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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范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66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范例

第1篇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范例

公司印章管理:

1.印章定义:

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等各职能部门章。

2.各类印章管理的范畴:

印章的管理涉及范畴:刻印、使用、废止、更换。

3. 各类印章的具体管理条例:

3.1 刻印:

3.1.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3.1.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人事行政部门刻制。

3.2使用:

3.2.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公司(人事行政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已经开始使用的需自通知当日补办理领取手续)

3.2.2公章:公章由公司经理或各分公司经理保管。各部门有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先到人事行政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分公司经理核准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盖章后经手人需将签批申请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人事行政部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2.3合同章:合同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使用专用章,盖章前须先到人事行政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公司或分公司经理审批,财务经理审核后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经手人需将签批后申请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人事行政部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2.4 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分公司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3.2.5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或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3.2.6其他职能部门章: 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需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办法。

3.3废止、更换:

3.3.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分公司人事行政部交由总部人事行政负责人统一废止或缴销。

3.3.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是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登报申明。

3.3.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依公司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有需要须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4. 印章保管人的责权范畴: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人事行政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4.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4.2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负责人或保管人(分公司经理)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4.3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财务负责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4.4 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即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4.5公司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因此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4.7 公司高、中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4.8 如遇个人需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4.9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公章使用章程,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4.10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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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服务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行政人事管理制度文件

――科技服务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

本制度涉及的印章包括:公司行政章、合同章、财务章、法人代表章以及部门专用章。

(一)总经办:负责法人代表章、合同章、行政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财务部:负责财务专用章的使用审批工作。负责财务章、法人代表章保管和使用审批,具体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三)行政管理部:

1、负责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印工作。

2、负责法人代表章、合同章、行政章的保管。

3、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4、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5、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四)各部门负责各部门专用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三、公司印章刻制与启用管理

(一)印章刻制

公司印章刻制流程:行政管理部申请→总经办审批→行政管理部刻印

部门专用章刻制流程:刻制部门申请→总经办审批→行政管理部刻印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报总经办审批。

2.法人代表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行政管理部向总经办申请,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向总经办申请,经审批后由行政管理部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公安局备案。

3.个别部门为工作便捷,需刻制一些无需备案的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向总经办申请经审批后自行决定印章的形体、规格,自行前往刻制。

4.未经总经办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

(二)印章启用

1.新印章要填写《印章保管登记表》做好登记,统一在行政管理部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新印章启用前应经过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由行政管理部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接收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公司章程、协议。

6、员工调动及任免聘用。

7、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法人代表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五、公司印章的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使用

公章、法人章、合同章使用流程:申请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办审批→盖章

财务章使用流程:申请人申请→财务负责人审批→盖章

部门章使用流程:申请人申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盖章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表四)经审批后方可用章。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印章使用登记表》(表五),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3、需要总经办审批使用的印章,总经办人员都不在时,须事先口头请示,获准后盖章,并补办手续。

4、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印章外借申请表》(表六)后,由各部门负责人及总经办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借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5、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单据等,由专业人员审核,经总经办批准后方可盖章。

6、私人办理各种证明,需用公司印章时,由行政管理部严格审核,经总经办批准后办理并执行登记手续。

7、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8、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总经办审批后,方可盖章。

(二)印章的保管

1、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管理。

2、专项业务章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财务章、法人代表章,由公司指定财务部专人负责管理,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

4、各部门须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行政管理部备案。

5、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发放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6、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7、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8、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9、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10、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行政管理部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11、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

12、印章保管人应定期将印章使用登记表进行复印提交总经办。

六、公司印章的停用与更换

(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二)印章停用或更换流程:印章使用部门提交申请→行政管理部审核→总经办审批→

行政管理部封存或销毁。

行政管理部填写《印章停用收回登记表》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七、保管人权力和责任

(一)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对印章的使用负全部责任。

(二)行政章、合同章、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权力。经办审核中总经理、部门经理、经手人则负相应责任。对于未经总经办签批的行政章使用,保管人、经手人负主要责任。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的保管人,既是保管人又是使用人,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取汇款凭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四)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五)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公司印章只适用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

(六)印章管理部门要妥善保管印章,行政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财务章、合同章等必须妥善保管,防止被盗。

