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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04 热度:16

ehs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第1篇 ehs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课程背景:

安全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的关键要素之一,事故的发生对企业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人员伤害、财产毁损、生产中断、工厂声誉丧失。

良好的安全业绩是取得卓越经营表现的前提!!

而安全主管在创造和维持一个安全的工作场所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对于安全主管来说:如何建立起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将所有的危险与事故防患于未然如何管理好危险化学品如果做好现场岗位安全管理如何拓展员工知识,做好安全培训并改进员工安全工作态度等等都是我们安全主管所头痛的问题。

本课程的主讲老师曾在跨国公司里负责过近10年的安全管理工作,她从近10年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总结出系统的安全管理方法,并帮助企业将安全管理整合到经营管理体系中。通过此课程的培训,让我们安全主管更职业,让您的安全管理更系统!

培训目标:

了解ehs框架与体系,学习国际跨国公司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理念;

了解ehs主管的职责与重要工作内容,明确各级主管在安全与环境管理的责任;

了解事故产生的原因,掌握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方法;

掌握危害和风险辨识、评估与控制方法,有效分析和评估工厂中的潜在危险;

学习内部安全与健康检查体系的设计方法,建立和完善内部安全报告体系;

了解各种许可证制度的内容,学习健立健全安全防护制度和培训体系。

课程大纲:

安全健康环保管理体系概述

安全健康环保管理体系的策划,建立,实施和整合

安全健康环保管理体系的文件结构

法律法规的要求

年度安全健康环保改进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事故与事件的调查与分析

了解事故调查与分析的目的

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故的间接方法

分析事故的方法

控制危险及预防事故的措施

危害与风险的辨识、评估与控制

工作场所危险因素的识别,评估及控制方法

内部检查与安全隐患报告系统

内部安全健康环保检查体系方法

安全与健康检查表的设计

审核计划的制订及落实

整改措施的跟踪

安全隐患报告体系

工作许可证制度和更改控制

工作许可证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上锁挂牌程序

动火许可证制度

进入有限空间工作许可证制度

其它许可证管理制度

更改的控制

防火防爆及其安全保障制度

消防及安全目标

火灾的起因与消防原理及实务

防火防爆的安全保障体系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管理

消防安全检查

职业健康和卫生

职业健康和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

职业健康和卫生评估和实施

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和使用

人机工程学

安全与健康培训管理

培训需求的调查与确认(管理者,员工,合同工,访客)

年度培训计划的制订

培训的实施与效果的考核

应急相应计划

应急相应计划的制订

应急计划的演习

应对媒体的基本方法

讲师介绍:joy.jiang

高级培训师,医科大学硕士,曾接受杜邦的安全管理系统培训,以及ici本部的安全管理培训。

讲师经历与专长:

姜老师曾任美资johnson &johnson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经理,卜内门太古漆油公司(ici)中国区安全健康环保经理, 阿克苏诺贝尔亚太区安全负责人、企业内部安全培训师等职务,姜老师具有15年以上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方面经验,曾多次被派往国外学习、考察,对欧美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十分熟悉,并长期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企业内部安全培训与咨询,具有丰富的行业背景经验,姜老师擅长的有:工厂安全管理、ehs体系、职业安全管理,风险评估和管理、事故调查和根本原因分析、上锁挂牌和断管作业、人机工程学等工厂安全系列课程。

培训客户与培训风格:

姜老师结合自身多年的培训和实践经验,设计的课程实践性强,讲授部分占50%,讨论占10%;案例、经验故事、测试练习等占20%;实战体验,录相教学占20%;课程中会引导学员抓住事务本质,在个人分析事务的视角和能力有实质性的提高,能够举一反三,在日后工作中能够有所不同;真诚欢迎学员提问,直面学员各种问题,真切交流及互动,并提出方案,深得学员和企业管理者的一致好评!姜老师曾培训过的客户涉及到各行各业,其中有:德国威乐泵、佐敦涂料(张家港)、丹佛斯、安斯泰来、山特维克、江苏双良空调、北京通美晶体技术、拉法基水泥、西门子、爱立信、博格华纳、中山诺尔达、天诚同创电气、维蒙特、北京现代、红塔仁恒纸业、丘比克、佳施加德士塑料、三菱重工、卜内门太古漆油、伊顿工业离合制动器、威世通用半导体、奥的斯电梯、eaton汽车、太古可口可乐、高乐高食品、北大维信、纳贝斯克、通广集团、一汽丰田、邦迪等知名企业。

第2篇 化工厂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安全检查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制造”已成为整个地球村必不可少的环节。由此带动各个行业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我国的化工生产行业也跟着时代脚步不断的进步,尤其是电气设备,化工厂电气设备无论从种类还是自动化程度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防爆区域的电气设备、及其电力线路检修维护显得尤为重要。

