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浅谈项目安全管理
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多都是人的思想不重视,管理不严、操作不当、违反规程引起的,人的因素占主导地位。国家目前提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指出了人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安全无小事”是人所共知的道理,但做起来却总没有得到落实与体现。下面就项目的安全管理谈一下自己的观点:
员工安全意识的提高是项目安全管理的基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国家安全方针,是国家对全体国民安全意识的要求。没有安全意识的人就没有安全忧患意识,就会遭受事故的袭击。比如,有的人把安全检查看成是对自己过不去,挑毛病,找茬子,没有把遵守规章制度看成是自己工作的一部分,没有从内心深处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这种意识观念支配下必然会导致事故发生,所追求的效益都将成为泡影。安全意识观念更要不断更新,与时俱进。只有时刻想着安全,工作事事处处注意安全,牢记安全观念,才能营造安定和谐的氛围,才会成就安全人生。
安全教育是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的前提。员工安全教育分为三级即: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基本知识、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和有关事故案例及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等。项目级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本项目部生产概况,工艺流程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情况,规章制度,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班组级安全教育应包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与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本岗位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设施、用具的性能、作用及正确使用方法,典型事故案例,发生事故时急救措施和安全撤退线路等。安全教育应注重实效性和实用性,例如:项目与项目之间由于季节的不同、所处作业环境的不同、面临的危险源危险因素的不同、员工所掌握的安全生产技能的不同、人员数量和项目工期长短不同。需要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及试题、不同的培训形式(如以图片或影像指出危险源点并针对性讲解),使项目员工真正掌握本项目的危险源及其监控措施。
全面且符合项目实际的安全技术交底是避免项目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本。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应以会议形式进行,项目经理及项目安全员应就已进行现场踏勘,发现本项目所存在的危险源点、安全隐患、重要环境因素,对项目员工进行详细的监控措施交底。如:项目租用车辆及外协自有车辆,由于不经常检查、维修、保养,可能造成交通事故。监控措施:a、对车辆进行常规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送修。b、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安全状态。c、加强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员工在道路测量,发生交通事故。监控措施:a、加强项目员工交通安全知识培训。b、外业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反光衣,正确使用警示墩。c、认真开展班前、班后会议,时刻提醒员工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
第2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层工作职责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层职责
1、项目经理
(1)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承揽合同,严肃履约。
(2)组织安全策划,确立安全管理目标,领导编制施工设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4)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事故安全隐患;
(6)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
(7)负责本工程和各分承包方及合格供应商的评价,确定合格承包和分供方;
(8)负责本工程重点危险源部位施工指挥管理,确立事故隐患处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9)适时组织对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内审,并根据运行情况报请审核机构进行认证审核;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在施工各主要阶段组织内审,并配合上级公司内审。
2、项目党工委书记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企业劳动保护工作,保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在党内开展学习安全生产法的活动,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为员工的安全生产起到保护作用。
(3)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宣传教宣传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意识。
(4)定时召开劳动保护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项目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依法尾骨职工的劳动保护权利。
(5)加强项目安全大检查活动,并组织发行人性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坚决维护国家法规的尊严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7)监督行政按国家规定发放劳保用品,协助行政及时做好职工冬、夏季的防寒保暖和防暑降温工作。
(8)制定和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改善和督促行政用好安全生产经费,改善职工劳动条件。
(9)配合和督促行政做好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工作。
(10)当生产中出现行政强令职工违章作业,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支持职工拒绝操作,并提出教育和处理意见。
3、项目副经理
(1)根据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地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
(2)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
(4)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确保操作现场工作环境不影响施工安全;
(5)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
(6)负责整个施工现场安全控制,对各个施工过程进行连续监控并督促此项目各管理人员及时进行安全资料填写。
(7)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守'四不放过'原则,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
(8)对各承包单位制定例会制度。
(9)负责整个施工现场安全控制,对各个施工过程进行连续监控并督促项目管理人员及时进行安全资料填写。
3、项目总工程师
(1)编制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
(2)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并组织内部评审,上级审核通过后督促实施;
(3)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及不利环境因素,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4)作出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须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
(5)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6)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监控,落实改进措施。
(7)负责对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进行各阶段的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工程重点危险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
(8)制定安全技术预防措施,分析调查安全事故隐患,制定针对性地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检查监督有关人员执行。
4、安质部
(1)贯彻落实安全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并进行标识;
(2)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3)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4)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5)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6)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
(7)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事故,机械事故,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8)参与对施工班组和承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工作,负责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连续监控,并作好监控记录;
(9)参与协助对项目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纠正预防措施。
5、工程部
(1)按照安全保证计划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
(2)严格监督实施本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加强对承包方进场后的全过程管理;
(3)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除及时制止外,有责任向项目主管安全经理汇报;
(4)认真执行对施工人员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操作规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
(6)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并向主管安全经理反馈整改情况;
(7)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危险部位进行监控(如搭拆脚手架、模扳及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用电机械的移动等)。按规定程序向主管人员申报。
6、项目技术员
(1)严格按照国
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规程。
(2)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3)对安全设施进行技术鉴定,负责安全技术科研项目及合理化建设项目的研究审核和技术核定。
(4)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高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5)参与编写安保计划并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
(6)做好本项目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并编写专项组织设计。
(7)在指导、检查施工技术作业中,发现有严重安全隐患存在,有责任发出书面或口头指令整改。贯彻'施工技术,同时也要管施工安全'的原则。
7、物设部
(1)按照项目安全保证计划要求,组织各种安全资源的供应工作:
(2)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3)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取证、记录的工作,并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具);
(4)负责对进场材料按场容标化要求堆放,消除事故隐患;
(5)对现场使用的井架、脚手架、高凳、吊钩、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和配件应保证质量,并定期检查和试验,对不合格和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
(6)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重点保管;
(7)对供应商提供的不合格品应予拒收,开具不合格报告,并进行标识或隔离,及时组织退货,在分供方业绩评比中作好记录,并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
8、综合部
(1)负责开展各多样化的安全培训教育,定期出黑板报,张贴安全标语等宣传工作。
(2)对食堂的用电、用气进行安全管理。饮食、饮水卫生进行安全管理。
(3)负责工地及特别是项目管理办公室、资料室、电脑室等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4)对生活区域内防火、防台、防汛、防盗进行安全管理。
(5)对生活区域内用电安全和消防工作进行管理,宿舍内生活用电进行管理,禁止擅自装插座、乱接乱拉电线,禁止煮烧食品,夏季降温用电扇安装,必须按有关规定实施。
(6)对夏季现场茶水供应及冬季生活区内防寒工作进行重点管理
(7)生活属性的机械设备应定期保养,电源开关按规定设置。
(8)加强对食品卫生管理,食堂禁止闲人进入,杜*品中毒事故,开水箱必须上锁。
(9)在保证饭菜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吸引职工及外包工用餐,以及其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品而引起食品中毒事故。
9、机管员
(1)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前的验收和日常保养及维修的管理工作。
(2)负责施工现场的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大中型机械设备搭拆过程的监督、验收和日常保养维修的管理工作。
(3)负责施工现场的起重作业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4)负责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的验收和平时安全用电管理工作。
(5)负责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6)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进行可追溯性的记录。
10、资料员
(1)负责安全保证计划运行文件的收集、登记、发放,对安全资料进行整理收集。
(2)安全资料应保管到工程竣工后,经整理无误后,到公司处存档。
(3)对各安全资料进行标识、编目和立卷。
(4)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翻阅、更改安全资料。
第3篇 高速项目剖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一般安全规定
1、从安全生产出发,对施工现场出进料、材料堆放需作出详细妥善的布置,在进洞前应完成对风、水、电、路等设施的统一安排。
2、进洞前应先做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危及隧道的工程安全。