(七)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3篇 企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1、机关印章是机关职权方面的合法代表,由办公室主任保管,用印要严格遵守印章管理制度。

2、用印人对用印文件和介绍信的内容必须掌握,协助领导把关。对不符合用印手续和不让管印人看内容的信、文件或空白介绍信,要拒绝用印,由办公室主任报公司领导认定办理。

3、用印只能在办公室内,不准拿出或由别人代盖。

4、不属机关人员的用印,和不属本系统业务的用印必须由公司领导审核批准。

第4篇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一、根据公司不同业务的工作需要,公司印章有不同的使用范围。为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杜绝失误发生,特规定如下印章使用办法。

二、 印章刻制按公司业务需要由部门提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总经办统一办理。印章刻好后由总经办办理印章登记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附表1) ,备案并留好印章样图。

三、 总经理通过授权赋予一些部门对其部门(专业)印章的保管权和使用权。由被授权人在总经办签字领取印章,指定专人保管。各部门在使用印章时应严格遵守印章授权使用范围、期限等规定。

四、 公司印章使用范围、保管人、使用印章审批人等规定见下表:序号 印章名称 使用范围 保管部门 使用审批人 使用规定 备注1公章 公司对外所有正式文件,对内通知等正式行文 总经办总经理或授权人2财务专用章公司正式财务文件、报告、证明、票据等财务会计部财务会计部经理财务报表使用时,由财务会计部经理审批,除支票用印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外,其余均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3合同专用章公司各类合同总经办参见<<合同管理规定>>参见《合同管理规定》财务合同需总经理核准4法定代表人印(支票)支票财务会计部见《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见《财务制度》有关规定5法定代表人印(除支票外)公司正式的合同,财务报表文件、票据总经办总经理或授权人《合同管理规定》6行政部章公司物品进出证明行政管理部行政部经理7人力资源部章_公司人事证明_员工聘用、解聘等各类通知_工资发放,调整通知_对口单位函件往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经理重大事项与外单位人员出具证明,需总经理审批8工程专用印章_工程施工告示_工程建设中与相关单位的非正式函件往来工程建设维护中心工程建设维护中心负责人9客服中心印章_用户通知、告示_客户申述处理的回复客服中心客服中心经理

五、 印章由指定保管人专人妥善保管。保管人对所负责的印章丢失或盗用,所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负全部责任。

六、 当印章管理人变动或印章在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调走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

七、 印章的使用

1、 每枚印章使用前要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附表2) ,并经指定的审批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人要按公司有关规定审查要加盖印章的文本内容是否在授权的范围内,审批通过后通知印章保管人员后,方可使用印章。审批人对文本加盖印证后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义务负主要责任。印章保管人须将加盖印章的文本连同《印章使用审批单》归档保存。

2、 公司印章原则不允许携带外出,如确系特殊需要须经部门经理提出书面借用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走,借用时须填写《印章借用申请表》(见附表3) ,并必须两人以上一起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登记表上签字。原则上借出的印章当天归还,不得延误。印章外借期间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3、 员工如需要公司出具有关证明,本人应先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办签字后方可盖章。

八、 责任

1、 印章使用责任人(签字人)对印章负有经济、行政、法律责任。监印人员对违反规定的签印有权拒绝用章,印章保管人员不得私自动用印章。若非法使用印章,一经查出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序给予严厉的行政处分或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2、 若印章在使用、保管过程中不慎遗失,则追究责任人相应的行政、经济责任,给予严厉的处分,并赔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5篇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5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使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化,保证印章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指定的人员负责印章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

第四条 公司印章分为正式印章、专用印章、钢印、名章、戳记五大类。

(一)正式印章是代表公司领导机构一定职责、权力的印信凭证,如:董事会章、公司公章等。

(二)专用印章代表某项专门业务内容和权力,适用于印章上标明的使用范围,超过其限定范围就失去法律效力,如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审计专用章等。

(三)钢印是用金属材料制作的上下凹凸相对,可以直接在文件材料上压出印迹的印章,多用于加盖各种证件。

(四)名章是刻有某人姓名的图章,加盖个人名章可做为个人对某事负责的凭信。

(五)戳记是刻有一定字样的,带有标识性质的印章。如财务单据上的“现金收讫”,公文处理中所用的收文专用章等。

第三章印章的效用

第五条 印章的效用有以下三点:

