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增强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要做好作业检修安全工作首先必须保证作业人员对作业过程安全技能的全面掌握,作业过程能否安全顺利进行,操作是否规范是关键,作业人员必须提高安全技术能力,熟练掌握检修作业程序,规范操作行为,确保正确的使用工具和杜绝误操作。其次,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的高低也是作业安全的关键,作业人员必须提高警戒,对作业过程进行全面的分析,对可能存在的危险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才能确保作业过程不受伤害。
二、明确施工任务,作业前进行危险性分析,做好检修准备工作。
作业之前,首先要明确作业检修的具体工作内容,搞清楚设备、装置操作介质、停车后设备内部介质置换清理情况等进行危险性分析,确定危险种类及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施工前的安全检查;施工中的监护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作业注意事项、应急对策;施工之后的安全复查,消除对后续作业的威胁等。作业人员明白自己的作业场所和作业环境的具体情况,在作业时才能够引起高度的重视,杜绝有可能引起事故的操作和施工,对于避免造成伤害和损失能够起到积极的预防作用。
三、明确责任,提高各级人员安全职能
作业检修过程中,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现场指挥人员、作业组织实施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票证审批人员等都应明确自己所肩负的安全责任,认真负责的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检修过程的有序安全进行。作业人员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遵守作业注意事项,对作业环境全面了解,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充分的认识。监护人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监督作业人员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护,对异常情况采取正确果断的处理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现场指挥人员应对作业现场环境和设备相当了解,并掌握足够的安全技术知识,对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能预想、预知,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能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作业组织实施人员在布置任务时,应周全考虑作业检修的不安全因素和应对措施,对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对作业注意事项进行交代和强调。安全监督人员要及时对作业检修过程进行检查,制止各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督促各级人员履行职责,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票证审批人员必须对作业过程安全负责,对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对作业人员的作业能力进行评价,保证各项措施的正确。
四、加强作业现场管理
1、作业现场预留通道在装置上检修,预留安全通道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外协施工人员刚进入施工现场,对于施工现场环境不熟悉,因此,在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之前,必须进行探路工作,有条件的在拐弯等处以较醒目的箭头指示行走。安全通道不应仅单向通行,至少可以从2个方向离开作业区域,避免只留一条安全通道,阻碍人员遇险撤离。
2、规范临时防护设施,标准施工检修工作中,难免将平台或栏杆扶手切割开,以便吊装物件或移出更换的设备,在切割部位必须加设临时的防护围栏。这些临时设施应严格对待,不能随意进行,更不应该采用塑料绳或棕绳进行,因为它们属软性材料,不能有效阻挡人员越过安全区发生事故,所以对于切割部位应采用铁栅栏搭设封闭围栏进行。围栏高度为1.2~1.5m为宜,且设双横杆,围栏边缘离切割部位边缘最少不应小于500mm,夜间在围栏周围还应设置警示灯。
3、平台占用需进行规划,不能随意堆放检修更换的塔内件、改造用的小配件等往往不可避免地需要暂时堆放在平台上。针对此情况,在占用平台时,首先要考虑物件重量不能超过平台承受能力的0.6倍,防止平台被压变形。堆放在平台上的物件高度不得超过平台扶手高度,堆放层数最多不宜超过4层,否则有可能引起失稳,导致堆放物件倒塌或坠落。物料堆放时,首先要考虑留出600mm人员通行宽度,尽量将物件堆放在平台的死角处,不占用通行区。物料摆放要平稳,如放置较大的异形件,还需用手拉葫芦与临近的设备固定牢,防止异形件因自重策动而发生坠落情况。
4、搞好多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检修工作中,多层作业不可能消除,其最大的危险是坠物打击,它将会导致较大的伤害,因此,多层作业应将重点放在预防物体坠落情况的发生。首先确定上层作业区使用的工具及拆换的部件,依情况搭设全面积跳板(俗称:满堂红),在跳板上铺满铁皮,边角处需用2层石棉布封堵。其次,对于使用的小型工具(如:手锤、扳手等)应用绳子系扣,套在操作者的手腕上,拆卸的物件事先应有良好的固定,拆除后尽快移出作业区。
五、细化其它管理工作的内容
要求检修工作中的灭火器配备应针对附近装置的工作介质而定,不能图省事一律配备干粉灭火器。因为有些火情用干粉灭火器不能很有效,尤其在露天有风的作业环境,干粉喷出后,会被风吹散而起不到作用,因此在配备灭火器材时,应以多种类为原则,以适应不同的着火源。检修工作中,有的设备内部有时还会出现介质虽经置换和吹扫,但经过一段时间后,死角处积存的介质又会挥发而形成有害气体的现象。因此,人员在进入这些区域作业时,首先要有轴流风机不间断地进行新鲜空气的补充,其次,人员要带防毒面具,防止内部介质的不均匀残存而引发中毒事件。检修中所使用的脚手架搭设应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做到横平、竖直,这样杆与杆之间受力及力传递效果较好,脚手架才能比较稳定。
总之,检修工作中的安全管理是比较复杂的,但是如果能做好预先分析、作业中的监督、作业后的复查,不给后续作业留隐患,作业检修是有安全保障的。
第2篇 股份公司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检修作业(包括大修、项修、计划检修、临时检修、日常维修)的安全管理,确保检修作业安全顺利进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名词解释
(一) 大修指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生产系统停机并进行全面检修或设备维护,检修时间一般在15天以上。
(二) 项修指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生产系统停机并进行局部检修或全面设备维护,检修时间一般在2--15天。
(三) 计划检修指根据生产情况,一个生产系统有计划的停机并进行局部检修或设备维护,检修时间一般在1--2天。
(四) 临时检修指单台设备或设施出现故障后进行的维修。
