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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安全与监督管理安全监理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53

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安全与监督管理安全监理

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安全与监督管理安全监理

根据建设机械现场安装质量、安全使用、维修保养和检测要求,主要有二个方面:建设机械文件资料审查和建设机械现场安装、拆卸及使用过程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督管理。

一、建筑起重机械分类及其他建筑施工机械

起重类设备:塔机、履带吊、汽车吊、龙门式起重机、桅杆式屋面吊;

升降类设备:建筑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钢丝绳式货梯;

其他类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吊篮、桩工机械、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泵车、混凝土布料机、地下连续墙成槽机械;

二、建设机械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有关标准、规范及管理条例

建筑起重机械涉及的标准、规范、文件

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gj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dbj08-905-99   《建筑施工附着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jzj33-200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gb514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t9462-1999 《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zbj80012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gb10055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5972-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jgj88-92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国务院373号令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59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

jgj160-2008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三、关于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要求,

所有建筑起重机械应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原始资料

1)购销合同

2)制造许可证

3)产品合格证

4)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5)安装使用说明书

6)备案证明(ic卡)

(二)设备运行资料

1)定期检验报告

2)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4)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

5)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

6)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2、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1)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2)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4)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a.安装前零部件检查记录

b.安装后自检验收记录

c.中间(两次)检测自检验收记录

d.顶升加节、附墙自检验收记录

e.拆卸前检查记录

f.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单

5)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建设安全监理对施工现场建设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第二十

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履行安全职责主要有《3项审核、2项监督和1项发现》。

(1)对设备资料的审核(3项审核)

1.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3.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2)对设备现场安拆装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2项监督)

4.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5.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3)对建设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或发现事故隐患的安全监督管理(1项发现)

6.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据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

五、关于建筑起重机械评估

(一)建设部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59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要求:

1.塔机评估

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式起重机;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式起重机;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式起重机。由于使用年限过久,存在设备结构疲劳、锈蚀、变形等安全隐患。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

用。

2.施工升降机评估

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传动系统磨损严重,钢结构疲劳、变形、腐蚀等较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的ss型施工升降机,使用时间过长造成结构件疲劳、变形、腐蚀等较严重,运动件磨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二)上海地区规定

根据市安监站07年45号和600号文的规定,塔机、升降机无设计使用年限的,超过10年无使用年限规定的应每年一次检测评估、超过20年每年二次检测评估,具体要求如下:

1.设备安装前由设备单位向机械检测机构提出申请;

2.设备安全评估主要对结构件的变形、锈蚀、焊缝、销轴孔磨损或塑性变形进行检测;

3.设备的主要结构件应处于拆卸状态并便于检测;

4.对主要结构件的检测结果如超过国家规定报废标准不可修复的,必须报废;

5.对主要机构检测如存在问题,应及时进行修复;

6.检测评估完成后,对检测要求整改的必须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应进行整机安装,然后进行整机性能检测,整机符合使用要求的方可投入使用;

7.对评估结论要求降级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评估结果要求使用。

六、关于塔机、升降机二次检测

根据市安监站提出的对塔机、升降机应进行中间(二次)检测,具体要求如下:

1.塔机、升降机安装使用超过三个月,必须再次进行检测;

2.塔机、升降机若附墙,必须提前五天申报后才能进行附墙撑杆的安装,申报资料必须附附墙安装方案,如附墙尺寸及安装方法与原生产厂的产品安装要求不符的,必须附设计计算书及安装方案。现场附墙撑杆安装必须与安装方案一致。

七、关于设备安装质量检测委托验收资料

(1)安装资料验收资料

1 .租赁、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2 .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 .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4 .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a.安装前零部件检查记录

b.安装后自检验收记录

c.中间(两次)检测自检验收记录

d.顶升加节、附墙自检验收记录

e.拆卸前检查记录

f.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单

5 .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 .安装单位资质证书;

7 .安全生产许可证;

8 .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八、施工机械在安装、使用、拆卸过程中安全监督

(1)建设机械安装过程的安全监督

1)人员、设备安全监督

1.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安全人员否则现场安全监督。

2.加强对现场安装、起重和指挥人员的资格审查,严禁无证人员参与安装工作;

3.安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及安装方案的技术交底;

4.安装人员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5.设备安装、拆卸前必须对设备主要结构件、零部件和安全装置的检查;无自检记录及审批不得进行设备安装;

6.对借用吊装用的汽车吊应检查其是否有年检报告,无年检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吊装。

2)施工现场安装安全监督

1.设备现场应划定安拆装范围并设置安全警戒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吊装用汽车吊的固定位置的地耐力应满足吊装总重量要求,防止地基突然沉陷而导致整机倾覆。

3.施工现场严禁交叉作业。

4.注意吊装现场周围的高压线,确保有效安全距离。

5.风力超过四级严禁安装、加节顶升或拆卸。

3)设备资料、安装调试验收安全监督

1.安装前对所有安装所需资料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资料双方齐全、有无漏签名。

2.对设备安装临时改变安装方案应由安装单位负责人签名认可;

