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提升机是建筑施工现场常用的一种输送物料的垂直运输设备,因其使用方便,价格低,投资少,见效快,在装修阶段作为主要的垂直运输设备,被广泛采用。随着安全管理的深入与施工技术的发展,新型物料提升机得到普及,发生在物料提升机上的事故有所遏制。但从使用状况看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甚至长期滞留安全隐患得不到解决,应当引起各级建筑安全管理部门及建筑施工企业的高度重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员选配不力,安全意识差。有的企业领导安全责任意识差,没有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工作来抓,设备管理未配备专职人员,个别机械操作人员不能持证上岗,甚至任何施工人员都可随意操纵设备,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监督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与纠正。
(二)施工现场使用不合格产品,各项技术和安全性能差。当前,物料提升机多数是由小型生产厂家制造,个别生产厂家只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置他人的安危于不顾,迎合市场心理,偷工减料,疏于管理,在用料、截面尺寸等方面不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个别施工企业为了满足施工急需,只图便宜,只顾眼前利益,甚至在无设计的情况下私自组装拼装,没有严格按照《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的规格执行,制作质量粗糙,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
(三)物料提升机附墙架设置不合理,整体稳定性差。新型物料提升机的稳定性要体现在架体与主体的刚性连接上,这是与旧式低架物料提升机靠缆风绳固定的主要区别之一。新型物料提升机大多数是自升式,不使用缆风绳固定(这就要求与墙体连接应按物料提升机使用说明书进行施工安装)。而不同的制造厂家对物料提升机与主体连接方法的设计又各有不同,拆装简单的钢管扣件式固定方法在施工现场广泛采用,相应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如连墙壁杆里外不加短管或固定不牢,施工中随意拆除连墙件等,严重违反《龙门架与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给施工现场留下了重大安全隐患。
(四)安全装置不齐全。物料提升机的安全装置一般有: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上下极限限位器、超载限位器、安全防护门、缓冲装置等。目前,由于个别厂家生产物料提升机的停靠装置与断绳保护装置设计不科学,使用不方便,在部分施工工地,安全停靠装置与断绳保护装置常常闲置不用。另外,随着高层建筑的不断增多,部分低架提升机直接作为高架提升机使用,相应的安全装置,如下极限限位器、超载限位器、缓冲装置等没有配备,而且吊篮未改为吊笼,摩擦式卷扬机未改用可逆式卷扬机,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另外,多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门不齐全,楼层口防护门、吊篮前后防护门、进料口防护门等,没有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有关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定型化、工具化的要求。上述问题已成为施工中较为突出的安全隐患。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一)提高安全管理意识,扎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思想重视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安全管理注重人的因素,强调对人的正确管理,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建立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各项安全制度与规章,用制度来制约、用标准来衡量人的行为。
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是核心。我们必须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培训教育工作,从安全意识、技术知识、操作技能等各个方面入手,为各级各部门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安全意识与人的行为高度融合可大降低伤害事故发生的频率,就设备操作而言,由于生理、心理影响及安全素质的差异,机械设备操作的安全性、可靠性很大程度受人的影响。因此,采取针对激励的方法和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这些工作就显得万为重要;此外,反复深入地对建筑施工一线操作人员和现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思想教育,使之养成认真仔细的工作作风,克服冒险蛮干,急于求成,不讲究方式方法的错误思想,也是搞好安全生产避免伤害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正确选购与使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首先,必须对生产厂家进行综合考察,最大程度地购置安全系数高、设计合理、适用生产的机械设备,建立设备购入登记制度,谁购入、谁负责。其次,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过施工企业的严格验收,按规范进行安装,安装完毕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自升式物料提升机每提升一次,检查验收一次)。安装必须充分考虑工作空间,环境的安全,保证操作者能够安全有效地工作。第三,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做好维护保养,及时修复存在的隐患部位。对于改造的机械设备,必须都能达到设计要求,对已达到报废条件的必须报废处理。目前应逐渐淘汰摩擦式卷扬机,加上磨擦式卷扬机下降速度由人(司机)掌控,没有机械机构的控制,加上司机的随意性,降落速度过快,刹车过急容易造成吊篮损坏、脱轨、架体开焊变形等,使用磨擦式卷扬机不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起升机构不宜采用重物自由下降的结构”的规定,损坏较快。另外,《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已颁发十年有余,新型产品已基本定型,应尽早加以修订。
(三)严格执行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这是抵制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的一道重要防线。一些小型企业,不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单纯追求价格低廉,不考虑性能及内在质量,无论是在材质还是在隐定性、安全性等方面都存在许多问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应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照建设部有关精神和要求,严格执行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这是从源头上禁止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的有效措施,也是物料提升机运行安全的有效保障。
总之,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设备管理,保证安全运行,是一项需要长抓不懈的工作,我们必须从思想上绷紧这根“弦”,在管理上深入细致健全制度,在技术上不断改进不断提高,真正把机械设备的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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