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考试题
一、选择题
1.公路工程安全管理不包括(d)安全管理
a 路基
b 水上
c 爆破
d 绿化
2.桥梁工程的安全管理不包括(b)
a 基桩工程的安全管理
b 路面工程的安全管理
c 墩台工程的安全管理
d 塔身工程的安全管理
3.土方工程的安全管理属于(d)范畴
a 桥梁工程的安全管理
b 路面工程的安全管理
c 隧道工程的安全管理
d 路基工程的安全管理
4.路基工程的各方面安全管理都包含了(abc)
a 人
b 机械
c 环境
d 资金
e 合同
5.某人在18m高空作业,其高空作业等级为(d)
a 特级
b 1级
c 2级
d 3级
6.遇到(b)级以上大风、大浪等恶劣天气,应停止水上作业
a 五
b 六
c 七
d 八
7.在开挖土方过程中,开挖深度超过(a)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视为高处作业
a 2m
b 3m
c 4m
d 5m
8.在坠落可能的部位,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的位置,安全带应(d)
a 低挂高用
b低挂低用
c高挂高用
d高挂低用
9.使用轮胎式或履带式吊车在船上进行打桩、起重作业时,必须先进行(a)
a 稳定计算
b试运行
c天气监测
d机械检查
10.工地的小型油库应远离生活区(d)以外,并设围栏
a 20m
b30m
c40m
d50m
11.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a),同时(a) 同时(a)
a 设计、施工、投产
b新建、改建、扩建
c改造、设计、建成
d设计、改造、施工
12.爆破深度超过(b)m时,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电力起爆
a 5
b10
c15
d20
1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采用()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a 新技术
b新工艺
c新设备
d新材料
e 新工具
14.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包括(abcd)
a 企业负责
b行业管理
c国家监督
d群众监督
e 个人检查
15.特种作业人员须经(a)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者,方可上岗。
a 专业技术培训考试
b领导考评
c文化考试
d相关部门考试
二、[案例2b323025]
1.背景
项目部认为开挖深度小,所以对基坑顶周围未做任何处理。为了方便开挖出的土方原处回填,项目部在开挖的沟槽坑边缘lm以内进行堆土。施工中出现土质不稳现象,并有少量地下水涌出。为了赶工期,现场技术人员要求大家戴好安全帽,继续开挖作业。当天晚上,地下水大量涌出,造成边坡跨塌,将已开挖出的50m的沟槽部分填埋,并将2名看守工地的工人埋在土体下,经过多方努力,第二天早上才将两工人救出,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2.问题
(1)根据背景材料,分析该改造丁程的土方开挖是否属于高处作业说明理由。
(2)分析背景中施工单位的错误做法,并予以改正。
(3)背景:l,的质量事故属于哪一类对于该质量事故,施工单位提交的书面报告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3.分析与答案
(1)是属于高处作业。因为开挖深度超过2m时,特别是在街道、居民区、行车道附近开挖土方时,不论深度大小都应视为高处作业。
(2)1)末按照高处作业的要求设置安全设施。正确的做法:在沟槽周围设置警告标志和高度不低于1.2m的双道防护栏,夜间还要设红色警示灯。
2)开挖出的土方堆放位置不正确。正确的做法:在开挖的沟槽坑边沿lm以内不许堆土或堆放物料。
3)开挖中遇地下水涌出未做处理。正确的做法:先排水,后开挖。
4)施工中遇土质不稳,有发生坍塌危险时,仍然继续施工。正确的做法: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
(3)属于三级重大质量事故。
书面报告应该包括:
1)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第2篇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措施研究
公路建设事业是关系着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事业,自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就积极大力发展公路建设,至2008年为止,我国的高速公路的里程为6万km,在世界高速公路里程排名第二,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现代化进程不断发展,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不仅为经济的全面腾飞做出了举世瞩目的贡献,而且在改变人们生活水平,加强国内交通运输,工业产业化布局等多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事业发挥作用的同时,高速公路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问题也日渐在工程管理中至关重要。由于高速公路建设自身的范围广的特点,在工程施工中需要人员数量过大,因此其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社会对工程施工的安全也更加关注。
一、现阶段我国告诉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水平较低、人员综合素质差
由于我国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管理起步较建筑业晚,从规范性的管理上也要落后于建筑业,再加上公路工程最初的建设项目多以道路为主,涉及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相对较少,使得长期以来在工程现场形成了重生产、轻安全的情况。加上安全管理人员对各类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也不了解,这也直接导致了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检查起不到有效作用,使得安全事故隐患不能立即消除或制止,最终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2、施工项目在机构设置上比较薄弱。
随着国家相关法规的出台,许多项目已经设置了安全管理部门。但是也存在个别现象,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为了追求资金投入的最小值,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上忽视安全生产,没有按要求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是没有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须的资金保证和人力物力支持,使得安全管理部门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其存在的意义仅仅是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从而项目内部的安全教育工作很难执行,根本起不到安全管理的作用。
3、施工队伍安全管理的意识匮乏
专职安全员的设置是对工地现场安全管理的一种保证。一些工程项目安全员多是临时上岗,既不具备上岗证,也缺乏必要的安全专业技能知识,所凭借的仅仅是以往的现场施工管理经验。无法做到及时发现、汇报和排除安全隐患。施工企业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缺乏系统性培养的考虑,忽视上岗培训的重要性。企业对外聘民工更是招之即来,来之即用,无从谈起持证上岗和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二、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作为直接关系着我国经济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基础性设施建设,在整个施工的程序及工程管理内容上都是十分重要的。整个施工程序不仅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标准和当地交通部门的项目要求,而且还要在内容上符合国家的发展战略,不仅要遵循可持续发展及以人为本的价值观,而且要从有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来规划施工的相关内容,高度重视安全管理。
1、工程建设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依法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对施工中使用的危险性物品及措施要确保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而且要明确各岗位及部门之间的安全配合与责任分工,做到安全问题,人人有责。
2、对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在专业技术上要进行培训
加强建筑安全工作培训,确保参与工程建设人员在技术上和安全观念上都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和技术上的保障,做到安全管理,安全施工。
3、对工程中重点环节的施工的安全问题要重点管理
例如隧道、桥梁施工和高坡施工等危险系数比较大的施工,工程施工部门应对其指定具体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需要对其进行严密的审查和认真落实。
4、建立完善的紧急救援体系和奖惩制度
不仅要有完善的救援方案和相应的救援器械,而且要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救援演练,加强施工人员的应急救援技能掌握,确保在施工中出现紧急事故的时候,能迅速做出救援,降低事故危害程度,方式事故扩大化,将损失降到最小。另外,对安全问题管理较好的组织部门要进行适当的奖励,形成有效地奖惩体制,按时考评。
三、当前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安全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相关的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的有效管理模式和方法也在不断形成。最好依法监督、安全管理,在当前社会经济突飞猛进发展的背景下,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
落实参建各方安全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体系
在当前公路工程安全管理中,要贯彻落实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问题,完善工程安全监管的体系。从建设单位开始,包括项目业主、监理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对工程安全负责,参建各方要建立完善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做到安全和生产,两手抓,两手硬,积极贯彻,“安全第一,防治为主”的总方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要求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体系。
第3篇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第*合同段的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从事本工程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质量安全科具体负责施工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隐患及事故有权向质量安全科建议和投诉。
第四条:施工安全目标:无重大伤亡和质量事故,重伤率不超过0.3%、轻伤率不超过3%。
第五条:施工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 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分管工程的副经理、副总工及各科室科长、协作单位主管为组员的施工安全委员会,并设三个施工安全小组,由分管工程的副经理、副总工担任小组长。各协作单位设不少于两人的专职安全员。
第七条:组长安全岗位职责:
1、对全体官兵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业主、部队与监理发布的施工安全规定、规程以及施工规范。
3、正确处理安全与施工、安全与质量、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确保施工安全。
4、支持安全员的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施工安全大检查,针对主要安全问题,主持安全事故分析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妥善解决。
第八条:副组长安全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业主、部队与监理发布的规定、规程、安全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落实情况,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协助项目经理召开安全事故分析会,提出安全技术处理方案。
3、主持项目安全计划工作。主持重要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支持安全员的工作,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第九条:项目部安全员职责:
1、参与项目部召开的安全事故分析会,提出安全技术处理方案。
2、对施工队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随时检查施工队的安全制度、措施执行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统计安全事故,定期向项目部安全委员会汇报。
第十条:施工队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项目部的各项安全规定及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予以制止,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负责安全用品的发放和保管,随时检查安全用品的穿戴情况。
4、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向项目部安全员汇报。
第三章施工安全措施
第一节 施工准备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具备防洪、防爆、防污染的安全设施,必要时应设立安全标志。
第十二条:在通车道路上测量时,必须有专人警戒,防止交通事故。
第十三条: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其安全距离为:10kv以下不得小于1m,20-35kv不得小于1.5m,44kv不得小于2m。
第十四条:构件预制厂、搅拌站,由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并有自备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造成工程损失和出现事故。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连锁保护。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第二节 路基施工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砍伐树木应按预定方向倾倒,要在树木下部倒树方向砍一剁口,其深度为树干直径的1/4,然后再从剁口上边缘的对面开锯,最后应留2-3cm安全距离,砍伐树木时应设立警戒。
第十七条:拆除结构物前,应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先将与拆除物有连通的电线、水、管道等切断,并在四周危险区域内围设安全护栏,拆除工序应自上而下,先外后里,严禁数层同时作业。
第十八条:开挖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在靠近建筑物、电杆及各种地下管线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挖掘机作业安全。作业时,应保持水平位置,铲斗工作没结束时,不准旋转大臂和走车。进行装车作业时,铲斗应尽量接近车箱,但不得碰撞汽车的任何部位;汽车未停稳,司机未离开驾驶室时,不准装车;铲车装车升降时不能过猛。挖掘机司机离开驾驶室时铲斗应放落在地面上。
第二十条:推土机作业安全。在斜坡上推土时,先推土填平工作场地;坡道行驶时,要低档前进,并不得换档,也不准空档滑行;横向行驶坡度不得超过10度。沟槽边沿作业时,刀片不能超出沟槽边沿,并且要有专人指挥。在电杆附近推土时,电杆周围保留一定的距离,保证电杆的稳定。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现场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8m,左右距离不得小于1.5m。工作结束时,将机械停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放下刀片,锁好门窗。
第二十一条:平地机作业安全。平地机行驶前方不得有坚实障碍物和人员行走或站立。转弯或调头时用最低速度,下坡时不得用空挡滑行;行驶时必须将刮刀片升到最高位置,并将其斜放,两端不得超出后轮外侧,作业后停放于平坦安全的地方,并拉上制动器。
第二十二条:装载、铲运机作业安全。作业时禁止任何人上下机械或传递物件,行驶时用低速档,并不得进行铲斗升降和翻转动作,严禁用铲斗载人。两台以上机械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应保持不小于5m的作业距离。上下坡道时应低速行驶,中途不得换档,行驶坡度不得大于6度。在坡道上不得进行维修保养作业,不得进行转弯、倒车和停车,车在坡上熄火时,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启动行走。
第二十三条:压路机作业安全。作业时,需人工清除碾子上的粘物时,清理人员要站在两旁;禁止正面跟进,压路机工作时速不得大于5km/h。两台以上压路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5m,左右不得小于1.5m。坡道上下不得纵队行驶。作业中不得对其进行擦试维修。作业后应将压路机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不得停放在土路边缘及斜坡上或防碍交通的地方。
第二十四条:自卸汽车作业安全。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翻斗内严禁载人。装土时拉紧手闸,装载均匀,不得偏载。卸料起斗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并应有专人指挥,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挂断。卸料后及时将大厢放下后方可行走,通行时纵坡不超过20%,横坡不得超过6%。行驶速度低于30km/h。
第三节 路基石方爆破作业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必须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更不得用爆炸物品炸鱼、炸兽。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穿化纤衣服。使用电雷管时,作业人员应关闭手提电话及其他通信设备。
第二十七条:爆破器材应由专人领取,炸药与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爆破器材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第二十八条:超过5m的深孔不得使用导火索起爆。
第二十九条:装炮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
(2)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
(3)装药时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前,可采用铜和木制长杆处理;
(4)装好的炸药包和硝化甘油类炸药,严禁投掷或冲击;
(5)不得采用无填塞爆破(扩壶除外),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第三十条: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有明确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导火索起爆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其长度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不得在同次爆破中使用不同燃速的导火索。
露天爆破,一人连续点火的导火索根数不得超过10根,严禁使用明火点燃,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多人同时点炮时,每人点炮数应大致相等。必须先点燃信号管,信号管响后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人员必须立即撤离。
信号管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
