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安全管理检查表
说明
1) 本表用于检查工厂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潜在危险性,涉及面广,是一种综合性的安全检查表,必要时还应参照相关的标准和有关检查表。
2) 表中分四类内容,第一类:基础安全管理,是依据具有法规效力的指令、文件、通知和长期以来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经验方法提出,供企业参考;第二类:特种危险安全管理;第三、四类:操作安全管理和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一、 基础安全管理
1. 安全组织
1.1 成立以厂长(经理)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车间部门设安全领导小组,班组设安全员、企业按规模及生产管理特点配备安技人员。
1.2 根据年度工厂方针,编制企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具体有四大内容:安全教育计划:安全活动计划;安全检查及重大不安全因素整改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3 企业每季在厂长领导下,召开一次安委会。要有文字记载或会议记录。厂级生产调度会,要有安全生产具体内容,并有记录。
每月可根据企业情况由安技部门召开安全例会,要有记录。
2. 安全教育
2.1 新职工入厂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做到不积压、不延迟、不补课、不遗漏,教育内容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料归档。
2.2 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应熟悉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接受主管、行业局(公司)、企业组织的安全知识考核。
2.3 厂领导应布置教育,设备、安技部门每年对班组长进行一定形式的、有针对性的班组安全知识及安全管理的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加强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2.4 特殊工种操作者必须持有主管部门、专业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按规定参加复训考核。
一般机械等操作工人,应由企业职能部门考核,每年考核不少于一次。发证并凭证操作。
2.5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厂区内要有固定的安全宣传阵地和定期的宣传形式(黑板报、安全简报、电影、电视、展览、图片、宣传专栏等)。
2.6 职工调岗应由调入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调岗教育手续
职工长期休假在三个月以上,复工时应由使用部门进行复工前的安全教育。
2.7 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部门必须对从事生产的工人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
3. 安全检查
3.1 企业每季必须由主管厂长组织安全大检查;车间组织月检查;班组组织周检查。各级检查必须认真记录,作出整改计划。
3.2 企业在定期检查时还应安排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检查、事故性检查,由有关部门参加制定计划,并落实整改。认真对待上级的检查,整改及时并按时上报。
重点企业要坚持中层以上干部值班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巡回检查,并记录。做到有人上班就有安全值班。
4. 安全管理制度
4.1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制度有:①企业职工安全守则;②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③各种安全操作规程;④安全生产教育制度;⑤工伤事故报告制度;⑥特殊工种管理制度;⑦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⑧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⑨危险作业审批制度;⑩干部值班制度;⑾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⑿防火、防爆、剧毒、化学物品、要害部门等安全管理制度;⒀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⒁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4.2 安全生产必须做到“五同时”并有记录和资料
各类安全管理资料齐全,包括计划、总结、试验报告、报表、图表和档案建立完善,内容准确,无差错,无漏项,记载及时。
5.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1 企业应列出年度安措项目,在10月份订出下年度安措计划,汇总于全厂下年度计划内。
5.2 企业应在设备更新改造资金中,每年提取10%~20%用于安措开支
5.3 安措计划应做到设计、资金、材料、施工四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做到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6. 事故统计报告及处理
6.1 要按规定保护工伤事故现场,定性准确,做到“四不放过”,并对每件事故都有分级处理结案意见
6.2 工伤事故按分类要求填报准确、及时、无漏报,资料建档,全年有分析汇总
6.3 轻伤事故由车间会同有关部门报告;重伤事故及时上报上及管理机关。
7. 经济承包中的安全生产
7.1 各类经济承包合同都应有承包安全的内容和具体安全措施。经济承包责任人应是安全责任人
7.2 承包期间应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7.3 有承包安全生产的考核办法
8. 防暑降温
8.1 企业每年应定时制订防暑计划,项目必须完善,有资料可查;
8.2 高温季节应有有效的防暑措施;
8.3 降温风扇、冷冻设备等均需有专职部门管理、保管、维修、建立台帐。
9. 工业卫生、防尘防毒职业病的管理
9.1 企业应有专职部门或专职人员管理工业卫生工作,并建立尘毒危害作业工人的健康档案和高温露天作业工人的健康档案,并组织定期体格检查。
9.2 绘制和建立全厂尘、毒作业点的分布图和资料档案,并标明达标、超标情况,建立治理项目的设备台账。
9.3 防尘毒设备有专职部门负责、专人管理,定期检修,有台账。设备运转率达90%,治理方案应经审查后列入安措计划,做到资金、材料、施工三落实。
9.4 做好女工“四期”保护,落实到人头,有据可查。企业应建立女工卫生室,有专人管理,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特别是特殊工种,要做到均衡生产,劳逸结合。
尘毒作业工人的职业病患者由专职部门和工会共同负责管理,治疗及待遇按国家规定办理,要有档案资料。
二、特种危险安全管理
1. 蒸气锅炉
1.1 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运行锅炉应有当地劳动部门批准运行执照,并有当年的年检记录,应有专人负责锅炉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建立锅炉档案;
1.2 司炉工应经当地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凭证操作,并应有安全操作规程,外来人员登记制度,运行记录、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1.3 锅炉房的建筑结构应符合要求,对各类安全附件应定期试验和校正,并登记入档。
2. 空气压缩机