3.设备安装完必须对安全装置进行调试,自检合格后,必须做载荷试验并签名确认;

4.设备安装完自检合格后,安全监理、施工单位应组织检查验收;

(2)建设机械使用过程的安全监督

1)设备验收安全监督

1.对未取得合格报告前严禁提前使用。

2.经检测对存在问题的,应在合格或整个合格的设备在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3.经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合格证,应由安装单位移交施工单位归档。

2)人员安全监督

1.检查设备操作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有无证上岗操作证,对中途人员的更换应及时予以重新确认;

2.检查施工现场是否配备专职设备管理、维修人员和安全员;

3.检查操作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是否进行岗前的安全教育。

4. 起重机械作业时,严禁违章超载、超员。

3)对设备运转安全监督

1.检查驾驶员每天使用前按规定要求对设备安全检查的记录。

2.检查租赁或安装单位对设备每月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检查租赁或安装单位对设备每月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4.检查驾驶员对设备累计运转记录。

5.对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停止使用,

6.设备发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不得使用,必须由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指派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待修复正常并经技术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方可使用。

7.塔机不附墙使用满3个月或需附墙应进行中间检测,取得检测合格报告方可继续使用。

4)设备中间顶升、加节安全监督

1.设备中间顶升、加节、拆卸应有现场安全人员进行安全监督。

2.设备中间顶升、加节、附墙应做好安装自检记录并签名。

5)设备使用环境安全监督

1.设备维修时,必须注意用电安全。(升降机维修时,两台吊笼必须停机);

2.对塔机混凝土基础周围有开挖的,应加强对设备垂直度定期测量观察;

3.风力超过六级以上或雷雨天气禁止使用;

4.多台塔机同一工地施工,必须做好防碰撞安全措施。

5.塔机与周围建筑物干涉不得使用。附近有高压电线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3)建设机械拆卸过程的安全控制

1.设备拆卸应有拆卸方案及审批;

2.设备拆卸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符合要求后进行拆卸;

3.设备拆卸的其他要求与安装要求相同。

4.设备拆卸后,应持设备ic卡在检测机构予以拆卸注销。

(4)起重机械操作的“十不准”“十不吊”

“十不准”

1.无证不准操作

2.酒后不准操作

3.操作时不准闲聊和打瞌睡

4.外人不准进入驾驶室

5.吊钩不准过人头

6.作业时不准上下车

7.吊物时不准长时间空中停留

8.安全装置不准当开关使用

9.升降、变幅、回转不准同时操作

10.工作时不准维修、调整机器

“十不吊”

1.吊物斜拉不吊

2.起重量不明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吊钩下站人或放有活动物不吊

7.埋压地下的构件情况不明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不吊

九、建设机械安全管理与有效规避风险

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加强对公司内部或分包单位或租赁安装单位的设备安全管理,以有效规避安全风险是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必须从思想上重视,同样必须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提高基层各类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按整改、落实,再检查及持续改进的方法来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1.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对建设机械的现场安装、使用、拆卸整个过程的监管力度;

2.安全管理人员加强自身对建设机械安全管理能力;

3.安全管理人员对涉及建设机械的安全知识熟悉和理解;

4.对无强制检测要求的建设机械(井架、桩机)可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5.加强对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定期安全检查,对设备维修保养检查和设备每天运行记录的查验;

6.加强对设备安装、拆卸、操作、指挥、起重人员的资格审查;

十、建设起重机械常见事故隐患

(一)塔机、升降机、安装、拆卸常见安全事故隐患

1.环境不安全因素:

1)超过规定风力或雷雨天气进行安装、拆卸、顶升加节;

2)设备安装、拆卸与现场施工交叉作业无安全措施;

3)设备安装位置不当与周围设施或建筑物干涉;

4)地基基础地耐力不够导致设备倾斜;

5)现场无安全警戒区域;