第三十二条:爆破时,应点清爆炸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并过30min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第三十三条:电力起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其电阻值差不得超过规定值(控制在±0.2ω以内);
(2)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它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
(3)必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络前各自的两端应短路。
(4)爆破网路的联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进行;联接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5)用动力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爆开关必须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的负责人严加保管,不得交给他人;
(6)装好炸药包后,必须撤除工作面的一切电源;雷雨季节应采用非电起爆法。
第三十四条: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也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
第三十五条:撬动岩石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撬(打)落,严禁上下双重作业,不得将下面撬空使其上部自然坍落。撬棍的高度不宜超过人的肩膀,不得将棍端紧抵腹部,也不得把撬棍放在肩上施力。
第三十六条:抬运石块的铁链或绳索应理顺并拴牢,抬运时应同起同落,步调一致。
第四节桥涵施工安全措施
第三十七条:桥涵施工前,应对现场、机具设备进行安全防护,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第三十八条:跨318国道立交桥、人行天桥施工时,应采用满膛式支架封闭并布设安全网,并与施工协作队签订安全协议。
第三十九条:开挖基坑时,如对临近建筑物、临时设施、地下管线有影响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基坑开挖视土质情况放坡,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0m,基坑外1.0m范围内不准堆放材料和机具,基坑周围松动的土石块随时清除干净,防止坠落伤人。
第四十条:人工挖孔时,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必须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设自动镇定装置并有专人管理,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口不得堆积土渣及机具,作业人员的出入,应设常备的梯子,夜间作业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设置罩盖及标志。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设置护盖,取土吊车升降时,挖土人员在护盖下面工作。挖孔人员下孔作业时,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采取通风设施。经常检查孔内的气体情况。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采用机械通风。
第四十一条:墩台施工前必须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并在平台外侧设栏杆,作业人员配备保险绳、安全帽和安全用具。作业人员在上下墩台时,应走专用通道,禁止沿脚手架爬行。吊车升降应设专人指挥,落斗前,下部的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不得身倚栏杆推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第四十二条:构件预制厂的安全防护。操作开动振捣器的人员要配戴安全防护用品,配电箱的接线应使用电缆线。巡查和辅助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合格的劳保用品。作业中如发现故障需要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开关加锁,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进行。道路出入口、易燃易爆物品、重要安全装置处要悬挂安全警告标志和完好的消防器材。浇筑梁板混凝土时,作业人员应在工作平台上,平台临边要设护栏防护。
第四十三条:张拉预应力钢绞线前应检查张拉设备、工具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的要求,其张拉作业平台、拉升机支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加设护栏。压力表按规定周期进行检查,油泵操作人员要戴防护眼镜。张拉时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的两侧。
第四十四条:起重机作业安全。起重机作业时,工作场地应平整、坚实,并有排水措施;起重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夜间作业要有充足的照明设备。起重机操作人员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的起重机械的性能,被吊物的实际重量;操作人员必须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无论何种情况,严禁用起重设备吊运人员。吊挂位置点要选在适当处或在标明的位置上,钢丝绳与被吊物的夹角应大于45度。使用的钢丝绳必须有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钢丝绳的规格、直径、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必须保留三圈以上;钢丝绳不得打环、打结、弯折和有接头。
第四十五条:搅拌站作业安全。搅拌站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具有足够承载力、坚固、稳定的基座上。操作处应设作业平台及防护栏杆;搅拌站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绝缘良好。机械设备外露的转动部分,应设防护装置。搅拌站的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要检查离合器、制动器、升降器是否灵活可靠,轨道滑轮是否良好,钢丝绳有无断裂或损坏等,并经试转,全部机械达到正常后,方可作业。
第四十六条:平板拖车作业安全。平板拖车运输,时速宜控制在5km/h以内,简支梁的运输,除在横向加斜撑防倾覆外,平板车上的搁置点必须设有转盘。平板拖车运输构件时,除一名驾驶员主驾外,必须指派一名助手,协助瞭望,及时反映安全情况和处理安全事宜。平板拖车上不得坐人。重车下坡应缓慢行驶,同时避免紧急刹车。驶至转弯或险要地段时,应降低车速,同时注意两侧行人和障碍。装卸车应选择平坦、坚实的路面为装卸地点。装卸车时,机车、平板车均应刹闸。
第四十七条:架桥机安装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桥机组拼(或定型产品)、悬臂牵引中的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2)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前后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
(3)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同动作;
(4)全幅宽架桥机吊装的边梁就位前,墩顶作业人员应暂时避开;
(5)横移不能一次到位的构件,操作人员应将滑道板、落梁架等准备好,待构件落入后,再进入作业点进行构件顶推(或牵引)横移等项工作。
第五节防护、排水施工安全措施
第四十八条: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
第四十九条:构筑物砌筑时,每天砌筑高度不宜大于1.8m,相邻两段砌筑高差不宜大于1.2m,砌筑作业面应水平增长,保证砌体的整体强度。
第五十条:砌体高度超过1.5m时,应搭设作业平台,高度超过2.0m时,应搭设垂直运输设施和脚手架,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时下面有人。
第五十一条:石料装卸运输过程中,防止超载和遗洒,搬运时要量力而行,防止砸伤;正在砌筑的挡墙上,石料堆放不能超过2层,距挡墙边1.0m范围内不准堆放石料。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
第五十二条:砂浆输送泵作业
(1)输送管道各接头应连接牢固,并设有牢固的支撑,尽量减少管道长度和弯管数量,管道上不得加压或悬挂重物;
(2)作业前应空运转,在确认旋转方向正确、电路开关、传动保护装置及料斗滤网齐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运转正常后,方可向泵内注入砂浆;砂浆泵须连续运转,短时间不用砂浆时,应打开回浆阀使砂浆在泵内循环运行;如停机时间较长时,应每隔3-5min泵送一次,使灰浆在管道和泵体内流动,以防凝结、阻塞;
(4)工作中随时注意压力表指针是否正常,检查球阀、阀座和挤压管有无异常,如发现漏浆应停机修复后方可继续作业;
(5)因故障停机时,应打开泄浆阀使压力下降,然后再排除故障;砂浆泵压力未降到零时,不得拆卸空气室、压力安全阀和管道。
第五十三条:砂浆喷射机作业
(1)喷射机应保持内部清洁,输送泵和喷射机人员应密切联系,协调配合;
(2)在喷嘴前5m范围内不得站人;工作停歇时,喷嘴不得朝向有人的方向;
(3)输料软管如发生堵塞,可用木棍轻轻敲打外壁,如无效时可在关闭砂浆后拆卸胶管,用压缩空气吹通;
(4)转换作业面时,输料软管不得随地拖拉和弯折。
第五章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第五十四条:保证在遂道出口进洞处设置24小时值班室,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第五十五条: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第五十六条: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第五十七条: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第五十八条: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第五十九条: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第六十条: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第六十一条: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第六十二条:人工装碴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漏斗装碴时,应有联络信号,装满时发出停漏信号,并及时盖好漏碴口。接碴时,漏斗口下不得有人通过。人工卸碴,应将车辆停稳制动,严禁站在斗车内扒碴。
第六十三条: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碴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第六十四条:无轨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人力车5km/h ;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有牵引车及会车时5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有牵引车时15km/h,会车时10km/h;
(2)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设专人指挥交通;
(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5)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6)洞外卸碴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边缘内0.8m处设置挡木。
(7)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第六十五条: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第六十六条: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护在0.2mpa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第六十七条: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第六十八条: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角。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过。
第六十九条: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铺板,应钉铺结实。木板之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2m的工作平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m的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
第七十条: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第七十一条:拆除灌筑混凝土模板内支撑时,应随拆随灌。
当岩层破碎、压力过大地段的支撑不能拆除时,拱圈部分应用预制混凝土柱代替木杆予以拆换。
第七十二条:用石料砌筑边墙时,应间歇进行。当砌筑高度至2-3m时,应停止4小时后方能继续砌筑。若墙后超挖过大,回填层应逐层用干(浆)砌料填塞,以免坍塌。
第七十三条: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运转,管路联接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纵压浆喷嘴人员应配戴护目眼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压浆时掌握喷嘴的人员必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拔取时必须在撤除压力后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应在停止运转、切断电路、关闭风门后,方准进行。
第七十四条: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后,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26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辆的顺利通行。混凝土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第七十五条: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
第七十六条: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m3。
第七十七条: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第七十八条: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喷射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第七十九条: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1)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
(2)出碴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
(3)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第八十条:防尘用水的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或过滤设施。
第八十一条: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第八十二条: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第八十三条: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第八十四条: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立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第八十五条:各洞、井口施工区,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做他用。
第八十六条: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消除。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第八十七条:洞内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硐室内,并设置外开的防火门。
第八十八条: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积存,断绝一切可能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
第八十九条:隧道内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灯火照明。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必须接受检查,严禁将火柴、打火机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带入洞内。
第九十条:严禁用火花起爆和裸露爆破。
第九十一条:短隧道放炮时,所有人员必须撤出隧道洞外;长隧道单线应撤出300m以外,双车道上半断面开挖撤至400m以外,双车道全断面开挖应撤至500m以外。
第九十二条:瓦斯隧道中的机具,如电瓶车、通风机、电话机、起爆器等,必须采用防爆型。
第九十三条:洞内装设及检修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电缆互接或分路时必须在洞外进行锡焊和绝缘包扎并热补。严禁在洞内电缆上临时接装电灯或其他设备。电缆在洞内接头时,应在特制的防爆接线盒内或有防爆接线盒的电气设备内进行连接。
第九十四条:有瓦斯的隧道,每个洞口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一般情况下每小时检测一次,并将结果记入记录薄。检测瓦斯的检定器应每季度校对一次。
第九十五条:通风必须采用吹入式。通风主机应有一台备用机,并应有两路电源供电。通风机停止时,洞内全体人员必须撤至洞外。
第九十六条:隧道施工时必须配备必要的急救和抢救的设备和人员。施工人员必须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识。
第六章 惩 罚
第九十七条:安全检查评比每月组织一次,每发现一处(次)安全隐患扣1分,发生一般责任事故,一次扣10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不含亡人事故),一次扣20分,发生亡人事故,安全评比得分为0分。
第九十八条:施工队安全评比分为95分以下者,要进行停工整顿,并妥善处理好事故善后工作,经项目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工,严重时,项目部有权予以清退。若发现重大安全责任,施工队除承担业主所罚款项外,另翻倍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九十九条:本规定由****项目部质量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一百条:本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实行,工程项目完工,缺陷责任期满后自行废止。
相关文件: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第4篇 公路工程及水运工程雨季汛期的安全生产管理
一、排查工作组织
本次排查工作分自查自纠、设区市复查、省级抽查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由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业主应立即制定排查工作方案,按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核查、项目业主组织全线检查的方式,对项目施工现场、人员住所、材料堆放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并在5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报送各设区市交通、港口主管部门。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
(二)设区市复查阶段。5月下旬,设区市交通、港口主管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对管辖区内公路水运项目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查,并及时通报复查情况。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应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责令停工整顿,直至安全隐患整改完成。