按《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和《空气压缩机站及其设施的安全要求》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2.1 动力部门对压力容器,储力罐有使用、维修、试压、安全附件定期检查报告等内容的技术档案,并有专人负责;
2.2 全厂的受压管道,压力容器布局合理;
2.3 空压机房结构牢固,门窗向外开,并有消声设备和隔音操作室,操作人员坚守岗位。
3. 乙炔站和乙炔发生器
按《乙炔站设计规范》和《移动式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要求》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3.1 乙炔站的建筑设计和电器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3.2 回火防止器、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等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可靠。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附件校验,有原始记录;
3.3 乙炔器岗位操作点都应有回火防止器,使用部门每周进行完好情况检查并记录,对上述点应有平面分布图;
3.4 移动式乙炔器安全附件齐全可靠,进行日保养、周检查。电石和电石渣存放合理。
4. 行车
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4.1 起重行车的各类安全装置、信号装置齐全可靠,在明显部位标明最大起重量;
4.2 起重行车应按规定要求定期组织检测。并有档案资料;
4.3 操作人员上、下梯及平台必须安全可靠,轨道固定螺帽不得松动。轨道接头应符合安装标准规定;
4.4 严禁无证操作,严格执行“十不吊”和交接班制度,重型行车设地面指挥;
4.5 钢丝绳、吊钩应定期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及时更换,电器及线路必须安全可靠。
5. 电气
按《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要求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5.1 企业电气设施应有专门技术人员负责,有高压系统图、低压分布图、架空线路图、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图以及电气设备的技术状况等档案资料;
5.2 企业应有严密、系统的供、用、发电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
5.3 各类电气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地)并符合规定要求;
5.4 变配电所建筑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做到“五防一通”。各种记录完整、绝缘用具、防雷装置、油质、消防器材,按规定时间试验,并有试验报告等完整资料存档。
5.5 变压器、油开关、电容器等无漏油和异声;各种保护装置(互锁、联锁、信号、仪表、警告牌、栏杆等设施)完整无缺;高压配电所内应有事故照明,并配备手电筒。
5.6 外线电杆、铁塔、避雷针应无倾斜和损伤,拉线桩完好,各级电压架空线之间,及与道路、建筑、树木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5.7 各种移动电具应有专人保管,定期三个月检查维修一次,有记录台帐。
5.8 临时线路应有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申请、安装、检查、使用、拆除的手续,严禁在刺割、腐蚀、易燃、易爆等场地敷设地面临时线。
5.9 电气试验室场,应有可靠的保护设施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6. 厂内运输起重设备
按《工厂企业内运输安全规程》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6.1 厂内起重运输设备都应确保完好,安全运行,各种安全制动、信号等齐全、完好、可靠;
6.2 厂内起重、运输设备必须有专职部门管理,建立以帐、定期检修、有记录;
6.3 建立以确保安全为重点的奖惩考核办法,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
7. 易燃易爆剧毒物品
参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7.1 建筑结构应符合防爆要求,通风排气装置有效,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7.2 有完整的采购、运输、保管、使用、回收、处理等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
7.3 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合理;
7.4 防爆场所的电气
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8. 油库
按《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第五章第二节检查。
9. 冲压机械及木工机械
按《冲压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和《木工刨床的安全要求》检查,侧重以下内容:
9.1 对冲压、木刨机械、企业应列入危险设备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9.2 操作设备应有操作证,严格遵守规程,不准拆除防护装置,发生故障及时检修;
9.3 冲压模具应有完整的工艺,安全技术措施应列入工艺卡片。
10. 高压气瓶
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检查。
11. 手持电动工具
按《手持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检查。
12. 登高梯
按《固定式钢直梯、斜梯》检查。
三、 操作安全管理
1.按国家《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检查第4级劳动强度等级工人比率;
2.特种作业持证操作面;
3.危险作业审批面;
4.操作工人违章率;
5.操作工人安全知识考核及格率;
6.千人负伤率。
四、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1. 厂区干道和场地照明
厂区干道应符合《厂矿道路设计规范》、厂区照明应符合《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2. 厂区及场所环境
2.1 厂区道路应平坦、畅通、路灯明亮、坑壕、池应有围栏或盖坂;
2.2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整齐,不妨碍交通;
2.3 厂区保持清洁,沟渠和排水定期疏通。垃圾堆场有专人管理,定期清除;
2.4 建筑物、工棚及建筑设施,坚固安全;
2.5 公用消防设施配备齐全、有效、有专人管理、定期检修并有检修换药标签;
2.6 厂区内的指示、警告、禁令、交通标志和禁止警告牌、指令安全标志应完整准确;
2.7 工作场所的设备、工作面等布置应便于操作,通道的宽度不应小1m。所有机械、电气柜、升降口、平台均应有相当的防护装置。
2.8 各种物料、工具等堆放整齐、平稳、不超高。废料及时清理,有明显通道;
2.9 门窗完好,通风采光合理,照明安全适度。各种管道应按规定安装,色标分明。各工种操作人员按规定要求穿戴防护用品。
3. 有害作业点治理率。
4. 按国标《高温作业分级》检查第4级高温工人占全厂工人的比率。
5. 危险、易燃易爆等要害部位标志。
6. 有害因素测定达标率。
7. 按国标《职业性接融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检查接触ⅰ、ⅱ级毒物危害等级工人比率。
8. 按国标《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检查第4级生产性粉尘工人比率。
9. 防尘防毒设备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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