(一)权威性。代表一个公司、部门或个人的权利。

(二)凭信作用。代表本公司、本部门或本人对事务起证明作用。凡是以公司、部门名义发出的公文加盖本公司、本部门印章才能生效。

(三)标志作用。代表一个公司或一个部门的合法标志。

第四章印章的刻制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或在工商登记机关完成名称变更后,即可刻制董事会章、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刻制其他印章应填写《刻制印章审批单》(格式见附表1),报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印章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单位刻制,严禁个人或部门私自刻制。

第五章印章的启用

第八条 公司印章刻制完成后,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印章备案手续,载明印章名称、印模和保管人员姓名等事项(备案表格式见附表2),然后颁发正式文件,公布印章正式生效启用时间。启用印章的通知应附印模,新印章印在“□”内,用蓝色印油,以表示第一次使用。印章保管人变更,应在备案表上登记备案。

第九条 启用印章的通知应抄报上级公司,通知发放范围应视该印章使用范围而定。

第六章印章的保管

第十条 印章的保管指印章的妥善保存。

董事会章由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未设董事会办公室的,由董事会指定部门或专人代为保管。

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钢印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指定的专人保管。

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由资产财务部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分别安排两人保管。

第十一条 印章应随用随锁,假日加封。不能随意放置在办公桌上或敞开保管柜。

第十二条 印章保管人员应明确责任,保证印章的正常使用,严防印章滥用或盗用,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

第十三条 保管人员要注意保养印章,进行必要的维护,以确保印迹清晰。

第七章印章的使用

第十四条 印章的保管人员在使用印章时,要注意:

(一)审核。

用印前,由经办人办理审批手续。印章保管人员要检查是否有公司总经理及相关领导批准用印的签字,审阅、了解用印的内容,不能盲目盖章,同时检查留存材料是否齐全。

(二)登记。

每次用印进行登记,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格式见附表3)。

(三)盖印。

1、盖印时要精神集中,用力要均匀,使盖出的印章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

2、以公司或部门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必须加盖公司或部门的印章。

3、 正式公文只在文末落款处盖章。在落款处加盖的印章,应加盖在成文日期上,并做到上不压正文,下压成文日期年、月、日处。若在成文日期上方有发文单位落款,印章应压在发文机关或成文日期上面。若没有成文单位落款,只要印章下压年、月、日即可。

4、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证明信或公函等,除在落款处盖章外,还应在公函的骑缝线上盖章。

5、 对外签定的合同、协议或提供的重要文字材料,除在落款处盖章外,还应加盖骑边章(即将多页材料沿边取齐后均匀错开,从首页到末页,骑各页之边,加盖一完整公章),以证明材料各页是同时形成的,防止删改换页。

合同、协议的签字盖章页出现“此页无正文”的同时,要注明文件的名称,如“此页无正文,为××××的签字盖章页”。

6、 密级文件要用公文封套封好,并在公文封套封口处加盖弥封章(公章或部门印章)。

(四)整理留存材料。

把用印留存的材料进行整理,归卷存档。

第十五条 使用印章应在保管部门内,由保管人员用印,原则上不能脱离印章保管人员的监督、不能将印章携带出公司以外使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带出公司的,应由印章保管部门指定人员随行,并根据印章种类,填写《印章外带审批单》(见附表4),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印章交接要有文字记录,交接时应由本人亲自交接,不能交由其他人员代转。

第十六条 原则上不应在空白的介绍信或公文纸上盖章,特殊情况应有公司总经理特批,并在空白的介绍信或公文纸上注明“仅限×××用”的字样。

第十七条 代章。有些公司或部门刚刚成立,或者因为改变名称,或者因为改变隶属关系,印章没有刻制出来,而有些工作又急需使用印章,可以采取代章的方法,即用其他印章代替应使用的印章。代章要在落款的后面注明“代”字。另外,代章必须是同级或上级代下级,下级或没有任何关系的单位不能代章,代章的使用手续和正式印章相同。