(五) 日常维修指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或设施的完好日常进行的检查、维修、保养等。
(六) 动火作业指在存在火灾爆炸危险并确认为禁火的区域内或需要在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管路上进行的动火作业。
(七) 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八) 高空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九) 交叉作业指一个区域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影响的作业,如一个区域内存在空间上的交叉作业或不同单位人员的交叉作业,一个区域可能受到相邻区域的送电、水、气(包括氧气、氮气、天然气、蒸汽、压缩空气等)影响的作业。
(十) 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指作业过程中存在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交叉作业、吊装作业以及可能出现触电、倒塌、中毒、窒息等危险的作业。
(十一) 检修单位指需要进行检修的设备、设施所属的单位。
(十二) 检修主体单位指在检修作业过程中以其人员为主进行检修作业的单位。
第二条 检修作业组织的安全管理要求
(一) 大修、项修安全管理要求
1. 检修单位在大修(项修)前10天制订大修(项修)安全管理方案,经生产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审批。批准后,将大修(项修)安全管理方案书面版和电子版报到生产部。如需要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完成的项目,检修单位应在开始检修前3天将检修项目清单通知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
2. 大修(项修)安全管理方案的内容包括:
① 大修(项修)安全管理网络,内容包括安全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分工、大修(项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② 大修(项修)项目清单,包括内部检修项目和外协施工项目,项目要齐全,不得遗漏。
③ 危险性分析:根据大修(项修)项目,分析检修环境和检修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害和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
④ 根据大修(项修)危险性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安全措施要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科学、严密,便于执行,并层层把关。
3. 大修(项修)期间,需进行交叉作业的项目,各作业单位必须分别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现场监护,检修单位派专职人员负责各作业单位之间安全作业的协调。
4. 大修(项修)的安全宣传、教育要求:
① 大修(项修)开始前,检修单位应在检修区域悬挂安全宣传横幅、张贴安全管理方案,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点张贴安全注意事项,利用黑板报等载体宣传检修安全知识,鼓励班中采用喇叭广播安全注意事项等方式营造检修安全氛围。
② 大修(项修)开始前,检修单位对参与大修(项修)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检修过程中存在的所有不安全因素、大修(项修)的安全管理制度、各个检修项目的具体安全措施、突发事故时的应急措施等。
5. 大修(项修)期间,检修单位每天组织参加检修的人员开班前会,交待检修项目的不安全因素、具体的安全措施、突发事故时的应急措施等;下班前,检修单位组织开班后会,总结当日作业过程中与安全作业有关的事项,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出现安全隐患、是否遗留安全隐患等。
6. 检修单位每天下午在规定的收工时间后对检修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夜间无检修作业,并保证检修设备、电源、物品摆放等符合安全要求;必须夜间作业的,应经过检修单位的厂长批准,并派专人进行监督、管理。
7. 大修(项修)完成,立即恢复、完善大修(项修)过程中移除或损坏的安全防护设施,并经股份公司安全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 计划检修、临时检修、日常维修安全管理要求
1. 计划检修前1日,检修单位将检修项目清单的电子版报到生产部,检修项目清单,包括内部检修项目和外协施工项目,项目要齐全,无遗漏。如需要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完成的项目,检修单位提前1天通知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
2. 临时检修、日常维修项目,由生产厂安排,如需要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完成的项目,检修单位通知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如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检修单位必须通知生产部。
3. 检修完成后,立即恢复、完善检修过程中移除或损坏的安全防护设施,并经检修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 需要外协单位施工的,外协施工单位须提前到生产部签订《外协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与检修单位签订安全告知书,否则不得施工。
第三条 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
(一) 危险性较大的检修作业必须先办理《检修作业安全责任书》。一个单位完成的检修作业,由进行检修作业的单位办理《检修作业安全责任书》(格式见附录1);两个及以上的单位共同完成一项检修作业的,由检修主体单位办理《检修作业安全责任书》(格式见附录2)。《检修作业安全责任书》必须明确一下内容:时间、地点、检修负责人、检修监护人、参加检修人员、检修方案、危险性分析、安全措施等。其中
1. 危险性分析要根据检修项目分析作业环境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害因素和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要全面、具体。
2. 根据检修项目危险性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安全措施要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科学、严密,便于执行,并层层把关。
3. 危险性较大作业涉及两个以上单位时,由检修主体单位设置检修安全监护人。
(二) 危险性较小的检修作业必须先办理《检修作业安全告知单》。一个单位完成的检修作业,由进行检修作业的单位办理《检修作业安全告知单》(格式见附录3);两个及以上的单位共同完成一项检修作业,由检修主体单位办理《检修作业安全告知单》(格式见附录4)。《检修作业安全告知单》必须明确一下内容:时间、地点、检修负责人、检修监护人、参加检修人员、危险性分析、安全措施等。
