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
2、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协助主任综合平衡矿井生产材料的供给,对分管范围内的材料供给负责。
4、熟悉各单位生产作业计划、材料消耗情况,跟踪管理,保证材料审批不失控,避免材料的浪费和积压,加快材料的周转,严格执行材料奖罚制度。
5、建立健全各单位主要材料的领用、移交、回收台帐,并深入现场,实现现场管理,月结月清,每月考核一次。
6、矿月度计划下达后,根据生产需要,下达设备配件、小电器及大型材料的月度检修计划。
7、矿月度计划下达后,汇总各单位设备配件、小电器及大型材料的使用计划,根据生产需要,合理调配,科学安排,做月度生产需求计划。
8、辅助做好矿井小电、设备配件的收发和材料交旧领新工作。
9、负责升井材料及矸石山废料场的管理。
10、负责井下损坏管路、信号电缆等材料的修复利用工作。
11、材料分配调整时,优先做好生产材料、支护材料及设备配件的现场交接工作。
12、辅助做好全矿支护材料的调配、监督检查、现场清点工作。
13、负责矿井小电器、刮板输送机(除电机、减速机外)配件、胶带输送机(除电机、减速机外)配件的检查、现场调配工作。
14、负责检查矿井文明生产卫生工作。
15、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6、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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