现在,我国的不少化工厂电气检修、维护依旧采用定期检修加事后维修的老维护方式。即根据预定的维修周期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定期维护,无论电气设备、线路是否需要维护;另外,在生产期间,如果电气设备出现故障,由相关人员通知电气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这种维护方式容易造成设备的维护不足和过度维修。维护不足,即电气设备没有得到及时的维护,其容易在正常生产中发生故障,造成停产,

经济受到损失;过度维修是把不须要修理的设备修理了,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或者是,原来状况良好的设备经维修后却不如以前,得不偿失。鉴于此种方式的不合理性,因此化工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特点,采用预防性维护的方式对每个电气设备、线路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找出会引起故障的因素,列出表格,然后按照所列项目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尽早解决,必要时,对电气设备、电力线路进行技术改造,做到提前预防,防患于未然。

化工厂电气设备主要包括:电线电缆、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配电柜、电气控制柜、电机、照明灯具、电热设备等。现根据不同电气设备的特点和广大电气工作人员的维修经验,将常见电气设备所须的预防性维护分别简述。

1电线路的预防性维护

化工厂电线电缆主要包括:照明电线、动力电缆、仪表及控制电缆、滑触线、铜铝母排、架空线路。电线路的常见故障有绝缘损坏、断线、短路、接地等。电线路的故障常导致电气设备无法正常工作、引起火灾、爆炸甚至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

(1)对于滑触线,应定期检查滑触线,主要检查点有绝缘、滑触线固定是否牢靠、滑触线与滑触头是否接触良好、主电源进线螺丝是否牢固。

(2)对于照明电线、动力电缆、仪表及控制电缆,应定期检查高低压室挡鼠板是否严密;电缆沟道盖板是否完好、线路与设备连接位置是否有松动迹象、绝缘是否受损、是否有热源靠近电线路,尤其是电

缆桥架与热源管道交叉处以及蒸汽管道吹扫口、是否有受到机械损伤的危险。

(3)对于铜铝母排应定期检查接点温度、固定螺丝是否松动、接触面有无异常震动及噪音

(4)对于防爆区域电气线路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定期检查。将事故扼杀于摇篮中。

(5)架空线路应定期维护,检查档距、地线、周围是否有引起短路故障的异物、避雷器、拉线、杆架是否牢固。有问题应及时进行维护

(6)制定不同的线路类型点检表,定期安全点检,并做好档案记录。

2变压器的预防性维护

变压器是化工厂极其重要的供电设备,变压器一旦出现故障,可能导致大面积电气设备停电、严重的还可造成人身、设备安全事故的产生。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针对变压器的预防性维护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保证变压器进线避雷器完好无损,定期进行停电维护

(2)、检查变压器进出线是否连接牢靠,是否有明显噪音或者放电现象

(3)、定期检查有载调压设备是否能正常工作。

(4)、定期清理瓷瓶污物。

(4)、定期紧固螺栓,以防止漏油。

(5)、经常检查干燥呼吸器是否需要更换。

(6)、定期检查冷却风扇、声音是否异常,温度过高时是否自启

(7)、检查变压器油位、瓦斯继电器是否正常。

(8)、安全防护栏及安全警示牌是否完好。

除以上几点日常检查外,还要每年请相关部门对变压器及变压器油做一次高压预防性试验。

3高压开关柜的预防性维护

高压开关柜的电压高,电流大,一但发生短路或触电事故,造成的危害比较大。再者,大部分企业的开关柜(特别是高压开关柜)与电力网直接连接,它的故障还会对电力网造成损害。为此,电力相关部门对高低电压开关柜的设计、安装、运行都有严格的要求,并定期审查。对于高低压开关柜应当做以下预防性工作。

(1)、每日巡视、查看柜内连接螺栓是否松动;防鼠、防尘、防水、防潮、防护栏、警示牌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2)、每年清理一次柜内外积尘污物,紧固导体连接螺栓,对断路器等操动机构加注润滑油。

(3)、每年做一次高压预防性试验。

(4)、定期检查与“五防”相关设施是否完好。

(5)、定期检查控制回路保险是否完好。

(6)、pt、ct是否正常工作。

4低压配电柜、直流屏

(1)、低压配电柜因操作频繁,应定期对操作把手、塑壳开关、指示灯、测控仪表、保险进行检查维护,定期采购备品备件。

(2)、定期核对配电柜抽屉标识是否完好、是否与设备对应。

(3)、定期对直流屏、电池组灰尘进行清理。

(4)、定期对电池组进行维护检查。

(5)、检查蓄电池是否正常,有无漏液,有无液位过低或超高现象,若电池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更换。

5各种电气控制柜、检修箱的预防性维护

电气设备的控制箱、检修箱往往在车间内,车间的环境要比配电室的环境恶劣的多,因此它们的维修工作量较大,特别是化工区域要求更高。加强对车间内检修箱、控制箱的预防性维护,将大大减少停车率,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常见的预防性维护工作总结为以下几点:

(1)、防尘、扫尘仍然是重点。除尘工作看起来微不足道,其实它的作用很大,很多故障都是与积尘有关。

(2)、定期紧固螺丝。温度的变化,机械振动等因素都容易造成螺丝松动,螺丝松动会引起打火、控制失灵等各种故障,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等。

