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班组岗位职工培训时间规定
1.一般岗位新上岗的人员,岗前培训的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其中班组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危险化学品等特种岗位新上岗的人员,岗前培训的总学时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班组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
1.岗位安全规程。
2.工作岗位环境及危险因素,岗位隐患排查与治理。
3.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注意事项。
4.有关的事故案例。
5.设备性能与安全装置、工器具的使用方法。
6.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7.事故应急处理技能。
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培训要求
1.新上岗职工班组级安全培训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班组职工转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接受班组级安全培训。
3.岗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班组应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班组应通过班前会、安全活动日等形式开展职工日常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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