3、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4、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帽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5、不良地质施工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二、开挖及凿孔安全规定: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土石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必须相互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3、机械凿岩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的凿岩机。站在渣堆上作业时,要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坍滑伤人。
4、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头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格的应予修理或更换。
5、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扳钳松动拨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6、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不得用手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卡住的钎子。
7、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钻、电钻。
8、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9、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车速不得超过25米/分钟。台车行走或待避时,钻架和机具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三、爆破作业安全规定:
1、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2、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刚钻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3、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4、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并不得短于1.2m。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导火索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计时导火索燃毕,必须立即撤离工作面。
5、为防止点炮时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6、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间距必须大于1m。
7、爆破后必须经过15分钟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
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迹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
8、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9、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离到安全地点。
10、隧道爆破禁止使用黑火药。
11、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接近15m(软岩为20m),一端装药爆破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必须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加强联系和警戒,防止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
12、土质或岩石破碎的隧道接近贯通时,应根据地质情况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至安全距离。贯通后的导坑应专人看管,严禁非作业人员通行。
四、洞内运输安全规定:
1、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宜进洞。
2、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高运输。装运大体积或超长料时,应有专人指挥,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3、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或强行搭车。
4、机械装渣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载机械的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电缆线、高压胶管等应有专人收放保护。
5、车辆在装卸碴时须制动停稳;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须开灯鸣号或由专人指挥;洞外卸碴场地段应保持一段上坡,并在堆碴边缘处设置挡车木。
6、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边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显示界限,以防止运输车辆撞碰。
7、洞内车辆相遇或遇行人时,应使用近光或小灯。
五、支护工程安全规定:
1、隧道各部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及设计文件中规定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
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人随时检查,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撤出施工人员,再进行加固。
3、洞内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外多架5--8m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到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支抵工作面。
5、不得将支撑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支撑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楔紧。
6、漏斗孔开挖时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供人上下的孔道应设置牢固的扶梯。
7、支撑使用的梁、柱、连接杆件等选材,必须符合设计和承载要求。木支撑宜用易于拆立的框架结构,并保证坑道运输净空。钢支架安装,宜选用小型机具吊装。
8、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a左右;注
浆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9、检查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的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支架。
10、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六、衬砌工程安全规定
1、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推进,应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浆,特别是洞口建筑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地质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
2、衬砌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或尖角突出。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保证车辆行人能安全通过。
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的铺设,应钉铺牢靠,木板两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2m的工作平台应设置不低于1m的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
4、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作业人员和放置的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承载重量,不得在平台上破解石料。
5、在洞内作业地段倾卸衬砌材料时,人员和车辆不得穿行。
6、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7、拆除灌筑混凝土模板内支撑时,应随拆随灌。岩层破碎、压力过大地段的支撑不能拆时,拱圈部份应用预制混凝土柱代替木杆予以拆除。
8、衬砌用的石料及砌块,应采用车辆运送,装卸车或安装砌块时宜使用小型机械提升。
9、用石料砌筑边墙时,应间歇进行。当砌筑高度至2-3m时,应间歇4小时后方可继续砌筑。若墙后超挖过大,回填层应逐层用干(浆)砌料填塞,以免坍塌。
10、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运转,管路联接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纵压浆机人员应配戴护目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压浆时掌握喷嘴的人员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拨取时必须在撤降压力后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应在停止运转、切断电路、关闭风门后,方准进行。
11、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大于规范要求,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辆的顺利通行。混凝土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12、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
七、通风及防尘安全规定
1、隧道施工时通风设备系统,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m3。
2、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出入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软管下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3、施工时宜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泡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喷射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4、在凿岩和装碴尤其是工作面上,放炮前后和出渣前应进行洒水喷雾。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5、防尘用水应经过沉淀或过滤,保持清洁卫生。水中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
6、隧道内的空气成份每月应至少取样分析一次,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7、隧道作业环境标准
(1)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
(2)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下同)。
(3)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4)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5)氮气化合物(换算为二氧化氮)浓度在5mg/m3以下。
(6)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mg/m3。
(7)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8)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9)隧道内的气温不宜超过28℃
八、照明安全规定
1、隧道内的照明灯泡要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并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合理分布。
2、隧道内用电线路,要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瓷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或其它金属件上,也不得捆扎在一起。开关处应加木箱盖,采用封闭式保险盒。如使用电缆也应牢固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
3、隧道内各部份照明电压应为:
(1)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
(2)成洞地段为220v。
(3)手提式作业灯为12-36v。
4、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线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5、在潮湿及漏水的隧道中,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九、排水安全规定:
1、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涌水量20%的抽水机具予以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应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
2、抽水机应采用电力机械,并有一定备用台数。
3、隧道开挖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宜采用超前钻探,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提供依据。
4、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十、隧道工程防火安全规定:
1、各洞、井口施工区,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足够而有效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标志,定期进行检查、补充和更换。
2、洞口20m范围的杂草必须清除干净,洞口30m范围内禁止火源,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
3、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4、洞内及各洞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5、清洗风动工具应在洞外进行。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第4篇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专业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 各级领导干部、全体职工、民工要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思想端正、责任明确、制度落实、纪律严明、措施得当、检查及时,生产与安全工作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第四条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爆破安全规程》(gbb6722-86)、《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为依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办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黄塔(桃)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长:郑建中。副组长:邹正明。组员:刘文庆、范承余、张松求、童中余 何金武、夏柱林、张尤平。办公室设在工程部,具体负责黄塔(桃)高速公路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总监办、各驻地办、施工单位成立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管理办公室。
第七条 专职安全员作为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办、总监办、各监理、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和成员,负责对所在单位安全生产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工作,真实反映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状态。
