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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项目安全管理新模式(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35

浅谈项目安全管理新模式

第1篇 浅谈项目安全管理新模式

我国的3500万建筑工人是世界上最大的行业劳动群体,但总的来讲,他们的劳动环境和安全水平还不尽如人意。据统计,我国建筑业的死亡率是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最危险的行业。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以及全社会都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做为建筑业企业,应认真研究建筑业安全管理的历史和现状,树立新的安全管理理念,建立新的符合建筑业管理规律和项目管理特点的安全管理模式,为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杜绝安全事故而努力。

1.建筑业项目安全管理的现状

建筑业的生产活动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是事故多发行业。近几年我国建筑业的死亡率是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最高的行业,损失巨大,令人痛心。虽然强制实行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了建筑市场的准入控制,并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检查力度,但伤亡事故仍然时有发生。本人认为,伤亡事故多主要是由建筑行业的特点决定的。而安全管理是一门科学,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群众性、综合性非常强的工作。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以及全社会都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传统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时代要求。现在需要应用科学的现代企业安全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因此,做为建筑企业,应认真研究建筑业安全管理的现状,树立新的安全管理理念,建立新的符合建筑业管理规律和项目管理特点的安全管理模式,为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杜绝安全事故而努力。

建筑业的安全事故绝大部分发生在施工现场,可以说,施工项目是事故发生的发源地,当然,我们不可能因噎废食,因为安全事故的存在而减少或停止工程项目的建设,但是,我们必须对我们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是否满足安全管理的需要、是否符合项目管理的特点、是否满足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认真分析,从而,达到改进或更新项目安全管理模式。

1.1安全管理事故的原因分析

(1)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所谓人的原因,是指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人在生产活动中,具体不安全行为有:操作错误(启动操作不给信号、忘记关设备)、奔跑作业、送料过快、以不安全的速度作业;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的摆放不安全;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在起吊物下停留作业;机器运转时加油、清洁、修理;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未使用防护用品;不安全着装;工作时说笑打闹、带电作业等。

(2)物(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也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对建筑行业来说,“物”包括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设备、材料、半成品、燃料、施工机械、机具、设施等。不安全的情况有:施工电梯的限位失灵,造成冒顶;塔吊的钢丝绳脱丝;未及时更换,造成钢丝绳断裂,掉物坠落;电锯等用电设备电线老化,造成电线失火等。

(3)不良的生产环境对人的行为和物的状态产生负面影响。

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直接引起的。但不考虑客观的情况而一概指责施工人员的“粗心大意”、“疏忽”也是片面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还应当进一步研究造成人的过失的背景条件,即不安全环境,如照明光线过暗或过强导致作业现场视物不清;作业场所狭窄、杂乱;地面有油或其他影响环境的东西等。与建筑行业紧密相关的环境,就是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精心布置的施工现场,事故发生率较之杂乱的现场肯定低。到处是施工材料、机具乱摆放,生产及生活用电私拉乱扯,不但给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不便,而且会引起人的烦躁情绪,从而增加事故隐患。当然,人文环境也是不能忽略的。如果某企业从领导到职工,人人讲安全,重视安全,逐渐形成安全氛围,更深层次地讲,就是形成了企业安全文化,那么这个企业的安全状况肯定良好。

(4)管理的欠缺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有时甚至是直接的因素。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都与管理有直接的关系,因此,管理不善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通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奖惩机制等措施减少甚至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通过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建立完善的设备保养制度、推行文明施工和安全达标等活动予以控制。对作业现场加强安全检查,就可以发现并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常见的管理缺陷有制度不健全、责任不分明、有法不依、违章指挥、安全教育不够、处罚不严、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安全检查不够等。

由此看来,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保证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人和物的安全状态,这些都需要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模式,并通过安全管理模式的正常运行来达到目的。

1.2项目安全管理模式的现状分析

目前,大多数建筑业企业的项目安全管理是通过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来实施的,安全管理人员与施工管理人员属不同的岗位,它们之间的本质联系被认为的隔断开来,施工进度安排、工序穿插、人员调配、物(设备)的状态管理等与安全由直接关系的要素,因为安全与施工管理岗位的不同而人为的割裂,对施工管理人员的考核与安全指标、安全职责挂钩较少,甚至不挂钩。安全管理人员由于管理职位与其它人员的等同或较低,造成了安全管理指令不畅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及时。安全管理资源严重浪费,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如项目总工、专业工程师或施工员、设备管理员等,他们都具有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同时,也都具有安全管理的职责和义务,但在目前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下,这些安全管理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因此,目前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必须进行改进或重建。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什么是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应该是符合项目管理规律、有效整合安全管理资源、程序化、标准化的安全管理新模式;它还应该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管理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符合最大限度的降低和杜绝安全管理事故的目的要求。

2.新项目安全管理模式的理论和法律依据

2.1.理论依据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既是安全生产必须遵守的原则,也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无

论取什么样的安全管理模式,都必须坚持这个原则。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从组织、流程到方法都应该体现这个原则。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生产的前提,因此,做为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对生产环境、生产过程、生产方法的安全性进行事先评估和过程控制,确保生产安全。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必须防止把安全管理与施工生产分开管理的误区。

(3)全员参与的原则。

安全是全体人员的安全,由于安全管理工作涉及人的安全行为,其中还包括人的自我防护意识和素质,因此,安全管理工作不仅仅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事,它应该是全体相关人员都必须重视和参与的大事。

2. 2法律依据

(1)《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为我国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对违背安全管理的行为

提出处罚措施。〈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并自始至终贯彻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法》是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的第一个法律文件,其中,对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总承包企业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把所有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到统一管理中。

3.新项目安全管理模式的特点

3.1具有新的项目安全管理理念:

建筑业做为一个传统的产业部门,许多相关人员对于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的错误观念由来已久,由于大量的事件或者错误操作并未导致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事故,而且,同一诱因导致的事故后果差异很大,不少人认为建筑安全事故完全是由于一些偶然因素引起的,因而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建立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首先要更新项目安全管理的理念,这个理念就是“任何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在此基础上,要坚定“安全事故为零”的管理目的和管理目标。

3.2以新的安全文化为核心

安全管理是全员全过程的管理,因此,安全文化应该是全员文化。塑造新的安全文化就是要培育全员安全文化。全员管理不仅包括总承包管理人员、分包管理人员和全体工人,还应包括业主、设计、监理及社会相关方。

作为总承包方,要积极调动和发挥相关各方安全管理的推动和监督作用,使安全管理成为压倒一切的工作。当然,首先要充分调动本单位全员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塑造全员安全文化。只有塑造起全员安全文化,才能营造安全生产的氛围,保障人员安全。全员安全文化是新的项目安全模式的核心。

3.3实现了四个转变

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与传统的项目安全模式相比,有四个转变,分别是:变单纯的安全专业人员的岗位安全管理为全员参加的体系安全管理;变单纯的安全管理为安全管理与进度、工序穿插和施工方法紧密结合的综合管理;变以点为主的间断的、静止的管理为线面结合的、连续的、动态的管理;变并行的安全与生产两条线为安全与生产紧密结合的安全生产一条线。

4、如何建立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

4.1建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

4.1.1项目安全管理组织的定义

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已经不再是单独的岗位安全管理,而是以项目经理为首的,以专职的岗位安全管理为核心,以各专业工程师为骨干,班组长及工人全员参与的,安全监督管理层和安全管理实施层既独立设置又互相依托和紧密联系的体系安全管理,是将生产与安全的紧密结合的组织,是对项目安全管理资源的充分挖掘和充分利用。