(三) 检修开始前,检修主体单位对参与检修作业的所有人员和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具体的安全措施、突发异常情况时的应急措施等。
(四) 检修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
1. 查工器具,要求完好、无损,且安全性能符合相应要求。
2. 查个人防护用品,要求按工种配备齐全,且能正确使用。
3. 检修作业人员和检修作业地点的工段及相关岗位人员,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应做到设备完好、措施得当、环境状况清楚、信号联系清楚。
4. 确认安全措施无误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
(五) 检修单位每天要对检修作业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的精神状况、操作行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规程执行及安全监护等情况。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在生产厂进行检修作业,生产厂进行属地监督管理。
(六) 各生产厂制定相应的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管理。动力厂或冶金机械公司在大修(项修)或进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应对本单位参与检修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每天对本单位参与的检修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七) 检修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岗位,并严格监护;中间若有其它原因必须离开的,必须告知其所属的工段长,工段长另外指派新的监护人并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
(八) 检修作业中存在禁火区动火作业的,必须先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严格执行;检修作业中存在爆破作业的,必须先办理《爆破作业票》并严格执行。
(九) 电气检修按《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十) 检修作业完成后,开车前必须联系到位,做到信号清楚、准确,杜绝误操作引起事故。
第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由生产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
第3篇 生产设备大、中修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搞好安全生产。规范设备检修作业安全,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的安全管理。公司各单位及外委施工作业人员都要遵守本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和不执行。否则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2检修作业前安全要求
2.1任何项目的施工及检修作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本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2.2检修施工作业前,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召开检修安全会议,落实施工中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明确分工,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各检修单位、外委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联络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急救电话、消防报警电话畅通,责任落实到人。
2.3年度大中修计划由机动、设备处组织制定,日常计划性检修,有各生产厂制定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设施检修计划,并将安全设施检修项目详细单列。并报机动、设备处、安全处备案。检修计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对于检修中存在的风险应该做到安全确认,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检修计划必须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
2.4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技改项目和停产检修的重大检修施工项目,检修施工单位必须向公司安全处上报安全施工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检修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并组织好检修人员检修机具等的准备工作,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起重吊装设备工具检查试验等,确保安全检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在检修工作中,及时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制止、纠正违章指挥现象、违章违纪作业行为。
2.5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具体情况按公司《外委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6检修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检修作业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6.1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6.2详细交代施工项目、作业时间、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2.6.3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2.6.4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2.7检修现场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2.8凡参加检修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班前班中严禁饮酒,检修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2.9施工中所使用的脚手架、跳板、安全带、安全绳和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性能安全可靠。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各种起重运输机械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检验,连锁开关及超载、回转、卷扬和行程控制等安全装置必须完好有效;常用起重工具,如机械卷扬机、桅杆、井字架、手动葫芦、千斤顶、钢丝绳等均应完好,安全可靠。