(三)省级抽查阶段。5月底,省高指、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质监局应结合日常督查工作,对各地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组织重点抽查。对排查工作不到位、整治工作不力的项目和地区应要求限期整改;对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项目,应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并挂牌督办,切实消除各项安全隐患。
二、排查工作重点
各项目在排查过程中,应围绕汛期特点,结合项目实际,对易发生安全隐患的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排查。本次排查重点为沿线两侧边坡及其后侧山坡坡体、隧道进出口位置、人员住所与作业场所周边的地质稳定、拦排水设施设置情况,高填深挖路基边坡稳定、桥梁基础工程防护措施、水运工程大型土石方施工等。根据排查情况,各项目应详细记录安全隐患位置、范围和受威胁情况,逐个落实防范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三、排查工作内容
排查过程中,应重点检查各安全隐患点是否已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出现因汛期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一)驻地建设。项目部、监理驻地、工地试验室、拌和站、预制场、工棚等选址是否安全可靠,避开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以下等危险区域。
(二)路基工程。高填深挖路段上、下边坡是否稳定;高陡边坡是否及时防护,排水系统是否完善;弃土场四周是否修筑必要的挡墙及排水沟,弃方边坡是否按水保方案进行绿化;不良地质路段是否按规定开展定时巡查、定期观测,防护工作是否及时跟进;施工便道排水系统是否完善,上、下边坡是否稳定,有无冲刷、开裂迹象。
(三)桥梁工程。基坑边坡坡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基坑顶面防排水设施是否完善,基坑顶面周边是否堆放弃土、建筑材料、施工机械等杂物,加大基顶压力;水中桩基础、墩柱施工作业,是否加强监测监控;模板支架基础周围是否设置排水及加固措施,防止基础泡水;施工便桥墩台上游是否设置防止水流冲刷、撞击设施,桥面高度是否高于近年最高洪水位。
(四)隧道工程。洞口施工是否按规定砌筑洞顶截、排水沟,并进行洞顶地表加固;是否按规定进行洞顶地表沉降监测,沉降是否稳定;洞内排水设施是否完善,洞内排水沟与路基排水系统是否连接顺畅,不冲刷路基坡面、桥涵锥体护坡等。
(五)水运工程大型土石方施工。土体开挖及填筑作业是否按汛期(雨季)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施工。
(六)施工用电。配电箱是否设置可靠防雨设施,暴雨等险情来临之前,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应全部切断。
四、排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管安全”、属地管理原则,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本次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研究分析并查找汛期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切实防止汛期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二)加强监测预警。近期我省仍有较强降水,各单位应增强与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变化,加强项目沿线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遇恶劣气候,应立即停止危险区域施工作业并及时疏散人员,撤离机械设备,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范围。
(三)加强值班值守。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职责规定,并严格执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迅速、准确向地方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汛期有关信息。
五、雨季施工措施
(一)雨季施工准备
雨季施工前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分析雨季施工生产计划,所需材料要在雨季施工前准备好。
项目夜间均设专职的值班人员,保证昼夜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同时要设置天气预报员,负责收听和发布天气情况。
应做好施工人员的雨季施工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包括施工材料、临时设施、临电、机械设备、外架防护等项工作。
检查施工现场排水设施,疏通各种排水渠道,清理雨水排水口,保证雨天排水通畅。
现场道路两旁设排水沟,保证不滑、不陷、不积水。清理现场障碍物,保持现场道路畅通,道路两旁一定范围内不要堆放物品,且高度不宜超过 1.5m,保证视野开阔,道路畅通。
脚手架搭设时,脚手架立杆底脚必须设置垫木或砼垫块,并加设扫地杆,同时保证排水良好,避免积水浸泡。所有通道、斜梯均应钉防滑条。
雨季所需材料、设备和其它用品,如水泵、抽水软管、草袋、塑料布、苫布等由技术部门提出计划,材料部门提前准备,水泵等设备应提前检修。
雨季前对现场配电箱、闸箱、电缆临时支架等仔细检查,需加固的及时加固,缺 盖、罩、门的及时补齐,确保用电安全。
(二)雨季施工需采取的主要措施
(1)原材料的储存和堆放
1)砂、石料一定要有足够的储备,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场地四周要有排水出路,防止淤泥掺入。
2)砖,钢材等材料应在底部用木枋垫起,上部用防雨材料覆盖。
(2)技术准备:雨期到来之前,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技术交底,提出雨期计划,为施工提供技术准备。
(3)现场准备:雨季施工前,整理施工现场,检查场内外的排水设备完好,以保证暴雨后能在较短的时间排除积水。
1)钢筋工程:钢筋堆放地应整实,并高于现场地面,用垫木将钢筋架起200mm,避免因雨水浸泡而锈蚀,加工好的成品,半成品雨天覆盖,防止锈蚀,大风暴雨天气,施工层上钢筋工程应停止作业,防止雷电伤人。
2)认真进行现场准备,技术准备和材料准备,保证各项工作满足雨期施工要求。
3)用电的机械设备按相应规定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并经常检查和测试有效性及灵敏性。
4)砂、石材料堆放时周围加以围护,防止被雨水冲散。
5)各专业工长在雨季施工前应结合本工程雨期施工特点,编制技术交底,再作业前向技术员交代清楚。
6)严格执行规范和工艺标准要求,作好工种自检、工序交接检,作好雨期施工中的中间检查,保证施工各项工作的保证能力达到要求。
掌握雨季施工的特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作好职责分工,合理安排工程项目,组织进行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安全检查,确保工程流水作业的步序总体推进,尽量减少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第5篇 某公路工程人工挖孔桩安全管理步骤
公路工程人工挖孔桩安全管理步骤
人工挖孔桩在桥梁施工中属于高度危险的工种,它存在着较多的无可预知性。那么,如何对人工挖孔桩施工进行安全管理。这是每个施工管理者必须认真面对的课题。针对我部以往人工挖孔桩基施工,现在对管理过程做个阶段性的小结。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步骤总体做到以下五个到位:
(一)开工前准备工作到位:
(1)研究本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并掌握第一手资料
(2)编制人工挖孔桩施工方案
(3)有预知性地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4)其它部门通力合作,如机电设备,材料等。
(二)新工人进场时,三级安全教育到位:
(1)由项目经理主持,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对本工种具有针对性的三级安全教育,让每个工人掌握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使工人明确'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基本原则。
(2)发安全知识测试考卷进行考核,确认安全教育效果,另外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别培训,要求全部持证上岗。
(三)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到位:
(1)除了班组自行组织的班前安全活动外,负责该工种的工长(施工员)还用书面形式对班组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2)项目专职安全员总结教育和交底内容,再次详细讲解给班组的每个组员,要求做到人人会操作,人人都必须遵守安全纪律、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四)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再教育、考核工作到位:
(1)在施工过程中,安全员、工长起到监督作用,发现那里出现事故苗子,及时组织人员消除,并强调杜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2)在施工期间,除要求施工班组例行每天的班前自检外(主要检查漏电保护器是否失灵,摇架架体与绳索、保险钩、制动开关是否破损或失控,潜水泵电机和电缆是否正常或破皮、断裂等)。安全员还进行不定期复查并仔细观察井下作业情况,工长对作业小组的每米进深情况作好原始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勒令班组进行定人、定期限、定措施整改,并落实其整改内容。
(3)对有些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意识淡化的工人进行再教育。
(4)在施工过程中对作业小组进行每天一考核,并实施奖罚制度,主要考核内容为:(1)预防高处坠落(2)预防物体打击(3)潜水泵抽水安全用电(4)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保险钩的正确使用(8)施工机具的检查验收情况等。
(五)班后总结和改进工作到位:
(1)通过每周的项目部安全例会对整体所做工作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明确责任目标,将事故隐患消除于无形。
(2)对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进行改进,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加大预防力度。
(3)集思广益,接纳各方面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并采取实际行动。综上所述,我部所有人员全力以赴,制定安全适用安全管理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对桩基安全事故坚决控制在0。
第6篇 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公路工程建设属高危行业,正在修建新的公路、高速公路遍布全国,安全生产事故屡见不鲜,究其主要原因无非是没有投入足够的资源(资金、设备与人力)用于减少事故。在资金成为挠头事后,我们只有通过一系列施工规程和安全预防措施,促进建立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减少由于施工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达到降低施工区域安全事故的目的。
首先是工程开工前期工作不容忽视。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切合实际地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求针对性强,防止一般性口号化的条文,编制人员必须深入现场,制定出切实可行,以预防为主的安全技术方案。应该明白: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施工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并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企业的安技员应保持稳定,不宜轻易调动换岗;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保用品,要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检,以免失灵或失效,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注重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使全体参建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
其次是抓好施工前各项的工作。施工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图,平面布置图经确定后,就要按图布置临时设施,不得随意更改,临时设施布置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活,文明施工的条件。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标志,施工现场内的沟、坑、水塘等应设安全护拦。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的路段应设有专人指挥交通。在注重施工测量安全和施工场内道路安全的同时,施工现场用电绝不能掉以轻心,施工现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各种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在维修检查时,原则上必须停电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大型桥梁施工预制现场,应有备用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造成事故,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有联锁保护。
再次是注意特殊季节和工序的现场管理工作。一是雨季施工,在做好防洪排涝工作的同时,施工人员要提前做好安全撤离的准备工作,长时间在雨季中作业的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防雨棚。二是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降温措施,有条件的宜搭设凉棚,供应冷饮,准备防暑药品等。三是夜间施工,现场必须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施工场地临近道路时应设围挡,并设置警告及指路标志。四是特殊工序作业,大型吊装工程,应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安全措施,起重工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钢丝绳必须具备可靠的安全系数。五是高处作业,悬空高处作业必须设有牢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疾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六是施工机械运行与管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每次上路前必须确保机械设备安全性能完好,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与施工条件,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遵守现场施工安全规则。
总之,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只有在投入足够的安全经费、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通过行之有效的各种科学技术手段和相应的预防措施,方能将安全生产事故降低到最低点。
第7篇 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及措施
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管理,是施工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安全生产,更好的提高我标段经济效益,共同至力于公司发展,为此,安全措施必须进一步规范管理。 工程建设的关键:“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与“质量第一”是并存的,安全是为了质量服务,质量亦需以安全做保证,安全也是质量的特点之一,抓住质量与安全这两个环节,工程施工就能顺利进行,就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自觉地重视安全生产,树立良好市场信誉和公司对外形象。
一、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组织和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对本标段工程项目安全负责。在其领导下,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操作工人,逐级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管理人员坚持安全生产“五到位”原则,即:健全机构到位、批阅文件到位、深入现场到位、检查到位、处理问题到位;并实施“四全”管理制度,即: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顺利实施,由项目经理领导各工区的安全工作。加强对起重机械、电器、配电设施悬臂施工挂篮等的安全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危险作业区要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工地布置符合防洪、防火、防雷击等有关安全规则及环卫要求。火工民爆、仓库、油库的设置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制度:制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投入必须的安全设施,为参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车辆以及进入现场的其他人员创造一个安全可靠的施工环境。施工技术难点工序、新技术、新工艺和高空、起重作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人组织实施。做好安全用电工作。工地的电力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统一架设及管理,闸箱、开关应防雨且安全牢固,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锁”,做到经常维修,保持良好状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设施及电力线路不得使用。非专业电工严禁随意接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各项目处每星期一次,工班一日一次。检查时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填入检查记录表中。重大问题,要签发安全隐患通知书,采取相应对策,限期整改落实,并进行复查。
(二)公路施工的安全生产教育
1.公路工程发生事故的诱因分析
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是诱发事故的主要成因,因此安全教育既要从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也要从增强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方面着手。考虑到目前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安全生产教育应在施工企业内部和施工工程项目上同时抓,同时管。前者的重点是抓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后者是抓行为、技术、管理措施的应用和自我与群体保护能力的提高。应特别注重民工教育。现在许多公路工程施工企业的一线施工人员大部分是民工,这些人如果不经过正规培训,往往事故会增多。本着谁使用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加强对民工的教育。实行安全培训考核上岗制,建立健全民工安全培训档案制度。
2.公路施工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各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操作现场安全规章制度;(3)特殊工种的安全知识及自我保护意识;(4)新工艺、新技术实施中特定的安全技术规定;(5)特定环境中的安全注意事项;(6)工人改变工种时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7)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要求;(8)事故发生后的安全再教育。在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安全生产教育中,应以项目经理为主,实行多样化的安全教育形式。如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对经常性的教育采用“安全活动日”、“安全交流会”、“事故现场会”等方式进行。一般安全知识教育包括项目施工流程、特点,诱发安全事故的人、物、环境等因素分析。专业安全知识教育是指公路施工各专业工种必须具备的专业安全知识教育,对于从事特种作业的如特种机械操作人员,还需进行专门的训练及获得专业操作上岗证。