第八章印章的停用

第十八条 因公司名称改变,机构撤消、印章式样改变或其他原因时,原印章停止使用。

第十九条 印章停止使用后,应发文给有业务往来的单位,通知已停止印章的使用,并说明停用的原因,标明停用的印模和停用时间。

第二十条 印章停用或作废,要发印章停用或作废的通知,印章印在“×”,用红色印油。

第九章印章的存档和销毁

第二十一条 旧印章停用后,应将清查结果报告公司总经理,请总经理审定旧印章的处理方法。

第二十二条 重要单位、具有保存价值的印章要妥

善保存;临时性单位、没有保存价值或保存价值不大的印章,应报请公司总经理后集中销毁;属于领导个人的名章应退还给本人;一般戳记经批准可销毁。

第二十三条 销毁废旧印章,必须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销毁时应有印章保管人员监销。

第十章有关业务要求

第二十四条 使用公司证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时,必须写明用途,且印章须骑压公司名称。

第二十五条 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文件,只要注明用途(政府部门等有特别要求的除外),报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即可用印。

第二十六条 涉及合同类用印,须仔细核对合同文本五大关键要素:

1、甲乙双方名称是否与审批表内填写内容完全一致;

2、合同文本金额是否与审批表内合同金额完全一致;

3、该合同审批是否符合最新管理权限要求;

4、合同审核流程是否完备,公司总经理是否都已经签署明确的“同意”意见;

5、合同文本落款处必须由立项部门负责人或者公司总经理签名,并核对签订日期是否填写。

第十一章罚则

第二十七条 对于印章管理人员。

一、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是印章管理非常重要的部分,无论是在印章室内使用还是携印章外出工作,如果是因人为保管不当、责任意识不强导致遗失印章,每次扣罚印章管理员或携章外出的临时印章保管员当月工资200-500元;

二、用印须严格执行公司各类管理文件的规定,未执行审批流程或者流程未执行完毕便用印,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

三、坚持原则是印章管理工作的关键,任何因迫于压力、原则性不强导致的错误用印,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

四、明知相关手续不齐全却仍然违规用印,造成工作失误,每次扣罚当月工资1000元,情节严重的一律予以辞退;

五、公司下发的最新文件是印章管理的工作准绳,没有及时、认真和深入学习,不了解审批权限又没有积极求证便胡乱用印,导致出现工作失误,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

六、印章管理员在核准用印时,没有仔细核对用印文书名称、涉及金额与审批表是否完全一致,盲目用印导致用印失误,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

七、印章管理工作的各类原始审批记录均须存档保管,擅自涂改、篡改、损坏、撕毁印章工作各类用表,每次扣罚当月工资300-1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降薪处理;

八、使用印章须谨慎严格规范,因粗心大意导致印章错盖,每次扣罚当月工资200元。

第二十八条 对于公司其他员工。

凡本公司员工,均须严格遵守印章管理各项规定,如有违规,按公司规定进行失职问责:

一、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谋取私利而欺骗性用印,例如隐瞒真实用印意图,故意漏登、错登用印事项等,性质最为恶劣,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并进行行政处分。

二、以文件公司下发的规章制度是公司管理的核心,全体员工都必须认真学习文件,领会文件要求。对于相关事项如果文件已有明确规定,但经办人遇到问题不积极沟通协调、不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却因怕麻烦而试图简化审批手续,以投机取巧、强词夺理等方式强行要求印章管理员用印,一经查实,扣罚当事人当月工资500-1000元。

三、部门印章使用必须登记填表作为原始凭据,如经检查发现使用印章没有履行登记审批手续或者不按要求登记的,每次扣罚各部门兼职印章管理员当月工资200元,扣罚该部门负责人当月工资300元。

第十二章附则

第6篇 某某物业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某物业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刻制、使用、保管以及停用和作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印章是指在公司发布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要以公司以及内设部门的名义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章 公司印章的种类

第三条、公司公章按照法定程序在工商管理机关注册后,在注册地公安机关等级备案而刻制的对外具有法人效应的印章。

第四条、公司业务专用章 代表和行使某项专业内容和权利的印章,如合同专用章、财务章等。

第五条、法定代表人名章 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名字的印章

第三章 公司印章的申请、刻制、启用与废止

第六条、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刻制印时,由申请单位(部门)向人力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人力行政部审查后报经理和总裁审批。

第七条、公司印章的刻制由人力行政部统一负责,刻制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条、公司在发生印章遗失、损毁和被盗情况时,责任人应立即向上级汇报,人力行政部须采取有力措施,查清原因,落实责任,减少和弥补损失。