2.10事故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绝缘要良好,外壳必须接地,应配备漏电保护装置。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进行配置,工器具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电气焊工具安全附件要良好;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气焊的乙炔气瓶必须直立放置使用,要注意固定,防止倾斜;氧气、乙炔表要保持灵敏可靠,减压阀出口要加防止回火器。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大于5米,氧气瓶、乙炔瓶周边10米范围内不能存在明火,不得靠近热源及电气设备,夏天氧气瓶、乙炔瓶要注意防止曝晒。
2.11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经公司能源动力处审批,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2.12检修施工临时电源管理规定:
2.12.1临时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潮湿的地方必须使用橡皮软电缆,一般采取悬空架设或沿墙架设。户内距离地面不得低于2.5米,户外不得低于3.5米。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如“:穿管等。
2.12.2临时线应设总开关,每一分路必须安装分控制开关,控制开关应装在用电设备就近处。临时用电的设备外壳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线。
2.12.3安装后的临时线,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更动。超过15天使用的临时线,应按正式线路架设。临时线与设备、水管、暖气管的距离不得小于300mm,在道路交叉处不得低于6m。
2.12.4临时线的工作零线不得随意乱接,必须从正规零线上接,以防触电。临时线拆除后,严禁留下可能带电的电线,必须从电源处切断。
2.13安全处随时进行专项检查,检修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督岗)必须跟班作业,深入现场,做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现象要及时制止。
3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3.1检修前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护,及时清理积存冰块、地面结冰。
3.2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3.3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确认,确保安全。
3.4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在生产现场检修时,遇有易燃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保措施,要防止产生火花,现场要保证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
3.5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检修作业,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3.6施工现场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要求;在防火、防爆场所,要使用防爆开关、接线盒等;在容器内和潮湿的作业现场内必须配装安全低压电源;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必须有可靠的防雨雪和防潮措施。用电设备、照明等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部分线路。
3.7凡进入有毒、有害部位(包括进入设备内、容器、下水井内等)作业前,必须进行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监测和氧含量监测,必须佩备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具,并派专人监护,以防中毒。
3.8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3.9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移交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如有易燃、易爆、带压、有毒、高温、腐蚀等物料的机泵、管道设备时,必须先停车,切断物料,卸压降温,进行倒空、蒸煮、吹扫、置换、通风处理,加堵盲板,切断物料来源。尤其是煤气作业严格执行停、送煤气制度。可靠切断煤气来源,抽堵盲板作业必须佩戴呼吸器,盲板断电后挂牌停电,管道吹扫合格后方可作业。
3.10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并做好安全确认。在煤气密闭区域作业,必须先对区域进行有毒气体、煤气含量、氧含量测试,高压设备检修前,必须先进行必要的泄压工作后,符合作业要求后方可进行。
3.11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和停、送电制度。检修挂牌是日常设备检修中确保人身、设备安全的一项重要防范措施。因此,各单位在检修时,必须执行检修停电挂牌制度和停、送电制度。
3.12凡是检修设备、处理故障或进入机内清理杂物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即配电室拉闸断电和挂牌加锁制度。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应做到岗位和检修人员挂“双牌”,确保作业安全。
3.13办理停电手续。申请停电的检修工作在作业前,应到控制该设备的配电室,按照规定签字,并写明要检修的设备编号和原因。
3,14电工拉闸断电。应将配电室内控制该设备的开关断开并将操作手柄锁住,且在操作手柄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告标志牌。
3.15相邻设备断电。对于可能危及安全的上游和下游设备,根据检修工的要求,电工对检修设备及其上、下游设备断电。
3.16各操作室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锁住配电室的门。电工拉闸、断电、挂牌,要把配电室的门锁好,钥匙由电工保管且不得交给他人。
第4篇 生产设备大中修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搞好安全生产。规范设备检修作业安全,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的安全管理。公司各单位及外委施工作业人员都要遵守本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和不执行。否则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2检修作业前安全要求