(三)公路施工的安全设施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常见的安全设施有:脚手架、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操作平台、防护栏杆、临时用电防护等。
1.脚手架是桥梁、公路护坡、隧道施工中必不可少的临时设施。对脚手架的基本要求是:①坚固稳定。②装拆简便和能多次周转使用。③其宽度应满足施工作业人员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要求。使用的脚手架及搭设方案须经设计计算,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搭设。脚手架的设计不但要满足使用的要求,而且首先要考虑安全问题。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防护栏、挡脚板、安全网、通道扶梯、斜道防滑、多层立体作业的防护,悬吊架的安全销和雨季防电、避雷设施等。
2.对安全帽的要求是:① 安全帽须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②正确使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③ 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3.对安全带的要求是:① 安全带须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②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必须按规定抽检一次,对抽检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使用。③ 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碱或尖锐的坚硬物体。④ 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4.对安全网的要求:① 网绳不破损并生根牢固、绷紧、圈牢,拼接严密,网纲支杆用钢管为宜。② 网宽不小于2.6m,里口离墙不得大于15cm,外高内低,每隔3m设立支撑,角度为45°。③ 立网随施工层提升,网高出施工层1m以上。网下口与墙生根牢靠,离墙不大于15cm,网之间拼接严密,空隙不大于10cm。桥梁、隧道、护坡地面的周围均应设置防护栏杆,并随工程结构的进度而立挂安全网封闭。
5.施工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1)支线架设
a、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量电箱上进线加设滴水弯。
b、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c、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铺设,并用绝缘胶固定。
d、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并作标志。
e、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进行绝缘处理,架设净空满足相应要求,施工现场架线规划进行,满足走线清楚,接线方便,节约用线,使用安全。
(2)现场照明
a、现场一般均采用220v电压照明。危险、潮湿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b、照明导线应有绝缘胶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钢管脚手支架上。
c、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d、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3)架空线
a、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b、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胶,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板线离地2.5m以上并加设绝缘胶。
c、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四)公路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1.土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① 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详细分析与核查各项技术资料(如实测地形图、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资料、原有地下管道、电缆和地下构筑物资料及土石方工程施工图等),进行现场调查并根据现有施工条件,制订合理的土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如需边坡支护则应根据相应规范进行设计。② 挖土深度超过1.5m时,应根据土质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设支撑。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基坑(槽)边沿设立两道防护栏,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夜间加设红色灯标志。③ 开挖的基坑(槽)应与临近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时影响临近建筑物的稳定。如不能满足要求,必须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并报上级安全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在施工中要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④ 挖基坑时,施工人员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机械挖土时,挖掘机间距应在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⑤ 挖土时,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或有土粒连续滚落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并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⑥ 必须在雨季进行基坑施工时,应在距基坑边一定距离(如1m)处挖排水沟或筑挡水提,防止雨水灌入基坑。坑底四周设置集水坑和引水沟,并将积水及时排出。当基坑开挖处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适当的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⑦爆炸安全管理措施:
a、爆破工作要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或简明的炮眼布置说明书,以及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每个爆破工点指定人员负责炮位选择,进行药量计算和安全警戒工作。
b、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受过爆破技术培训,熟悉爆破器材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则。本工程项目严禁使用新爆破人员担任爆破工作。
c、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必须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建立台帐,严格审批制度,防止多领少用,私藏余料,杜绝流失和被盗。
d、进行爆破作业要严格控制用药量,禁止无证人员参加爆破作业,并按规定的警戒距离、时间,设置安全警戒人员。爆破在施工前要制定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全过程施工作业。
f、爆破安全管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破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标准(gb13349-92),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采用如下安全管理措施:建立爆破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与布置实施各项爆破工作。建立各种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检查实施,做到安全制度化。定期召开安全评议会,抓事故苗头,杜绝事故发生。建立爆破器材库管岗位责任制: 负责指定仓库建立完善管理细则:督促检查爆破的器材保管员(发放员)的工作;及时上报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爆破器材;督促检查库区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爆破器材保管员负责验收、发放、统计和保管爆破器材,对无爆破作业资质的人员予以拒绝;爆破器材库选点远离居民点,炸药与雷管分开存放,并设危险标志,非有关人员勿进;警戒与信号;爆破工作开始前,确定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标志。爆破前,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的人员都能听到和看到。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装药时无关人员全部撤离至炸区范围以外。使用木质棍装药,装药后保证堵塞质量。对大型爆破作业,施爆前两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安全防护工作会议,请有关单位参加,并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爆破后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安全评估。⑧ 为防止基坑底的土被扰动,基坑挖好后要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要预留15~30cm厚覆盖土层,待基础施工时再挖去。
2.路基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 在使用场拌设备拌和时,一定要按稳定混凝土拌和设备的操作规程作业。拌和场设位适中,车辆装运、出入有序,有专人指挥调度。② 混合料的配合比、含水量达到设计标准,混合料的粒径要符合稳定土拌和摊铺设备的拌和、摊铺要求。③ 在路基摊铺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摊铺机的操作规程作业。在自卸车与摊铺机配合卸料时,要有专人指挥,以免自卸车与摊铺机发生碰撞。④ 按照摊铺机的要求配置不同能力的碾压设备,确保压实度达到设计标准。⑤ 摊铺机摊铺作业时,应与路基边沟或路缘石至少留100mm的间距,以确保摊铺机的安全距离。⑥ 压路机作业时,在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碾压,并注意与摊铺机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⑦ 在边施工边通车的路段作业时,施工路段两端应设置专业保通人员,并做到24小时值班。⑧ 摊铺路段具有防雨雪的装备。⑨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五)高空、运输、机械操作的安全管理措施
起重机械必须符合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安全限位装置必须安全有效,操限吊装设备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吊装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吊装安全。
起重机严禁超载吊装,满载工作时,左右回转范围不得超过90°,禁止横吊,以免倾翻。
机械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范,按程序操作,文明驾驶,礼貌行车。
严禁机械带病运转、超负荷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jb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按照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实行三级管理:2-5m为一级管理,由专业工长负责;5-15m为二级管理,由施工负责人负责;处长对该工程的高处作业 安全技术负责。安全防护措施应由负责人组织验收,因工作把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措施;操作人员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立杆间距、杆件联系、剪力撑安设要按规定执行,立杆底设垫块,在适当位置按照安全操作要求设置安全网和拦杆挡板,并经有关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员,并按照后支先拆、从上到下的原则进行;
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强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设施逐一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六)施工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1)爆破施工时,控制爆破规模及爆破方向,防止对周围的民房破坏,以及危及不地居民的生命安全。
(2)支架的搭设应对基础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承载力能够满足支架受力要求,并随时对支架进行观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挂篮的安装、行走、使用、拆除必须按照制定的挂篮操作规程进行实施,随时对挂篮的节点、构件、焊缝进行安全检查。
(4)箱梁的悬臂浇筑对称进行,偏载大小应不大于设计规定要求。
(5)机械使用、用电等遵守相应安全操作规范进行。
(七)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1)工程开工前参加本工程的全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殊途同归=规定。
(2)制定分项更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进行技术交底和讲解,并结合本项目各阶段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重点进行教育和宣传。
(3)各项目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讲课活动;作业班组每天班前进行安全操作讲话。
(4)对特殊工种,如:爆破工、起重工、电工、电焊工、各种机械操作司机等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二、夏冬季节安全管理
由于夏冬季节天气对作业人员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必须进行一些特殊的管理措施,夏季施工必须做好防洪、防泥石流、防雷电的准备工作,备用物资、防护措施、防护人员等工作,建立、建全防汛抢险机构图及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且必须做到时时检查,有备无患。冬季施工必须做好防雪、防冻工作。时时检查防冻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是否配戴好。
第8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各施工项目经理部:
为加强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公路工程施工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措施,请各施工单位参照执行。
1、 各施工单位从事交通建设活动,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2、 各施工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吊装起重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 各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
4、 各施工单位应根据所管工程项目的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对安全生产行为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无漏洞。
5、 各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6、 各施工单位不得采用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下属或分包施工人员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材料、产品、安全防护工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等。
7、 各施工单位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8、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管理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应当立即制止。
9、 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或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拌合场,临时用电设施,隧道洞口,基坑沿边,桥梁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10、 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换,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防护。
11、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2、 新进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入新的施工现场或者转入新的岗位前,施工单位应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3、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滦平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第9篇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管理方案和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完善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管理,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和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1、安全教育管理措施
⑴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开工前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⑵深化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坚持安全员持证上岗,施工生产中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⑶教育职工在施工现场养成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良好习惯,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随时检查防护用品穿戴情况,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禁止上岗。
⑷推行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抓好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
⑸认真实施标准化作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肃劳动纪律。
