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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安全使用管理程序(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16 热度:10

脚手架安全使用管理程序

第1篇 脚手架安全使用管理程序

1 目的

加强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等过程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使用的脚手架。

3 职责

3.1 安监部负责对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和拆除进行监督检查。

3.2 使用单位负责脚手架的搭设、使用、维护和拆除的具体管理。

4 程序

4.1 各单位在施工时,应根据现场作业环境的需要搭设脚手架。脚手架应由持证的架工搭设。搭设时应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九章第一节、第二节及msop-00-52《安全设施标准化实施管理程序》之4.8.8条款的有关规定,同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严禁用支架吊杆作为立杆使用。

b.脚手板应满铺且应铺二块以上,脚手板两侧必须封牢。

c. 特殊情况下搭设钢木混扎脚手架时,立杆严禁使用钢管。

d.特殊及危险工况如悬吊式脚手架,悬吊点应加设保险钢丝绳;钢管与钢管悬吊脚手架,上、下部必须使用两个扣件。

e. 组合式脚手架搭设,不论架子大小必须与牢固的构筑物连接。

f.架子搭设与带电线路或带电设备必须保持可靠的安全距离。

g. 脚手架外侧、平台及步道均应搭设105-120厘米高的栏杆和18厘米高的挡脚板,栏杆中间必须搭设50-60厘米高的腰栏,必要时要加防护安全网。

h. 荷载超过270kg/m2的脚手架和大型、特殊高处脚手架,应由使用单位专工进行设计、计算和校核,并经技术组长批准后方可设置;设置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选材和制作。

4.2 搭设完毕的脚手架,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挂牌(标明责任单位、施工项目负责人、搭设人、使用日期等)。一般脚手架由使用单位安全员验收,大型及特殊高处脚手架由使用单位及项目部安监员共同进行验收后挂牌。未经验收的脚手架严禁使用。特殊情况下脚手架上应设置警告标志。

4.3 脚手架不得超荷载使用;使用过程中应由专业工程处经常检查脚手架的完好情况并加以维护;在大风、暴雨后及解冻期应加强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锅炉工程处制作的挂式脚手架,只限在炉本体保温作业时使用。工程处之间移交正在使用的脚手架时,应办理移交签证手续。

4.4 拆除脚手架时应拉设警戒绳,并设专人监护。脚手架拆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使用单位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脚手架;脚手架拆除,应一次拆除彻底;拆除的脚手架材料应及时清理和回收,集中存放,以便重复利用。

4.5 项目部安监部、使用单位专职安全员应对脚手架的搭设、使用、维护、拆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相关文件清单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2篇 吊篮脚手架安全管理

吊篮脚手架安全管理

吊篮主要用于高层建筑施工的装修作业,用型钢预制成吊监架子,通过钢丝绳悬挂在建筑物顶部的悬挑梁(架)上,吊篮可随作业要求进行升降,其动力有手动与电动葫芦两种。吊篮脚手架简易实用,大多根据工程特点自行设计。

(一)施工方案

1、使用吊篮脚手架应结合工程情况编制施工方案:

(1)吊篮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应符合jg/t5032-93《高处作业吊篮》及《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2)当使用厂家生产的产品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有关资料。

2、吊篮平台的宽度0.8-1m,长度不宜超过6m。

3、吊篮脚手架的设计计算:

(1)吊篮及挑染应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验算,抗倾覆系数比值≥2。

(2)吊篮平台及挑梁结构按概率极状态法计算,其分项系数:永久荷载γg取1.2,可变荷载γq取1.4,荷载变化系数γ2(升降工况)取2。

(3)提升机构按容许应力法计算,其安全系数:钢丝绳k=10,手板葫芦k≥2(按材料屈服强度值)。

4、施工方案中必须对阳台及建筑物转角处等特殊部位的挑染、吊篮设置予以详细说明,并绘制施工祥图。

(二)制作组装

1、悬挑梁挑出长度应使吊篮丝绳垂直地面,并在挑梁两端分别用纵向水平杆将挑梁连接成整体。挑梁必须与建筑结构连接牢靠;当采用压重时,应确认配重的质量,并在固定措施,防止配重产生位移。

