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中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坝谢中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由于居住人员密集,容易引发各类安全事件,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为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正确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最大限降低度事故损失,确保宿舍内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宿舍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监管,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我校学生宿舍的安全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学校总体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在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学生宿舍区发生的各类突发性安全事件。
三、宿舍安全教育与管理
(一)加强纪律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各班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在宿舍内保存、使用各种违章电器、炉具,不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在宿舍楼内抽烟,不在宿舍楼内使用明火,不私拉乱接电线,注意自身安全,不在楼梯上追逐打闹,不从宿舍内向外探身张望和丢甩东西。
(二)加强对宿舍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教育宿舍管理工作人员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思想,提高防范意识,注意信息的收集和汇报,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好对突发事件预防工作。加强对宿舍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宿舍楼内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悉本预案所规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恰当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
(三)做好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宿舍管理人员要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对宿舍楼内的各种电路、电器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各种设备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设施应急状态下的正常使用。
(四)加强值班工作。学生宿舍楼实行24小时值班,认真落实学生来客登记、学生携带大宗物品外出登记、学生晚归登记和夜不归宿检查等各项制度。学生宿舍管理员要做好节假日、晚间值班工作,宿舍管理人员手机(z,电话:z;z:z)24小时开通。
(五)加强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学生宿舍管理员要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查处学生的各种违纪行为,对学生宿舍内的违章的管制刀具等各种违禁物品要予以没收,并对责任人给予纪律教育及警告。学生因违章酿成事故,除要求监护人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工作。做好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消防演练、安全常识宣传等安全教育普及工作,通过普及安全教育让广大学生和宿舍管理工作人员掌握各类安全事件发生的原因、规律及特点,并掌握一定的自救方法。
四、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灾的应急预案
1、查看火情。如学生宿舍出现失火情况,发现火情学生在火情初起时,应先自行组织灭火,同时报宿舍楼值班教师。宿舍楼值班人员应马上切断起火宿舍和左右相邻两个宿舍的电源或宿舍楼总电源,并报告当周值周领导或主管、校长(z,电话:z,校长,电话:z),然后立即到达现场查看火情。
2、报警。如失火为一般性火情(火势较小、发展较慢,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由学校宿管人员根据情况进行处置。
如遇不可处置情况,应立即拨打“119”或“110” 报警电话(讲清失火部位,火势的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然后拨打(z:z;z校长: z,z:z)或当周值周领导电话报告。
3、灭火。如火势较小,为一般火情,管理人员要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尽可能利用救火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对初始火灾进行扑救,并等待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的到来。当火势较大,难以控制或已发生险情,管理人员和现场学生要以人的生命为第一位,立即撤离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前来灭火。
4、疏散。火灾现场工作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开启疏散通道并组织学生有序进行紧急疏散到安全地带,各寝室要清点人数,确保楼内所有人员安全撤离。
5、自救。一旦发生火灾,管理人员和广大学生要保持冷静,并根据情况积极采取自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
6、善后处理。 火灾发生后,宿舍管理人员和学生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现场保护和调查取证工作。取证完毕后,负责组织清理现场,安置受损宿舍学生住宿。
(二)发生治安事件的应急预案
若学生宿舍发生失盗、打架斗殴、校外人员寻衅滋事及其他治安或刑事案件时,宿舍管理人员、当事人或目击者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置:
1、报告。迅速报告宿管人员或拨打(z,电话:z;z:z)。再由宿管人员根据情况报告(政教处z主任电话z;z校长: z,z:z)或当周值周领导电话报告,较为严重的向乡派出所报警,说明具体地点和简单情况。。
2、处理。
(1)宿舍管工作人员和当周值周领导要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隔离当事人,同时疏散围观人员,如当事人不听制止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2)值周领导、当周值周教师对事件进行调查,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对于违法案件要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3)对于失盗事件,宿舍管理人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保护好现场,以利于学校调查取证。
(4)宿舍楼值班人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如实汇报所了解情况。
(三)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如当地发生地震、强降雨、雷电等自然灾害,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应对:
1、通报信息。对于强风、强降雨、雷电等可准确预知情况,学生宿舍管理人员要根据气象预报和上级通知,及时向学生通报情况,做好预防知识宣传和信息传达工作。对于地震等不能准确预知的自然灾害,如接到上级的地震预警时,要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做好避震自救常识的宣传教育、信息通报和思想稳定工作。
2、做好防范。
(1)强风、强降雨、雷电发生前,宿舍管理工作人员要对宿舍楼各种设备设施及门、窗进行检查,学生要对本宿舍门窗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2)强风、强降雨、雷电发生时,工作人员要对宿舍楼内设备设施及公共场所门窗进行巡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学生要保持冷静,关闭宿舍电源并将各种电器从插座上撤下,呆在宿舍内不要外出,关好宿舍门窗,不要将头伸出观望。