4.1.2项目安全组织机构图

(1)安全管理监督层: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总监或安全主管、专职安全员。

(2)安全管理实施层:包括专业工程师、班组长和操作工人。

4.2调整安全管理职责

通过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认证,安全管理职责得到了明确和完善,但正如上面分析所讲到的

我们在安全管理中,把众多的责任都压到了数量和素质都远远不如施工员队伍的安全员身上,而

无论是素质还是数量都远远高于安全员的施工员队伍的安全管理资源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因此,调整安全员和施工员之间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建立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的重要内容。

4.2.1安全管理监督层的职责

(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因此,项目经理必须负责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划分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流程,对安全管理过程和效果进行监督;

(2)项目总工:项目总工是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管理工作应该包括工程技术和安全技术,因此,项目总工必须承担起项目安全技术的管理工作,包括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审批和落实,简单的把技术管理理解为工程技术管理的观念是狭隘的、错误的;

(3)安全总监或安全主管:安全总监或安全主管是项目安全管理的直接执行者,与项目经理一样,也是项目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安全总监或安全主管应主持编制安全管理方案,参与施工方案的编制,重点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审核;负责对施工员进行总体安全管理方案交底,负责按分部工程进行安全交底;对施工员的安全技术较低进行审核;负责监督安全管理方案和技术交底的落实工作;负责对安全管理过程进行监督。

4.2.2安全管理实施层

安全管理实施层负责安全管理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落实工作,安全管理实施层的工作效果直接影响到安全管理的效果。

(1)施工员:施工员(专业工程师)是工程施工的中坚力量,具有数量多、学历高、总体素质好的优势,但由于传统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把安全与生产没有有机结合起来,造成了施工员的安全管理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因此,调整安全管理职责的重要内容就是调整施工员的安全管理职责。施工员作为施工生产的直接指挥员必须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因此,施工员应负责具体落实安全管理方案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负责按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负责与生产相关的各个环节的安全问题;自觉接受安全管理监督层的监督管理,及时消除安全管理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2)班组长:班组长是操作工人的直接负责人,班组长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对工人具有直接影响,因此,班组长的安全责任与安全生产有直接关系。作为班组长必须做到,熟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知识,坚持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塑造遵章守纪的风气,加强自我防护和自我保护。

(3)操作工人:从事故死亡人员的统计分析来看,事故死亡人员几乎全部是操作工人,而从事故原因来看,绝大多数是违章操作引起的,因此,操作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章守纪的程度是安全管理能否取得预期效果的重要因素。对操作工人来说,应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4.3制定新的安全管理工作流程

4.3.1应制定的安全管理流程包括:

(1)安全管理方案的制定与审批流程

(2)技术交底的编写和审批流程

(3)安全检查与整改工作流程

(4)危害因素辩识及预防流程

(5)交叉作业审批与管理流程

4.4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管理模式运行的标准,因此,是否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是项目安全模式运  行是否成功的基础。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应以以“六令”为核心。 “六令”包括:土方施工令、动火令、拆模令、脚手架搭拆令、砼浇注令、交叉作业审批令。

5.运行项目安全管理模式应注意的问题

新的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是对传统项目安全管理模式的改进,主要表现在安全管理理念的更新、全员安全文化的塑造、安全管理职责的调整,并借此再造安全管理流程、完善安全制度,因此,建立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的目的是充分挖掘项目安全管理资源,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事故,因此,运行新的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应注意以下问题:

5.1要与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紧密结合

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主要安全管理组织的健全和改进,与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运行是统一的,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因此,在日常安全管理过程中,要与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紧密结合。

5.2要注重全员安全文化的塑造

新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是建立在全员管理和参与的基础上的,全员安全文化的塑造可以为新模式的运行提供良好的氛围,保证新模式的顺利运行,塑造全员安全文化与进行安全管理同等重要。

5.3要进行观念和理念更新

传统的项目安全管理模式在大多数人头脑中已经根深蒂固,对其进行更新和创造需要付出一定的努力,因此,必须大力提倡和灌输安全管理的新理念、新观点,这是保证新模式运行的基础。

总结:

安全管理是事管国家和人民生命和物质财产安全的大事,每个单位、每个人对此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尽职尽责,安全事故一定会得到有效预防,我们制定的安全事故为零的目标也一定会实现。安全生产水平是一个国家政冶、经济、文化多方面的综合反映,涉及到国家、社会和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关系到国家声誉、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各个层面,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当前,频繁发生的安全事故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建筑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领域,必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施工项目作为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直接关乎生命与健康,安全生产不仅仅是保障生产、生活顺利进行的必然要求,更是促进生产、发展经济的必备条件。建筑安全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管理方法,建立新的安全管理模式,提高职工的安全执行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安全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第2篇 某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安

全生产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监督核查暂行办法》(安监总煤监【2022】34 号) 及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煤矿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晋煤监安【2022】222 号)要求,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 一般规定

(一)集团公司成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领导组,领导

组下设办公室在集团公司安监局,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二级公司相应成立预验收领导组,负责组

织协调相关工作。

(二)二级公司组织预验收和集团公司组织专家组验收实行专业人员和组长签字负责制。

(三)煤矿建设项目符合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1、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完成;

2、单项工程经过工程质量机构认证,并取得质量合格认证书;3、经过联合试运转运行正常,并提交联合试运转报告;

4、提交进一步查清包含采空区积水、积气、火区等有关隐敝致灾因

素的建井地质报告;

5、安全验收评价合格;

6、取得采矿许可证,矿长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取得资格证书,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7、提交矿井瓦斯等级、各煤层煤尘爆炸性和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按突出矿井设计的还应提交已揭露煤层的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提交矿井主要电器和机械设备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程序

(一)煤矿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具备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后,向二级公司书面上报申请验收。

(二)二级公司要严格遵照《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国

家局令第 6 号)的条件和程序,组织相关部门对照“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内容进行预验收。

(三)二级公司预验收提出的隐患问题整改合格后,向集团公司提

出所属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附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预验收检查报告(包括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预验收表)、申请表、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所需资料清单表并签字盖章。

(四)煤矿在验收前负责上报煤矿安全设施汇报材料(包括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安全评价机构五部分汇报材料)。

(五)集团公司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办公室收到二级公

司上报的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材料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合格后,及时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六)集团公司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办公室要协调二级

公司及煤矿,按照规定选聘专家,通过同专家组组长认真沟通编制验收方案。

(七)二级公司及煤矿在验收活动开始之前,按照要求提前将验收

方案抄送相关各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接受监督。

(八)集团公司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办公室要按照编制的验收方案认真组织验收。

(九)选聘验收专家组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煤矿安

全规程》 、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等相关规章和标准,以及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验收结束后应形成验收意见。

(十)二级公司对专家组验收提出的问题负责监督,煤矿负责落实

整改,经验收专家组或二级公司进行复验,出具复验意见,上报集团公司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办公室。

(十一)集团公司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办公室根据验收

专家组或二级公司复验合格的意见,拟定煤矿安全设施通过验收的批复,经领导批准后下发二级公司,二级公司及煤矿收到批复后及时报所在市

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备案。

三、其他规定

(一)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预验收表执行 (煤安监监察[2009]9 号、 [2022]32 号)的要求。

(二)应从企业外部聘请技术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与建设、设计、

施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专家应回避),对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验收专家组应由地质、采矿、 “一通三防” (露天边坡) 、