2、吊篮平台可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允许使用钢管扣件连接方法组装。吊篮平台组装后,应经2倍的均布额定荷载试压(不少于4h)确认,并标明允许载重量。

3、吊篮揽或机应符合jg/t5033-93《高处作业吊篮用提升机》的规定。当采用老型手板葫芦时,按照《hss钢丝绳手板葫芦》的规定,应将承载能力降为额定荷载的1/3。提升机应有产品合格证及说明书,在投入使用前应逐台进行动作检验,并按批量做荷协试验。

(三)安全装置

1、保险卡(闭锁装置)

手板葫芦应装设保险卡,防止吊篮平台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发生自动下滑事故。

2、安全锁

(1)吊篮必须装有安全锁,并在各吊篮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升钢丝绳相同型号的保险绳(直径≥12..5mm),每根保险绳上安装安全锁。

(2)安全锁应能使吊篮平台在下滑速度大于25m/min时动作,并在下滑距离100mm以内停住。

(3)安全锁的设计、制作、试验应符合jg5043-93《高处作业吊篮用安全锁》的规定。并按规定时间(一年)内对安全锁进行标定,当超过标定期限时,应重新标定。

3、行程限位器。

当使用电动提升机时,应在吊篮平台上下两个方向装设行程限位器,对其上下运行位置、距离进行限定。

4、制动器

电动提升机构一般应配两套独立的制动器,每套均可使带有额定荷载125%的吊篮平台停住。

5、保险措施

(1)钢丝绳与悬挑梁连接应有防止钢丝绳受剪措施。

(2)钢丝绳与吊篮平台连接应使用卡环。当使用吊钩时,应有防止钢丝绳脱出的保险装置。

(3)在吊篮内作业人员应配安全带,不应将安全带系挂在提升钢丝绳上,防止提升绳断开。

(四)脚手板

1、吊篮属于定型工具式脚手架,脚手板也应按照吊篮的规格尺寸采用定型板,严密平整与架子固定牢靠。

2、脚手板材质应按一般脚手架要求检验,木板厚度不小于5cm;采用钢板时,应有防滑措施。

3、不能出现探头板,当双层吊篮需设孔洞时,应增加固定措施。

(五)升降操作

1、吊篮升降作业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专门负责,并相对固定,如有人员变动必须重新培训熟悉作业环境。

2、吊篮升降作业时,非升降操作人员不得停留在吊篮内;在吊篮升降到位固定之前,其他作业人员不准进入吊篮内。

3、单片吊篮升降(不多于两个吊点)时,可采用手动葫芦,两人协调动作控制防止倾斜;当多片吊篮同时升降(吊点在两个以上)时,必须采用电动葫芦,并有控制同步升降的位置,使吊篮同步升降不发生过大变形(同步平差不应超过5cm)。

4、吊篮在建筑物滑动时,应设护墙轮。升降过程中不得碰撞建筑物,临近阳台、洞口等部位,可设专人推动吊篮,升降到位后吊篮必须与建筑物拉牢固定。

(六)交底与验收

1、吊篮脚手架安装拆除和使用之前,由施工负责人按照施工方案要求,针对队伍情况进行详细交底、分工并确定指挥人员。

2、吊篮在现场安装后,应进行空载安全运行试验,并对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性进行检验。

3、每次吊篮提升或下降到固定后,应进行验收确认符合要求时,方可上人作业。

(七)防护

1、吊篮脚手架外侧应按临边防护的规定,设高度1.2m以上的两道防护栏杆及挡脚板。靠建筑物的里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80cm的防护栏杆。

2、吊篮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密目网或钢板网封闭,建筑物如有门窗等洞口时,也应进行防护。