(3)、检查有无异常响声。电磁元件接触不良会产生噪音,如果发现应及时处理。

(4)、检查有无异味,温度是否正常。电气元件温度过高会使绝缘材料发出焦糊或其他气味。可用简易红外测温仪检测元件温度,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5)、检查柜内元件是否有机械损伤,机械动作是否灵活。

(6)、检修时在检修箱接线时应严格按照要求,不得将检修箱私自改造,接线完毕后将箱盖恢复,防止产生明火。

(7)、防爆区域设备与线管连接必须用防爆软管连接,不得用金属软管替代。

6电机的预防性维护

据资料显示,工业生产中90% 以上的动力来源于电动机,电动机的用电量占工业总用电量的73%以上。随着工业自动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电动机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又因为电动机处于生产最前线,受负载冲击大,周围环境相对较差,所以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成为一项工作量大而切重要的工作。为减少事故停车率,减轻工作负担,平时应对电动机作以下预防性维护:

(1)、经常检查电机有无振动、异响,及时更换轴承或加注润滑油。有条件的可用振动测量仪监测电动机振动情况。

(2)、检查电动机转速,可用转速测量仪测量。

(3)、检查电机外壳温度是否正常,如超过电机允许温升,应立即停车检修。

(4)、测量电动机运行电流是否正常,运行电流若高于额定电流应停车检查。

(5)、定期检查电机相间绝缘和对地绝缘,如果绝缘变差,必须对绕组进行烘干浸漆处理。

(6)、定期检查电机接线端子和固定螺栓是否松动。

(7)、检查电机安全防护罩是否牢靠完好。

7发电机的预防性维护

一套有效的、预防性的维护工作能够减少发电机意外的运行中断。在运行期间维护工作的基本思想:就是熟悉发电机的哪些部件需要定期校正,哪些部件易于出故障以及怎样评价这些部件的工作状况等。日常应着重检查以下内容:

(1)、检查集电环,碳刷有无冒火、刷辫是否完好,接触是否良好,有无过热现象;如出现发黑、烧伤等现象,则应更换碳刷、碳刷压力是否正常。

(2)、定期检查发电机测温元器件,是否正常工作,与其配套的保护装置是否能正常动作。定子引线接头处及过渡引线手包绝缘处是否有绝缘层松驰,肿大等现象。

(4)、在停机时应着重检查转子护环、中心环、风叶、风扇座环及集电环的紧固情况。检查和测量护环有无位移、变形。检查中心环下的尼龙导风叶有无变形、老化等现象。

8安全管理

对于化工厂的电气设备及电力线路不仅要做到定期维护与预防性维护,还应针对不同种类、不同部位设备制定不同安全管理方法及台账。要做到以下几点:

(1)、按设备定专人、专职负责维护、管理做好记录。定期进行数据汇总,针对特殊问题要研究透彻,为以后设备、线路维护提供解决方案。

(2)、针对易耗部件定期检查更换,将损失减到最小。定期采购设备备品备件。

(3)、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定期技改,使设备资源利用率最大化,将不安全因素及时消灭。

9结束语

本文只阐述了几类常见电气设备的一般性预防性维护及安全管理,在实际应用中,各企业应该根据每台电气设备及电力线路的具体情况,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和特点,列出详细的预防维护方案,然后采取巡检、点检、在线监测、离线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监测设备运行状态和有关数据,根据监测结果采用相应措施。

第3篇 某工厂安全管理程序

目的:对突发或潜在的安全事件能够迅速报告和处理,以预防安全隐患的发生或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范围:适用于全厂所有职员工的安全及财产安全的保护措施。

反恐怖的安全措施

员工进入厂区或宿舍必须佩戴厂证,否则不准进入,并由保安检查个人所带物品,以防止带入未经许可的物品;

有外来人员来访时,必须先通报被访人员确认后,发放访客证,填写好(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表),由保安带领至被访部门/人员,来访人员进入厂区后应随时佩戴访客证,并由被访部门派员工全程陪同;

本部门主管人员有权制止外来人员及与本部门工作无关的员工进入;

未经允许人员一律不准进入仓库、油房、电房、装/卸货区域,如有人擅自进入者或有行踪可疑人物时,立即报告行政部或打厂长电话(7330286),由行政部追究其责任;

当宿舍发现有不安全事件发生时(如发生打斗、盗窃、着火、员工病重等)或有行踪可疑人物时,应立即按警报器,以便保安能做出相应的措施;

工厂各车间下班后由门卫队长进行检查上锁,开工前由队长开锁;

装车人员在装车过程中应查看包装有无压坏、破损、包装箱有无改装过(如规格度尺寸、重量等有无异常),以防止不法分子从中装有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装车,拆箱检查无误后继续装车,检查出现问题,应立即停止出货,并及时通报行政部处理;