第三章 保证体系
第八条 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九条 通过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安全控制提高预测预防能力,通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第十条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按照与指挥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各项安全目标,层层实行严格的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和解决安全问题,扎实开展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省、厅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新机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按施工人员的2%-4%配备专职安全员),逐级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措施经费,并确保资金到位和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 加强事故防范工作。对威胁公众和职(民)工安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性较大设施、特殊设备、特种工种(机、车、爆破、电工等)、场所、易燃易爆物品,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性检查、评估。坚持日常安全巡查,至少每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监督、指导,每季度进行一次有效的安全大检查活动,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治,对事故隐患必须落实整改的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后应严格验收,及时查处“三违”现象等违章行为。加强道路标志管理,及时清除路障,确保道路畅通。
第十五条 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职(民)工应采取多种形势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职(民)工队伍的整体安全素质。安全宣传教育面覆盖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第十六条 做好职(民)工劳动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规定、标准,对特殊工种应采取特殊劳动保护。严禁使用童工,工地不准使用聋、哑、残、老民工。
第十七条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职(民)工遵纪守法意识,杜绝“六害”现象,维护好社会治安。注意搞好社群关系,尊重地方习俗,加强民族团结。
第十八条 严格各类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凡属重、特大伤亡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报指挥部,严格按国家有关事故统计规定,按时上报月(年)报表,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
第十九条 对一次职工因工死亡3人及以上的责任事故,或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坍塌、爆炸、火灾、质量等责任事故的施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第五章 检查考核与月度奖惩
检查方式:检查考核分自检、监理工程师检查、业主、监理巡查和业主组织的大检查等多种形式。检查考核范围为参与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的所有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
第二十条 自检,各项目部必须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实施内容及要求与规定,对本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定期自检自查,做到一日一小检,一周一大检。把安全生产真正落实到每个人的日常工作中。
第二十一条 监理工程师检查, 各监理单位对各项目部的检查与考核实行日常工作检查和集中考核相结合,把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检查纳入日常的监理工作之中;集中检查考核实行每日一小检,每周一大检,其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安全生产评比原始依据之一。
第二十二条 安全大检查,由黄塔(桃)建设办组织和主持,由相关单位参与。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内容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内业资料等方面内容。同时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建设办还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其抽查的结果作为检查评比的依据之一。每次检查评比,业主均将检查结果及要求整改的内容以书面文字的形式通知各施工单位和驻地办,要求在限定的期限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若发现整改措施不落实或逾期未整改的,将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处以每次项300-1000元的罚款。
对建设办组织的安全检查中不认真进行检查的检查组成员每次罚款200元;不积极配合的单位每次罚款1000元;不按时或不参加建设办组织的安全会议的单位每次罚款500元,对建设办要求上报的资料逾期不报每次罚款300元。
总结评比:奖惩评比设立专项奖金,由黄塔(桃)建设办根据总评结果最终为各单位分别做出总的评价,并分别根据各单位考核情况按下列标准进行奖惩兑现:
第二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月检查得分满分100分,对于月评得分前三名施工单位分别颁发优胜流动红旗。对于月考核得分75分以下的施工单位,将发警告黄旗.连续三次黄旗警告的,将处以1万罚款。
安全生产具有一票否决权,出现一起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取消本月评比资格并处予施工单位5万元罚款,处予总监办、驻地单位各1万元罚款。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本月总评得分排名第一的施工单位,且得分不低于90分,给予1万元奖励,并给予项目经理6000元个人奖励;
对于本月总评得分排名第二的施工单位,且得分不低于85分,给予6000元奖励,并给予项目经理4000元个人奖励;
对于本月总评得分累积排名第三的施工单位,且得分不低于80分,给予3000元奖励,并给予项目经理2000元个人奖励;
对于本月总评考核得分75分以下的施工单位给予5000元的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的奖惩同施工单位挂钩:
1、对于监理单位所辖的施工单位本月总评得分第一且所辖标段中无施工单位得分低于75分的给予驻地办2000元奖励。
2、对于监理单位本职工作总评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给予4000元处罚。
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百分制进行检查考评。满分为100分。详见考核评分细则。
第5篇 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任务规范
一、认真贯彻消防条例、规定、规范办法和上级机关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布置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二、制定本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
三、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整改火险隐患,改善安全消防条件。
五、把消防生产纳入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之中。
第6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设备材料管理人员
1.制定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要领和安全管理制度。
2.对各类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并经常检查,执行维修、保养制度,确保安全运行。
3.定期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设备运转情况。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5.参加对各类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
6.认真执行本项目有关产品质量管理规定,杜绝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7.确保供应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要的材料,对现场使用钢管、扣件、脚手板、竹笆片、夹板等材料,必须保证质量。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工作。
9.加强仓库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
第7篇 项目部安全管理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组织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组织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核后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组织项目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负责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中的项目、班组二级安全教育、考试及培训工作。
5、召开项目安全例会,组织班组安全活动,组织项目定期、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6、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立即报告上级单位,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对各类事故必训查清原因和制定改进措施,作到四不放过。
第8篇 项目安全管理体系
每一项建设工程都设有一个或多个项目部。项目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部就是施工单位实施建设工程的管理机构。这个管理机构一般由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和各职能部门组成。
安全生产是建设工程的头等大事。如何科学地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关系到安全生产工作效果的好坏。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科学编制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框图,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对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主要问题
许多施工单位的项目部都建立了自己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编制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框图。这些框图一般都挂在项目部会议室或经理办公室,让各部门经常对照贯彻执行,并供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检查。
很多项目部编制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框图存在问题,不科学或不符合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项目部经理作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地位不明确,有的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施工单位上级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放在框图的首要位置;二是,将安全部门与其他部门并列,不能体现出安全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是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三是,有的虽然将安全部门放在综合监督管理的位置上,但是安全部门要向施工队行使监督管理职能,还需要经过项目部其他部门;四是,经理不能直接领导和指挥安全部门,要通过副经理或总工程师来实现。
(二)基本原则
尽管项目部内设机构各有不同,但是,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基本原则是一致的,总的原则是:合法、科学。合法,即依法设定管理层次;科学,就是纵向管理层次和横向及部门之间要构成一个协调的有机整体。
具体应把握以下几点:
1、项目部经理室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如果项目部有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则项目部经理是领导小组组长,总之,项目经理应该全面领导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因此,项目经理应该放在首位,副经理和总工程师要协助项目经理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副经理和总工程师按照职责分工,同时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一般在副经理中指定一名分管安全。这样,由经理、副经理和总工程师组成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第一层——决策层。
2、《安全生产法》规定,专门设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他主管部门是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逐项监督管理部门要接受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指导和监督。以此类推,企业项目部所设置安全部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他部门是安全生产专项管理部门,应接受安全部的协调、指导和监督。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而安全部部长则担任办公室主任。因此,安全部是决策层下具体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机构,不能将其和其他有关部门并列,而应单独构成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第二层——综合监督指导层。
3、项目部中的其他部门,即安全生产专项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同时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这些部门的主任都应该是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这些部门构成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第三层——专项监督指导层。
4、各施工队执行的具体任务,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执行单位,构成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第四层——执行层。
5、反映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第9篇 工程项目收尾阶段安全管理措施
各施工总承包单位:
目前工程项目已进入了施工收尾阶段;从以往的经验和目前形势来看,这一阶段,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放松,安全意识下降;作业人员点多面广比较分散,交叉作业多,具有不确定性、偶然性、隐蔽性,非施工性的不可控因素增多等原因,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阶段,为加强工程项目收尾阶段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收尾阶段的安全生产,现制定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1. 梳理剩余工作量,各施工总承包单位要组织各专业人员对剩余工作进行整理和核实,掌握作业环境情况,明确管理人员责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地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2. 危险源第二次辨识
