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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改革理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53

关于进一步改革理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改革理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的建议

“十一五”以来,我省高速公路快速发展,到2023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3400公里,到“十二五”末,通车里程将达5000公里,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高速公路将成为连接省内外的重要交通通道。随着公路交通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面临不少矛盾和问题,如冰雪大雾等极端气候影响以及交通事故引发的大面积、长时间、长距离的堵车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到人们的正常出行,影响到陕西的形象。究其原因,主要是现行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与高速公路安全、高效运营的要求不适应,改革理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疏导等管理体制势在必行。

高速公路不是区域公路,是跨市、跨省交通大通道,主要特征是直通性、封闭性、跨区域性和网络化,对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事权统一,各区域、各环节、个层次须协调一致、密切配合、联勤联动、统一指挥。目前,我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实行的是以块为主、部门分割的管理体制。交通安全执法、交通事故处理、交通管制在公安部门,且以块块管理为主,属道路所在地管理;公路路政执法、道路养护、收费管理在交通部门,实行的是条条管理。这种管理机制势必形成各自为战,缺乏与高速公路安全、高效运营相适应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动、统一指令的管理机制。出现重大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特别是跨区域的应急救援时,难以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及时、高效运行和有序、安全、畅通,经常出现另一个事故点而引发十几公里、几十公里的大堵车,有时一堵十几个小时。据调研,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堵车占高速公路堵车的70%以上,拒不完全统计,2023年因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引发交通中断1200多起,且这种现象在进一步加剧。

建议在进一步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过程中,把加强和改进高速公路管理,进一步理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不涉及公安、交通部门管理职能调整和维持交警、路政人员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对公安交警、交通路政资源有效整合,形成交警、路政联勤联动的执法合力,建立起以条为主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命令的交通安全管理新体制,达到快速调动、快速出警的目的,实行联合巡逻、联合施救、联合执法,确保高速公路的高效、安全运行。

一是,对现有的路政、交警人员实行整合。3400公里高速公路堵车里程,按公安部规定每公里0.5~1.2人警力配置标准要求,每公里0.5名许配交警1700人,每公里1.2名需配交警4080人,目前全省现有高速公路交警670人,每公里有交警0.2人,警力严重不足。目前全省现有高速公路路政人员1450人。实行整合后,路政、交警共计2120人,每公里0.62人,可达到公安部规定的每公里0.5~1.2人的警力配置标准。这样,就能较好的解决警力不足的矛盾和问题。

二是,在现有交警、路政力量的基础上,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共同成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保畅联合支队,两家在原隶属关系不变、管理权限不变的情况下,由省政府指定一家牵头单位,委托执法职能,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联合保畅队进行日常管理。

三是,交通安全联合保畅支队按照高速公路“一条线管理”的模式,对现有路政人员和交警统一调配使用,在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和管理所成立交通安全保畅中队、大队、形成与高速公路管理模式相适应的交通安全保畅的组织格局,真正把交通安全执法、公路路政执法融为一体,体现路警联勤联动、联合施救。

四是,对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房屋、分公司清障设备,沿线光缆、电子显示屏和电子监控等交通安全设施实行资源共享,不足部分再由高速公路部门补充,同时,由高速公路部门承担交警的执勤补助,这样也可减轻财政负担,确保公安交警装备。这样整合联合,不仅为快速提高事故的处理应急能力,且交通路政部门的道路收费站口、大型机械设备、电子监控设备均可为公安部门执法、破案、追讨等提供更大的便捷。

按照以上思路,可选择在我省境内的连霍高速、包茂高速两条主干线高速大通道上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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