当有员工或装卸工怀疑这批货物有存在安全问题时,应立即报告行政部,如果此批货物已经装车出厂,行政部应立即打电话联络公安机关和海关作出处理;

货物在在运输过程中,如报关员发现封条有被人改动过,报关员应立即联络行政部和联络公安机关检查和调查,

如货物到海关发现封条有被人改动过时,报关员应立即联络海关和公安机关进行检查及调查。

生产与消防的安全措施

当员工发现以下的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

在宿舍或厂区私拉电源、电线时;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不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违障操作时;

发现机器故障会出现安全隐患时;

在禁烟区进行吸烟时;

发现火种或火源时;

油漆和天那水管理不力导致渗漏或渗出时;

火警事故的安全措施

白天发生时,应立即按警铃并迅速通知厂长,由广播员通知疏散组人员指导员工向安全地区有组织地疏散,并用广播呼叫消防委员会成员集合,发挥消防编组功能,按平时演练的方法进行,厂长依火势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19报警;

晚上或假日发生时,应迅速通知值班保安,值班保安立即电话联络厂长及有关人员到场,同时应迅速拿灭火器将其熄灭,当支援人员到场若灭火器仍无法将火熄灭,火速拨打火警电话119;

通知派出所协助治安管制事宜;

警戒人员高度警惕,严防趁火打劫者;

火势熄灭后应清查人员及物品损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现场,以供警方或保险公司处理;

台风来袭的安全措施

根据台风预报级数,若员工停止上班,则留下防护小组人员;

保安应巡查厂区,关闭漏关的门窗和照明电源;

将散置于室内外容易被风吹走或被吹坏的物品移到室内;

注意接听员工电话,传达本厂规定的事宜;

须支援时,立即向防护小组成员通报;

打架斗殴的安全措施

迅速通知值班保安进行制止,将当事人交保安队长送行政部处理,如当事人不听制止者,保安要合力予以制止;

有多人围观起哄时,将肇事双方带到其它地方处理,并疏散围观起哄人员;

事态严重,保安合力都制止不住时,应立即拨打110报警;

保安处理事件时应立场公正,千万不可偏袒或加入其中一方;

若外来人员来厂滋事时,应管制员工不提与其对打;

关闭大门及所有出入口,并通知所有保安人员集合,以防万一;

尽量劝说对方,以理服人;

认清对方面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刀枪,车牌号码及滋事原因;

若事态难以控制,应立即报警;

打劫、盗窃的安全措施

发现可疑人物,应与保安人员联系并监视;

发现厂区物品被盗,及时通知保安,并保留被盗现场,由上级决定是否报案。

员工急病或工伤的安全措施

上班时如果是工伤急救员要做简单的包扎,同时要立即通知行政部派车送往医院或拨打120,

上班时如果是急病应立即通知行政部派车送往医院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下班后出现员工急病应立即通知值班保安拨打120急救电话。

第4篇 工厂安全性评价-综合管理评价的原则

综合管理评价的原则

1 '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

'分级管理,分线负责”是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原则,是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责任指标的保证,是形成企业上下纵横交错的矩阵形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

在安全管理体系中,各负其责,决策层有较大的权限,也承担较大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其责任侧重于安全决策,并协调、组织企业各层次、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活动,实现安全生产。中层、基层管理者通常拥有执行权和监督权,也应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分厂厂长、车间主任、班组长等各级负责人拥有一定指挥权,也必须对管理范围内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在企业组织机构中是为实现某种功能而设立,职能部门负责人也必须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安全管理部门是企业安全管理的专职机构,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服务。

评价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建设,关键是查证是否符合“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原则的要求,其中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和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作用。

2 协调的原则

安全生产工作在责任制明确的基础上,各职能部门、分厂(车间)还必须相互配合,分工协作,才能充分发挥安全管理体系的作用。

为了保证横向协调,应使安全生产各项业务标准化、规范化,明确横向流程。安全检查、安全教育、“三同时“等等安全管理业务,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因此,某项业务应由哪一个部门提出,应由哪些部门执行,先做什么后做什么应做到什么程度,都应有明确的规定。

例如新工人进厂三级教育的横向流程:

劳资部门通知安技部门对新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安技部门对新工人进行厂级教育,通过三级教育卡组织车间、班组安全教育。

车间负责对新工人进行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和将三级卡反馈安技部门,或有关部门。

评价多部门协调的项目时,如果其中有一个部门中断,这个项目就不得分。

3 有效性的原则

3.1 计划的有效性 企业长远规划、年度计划,不但要有安全生产内容,而且要着重考核执行效果。规划、计划中安全内容不能实施,安措计划不能在人、才、物等方面给予保证,不能按期完成或效果差的,应按评价标准规定给予扣分。

3.2 组织的有效性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必须设置专职安全机构,并充分发挥安全管理网络的作用,制订内容齐全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而且要求规章制度有效地贯彻落实于职能部门日常管理业务之中和生产经营活动之中。