⑹施工各班组间,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将本班组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问题,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薄内,双方签字认可。工地负责人、领工员要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⑺执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认真填报各种安全统计报表,分析安全动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⑻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指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案。对各类事故,均要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今后防范措施不放过。同时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按规定上报。
2、认真做好安全交底和检查落实
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大家明白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这是贯彻施工安全措施的关键。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应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方法,这是贯彻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补充和完善过程。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施工的规范标准进行,避免口号式、无针对性的交底。并认真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以提高接受交底人员的责任心。
同时要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纠正违章,使措施方案始终得到贯彻执行,达到既定的施工安全目标。
3、火工品的使用与管理安全措施
⑴严格爆破器材的管理,库房内和施工现场设足够的消防设备,库房管理人员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库房设置要符合要求并取得当地公安部门同意;爆破器材储存于干燥的仓库内,温度保持在18~30℃,不同性质的炸药分开;雷管和炸药分库储存,运到工地的炸药若当天未使用完,必须如数交回,不得在工地留存过夜。火工品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公安人员负责押运。
⑵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要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批准,并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同意后实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向公安局申请购买、运输、储存及使用爆炸物品的许可证,定期或不定期地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检查。
⑶加强火工品的管理。爆破物资由爆破工程师提前2~3天上报用料计划。建立火工品领用、发放登记制度,将雷管编号落实到每一个爆破作业人员,有关管理信息按照公安部的统一标准及时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⑷爆破工要持证上岗,装药过程中不能抽烟,放炮前要对炮眼连线进行逐孔检查,点炮前要由专职安全员检查其他人员及所有机械设备是否撤至安全地带。对哑炮要严格按《爆破作业规程》进行处理。
⑸爆破作业现场设专职技术人员现场指导,装好炸药的炮孔必须适当地加以覆盖和保护。在潮湿条件下作业,采用乳化、水胶等防水炸药。
4、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⑴加强对机动车司机的培训和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⑵坚持酒后不驾驶,疲劳不驾驶,不超载,不超速。严格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保养,不得带故障上路行驶。
⑶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
⑷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规范、醒目的交通标志,夜间开启洞外灯光示警标志。
⑸洞内设专人指挥运输。
5、设备、防火、防汛、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⑴施工机具、车辆和设备有专人管理和操作,做到'三定'(定人、定机、定岗位),'三好'(管好、用好、维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四懂'(懂管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车辆、设备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养,确保其性能处于完好状态,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⑵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爆破物品距离不少于30m,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少于2m;严禁在木材加工场、料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附近堆放。
⑶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做好防火工作,现场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砂箱、水池等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和器材,安全标牌齐全且符合规定,油料库、材料库、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作为防火重点,实行定人定责、定期检查,严防火灾发生。现场防火消防器材由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组成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
⑷现场安全员要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及现场办公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⑸雨季成立防汛小组,设专人值班,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制定防洪预案,提前做好防洪防汛工作,备足防汛材料,避免人员及财产损失。
⑹做好现场管理及安全用电工作,隧道内高温潮湿,施工作业面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动力线采用架空电缆线,不得使用花线。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电工、电焊工为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现场用电必须有专职电工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维修电气设备,严禁私自接线。
⑺洞内电力设施定期检查,专人负责洞内用电设施引接、维修和更换,确保洞内施工照明和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转。
⑻洞内变压器安装在已开挖的洞室内,洞室上门上锁,专人管理,变压器洞室内要干燥,变压器距洞室内壁及门要大于30cm以上。
⑼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洞外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设置照明和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人员。
6、安全奖惩具体措施
⑴项目经理部与各专业队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每季度检查一次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半年综合考核评定。
⑵奖励: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即考核期内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无交通责任死亡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3‰以下的施工队将进行奖励。
⑶处罚:发生重伤二人以上事故,将进行处罚。对因玩忽职守、失职等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从重加倍处罚;触犯法律的,追究当事人的法事责任。
第10篇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创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新局面,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 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增强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条 按“优质、安全、廉政”的目标建设关巍公路,要“以质量为核心,以投资为控制,以进度为保障”,强化环保意识,严格按国家要求搞好环保工作。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负责人及其它主要负责人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2)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等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障体系;
(3)分析研究解决的保障体系;
(4)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
(5)组织安全检查;
(6)对员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及劳动保护法制教育;
(7)督促员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8)总结与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9)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2、项目总工程师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1)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付诸实现;
(3)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4)编制审查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及时解决施工的安全技术问题;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3.工地负责人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在施工生产全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地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2)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3)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承包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落实解决;
(4)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并认真吸取教训。
第三章 各工序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 路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和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人员;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工地行使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二、机电设备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后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6.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限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范围内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20kv35-110kv150-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2.5327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8.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爆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9.x光和r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10.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三、季节施工
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高层建筑、烟、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校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设施。
四、施工准备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详细校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熟知并遵守工种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及机械驾驶、爆破、瓦斯检测等特殊工种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4.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赤足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5.重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6.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专人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7.施工现场要设置必须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熟知其性能和使用方法。
8.施工现场选择要有利于生产、生活,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灾的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9.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及动力、通讯路线和其它临时工程,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合理的平面布置图。
10.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牌,并不得擅自拆除。
11.生产、生活房屋要按防火要求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活动板房为7m,铁皮房为5m,临时炉房、发电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之间净距不小于15m。
12.易燃易爆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工地临时小型油库远离生活区50m以外。
13.在林区进行施工测量时,要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
14.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5.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好安全带,穿软底轻便鞋;在2m以上墩台测量作业,应按高处作业要求,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人员坠落。
16.清场、砍树要组织身体结实,有一定经验的人员承担,要明确分工,不准上下同时作业,不准两人或多人砍一棵树,不准跨在树杆上断树筒,高边坡清场作业应使用安全绳、安全带。
五、石方开挖安全规定
1.开工之前先清除边破上3至5m内的树木、杂草、浮石,修好施工便道,打通机械进场道路;高边坡地段要设防护栏,清除地表浮石。
2.操作人员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人工与机械不准同时上下作业,人机配合施工应交错进行。
3.自上而下放坡进行,禁止挖“神仙土”,撬“神仙石”。施工按设计边坡经一次做好标准。
4.高坡边坡地段施工,施工人员要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绳,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5.坡面上操作人员要及时清除松动的土石,坡下弃土及滚石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禁止通行。
6.施工中发现山体滑动、崩塌迹象危及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除人员机具。
7.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警告标志,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楚的位置指挥。
8.机械在边坡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须的安全距离,使车轮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9.配合机械作业地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交替作业。机上机下密切协作,但必须在机械停止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六、挖掘机作业安全规定
1.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严禁站人。
2.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行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稳支腿,车身方向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过行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石块的土方,应清除较大的石块或杂物。土体挖成悬空状态不能自然塌落时,须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砸下。
4.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再进行维修
5.严禁铲斗从运土车驾驶室越过,向运土车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铲斗运行范围内严禁站人。
七、推土机作业安全规定
1.推土机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度,在横坡作业,其横坡高度不得小于10度,下坡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2.在陡坡高坡作业必须派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边缘。送土终了应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倒车。
3.在垂坡直边坡的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2m,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过1.5m,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土块。
4.多机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少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20㎝至30㎝间距,并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分先后,防止相互撞碰。
5.推土机摘卸刀处时,必须考虑挂装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绳时应戴帆布手套,禁止用眼挨近绳孔窥视。