对于工程收尾这一特殊阶段,要求各单位组织专职安全员和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根据工作内容及作业计划进行第二次危险源辨识,查找危险因素,及时发现可能发生工伤事故的苗头,采取防控措施;
3. 对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教育
在工程收尾阶段,有的管理人员认为工程已基本结束,紧张危险期也已过去了,从而思想放松,纪律松弛,责任心懈怠,安全意识淡化,务必对管理人员加强教育 严肃纪律 严明奖惩使他们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为上严己律人
6. 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在工程收尾阶段召集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严肃认真的安全教育也是十分必要的 使他们增强安全意识告知安全隐患教他们正确利用“三宝”确保操作质量杜绝违章作业时时处处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7. 编制安全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根据作业内容、作业环境、危险源辨识等情况编制安全生产方案指出不安全作业环境、危险部位、危险操作行为预测危险程度掌握事故隐患出现的时间、地点、过程和演变规律制订控制措施以达到“预”的目的 针对“预”的分析分别研究、制订科学的防护技术措施和管理手段以达到“防”的目的 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增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了解安全隐患正确操作杜绝违章作业 不得因是工程收尾阶段就不编制安全生产方案就省略安全技术交底
8. 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分工
工程开工时 管理人员一般按专业分工 在工程收尾阶段根据需要可按专业也可按区域进行分工 每个管理人员都必须十分清楚所负责的工作内容、作业环境、每项工作开始及完成时间、参加施工的人员数量以及采取的防护措施等
9. 加强安全巡检执行安全例会制度
在工程收尾阶段因为点多面广人员分散作业环境复杂交叉作业有偶然性所以专职安全员和管理人员必须加强施工过程中安全巡检工作 查隐患、查违章、查防护、查操作发现问题立刻整改 每天召开安全例会落实当天完成的工作内容并总结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分析原因安排第二天工作提出预防措施要求专职安全员、管理人员高度负责等。
10. 制订应急预案 学习事故处理基本常识
对危险工种和危险作业必须制订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事故分分秒秒都关系到伤者的生死 如果在医护人员到来之前现场施工人员就能够及时正确地做一些应急处理伤者生存的希望就大一些所以施工人员学习一些事故的正确处理常识和抢救方法是十分必要的至少要做到以下几点1 平时多学习了解一些事故处理基本知识和方法2 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准确地通报情况拨打急救电话“120”或“999”3 在医救人员到来前采取正确的保护措施
11. 安全资金投入不将就
收尾阶段有的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有的工作需要购置新的设备和安全防护监测设备才能完成 管理人员不得因是收尾阶段就认为设备用不了多长时间而凑合使用或索性不购置 必须确保安全在安全资金投入上不眨眼该买的必须买该投入的要足额投入
12. 非施工性不可控因素的预防
技改项目与生产联系十分紧密 如供电供水、供气等系统必须停产一定时间才能完成施工 在合同约定工期内经过一定时间的停产有的工程已经施工完毕并投入生产有的工程完成了设备安装而电气、仪表等其他专业项目没有完成有的因不能停产尚未开始施工 在收尾阶段施工单位为了整个项目的完成 往往需要完善未完工程建设单位往往因生产需要而送电、送气、送水等增加了非施工性不可控因素此时容易发生触电或煤气中毒等事故 为避免不可控因素带来的伤害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在安排的停产时间内 能一次性完成的工作必须一次全部完成仅能完成部分专业项目的 务必以文字告知建设、监理单位详细说明各专业完成情况和下一次施工具体时间收尾阶段的施工告知 完善某项内容必须将施工内容、停产时间、施工时间告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以便安排停产、停电、停水、停气等事宜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做好各生产系统协调工作严禁在未做安全确认的情况下进行生产操作如送电、送气等
13. 收尾阶段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没有总结就没有进步无论是成功的经验还是失败的教训都是宝贵的财富都应该认真总结和归纳从而指导其他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应贯穿施工全过程只有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 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通过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才能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管理又是施工管理中的重
要一环只有始终贯彻团队思想使全体成员齐心努力、协调合作才能有所成效
二、切实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握重点,加强管理,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建设单位要提供保证工程安全生产的条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落实,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违反规定抢工期、简化施工程序。施工企业要认真履行保证工程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符合标准要求,设置到位。重点把握一是要加强对脚手架拆除、起重设备拆除的管理,施工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拆除人员要持证上岗,企业和现场管理人员要在职在位,拆除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不蛮干乱干,杜绝违章作业;二是加强安全防护,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楼层临边、预留洞口要防护到位,按要求挂设安全平网,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如工作需要,工作完毕后要立即恢复。三是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工程监理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要坚持对工程全程进行安全监理,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的,要立即制止,并通过下发监理通知单、暂停施工令等方式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建委安全站将利用日常检查之际,对全市建筑工程收尾阶段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停工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经济处罚。
在工程项目收尾阶段由于原有参与该项目的管理人员部分已调离 素质较高、较精干的施工队伍已撤走管理人员劳动纪律开始涣散安全意识开始淡化安全例会、检查制度落实不认真各工程进展程度参差不齐作业人员点多面广比较分散交叉作业具有不确定性、偶然性、隐蔽性非施工性的不可控因素增多等都是项目收尾阶段会遇
到的问题也容易发生事故。怎样搞好技改项目收尾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企业
赢得最大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1. 梳理剩余工作量及预验收整改工作内容
组织土建电气、仪表、机械、暖通、液压等专业负责人到现场对剩余工作及预验收提出的整改问题进行整理和核实确定以下事项1制订作业计划2勘察现场掌握作业环境情况排查安全隐患
进行第二次危险源辨识3 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明确管理人员责任
选用合适的施工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
2. 制订作业计划
梳理工作量后 应该及时制订作业计划使每项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制订作业计划应把握如下原则:避免交叉保障安全集中点面起止鲜明细化责任。制订计划前应对作业环境认真观察以保证计划切实可行。制订计划应避免交叉作业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工作内容点多面广安排任务时应使人员相对集中以便互相保护务必明确每项工作何时开始何时结束甚至精确到小时这样有利于监督根据具体情况管理人员再分工可按照作业区域专业划分职责使每项工作均有具体人员负责。
3. 危险源第二次辨识
工程开工前往往要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制订相应安全施工方案。随着工程的进展现场环境的变化一些新的危险因素不断出现虽然安全管理是动态管理安全检查每天也都在进行但是对于工程收尾这一特殊阶段必须适时地组织专职安全员和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根据工作内容及作业计划进行第二次危险源辨
识查找危险因素及时发现可能发生工伤事故的苗头采取防控措施有目的地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
4. 施工机具、物资回收及临时设施拆除
为给竣工投产创造良好的条件消除非施工性危险源同时给施工营造整洁的作业环境应及时将现场多余施工机具、物资清离例如电焊机、垂直运输设施、氧气瓶、乙炔瓶、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 钢材下脚料等拆除已经不用的临时电源施工配电箱、用电设备等
5. 对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教育
在工程收尾阶段 有的管理人员认为工程已基本结束紧张危险期也已过去从而思想放松 纪律松弛 责任心懈怠 安全意识淡化 管理不力 自我感觉“天下太平” 。具体表现有 1 上下班时间不严格上班迟到 下班借故早走 2 不按管理程序工作 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认真也不认真检查落实 3 不以身作则反而带头违章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造成管理松懈 管理力度不足 4 在施工过程中缺乏对所负责工作的周密考虑 没有预案 没有方案 表现为事前不做好预防事中不认真检查 事后不认真总结 5 缺乏责任心 对重要部位的操作质量不认真检查只凭经验办事 管理者的这些思想和行为是造成工伤事故的隐患 因此务必对管理人员加强教育 严肃纪律 严明奖惩使他们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为上严己律人
6. 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在工程收尾阶段召集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严肃认真的安全教育也是十分必要的 使他们增强安全意识告知安全隐患教他们正确利用“三宝”确保操作质量杜绝违章作业时时处处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7. 编制安全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根据作业内容、作业环境、危险源辨识等情况编制安全生产方案指出不安全作业环境、危险部位、危险操作行为预测危险程度掌握事故隐患出现的时间、地点、过程和演变规律制订控制措施以达到“预”的目的 针对“预”的分析分别研究、制订科学的防护技术措施和管理手段以达到“防”的目的 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增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了解安全隐患正确操作杜绝违章作业 不得因是工程收尾阶段就不编制安全生产方案就省略安全技术交底
8. 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分工
工程开工时 管理人员一般按专业分工 在工程收尾阶段根据需要可按专业也可按区域进行分工 每个管理人员都必须十分清楚所负责的工作内容、作业环境、每项工作开始及完成时间、参加施工的人员数量以及采取的防护措施等
9. 加强安全巡检执行安全例会制度
在工程收尾阶段因为点多面广人员分散作业环境复杂交叉作业有偶然性所以专职安全员和管理人员必须加强施工过程中安全巡检工作 查隐患、查违章、查防护、查操作发现问题立刻整改 每天召开安全例会落实当天完成的工作内容并总结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分析原因安排第二天工作提出预防措施要求专职安全员、管理人员高度负责等。
10. 制订应急预案 学习事故处理基本常识
对危险工种和危险作业必须制订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事故分分秒秒都关系到伤者的生死 如果在医护人员到来之前现场施工人员就能够及时正确地做一些应急处理伤者生存的希望就大一些所以施工人员学习一些事故的正确处理常识和抢救方法是十分必要的至少要做到以下几点1 平时多学习了解一些事故处理基本知识和方法2 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准确地通报情况拨打急救电话“120”或“999”3 在医救人员到来前采取正确的保护措施
11. 安全资金投入不将就
收尾阶段有的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有的工作需要购置新的设备和安全防护监测设备才能完成 管理人员不得因是收尾阶段就认为设备用不了多长时间而凑合使用或索性不购置 必须确保安全在安全资金投入上不眨眼该买的必须买该投入的要足额投入
12. 非施工性不可控因素的预防
技改项目与生产联系十分紧密 如供电供水、供气等系统必须停产一定时间才能完成施工 在合同约定工期内经过一定时间的停产有的工程已经施工完毕并投入生产有的工程完成了设备安装而电气、仪表等其他专业项目没有完成有的因不能停产尚未开始施工 在收尾阶段施工单位为了整个项目的完成 往往需要完善未完工程建设单位往往因生产需要而送电、送气、送水等增加了非施工性不可控因素此时容易发生触电或煤气中毒等事故 为避免不可控因素带来的伤害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在安排的停产时间内 能一次性完成的工作必须一次全部完成仅能完成部分专业项目的 务必以文字告知建设、监理单位详细说明各专业完成情况和下一次施工具体时间收尾阶段的施工告知 完善某项内容必须将施工内容、停产时间、施工时间告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以便安排停产、停电、停水、停气等事宜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做好各生产系统协调工作严禁在未做安全确认的情况下进行生产操作如送电、送气等
13. 收尾阶段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没有总结就没有进步无论是成功的经验还是失败的教训都是宝贵的财富都应该认真总结和归纳从而指导其他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应贯穿施工全过程只有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 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通过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才能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管理又是施工管理中的重
要一环只有始终贯彻团队思想使全体成员齐心努力、协调合作才能有所成效
第10篇 项目部现场主要安全控制措施及管理
一、安全防护设施的控制措施(安全设施标准化)
项目部应及时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安全施工,针对工程施工准备、开工、施工高峰、工程结尾阶段,每月施工计划重点布置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在临边(走道、平台、阳台、屋面、楼板等临边)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栏杆。在孔口(预留孔洞口、坑井口、电梯井口、楼梯口、通道口等)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网和安全防护栏杆。在高处作业攀登和行走(高处作业平台、步道临边、钢梁、等处)设置钢爬梯、水平安全防护绳、垂直攀登差速自锁器。严格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并随时调整、不断完善各个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到施工区域安全设施齐全、严密、有效。