3.3 控制的有效性 通过有效管理和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应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通过安全资金的合理投入,使人、机、环境系统各因素达到最佳安全匹配,达到对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有效控制实行重点监控。应用事故树分析、事件树分析,提高对事故预测、预防能力,使安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对企业可能发生的事故的主要原因做到心中有数,使操作者对事故基本原因事件有所了解,能在出现中间事件时给予制止。

根据以上三个原则,以动态和静态相结合的方法和三点成一线的方法,查阅文本资料,抽查考核有关人员(抽查总数不少于职工总数10%),查证现场与执行结果,评价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在计划、组织、协调、监督、控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效性、完善性和可靠性。

第5篇 工厂职工安全教育管理

工厂职工安全教育管理

1、目的:建立一个职工入厂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安全教育内容、方法和要求及安全技术考核的办法!!

2、范围:全公司职工

3、责任者:安全部、人力资源部、工程部、生产部、工程转化部、生产车间、qa

4、程序:

4.1入厂安全教育

4.1.1. 新入公司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代培生和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4.1.2. 员工在车间之间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者,都要履行车间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车间内部组与组之间工作调动,要履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4.1.3. 入厂安全教育可结合员工进厂技术培训同时进行。

4.1.4. 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制造部、安全科、安全部共同负责。教育内容为国家安全技术法令和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则及劳动纪律,公司安全教育课时不得少于24小时。

4.1.5.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为本车间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车间级安全教育课时不得少于16小时。

4.1.6.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长负责,岗位师傅进行教育,内容为岗位安全技术操作法、岗位责任制、岗位事故案例及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等,班组级安全教育课时不得少于8小时。

4.1.7. 接待部门对来公司参观学习人员应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4.2特殊教育

4.2.1 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起重、焊接、驾驶、电气、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安全合格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4.2.2 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在投产前,必须由研究所、工程转化部依分工按新的岗位安全操作法,对岗位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2.3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制造部、工程转化部和所在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分析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2.4 对年度计划大修和重大危险性检修,工程部应对施工人员提出必要的安全措施和要求,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检修。

4.2.5 对女工应有计划地安排进行特殊劳动保护教育。

4.3日常安全教育

4.3.1 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 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

4.3.2 公司安全部应配合工会及各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采用如宣传橱窗、广播、黑板、展览会、事故模拟训练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4.3.3 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通过学习和交流进行教育。

4.3.4 交接班、开停车布置工作时,应同时布置安全注意事项。

4.4安全技术考核

4.4.1 经公司安全教育后,应由安全部进行考核,集中归档。

4.4.2 安全部会同制造部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试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档案。中层以上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由安全部组织,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由制造部和车间组织。

4.4.3 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如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应予以取消上岗资格。

第6篇 棉花加工厂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棉花加工厂(以下简称棉厂)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国务院批准颁发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结合棉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棉厂安全消防工作必须依靠群众,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当地消防部门的监督。

第三条 公安消防部门要将棉厂作为消防保卫的重点,督促落实消防措施。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供销商业系统的棉花加工厂(轧花厂、絮棉厂)、棉花仓库,棉花露天货场,棉花转运站,棉花收购站国营农垦、兵团系统的棉厂;同时适用于乡镇、农民个体或联营的棉厂。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棉麻公司和棉厂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做到及时研究、布置和检查,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和奖惩。

第六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和棉麻公司必须有一名领导分管棉花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了解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棉厂要组成以厂长为首的安全委员会(或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安全消防工作,其中有一名分工安全工作的厂长参加专门管理,检查日常安全工作,消除不安全因素。厂长及消防人员必须熟悉安全业务知识,学会消防指挥技术。

第八条 棉厂要有健全的义务消防组织。凡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职工都要编入义务消防组织,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各种专业消防组。义务消防队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消防规章制度,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器材,扑灭初起火灾。由消防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小组,专管消防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和使用。并负责义务消防队的技术训练。

第九条 棉厂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厂、班组、岗位三级负责制。

一、棉厂负责人和分管防火安全负责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消防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指示。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4.划分防火责任区、责任车间、仓库、堆垛、指定区域、车间、库、垛防火负责人。

5.及时指导对消防器材设备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

6.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并做好对新职工、临时工和外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7.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8.领导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的工作,加强管理教育,定期组织消防训练和演习。

9.组织和带领职工、警卫、消防人员进行护厂值班和夜间巡逻。

10.组织制订灭火方案,带领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追查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11.负责对消防有功和失职人员实施奖惩。

二、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

2.组织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及时制止违章行为,落实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火险隐患情况。

4.具体安排值班、巡逻工作。

三、岗位防火负责人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或向领导提出改进意见。

2.做好交接班过程中的防火安全工作。组织本岗位职工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检查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彻底清扫落地棉、飞绒、尘杂、垃圾等易燃物,保持工作场所清洁。

3.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各项安全活动,定期组织本岗位职工维修保养责任区内的消防器材。

4.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并参加扑救,保护好火灾现场,如实地向调查人员反映着火前后的情况。