八、装载机作业安全规定
1.起走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或翻铲斗;严禁用铲斗载入或作吊机。
2.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距不宜过大。铲斗载送运时,铲斗应保持低位。
3.在松散不平地上作业,可将铲臂置于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推进阻力过大时,可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4.向运输车卸土应缓慢,铲斗高度适中,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5.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有响声应立即停车排除故障,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九、压路机作业安全规定
1.先看清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和人员后才能启动。
2.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3.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严禁脱档滑行。
4.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0㎝;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
5.振动压路机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①超振和傍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进行;在坚硬里面上行走,严禁振动碾压。
②碾压松软路基,就先在振动情况下碾压1至2遍,然后再进行振动碾压。
③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第八条 石料开采作业安全规定
1.开辟石料场本着有利于安全管理,石料质量好,有利于运输等条件选定,料场选定后,要从安全生产组织施工。首先清理好场地,修整各种运输便道,找好爆破工作掩体,施工人员避让位置。
防止失去重心跌落。
4.人工修凿毛石,应与他们距离3m以外,避免石块或铁钻飞起伤人,使锤应注意前后左右,检查锤把是否牢靠。
5.轧石机应安装防护罩,喂石料入斗应使其自由落下,禁止用手脚推入,注意石料尺寸规格,轧石箱被石块卡住时,必须使用特制的铁钩钩出石料,禁止手取。
6.石料堆放规矩有序,不影响交通和施工。毛石、块石堆放高度不超过1m。
7.料场运输便道宽度,直道不少于3.5m,弯道不少于4.5m,最小半径不小于12m,纵坡不超过10%,便桥承载能力不小于12吨;手推车便道、单行不小于0.8m,双行不小于1.6m,纵坡不大于3%。
第九条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
1.施工单位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不得独立从事电工作业,禁止在施工现场和驻地私拉乱接生产生活用电。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场内架设电线绝缘良好,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严禁将电线缠绕在钢、树木、脚手架上。
3.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10kv下不得小于0.7m,20-35kv不得小于12m,44kv不得小于1.2m,否则必须停电方可操作,在高压线附近施工作业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必须的隔离、屏蔽措施。
4.施工现场用电,各种电器设备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加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5.在三相四线制中性接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外壳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大于4欧,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7.工地安装现场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有专人管理,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三相平衡。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8.施工现场变配电设备处,必须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9.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m,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不得小于50cm。
10.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手持式电动工具应设置有效的防漏保护器。
11.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告标志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做送电试验,必须认真检查,并与有关联系后方可进行。
12.大型桥梁施工现场隧道和预制场地,应配自备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之间,造成工程损失或发生事故。自备电源和电网,要有连锁保护。
第十条 路面工程施工安全规定
一、水泥稳定层拌和场安全规定
1.拌和场的石料、砂砾、水泥要分别堆放整齐,要方便进料的装机作业。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现场。
2.拌和场要统一指挥,有统一指挥信息。作到作业人员人人明白,共同遵守。
3.拌和场操作台视线一定要开阔,可以观察到整个拌和场地作业情况,操作人员要集中精力,忠于职守,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4.作业人员一律穿工作服,配戴好防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禁止戴头巾、纱巾,要检查机器各部位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在无异常情况下按顺序开机。
5.机器运转运行中严禁将手伸入皮带的拖轮中,有故障或发现异物要切断电源,停机检查。
6.禁止翻越运行中的皮带,禁止非作业人员接近旋转装置,设备运行部位、传动部门应加防护罩。
7.收工停机之前,应使设备内的原料除尽。
二、沥青操作人员安全规定
1.沥青操作人员应进行体检,患结膜炎、皮炎病及对沥青过敏反应者,不宜从事沥青作业。操作人员应配备工作服及防护用品。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沥青晴天作业时必须防火、防爆、防烫伤、防中毒。
3.沥青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及消防砂,定期检查其性能良好。
4.严禁熬油时跨油锅、油灶,应增设安全防护网。
5.接放热沥青时,必须按操作规程作业,防止油罐烫伤操作人员。
三、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安全规定
1.沥青混合料拌合站的各种机电设备,在运转前均须由机工、电工、电脑操作人员作详细检查,确认正常完好后才能合闸运转。
2.燃烧系统一次点火未成时,必须等待未燃气体排净后再进行二次点。
3.机组运行中,各部门,各工种都要立即报告机长,并及时排除故障。
4.运转中严禁人员靠近各种运转机构,传动部份要加防护罩。
5.人员需进入搅拌鼓工作时,鼓外需设专人监护。
四、路面摊铺安全规定
1.进行沥青混合料摊铺的人员要穿反毛皮鞋,配戴口罩和防护眼镜。
2.摊铺料场地自卸车进料时要专人指挥,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施工场地。
3.压路机在开动或倒退前,机驾人员应先察看前后左右,看准人员或障碍物。
4.压路机在高填方或傍山段碾压路基,路基应按设计宽度超宽0.3-0.5m。
5.严禁在压路机未熄火,下无支垫三角木的情况下,进行机下检修。
第十一条 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一、一般安全规定
1.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生产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施,单项工程(包括辅助工程、临时工程)开工之前,应根据交通部《公路施工安全规程》制定出安全操作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人员应熟知并遵守本工种各项规程,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劳动安全保护用品,严防高处坠落、异物打击、触电、淹溺或其它各类机械的、人为的伤害事故。
3.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4.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区域,应布设安全网;在通航江河上的桥梁施工,应与当地港航监督部门联系,制定有关通航、作业安全事宜。
二、施工准备安全规定及土石开挖见第十条四、五条。
三、明挖基础施工安全规定
1.抗壁四周应清除3m范围,并不得堆放材料机具等,应根据不同地质情况,确定抗壁坡度。
2.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基坑需机械抽水、排水,须备足够的排水设备。
3.坑深2m以上,坑内人员须戴好安全帽,经常检查坑有无异常情况。
4.经常检查机具、索具、挂钩等是否完好牢固。
5.人工运输脚手板应牢固,单人挑道板不少于60cm,双人抬运不少于1.2m。
四、人工挖孔桩安全规定
1.人工挖孔桩,宜在无水或水少的密实土层或岩层中施工,挖孔应根据孔壁密实度及渗水情况,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措施,严防坍孔。
2.对孔壁的稳定性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配专业管理,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头顶设置档板作掩蔽,入孔须使用专用钢筋梯。
3.挖孔暂停时间,孔口应设置在罩盖及标志;夜间应设置示警工灯。
4.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应采用机诫通风,挖孔最深不宜超过15m。
5.挖孔桩内岩石爆破时,应采用浅眼爆破法,使用毫秒微差爆破,严格控制药量。
6.经常检查孔内气体情况,二氧化碳含量超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空气污染超过三级标准浓度值时,如没有安全生产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
五、钻孔灌注桩施工安全规定
1.钻孔机诫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安全设置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设缆风绳。
2.冲击钻孔,选用的钻锥、卷扬机和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钢丝绳与钻锥用绳卡固接时,绳卡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匹配。
3.冲击过程中,应在起重机钢绳上打一深度标记,以便把握钢丝绳松驰适度。
4.使用钻架吊时,应经常检查架子、天梁、滑车、钢丝绳情况是否良好;经常检查冲击器的磨损情况,锥脚已经磨损应及时焊补。
5.检查机械时,应在孔口搭设临时脚手板,谨防坠落孔内。
6.器械落入孔内时,应使用钩绳等工具打捞,在没有可靠的防坍塌和淹溺措施的情况下,严禁人员进入孔内作业。
第十二条 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2.高空作业着装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应拉牢,在通道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衍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7.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8.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升降电梯、吊笼,应设置可靠的安全卡,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严禁乘坐运遂物卡子卡下滑部位,防止钢绳受力滑动伤人。
9.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联系,应配有通讯设备或有专人负责。
第十三条 缆索吊装施工安全规定
1.吊装前应作严密的准备工作,对地龙、索塔、缆车、滑车、动力、机具等设施进行全面验收检查,是否符合高处作业等要求。
2.对立统一指导联系,并组织参加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要组织专门培训。
3.准备工作就绪之后,要组织吊装人员技术交底,并进行试运转和超载荷试吊。
4.牵引卷扬启动要缓慢,进行速度要平稳;构件在吊运时,起升卷扬机要协调配合,避免产生过大的弹跳。构件就位时,作业人员要等构件稳定后再进行操作。
5.构件不能垂直就位,需旁侧主索吊具协助余拉时,指挥信号要明确,各级卷扬机要协调动作。
6.起重和牵引卷扬机不得同时开动;双筒卷机除冲孔之外,禁止放空档;牵引上禁止悬挂重物。
7.重物起吊之后,吊点下方及运行线路下方禁止人员站立或通行。
8.在受力钢丝绳三角区内禁止人员站立或通行。
9.用于吊运材料、工具及构件的缆绳跑车,不得运送人员。
10.登高操作人员应携带工具袋,不得将安全带挂在主索、扣索、缆风绳等上面。
第十四条 导梁(桁梁)安装安全规定
1.构件安装之前,应制定安装方案,建立统一指挥系统。施工难度、危险性大的作业项目组织培训。
2.导梁组装时,各节点应联结牢固,导梁受力部位的钢桁架须经过质量检验,不得使用受损件。
3.导梁通过的导轮支座必须牢固可靠,导梁接近导轮时,应采取渐近的方法进入导轮,导梁的推进到位后,用千斤顶顶升,将导梁置于稳定的土垛上。
4.导梁上的轨道应平行街头距铺设,使用不同规格的钢轨时,其街头外应妥善处理,不得错台。
5.导梁横向联结须稳固牢靠,导梁就位后要进行校直校正。
6.构件在预制场面地起重装车后,牵引至导梁时进行速度不得大于5米/分钟,到达安装位置后,平车行走轮应用木楔楔紧。
7.构件就位起吊后,应加设支撑、垫本,以保持构件平衡稳定,各岗位作业人员要集中精力,听从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 架桥机安装构件安全规定
1.架桥机组拼(或定型产品),悬臂牵引中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2.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关后两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
3.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稳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调动作。
4.全幅宽架桥机吊装边梁就位前,墩顶作业人员应暂时避开。
5.横移不能一次就位的构件,操作人员应将滑道板、落梁架等准备好,等构件落入后,再进入作业点进行构件牵引(或顶推)、横移等项工作。
第十六条 门架超重输安全规定
1.门架安装完成后,应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移动式门架除进行静载试验外,还应等载道上往返运行一次,检查龙门架在移动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
2.门架顶横轨道两端,应设置制动枕木。
3.门架中心距离与重物两吊点应相互一致,以免门架偏心受力造成事故。
4.门架就位后应放其前后牵此索,用木楔楔紧平车轮子,以免门架受力滑动;门架顶平车就位按规定捆好构件,重物高度应起到可能遇到障碍的0.5m以上。
5.取掉平车掩木开始牵引,操作中应注意平缓稳定,被吊重物不得左右摇摆,行进速度控制在5米/分钟以内,防止重物惯性摆动。
6.开动和停止电动国机,应缓慢平稳地操作控制器;需作向后移动时,必须等机、物完全停稳后方可操作。
7.门架拆除后,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七条 千斤顶操作安全规定
1.工作前应准备好所使用的工具,千斤顶、摇手、水平尺、垂球、保险木、抓钉等。
2.千斤顶底盘基础应平整坚实,顶升重物必须在重心位置,垫木选择性能、尺寸相同的相干木。
3.顶升t梁、箱梁等大吨位构件,必须在梁两侧加设支稳、撑牢。用多台千斤顶升一重物时,动作应同步、均衡。
4.千斤顶的升降应随时加设或抽出保险垫木,构件底面与保险垫木的距离宜控制在5cm之内。
5.千斤顶升最大工作行程不得超过丝杆或齿轮全长的75%。
第十八条 预制件运输安全规定
1.轨道平车运输,轨道路基要有足够的宽度、强度、平整度。轨道铺设平直、圆顺,轨距应在允许误差值内:轨道半径不得小于25cm,纵坡不宜大于2%,轨道其他道路交叉,须按规定设交叉口。
2.轨道平车运输大型构件时,平时的转向、托盘(或装盘)、支撑制动器等应进行检查。
3.大型预制件运输应设专人指挥,并经常检查构件平车上的稳定状况及轨道平车有无变形。
4.构件运输时速度要缓慢,下坡时必须以溜绳控制速度,并用人拖拉止轮本跟随前进。当纵坡较大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运输。
5.大型预制平板拖车运输,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内。筒支梁运输除在横向加斜撑防倾覆外,平板上的搁置点必须序曲有转盘。
6.拖车运输构件时。除驾驶员外,还应派人监视安全情况,平板拖车上禁止乘人,运行中应缓行,避免急刹车。
7.装卸地点路面平坦坚实,装卸时机车均应杀阐。
第十九条 混凝土浇筑安全规定
1.人工推车上料时,手推车不得撒把,运输斜道上应有防滑设备。
2.机械上料时,在铲斗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铲斗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3.作业结束后,应将料斗放下,落入斗坑或平台上。
4.浇注预制混凝土时,应搭设作业平台和斜道,不得站在模板上作业。
5.电动震捣器使电缆线,电源开关设置于干燥处,多台震捣器同时作业应设置集中开关箱,由专人看管,操作人员要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6.搅拌机清洗应停机,料土起落在45°-90°时,人员不得站在斗鼓中间清洗,以防身体碰到操纵杆造成事故。搅拌机启动前必须确定无人在斗鼓内。
7.运输混凝土的四轮翻斗车宜缓慢行驶,以防发生倾斜颠覆事故。
8.悬空索道,输送混凝土应按运输安全操作进行。
第二十条 泵送混凝土安全规定
1.混凝土泵应设置在作业棚内,安装平�牢固,在安装完毕前不得移动布料杆,作业前检查输送泵电气设备是否正常、灵敏、可靠。
2.泵送前检查管路、管节、管卡及密封圈的完好程度,不得使用有破损、裂缝、变形和密封不严的管件。
3.管路布设要平顺,高处、转角处应架设牢固,防止串动、移动。
4.泵送中要设专人经常检查管路,遇有变形、破裂时,应及时更新,防止崩裂。
5.混凝土泵在运转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不得带病作业。
6.操作人员须熟悉并遵守泵车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7.拆卸管路接头前,应把管内剩余压力排净,防止管内存有压力而引起事故。
8.作业结束,采用空气清洗管道时,操作人员不得靠近管道端部。
第二十一条 模板安装及拆除安全规定
1.在基坑或围堰内模板时,应先检查基坑无迹象,围堰是否坚固,确认无误方可操作。
2.基坑内吊运材料和工具时,应设溜槽或绳索系放,不得抛掷。机械吊送应设专人指挥,模板要捆绑牢靠,基坑内操作人员避开吊运材料。
3.人工搬支较大模板时,应设专人指挥,使用的绳索要有足够强度,绑扎牢固。支立模板时,应先固定底部再进行支立,以防滑动或倾覆。
4.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吊点下方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1m时,作业人员可靠近操作。
5.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方可操作,当一块或几块模板独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临时支撑,下方须顶牢。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接触脚手架。
6.高处作业应将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不得将工具放在平台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
7.使用斧锤应顾及四周安全,防止伤及他人。斧头刃口处应配刃口皮套。
8.拆除模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到。
9.拆除模板禁止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缓慢送下。
第二十二条 预应力张拉安全规定
1.预应力钢丝束张拉施工前,检查张拉设备、工具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要求。压力表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
2.锚环及锚塞使用前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3.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点,各接口必须完好无损。油泵操作人员应戴护目镜。