项目部要依据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统一标准,在汽机房、锅炉本体及附属设施高处作业范围,使用按规范、标准、统一制作的活动支架;安全围栏;孔洞盖板;手扶水平安全绳;安全自锁器和速差自控器,高处摘钩及对口走台托架;组合式柱头托架。施工机械、机具电源使用配电盘集装箱、低压配电盘、安全隔离电源。手持电动工具配备便携式卷线电源盘,统一使用电焊机集装箱。在锅炉本体设置高处水冲式厕所和废料垃圾通道。施工电梯零米设置安全通道和安全隔离层,电梯各层平台设置安全防护门。通过推行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和充分使用“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同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维护等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安装过程中设备的安全。
1)临边防护设施的设置
高处作业平台的边缘、大型设备孔洞四周、高处作业禁止通行区域、暂时封闭的高处作业通道等,全部设置防护栏杆,工程设计有正式防护栏杆的随施工完毕,立即将正式栏杆安装就位,否则及时搭设临时防护栏杆。对临边高处作业,全部设置防护措施:
①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全部设置防护栏杆。
②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③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④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
⑤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杆。
⑥防护栏杆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
⑦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
2)洞口作业防护设施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全部设置防护设施:
①板与墙的洞口,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②电梯井口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
③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④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设红灯示警。
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符合下列要求:
a. 边长小于50cm孔洞装设钢盖板。盖板配置加固筋和防止滑动的限位铁。(盖板边缘比孔洞边缘大10cm,盖板保证承载强度,一般为δ=4mm)。钢盖板安全警示色:红漆底色、白漆圈边。
b. 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c. 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d.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e.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大于15cm。
f. 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g. 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符合“临边防护设施”的规定。
3)施工脚手架
1搭设、拆除、更改脚手架时,事前编制施工措施。实际作业时,由持证架子工实施。脚手架搭设前全部编制“施工方案”;25~50m高度脚手架,搭设方案中有搭设图纸并说明脚手架基础作法;50 m高度以上脚手架搭设方案中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并说明脚手架基础施工方法。
2架子搭设之后,分级验收;挂牌标识。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以避免脚手架倒塌和缺少防护设施引起的高处坠落、高处坠物伤害事故。
3搭设、拆除脚手架时,采取安全措施。例如,缆绳、区间隔离、设监护人等。拆除脚手架时,严禁从高处往下扔架子管、扣件。
二、防止人身高空坠落事故的控制措施
1、凡是高处作业必须在作业前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活动,大型复杂的作业要编制防高处坠落的措施方案,批准后方可施工作业。在制定施工方案时,尽量考虑地面组合,减少高处作业的频次。高处作业施工方案应逐级审批,特殊作业应专题研究决定,必要时进行核算。高处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护用具且现场安全措施齐全,否则不准许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装设1.05m高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3、对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孔洞、容易发生坠落和物体打击处,必须有可靠封堵或设置遮拦并设有醒目的安全标志,夜间应设红灯警示。如: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处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高处作业处的平台、构架、设备平台必须牢固可靠,荷载能力应满足施工作业要求,应有作业人员绑系安全带的位置。
4、特殊高处作业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5、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布置有足够的照明。
6、在气温高于35℃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施工集中区域设凉棚并配备适当的防暑降温设施和饮料。
7、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停止露天高处作业。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采取防滑措施。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进行作业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采取必要的预防高处坠落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8、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全部进行身体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必须满足《安规》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从事高处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目测检查,对一般身体不适、体力不佳、睡眠不足,作业前饮酒、精神不振、等人员拒绝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时不得打闹、追逐、说笑、接打手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施工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不得沿绳、脚手立杆或栏杆等攀爬,也不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
10、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传递绳使用干燥的麻绳或尼龙绳;严禁使用金属线。
11、特殊高处作业的危险区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12、非有关施工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由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13、高处作业向上攀登过程中应采用防止坠落的措施和办法。垂直攀登时,使用安全自锁器;在单梁上行走及作业时,须架设水平扶绳,并且要根据实际情况,铺设安全网;锅炉间高处作业安全带应采用双挂绳。
14、凡是载人的电梯、吊盘等机械,必须有防止坠落的闭锁装置。
15、高处作业必须着装合格。安全带应定期检查、试验并做好记录。
16、高处立体交叉作业时,应增设立体交叉作业防止高处坠落措施和作业前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活动。
17、高处作业环境必须良好,防止刮、拌、碰、撞、带而导致高空坠落事故。
18、高处作业地点,应防止人身触及带电导线。对高处作业电源必须严格管理,防止漏电伤人后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三、防止物体打击的控制措施
1、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作业环境,施工项目安全措施齐全,否则不许开工。
2、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立体交叉作业必须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活动,有防止物体打击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3、施工区域内的孔洞必须封堵或设置遮拦,并设有安全标志,夜间红灯警示。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办理移动防护设施申请,在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验收。
4、吊运、吊装物件时应认真检查绳索、工具的牢固性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物件滑脱,小件要采取其它措施(如采用吊笼、吊斗盛装)吊运。起吊物件下方及附近严禁站人,必要时设监护人。
5、施工材料、工器具等不得放在高处通行道路上,不得堆放在孔洞、平台、屋面等的边缘上和墙上,堆放高度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6、高处作业时,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切割物件的边角余料、高处施工用料及拆除、运输、传递要有可靠的防坠措施;高处作业人员配带工具袋,高处施工用工器具要有防坠落的安全措施,不得上下抛接物件。
7、高处作业危险区域要划定警戒范围并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8、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堆放的物件不超过允许载荷,施工用料随用随吊。施工脚手架上堆放材料的高度或荷重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9、模板、脚手架、排架等拆除时,禁止大面积推倒或整体脱落,要有防止大面积脱落、倾覆、掉件伤人的安全措施,拆除区域要划定警戒范围并设有警戒绳,同时要安排专人监护。
10、使用大锤击打物件时,不得使用焊接的铁锤把;打锤时禁止带手套;大锤击打物件的前方不得有人;要有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的安全措施。
11、土石方爆破施工时,要有防止土石碎块飞出伤人的安全措施。
12、吊(安)装、焊接的物件不能及时固定或焊接时,要有防止物件倾倒、脱落的措施。
13、土建砖石施工时,材料的运输和使用要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14、施工人员在加工材料或配料时,要有材料飞出或工具损坏的碎片飞出伤人的措施。
15、调整重锤式安全门要有防止重锤滑脱伤人的措施。
16、工程试运行进行交叉作业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必要时设监护人。
四、防人身灼伤、烫伤、烧伤、炸伤的控制措施
1、从事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佩戴齐全(按工作性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2、施工人员严禁将焊炬、割炬用作照明,严禁用氧气吹扫衣着;严禁将气瓶放在日光下曝晒;切割作业时,严禁将所装气体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放在一起,要有一定安全距离,运输气瓶时车厢上不得乘人。
3、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发放、使用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填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动用电、火焊或猛烈撞击;贮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的仓库的保管人员严禁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制成的服装。
4、在井、坑或金属容器内作业时,严禁用氧气作为压缩空气排烟、排灰或当成换气扇使用。
5、硫酸、盐酸、烧碱等液体的倾倒、填充、稀释应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去做,操作时严禁打闹,无关人员严禁靠近。
6、在已运行的燃油区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着装,操作用具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或采取防止产生火花的有效措施,同时,电源应设在油区外,电线绝缘应有可靠且符合防爆要求;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并设专人监护,有防火措施;电焊作业时,应有一定的地点停放设备并按有关要求接地,严禁使用漏电的电器设备。
7、不得在制氢系统、发电机氢系统附近从事明火作业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必须作业时,要事先测定该地空气中含氢量,含氢量小于0.4%且办理工作票方可作业。
8、焊接、切割及热处理工作时,要有防止爆炸及金属飞溅伤人的措施;在充氢设备运行区(或氢系统附近)进行焊接、切割、热处理工作,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办理工作票,经总工程师及运行单位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前,必须先测量空气中的含氢量,低于0.4%时方可进行。
9、在高处进行切割、焊接作业时,应事先清除下方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在距易燃易爆物距离小于安全距离(5米)范围内工作时,要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10、切割或焊接盛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时,要采取可靠措施清洗干净后再割、焊,且容器盖口必须打开,容器封头严禁站人;在已贮油的油区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油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11、煞制沥青等固体胶结材料时,应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运输熬完的液体时,要有防止溢(溅 )出伤人措施。
12、电工在制作电缆头时,在熔化锡块、铅块、绝缘胶时,要有防止水滴等液体进入容器,引起熔化液爆炸飞溅伤人措施;制作电头过程中,要有防止烫伤的措施。
13、不得在燃烧室防爆门、高温高压蒸气管道、水管道的法兰盘、阀门和水位计等有可能受到烫伤的危险地点停留,如因工作需要停留时,应有防止烫伤及防汽、水喷出伤人的措施。
14、热紧螺丝必须由熟练工人用标准板手进行,严禁接长板手的手柄。操作人员站立的位置应能防止泄出的汽或水的伤害。
15、开启锅炉看火门、检查孔及灰渣门应在炉堂负压的情况下缓慢小心地进行,工作人员应站在门孔的侧面,并选好向两旁躲避火焰的退路。
16、观察锅炉燃烧情况应戴防护眼镜或用有色玻璃遮住眼睛。在锅炉点火期间或燃烧不稳定时,不得站在看火孔、检查孔或燃烧器检查孔的正对面。
17、安全门的调整必须由两名以上熟练工人在专业技术负责人的指挥下进行,并有防止烫伤的措施。
18、锅炉吹管时,应严格执行吹管方案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吹管场所和操作场所必须设警戒区,统一指挥,设监护人,并严格执行靶旗交接制度。
19、挖井坑时,井内通风良好,如发现瓦斯异常等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撤离人员。
20、严禁在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管道上进行光谱分析;严禁在贮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行光谱分析。在室外易燃、易爆物品附近进行光谱分析时,应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防止土、石方或其它坍塌、掩埋的控制措施
1、土方开挖及堆积要有施工方案,严禁采取挖空底角方法施工;挖深坑、深槽、隧道等要根据情况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撑,严防冒顶塌方。人员休息要远离坑、井边坡,人员上下坑、井要搭设带防滑条的跳板或靠梯。
2、在深坑及井内工作应采取可靠的防坍塌措施,挖掘的沟道或坑、井四周应设围栏及警告标志,夜间红灯示警。
3、在建、构筑物附近挖土要按规定距离挖掘,并有防止建、构筑物坍塌的措施。
4、在悬崖陡坡上施工时,应系好安全带。
5、石方开挖要有措施,严禁上下层同时撬挖或站在石块滑落方向,施工下方严禁通行并设专人警戒。