第三章 宣传教育

第十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棉麻公司和棉厂要把对职工、群众的防火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并主动同当地居民搞好联防。

第十一条 要充分利用壁报、黑板报、有线广播、训练班、大字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主要内容是:

一、国家和公安消防部门制订的有关消防法规。

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制订的消防安全条例、规定、制度等。

三、棉花消防业务和养护知识。

四、消防安全和棉花养护的经验及典型事故案例。

第十二条 对生产旺季招收的季节工,要严格按照《棉花加工厂用工办法暂行规定》的要求,择优录用。进厂前必须进行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挑选责任心强、纪律性强、体力能适应棉厂工作的青壮年入厂。开工前要组织职工特别是季节(临时)工人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安全和法制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学习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结合分配的工种边操作、边表演、边讲解,并经过考核合格才能上岗位。

第十三条 安全教育要制度化。棉厂每月要确定一至两天为“安全活动日”,分析安全情况,学习有关规定、文件和消防知识,解决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消防工作的重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义务消防队在开工前和加工中期要进行消防演习。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考核。

第十四条 要向外来人员宣传防火安全知识和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制度。

第十五条 发生火灾后,要适时召开现场会,进行现场教育。

第四章 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和棉麻公司要对棉厂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省(市、自治区)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地市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县至少每季检查一次,要实行棉厂月检查,班组日检查,消防安全员随时检查的制度。

第十七条 每次消防安全检查都要有记录,并明确整改的措施、期限和负责人,整改后要作整改记录。对暂时无力整改的重大火险隐患,要制订临时安全措施,列入整改计划。公安消防部门对棉厂的检查情况要记入重点单位的防火档案。

第八条 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要根据实际需要,对重大火险隐患,向棉厂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第五章 建筑管理

第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棉厂厂房、仓库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乡村和农民的棉花仓库(以下简称棉库)必须符合《农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条 棉厂的生活区应与生产区、储存区分开,各区之间设墙分隔。

第二十一条 棉库不得作为它用。露天货场内不得搭建其他房屋。

第二十二条 电瓶车充电室、机动车库和油库,必须建在储存区外的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 仓库、货场的设置。

一、储存区宜设在厂内加工旺季季风的上风方向,以尽量避免烟囱等火星随风飘落。

二、仓库建筑应该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但屋顶承重构件和外墙均为非燃烧体时,可不受此限。

三、每幢仓库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单层库为6,000平方米,每1,500平方米要设防火墙。

四、每露天货场总贮量,如超过5,000吨宜分设堆场,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为30米。

五、露天货场每个棉垛的占地面积不应超过150平方米。

六、露天货场堆垛必须分组。每组不应超过8个棉垛,垛与垛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4米。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七、露天、半露天堆场的棉垛与其他堆场、建筑、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八、棉库区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第二十四条 棉库、露天货场周围要经常清除垃圾、杂草、落叶等物,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物。储存区下水道必须保证畅通。

第二十五条 棉厂内必须装置避雷设备。

第7篇 工厂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厂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规定对高压电力线路和高压电缆沟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有关厂和单位。

2、引用标准

《钢铁企业动力管理条例》。

3、职责

本规定由公司设备部组织监督有关单位贯彻实施。

4、电力线路管辖范围划分

所有来自电业局110kv配电站的10kv高压电缆由动力厂负责管理与维护,并负责公司与电业局的电费结算工作。其他电力线路由各所属单位负责管理与维护。

5、管理内容与方法

为了保证钢铁生产正常的进行和供电、输电线路有较高的可靠性和不间断性,特制订本规定。

5.1未经线路运行单位同意严禁在线路上私自接火用电。

5.2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不准种植高种树木,凡属危及供电安全的树木必须伐除,一般树木与线路边线距离应持5米以外,如树木的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2米时除外。

5.3严禁各种车辆(特别是拖拉机和吊车)碰撞杆塔、拉线、导线和其它供电设备。

5.4禁止利用高压线路杆塔、拉线栓牲畜及绑挂各种物件(如起重吊链等)。

5.5吊车一类机械在架空线路下方围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抬杆、转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5.6不准攀登杆塔,不准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风筝,不准往高压电力线路上投任何物品。

5.7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修建房屋和堆积柴草及易燃、易爆物品。

5.8 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炮、挖沟和取土等作业,如确实需要在高压线附近进行以上作业,必须事先取得供电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5.9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以任何借口拆卸、动用高压电力线路的螺丝、塔材和拉线等器材。

5.10 未经线路运行单位允许,禁止在杆塔上架各种线路,否则运行单位检查发现时,可以随时断线拆除,并追查责任。

5.11 电缆沟上禁止堆放各种笨重物件,并不得种树,如厂容需要在沟上实行绿化时,遇有电缆检修,电缆维护部门通知绿化部门给予清除,否则因施工需要损坏绿化不负赔偿责任。