2.1任何项目的施工及检修作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本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2.2检修施工作业前,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召开检修安全会议,落实施工中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明确分工,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各检修单位、外委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联络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急救电话、消防报警电话畅通,责任落实到人。
2.3年度大中修计划由机动、设备处组织制定,日常计划性检修,有各生产厂制定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设施检修计划,并将安全设施检修项目详细单列。并报机动、设备处、安全处备案。检修计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对于检修中存在的风险应该做到安全确认,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检修计划必须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
2.4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技改项目和停产检修的重大检修施工项目,检修施工单位必须向公司安全处上报安全施工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检修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并组织好检修人员检修机具等的准备工作,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起重吊装设备工具检查试验等,确保安全检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在检修工作中,及时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制止、纠正违章指挥现象、违章违纪作业行为。
2.5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具体情况按公司《外委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6检修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检修作业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6.1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6.2详细交代施工项目、作业时间、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2.6.3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2.6.4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2.7检修现场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2.8凡参加检修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班前班中严禁饮酒,检修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2.9施工中所使用的脚手架、跳板、安全带、安全绳和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性能安全可靠。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各种起重运输机械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检验,连锁开关及超载、回转、卷扬和行程控制等安全装置必须完好有效;常用起重工具,如机械卷扬机、桅杆、井字架、手动葫芦、千斤顶、钢丝绳等均应完好,安全可靠。
2.10事故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绝缘要良好,外壳必须接地,应配备漏电保护装置。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进行配置,工器具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电气焊工具安全附件要良好;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气焊的乙炔气瓶必须直立放置使用,要注意固定,防止倾斜;氧气、乙炔表要保持灵敏可靠,减压阀出口要加防止回火器。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大于5米,氧气瓶、乙炔瓶周边10米范围内不能存在明火,不得靠近热源及电气设备,夏天氧气瓶、乙炔瓶要注意防止曝晒。
2.11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经公司能源动力处审批,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2.12检修施工临时电源管理规定:
2.12.1临时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潮湿的地方必须使用橡皮软电缆,一般采取悬空架设或沿墙架设。户内距离地面不得低于2.5米,户外不得低于3.5米。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如“:穿管等。
2.12.2临时线应设总开关,每一分路必须安装分控制开关,控制开关应装在用电设备就近处。临时用电的设备外壳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线。
2.12.3安装后的临时线,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更动。超过15天使用的临时线,应按正式线路架设。临时线与设备、水管、暖气管的距离不得小于300mm,在道路交叉处不得低于6m。
2.12.4临时线的工作零线不得随意乱接,必须从正规零线上接,以防触电。临时线拆除后,严禁留下可能带电的电线,必须从电源处切断。
2.13安全处随时进行专项检查,检修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督岗)必须跟班作业,深入现场,做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现象要及时制止。
3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3.1检修前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护,及时清理积存冰块、地面结冰。
3.2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3.3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确认,确保安全。
3.4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在生产现场检修时,遇有易燃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保措施,要防止产生火花,现场要保证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
