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燃料运输部配煤、煤场管理专责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燃料运输部配煤、煤场管理专责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4)34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燃料运输部配煤、煤场管理专责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煤场管理、煤场扬尘工作等煤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面向生产,为生产服务。
3.2 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各种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安全措施不符合规定、任务不清和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
3.3 听从指挥,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任务,保证做到“三不伤害”。发生异常、未遂、事故时,应及时向主任汇报,并保护好现场,不隐瞒事故真相。
3.4 认真参加燃料运输部的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认真学习紧急救护法,能进行现场抢救;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
3.5 工作前检查安全用具,工器具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工作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3.6 积极参加燃料运输部的安全检查活动,保管煤场实物,对燃料运输部煤场实物的安全负责。
3.7 熟悉各煤矿来煤燃烧的性质特点,掌握煤场各区域煤种的堆放情况,熟悉煤场煤各区域煤的挥发份、发热量、灰分、含硫量。监督煤场堆、取煤和掺烧情况。坚持原则,落实责任,严把各项数据准确性。协助部门领导做好原煤掺烧工作。
3.8 了解生产所需,及时编制燃煤计划,为生产提供合格的燃煤。
3.9 配合运行人员及时开启煤场除尘喷淋,防止发生扬尘造成环境污染。
3.10 参与本专业的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3.11 协助主任、副主任做好燃料运输部的安全性评价工作。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燃运质检部正、副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4.3 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和安全监察部每半年组织全面检查
一次。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燃料运输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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