及电路设计图,由物业管理部对施工人员电工证进行验证等。

二、进场装修经营户的布线必须做到:①所有走线必须穿pvc管线(难燃材料)或防火槽板,接头必须用瓷接头或yh接头;②禁止使用花线,走线必须规范、美观、牢固;③所有连接线不允许超过10厘米。

三、经营户的进线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以确保人身安全。

四、工程结束后,由电工班进行电气验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整改,通过验收后由电工班搭接电源、供电。

五、经营户在用电中需移动、改变电路,也必须向所属部门审报,到物业管理部办理以上手续,违者以私拉乱接处理。

六、用电安全,人人有责,现场管理人员、用户及供电方应齐心合力做好安全用电的工作。

七、本制度解释权在物业管理部,物业管理部为商城用电管理职能部门。

第12篇 选厂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我厂选矿生产、输电和用电较为复杂,为了加强管理,确保用电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专业电工要接受安全技术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

2、电器设备、线路的一切修理工作,必须由电工进行,其它人员一律禁止上述工作。

3、倒闸操作和有可能接触带电体的一切工作,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4、严格控制安装临时线路。在一般情况下,都应有计划正规安装,如果生产十分紧急,必须装设临时线路。应经有关部门(厂部或设备科)批准,按规定装设短路保护。导线绝缘应良好,对地距离、室内不得低于二点五米,室处不得低于3米,跨越公路不得低于五米,安装后要有记录,交待清楚,还应加强检查,用后应迅速拆除。

5、在现场检修电器设备时,应在变电所,配电室拉断电源开关后(高压设备线路还应接地)必须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6、使用临时手提行灯,电压不超过24伏,在潮湿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电压不得超过24伏,低压变压器的低压接头,其中一个应有可靠接地。

7、凡电动工具(如手提砂轮等)在使用结束时或暂时停止使用时应切断电源。

8、使用电钻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或垫好绝缘板。

9、在没有安全措施保护的情况,禁止任何带电作业。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经试验确实无电后再接上地线,方可进行修理。因生产不允许停电而需要修理时,应在安全工作规程许可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工作。

10、任何电器设备(包括停电的电器设备)未经验证无电时,一律当有电看待,绝对不能接触。

11、运行中的电器设备带电部分,非电工人员不得接触,已安好的安全罩或拦杆等隔离装置不准随意拆除。

12、电器设备要注意保护,防止水、汽、酸、碱、易燃物和其它杂物进入,影响绝缘,损坏设备。

13、挂放在电器设备上的警告标志非原挂放人员或未经原挂放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移动。

14在调换灯炮时,必须切断电源,然后进行调换。

15、发现有断头或拆开的电线,立即通知电工处理。

16、装在潮湿、有灰尘、有腐蚀性气体,酸、碱处的电器设备应使用封闭式。

17、新装电器设备在通电使用前,应检查绝缘、接地是否符合有效技术规范要求,其额定电压,是否与所接线路电压相符合(允许较定额不超过正负百分之五)方可通电使用。

18、电器设备的拆卸、(装拆)移动、调换、增减设备主要附件或变更操作条件,必须经有关部门的主管人员批准,否则不得擅自进行。

19、在变电所、配电室倒闸操作,应填写操作表,到少应有二人进行,其中一人作业,另一人负责监护。

20、所有电器设备接地、防雷保护装置应严格按规定定期检测和校验,试验资料按时入档保存。

21、桥式吊车在钢轨的两端要有可靠的接地。

22、电器装置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必须要保留的电线应半电源切断,试验资料按时入档保存。

21、桥式吊车在钢轨的两端要有可靠的接地。

22、电器装置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必须要保留的电线应将电源切断,并将电线头用绝缘布包好。

23、蹬高作业应检查所有的蹬高用具,梯子、安全带、保险绳、蹬高板、绝缘防护用品,工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使用。

24、配电室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严禁堆放杂物(包括电工用具)应配备四氯化碳,“1211”等灭火器。

25、电缆沟应随时保持清洁卫生,无杂物,严禁水、油、碱浸入。

26、电器设备停车二十四小时后再开车,应经电工测量绝缘电阻,并经电工允许后,方可启动开车。

27、严禁在一切电线上晒衣服和悬挂东西。

28、岗位操作人员检查电机机壳温度时,宜用手背接触外壳,不能用手掌接触,以免被电接触脱离不开。

29、各用电设备保险丝熔断了,严禁岗位操作人员用其它金属导体代用,一定要找电工按规格、型号、要求更换,决不允许私自更换。

30、电器设备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只准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去扑灭。

31、万一发生了触电事故,应千方百计断开电源,严禁采取人拉人的办法抢救。在一时无法断开电源的情况下,可用干燥的竹杆、木棒、木条、木板断开电源,一定要沉着、冷静、慎重。

32、凡触电休克人员必须争分夺秒,进行人工呼吸或采取强制输氧进行抢救。坚决禁止没有触电抢救经验的医务人员采用打强心针的办法,进行抢救。

33、 电气检修时,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34、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拉下深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志牌或送电。

35、 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员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36、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37、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38、外线、杆、塔、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39、 变、配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明确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

40、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41、 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42、 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份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43、 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上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撤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44、 在同杆共架的多架线路中,部份线路停电检修,安全距离应小于在带电线路杆、塔在工作的安全距离,为此,线路不但要有线路名称,还要有上、下、左、右的称号,凳杆、塔和检修作业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45、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w及以下的为1.5米,10kw以上的为3米。

46、 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47、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48、 雷电时严禁登杆作业。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范本)(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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