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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农电安全管理的若干问题(2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43

新形势下农电安全管理的若干问题

第1篇 新形势下农电安全管理的若干问题

近年来,农电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农电安全管理,农电安全生产保持了良好局面。但是,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和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的不断深化,农电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任务十分繁重。

l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电安全生产的监督体系还不规范和完善。一是有些省公司、地市供电公司农电安全管理机构不明确;二是部分省公司、地市供电公司农电部门安全管理的范围和职责不明确;三是个别省的县公司没能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和县供电企业特点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安监队伍,安全监督体系名存实亡;四是各级农电安全专工身兼数职,不能把精力放到安全管理上,仅能应对安全统计工作。

(2)农电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基本制度得不到贯彻。农电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监督、检查、指导不够深入,各种记录内容比较简单,特别是供电所的安全活动次数少,活动记录简单,有的甚至无实质性内容。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两票三制的执行流于形式,供电所长或工作负责人不能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不能认真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分工不清,责任不明,把关不到位,监护不到位,无票作业或不执行工作票,不能按规定完成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3)农电安全生产人员安全素质较低。部分农电工的安全意识淡薄,电业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欠缺,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工作中不核对线路、设备的名称和编号,误停电,不履行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技术措施,不带安全帽、不系安全带等随意蛮干的习惯性违章大量存在。

(4)设备管理存在严重的隐患。部分单位没有执行设备检修制度,设备检修、试验严重超期,设备缺陷处理不及时。部分设备材料制造质量、安装质量达不到有关标准要求,存在安全隐患。变电站、供电所的安全工器具数量不足,不能按规定进行周期试验,有的已经过期。破坏和盗窃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制裁。与用户设备的产权分界不清,对用户自备电源缺乏管理和监督,特别是防止反送电的技术措施不到位。

(5)农电违章用电、私拉乱接、随意攀爬带电的供电设施的现象严重存在,新形势下农村安全用电的管理模式还有待于继续探索,尤其是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管理亟待加强。

(6)对农电事故的统计分析和考核不严格。有些单位不重视安全统计工作,统计数据不完整,不能据实上报。有些单位只汇总报表,而不按要求进行月、季、年安全情况分析。

第2篇 做好新形势下农电安全管理工作之我见

近年来,省公司对控股供电企业的管理和投入不断加强,农电工作发展迅速,进步显著。通过不断的投入新设备、新技术,消除了电网诸多隐患,使电网不断延伸和发展,农村电网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过去破旧不堪的现状,农村电力市场不断拓宽,供电质量和供电能力有效提升;通过强化管理,农电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得到提高,农电安全生产工作稳妥推进,逐步迈上了新台阶。但是农电安全生产点多面广,供电任务涉及千家万户,基建、改造、检修作业任务繁重,加之员工数量众多,业务技能、文化素质参差不齐,造成安全控制难度大。国家电网公司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提出了实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农电发展战略,随着抄表到户、“四同”工作的不断深入,使农电管理的宽度发生了巨大变化,供电企业的安全责任和安全风险逐步加大,农村用电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供用电纠纷不断,农电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因此,只有加强企业管理,全面提高农电安全管理水平,才能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电能,为人民群众工农业生产、生活用电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做好新形势下农电安全管理已成为当前供电企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现结合在农电管理中的一些经验谈点浅见,与大家交流探讨。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做好农电安全管理的前提和保障。供电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对安全责任进行细化、量化、落实到个人,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形成“人人有压力、个个有目标”的局面。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两票管理制度》、《员工安全管理及考核制度》、《供用电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反“三违”工作奖惩办法》等,用制度规范农电安全管理,每年年初,企业应对各部门、基层单位,各单位对班组及员工都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现每月对部门、单位,单位对班组员工的安全目标考核。实行安全奖励基金与安全目标挂钩,做到责任到人、考核到人,不图形式,不走过场,逐步培养员工严格执行各项农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二、以人为本,突出抓好人身事故的防范工作