4.油泵开动时,进、回速度与压力表指针升降,应平稳、均匀一致。安全阀要保持灵敏可靠。
5.张拉前操作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张拉两端相距较远时,宜使用对讲机。
6.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张拉作业区。
7.在已拼装或现浇箱梁上进行张拉作业,其张拉作业平台、拉伸机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加设护栏。
8.张拉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两侧。
9.张拉操作中若出现油表震动剧烈、漏油、电机声异常,断丝、清丝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
10.张拉钢丝束完毕退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人工拆卸销子时,不得强击。
11.张拉完毕后,对张拉施锚两端应妥善保护,不得压重物,管道灌浆前,梁端应设围护和挡板,严禁撞击锚具、钢丝及钢筋。
12.先张法张拉前对台座、横梁进行检查,张拉中及未浇混凝土之前,周围不得站人或进行其他作业。浇注混凝土时,振捣器不得撞击钢丝束。
第二十三条 支架施工安全规定
1.支架所用桩木、万能杆件等应详细检查,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大节疤的圆木及锈蚀、扭曲严重的杆件和钢管等。
2.地基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标准,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使其达到设计要求。土质地基雨季须有防水措施。
3.支立排架要按设计要求施工,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和稳固性。并要与支保桩联结牢固,防止不均匀沉降,失稳和变形。
4.支立排架时应专人指挥,支立排架以竖立为宜,排架竖立后用临时支撑,再竖立第二排。两排架间的水平和剪刀撑用螺栓拧紧,形成整体。
5.用吊机竖立排架时,应用溜绳控制排架起吊的摆动。
6.支立排架时,不得与便桥或脚手架相连,防止支架失稳。
7.排架大面积拆卸时应边拆边撑木,保持平�稳定。严禁将全部水平和斜撑拆除,再放立柱。
第二十四条 钢筋制作安全规定
1.钢筋施工现场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2.钢筋调直拉场地应设防护挡板,作业时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3.钢筋施工切断机作业时,应先进行试运转,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切断作业。切长料时由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管夹牢。不得因钢筋半径小而集中束切割。
4.人工捶击切断钢筋时,钢筋直径不宜超过20mm,使捶人员和把扶钢筋、剪切钢筋人员身位要错开并防止断下的短钢筋头弹出伤人。
5.绑扎钢筋高过1.5m,应有固定临时支架进行稳定,并设绑脚手架,不得攀登和站在钢筋骨架上。
6.场地绑扎t梁钢筋,应先设置稳妥分层支架,两面同时进行绑扎,防止受力不均造成事故。
第二十五条 焊接作业安全规定
1.电焊:
(1)电焊机应安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遇雷雨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
(3)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工。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打开所有孔口,保持空气流通。
(6)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必须开设进风口。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容器壳体隔离开。施焊过程中每隔半小时外出休息10-15分钟。
(7)接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金属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物件代替地线。
(8)更换场地移动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9)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积压消防设备。
(10)焊接模板中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木板。
2.气焊
(1)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备有灵敏可靠的防火安全装置。
(2)乙炔发生器应置于干燥、通风处。乙炔发生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周围严禁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用明火检查是否漏气,氧气、电石应随用随领,下班后送回专用库房。
(3)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受热不得高于35℃,防止火花和锋利物件接触胶管,气焊的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点火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
(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表面,严禁沾污优质油脂。氧气瓶应设有防震胶圈,并旋紧安全帽,免碰撞、剧烈震动和烈日暴晒。
(5)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筒上放置物件,不得用手在浮筒施加压和摇动,添加电石时,严禁明火照明。
(6)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电线下方,焊接场地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m。
(7)乙炔气管在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回火装置结冻时,应用热水溶化,不得用明火烘烤。
(8)电石应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动应打开桶盖轻移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避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9)放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施焊完毕将氧气阀门关好,拧紧安定罩。乙炔筒提出头,头部应避开浮筒上升方向,提出后应挂放,不得扣放在地上。
第二十六条 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1.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使用振捣器等手持动电动机械或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5.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电线。
7.严禁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8.严禁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9.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得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10.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第四章 汽车、机械驾驶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汽车、机械驾驶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应按交通部公路管理司的《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的规定认真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的管理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职工持有汽车驾驶证或机械操作证的专业汽车、机械驾驶员。
第二十九条 项目部、分公司需要专职汽车驾驶人员,应报计划给公司,由公司统一调配、统一培训。四轮翻斗车驾驶人员原则上应使用本公司职工培训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外聘驾驶人员的,应严格审查。
第三十条 应按规定认真做好汽车、机械的定岗、定员工作。驾驶人员及其所驾车辆机械一经确定后,非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应保特长期相对稳定,使驾驶人员对所驾车辆、机械的技术状况有较好的把握,以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十一条 严禁无证驾车、驾机;严禁超载带人,和自卸车、施工机械载人;未经领导工作安排,严禁将所驾车辆、机械交他人驾驶。
第三十二条 驾驶人员对所驾车辆和机械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机械处于完好状态,禁止“带病”作业。
第三十三条 应坚持做好例保工作,车辆制动器、喇叭、转向系统、灯光等影响安全的部件如作用不良不准出车。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乘人,严禁人货混凝装,车辆载货应不超载、超高、超宽,捆扎应牢固可靠、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乘坐车辆应坐在安全处,头、手、身不得露出车厢外,要避免车辆启动制动时跌落。
第三十四条 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在场内掉头、倒车,在狭窄场地行驶应有专人指挥。现场行车进场要减速,并做到“四慢”,即:道路情况不明要慢、线路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桥梁弯路、坡路、叉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第三十五条 在临近机动车道的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道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并要确保夜间充足的照明。装卸车作业时,若车辆停在坡道上,应在车轮两侧用楔形木块加以固定。
第三十六条 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平排结对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应不避让于两车交会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人不得进入正在牵引物与车之间,坡道上牵引时,车和被牵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
第11篇 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管理,是施工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安全生产,更好的提高我标段经济效益,共同至力于公司发展,为此,安全措施必须进一步规范管理。 工程建设的关键:“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与“质量第一”是并存的,安全是为了质量服务,质量亦需以安全做保证,安全也是质量的特点之一,抓住质量与安全这两个环节,工程施工就能顺利进行,就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自觉地重视安全生产,树立良好市场信誉和公司对外形象。
一、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组织和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对本标段工程项目安全负责。在其领导下,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操作工人,逐级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管理人员坚持安全生产“五到位”原则,即:健全机构到位、批阅文件到位、深入现场到位、检查到位、处理问题到位;并实施“四全”管理制度,即: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顺利实施,由项目经理领导各工区的安全工作。加强对起重机械、电器、配电设施悬臂施工挂篮等的安全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危险作业区要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工地布置符合防洪、防火、防雷击等有关安全规则及环卫要求。火工民爆、仓库、油库的设置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制度:制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投入必须的安全设施,为参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车辆以及进入现场的其他人员创造一个安全可靠的施工环境。施工技术难点工序、新技术、新工艺和高空、起重作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人组织实施。做好安全用电工作。工地的电力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统一架设及管理,闸箱、开关应防雨且安全牢固,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锁”,做到经常维修,保持良好状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设施及电力线路不得使用。非专业电工严禁随意接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各项目处每星期一次,工班一日一次。检查时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填入检查记录表中。重大问题,要签发安全隐患通知书,采取相应对策,限期整改落实,并进行复查。
(二)公路施工的安全生产教育
1.公路工程发生事故的诱因分析
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是诱发事故的主要成因,因此安全教育既要从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也要从增强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方面着手。考虑到目前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安全生产教育应在施工企业内部和施工工程项目上同时抓,同时管。前者的重点是抓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后者是抓行为、技术、管理措施的应用和自我与群体保护能力的提高。应特别注重民工教育。现在许多公路工程施工企业的一线施工人员大部分是民工,这些人如果不经过正规培训,往往事故会增多。本着谁使用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加强对民工的教育。实行安全培训考核上岗制,建立健全民工安全培训档案制度。
2.公路施工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各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操作现场安全规章制度;(3)特殊工种的安全知识及自我保护意识;(4)新工艺、新技术实施中特定的安全技术规定;(5)特定环境中的安全注意事项;(6)工人改变工种时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7)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要求;(8)事故发生后的安全再教育。在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安全生产教育中,应以项目经理为主,实行多样化的安全教育形式。如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对经常性的教育采用“安全活动日”、“安全交流会”、“事故现场会”等方式进行。一般安全知识教育包括项目施工流程、特点,诱发安全事故的人、物、环境等因素分析。专业安全知识教育是指公路施工各专业工种必须具备的专业安全知识教育,对于从事特种作业的如特种机械操作人员,还需进行专门的训练及获得专业操作上岗证。
(三)公路施工的安全设施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常见的安全设施有:脚手架、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操作平台、防护栏杆、临时用电防护等。
1.脚手架是桥梁、公路护坡、隧道施工中必不可少的临时设施。对脚手架的基本要求是:①坚固稳定。②装拆简便和能多次周转使用。③其宽度应满足施工作业人员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要求。使用的脚手架及搭设方案须经设计计算,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搭设。脚手架的设计不但要满足使用的要求,而且首先要考虑安全问题。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防护栏、挡脚板、安全网、通道扶梯、斜道防滑、多层立体作业的防护,悬吊架的安全销和雨季防电、避雷设施等。
2.对安全帽的要求是:① 安全帽须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②正确使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③ 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3.对安全带的要求是:① 安全带须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②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必须按规定抽检一次,对抽检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使用。③ 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碱或尖锐的坚硬物体。④ 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4.对安全网的要求:① 网绳不破损并生根牢固、绷紧、圈牢,拼接严密,网纲支杆用钢管为宜。② 网宽不小于2.6m,里口离墙不得大于15cm,外高内低,每隔3m设立支撑,角度为45°。③ 立网随施工层提升,网高出施工层1m以上。网下口与墙生根牢靠,离墙不大于15cm,网之间拼接严密,空隙不大于10cm。桥梁、隧道、护坡地面的周围均应设置防护栏杆,并随工程结构的进度而立挂安全网封闭。
5.施工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1)支线架设
a、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量电箱上进线加设滴水弯。
b、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c、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铺设,并用绝缘胶固定。
d、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并作标志。
e、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进行绝缘处理,架设净空满足相应要求,施工现场架线规划进行,满足走线清楚,接线方便,节约用线,使用安全。
(2)现场照明
a、现场一般均采用220v电压照明。危险、潮湿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b、照明导线应有绝缘胶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钢管脚手支架上。
c、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d、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3)架空线
a、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b、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胶,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板线离地2.5m以上并加设绝缘胶。