第九条、新印章在使用前应首先办理登记,并要加盖印模。

第十条、因机构变更或其他原因而废止的印章,人力行政部门应立即将印章封存处理并进行封存日期登记。原则上,废止的印章应封存三年以上才可切角销毁。印章的封存和销毁应报经总裁审批。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管理公司的各类印章(财务章除外),由人力行政部统一保管。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印章的种类、范围、数量;负责印章的刻制、停用和销毁;保管公司的各类印章,制定印章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印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公司印章应严格执行印章审批和登记程序,原则上先审批后用章,使用人应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人力行政部'登记印章使用的登记簿'。

第十三条、一般事务性用章,由用章单位(部门)经理负责初步审批,经办人持所在单位(部门)经理已签字的'印章使用审批表'到人力行政部加盖印章,人力行政部经理审查通过后在印章审批表上签字,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在需加盖印章的文件上加盖印章。

第十四条、合同类文件经合同小组审定,总裁签字后,人力行政部核实后盖章。

第十五条、凡涉及对外投资、合作、资产重组、所有权变更、企业法人或者名称变更、债权债务处置、担保、货币支付以及对公司名誉和经济利益产生影响的用章,须由用章单位(部门)经理、和总裁共同审批。

第十六条、公司各类业务合同必须使用合同章,不允许使用行政公章。

第十七条、人力行政部应指定专人管理印章,管理人要对所加盖印章的文件逐一核实,对经过审批后的文件加盖公章。

第十八条、原则上公司的各类印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特殊情况经经理、总裁批准,人力行政部应进行登记备案,由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携带外出使用,使用完毕后迅速交回人力行政部和汇报使用情况,不得带往其它地点。

第十九条、严禁开具加盖各类印章的空白信函和证明,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开具的,须经总裁批准。人力行政部应进行登记备案。持空白信函和证明外出工作归来后,须于当日向人力行政部汇报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刻制印章,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印章。

第二十一条、违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触犯法律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总裁办公会负责解释并修改。

第7篇 s物业管理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司印章由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专人分开保管。

上述印章未经公司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与他人保管使用,部门(管理处)印章由部门负责人(管理处主任)保管或指定专人保管。

二、使用公司印章依据下列情况进行审批:涉及人员调动(任免),以公司名义签置的合同、协议,财务收支及对外发文、发函等方面用章,由公司经理批准;有关业务管理工作用章,由项目区域常务经理批准;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除财务部门用章外,由公司经理批准。使用部门(管理处)印章,有关业务管理工作用章,由部门负责人(管理处主任)批准;涉及到对外或代表公司名义,必须经公司经理或项目区域常务经理批准同意。

三、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用章,不准携带公章外出,不准盖出空白信笺;对不符合用章规定的,印章保管人员有权拒绝盖章;对违反用章规定或弄虚作假,获得用章造成重大影响、后果或经济损失,要追究保管人、当事人的责任。

四、刻制印章,须经公司经理批准。作废的印章应及时封存。

第8篇 某公司印章证照的管理制度

f公司印章、证照的管理制度

1、 印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章、法人私章、各部门章等印章;证照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卡)、银行帐户、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财政登记证、海关注册证书及各下属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证照。

2、 公司的公章、合同章由公司负责人管理,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公司会计管理,预留在银行财务印鉴中的私章由各公司出纳管理,特殊情况不能按以上岗位规定管理的,由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安排管理人员,但公章、财务章和法人私章必须是分开管理,各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3、 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卡)、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财政登记证、海关注册证书及其它证照由公司总经办负责统一管理。

4、 各下属公司总经办必须按照各地有关部门(工商局、税务局等)的要求,按时办理各种证照的年检、变更、更换工作,保证公司经营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5、 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应悬挂在公司所在地。

6、 按印章、证件的类别建立独立完整的印章、证照档案记录本。印章、证照使用前应登记使用日期、经办人、审批人、用途等。各分公司应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公司证照、印章使用登记表上传总公司总经办。

7、 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不得外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织及第三人共同使用。

8、 未经总公司批准,各分公司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联系业务,签各种单据、打欠条等行为。

9、 不得擅自以公司的名义为本人、其他单位、个人提供担保、贷款、抵押,也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向其他单位/组织/个人借款。