6、煤斗被煤堵塞后,不得将箅子拿掉,应使用专用捅条疏通;进入煤斗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捅煤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设专人监护。
倾倒事故的防止对策 建筑材料的堆放高度遵守以下的规定:
铁桶、管:堆高限度1m,层间加垫,两边设立柱;
圆木:堆高限度2m,堆、卸时使用垛木器械;
成材:堆高限度4m,每隔0.5m高度加横木;
砖:堆高限度2m,堆放整齐、稳固;
水泥:堆高限度12袋,地面以木板架空垫起0.3m以上;
器材箱、筒:堆高限度横卧3层立放2层,层间加垫,两边设立柱;
袋装材料:堆高限度1.5m,堆放整齐、稳固;
六、防止人身中毒、窒息、射线伤害事故的措施
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佩戴齐全。
2、有毒物品、化学物品的搬运、贮存、发放、使用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设专人管理,通风良好。
3、涂料、冷底子油的配制,沥青熬制,油漆调和要站在上风向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汽油、煤油、松香水等做为辅料或稀释剂的施工时,要采取措施保证空气流通,预防中毒。
4、进行喷漆作业时,要有防中毒的措施;在密闭容器内进行沥青、油漆、喷漆及其它防腐作业时,安全带要系在仓外牢固可靠处,且设监护人员,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能互相通视,且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第1016条之规定。
5、在井坑、隧道、深沟内作业先检查其内是否积聚有可燃有毒气体,如有,确认排除后方可作业。严禁进入贮有煤粉的煤粉仓内工作。进入放空的煤粉仓内工作时,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第1307条执行。
6、水磨石地面施工时,要有防止草酸中毒的措施。
7、蓄电池等充电、注酸后必须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8、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持证上岗。严禁将射源借给无工作许可证单位。射源的运输、保管、存放严格按规程中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七、施工用压力容器的控制措施
施工用压力容器的管理。对现场施工用压力容器(氧气、乙炔气瓶)采购的管理。以供应部门为主,按制度严格管理,做到购置、发放的气瓶安全、合格;回收气瓶及时、无损,瓶帽、减震圈齐全。氧气、乙炔气瓶的使用和管理,以使用单位为主,专人领用和管理。在施工区域包括作业地点使用气瓶,符合安全规程防火、防爆规定。安监部门对氧气、乙炔气瓶的存放、使用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氧气、乙炔气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八、重点防火部位及动火控制措施
油区、带电区、运行区和重大危险作业区域的管理。在油区、带电区、运行区作业和从事重大危险作业,严格逐级审批制度,安全监察和保卫部门经常检查施工单位落实作业指导的书安全施工措施,监督“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措施的现场实施。在油区作业采取仪器测量油气,防火、防爆安全距离,隔离作业的措施。在带电区采取停电、隔离、悬挂安全警示牌、作业设监护人等措施。运行区作业,采取设置安全隔离带与运行区隔离,悬挂安全警示牌、标志牌,站岗巡视的措施。重大危险作业有周密的施工组织,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从人力、机械、材料、施工步骤、作业环境方面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九、施工用电控制措施及管理
施工用电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来指导临时用电工程的设施布局和线路敷设以及所采用的安全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置专用保护零线,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施工电源分级管理,施工电源箱按“一、二、三”级分类管理,配电箱均使用标准闸箱。现场供电值班室布置临时用电、临时电源系统图,明确标注用电设备型号、容量、线缆负荷面积、计量表及配电箱号。严格执行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检修和恢复送电的工作程序,即:检修程序:办理作业票→断开电源→悬挂标识牌和装设遮拦→验电和接地→检修。恢复送电程序:收回全部工作票→检查工作人员离开工作现场及及接地线拆除→电气试验→恢复送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由项目部组织电气专业安装,由工程部门和安监部门验收,电源使用单位负责所辖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项目部的安监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现场施工用电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保护零线,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2、对配电盘、漏电保护器定期检验并标识其状态。使用前进行确认。
3、电焊机二次线使用快速接头连接,使用前,进行检查。
4、施工用电线路布线尽可能架空布线或线管布线。
5、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验证安全可靠。每六个月对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进行电气实验。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有专用配电箱,所带负荷侧应配有触电保安器,所有检修用电均应由专用配电箱负荷侧接线。
7、电热设备应安全可靠,外壳应接地良好。
8、在容器内进行光谱分析时,必须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第25.5.7条执行。
9、各施工单位所用的电焊机集装箱、铁工具房以及集装箱式的宿舍必须按要求接地,其电源的布设、使用必须满足安全用电的要求。
10、各施工项目开工时,施工电源和生活用电必须符合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规定。
11电源布置安全、合理。采用集装箱式变压器并使电缆直埋,从变压器到用电场地采用统一的配电盘,并标识该盘的功率及已用多少还剩多少,以保证用电的合理和安全。从配电盘到用户中间加统一的配电箱,以便使主缆、次主缆、次缆在主厂房、锅炉间及施工密集的区域统一排列,并不在地面出现。
12施工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布置符合文明施工标准。安装好的用电设备要求横平竖直;配电盘、电焊机集装箱要求:盘箱内外整洁,外壳接地良好,门轴转动灵活;电源开关柜或配电箱、插座箱采用封闭式,门上锁。用电线路布线整齐美观、横平竖直。
十、放射性物品的控制措施及管理
购置放射性物品,使用单位向保卫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对储存设施、场所进行验收并办理使用许可证后方准进源。运输放射性物品,按国家运输规定进行包装和计量检测,经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核查后方可运输。自行押运,指派专人、按当地公安部门指定路线及时间运输。储存放射性物品使用专用设源库,按区域设置醒目标志,有专人负责现场警戒。使用放射性物品的人员经体检合格,持市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现场进行放射工作时,事先通知各单位注意放射工作区域和安全区域,在放射工作区域布置安全警戒线和明显的危险标志及报警装置,并派专人警戒。销毁放射性物品,由保卫部门联系公安部等部门进行销毁。发生放射性物品事故,当事人立即通知现场人员离开,同时报告保卫部门和现场经理,采取封闭事故地点区域的果断措施,确保施工现场人员避免受到危害。
十一、工器具的管理
购置电动工器具,有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电工认证标志。使用单位使用电动工器具前经过电气专业人员检验绝缘良好后在使用。购置风动、手工具、小型机械有产品合格证,使用单位在使用前检查其完好情况。定期检查、检测电动工器具、风动、手工具、小型机械的完好和安全使用情况,确保操作人员安全和工机具的安全使用。
十二、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为施工作业人员配置完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管理使其正确使用,做到干什么活,佩戴和使用什么劳动防护用品,保证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绝违章作业。
十三、安全标志的管理
项目部应对其施工现场标志进行策划、布置和维护管理。在施工现场应根据业主要求设置工程概况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需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安全文明施工牌、施工总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结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规范化的“五牌二图”。
在不同施工阶段,按每月施工内容定位布置安全标志,根据需要随时调整、布置各个施工区域的安全标志,做到有施工区域就有安全警示标志;有施工机械、机具,就有安全操作规程牌;有安全标志,就有专人维护管理,使安全标志齐全、明显、有效,时刻提示所有进厂人员遵章守纪、杜绝三违。
十四、交通控制措施及管理
对进厂、出厂运输,厂内运输进行现场交通管理。施工通道保持环通、路面平坦、雨季无泥泞积水,车辆转弯半径合理。道路修复及时,安全警示牌、安全防护栏杆、夜间警示红灯齐全。进厂道路和施工道路设置明显的交通及限速标志,指示路牌、警示牌,运输高峰及路面较窄部位设交通指挥。
进厂施工的机动车辆,经车况(机器设备、各转动部位、制动刹车装置良好)检查合格后,发场内通行证。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的日常的交通安全管理。
场内运输不超载,安全行驶不超速,对重心较高的物体放置中心合理、捆绑牢固,加垫枕木、楔子塞牢,防止滚动。所有施工车辆每次运输做到安全措施齐全,确保施工现场(厂区)运输车辆的交通安全。
十五.对固定设施、施工设备及工器具进行定期检验及检验标识
对固定设施、施工设备及工器具进行定期检验,有效控制重大或重要危险因素,保证固定设施、施工设备及工器具安全使用。
定期检验的有:
固定设施:施工配电间、消防设施、放射品库、危险品库、油库、木工加工间。
施工设备:起重机械(轨道式)、施工电梯、卷扬机提升系统、木工加工机械(电锯、电刨)、机加工机械(冲床)、卷扬机提升装置、搅拌站。
工器具:配电箱、开关箱、消防器材、安全帽、安全带、标准化安全设施、漏电保护器、起重卡具、吊钩、滑轮。
按制定的检验标准,对规定实施定期检验的固定设施、施工机械、工器具进行检验,检验形成记录并对实物进行检验标识。
十六.违章违纪现场管理
1.严格控制生产管理者违章指挥
生产管理者违章指挥是构成员工系统失误的主要原因,并且具有鼓励有意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的后效应,对随机失误也有较大的影响。因此要重点控制,主要控制以下六条违章指挥:
1.1指派未经对该项作业安全操作训练并取得合格资格的人员上岗。
1.2要求工人使用无安全保障的设备,或进入无安全保障的危险场所,或强令拆除设备上的安全装置。
1.3不顾安全准备工作强行提前作业,或者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擅自决定进行危险作业。
1.4强令超载、超速、超压、超温;超限运行设备。
1.5对作业中的违章违纪现象不予制止、不予纠正、不予教育;默许不安全行为合法化。
1.6强令身心有病的工人担任力所不及的作业。
2.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违章违纪的奖惩主要体现为对险兆事件执行三不放过制度:对于制止违章违纪避免险兆扩大的行为给以重奖;对于肇发险兆事件的给以重罚,作到防微杜渐、治小防大。
3.严格控制违章操作
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对违章行为由项目部安监部门通报项目经理对专业施工队伍的领导班子进行处罚,并给予曝光。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通过安全法规,安全操作规程,违章及事故案例,季节性安全施工的特殊要求等内容培训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开展安全征文活动,号召广大职工把自己和身边的特殊的安全经历、事故及对安全工作的心得体会写出来、画出来,共同交流、共同提高;举办安全知识演讲比赛,充分发挥青年职工的文化优势、群体意识、竞争意识优势,提高青工群体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通过安全宣传板报宣传安全知识、安全法规;通过设立“安全论坛”、 “事故通报”、“违章违纪曝光栏”、“安全法规宣传窗”、“安全漫画”、“检查通报”等栏目,宣传安全知识、安全法规,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
十七.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处理
项目部建立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处理的机制和设施。成立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紧急处理的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中各自的职责和具体分工内容,明确紧急处理方案,确保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有进行紧急救治的医务室和药械,有随时可用的通讯、车辆、人员,有防止事态扩大、降到最小危害的安全防范措施。能够立即成立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原因,采取强有力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领导小组成员亲自检查落实。举一反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按“三定”原则(定人、定事、定措施)进行检查、整改、复查、销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稳定、有序。
如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最快方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并在两个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如现场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在三天内将事故详细情况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十八、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及防止起重伤害的控制措施
1.公司大型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并经审批和交底后实施,机械管理部和机械公司对设备拆装到负荷试验、交付使用,要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控制。
2.大型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应当向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检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项目经理部对在用的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①.机械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②.机械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③.机械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④.机械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⑤.机械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使用单位对在用机械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使用单位在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5.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至少每15日对其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日常维护保养。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9.使用单位应当对大型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大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大型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0.大型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11.使用单位应当制定防止机械倾覆的措施和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12.现场的机械安全文明管理