机电运输、职业病危害防治等专业的技术专家组成,各专业技术专家人数不少于 2 人(大型矿井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 ,其中应有监测监控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技术专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煤矿企业、施工、监理等单位从事煤矿现场管理,或在设计、评价、科研院所等单位从事煤矿设计、评价、教学、研究工作五年以上,或在其他单位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满三年以上;

2、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特殊情况下可以聘请部分中级职

称人员,但其人数不得超出专家总人数的 30%;

3、与被验收单位及承担验收项目的设计、评价、施工、监理等单位不存在隶属或利益关系。

(三)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煤矿竣工验收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做到“一矿一档” 。

(四)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领导组办公室:

电话:0351-4074359(4073982)

邮箱:

第3篇 项目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

一、 总则

1、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杭州公司各项目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保障体系正常运行,为公司,部门,项目安全生产提供组织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2、杭州越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属项目可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进一步的实施细则。

二、 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置(见后附图)

1、公司安全委员会管理中心

1.1、集团公司安全委员会管理中心下设质安监督部,负责公司直管分公司部门,项目的安全管理和指导,对杭州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和所属施工项目 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杭州公司安全委员会的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各部门项目,运营施工管理部门,安委会应按以下标准要求在建施工单位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十万平方米·年;且不少于1/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3、监督要求在建项目工程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1、在建项目工程部必须成立以项目部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按下表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人数    建筑面积

合同额

5万以上5万-3万3万-1万1万以下
8000万元以上≥4≥3≥3≥2
8000- 5000万≥3≥3≥2≥2
5000-3000万≥3≥2≥2≥1
3000-2000≥2≥2≥1≥1
2000-800≥2≥1≥1≥1
800万(含)以下≥1≥1≥1

3.2、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项目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3、项目安全管理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应设置项目质安部,同时按安装、机电设备、消防等专业设置进行安全分工管理。

3.4、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危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工期紧张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在上述规定的配置标准上增配。

4、外包队(施工队)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4.1、项目施工队人数在50人(含)以上的,应设置专职安全员。

4.2、项目施工队人数在50人以下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

4.3、特殊危险分项工程安装施工无论施工人员多少,均应设置专职安全员。

五、附图:

1、公司安全委员会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图

2、在建项目工程部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图

3在建施工区专职安全管理成员组织架构图

第4篇 装饰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装饰工程施工项目承担控制和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固此,必须同时承担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其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实施责任管理

(1)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外,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2项目全员安全教育与训练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1)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2)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癫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的疾病;

3)没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处理、反馈信息的能力;

4)具有适于不同层次操作所必须的文化;

5)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输入手续完善。

(2)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

1)安全知识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2)安全技能训练。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

3)安全意识教育。在于激励操作者自觉坚持实行安全技能。

(3)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1)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对学徒工、学习生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对季节工、农民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两个月内安全技能不能达到熟练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废上劳动资格;

2)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一般每十天组织一次较合适;

3)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干什么训练什么,反复训练、分步验收。以达到出现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划为一个训练阶段;

4)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不易确定,应随安全生产的形势变化,确定阶段教育内容。可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的教育;

5)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所进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尽快适应变化,减少人为失误;

6)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1)教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2)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习惯;

3)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鼓励受教育者树立坚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养成安全操作的良好习惯;

4)告诉受教育者怎样做才能保证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5)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6)进行各种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教育,都应把教育的时间、内容等,清楚的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或记录卡上。

第5篇 xx建筑项目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a)建立消防组织,设立防火小组和消防小分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b)编制防火技术措施。

c)现场必须满足消防车出入和行驶的道路,按要求在路旁设置消防栓。现场灭火器材合理布置。

d)按施工平面布置做好临时消防龙头和消防水池,并时刻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现场通道、消防出入口、紧急疏散楼道等,有明显标志或指示牌。有高度限制的地点应有限高标志。

e)现场禁止使用明火,动火作业必须履行专职安全员审批制度,设置吸烟区,禁止流动吸烟。

f)工作区和生活区的照明、动力电路皆由专业电工按规定架设,任何人不得乱拉电线。

g)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气化炉具,严禁生火、烧香拜佛,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h)材料保管对储存物品进行火灾危险性的分类并分开存放,各种气瓶等危险品单独设库存放。

i)木工作业棚防火:采用阻燃材料搭设,电气设备应密封或采用防爆型,防止电线短路、用电设备过载运行,严禁在作业场所吸烟生火,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j)消防供水与施工同步安装。由市政供水到工地蓄水池,再由高压水泵加压供水到各楼层,楼层设置消防水龙头。在泵房、施工室、保卫室及各楼层配有消防水带水枪,分别安装高压水泵启动开关。

k)电、气焊作业:焊割作业区与气瓶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距离都应大于安全规定距离,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要保证完整有效,作业前应有书面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燃物,切断电源、气源。

l)涂喷漆作业防火:保证场所通风良好,禁止焊割作业同时或局部上下交叉进行;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

m)施工现场内办公室、仓库禁止使用电热器具取暖和煮饭。

n)木材加工场、仓库、厨房、动火现场、作业区域、吸烟室以及易燃易爆材料堆放等场所,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各类有效防火器材,并经常检查。

o)在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搞好与当地村民的关系,互相遵重、互相支持、避免纠纷,与当地公安部门和有关单位加强治安联防和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项目经理部防火保安管理制度,落实公安消防责任制。

p)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必须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查批准,由具备爆破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

第6篇 工程项目的安全环境管理措施

工程项目的安全与环境管理措施

1、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加强现场管理,搞好工程的保卫、防盗,搞好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在每一个工程项目中,制订安全生产的组织措施,并制订严密的安全生产规程,留有足够的安全生产费用,购置安全生产的设备和器件,保证施工生产现场的紧急事故处理的开支。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预防措施,为施工人员办理保险,并制订以下预防措施,以保证员工的安全健康。

1)对于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高压电线、变压器等醒目的安全标志,对开挖地段又处于交通要道处,派专人看守,或有明显的标志,防止过往行人或车辆不注意发生事故。

2)对于基础工程或土方挖施工,要注意预防塌方发生,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3)结构工程施工中,高空或河上作业,应绑好安全网,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防止落人落物,对架板等设计,注意起吊的安全与平稳。

4)对材料和设备储存的库房或堆放点,施工人员生活区,特别注意防火安全,设备足够数量的消灭器具、消防水管和消防栓等,以备急需。

5)项目经理亲自抓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定期如开安全生产会议,检查安全生产规章执行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促使人人重视安全,安全生产有奖,使安全生产教育落到实处,得到好的成绩。

3、加强工程中的环境保护管理,促使安全生产,随时清除施工场地不必要的障碍物、设备、材料及各类存储物品安全堆放紧紧有条,即要保持施工现场环境的清洁整齐,又对安全生产有利。

自觉遵守有关机构对卫生及劳动保护的要求,及时清洁工地上的废物、垃圾、水泥袋、废弃的模板等,在全部工程竣工移交之前,将任何场地或地表面恢复原状。减少由于不合格环境规定而导致的罚款和经济损失,创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

第7篇 如何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如何加强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

当前,施工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公司一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往往都能较好地实施,都能明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了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设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但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往往得不到很好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时有发生。项目经理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能认真履行其安全管理责任,给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埋下较大的隐患。如何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就成为当前履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要加强项目的安全管理,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施工现场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项目各成员,明确项目各管理人员、班组各成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并用制度固定下来,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形成一个较为严密的管理体系。

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和奖惩。仅有制度没有措施不行,必须坚持安全责任与经济责任挂钩二者统一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严格奖惩。把治理安全隐患、监控危险源,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作为考核安全责任制。