(3)地震等事前没有预知自然灾害发生时,首先要保持镇定,不要匆忙逃离宿舍楼,以防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意外人身伤害。其次发现人员要大声呼叫,提醒学生利用周围条件积极自救。主震过后,宿舍管理人员要迅速切断宿舍楼电源,以防发生次生灾害,并立即组织学生从宿舍楼内有序撤离至安全地带。
3、实施救援。自然灾害发生后,根据当地政府和学校统一安排,积极开展灾害现场救援工作。
(四)发生人身伤害、突发疾病、疫情性传染病的处理预案
当学生宿舍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学生突发疾病、或发现疫病性传染病时,要根据情况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及时汇报。
具体程序是:先报学校政教处z;再由学校报乡安监,电话:z;乡卫生院,电话:z;教科局安监办,电话:z)。
(1)救援措施。一旦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学生突发疾病、或发现疫病性传染病时,在未接到上级指令前,由学校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组织好救援行动(具体安排:由校长zz,电话zzz通知乡医院,电话:zz)。
(2)该班班主任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2、恰当处理。
(1)宿管人员根据情况进行常规救治,并报告学校值周领导或(政教主任zz,电话zz),严重时拨打(乡医院,电话:zzz)或“120”急救电话将受伤害或患病学生送往就近医院。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对事件进行调查,并做好周围学生的思想安抚工作。
(2)若学生发病原因疑似为食物中毒,不要清理学生的呕吐物及现场,以备检查。同时应立即对其它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其他有类似症状的学生,以便进行救治。
(3)若怀疑为传疫情性传染病,应立即关闭本幢宿舍楼大门,禁止学生出入,启动学校应急预案。
五、本应急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海天中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
高级中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二)
全体学生应自觉接受消防安全管理员对学生宿舍防火检查,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项:
1.宿舍生管、管理员、楼层长、寝室长和学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救火、会组织人员疏散。
2.学生宿舍内的消各类灭火器均属宿舍消防设施,严禁非消防用途使用宿舍内消防设施。
3.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使用各种家用电器,不得乱接乱拉电源线和私接电源保险,严禁使用电炉。
4.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酒精炉。
5.不得卧床吸烟,严禁点蜡烛学习。
6.严禁学生在宿舍存放、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锅、电热杯、热得快、电吹风、电夹板等禁用电器,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电线。
7.楼梯、走廊和阳台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各种物品。
8.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9、了解消防知识,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在确认不会伤害到自己时,使用灭火器扑救初起火焰。
凡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视情节给予处分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3篇 中学学生宿舍内务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中学学生宿舍内务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1、宿舍内应保持整洁,被褥和衣物摆放整齐、有序;门窗玻璃要保持干净、明亮;墙上不得乱写乱画乱贴;设备要按规定摆放,不得随意挪动。
2、各宿舍选一名舍长,每排选一名排长,协助老师做好宿舍的管理工作。各宿舍每天有一名同学轮流值日,负责打扫室内及门前卫生。公寓值班室老师要积极支持和协助总务处,每周对各宿舍进行一次卫生大检查,好的宿舍通报表扬并给予物质鼓励,差的宿舍通报批评。
3、各宿舍清扫的垃圾及杂物,必须倒在指定的垃圾筐内,严禁随地乱扔乱倒乱泼垃圾、杂物及脏水。
4、晾晒衣物需在指定的地点,严禁乱拉铁丝和绳子。
5、提倡不在宿舍内吸烟,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有助健康。
6、学生宿舍所配的各种设备,由学生自行保管使用。学生进住之前,由值班室老师把设备清单交给舍长,舍长核对无误后,代表全宿舍学生在清单上签字。
7、学生住宿以后,宿舍内所配的灯具、门窗等如发现丢失或损坏,应有值班室老师查明原因,按照丢失和损坏物品的价格由责任者赔款,如找不出责任者则由全宿舍的学生分摊赔偿。
8、学生宿舍所配的各种设备不准随意拆卸、涂抹;不得随意移动或搁置室外。
9、学生宿舍的钥匙由值班室老师统一配发,每人配一把,由学生自己保管使用。
10、学生如把房门钥匙丢失,应立即向值班室老师说明,由值班室老师负责解决,所需费用由丢失者负担。若发现私自配钥匙、换锁、撬锁,除罚款外,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11、宿舍内严禁存放和带入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12、宿舍内严禁燃放鞭炮,焚烧杂物。不许随地乱扔烟头,以免引起火灾。
13、根据公安部规定,住宿学生严禁存放管制刀具、配刀和枪械,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14、为保证宿舍内学生安全,宿舍内任何个人都不许生火做饭;严禁存放和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电饭锅、电炉、液化气炉等明火用具及电热设备;严禁私接电源和插座;严禁使用台灯和在床上点蜡烛。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其情节处以罚款。
15、宿舍内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6、宿舍内的电路出现故障时,应由专门人员负责检修,无关人员不得私自乱动。
17、学生公寓是住宿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举办各种文体活动需经公寓领导批准,并由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以免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18、学生宿舍一律禁止私自留宿客人,如发现住宿学生有私自留宿他人的,留宿者与被留宿者均应罚款,并将被留宿者立即清除出公寓。
19、住宿学生要认真保管好自己的钱物、钥匙,提高警惕,严防盗窃、诈骗案件的发生,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20、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寓的作息制度,在休息时间应保持安静,晚熄灯以后不许唱歌、吵闹、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21、住宿学生要增强安全意识,时刻注意自身安全。晚间外出时,应向值班老师请假。住宿学生在公寓外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时,责任由自己承担。
22、住宿学生需严格遵守防火及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凡因违章违法造成的严重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肇事者本人负责。
23、严禁在公寓内喂养狗、猫、兔子、鸽子、鸟等各种动物,一经发现应立即将动物清除出公寓,否则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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