3、当单片吊篮提升时,吊篮的两端也应加设防护栏杆并用密目网封严。

(八)防护顶板

1、当有多层吊篮同时作业,或建筑物各层作业有落物危险时,吊篮顶部应设置防护顶板,其材料应采用5cm厚木板或相当于5cm木板强度的其它材料。

2、防护顶板是吊篮脚手架的一部分,应按照施工方案中的要求同时组装同时验收。

(九)架体稳定

1、吊篮升降到位必须确认与建筑物固定拉牢后方可上人操作,吊篮与建筑物水平距离(缝隙)不应大于20cm,当吊篮晃动时,应及时采取固定措施,人员不得在晃动中继续工作。

2、无论在升降过程中还是在吊篮定位状态下,提升钢丝绳必须与地面保持垂直,不准斜拉。若吊篮需横向移动时,应将吊篮下放到地面,放松提升钢丝绳,改变屋顶悬挑梁位置固定后,再起升吊篮。

(十)荷载

1、吊篮脚手架属工具式脚手架,其施工荷载为1kn/m,吊篮内堆料及人员不应超过规定。

2、堆料及设备不得过于集中,防止超载。

第3篇 脚手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1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脚手架搭设、拆除及使用,保证使用脚手架时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以确保公司hse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此规定。

本规定明确了公司脚手架的搭设、验收和使用等方面的基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各类脚手架的管理。

2管理职责

2.1脚手架搭设单位是脚手架搭设、拆除的安全责任主体。脚手架搭设单位对搭设、拆除作业安全全程负责。

2.2脚手架使用单位对脚手架进行验收并填写脚手架验收单,对脚手架的合格性负责,在脚手架显著位置悬挂“脚手架合格”牌,做好现场使用监督和检查,对脚手架使用作业安全全程负责。

2.3分厂设备管理人员(点检)参与脚手架验收,并在脚手架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对脚手架搭设、使用及拆除进行监督检查。

2.4分厂、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对脚手架验收程序进行监督和检查,做好现场使用监督和检查。

2.5hse管理部监督检查脚手架搭设、使用及拆除安全措施的落实。对15米以上的脚手架、承重脚手架验收程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在脚手架验收确认单上签字。

3管理流程

3.1总体要求:

3.1.1脚手架的负载不得超过270kg/m2。荷载超过270kg/m2的脚手架或形式特殊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并经搭设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搭设。

3.1.2脚手架搭设前,搭设负责人必须按架子方案或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拟定书面操作要求,向班组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例如;架子的高度、大小、负载情况及其它要求等),并经全员签字确认。班组必须严格按操作要求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

3.1.315米以上的脚手架、承重脚手架、大型脚手架搭设、拆除前必须告知分厂、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和hse管理部。各级审核中发现不合格项目,须进行整改后重新审批。

3.1.4脚手架必须由架子工搭设、拆除。架子工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3.1.5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经过脚手架搭设负责人、脚手架搭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脚手架使用单位负责人和脚手架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督人员验收,并填写脚手架验收单。

3.2脚手架验收

3.2.1脚手架搭设完毕,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脚手架严禁使用。

3.2.2搭设的脚手架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应在脚手架显著位置悬挂“脚手架合格”牌。验收人员要在“脚手架合格”牌上签字。验收程序为:

3.2.2.1脚手架搭设单位验收确认后,在脚手架验收单上签字后报脚手架使用单位。

3.2.2.2脚手架使用单位验收确认后,在脚手架验收单上签字后报分厂、车间。

3.2.2.3分厂、车间设备管理人员检查后在验收确认单上签字批准。

3.2.2.4对于15米以上的脚手架及承重脚手架必须报hse管理部审核签字批准。

3.3脚手架使用

3.3.1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均衡,严禁超负荷使用,避免集中堆载,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泵送混凝土输送管等支撑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3.3.1.1不得将缆风绳、泵送砼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后架上,禁止在脚手架上悬挂起重设备。

3.3.1.2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随意拆卸绑扣、架杆、跳板,严禁擅自拆除剪刀撑以及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连墙件。

3.3.1.3在冬季应清理脚手板上冰雪,必要时要在脚手板上撒上砂子。

3.3.1.4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得开挖;必要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3.3.1.5脚手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护。

