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建筑施工工期缩短,租赁设备不分昼夜的使用,停人不停机等因素,造成施工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安全因素。针对生产中的这些隐患,我公司将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作为管理重点,并在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中作了一些特殊规定,所以公司几年来从未发生设备安全事故。1999年~2001年荣获“四川省建筑企业安全先进单位。”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设备的安全管理
1.领导重视,设备安全管理形成网络
公司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一项任务来抓,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
公司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形成网络。
公司总工程师主管生产及机械设备安全工作,解决本单位在设备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公司机械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施工现场租赁设备的“准入”审批和安全管理。
分公司(租赁站)、设备管理科室,配置相应专业管理人员。
项目部根据工程大小配备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机操作人员正确地操作设备,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公司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设备安全生产的办法、制度和措施,制订了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工作作为各级管理人员年终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从而促进设备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性、标准化。
3.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培训工作,历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安全培训工作,是落实“预防为主”。而“以人为本,科教兴安”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类指导、分级实施”的原则,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之举。
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管理人员和机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学习和再教育,每年对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安全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对经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颁发操作资格证书,未取得证书的不能上岗。每个项目开工前,先组织安全教育后上岗。
由于加大了安全培训教育的力度,从而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保证了安全生产。
4.加大安全资金的投入
公司每个施工项目都制作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牌、设备管理责任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标语、安全挂图、起重设备、“十不吊”牌、验收“合格”牌,为安全生产提供了重要保障。
5.专项检查:
公司每年度对设备安全管理有布置、有考核、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公司对施工项目设备安全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是:
(1)持证上岗,现场是否有专、兼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是否是有效的机械管理员证件,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有有效操作证件。
(2)检查机操人员是否进入现场有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技术交底等记录。
(3)各级安全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职责。
(4)起重设备安拆队伍是否有资质,证件是否有效。
(5)起重设备是否有力矩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6)机械设备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仪表等是否齐全有效。
(7)各种电气设备的安全防护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如漏电保护、接地保护,一机一闸,设备开关箱安装的位置是否合适,开关箱是否能锁。
(8)有无防火、防雨设施、符合安全和标准化工地要求。
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设备安全大检查或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隐患,抓整改,抓落实。对安全生产比较好的施工项目部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违反设备安全的施工项目部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并对整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返回整改通知书,从而督促施工项目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将设备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起重设备准入管理
为了适应企业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公司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市场行为,维护公司的社会信誉,保障公司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完好和安全运行,我们制定了《机械设备准人和使用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是:
1.管理范围:
凡在公司项目区域内施工的外租和国有设备,都要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都属于公司管理范围。
2.职责:
(1) 各级行政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有安全责任。
(2)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是公司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进入公司施工
现场所有机械设备的指导、监督、检查、审核、验收、奖惩和管理等工作。
3.分级管理:
(1)公司机械管理职能部门:
负责包租起重机械的申报准入、使用、资质审核工作,参与验收大型起重机械,如≥600kn,m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高度≥60m的物料提升机。
负责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检查,监督管理。有权对机务人员奖惩。
(2)分公司(租赁站、管理型分公司):
负责本单位外租机械设备的资质审核工作,向公司上报“起重机械准入表”,“工程需用机械设备申请表”。
负责设备的技术鉴定,安装、验收、安全检查。有权对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机务人员奖励。
(3)项目部:
负责向公司(分公司)提出:“工程需用机械设备申请表”,组织签订《租赁合同》,验收“合格”,挂牌使用。
负责现场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保养规程。有权对机操人员进行奖惩。
4.公司外租设备“准入”条件:
(1)基本要求
① 必须是具有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并经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抽检合格
的产品。
② 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必须良好。装置齐全完好。
③ 应有齐全的技术资料和使用说明书。
④ 应满足安全生产,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
⑤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证。对特种作业人员还应取得国家职能部门
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2)具备条件
① 必须具有政府有关部门或有资格验收颁发的安装验收“合格准用证”。
② 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调校准确。
③ 出租方必须具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或“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
承包企业资质”;“安全认可证”;其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拆、装与使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
5.备案制
公司外租起重机械设备实行资料备案的“准入”管理制度。便于今后的备查及管理。签订《租赁合同》前,上报公司的主要备案资料:
(1) 出租的机械设备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出厂编号、出厂单位的有效复印件。
(2) 起重机械设备的有效“拆、装资质证”、“完全认可证”复印件。
(3) 操作人员有效的操作证复印件。
(4) 出租单位机械设备的有效安全操作规程复印件。
公司外租进的起重机械设备实行建档管理。经公司审批、同意租进的起重机械设备,
在公司办理同意批复后,挂牌使用。
6.处罚规则
对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责令立即整改(或辞退设备、人员)外,将根据
情节轻重,对分公司动力科、施工项目部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对因此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从严处罚。
(1)未经公司机械管理职能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外租起重机械设备的;未经分公司(租赁站)审批同意,擅自外租非起重机械设备的:
(2)对外租进的机械设备,管理不善,不纳入公司正常的管理范畴的;
(3) 应持证上岗的设备不坚持持证上岗,随意私招乱雇的。
(4) 对安全装置不齐、失效、三无产品、无资质、未准入的拆装队伍强制拆除,立即
退场。
三、贯彻《安全生产法》,强化设备安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和施行,公司组织了二期管理人员学习,还组织了一次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公司领导要求各分公司和项目部要认真学习和实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管理,严惩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防止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设备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口设备有可能增加,对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多新的要求。作为建设行业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如何适应入世的要求,更需要我们去研究、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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