2.针对项目特点,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现场全部安全生产活动的重要技术文件,必须根据拟建工程规模、结构特点要求和对原始资料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一份能切实指导工程全部施工活动的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规定,应对以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1)脚手架(包括各种脚手架)与卸料平台的施工方案(含设计计算书);(2)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基坑支护超过sm,含支护结构设计书);(3)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含支撑系统设计计算书和混凝上输送安全措施);(4)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5)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与拆除施工方案;(6)外用电梯安装与拆卸方案;(7)塔式起重机安装与拆卸施工组织设计;(8)起重吊装施工作业方案。另外,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建质[2003]82号)要求,项目部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预防坍塌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此外,有条件的工地还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消防措施)、三宝四口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施工的特点,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制定项目施工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3.项目专职安全员要认真履行其岗位职责

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经理及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其岗位职责包括:①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项目各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②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组织设计,向班组进行书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工人违章操作行为,对违章行为进行批评,按章^考试大一级建造师^处罚。③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规定去执行;经常检查各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④定期和不定期组织项目各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各班组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时、定人、定措施落实整改。⑤对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经理及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4.加强班组人员的安全教育

安全管理归根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做好对人的管理关键是提高班组人员的安全素质。安全素质的提高是一切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度等得以顺利贯彻的前提。目前,施工班组的建筑工人绝大多数是来自边远落后地区的农民工,这些民工未受过专业培训,思想素质、文化素质较差,他们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对工地安全生产中的基木安全常识及操作规程知之甚少,这无疑给工地的安全生产埋卜重大的隐患。为此,项目部在配合公司做好工人的二级安全教育的同时,必须将安全教育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首先要根据施工现场作业的特点及注意事项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其次是进行各工种的安全教育,要分班组对工人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使其明白该工种怎样做才安全。才可避免意外发生,让工人明白在施工过程中,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再次是经常开展班组安全学习,专职安全员要定期组织班组根据工程进度变化、作业环境改变及班组安全动态,结合周边发生的事故例子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此外,还要不定期、有针对性地组织工人收看一些事故案例的vcd录像。总之,对于一些非常重要的安全常识,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大大讲,以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使其在工作中做到既不伤害自己,也不伤害别人,也不被人伤害。

5.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安全技术交底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对保证施工安全十分重要。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专职安全员要以书而形式和清楚、简洁的方法,对施工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安全技术交底应分不同工种、不同施工对象,或是分阶段、分部分项、分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考试大一级建造师^底的内容应包括施工中的特殊问题和危险部位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总之,安全技术交底应及时、细致、切合现场实际,做到有的放矢。

6.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岗位责任制、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项目安全性作定量评价。安全检查形式分经常性、定期制度性、突击性、专业性和季节性等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落实,整改完毕还须及时组织人员复检。为了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事故隐患,项目部还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罚相关责任人。

总之,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明确工作目标,加大监管力度,坚持不懈抓卜去,安全生产工作才能取得好成绩,从而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第8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一、安全生产

1.施工现场(工地)安全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5.施工现场秘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1)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供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防碍正常作业和交通。

(2)爆破作业前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火工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3)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视具体情况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备。

6.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7.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

8.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制订出完善、可行的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9.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单位的取土场、弃土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必要的维护,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现角的发生。

11.管理处将对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将进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在建的公路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管理处及有关部门报告。

13.公路工程事故等级划分、申报时限和申报内容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执行。对重大质量和人员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管理处及其它行政主管部门。并在8小时内,报出《公路工程重大事故快报》。

14.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素质是对其选择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企业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各施工单位开工前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要详细说明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15.监理单位应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知识和能力,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

二、文明施工

1.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绘制好总体平面布置图,应布局合理,文明责任区划分明确,并有明显标记。同时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概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姓名、开工日期及计划交工日期。

2.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应将施工组织网络网、年度目标计划、工序交接流程、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本工程项目将准行计算机动态跟踪管理,各单位应配备必要的设备,软件及人员。

3.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都必须佩带胸卡(上岗证),同时按照管理处的有关要求统一着装。

4.施工现场(工地)作业道路应保持平整,设有路标。机具和材料应做到“二整”:机械设备保持状态良好、整洁、停置整齐: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储规整合理,并插置标示牌。

5.工地现场外观应做到“三洁”: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

场区及施工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废料、垃圾和油污,应做到工完、料尽、地清。

办公区、作业区、仓库等场所内部应整洁有序,生活区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应符合防火、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6.施工合同段内主要构造物前应设置标牌,标明名称、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旁站监理等内容标牌。

7.各类拌合场(站)内区域必须进行场地硬化处理,材料分隔堆放,设隔离墙,并有标牌标明名称、规格,对水泥、钢材等,需设置置防雨、隔潮设施。

8.现场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沥青砼拌合设备、摊铺机、压路机等)应配设“设备标志牌”标示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出场日期,使用状况,操作人员姓名等。

现场使用的主要拌合设备,如沥清拌合楼,无机料拌合楼,水泥砼拌合站等,应在控制室设立混合料生产拌合的配合比控制牌。

9.施工现场每个施工点,均应有负责人现场指挥施工,主要部位应有技术人员在岗,现场指挥和技术要熟悉操作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

10.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对路面造成污染的附属工序要提前进行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有碍于层间结合的工序不准在路面上施工或堆放材料。

11.施工车辆行驶的便道应进行日常性养护,保证晴天行车无扬尘,雨后能行车无积水,不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活、生产和通行。

12.施工企业应具有环保意识,对施工中产生的废料不可乱弃乱放,应按要求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存放:对易于造成环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运输、存放及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将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现场进行的各项施工操作,必须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应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层次清楚,紧张有序,杜绝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

14.监理人员对施工企业的文明施工情况应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满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时予以下令整改。

15.施工结束后做好监时占地的恢复工作,对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桥梁等做好恢复工作。

三、罚 则

1.对违反本规定,施工现场存有事故隐患,或存有野蛮施工现象的项目经理部,管理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场,并将上报交通厅。对因此造成的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企业承担赔偿。

2.旁站监理及其驻地办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管理处将对其进行警告或辞退,责令驻地办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因此造成建设单位的损失,将视情节由其承担赔偿或清退出场。

第9篇 施工项目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施工项目安全用电管理,做到现场施工用电的“三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规范了施工项目安全用电管理的规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的有关规定。

2.本办法根据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深圳市安监站《深圳市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等有关管理规定制定。

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建项目。

二、施工项目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管理

1.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与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的要求。

2.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杜绝混用。

3.施工临时用电采用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两级保护(总配电箱〈配电室〉和开关箱配置漏电保护器),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制。

4.配电箱-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统称为配电箱。配电箱内电器装置的选择,必须是建设部推荐的合格、可靠、完好的产品。

5.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载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饿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应,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他仪表。

6.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匹配。

三、施工项目安全用电

1.施工现场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设备,严禁在配电箱、开关箱内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2.在正常情况下,用电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其截面应不小于2.5㎜2的绝缘多股铜线。

3.专用保护零线的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直接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不得用铝导线做重复接地线。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与潜水泵电机的负荷线长不得小于1.5m.,与电焊机的一次电源线长不大于5m。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固定的支架上,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

6.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应保持整洁,所有配电箱应有门、锁。

7.旋转臂架式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凸出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8.施工现场需要设置避雷装置的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井字架等,除应做保护接零外,还必须按规定做重复接地(由箱内引出pe线与重复接地线相连,即相当于pe线与用电设备外壳连接,从而解决了接零保护问题)。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接地体(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