3.3.1.6脚手架上不能乱拉电线,必须安装临时照明线路时,木竹脚手架应加绝缘子,金属脚手架应另设木横担。附近有电气线路及设备时,应符合安全用电距离,并做好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3.3.1.7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要随时注意脚手架的安全情况,发现绑扣松动或架子不稳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停止作业,联系搭架人员进行整改。

3.3.1.8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3.3.1.9外架第一步(1.8m高)开始拉设兜网和立网,以后每隔4步架子拉设一道兜网,施工层脚手板和施工层临边必须设兜网和立网,以保证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

3.4脚手架维护

3.4.1脚手架搭好后,搭设单位要派专人管理,每月至少维护一次。恶劣天气后,应对脚手架进行全面维护。雨后要检查架子的下沉情况,发现地基沉降或立杆悬空要马上用木板将立杆楔紧。在6级以上大风、大雾和大雨天气下不得进行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前要有防滑措施。

3.4.2脚手架搭设单位、使用单位、所在单分厂(车间)及hse管理部等安全管理人员要对所辖施工区域的脚手架进行监督检查。

3.5脚手架拆除

3.5.1脚手架使用完毕,使用单位立即通知搭设单位拆除。拆除脚手架时,先拟定作业计划:拆除步骤和方法、安全措施、材料堆放地点、劳动组织安排等,报请批准。

3.5.2如遇强风、雨、雪等特殊天气,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严禁夜间拆除。

3.5.3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讯工具。

3.5.4拆除前,应对拟拆脚手架进行作全面检查,清除剩余材料、工器具及杂物。

3.5.5脚手架的拆除应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的原则,即从顶层开始(后装的先拆,先装的后拆)。

3.5.6拆架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立警戒标志。地面设专人指挥,并派专人监护,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拆除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3.5.7拆架的高处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防滑鞋。

3.5.8拆架时严禁碰撞脚手架附近电源线,以防触电事故。

3.5.9拆除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3.5.10拆下的脚手架构配件,按规格整体堆放整齐并及时出场,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和铁丝要集中回收处理。当天未完工,应及时加固存在隐患部分。

3.6脚手架如需部分保留时,对保留部分应先加固,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对需拆除部分实施拆除。

4相关文件

4.1《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2000]230号)

4.2jgj128-2000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4.3jgj130-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4.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集团[2010]17号)

4.5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集团[2010]38号)

5记录

《脚手架验收单》

6术语和定义

7附则

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hse管理部。

本规定起草人:王继刚。

本规定审核人:李 锋。

本规定批准人:张瑞兵。

本规定编号:q/gl-hse-038-2022。

本规定自2023年07月10日起开始执行,原《脚手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q/gl-hse-038-2009)同时废止。

第4篇 某某工程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某工程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基本要求:

1)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必须编写施工方案,必须进行设计计算,施工方案和设计计算要经过总工程师审批。

2)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前必须有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要有文字记录。

3)脚手架施工的人员资质、机具和材料要经过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对照有关规定和施工方案进行认定,不符合的不允许使用。

4)脚手架的搭设、拆除过程应有专职安全员进行监督。

5)脚手架搭设完成,使用前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试验和验收。

6)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执行。

(2)材料、构配件质量要求:

1)脚手架杆材质:

①钢筋材持一般应使用q235钢材(在有可靠数据情况下也可使用其他材质,但必须审批手续齐全),外径48mm、壁厚不小于3.0mm的焊接钢管,小横杆长度2.1-2.3m为宜,立杆、大横杆的长度4-4.5m为宜(不超过6.5m),其重量控制在每根25kg以内。锈蚀、变形超过规定的禁止使用。也可选用新型优质钢管材。

②脚手架塔设必须选用同一种材,不得使用不同材质混搭。

2)脚手板:

木脚手板应选用厚5cm,非脆性木材(如桦木、杨木等)无腐朽、劈裂板。

3)悬挑式脚手架的悬挑架和吊篮脚手架的吊篮平台,可选用型钢制作,其节点必须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允许使用钢管扣件连接方法组装。