现场在用机械外观整洁,环境有序,标识规范,状态完好,防护设施齐全,无安全隐患。机械操作场所有统一规范的“安全操作规程”标牌。
不用机械按(待修、待用、封存、待报废等)状态分类统一存放,明确标识,码放整齐,有必要的防雨防潮设施。
13.防止起重伤害控制措施
①.起重机械必须定期保养、维修,保证各项安全保护装置和制动装置可靠,不准带缺陷运行。
②.起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5%;两台以上起重机吊同一物件;起吊精密的、不易吊装的大件;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起重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方或附近工作等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③.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日操作前详细检查,无异常方可启动,熟悉指挥人员的指挥方式和掌握紧急情况处理方法后开始工作。吊装前严格检查所用的起重机械、吊装工具、绳索是否正常完好。严禁超负荷吊运,对超高、超宽物体的吊装,制订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
④.起重工作应有统一的指挥和信号,指挥应用旗和口哨进行,不得单独使用对讲机指挥联络。指挥人员应由有经验的起重工担任。
⑤.起重机开动及起吊的每个动作前,司机均应发出戒备信号,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区。起吊重物时,任何人不得站在被吊的重物和吊臂上,也不得在起吊物下站立和通行。操作人员在吊装物体时,注意力要集中,要留有一避让余地,悬吊物体上下,不准站人和通行。
⑥.严禁对起重机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当起重机接近额定负荷时,只允许操作一个动作。悬臂式起重机满负荷时,严禁降低起重臂。
⑦.重物在空中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在吊装作业时,提升或下降必须平稳,避免有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不允许任何人随同吊装设备升降,在吊装过程中,因故(停电等)中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吊装物体悬空过夜。
⑧.遇有大雪、大雾和雷雨,当场地照明不足时应停止起重作业。
⑨.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停止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禁止露天起重作业。
⑩.爆炸品、危险品(压缩气瓶、酸、碱、可燃油类等)不得起吊。必须起吊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⑾.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相互监督,共同遵守“十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超载不吊;吊件捆绑不牢不吊;吊件上站人或有活动物品不吊;不符和安全要求不吊;吊件埋在地下情况不明不吊;光线不足看不清不吊;斜拉斜拽不吊;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液态金属盛放过多不吊。起吊物绑牢。吊钩悬挂点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千斤绳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得超过120°。
⑿.卷扬机除牢固固定外,电气设备接地接零,卷扬机操作人员熟悉机械性能,严禁非操作人员操作,下班之后切断电源。在工作时,钢丝绳卷入卷筒不得有扭转、急剧弯曲、压绳、绳与绳之间排列太松等现象,否则停车排除。
十九、消防管理
1.建立消防组织,落实防火责任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人员的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消防工作。建立安全防火组织机构网络,落实到人。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给予必要的训练时间和工作条件;项目部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班组设义务消防员。在各级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做好本部门、本部位的消防工作。现场消防系统或消防设施按区划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管理,保证完好可用。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活动,并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义务消防队消防活动每季不少于一次,消防演习每年不少于一次。制定管理方案和有针对性的防火计划,紧急处理火警、火险、火灾的预案。现场保卫值班室配置工程消防设施图。施工现场重点防范、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定期检查、更换保持良好的消防器材,做到有备无患。防止施工现场(厂区、生活区)火灾事故发生,使施工、生产、生活有一个良好秩序。
2.消防宣传
通过消防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火的警惕性和自觉性,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项目部和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使群众理解和支持消防工作。
宣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以及各级政府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各项防范措施,普及防火灭火知识,火灾案例等;
宣传机构:由保卫、安监、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组织消防宣传工作的群众,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逐步建立起专门工作者与群众相结合的消防宣传网络;
形式和方法:坚持从工程项目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开展消防宣传。如新闻宣传、知识竞赛、消防宣传板、消防标语、专业培训等,调动职工群众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的积极性;按照先普及后提高、自上而下、层层学习、层层受教育的原则,不断扩大普及教育面。
3.教育和培训
保卫部门负责对新入场人员进行场前保卫消防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准许上岗,教育有记录、有内容、有考核依据和结果,并存档备查;定期对职工群众进行消防培训(至少半年一次),有记录、有考评;
4.重点防火部位管理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一般指燃料油罐区、控制室、计算机房、挡案室、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汽轮机油系统;氢气系统及制氢站、变压器、电缆间及隧道、蓄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以及各单位主管认定的其他部位和场所。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消防管理制度和落实消防措施.并制定本部门或场所的灭火方案.做到定点、定人、定任务。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有明显标志,并在指定的地方悬挂持定的牌子,其主要内容是: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的名称及防火责任人。
对防火检查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定期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对发现的火险隐患立案并限期整改。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对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安监保卫人员始终在现场监护;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合格方可重新动火;动火工作的过程中,每隔2-4h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重新动火。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专门妥善保管之外,同时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备,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a、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试验,保持消防水畅通、灭火机有效;消防水带、砂桶(箱、袋)、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放置在明显、易取处。
b、严禁在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c、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办理动火工作票并经批准后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
d、挥发性的易燃材料,不得装在敞口容器内和存放在普通仓库内。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及时退库并保存在距构筑物不小于25m的单独隔离场所;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未经采取措施,严禁用电悍或火焊进行焊接与切割。
e、凡进入易燃、易爆区的机动车辆的排气管加设防火罩。
f、仓库的易燃物品的存放,必须有严格的隔离措施,并有明显的危险标识
二十 、文明施工控制措施
文明施工是工程管理中一项综合性的基础管理工作,坚持文明施工,不仅能为职工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有力的安全保障,同时也能带动和促进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实力。为此,将对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进行专项管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在整个工地实现 “封闭化”管理,设备材料定置、定位管理。
1.设立机构,专项管理
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现场经理、各专业公司现场负责人组成的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对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进行领导,工程合同部负责管理,安全监察部进行监督,各专业公司设文明施工管理员,具体负责各自责任区文明施工工作。
2.划分区域,落实责任
项目部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及安监负责人,各区的平面管理服从总平面图的要求和规划,将文明施工责任区细化到具体的管理单位,实行规口管理。工程合同部根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责任区进行及时的调整,以保证责任区划分的合理性。专业公司负责各自责任区的日常管理,各专业公司现场经理对文明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文明施工管理员负直接管理责任。
3.定期考评,督促整改
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由工程合同部进行规划、管理与考评。项目部每周对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予以考评。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将对现场各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情况作为一个监察重点。
4.施工现场环境控制管理
施工现场环境的管理。对施工现场环境(噪音、粉尘、废气、废液、废水、光污染)进行控制。为避免施工区和邻近区的环境受到不良影响,对机组吹管采取加装消音器的措施;对粉状类材料采取用密封容器或不渗漏袋装的措施。废气、废液、废水采取设置沉淀池、不渗漏容器盛放等措施处理。临近住宿或靠近生活设施的施工照明加装灯罩,防止照明产生光污染。对于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施工噪声,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筑路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以及穿插安排高噪声的工作。对距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采取佩戴防护耳塞或头盔、缩短其劳动时间等有效措施。同时,注意对机械的经常性保养,尽量使其噪声降低到最低水平。为保护施工现场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对居民区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控制施工时间。
5.确定重点,严密控制
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将下述工作做为文明施工管理重点:土方施工管理、施工废料管理、进厂设备材料管理、周转工具管理、道路管理、保温及油漆作业管理、小型机械管理、成品保护管理、施工用电管理。
5.1土方施工管理
5.1.1合理的弃土方案:
对于现场临时堆放土方,据工程实际开挖方量,规定堆高、堆宽。
5.1.2加强管理:
1)对土方开挖作业实行计划管理,实施审批单制度,减少开挖次数和开敞时间。
2)现场土方运输车辆在现场装载行走时要加防护装置,防止所运土方散落在通道上。
3)在弃土场及开挖现场设洒水设施,定时洒水防止扬尘。
5.2施工废料管理
5.2.1在主厂房、除氧煤仓间及锅炉本体及其他工作场所根据实际情况设临时废料箱。
5.2.2严格作业程序标准化制度,将每日收工前的清理工作当作一道工序来完成。
5.2.3对垃圾通道及废料箱中的垃圾设专人及时进行清理。
5.2.4设备包装箱集中收集处理,尽可能地进行二次利用。
5.3进场设备材料管理
5.3.1对于进入锅炉、主厂房等主要施工区的设备材料,实行进场物料审批单制度。
5.3.2设备堆放、材料码放,统一标准,指定区域,划出界限,作好标识。
5.3.3进入施工区域的设备材料存放时间,不允许超过三天,并保证不影响交通,保持道路畅通。特大型设备的存放经主管施工经理批准。
5.4周转工具管理
5.4.1施工现场设集中供气管道(氧气、乙炔管道),尽量减少各类气瓶在现场的用量。对于分散作业点使用的各类气瓶,设统一的、标准的气瓶托架,不用的气瓶及时回收退库,以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
5.4.2对于道木、钢模板、脚手管及其卡扣等的各类周转工器具,在现场存放期间要按不同的规格、型号,进行分类有序的摆放。对于剩余或拆除不用的要及时回收。
5.5现场道路管理
5.5.1现场主干路进行环形布置,其布置要和电厂的永久道路结合考虑。主干道做成砼路面,路边设临时停车带和排水沟道,以保证道路畅通及雨水的及时排除。主干道的分支道路(施工中常用的)设置成碎石路面,保证雨季车辆及人员的通行方便。
5.5.2严禁在道路上存放材料物品,保证现场道路的畅通。
5.5.3对于现场道路设专人进行每日清扫,保证道路的整洁。
5.5.4设置洒水车防止扬尘。
5.6保温及油漆施工管理
5.6.1严格控制进入现场的保温材料及油漆的数量,拆除的包装及时回收。
5.6.2对于保温作业,施工中采取铺设隔离罩的方法,使碎屑落入罩内,并及时清理。
5.6.3对于油漆作业,在作业区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防止油漆滴落到施工完的地面、墙面、机械设备上。
5.7小型机械管理
对于施工中用到的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机械,根据工程的需要规划摆放位置,进行集装箱化集中管理。
5.8成品保护管理
5.8.1在利用卷扬机进行吊装作业时,尽量不要用已施工完的梁柱作为承力点,如工程确实需要,经严密的受力计算,在确保安全并对承力点做好包垫措施的前提下进行。
5.8.2严禁在已施工完的地面及墙面上任意打洞,确因工程需要必须开洞的,经施工技术部门批准,并争得原施工单位同意,且施工完成后有相应的恢复措施。
5.8.3在各类仪器、仪表附近施工有防撞措施。
5.8.4严禁登踏已施工完的电缆桥架和已施工完的保温管道。
5.8.5进行油漆作业时有对成品的防污措施。
5.9供、排水管理
5.9.1根据当地条件,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在现场为施工人员提供足够的饮用水和其它用水。保证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的正常使用。
5.9.2供、排水系统畅通、合理成环。凡是有水源的地方就有排水系统。在施工期间同时作好雨水的排水。使通道和施工现场无积水。合理的布置水源(包括消防水),使其方便并满足使用。
5.9.3高处作业区设置高空厕所,解决现场随处大小便问题。
5.10节能降耗管理
对耗能设施、设备的管理。项目部对施工的主要能耗(施工用水、电、燃料、汽、钢材、木材、水泥、纸张)制定节能控制计划;对生活设施的主要能耗设备、设施(汽车、水电系统)定期检查,规定能源的合理消耗,制定检修计划。
5.11施工生活区管理