5.12 禁止电缆沟当排水沟使用,特别是工业废水带有酸性液体严禁排入,电缆沟最低处应设有泄水井。

5.13 严禁笨重机械如载重车、推土机、大吊车、电铲等从电缆沟上方通过,如确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事先通知供电运行单位,如压坏沟盖、沟帮,应立即负责修理和赔偿。

5.14 新敷设电缆若需利用现电缆沟时,必须经电缆沟运行单位同意后方准敷设。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沟内杂物,盖好沟盖,抹好沟缝。

5.15 施工单位遇有线路及电缆沟影响施工时,应与线路运行单位联系协商解决,如发生主要线路、电缆拆迁,应将方案报设备部审批后执行。

5.16 新架线路时,高一级电压不允许走低一级电压的电杆,必要时应提出方案报设备部审批。

5.17以上规定各厂、单位应严格执行,如有违反者,将根据情节轻重及造成损失的大小,按章赔偿全部修理费用及罚款,罚款由线路运行单位开出清单向违章单位转帐,不准拒付。

5.18外单位在本厂作业时,发生损坏情况,线路运行单位开单向委托外工作业单位转帐罚款,由委托外工单位负责结算。

第8篇 集团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某集团公司一、二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以及工厂区外各子公司独立办公、生产作业区域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工厂区:指从事生产、物流作业的区域。

2.2 厂内机动车辆:指在工厂区内从事生产物流作业的各类机动车辆。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3.1.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集团公司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3.1.2 负责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3.2 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

3.2.1 负责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3.2.2 负责对本公司交通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

3.2.3 负责对本公司使用的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3.2.4 负责对本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停车位、行车路线进行规划,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3.2.5 负责本公司机动车辆和车辆使用人员的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 工作内容和要求

4.1 机动车辆管理

4.1.1 取得国家正式牌照的机动车辆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要求执行。

4.1.2 没有取得国家正式牌照的厂内机动车辆需经厂内机动车辆检验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

4.1.3 机动车辆在工厂区内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厂内机动车辆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式样由厂内机动车辆检验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作并下发。

4.1.4 检验不合格及报废的机动车辆不得在工厂区内上路行驶。

4.2 驾驶人员管理

4.2.1 工厂区内的机动车驾驶人员应当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或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4.2.2 机动车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工厂区路径物流管理规定》,以及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2.3 驾驶人员应当经常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4.2.4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过度疲劳等不得驾驶机动车。

4.2.5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厂区路径物流及外环管理规定》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4.2.6 应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未参加审验及审验不合格者不得驾驶机动车。

4.3 交通标志和道路管理

4.3.1 工厂区内实行与国家统一的交通标志,机动车应按交通标志行驶与停放。

4.3.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标志。

4.3.3 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或者交通标志损毁、灭失的,道路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4.3.4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4.4 机动车通行管理

4.4.1 机动车在工厂区内行驶,不得超过15km/h,进入厂房内不得超过5km/h。厂内机动车辆在工厂区内行驶不得超过10km/h,进入厂房内不得超过3km/h。

4.4.2 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4.4.3 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行驶,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4.4.4 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4.4.5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4.4.6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时,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

4.4.7 厂内机动车辆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不得逆向行驶。

4.4.8 机动车应当在工厂区内规定的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引道、消防通道上停放。

4.4.9 机动车出入工厂、车间,倒车、调头、转弯、过十字路口时,应减速行驶,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4.5 行人管理

4.5.1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

4.5.2 行人通过路口时,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4.5.3 行人不得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它行为。

4.5.4 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4.6 交通事故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迅速报告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撒离现场,自行协调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否则,应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9篇 工厂生产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

2. 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3. 新员工入厂需经相关安全及岗位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4. 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严禁超负荷和带病运行,杜绝不安全因素。

5. 车间生产设备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

6. 各工序及维修人员在工作时须佩带适当的劳保用品。

7. 冲压人员在生产时设备有防噪声装置的要把门关好,注射、印字人员在生产时需开启通风装置。

8. 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关掉风源、水源、电源才可以进行其他操作。

9. 维修人员维修设备时,应在现场安放指示牌“维修中”。设备没有修复前,不允许非维修人员擅自使用设备。

10. 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本人操作的其他设备。

11. 起重搬运设备应由专人使用,定期保养,更换液压油及时充电。

12. 关于工位器具:塑料周转箱灰色箱堆放不允许超过五层,周转车蓝(白)箱堆放不允许超过六层,铁周转箱灰箱绿箱堆放不允许超过五层。

13. 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车间批准,由设备维修人员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14. 离厂前,班长督促员工关闭设备及照明电源,关好门窗。

15. 车间内尽可能减少酒精等易燃物品的放置,用后及时将瓶盖拧紧。

16. 生产场地严禁吸烟,吸烟者必须到指定地点吸烟。

17. 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不效,随时可用。

18. 不得随意挪动损坏消防器材, 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的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品。

19. 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安保部报告。

20.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第10篇 工厂消防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第11篇 工厂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工厂现场安全管理的标准