9.电焊机二次引出线宜采用橡皮绝缘铜芯软电缆,其长度不宜大于30m,使开关箱和电焊机处于操作人员可监护视野范围之内,当电焊机发生非正常现象或故障时,便能及时切断电源,防止酿成更大事故。

10.夯土机的负荷线采用橡皮绝缘铜芯软电缆,其长度应不大于50m,操作扶手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11.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绝缘软电缆,采用配套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手持电动工具使用1类手持电动机工具应戴绝缘手套,需要移动时,必须先切掉电源。

12.手持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橡皮软电缆内,其截面不得小于1.5㎜2,其芯线颜色为绿/黄双色。

13.现场照明室外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3米,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米。照明供电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室内高度距地面不得小于2.5米。

14.使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和易触及的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压不大于12伏。

15.现场供电照明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供电,不准采用绞织线;危险场所及采光较差的加工场所或通道、楼梯口及宿舍等必须设置照明。

四、开关箱

1.开关箱应装设隔离开关、熔断器(或自动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功能,则可不设熔断器或自动开关。

2.开关箱中必须设漏电保护器,并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处。在任何情况下,漏电保护器只能通过工作零线,而不能通过保护零线。

3.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第10篇 项目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防止危险化学品破坏环境以及危险化学品和钢质气瓶在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时发生爆炸、火灾、中毒、丢失、被盗、危及人身安全等事故发生,避免或减少事故危害,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满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项目所有在建和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期的危险化学品和钢质气瓶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管理。

3编制依据

《危险货物品名录》(gb12268-200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

4术语与定义

4.1危险化学品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自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

4.2钢质气瓶

钢质气瓶(以下简称气瓶)是指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1.0~30mpa(表压),公称容积为0.4~3000l,盛装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或混合气体的钢制气瓶。不包括盛装吸附气体、灭火用的、非钢质的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5职责

5.1hse部

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气瓶在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全过程的安全监督与检查,并进行治安防范监管。

5.2项目组

负责督促和监督检查承包商做好危险化学品和气瓶在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过程的管理工作。

5.3监理单位

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和气瓶在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过程的管理工作。

6管理要求

6.1基本管理准则

危险化学品和气瓶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的项目部门或项目组及承包商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建立“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登记表”。危险化学品和气瓶的使用单位以及气体的供应单位必须做到:

6.1.1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6.1.2根据有关规程和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6.1.3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6.1.4定期对运输(含装卸及驾驶)、储存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6.2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6.2.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1)项目组、职能部门需要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实际需要做出季度或年度计划,提出申请,经项目主管领导批准,报hse部备案,由指定部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采购。

(2)承包商采购危险化学品按其规定或制度执行,爆炸品、剧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在进入厂内时,应书面报hse部备案,同意后方可进入。

6.2.2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与装卸

(1)运输或装卸危险化学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

(2)运输前应做到装载均�平稳、捆扎牢固、封盖严密等防护措施。

(3)运输途中必须包装坚固、专人押运,中途停车要有专人看守。

(4)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准在人口集中的居民区、村镇、公共场所或党政军等重要机关附近停留;承运、押运人必须接受事故处理训练,懂得意外事故处置和一般事故处理方法。

(5)运输途中如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及其它意外事故,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采取紧急措施,正确处理,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及环保部门报告。

(6)装卸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7)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规定。

(8)要专车专运,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运输车辆。

6.2.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1)凡储存管制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经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审查,由当地公安机关核发“剧毒物品储存合格证”后,方可储存。

(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能分类分库储存,并设专人管理。

(3)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库、室、柜、罐应根据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性质,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防盗、报警、监测、降温、防潮、防泄漏、防静电、通风排气等安全设施和装备。

(4)库房应有明显的标志,并有严密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丢失、被盗等意外事故;配备适量、适宜的消防器材,在明显处设置管理制度和安全标志。

(5)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6)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库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7)储存剧毒物品的专用库、室、柜、罐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数量、危险程度与周围生活区、办公区等重要设施保持安全距离,并设置明显警告标志。

6.2.4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1)凡使用剧毒物品、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及作业人员,必须掌握一定危险化学品的专业知识,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使用,保证安全。

(2)使用剧毒物品、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须持合规领取手续,随用随领,不得超领,专项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3)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厂房、车间等处应设置明显警告标志。

(4)工作场所应有严格的出入管理制度和处理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措施。

6.2.5对危险化学品保管人员的要求

(1)保管人员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经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并报hse部备案。

(2)重要的危险化学品应设二人以上管理。

(3)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保管人员应严格履行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登记,不得随意发放或超量发给任何单位或个人。

(5)保管人员发现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等)丢失、被盗或发生投毒、中毒、伤害等事件,须立即报告hse部处置,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6)对失效或搁置不用的剧毒物品、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要每年清理一次,报hse部并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到指定地点统一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6.3气瓶的管理

6.3.1气瓶的采购

(1)气体供应单位在采购气瓶前,必须对气瓶供应商进行评审,查验和备案,所购气瓶应有锅炉压力容器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书及质量证明书等文件,经对供应商评审合格后,方可购买。

(2)供应商提供的气瓶必须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在瓶身上应有明显的标识:如供方代码、钢印标记(周检标识)、制造厂名称、代号、瓶类、瓶号等;瓶体漆色与字色应符合:

a)氧气瓶为淡酞蓝色底、黑字。

b)乙炔瓶为白色底、红字。

c)氩气瓶为银灰色底、深绿字。

d)氮气瓶为黑底、淡黄色字。

e)二氧化碳气瓶为铝白色底、黑字。

6.3.2气体的充装

(1)气体供应商所采购的气体必须有经销单位的产品合格证明,并到hse部备案。

(2)所充装的气瓶上要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6.3.3气瓶的运输与装卸

(1)运输必须用专用车辆,车况完好,备有灭火器材,并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标识。

(2)不论是空瓶或实瓶,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带好防震圈和瓶帽,并固定好。

(3)在装车时气瓶的头部应朝同一方向横放,垛高不得超过车箱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装的气瓶,车厢壁板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4)运送过程气瓶应设遮阳设施,避免暴晒;氧气瓶不得与可燃气瓶及其它易燃物同车混装。

(5)运送车辆严禁乘坐无关人员,随车人员严禁车上吸烟。

(6)在装卸过程中必须轻装轻放,严禁抛、滑、滚、碰等野蛮装卸。

6.3.4气瓶的储存

(1)气瓶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专门的通风良好的气瓶储存仓库,严禁供应商在厂区内设立储存仓库。

(2)库房应有明显的标志,并有严格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丢失、被盗等意外事故;配备适量、适宜的消防器材,在明显处设置管理制度和安全标志。

(3)仓库要有防火、防雷、防晒、防静电等设施和措施;氧气瓶和可燃气体气瓶应分库储存,且库间距为10m以上。

(4)实瓶和空瓶分开摆放,并标有明显标识,实瓶横放时,其垛高不得超过五层。

(5)气瓶的存放量一般应控制在满足3天左右的使用量为宜,但每种气体不得超过20瓶。

(6)有毒有害气体和可燃气体的仓库,应定期监测其残余气体浓度,并配备防毒面具和解毒药品。

6.3.5气瓶的使用

(1)气瓶必须定期检验,检验标识必须清晰。

(2)使用气瓶作业的气焊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3)气瓶使用时,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4)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态检查,检查气瓶外表面有无明显损伤、撞痕;检查气瓶附件是否齐全,瓶阀有无松动、瓶帽是否牢固;检查氧气瓶的瓶阀及接口处有无油脂等。