2.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1)塔机不安全状态

1)设备安装用的吊装设备无安全使用合格证。

2)设备老化、钢结构严重锈蚀、变形或焊缝疲劳开裂。

3)标准节与加强节颠倒安装。

4)外套架与回转平台未连接。

5)钢丝绳磨损、断丝严重造成断绳。

6)臂架销轴固定焊接挡板脱焊或固定套严重锈蚀。

7)塔机标准节、锚脚、预埋标准节自制开裂。

8)钢丝绳防跳保护损坏或挡绳间隙不符合标准要求。

9)老旧设备标准节混用安装。

10)混凝土基础任意减小,计算书中对桩的强度及锚固钢筋强度未作验算。

11)顶升加节时,回转机构未锁定,在风力作用下或违章旋转臂架,造成套架脱离标准节发生倾斜或倾覆。

12)顶升加节时,顶升横梁未完全支撑在标准节踏步内造成脱落。

13)违反拆卸方案操作程序,拆装过程无专人统一指挥。

14)结构件连接固定漏装或不符合规定要求。

15)基础节预埋不符合规定要求。

16)附墙撑杆水平、垂直间距及固定框架安装及附墙支座连接不符合规定要求。

17)标准节连接螺栓预紧力不一致。

18)塔机安装、拆卸时,塔身独立高度超过规定标。

19)塔身垂直度严重超标。

20)重要零部件的连接漏装开口销、螺栓未紧固或未采取防松措施。

21)钢丝绳绳严重断丝,绳端固定不符合规定要求。

22)安全装置损坏。

23)臂架销轴焊接挡板脱焊。

(2)施工升降机不安全状态

1)升降机高度限位、极限限位失灵,限位档块位置设置不当;

2)传动板固定松动,缓冲橡胶垫严重老化。

3)齿轮齿条啮合磨损严重。

4)齿轮齿条背轮脱落。

5)平衡重导轨对接处不平整。

6)吊笼门框变形,底板严重锈蚀。

7) 升降机安全门门钩损坏。

8) 升降机对重未装或对重导轨接头未对齐。

9)通讯装置损坏。

10)安全器超过使用标定日期或使用报废年限。

11)导轨架、吊笼及驾驶室底部严重磨损或锈蚀。

12)对重防松绳限位失效。

13)吊笼安全钩设置位置错误。

14)制动器安全罩未装。

15)标准节导轨架垂直度超标。

16)附墙支支座螺栓连接无放松措施。

3.人的不安全行为

1)无证参与安装、拆卸。

2)安装、拆卸前无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3)起重指挥失误与司机配合不当。

4)违反安装、拆卸方案操作程序,拆装过程无专人统一指挥。

5)不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带。

6)设备安装前、后未进行检查验收及维修保养。

7)设备安装拆、卸现场无安全人员监督。

8)对损坏的零部件、安全装置不及时修理或更换。

(二)塔机、升降机使用过程常见安全事故隐患

1.环境不安全因素

1)超过规定风力或雷雨天气进行吊运。

2)操作人员视觉障碍影响。

3)多台塔机同时作业。

4)与周围高压电线、建筑物过近或碰撞。

5)深基坑开挖后造成塔机倾斜。

2.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1)钢丝绳从滑轮或卷筒跳出,钢丝绳严重磨损或断丝。

2)吊钩防脱绳保险损坏。

3)安全装置失效。

4)设备螺栓、销轴连接固定松动或损坏。

5)层楼门未关闭。

6)升降机安全门门钩损坏。

7)升降机对重未装。

8)无通讯装置损坏。

9)升降机高度限位设置不当或失灵,造成吊笼冒顶坠落;

10)安全器超过使用标定日期或使用报废年限;

3.人的不安全行为:

1)操作人员、起重工、指挥无证上岗。

2)违章超员、超载或斜拉吊运。

3)塔机工作时,人为解除起重力拒限位。

4)设备使用前无每天安全检查记录。

5)吊重捆绑不妥致使吊重坠落伤人。

6)设备发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修理。

7)设备无定期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

8)设备使用前无每天安全检查记录。

9)安装完无自检验收和专业检测机构检测验收提前投入使用。

10)专职驾驶员离岗未关闭总电源,造成他人擅自操作发生意外事故。

11)限速防坠安全器超期使用或未按规定每三个月做坠落试验。

十一、关于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及使用

(一)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维修要求

1.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应制定装拆方案和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2.井架物料提升机搭设,搭设人员应有高空作业上岗证。

3.井架物料提升机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搭设前应进行零部件检查,对不符合安装要求的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5.搭设后应组织自检验收。

6.定期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

(二)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时安全注意事项

1.登高作业时,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安装作业区域内应无人,防坠高空坠落物伤人。

3.临时搭设的平台应固定可靠,以防脱落造成伤人事故。

4.安装时现场应设安全人员进行安全监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使用常见事故隐患

(1) 环境不安全因素

1)井架缆风绳固定桩土质松软。

2)井架缆风绳固定受场地限制导致固定不符合要求;

3)井架缆风绳固定受场地限制导致被混凝土搅拌车或其他车辆拉倒架体;

(2)设备不安全状态

1)井架架体架设、基础处理、架体缆风绳及附墙撑杆设置不当;

2)安全装置不齐全;

3)防坠、停靠装置失灵;

4)钢丝绳严重磨损或断丝

5)结构件严重变形、焊缝开裂;

6)无通讯联络装置;

7)层楼门、吊篮门、进口出安全门损坏或缺失;

8)井架架体与基础固定不符合要求;

(3)人的不安全行为

1)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2)井架架体安装拆除前未制定装拆方案和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3)安装时无安全措施造成人员高空坠落;

4)设备损坏无人及时修理;

5)人员违章乘坐吊篮上下,超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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