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和规定,监督矿井所属各单位贯彻执行。
2、组织制定矿井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按照规定实施安全奖罚。
3、组织安全大检查,深入现场检查处理安全隐患。
4、参与审查安全技术规划、设计方案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5、组织开展管理质量标准化工作,对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
6、监督检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资金使用情况和工程进展情况。
7、组织新建、改建、扩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安全设施验收。
8、负责职工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矿井及所属单位安全培训计划落实情况。
9、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10、抓好矿山救护建设工作。
11、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按照责任追究规定对违章违纪行为和事故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2、组织各种安全工作会议。
第2篇 生产副矿长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1、岗位职责
1.1 协助矿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令、规程、条例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制”。
1.2 督促检查分管的业务部门和所负责的区、队和车间的执行情况,针对问题采取措施组织实施。
1.3 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摆正安全和生产的关系。
1.4 带头执行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并教育各级干部遵章守纪,严禁违章指挥。
2、安全工作标准
2.1 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质量达标工作。按标准检查,实施,推广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改善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2 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原因,制订措施,落实整改单位限期解决,保证安全。
2.3 参加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办公会,分析安全生产动态,采取措施,解决关键问题。
2.4 分管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根据矿长命令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组织抢救,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追查处理。
2.5 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组织分管科、队做好“一通三防”业务保安工作。
2.6 组织验收新工作面时,要把好安全和质量关,当工程质量和安全设施不符合标准要求时,不准移交生产。
2.7 认真抓好顶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本专业每月一次的顶板管理专项检查,提高顶板支护质量,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
2.8 组织领导采煤工作面的初次放顶和放结束顶工作,加强采空区注浆、防火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3、安全工作措施
3.1狠抓制度落实,按照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
3.2阶段性总结矿井安全生产情况,合理安排生产接替。
3.3全面掌握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业务技术知识,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矿井各环节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应责令有关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3.4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3.5利用安全办公会、安全日等活动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依法治矿水平。
3.6积极学习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并在矿井推广应用。
第3篇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机运副矿长
1、在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机电运输工作的同时,研究、布置、检查、评比安全工作。负责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和矿区供电安全工作。
2、组织制订机电运输设备的更新改造计划,并监督落实,完善安全保护装置和设施,提高矿井装备水平。
3、完善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制度、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不断提高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4、根据季节变化,提前做好防洪、抗灾、防冻等设备的检修和组织准备工作。
5、深入现场解决矿井机电运输系统内重大安全隐患。
6、参加新建、改扩建矿井、水平、采区验收。
7、发生事故时,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处理工作。
第4篇 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在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机电运输工作的同时,研究、布置、检查、评比安全工作。负责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和矿区供电安全工作。
2、组织制订机电运输设备的更新改造计划,并监督落实,完善安全保护装置和设施,提高矿井装备水平。
3、完善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制度、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不断提高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4、根据季节变化,提前做好防洪、抗灾、防冻等设备的检修和组织准备工作。
5、深入现场解决矿井机电运输系统内重大安全隐患。
6、参加新建、改扩建矿井、水平、采区验收。
7、发生事故时,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处理工作。
第5篇 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在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先解决安全问题,不安全不生产。
3、组织编制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安全动态,及时处理安全生产隐患,督促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5、参与审查矿井、水平、采区设计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6、参加新建、改扩建矿井、水平、采区验收。
7、发生事故时,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工作。
第6篇 m矿生产副矿长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1、岗位职责
1.1 协助矿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令、规程、条例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制”。
1.2 督促检查分管的业务部门和所负责的区、队和车间的执行情况,针对问题采取措施组织实施。
1.3 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摆正安全和生产的关系。
1.4 带头执行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并教育各级干部遵章守纪,严禁违章指挥。
2、安全工作标准
2.1 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质量达标工作。按标准检查,实施,推广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改善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2 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原因,制订措施,落实整改单位限期解决,保证安全。
2.3 参加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办公会,分析安全生产动态,采取措施,解决关键问题。
2.4 分管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根据矿长命令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组织抢救,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追查处理。
2.5 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组织分管科、队做好“一通三防”业务保安工作。
2.6 组织验收新工作面时,要把好安全和质量关,当工程质量和安全设施不符合标准要求时,不准移交生产。
2.7 认真抓好顶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本专业每月一次的顶板管理专项检查,提高顶板支护质量,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
2.8 组织领导采煤工作面的初次放顶和放结束顶工作,加强采空区注浆、防火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3、安全工作措施
3.1狠抓制度落实,按照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
3.2阶段性总结矿井安全生产情况,合理安排生产接替。
3.3全面掌握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业务技术知识,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矿井各环节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应责令有关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3.4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3.5利用安全办公会、安全日等活动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依法治矿水平。
3.6积极学习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并在矿井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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