(5)在开闭瓶阀时,应站在瓶阀接管的侧面,缓慢开、闭。

(6)气瓶使用时,必须装设减压阀和压力表;装卸减压阀应使用专用扳手,严禁用工具敲打。

(7)在寒冷环境下,如气瓶的安全装置冻结时,严禁用氧气吹扫、火烤或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8)气瓶使用时,放置地点要平稳牢固,避免坠落、倾倒、撞击、暴晒;乙炔瓶应立放使用,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9)使用时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m,与明火距离应不小于10m,与热源距离应不小于1m。

(10)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0.05mha的剩余压力。

(11)气瓶使用时,应保证减压表及专用气带完好无损,乙炔带要用兰(黑)色,氧气带要用红色,胶管不得有鼓泡、破裂、漏气等现象。

(12)乙炔表上必须装回火防止器,氧气、乙炔表应经国家相关部门鉴定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4监督与奖惩

6.4.1hse部应经常对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气瓶的主管部门或承包商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监督其及时整改。

6.4.2对于认真执行本规定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记录要求

7.1记录控制

业主职能部门执行本规定发生/接收的记录控制按《文件与记录控制程序》及本规定要求实施。

7.2记录编号

执行本规定发生的记录不要求编号。

7.3记录保存

业主职能部门执行本规定发生/接收的记录保存至工程建设结束时自行处置。

8相关文件

《文件与记录控制程序》

9附表

“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登记表”。

第11篇 高速项目剖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一般安全规定

1、从安全生产出发,对施工现场出进料、材料堆放需作出详细妥善的布置,在进洞前应完成对风、水、电、路等设施的统一安排。

2、进洞前应先做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危及隧道的工程安全。

3、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4、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帽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5、不良地质施工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二、开挖及凿孔安全规定: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土石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必须相互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3、机械凿岩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的凿岩机。站在渣堆上作业时,要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坍滑伤人。

4、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头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格的应予修理或更换。

5、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扳钳松动拨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6、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不得用手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卡住的钎子。

7、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钻、电钻。

8、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9、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车速不得超过25米/分钟。台车行走或待避时,钻架和机具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三、爆破作业安全规定:

1、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2、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刚钻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3、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4、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并不得短于1.2m。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导火索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计时导火索燃毕,必须立即撤离工作面。

5、为防止点炮时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6、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间距必须大于1m。

7、爆破后必须经过15分钟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

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迹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

8、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9、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离到安全地点。

10、隧道爆破禁止使用黑火药。

11、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接近15m(软岩为20m),一端装药爆破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必须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加强联系和警戒,防止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

12、土质或岩石破碎的隧道接近贯通时,应根据地质情况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至安全距离。贯通后的导坑应专人看管,严禁非作业人员通行。

四、洞内运输安全规定:

1、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宜进洞。

2、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高运输。装运大体积或超长料时,应有专人指挥,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3、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或强行搭车。

4、机械装渣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载机械的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电缆线、高压胶管等应有专人收放保护。

5、车辆在装卸碴时须制动停稳;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须开灯鸣号或由专人指挥;洞外卸碴场地段应保持一段上坡,并在堆碴边缘处设置挡车木。

6、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边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显示界限,以防止运输车辆撞碰。

7、洞内车辆相遇或遇行人时,应使用近光或小灯。

五、支护工程安全规定:

1、隧道各部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及设计文件中规定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

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人随时检查,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撤出施工人员,再进行加固。

3、洞内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外多架5--8m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到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支抵工作面。

5、不得将支撑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支撑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楔紧。

6、漏斗孔开挖时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供人上下的孔道应设置牢固的扶梯。

7、支撑使用的梁、柱、连接杆件等选材,必须符合设计和承载要求。木支撑宜用易于拆立的框架结构,并保证坑道运输净空。钢支架安装,宜选用小型机具吊装。

8、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a左右;注

浆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9、检查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的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支架。

10、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六、衬砌工程安全规定

1、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推进,应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浆,特别是洞口建筑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地质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

2、衬砌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或尖角突出。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保证车辆行人能安全通过。

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的铺设,应钉铺牢靠,木板两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2m的工作平台应设置不低于1m的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

4、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作业人员和放置的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承载重量,不得在平台上破解石料。

5、在洞内作业地段倾卸衬砌材料时,人员和车辆不得穿行。

6、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7、拆除灌筑混凝土模板内支撑时,应随拆随灌。岩层破碎、压力过大地段的支撑不能拆时,拱圈部份应用预制混凝土柱代替木杆予以拆除。

8、衬砌用的石料及砌块,应采用车辆运送,装卸车或安装砌块时宜使用小型机械提升。

9、用石料砌筑边墙时,应间歇进行。当砌筑高度至2-3m时,应间歇4小时后方可继续砌筑。若墙后超挖过大,回填层应逐层用干(浆)砌料填塞,以免坍塌。

10、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运转,管路联接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纵压浆机人员应配戴护目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压浆时掌握喷嘴的人员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拨取时必须在撤降压力后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应在停止运转、切断电路、关闭风门后,方准进行。

11、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大于规范要求,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辆的顺利通行。混凝土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12、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

七、通风及防尘安全规定

1、隧道施工时通风设备系统,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m3。

2、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出入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软管下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3、施工时宜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泡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喷射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4、在凿岩和装碴尤其是工作面上,放炮前后和出渣前应进行洒水喷雾。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5、防尘用水应经过沉淀或过滤,保持清洁卫生。水中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

6、隧道内的空气成份每月应至少取样分析一次,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7、隧道作业环境标准

(1)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

(2)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下同)。

(3)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4)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5)氮气化合物(换算为二氧化氮)浓度在5mg/m3以下。

(6)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mg/m3。

(7)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8)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9)隧道内的气温不宜超过28℃

八、照明安全规定

1、隧道内的照明灯泡要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并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合理分布。

2、隧道内用电线路,要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瓷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或其它金属件上,也不得捆扎在一起。开关处应加木箱盖,采用封闭式保险盒。如使用电缆也应牢固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

3、隧道内各部份照明电压应为:

(1)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

(2)成洞地段为220v。

(3)手提式作业灯为12-36v。

4、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线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5、在潮湿及漏水的隧道中,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九、排水安全规定:

1、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涌水量20%的抽水机具予以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应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

2、抽水机应采用电力机械,并有一定备用台数。

3、隧道开挖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宜采用超前钻探,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提供依据。

4、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十、隧道工程防火安全规定:

1、各洞、井口施工区,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足够而有效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标志,定期进行检查、补充和更换。

2、洞口20m范围的杂草必须清除干净,洞口30m范围内禁止火源,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

3、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4、洞内及各洞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5、清洗风动工具应在洞外进行。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第12篇 项目工程安全防护管理措施

项目工程安全防护管理

除了要建立健全现场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广泛进行安全意识及纪律的教育外,要针对建筑施工的特点,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1)深基础及大孔径桩、扩底桩的安全防护:

1)挖土深度超过1.5m时,应根据土质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设支撑。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设立两道护身栏,夜间加设红色灯标志。

2)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放置机具。槽、坑、沟边与建(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并报上级安全、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3)挖土时,如发现边坡裂缝或连续滚落土粒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离操作地点,井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4)已挖完或部分挖完的槽、坑,在雨后、解冻或复工前,应仔细观察土壤情况,如发现有裂缝、鼓包、滑动等现象,应及时排除险情后方能施工。