c、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四)公路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1.土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① 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详细分析与核查各项技术资料(如实测地形图、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资料、原有地下管道、电缆和地下构筑物资料及土石方工程施工图等),进行现场调查并根据现有施工条件,制订合理的土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如需边坡支护则应根据相应规范进行设计。② 挖土深度超过1.5m时,应根据土质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设支撑。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基坑(槽)边沿设立两道防护栏,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夜间加设红色灯标志。③ 开挖的基坑(槽)应与临近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时影响临近建筑物的稳定。如不能满足要求,必须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并报上级安全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在施工中要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④ 挖基坑时,施工人员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机械挖土时,挖掘机间距应在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⑤ 挖土时,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或有土粒连续滚落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并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⑥ 必须在雨季进行基坑施工时,应在距基坑边一定距离(如1m)处挖排水沟或筑挡水提,防止雨水灌入基坑。坑底四周设置集水坑和引水沟,并将积水及时排出。当基坑开挖处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适当的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⑦爆炸安全管理措施:
a、爆破工作要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或简明的炮眼布置说明书,以及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每个爆破工点指定人员负责炮位选择,进行药量计算和安全警戒工作。
b、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受过爆破技术培训,熟悉爆破器材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则。本工程项目严禁使用新爆破人员担任爆破工作。
c、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必须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建立台帐,严格审批制度,防止多领少用,私藏余料,杜绝流失和被盗。
d、进行爆破作业要严格控制用药量,禁止无证人员参加爆破作业,并按规定的警戒距离、时间,设置安全警戒人员。爆破在施工前要制定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全过程施工作业。
f、爆破安全管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破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标准(gb13349-92),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采用如下安全管理措施:建立爆破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与布置实施各项爆破工作。建立各种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检查实施,做到安全制度化。定期召开安全评议会,抓事故苗头,杜绝事故发生。建立爆破器材库管岗位责任制: 负责指定仓库建立完善管理细则:督促检查爆破的器材保管员(发放员)的工作;及时上报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爆破器材;督促检查库区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爆破器材保管员负责验收、发放、统计和保管爆破器材,对无爆破作业资质的人员予以拒绝;爆破器材库选点远离居民点,炸药与雷管分开存放,并设危险标志,非有关人员勿进;警戒与信号;爆破工作开始前,确定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标志。爆破前,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的人员都能听到和看到。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装药时无关人员全部撤离至炸区范围以外。使用木质棍装药,装药后保证堵塞质量。对大型爆破作业,施爆前两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安全防护工作会议,请有关单位参加,并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爆破后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安全评估。⑧ 为防止基坑底的土被扰动,基坑挖好后要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要预留15~30cm厚覆盖土层,待基础施工时再挖去。
2.路基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 在使用场拌设备拌和时,一定要按稳定混凝土拌和设备的操作规程作业。拌和场设位适中,车辆装运、出入有序,有专人指挥调度。② 混合料的配合比、含水量达到设计标准,混合料的粒径要符合稳定土拌和摊铺设备的拌和、摊铺要求。③ 在路基摊铺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摊铺机的操作规程作业。在自卸车与摊铺机配合卸料时,要有专人指挥,以免自卸车与摊铺机发生碰撞。④ 按照摊铺机的要求配置不同能力的碾压设备,确保压实度达到设计标准。⑤ 摊铺机摊铺作业时,应与路基边沟或路缘石至少留100mm的间距,以确保摊铺机的安全距离。⑥ 压路机作业时,在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碾压,并注意与摊铺机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⑦ 在边施工边通车的路段作业时,施工路段两端应设置专业保通人员,并做到24小时值班。⑧ 摊铺路段具有防雨雪的装备。⑨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五)高空、运输、机械操作的安全管理措施
起重机械必须符合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安全限位装置必须安全有效,操限吊装设备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吊装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吊装安全。
起重机严禁超载吊装,满载工作时,左右回转范围不得超过90°,禁止横吊,以免倾翻。
机械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范,按程序操作,文明驾驶,礼貌行车。
严禁机械带病运转、超负荷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jb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按照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实行三级管理:2-5m为一级管理,由专业工长负责;5-15m为二级管理,由施工负责人负责;处长对该工程的高处作业 安全技术负责。安全防护措施应由负责人组织验收,因工作把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措施;操作人员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立杆间距、杆件联系、剪力撑安设要按规定执行,立杆底设垫块,在适当位置按照安全操作要求设置安全网和拦杆挡板,并经有关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员,并按照后支先拆、从上到下的原则进行;
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强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设施逐一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六)施工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1)爆破施工时,控制爆破规模及爆破方向,防止对周围的民房破坏,以及危及不地居民的生命安全。
(2)支架的搭设应对基础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承载力能够满足支架受力要求,并随时对支架进行观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挂篮的安装、行走、使用、拆除必须按照制定的挂篮操作规程进行实施,随时对挂篮的节点、构件、焊缝进行安全检查。
(4)箱梁的悬臂浇筑对称进行,偏载大小应不大于设计规定要求。
(5)机械使用、用电等遵守相应安全操作规范进行。
(七)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1)工程开工前参加本工程的全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殊途同归=规定。
(2)制定分项更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进行技术交底和讲解,并结合本项目各阶段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重点进行教育和宣传。
(3)各项目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讲课活动;作业班组每天班前进行安全操作讲话。
(4)对特殊工种,如:爆破工、起重工、电工、电焊工、各种机械操作司机等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二、夏冬季节安全管理
由于夏冬季节天气对作业人员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必须进行一些特殊的管理措施,夏季施工必须做好防洪、防泥石流、防雷电的准备工作,备用物资、防护措施、防护人员等工作,建立、建全防汛抢险机构图及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且必须做到时时检查,有备无患。冬季施工必须做好防雪、防冻工作。时时检查防冻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是否配戴好。
第12篇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方法及应用研究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公路发展的飞速时期,我国高速公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并没有跟上发展的节奏,安全事故屡有发生,形势严峻。本人对存在于我国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做了具体的分析及研究,吸收国外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有助于提升我国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的水平,降低出现安全事故的频率,这对于促进我国高速公路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十分关键。
一、公路施工安全管理现状
目前,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交通运输业得到大力的发展,公路发展可谓是发展的关键,公路的高速发展直接影响到交通运输的发展。由于公路工程特殊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技术,以及安全生产的空间、平面延展特性等特点,都给施工安全带来困难,这就导致公路施工事故的频繁发生,从而对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1.1公路工程安全施工特点
公路工程特殊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技术,以及安全生产的空间、平面延展特性决定了其生产安全事故具特点,事故类型分散。事故统计分析表明,坍塌、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触电以及物体打击的五大事故危害着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且在所有事故中所占的比例高达81%。公路工程伤亡事故的主要特点包括:
(1)事故集中发生。对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相关的工程类型进行分析后得知,该事故多发于隧道、路基及桥梁的施工中,在所有事故中占的比例分别为19%、47%和29%,其造成的死亡人数在死亡总人数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25%、27%、44%。
(2)事故后果非常严重。公路工程建设有着很大的工程规模和复杂的自然环境条件,工程建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都是不可估量的。
(3)安全事故的多发性。据统计,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具有多发性,一般触电、坍塌及高处坠落等事故频发,根据上述发现可总结出安全事故一般都具备其内在的规律性,针对引发事故的根源,采取合理、有效的预防措施。
1.2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没有对安全事故引起足够的重视。当前,企业实行的管理模式多为自主经营,多半施工主体都追求直接的经济利润,而忽视了施工安全的管理,造成了安全管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局面。
(2)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如:安全防护有待加强,尤其是无法确保高危施工作业区的安全举措的顺利实施,如高空、水上、深基坑、高边坡下、隧道开挖道坑内等区域。
(3)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素质低。多数施工人员均为来自农村的劳务工,对施工安全常识知之甚少。就算适时开展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的素质仍无法达到要求。
(4)安全管理制度缺失。项目部制定的安全保证体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安全施工方案等,一般是为应付检查拼凑而成的,制定的安全管理方案脱离了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缺少实用性,不能贯彻落实。项目部没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上的工作没有专人负责,一部分管理人员还兼任安全员的职位,还有一部分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过硬的素质,无法将安全管理及监督落到实处。
二、提高公路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的对策措施
2.1公路施工组织管理改善措施
(1)建立并完善公路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所有管理制度均以责任制为核心,即使管理制度再完备,如果缺少了责任制就只能变成一纸空文。所以,建立健全的公路施工安全责任制非常必要。
(2)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明确施工企业的主体责任,尤其应明确第一责任人(如项目负责人及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应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具备交通特征的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各地区编制该地区交通建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时,应根据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行。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该使各级安全管理人员都能明确其职责。从所有施工班组专业安全员中选派专职安全员,从事平日的安全事宜。对施工现场应该彻底检查,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纠正并处罚工地上不穿戴工作服及安全帽的、不系安全带就进行高空作业等的违纪行为,并负责拆除、爆破、土方和混凝土施工时的设备及人员的安全防护。兼职安全员的也必须负起责任,应将分部工程各环节的督促及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使安全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
2.2提高公路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只有对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和成人教育,才能使低重心的学历组成情况发生改变,但若要使安全管理人员的职称结构发生改变,增加中级和高级职称人员的数量,安全管理工作就不应该让无专业水平的技术人员来负责。一部分职称和学历都比较低,且已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其具备过硬的公路安全技术知识及专业知识,且整体水平得以提升。此外,使工人素质得以提升的措施首先就是对农民工开展更多的安全教育及职业技术培训,使其具备过硬的安全操作技能及安全生产意识。也应该根据具体的工种开展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
2.3加大对安全施工设备的投入
(1)对高速公路施工设备要严格进行现场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操作者应严格贯彻机械保养制度,确保机械在工作时不出问题。跟踪检查有较高的利用率,且故障多发和易损坏的设施,使事后修理转变为预防性修理。
(2)提高安全设施和防护管理企业应在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有潜在危害的场所的相关设施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一定要根据要求
正确使用机械安全设施。必须牢固装卡用于机械设备的加工零件、刀具和工夹具等,确保其不松动。
2.4施工作业环境改善
(1)预防生产性粉尘及噪声危害。第一,若要搞好防尘工作,关键在于加强组织领导。一些施工段和施工期需要的粉尘作业较多,应确立粉尘监测制度,配备相关测尘人员,测尘工作应在医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且要定时定点的进行,并对技术措施的效果及劳动条件的改善情况做出评定。第二,运用有力的技术措施,使作业环境粉尘浓度降至最低。如进行湿式作业,该措施既避免了粉尘飞扬,也经济可行,其适用于所有湿式生产的作业,如净化进风、湿式凿岩及冲刷巷道等。若要控制噪声应先从工程控制着手,尽量选用振动及噪声都较低的设备。
(2)防暑降温的主要措施。夏季应避免或减少高温条件下的作业,可以运用延长午休时间、小换班及增加工作休息次数等措施解决高温作业的问题。在通风阴凉处设置休息地点,同时应配备洗澡设备、风扇及清凉饮料等。可以将空调安装于休息室内,或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来防暑降温。
(3)根据复杂的地质状况搞好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段先后顺序的安排应科学可行。施工前做好准备,比如施工开始前对设计文件应仔细审阅,掌握所有地段的地质状况,做好关键地段的勘察工作,并对设计资料认真核查,将发现的错误向业主汇报并及时处理。
(4)仓贮及材料堆放应该和安全规定相符。按照以下要求在施工现场堆放材料:一定要根据总平面图要求的位置堆放施工现场的材料、工具及构件;一定要根据构件及材料的品种及规格进行现场堆放。
三、结语
公路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是由具体的控制因素构成,只有在各因素统一和谐的运作下,才能相互作用,共同推动整个安全管理体系的良好运转。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中的各因素的积极性和相互之间的协调,决定着安全体系的运转,决定着项目工程的安全状况。通过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方面的综合管理和综合教育,加快建立安全机制,不断更新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完善施工安全保证保障系统,建设好施工安全管理体制,确实形成全体成员、全部过程、各个角度的施工安全管理,才能达到施工安全的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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