1、厂区交通通道标准要求:

(1)通道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井盖、下水道盖等必须保持完好,发现损坏的及时修复。

(2)公司区域内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路、溶媒库、危险品库以及禁止停放各种车辆地段,必须设有交通信号或明显标志。

(3)公司区域内交通道路两侧路灯必须保持完好,有足够照明。

(4)利用通道一边停置车辆的应有划线(白色)标志,但不得超过通道中心线。

(5)道路土建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6)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一至二米,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高度不得低于五米。

2、厂区内车辆管理标准要求:

(1)不得在转弯处及公司主干道上停置车辆。

(2)自行车、摩托车按规定存放在车棚内或指定位置,禁止在厂区内骑车。

(3)轿车、吉普车、面包车等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严禁出租车进入厂区。

(4)厂区内各种车辆执行限速5公里/小时的规定,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3公里/小时。

(5)一切运载车辆应注意安全行驶,不允许乱停乱放,需停置的车辆必须停靠在定置线内,严禁违章搭载和野蛮行车。

(6)手推车载货时,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一米,左右不准超过二十厘米,全长不准超过三米,载重量不准超过五百公斤,不许两车共载一物。

(7)机动车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四米,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二米。

3、车间内安全通道标准要求:

(1)安全通道标记应醒目、清晰,通道平坦,无台阶、坑、沟或斜坡,双线平行、笔直。

(2)车行道宽1.8m,人行道宽1m。

(3)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各类材料、设备、工位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道。

(4)安全通道应有醒目标志,“安全出口”等安全标志牌应有夜光效果,高度不得超过1米。

4、生产区域地面状态标准要求:

(1)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无积水、无油脂、无绊脚物等。

(2)在生产区域内所设置的坑、壕、池应加盖或有护栏。

坑:指深0.5m、凡脚能踩入坑内的均称坑,无规定面积的要求。

壕:深≥0.2m,宽≥0.1m。

池:指深0.8m或地上边沿高0.8m,存放液体的。

凡在厂房内搭建平顶房,并利用平顶作堆场的,或者利用厂房屋顶作工场的,应有足够的承重强度或防护栏杆。

(3)及时清除工业垃圾、废溶媒、废水及废物等。

5、生产区域内物品、设施管理标准要求:

(1)摆放整齐,平稳可靠,摆放不得妨碍操作;

(2)生产岗位办公桌上不得放水杯。

(3)生产工作场所应悬挂职业健康安全警识标识,张贴应不得低于1.5米,过时的、破旧的应及时清除或更换。

(4)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5)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采用的贮存方式应与其性质相适应,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6)危险品和普通物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7)遇水燃烧、易燃、易爆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品不得在露天地贮存。

(8)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暂存库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3日量,生产现场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2日量,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9)危险化学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禁止野蛮装卸,运输过程中应有可靠的防止发生晃动或滑动的安全措施。

(10)废油漆、油料、纸箱、泡沫等由环保中心回收处理;油漆等易燃品应统一存放在车间库房内。

(11)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更换管理。

(12)灭火器箱、消防箱前不得放置其他物品,消防箱内必须配备f扳手,水带应采用双头卷。

(13)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要经安保部审定,原则为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的箱内,有明显标志,严禁悬挂于墙上。

(14)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乱扔乱放,应单独存放,并在工作期间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要求:

(1)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3)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4)施工中动火现场必须清除易燃物品,将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等予以封闭,用坚固不燃的隔板或者阻燃毡布与周围隔开,防止火花飞溅。

(5)气瓶禁止敲击、碰撞,夏季不得放在日光下曝晒,且气瓶上严禁放置电焊地线。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7)焊机要采取防晒、防雨或防接触蒸汽和水进入的措施,其电源和控制箱也应防雨,并保持清洁,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5米,控制箱应上锁。

(8)电焊作业现场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

(9)施焊、割作业场所半径10米内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品,且在动火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动火证后,才能施焊、割作业。在更换焊条时,严禁乱扔焊条头。

(10)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且不得任意拆除。

(11)临时线需用绝缘良好的电缆线,其截面应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悬空架设或沿墙放设,室内离地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禁止在树上、脚手架或金属栏杆上挂线,穿越门窗(尤其是金属门窗)使用时要加装固定防护套。

(12)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应距0.3米以上,在道路交叉处应高于4.5米。

(13)临时线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器设备应有防雨雪设施。

(14)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v以下的电压。

第12篇 汽车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一、人员组成

1、人员名单: 组长:*** 组员:**安管员:**

2、组织机构网络图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职责

(1)负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统一协调安排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组织实施检查和不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6)组织管理专职人员及义务安全员.

2、组员职责

(1)执行安全法规,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保障本企业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2)确定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组织建立专职安全队伍;

(5)组织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不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3、专职安管员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培训消防知识,持证上岗;

(2)遇到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处理,必要时要及时报警;

(3)会使用灭火器材;

(4)经常检查,保养,维修消防器材。

《ehs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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