3.5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检修作业,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3.6施工现场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要求;在防火、防爆场所,要使用防爆开关、接线盒等;在容器内和潮湿的作业现场内必须配装安全低压电源;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必须有可靠的防雨雪和防潮措施。用电设备、照明等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部分线路。
3.7凡进入有毒、有害部位(包括进入设备内、容器、下水井内等)作业前,必须进行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监测和氧含量监测,必须佩备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具,并派专人监护,以防中毒。
3.8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3.9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移交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如有易燃、易爆、带压、有毒、高温、腐蚀等物料的机泵、管道设备时,必须先停车,切断物料,卸压降温,进行倒空、蒸煮、吹扫、置换、通风处理,加堵盲板,切断物料来源。尤其是煤气作业严格执行停、送煤气制度。可靠切断煤气来源,抽堵盲板作业必须佩戴呼吸器,盲板断电后挂牌停电,管道吹扫合格后方可作业。
3.10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并做好安全确认。在煤气密闭区域作业,必须先对区域进行有毒气体、煤气含量、氧含量测试,高压设备检修前,必须先进行必要的泄压工作后,符合作业要求后方可进行。
3.11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和停、送电制度。检修挂牌是日常设备检修中确保人身、设备安全的一项重要防范措施。因此,各单位在检修时,必须执行检修停电挂牌制度和停、送电制度。
3.12凡是检修设备、处理故障或进入机内清理杂物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即配电室拉闸断电和挂牌加锁制度。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应做到岗位和检修人员挂“双牌”,确保作业安全。
3.13办理停电手续。申请停电的检修工作在作业前,应到控制该设备的配电室,按照规定签字,并写明要检修的设备编号和原因。
3,14电工拉闸断电。应将配电室内控制该设备的开关断开并将操作手柄锁住,且在操作手柄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告标志牌。
3.15相邻设备断电。对于可能危及安全的上游和下游设备,根据检修工的要求,电工对检修设备及其上、下游设备断电。
3.16各操作室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锁住配电室的门。电工拉闸、断电、挂牌,要把配电室的门锁好,钥匙由电工保管且不得交给他人。
3.17工作监护制度。多人检修或交叉作业要制定安全措施,即明确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监护责任,必要时设置“检修标志”牌,如天车检修时要用安全警戒线围住检修现场,防止人员误入检修现场。
3.18工作终结制度。检修完毕后应清理工作现场,不得将杂物或工具遗留在设备内;申请停电的检修工到配电室,在“停电记录本”上面签字后,由电工依据安全规程合闸送电,否则,电工有权拒绝送电;没有检修工的签字,电工不得送电,否则,由电工承担责任;对于有2组以上人员检修同一台设备的交叉作业,1组人员签字完毕后,不得送电,必须等全部人员完成检修任务并由申请停电的检修工在“停电记录本”上面签字后,电工才能按照规定撤除“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告标志牌,合闸送电。
3.19任何人在未得到检修组织单位的通知时,不得开启设备,更不得随意安东操作桌面、机旁操作箱的按钮。试机或启机前,应当对检修的设备和上下游设备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启动设备。
3.20对于生产系统停产检修属于附属运行的设备(如水泵、风机等)也应执行停电挂牌制度,未经上级部门同意,不得随意使用设备。
3.21生产设备停机检修停电挂牌程序及办法:
3.21.1各单位在检修前一定要严格执行停机后在机进行检修的规定,先挂牌后检修,坚决制止边挂牌边检修或先检修后挂牌,甚至检修不挂牌的违章行为。
3.21.2挂牌要求,一张停电牌只限一个具体项目,检修结束后要立即收回防止拿错牌或挂牌开机。
3.21.3检修结束,各单位要取回自己所挂的牌,防止漏拿或拿错牌,各操作台及当班班长开机前,要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再开机。
3.22检修队伍要统一服从检修组织单位的指挥,外协单位要服从使用单位的指挥。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3.23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二人以上的降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个人负责安全。做好检修中安全确认。严禁带电作业,施工中遇到不明管道、电缆严禁私自切割,要及时向上级反映。
3.24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天车作业必须由专人操作,严禁多人指挥。起吊前要对吊具、吊索进行检查严禁不按规定使用吊具。吊运作业中,要随时注意通过场所的人、物,及时发出警告声音;天车钩头严禁在不作业时悬挂重物,遥控天车在不作业时要按下断电按钮,使用吊具要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使用断股钢丝绳、皮带、铁丝等吊物。吊大件物品时,要使用专用钢丝绳,专人指挥。
3.25检修单位要确定检修安全监督员,安检修区域,检修项目建立安全联保体制,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做好各工序间的安全联保、互保工作。
3.26设备使用单位要与检修施工单位保持有效信息联系沟通。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4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1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及时回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4.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危险区域检修作业结束后,检修项目安全责任人要及时检查作业区域是否还有工具等遗留物,清点你参加人员是否全部撤离。
4.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4.4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设备使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4.5准备交付检修后的设备,必须仔细检查一下是否在机器内设备本体上留存有零件、工具材料等,以免在试运转时发生事故。
