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石场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经常向广大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坚持开工前检查安全的制度,预防为主,防止事故的发生;
3.每天要清点爆炸炮眼,核发雷管、炸药,做好登记手续;
4.设立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石场安全管理工作;.
5.爆破员必须要经公安局考核并取得< 爆破员许可证) 后方可作业,禁止无证人员担任爆破员工作;
6.凡进入场内作业人员必须要穿工作鞋、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要系安全带、挂安全绳,作业时严禁交叉和立体作业,杜绝事故发生;
7.放炮过程应发出“警告信号”、“爆破信号”、“解除信号”,作好警戒;
8.放炮时间要出安民告示,规定明确、响亮、容易辨别的信号;
9.雷管、炸药必须要建独立仓库,雷管应用保险柜锁好,并设立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设立帐目;
10. 详细事项以原工程处蓝皮书中爆破安全制度为准。
第2篇 d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和控制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进入工作场所,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其他无关人员一律谢绝进入。
二、新工人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要考试合格。若调换工作时,须按新工作岗位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三、特种作业人员(如爆破、车辆驾驶、电工、电焊工以及其他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教育和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才能上岗。
四、每天工作前,必须由班(组)长或安全员对工作人员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的机械设备(凿岩机、水泵等)、采坑及周围边坡进行安全检查,在确认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后才能开始生产,工作中必须按各工种岗位的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五、为降低采坑粉尘的浓度,采坑中凿岩工作必须采用湿式作业,同时为减低振动与噪音对凿岩工作人员的伤害,石场必须为有关工作人员提供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为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从事粉尘作业。
六、每天中午12:00—12:30时,下午16:30—17:00时为爆破作业时间,爆破前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危险区内的人员必须撤离至安全地点。信号分有预告、爆破和解除警戒信号。
七、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由班(组)长或安全员对爆破作业点以及采坑边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排除险石、危石等安全隐患后,其他作业人员才能进入工作场所,同时爆破员做好爆破记录。
八、采坑必须按照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成水平台阶正规开采,并保证采场边坡角、工作平台阶的高度等按规范严格执行,其中工作平台阶的高度不超过6m,每个阶段的中间留2m的安全平台,台阶坡面角不超过80°,最终边坡角不超过60°。采剥工作面禁止形成陡坡、伞檐、根底和空洞。
九、每月必须定期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同时对工作人员也进行安全教育与学习,增进并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安全生产。
十、每季度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先进表彰会,通过对石场内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的总结与评比,用经济手段来奖励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成绩显著者,同时惩处各种违章、违制等行为,充分调动工作人员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3篇 采石场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采石场依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安全生产具体条件和职工队伍安全技术素质状况,制订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总体目标应具有先进性、可操作性。
二、采石场要将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形成自下而上,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安全保证体系。
三、安全目标必须与经济利益挂钩,使安全目标在经济承包牛占有重要比重,纳入经济管理的轨道。
四、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目标管理负全面责任,必须制定规划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全面兑现。
五、分管安全副矿长负责安全目标的考核,必须严格规定兑现奖罚,使安全目标管理起到促进和保证安全生产的扛杆作用。
第4篇 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和控制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进入工作场所,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其他无关人员一律谢绝进入。
二、新工人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要考试合格。若调换工作时,须按新工作岗位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三、特种作业人员(如爆破、车辆驾驶、电工、电焊工以及其他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教育和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才能上岗。
四、每天工作前,必须由班(组)长或安全员对工作人员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的机械设备(凿岩机、水泵等)、采坑及周围边坡进行安全检查,在确认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后才能开始生产,工作中必须按各工种岗位的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五、为降低采坑粉尘的浓度,采坑中凿岩工作必须采用湿式作业,同时为减低振动与噪音对凿岩工作人员的伤害,石场必须为有关工作人员提供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为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从事粉尘作业。
六、每天中午12:00—12:30时,下午16:30—17:00时为爆破作业时间,爆破前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危险区内的人员必须撤离至安全地点。信号分有预告、爆破和解除警戒信号。
七、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由班(组)长或安全员对爆破作业点以及采坑边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排除险石、危石等安全隐患后,其他作业人员才能进入工作场所,同时爆破员做好爆破记录。
八、采坑必须按照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成水平台阶正规开采,并保证采场边坡角、工作平台阶的高度等按规范严格执行,其中工作平台阶的高度不超过6m,每个阶段的中间留2m的安全平台,台阶坡面角不超过80°,最终边坡角不超过60°。采剥工作面禁止形成陡坡、伞檐、根底和空洞。
九、每月必须定期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同时对工作人员也进行安全教育与学习,增进并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安全生产。
十、每季度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先进表彰会,通过对石场内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的总结与评比,用经济手段来奖励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成绩显著者,同时惩处各种违章、违制等行为,充分调动工作人员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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