10、 各分公司现行的印章、印鉴未经总公司批准和授权,不得擅自重刻、复制、注销。如需启用新印章、印鉴,必须经总公司总经办同意和授权。

12、 各分公司责任人不得利用公司印章、证照签订各种假经济合同,不得利用印章、证照进行违法活动等等。

13、 各分公司印章、证照丢失时应立即向总公司总经办报告,并依法公告作废,重新刻制。

14、 各公司必须明确各印章、证照管理责任人,并将其名单上报总公司总经办备案,如责任人发生变化,应及时知会总部总经办。

15、 责任:各下属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不得违反上述规定,一旦发现和查出,根据情节,给予相关管理责任人处分,情节严重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司证照、印章使用登记表序号使用人使用日

第9篇 x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和严肃公司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确保印章在使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项目部印章。

第三条 公司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和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失当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总监管理,使用失当由财务总监负责。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原则上所有的印章均应置于保险柜内,并注意随时锁好,以免发生意外。

第四条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1、公司印章刻制均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刻制项目部印章由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

2、印章启用应填写《印章启用申请表》,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正式的启用通知,注明使用范围、启用日期。办公室保存《印章启用申请表》一份,同时在公司《印章发放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第五条 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印章《印章移交登记表》,注明印章名称、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等信息。如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外出办事或因事因病请假时,须请示总经理同意由指定临时人员保管时,也应办理上述交接手续,做到职责分明。未履行印章移交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项目部负责人。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拿出公司,财务办理开户、销户事宜应将相关资料带回公司盖章(特殊情况除外),需财务负责人书面向总经理申请,同意后方可拿出。

第七条 需加盖公司印鉴时应先向公司办公室汇报并报请总经理同意(工程招投标用章除外),印章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用印编号、用印事由、批准人、经办人等,加盖公司章的文件文稿(各项协议、合同等),应留原件一份存档备查,介绍信、授权书(只限于工程投标)留存根备查。公司印鉴管理人员严禁在有关抵押、贷款、借款、合同担保等经济合同(承诺、证明等)上加盖公司印鉴,严禁在空白介绍信、授权书和空白纸上加盖公司印鉴或法定代表人印鉴。

第八条 违反本制度以上规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外;还将追公司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10篇 装饰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装饰工程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是文件生效、记载的凭证,是权威的象征,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工具。

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印章定义: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指公司发行或管理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印章使用范围:

公司章:以公司名义向公司向外发出的公函、文件、资料及介绍信用章。

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 行政部章:就有关行政、人事、后勤等方面业务代表公司用章。

财务部章:就有计划、财务等方面业务代表公司用章。

合同专用章: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和有关会议纪要等。 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印章使用规定 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公司章。

公司对外签署装饰装修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材料采购等合同,盖合同专用章。

以公司名义对国家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章。 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印章保管

1、公司章、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经理保管,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职衔签字章由个人保管。

2、各类印章保管人负责保管,如有丢失、损毁或被盗情况,应迅速向总经理汇报,并由保管人负全责。

3、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应依法公告作废。 印章使用 用印前,先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写明盖印用途,签字后方可用印。

印章一般不允许带出公司,特殊情况需经印章保管人批准后方可带出。

印章的更改、废止,由董事会研究后决定。

本制度自二o**年一月起执行。

第11篇 房地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印章是公司权利的信物,为了正确使用和发挥印章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 公司各印章由总经理签发,公章、合同章由行政部经理保管,支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由会计保管,公司印章由行政部统一刻制后,交各部门自行保管使用。停止使用的印章必须交行政部,不得自行保存和销毁。

2、 公司印章一般不准携带外出使用。特殊情况需外出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由印章掌管人等两人以上共同外出监督使用。凡因公司印章带出使用而发生任何后果,必须追究其责任。

3、 凡需用章的合同、协议书、文件、报告、财务报表等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后方准使用公章,如需用公司业务章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审批签字。

4、 不准在空白纸上盖印章,不盖空白介绍信,不代写介绍信。凡使用公章必须造册登记或留底稿,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决定。需说明事由、姓名、时间存根和便函内容要一致。

5、 开出的介绍信、便函,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令的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能假借公司的名义为私人开具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介绍信或便函。

6、 公司印章的使用,凡发出文件,由总经理批准,可使用公司印章。范围如下:

(1) 呈报上级机关(股东会、董事会及工商、税务等主管部门)的请示、报告。

(2) 对公司下属部门的指示、通知、批示、批复、奖惩、任命、通告、制度条例的颁发等。

⑶ 有关重要计划、报表、预决算等等。

(4) 对上级与其他单位的公函、便函必须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经管理部审查方可用印章。

8、 公司员工一切应以公司利益为重,自觉遵守用章制度,保守公司机密,不得泄露用章内容。

第12篇 z公司印章管理规章制度

下面制度职责大全为您收集整理了公司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欢迎浏览!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印章的统一管理,凸显印章在业务工作中的作用,明确使用印章的责任和权限,规范印章雕刻及使用流程。

2、适用范围

公司各种印章的雕刻和使用。

3、职责

3.1总经办:负责公司行政公章、法人印、合同专用章的统一雕刻、保管及使用,负责按要求刻制公司各类印章以及印章启用前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公司作废印章的销毁。

3.2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用印文件的审批;

3.3采购部:负责报关专用章及报关法定代表人私章的管理及使用。

3.4计财部:因工作需要,财务部放置***公司法定代表人印鉴章一枚,由财务部负责其私章的管理及使用。

3.5.各单位需持有效的签字单到管理部使用对外印章。

4、内容

4.1定义

4.1.1行政公章是指“***公司”公章,用作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函件、证明、介绍信、向上级部门报送的有关上行文、计划、统计、决算及有约束力的文件等。

4.1.2业务专用章

4.1.2.1对外业务专用章是指对外联系频繁或工作性质决定需有印章的部门,可以申请刻制业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只能用于所规定专项业务,但不包括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有法律效力的业务,如人事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

4.1.2.2内部业务用章是指公司内部开展业务工作需要使用,不能对外使用。

4.1.3党工团印章

党工团印章是指只限于党工团组织开展活动及出具有关证明使用,具体范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1.4法人印

法人印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

4.1.5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是指用于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4.2印章雕刻

4.2.1公司行政公章由总经理提出交总经办按规定刻制。除公司刻制行政公章外,公司下属各单位原则上一律不准刻制行政公章。

4.2.2负责对外业务专用章由各所需业务单位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

4.2.4党工团印章由党工团组织提出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分管领导审核,公司党工团负责人批准,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原则上二级党工团组织不再刻制印章。申请和刻制的有关情况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2.5公司其它类业务章,由使用单位提出,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交总经办按规定刻制。

4.2.6合同专用章的刻制,必须由法律和销售等相关部门提出,经分管公司领导审核后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

4.2.7申请刻制各类印章,都必须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附件一),按印章刻制流程逐级签字,持有效的刻制申请表交由管理部专人负责到公司定点刻字社刻制。

4.2.8印章刻制完成后,由总经办专人负责领取印章并在印章备案表上登记备案,由总经办下发到单位并明确保管人和责任人后方可使用。

4.3印章使用

4.3.1公司行政公章用印,应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附件一),原则上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用印。任何人不能在空白书面文件上加盖公章,公司印章不允许外带,特殊情况例外。

4.3.2党工团组织印章,使用时需经党工团组织负责人批准。使用范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3.3各类对外业务专用章用印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用印。空白文件严禁用印。

4.3.4法人印使用时原则上需经法人代表本人签字批准,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附件二),持有效申请单到总经办用印。

4.3.5合同专用章使用有关程序参照公司有关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4.4印章保管规定

4.4.1公司行政印章、法人印、合同专用章统一由总经办指定专人保管。

4.4.2各类对外业务专用章由各部门领导明确部门保管人和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保管。

4.4.3党工团组织印章由总经办领导明确其保管人和责任人。

4.4.4如印章保管人和责任人变更,需填写《印章保管人变更申请表》(附件三),交到管理部备案。

4.4.5印章须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说明,并采取适当方式声明作废。对乱用或严重失职加盖印章,丢失印章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

4.5印章销毁

4.5.1印章有破损、字迹不清、机构名称变更,要及时向总经办申请更换印章,同时将作废印章交总经办,并定期销毁。

4.5.2印章销毁必须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附件四),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持有效申请表和待销毁的印章交总经办登记备案。由总经办声明作废并定期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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