4.6修理安装好后,设备的周围必须清理干净,并仔细检查转动基础螺栓等是否坚固,各部件安装是否正确。
4.7试运转前,必须将设备上的所有安全装置恢复。
4.8试车前,必须将手动加油的部位加油,禁止在设备动作以后加油。
4.9经过仔细检查以后,将检修牌和停电牌撤下,操作人员才能试运转。试运转时,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4.10试运转时,必须按设备使用维护规程中规定的顺序进行,联动设备必须在单体试车完毕后才能联动试运转,
4.11设备试运转启动前,必须发出启动信号,确认所有人员已离开机器的危险位置后才能运行。
4.12停车以后进行再次设备调整和检查时,必须先挂上检修牌(必要时切断电源开关)才能进行。
4.13试车以后,必须仔细检查整个机器,确认无误,才能交接。
5非正常的特殊施工作业安全要求
5.1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5.1.1在距离基础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空进行作业,称为高空作业。
5.1.2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的人不准参加高空作业。
5.1.3高空作业必须要有安全监护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进入高空作业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5.1.4作业开始前,高空作业项目负责人必须检查作业场所栏杆、扶手、跳板、脚手架、吊兰等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安全要求时,不准进行作业。
5.1.5高空作业一律使用工具袋;梯送工具、材料、设备零部件及拆除物不准上下投掷,应用绳索吊送;较大的工具应栓(固定)在构件上;上下层同时作业时,应设有可靠的隔绝设施;工作完毕,应将工具、材料收拾清理,防止落下伤人。
5.1.6遇有雷电、大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天气,不准进行露天高空作业。
5.17高空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围栏或其他明显安全界标,无关人员不准在作业点下面通行和逗留。高空作业和架空电力线路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以防触电。
5.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5.2.1凡进入有可能缺氧或有毒害的有限空间作业,如塔、釜、管道、储罐、余热锅炉、地坑、井、沟、池等处,称为进入容器作业。
5.2.2进入容器作业,要与设备使用单位联系,并得到许可,办理有关手续和保障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5.2.3进入容器作业时,必须有熟悉工艺和工作环境的人员(如煤气防护人员等),在能够观察到容器内作业者的位置进行监护。
5.2.4进入容器作业,容器内照明必须符合防爆要求,所用电压不得高于36v;如遇潮湿金属容器内作业,其电压不得高于12v;灯具必须有玻璃保护罩和金属保护网,导线绝缘良好。
5.2.5进入容器作业,应尽量避免使用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时,要按照动火管理规定进行;电动工具外壳要可靠接地导线绝缘良好,并配备漏电保护装置,使用者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5.2.6进入容器作业,要有良好的出入通道和换气通道,通风不良时,要强制通风。作业人员要根据需要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另一头应栓好延长绳索,交给容器外监护人员,并事先制定好联系信号,监护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5.2.7容器设备内进行作业时,其空气中含氧量、有毒有害气体(或蒸汽)及粉尘应在作业之前30分钟内进行监测分析。空气中的氧含量应为19.5%~23%;有毒有害气体(或蒸汽)及粉尘的浓度应小于国家规定的最高浓度。容器、设备内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休息。
5.3电气焊安全规定
5.3.1焊接动火安全应有检修所属单位制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储罐、煤气区域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许可证及动火作业许可证,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5.3.2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要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5个大气压。
5.3.3乙炔瓶嘴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防止回火器。
5.3.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5.3.5电气线路下、介质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5.3.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①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②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要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③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识。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米。
④电焊机二次线不能在可燃介质管道上。
⑤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挡板。
⑥电焊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设备。
⑦焊接作业时,要佩戴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区域检修作业应备有防毒面具。
⑧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⑨动火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清理现场的易燃、可燃物。
5.4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5.4.1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5.4.2起重作业前,要对所使用的起重器械、机具、索具等进行仔细的检查和必要的实验。
5.4.3重大、复杂的起吊工程,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其作业现场应划出警戒区、设置安全标志,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工作现场。
5.4.4严禁利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电杆及生产性建筑物、构筑物作吊装锚点。