5)必须在雨期施工的深基础,应在距坑边1m远处挖排水沟或筑挡水堤,防止雨水灌入。坑底四周应设集水坑和引水沟,以便用抽水机将积水抽出。当基坑底部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基坑开挖应采取降低地下水位措施。

6)深基开挖应尽量不放坡。当采取挡土桩、地下连续墙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当超过-定深度,应根据土质情况,采取拉桩、支撑或锚杆支护等措施。

7)人工挖大直径孔桩,要防止土块下坠及孔下窒息。可先挖至1.5m处安放钢套筒,筒外缘填土夯实或做混凝土护壁。然后由上向下逐层挖土,每层不超过900mm,支钢模,浇筑混凝土护壁。当挖到3~5m深时,孔内应放置钢网板,并配置小型电动抽风机。在洞内操作时娶经常通风。

8)大直径钻孔扩底桩采用人工扩孔时,为了防止孔壁塌方,在机械成孔后要及时放安全钢筋笼。在人工下孔前,应先用气泵向孔下输气或用提土桶在孔内上下提放,使孔内空气流通,换出有害气体。必要时可先用小动物或仪器放人孔内做试验,如无反应,人才可下孔作业。下孔操作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并备有联系信号,以防一旦发生问题立即能联系,将人提出孔外。

9)各种灌注桩在成孔后,浇筑混凝土前,必须保护好洞口,并加盖或设护栏,防止有人坠入孔内。

(2)脚手架等使用安全防护:

1)使用的脚手架及搭设方案须经设计计算,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搭设。-般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lm。一般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m。

2)采用支撑于地面上的外脚手时,必须以15~18m高度为一段,采取挑、撑、吊等方法,分段将荷载分卸到建筑物上,同时每层应与建筑物拉接,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大于4m,水平距离不得大于4.5m。拉接所用材料的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号铅丝,应以钢管为主。

3)脚手架使用的钢管,其外径、壁厚应符合设计或有关要求.并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4)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的稳定和不变形。外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十字盖,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夹角应为45。~60。。

5)结构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6kn/m2;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kn/m2。

6)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高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层兜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要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2m。

7)外脚手架外侧边缘与架空电气线路的边线之间,应按有关规范要求,保持一定的安全操作距离。特殊情况,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8)插口、吊篮、桥式脚手架及外挂架等工具式脚手架,应按有关规定支搭使用:脚手架板必须坚实并固定铺严。脚手架与建筑物应拉接牢固,并立挂安全网,安全网下口应兜过脚手板下方后封严。外挂架必须用有防脱钩装置的穿墙螺栓,里侧加垫板并用双螺母紧固桥式架必须有灵敏、有效的防脱钩自锁装置,其立柱必须随层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

9)插口架别杠应用10cm×10cm木方,别杠每端应长于所别实墙体20cm,其上端的钢管应用双扣件锁牢,在别杠未别好或松动时,严禁上人。吊篮靠建筑物一侧应设1.2m高护身栏杆,使用时应与建筑物拉牢。

10)工具式脚手架升降时,必须用保险绳随升降调整。吊篮保险绳应兜底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吊钩必须有防脱钩装置。

11)桥式脚手架只适用外装修和结构外防护,且高度在20m以下的建筑,桥架的跨度不得大于12m。外装修使用时,应保证施工活荷载不超过1.2kn/m2;外防护使用时,应保证防护高度超出操作面1.2m,超出部分应绑护身栏杆和立挂安全网。

12)井字架支搭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高度在10~15m应设一组缆风绳,每增高10m加设一组,每组四根。临近建筑物或脚手架一侧应采取拉接措施。缆风绳应用直径不小于12.5mm的钢丝绳,并按规定埋设地锚,严禁绑捆在树木、电线杆等物体上,严禁用别杠调节其长度。

井字架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2m的防护棚,另外三个侧面应封闭。每层卸料平台应有防护门,两侧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

井字架吊笼出人口应有安全门,两侧应有安全防护设施。吊笼定位托杠必须采用定型装置,吊笼运行中不准乘人。

井字架导向滑轮必须单独设置牢固地锚,不得捆绑在脚手架上。导向滑轮至卷扬机的钢丝绳,凡经通道处应于遮护。

井字架天轮与最高-层上料平台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6m,并须设置超高限位装置,使吊笼上升最高位置与天轮间垂直距离不小于2m。

{3)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凡患有不适宜从事高处作业疾病的人员,一律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区域必须划出禁区,并设置围栏,禁止行人、闲人通行闯入。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度大于通道两侧各lm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小于5cm厚的脚手板。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亦应支搭防护棚。

3)无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施工的高层建筑,首层四周必须支设固定6m宽双层水平安全网,并每隔四层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接口处必连接严密,与建筑物间隙不大于10cm,并且其外沿明显高于内沿。无法支搭水平安全网时,必须逐层立封安全网。水平安全网直到确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路线行走,禁止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沿高墙、脚手架、挑梁、支撑、起重臂。运行吊篮等处攀登或行走。

5)高处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避雷设施。

6)高处作业所需的料具、设备等,必须根据施工进度随用随运,禁止超负荷。楼层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倾倒时应有防护设施并设专门区域,由专人看管。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等悬挑结构处,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

7)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浓雾,禁止从事露天高处作业。

8)高处作业的料具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时放八工具袋内,严禁乱堆乱放和从高处抛掷材料、工具、物件。

9)楼层安全防护:

①1.5m×1.5m以下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m×1.5m以上孔洞,四周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其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②电梯井口应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首层和以上每隔四层应设-道安全网,安全网宜封闭严密。未经批准,电梯井内不得作垂直运输或垃圾通道。

③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护身杆或用安全网立挂防护。回转式楼梯应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并每隔四层增设一道。

④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时,应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封闭。

(4)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1)临时用电应按有关规定编好施工组织设汁,并建立对现场线路、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2)配电线路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整齐,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明敷设。

3)室内、外线路均应与施工机具、车辆及行人保持最小安全距离,否则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5)独立的配电系统应按有关标准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的同时,应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6)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屯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7)采用220v电源照明时,应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污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使用行灯照明,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设施。

8)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回路地线。焊把线应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5)施工机具安全防护:

1)塔式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铺设及其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在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

2)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3)施工电梯的地基、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在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其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4)卷扬机、搅拌机应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卷扬机机身固定应设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搅拌机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

停用或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卷扬机吊笼应降至地面,搅拌机料斗应升起并挂好保险链。

5)机动翻斗车行驶时速不超过5km,行车中严禁带人。

6)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操作手柄应有绝缘措施。停用或停电时应切断电源。

7)乙炔发生器必须使用金属防爆膜,严禁用胶皮薄膜代替。回火防止器应保持一定水量,氧气瓶不得曝晒、倒置、平使,禁上沾油。氧气和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l0cm。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

8)圆锯、平面刨(手压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凡长度小于50cra,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裁割: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并应装设不小于180。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9)钢丝绳使用应石是够的安全储备,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有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钩应有防止脱钩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

第13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设备材料管理人员

1.制定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要领和安全管理制度。

2.对各类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并经常检查,执行维修、保养制度,确保安全运行。

3.定期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设备运转情况。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5.参加对各类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

6.认真执行本项目有关产品质量管理规定,杜绝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7.确保供应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要的材料,对现场使用钢管、扣件、脚手板、竹笆片、夹板等材料,必须保证质量。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工作。