实事求是地讲,供电企业员工的素质,无论是文化素质还是技术素质与省公司、电业局的标准还有较大差距,与形势要求还很不适应。为此,开展学规程、学制度活动,加强员工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不仅是当前的重点工作,而且是长期的重点工作。应严格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供电所长和农电员工进行分层次、分专业进行培训和考核,重视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提高管理人员和农电员工的业务技能、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应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细化工作票和操作票的使用,加强对现场安全措施、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检查和监督力度,突出检查防止人身伤害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大反违章力度,杜绝无票作业和不履行停电、验电、挂接地线安全措施等严重的违章行为。应把城、农网改造、基本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加强现场施工安全检查,严把现场施工监护关,全面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防止触电、高空坠落、倒(断)杆等事故伤害。要严格电网改造施工队伍安全资质的审查,对外包工程实行规范化管理,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队伍实行一票否决。要深入推进农电现场标准化作业,农电标准化作业应结合农电员工的文化素质、技术水平,按照“安全可靠、简便易行、实用实效”的原则,规范现场作业程序,落实现场安全措施,确保现场生产流程的可控、在控、能控。

三、求真务实,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

安全性评价应与企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管理手段相结合,使之成为日常安全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坚持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成立由第一安全责任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安全性评价工作首先是班组、基层单位进行全面评价,按要求汇总自评价结果并上报职能部室;其次是部室在班组、基层单位自评价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班组、基层单位进行评价,按要求汇总评价结果并上报领导小组;三是领导小组在各级评价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自评价专业组,开展全局性安全性自评价工作,自评价工作结束后,由工作小组写出安全性评价自评报告,经安全性自评价报告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将有关整改措施的落实和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纳入日常的工作管理和月度季度消缺或年度“两措”计划中落实,努力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设备的健康水平。

四、加强运行管理,确保设备可靠运行和电网安全

一是要加强调度管理,严肃调度纪律,优化运行方式,避免正常情况下卡口和停电,严格执行国网公司新“三个十条”。二是要加强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专业管理和运行管理,提高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调试、检验质量和校验率、投运率、正确动作率,杜绝“三误”事故。三是加强农网设备巡视维护,提高设备巡视到位率,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抓好缺陷处理,做到“紧急缺陷不过夜、重大缺陷不过周、一般缺陷有计划”,确保主设备达到“零缺陷”标准。四是要加强输电线路的整治力度,落实各项技术措施,加强防雷害、防误动、防污闪、防外力破坏等事故措施的研究,提高线路运行分析水平。五是加大农村电力设施保护力度,积极协调政府,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紧紧依靠科技手段和群众护线组织,多管齐下保护农村电网的安全运行。

五、加强消防、交通安全管理,提高预防能力

建立完善的消防组织网络,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定期检查、试验消防设施,按时更换过期设施,消除火险隐患。电缆防火必须贯彻设计、施工和生产运行的全过程管理,电缆选择与敷设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的要求。对电缆中间接头应定期进行红外测温,并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检修现场应有完善的防火措施,在禁火区动火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票工作制度。强化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车辆保养和年审,防止“病车”上路。加强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明确兼职司机驾驶范围,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违规行为,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生产的和谐氛围。

要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就必须构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安全文化体系,并将其有机地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之中。只有依赖企业文化的不断滋润,安全工作才能获得无尽的动力和源泉,才会使广大员工将被动的制度约束转变为主动的自觉行为。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其首要任务就是教育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价值观念和法治观念,提高安全意识,通过完善制度,规范行为,改造客观环境等一系列工作,构建起安全生产各要素之间协调顺畅的运转机制。广泛动员企业党、政、工、团等各方面力量,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的综合素质,逐渐养成自觉遵守安全规范的个体和群体行为习惯,逐步形成安全和谐的良好氛围,逐步完善特色鲜明的企业安全文化。

七、严格产权归属,加强用电安全管理

供电企业要与用户签订安全供用电合同,按照产权归属的界定原则划清安全责任。通过对辖区各类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约束、规范供用电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明确产权分解点,产权属用户的其维护管理和隐患整治由用户负责,凡在用户产权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由用户承担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切实做好农村用电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农村配电和低压设备的检查,对存在的隐患积极协调政府,督促、配合村社做好农村低压线路的隐患整治。大力实施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使用,对农村配电台区总保护器和分支保护器做到应装必装,对用户的末级保护督促安装投运,保证正确动作,采取有效的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安全用电隐患。同时要根据农事特点做好安全用电监察,杜绝随意勾挂、私拉乱接等违章用电行为。有效开展安全用电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发放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宣传用电常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用户安全意识和安全用电技能,减少和杜绝农电事故的发生,同时要让用户走出“凡是触电伤亡事故都是供电部门的责任”的误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总之,农电安全管理是县供电企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安全工作抓不好,就无效益、稳定和发展之谈。我们只有严格执行规定规范,结合实际,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认真抓安全、管安全,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检查落实、考核落实,就一定能把安全工作抓好,从而实现经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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