5.4.5起重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熟知施工方案、起重设备性能、操作规程、指挥信号和安全要求。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统一规定信号、旗语,禁止无人指挥或多人指挥。要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
6附则
6.1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6.2本制度有公司安全处负责解释。
第5篇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确保检修顺利进行,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设备检修指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 本公司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确保设备设施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㈠ 日常检维修:由各生产车间负责,对生产装置中出现的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故障、隐患,及时进行检维修。
㈡ 定期检维修:苯胺生产装置再生周期,确定为公司生产系统停车定期检维修周期,即:每四十个工作日左右进行一次1―2个工作日的全厂生产系统停车定期检维修。
㈢ 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均应对具体检修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危害分析,制定相应风险控制措施,申请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经逐级审批后实施;
第五条 由设备处制定公司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设施检修计划,并将安全设施检修项目详细单列。日常计划性检维修,由各单位制定计划,报设备处、生技处审批。检维修计划必须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
第六条 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具体按本公司《外业协作、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第八条 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㈠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㈡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㈢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㈣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第九条 检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第十条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第十一条 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第十二条 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第十四条 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第十五条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第十六条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第十七条 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第十八条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第十九条 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第二十条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 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第二十二条 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第二十三条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第二十四条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第二十五条 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第三章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第二十六条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十七条 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八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二十九条 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三十条 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第三十一条 在生产现场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燃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要防止产生火花。
第三十二条 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第三十三条 设备使用单位要与检修施工单位保持有效信息联系沟通。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第四章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第三十四条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第三十三条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第三十四条 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第三十五条 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设备使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重长风化(2005)111号文《厂区施工和安全检修管理制度》、重长风化(2007)67号文《厂区施工和安全检修管理制度补充规定》同时作废。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技安处。如有争议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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