9.加强仓库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

第14篇 浅谈火电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安全管理

概论

安全是电力建设建设永恒的主题。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反映了业主、施工企业及监理单位综合管理水平。建设单位应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建立起安委会领导下的以建设单位为核心、以施工单位为主体、以监理单位为重点的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奖惩激励机制、监督检查机制;与人为本,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为员工建立安全、环保、健康(she)的工作环境;全面推广安全设施标准化,全面实施精品工程,以精品工程促进安全文明施工,以安全文明施工保证精品工程。

1高标准 高起点 以创全国一流安全文明工地 创国优工程 实现工程事故零目标

民之安危,国运所系。宣威电厂六期扩建安全管理理念是“零意外”、“零事故”、“低风险”和“安全、健康、环保(she)”。工程开工伊始,就要将工程总体目标定位为“创全国一流安全文明工地,创国优工程、实现工程事故零目标”,这是向全体工程建设者吹响“高标准、高起点、创一流、争鲁班”的号角,擂响“高标准、高起点、创一流、争鲁班”的战鼓。这是对全体工程建设者莫大的鼓舞,各工程参建单位自我加压、扬鞭奋蹄,迈向创建电建窗口工程的伟大征程。

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合理分解、控制安全目标,将安全目标合理分解到施工班组、分解到施工网络图中的关键项目上去。并制定实现安全目标的措施。建设单位应分别与主体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和施工安全监理责任书。并对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动态检查、考评,按月度、季度检查目标实施、落实情况,及时纠正落实过程中的偏差。通过目标责任书签订、分解、预控、考评建立起科学的施工安全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2健全组织保障体系 健全制度管理体系 制定创一流安全文明工地考核标准 实现管理制度化和标准化

2.1各施工单位进场前,建设单位即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网络,坚持以项目法人为核心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全面推广使用垃圾通道、高处作业平台、滑线安全网、手扶水平安全绳等标准化安全设施,切实做到“临边有栏、孔洞有盖,水平保护、垂直保护、交叉保护”和“临时围栏标准化,施工照明永久化,厂区道路规范化,施工用电安全化,氧气乙炔系统无漏点,绿化跟着建设走”。焊接和气割过程中使用石棉垫防止火星、氧化物下落。

2.2在安委会领导小,建立起“反违章规定”、“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总平面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做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专业策划”,对厂区道路、施工顺序、工艺质量、废弃物排放、安全宣传等进行认真策划,为工程开工后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人的行为规范化、物资堆放定置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制定“创一流安全文明工地考评”标准,从安全管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作业环境,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等五个方面完善创一流考核的标准。

通过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严格执行制度,依法进行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安全管理无死角。

2.3推行定置化管理,切实做到物资堆放定置化。实行扩建工程的封闭式管理,将有限的施工场地进行功能区划分,各功能区的机具设备实行定置化管理,将企业精神、电建理念和有效的管理方法,通过统一的大幅面形象设计和独特、鲜明、完整的视觉标识表示出来,让温馨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井然有序的施工区域,清洁明亮的现场工地,经成为火是建设工程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2.4在工艺质量方面,为实现打造“精品”,创国优、争鲁班的目标。业主单位应组织带领各参建单位总结已有的建设经验,结合工程实际,及时提升工程质量,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制订 “精品工程考核标准”,同时建立奖励基金,克服以往工程建设重安装轻土建、重主机轻辅机、重大件轻小件、重明处轻暗处的弊端,对工艺标准进行剖析和细化,建立精品工程质量示范区、示范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来提高工艺水平,解决建筑安装工程中的质量通病,同时,认真开好施工协调会,及时吸收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优化施工方案的有效建议,各专业的严密分工,有针对性地召开专题会,集中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对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项目坚决实行返工。形成人人讲质量、层层抓质量的格局,确保了整体质量最优。

3建立安全奖惩 激励 监督检查制约机制

3.1坚持每周开展安全纠察队活动。通过安全纠察队活动,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和装置性违章,检查定置化管理和标准化安全设施实施情况。

在每周纠察队活动基础上,开展每周安全评比,评出最好施工区域和最差施工区域。对于因整改不力,连续两次被评为最差施工区域的,按“末尾惩罚制”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通报批评。

3.2以“安全文明施工流动红旗”为载体,推动火电建设工程整体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提高。对施工安全较好,日常安全文明施工比较好的施工现场,评为季度“安全文明施工流动红旗”现场,由安委会授予“安全文明施工流动红旗”奖牌并给予经济奖励和通报表扬。

3.3 建立阶段性安全目标奖励与年度安全目标奖励相结合,动态考评安全管理业绩。制定阶段性项目安全目标和年度安全目标,制定实现目标的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实现阶段项目安全目标、实现本单位年度安全目标的单位给予相应奖励。

3.4 开展“安全文明示范区域”、“安全文明示范工程”、“安全无违章示范工程”,整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流动红旗”制度与纠察队活动“末尾惩罚制”相结合,营造一个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积极向上的安全文明施工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单位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有力推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3.5开展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加强施工危险点分析,开展危险源调查,制定危险点清单。在此基础上制订危险点预控措施,通过消除、隔离、疏导等方法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发生。

加大重大危险整改消除力度,对重点项目、重点部进行重点监控,做到隐患不消除、问题不解决决不放过。

制定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并定期演习。建立起各单位相互联动,建立起现场医院、就近人民医院相互联动的机制。

认真做好现场警戒和清场工作。大型脚手架拆除、塔吊组立、高空落物区域等高危险作业场所切实做好警戒和清场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15篇 项目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每年l月底前,工程部将本企业全部在施工程项目汇总一式两份,报区建委主管部门,并由主管部门将一份上报市建委。2月份后新开工工程按每季度上报。

2、项目部应制定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根据公司与项目签订的项目承包合同要求,确定创建文明工地的管理目标。

3、项目部必须建立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及分工,各负其责开展并推进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4、项目部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在施工程,每月两次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检查表》进行评定,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5、工程部对全部在施工地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检查表》进行评定。凡检查评分达到,70分及其以上者,为自检达标工地。每月将检查结果、达标率报区建委主管部门。

第二条 项目文明工地申报条件:

1、文明工地的规模要求:

⑴公共建筑工程8000m2以上;

⑵住宅建筑工程5000 m2以上;

⑶工业建筑工程单层5000 m2以上,多层8000 m2以上;

⑷市政道路面积50000 m2以上;

⑸桥梁面积5000 m2以上; 。

⑹其它市政设施建设单项造价l000万元以上;

⑺重点工程和重要工程规模可适当放宽。

2、申报文明安全工地的基本条件

(1)企业施工现场达标率必须在80%以上(达标率为核验结果)。

(2)无因工死亡、重伤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无严重污染扰民;施工料具无浪费现象;无食物中毒和传染疾病。

3、文明安全工地检查的工程部位要求 :多层结构在结构施工进入3层以上;高层结构施工进入7层以上;工业建筑结构完成75%以上;市政工程完成50%以上。

第三条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的要点:

1、有先进的技术保证措施和管理手段。

2、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季节性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应内容齐全、科学合理。

3、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生活区;现场、料具;环境保护;脚手架;安全防护;施工用电;塔吊、起重吊装;机械安全;保卫消防等的技术措施和管理要求。

4、绘制有施工各阶段的平面布置图。

第四条 现场管理标准:施工现场管理符合《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

第五条:文明安全内业资料管理:

1、安全内业资料由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

2、项目部人员根据分工负责编制相关内业资料。

3、文明安全内业资料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进行编制、收集和整理。

第六条 本办法如与《文明安全工地、达标工地验评办法》和现行北京市地主标准不符,按《文明安全工地、达标工地验评办法》和现行北京市地主标准的要求执行。

第七条 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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