对施工、办公、生活区的安全、卫生管理,定期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问题按检查、整改、复查、销案的程序处理。饮水锅炉、浴室、食堂、宿舍安装的电气设施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饮水锅炉设专人管理,管理制度上墙。
浴室、食堂地面防滑、无磕拌物,照明充足、灯具防爆。食堂、仓库达到无蝇、无鼠虫,通风、防尘,无腐烂变质食物。炊具、冷冻器具保持卫生,经常消毒,确保食品无污染。食堂炊事员、管理员持当地卫生防疫站所发“健康证”上岗。电动炊具安全操作规程齐全。仓库、操作间配备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确保职工正常生活和饮食卫生安全,安心从事工作。
二十一、特殊作业措施
1.防火、防爆措施
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及消防栓设置完善齐全,并确保其使用的可靠性,专职消防人员定期检验各种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器材合格。
对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如:乙炔氧气瓶库、乙炔站、板房临建、化学危险品库、建材库等,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严格执行防火规定。
组织有关人员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清除火源周围的易燃物。
易燃物品存放及使用的地点,满足防火的要求。
高处实施电火焊或切割作业前,先清除周围易燃物,挂设防止火花飞溅的防火毯,在电火焊作业下部平台或地面上设监护人,防止损伤设备。
在禁区必须明火作业的,事先编制安全防范措施,并履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其措施由总工程师批准,安监、保卫部门会签后方可施工,作业中设专人监护,作业完毕必须认真检查,确认无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隐患方可撤离施工现场。
2.汛期施工措施
汛期到来前做好防汛方案包括应急预案、防汛设施的措施准备、对所有仓库、房屋进行检查修补加固,设备及材料加高存放,用防雨苫布覆盖、有足够的排水设施并保持良好,排水沟道牢固,流向合理、沟道畅通。
转动机械、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设施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对大、中型吊车轨道路基、现场的脚手架,临时设施等进行加固。
遇有雷雨大风天气或其它恶劣性气候时停止吊装及露天、高处作业。
3.雨季及防雷电措施
在雨季到来之前对施工电源、生活用电源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测试,电气设备的接地及大型吊车的轨道、施工现场的避雷装置及灯塔、钢结构活动房屋等的接地进行调整测试,测试结果满足《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中的有关规定。在梅雨季节,定期和经常性的检查电源、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发现设备受潮等现象,及时采取调换、检修的措施,不使用有隐患的设备。现场的施工电源集中放置在集中箱内,集中箱架高放置,防止其受潮和被水浸泡。
施工现场的电焊机,按区域统一布置,电焊机安装在架高的电焊机集装箱内,并做好电焊机集装箱的接地和防潮保护工作。
雨中、雨后及时排除设备周围的积水,使用机械前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良好。
机械操作工、电工、电焊工持证上岗,熟悉并掌握触电紧急救护知识。
电焊工在潮湿的部位作业前,采取干燥、通风和加垫绝缘板并设监护人的措施。
4.防暑降温措施
夏季,在气温高于35℃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在露天作业集中的地方,搭设休息凉棚。给职工发放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现场配备充足的卫生饮水点。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情况,结合气候条件,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在容器及管道内施工时,设通风装置,加强通风。外部设监护人。在现场工作室、宿舍和食堂配设电风扇等通风降温设施,保持良好的休息环境。
5.防台风措施
针对工程项目特点采取相应的防台风措施,制定台风应急救援预案。
第11篇 项目部夏日安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抓好团队安全工作,树立安全意识,确保项目部员工夏日生活和工作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专、兼职人员。
三、内容
1.公司内部
1.1 上班时间正确使用电脑、空调、充电器等办公用品,严禁私拉电线。
1.2下班时应及时关闭电脑主机、显示器和照明灯,拔掉空调和办公室插板电源,关闭办公室门窗,做到灯灭电断,窗关门锁。
1.3进入车间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穿戴工作服,带好安全帽,禁止穿高跟鞋进入车间。
1.4在车间严格遵守车间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做到公司要求的三不伤害。
2. 公司外部
2.1 严格遵守各种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众良俗,禁止任何不法行为。
2.2 不准参与赌博、宗教迷信及**组织活动。
2.3 夏日外出注意车辆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不准酒后驾车、无照驾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保管好自己财物和自身安全。
2.4 鉴于港区夏季社会人员较复杂,晚上外出必须结伴而行,11点前必须回到寝室。
2.5 外出就餐不酗酒、不寻衅滋事,遇事应保持冷静,及时拨打求助电话(110或部门领导电话),切实保护人身安全。
以上规定应与公司各安全制度相一致,有冲突者按照公司安全制度执行。
项目部
2023年10月18日
第12篇 外包项目工程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由外包单位承担的工作(工程),凡在生产厂区作业,进行与运行设备或运行系统有关的 消缺(维护)、检修、安装(土建)工作,必须办理外包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含外包工作特殊作业安 全措施票)。
第二条 外包工作票分为外包电气工作票和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外包工作票 的管理和考核办法执行“工作票管理规定”。
第二章 外包工作票
第三条 外包工作票实行“双工作票签发人”、承包单位设立工作负责人和电厂设立工作联系人制度。
第四条 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提出,电厂安监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 查、确认后,备案并公布。
第五条 外包工程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职责如下:
(一)电厂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1.对工作是否必要负责;
2.对工作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1.对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施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必须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三)工作许可人职责: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是否有突然来电的危险;
4.对工作负责人正确地说明哪些设备有电、有压力、有高温和有爆炸等危险;
5.对工作票所列的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 详细补充。
(四)承包单位工作负责人职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
3.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厂的有关规程、规定,纠正不安全 行为;
4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5.工作负责人必须持票并始终在工作现场监护工作;
6.对工作班成员正确使用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负责,并对上述机具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能完好负责。
(五)电厂工作联系人职责:
1.协助工作票负责人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 场实际条件;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负责对工作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
4.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对于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实行重点监督,及时 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5.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
第三章 外包工作联系单
第六条 外包工程,凡在生产区域进行不需执行工作票制度的(不需要停运设备和系统或改变运 行方式,如设备及现场专项清扫、小型土建、搭建脚手架等),必须办理“外包工程工作联系单”。
第七条 外包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资格和职责如下:
(一)工作许可人应由管辖该项工作范围内设备、场地的运行值班负责人担任,并对工作是否影 响设备安全(指是否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措施)负责,负责向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二)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负责人提出,经电厂安监部门备案并公布。其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
3.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厂的有关规程、规定,纠正工作班成员的 不安全行为;
4.负责检查工作过程中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5.负责填写“工作联系单”,办理工作手续。
(三)工作联系人应由电厂(甲方)有资格人员担任,并对下列事项负责:
1.协助工作负责人检查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对于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重点进行监督,及时 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4.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掌握工作进度,及时与电厂有关部门联系。
第八条 对于经常性的外包工作(如清扫设备卫生工作),电厂应制订专门的管理规定。在工作内容、工作负责人、电厂联系人不变的情况下,可办理“周、月工作联系单”。
第九条 外包工程工作联系单的管理、考核办法由电厂自行制定。 第四章 外包安全措施票
第十条 由外包单位承担的工作(工程),涉及特别的安全措施、挖掘、登高、有害气体,有害物 质等特别危险的场所工作时,必须办理外包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的同时必须办理“特殊作业安全 措施票”。
第十一条 外包安全措施票共有“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二种。
第十二条 外包安全措施票实行“双工作票签发人”、承包单位设立工作负责人制度。
第十三条 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发人的职责如下:
(一)电厂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发人的职责:
1.对特殊作业是否必要负责;
2.对特殊作业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承包单位的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发人的职责:
1.对所派特殊作业工作负责人是否适当、特殊作业人员是否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特殊作业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特殊作业工作所使用的器具和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首次特殊作业时,必须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第十四条 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职责如下:
(一)电厂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职责:
1.对动火工作是否必要负责;
2.对动火工作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承包单位的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职责:
1.对所派动火工作负责人和消防监护人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动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动火工作使用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首次动火时,必须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三)动火安全措施票许可人职责:
1.动火安全措施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已隔绝;
3.向动火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四)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职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完成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办理动火安全措施票开工和结束手续;
6.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五)电厂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联系人职责:
1.协助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检查措施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 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始终在现场监督动火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并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4.和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 一级动火作业时,消防监护人由电厂规定的人员担任;二级及以下级别动火作业时, 消防监护人由承包单位规定的人员担任。消防监护人的职责如下:
(一)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二)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三)确认所指定的专人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四)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灭;
(五)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第十六条 动火执行人的职责:
(一)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二)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三)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四)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清理并检查无残留火种。
第十七条 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 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
39位用户关注
83位用户关注
69位用户关注
94位用户关注
30位用户关注
46位用户关注
57位用户关注
10位用户关注
69位用户关注
41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