4)所有的安全装置必须有产品鉴定证书、制造厂的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证明书,在现场还应进行检验和试验。

(3)主要构造和施工要求: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横距、步距、允许搭设高度、连墙件的布置、杆件及脚手板搭接等构造要求,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2)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①搭设高度在25m以下时,可素土夯实找平,上面铺5cm厚木板,长度为2m时垂直于墙面放置,长度大于3m时平行于墙面放置。

②塔设高度超过5m时,应进行计算并根据地耐力设计基础作法,或于地面下1m深处采用灰土地基,或浇注50cm厚混凝土基础,其上采用枕木支垫。

3)脚手架的外侧应按规定设置密目安全网,安全网设置在外排立杆的里面。密目网必须用合乎要求的系绳将网周边每隔45cm(每个环扣间隔)系牢在脚手杆上。

4)施工层外侧要按临边防护的要求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18cm高挡脚板。

5)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否则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一层连墙杆搭设完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剪刀撑、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撑在垫块或垫板上。

6)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②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③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墙件。

④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7)施工方案应对立杆的稳定措施、与建筑结构的连接等关键部位,绘制大样详图指导施工。

8)脚手板:

①铺设脚手板时,首先检查脚手架切实挂牢后才可进行。脚手板必须使用5cm厚木板,不得使用竹脚手板。板必须长出支点20cm以上。

②脚手板要铺满铺严,沿长度方向搭接后与脚手架绑扎牢固。

③禁止出现探头板。

第5篇 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脚手架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进一步规范脚手架的搭设、拆除,材料的验收及使用中的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强化对危险性较大和特殊脚手架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操作工人的人身安全,减少企业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施工现场(含联营和各种形式承包的工程项目部)。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3、《安全网》 gb5725---1997

4、《密目式安全立网》 gb16909---1997

5、《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北京建工集团施工现场创建达标管理办法》

9、《三建公司文明施工达标执行标准》

三、脚手架安全管理要求:

(一)材料、材质的安全管理要求:

1、钢管:

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直缝电焊钢管》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钢管应采用:外径48-51mm,壁厚3.0-3.5mm,长度为4-6m和2.1-2.3m,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kg的钢管。钢管必须做防锈处理,并涂桔黄色油漆。

2、扣件:

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尺寸相同,扣件无论新旧均应进行防锈处理,直角扣件自重应为13.2n/个、旋转扣件自重应为14.6n/个、对接扣件自重应为18.4n/个。

3、脚手板:

脚手板可采用钢、木材料制作,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冲压钢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脚手板无论新旧均应涂防锈漆。木制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宽度不宜小于200mm,厚度不应小于50mm。

4、安全网:

大眼网必须采用锦纶材料编制,宽度不得小于3米,长度不大于6米,网眼不得大于10cm;密目网网目密度不应低于2000目/100cm2,密目网各边缘部位的开眼环扣必须牢固可靠,环扣孔径不低于8mm,网体必须阻燃。

(二)采购与租赁的安全管理要求:

各工程项目必须从在北京市建委备案的生产、租赁企业中采购或租用钢管、扣件。在采购和租用钢管、扣件时,要与生产或租赁单位签订质量担保协议,查验和保存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各施工项目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强钢管质量的可控性和质量责任的可追溯性。

购买安全网时,必须在公司合供方名录内进行挑选,要查验并保存供方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执行公司采购流程)

(三)检查与验收: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严重锈蚀、弯曲时禁止使用。

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采用扭力扳手检查。

各施工现场要加强对钢管、扣件的进场验收,质量合格资料不全和未按标准要求铸有商标的产品不得验收进场。

冲压钢脚手板不得有裂纹、开焊与硬弯;木制脚手板有腐朽、劈裂、或有活动节子、偏棱和变形严重的禁止使用。

安全网进场时,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共同对安全网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商标;制造厂商、厂址;制造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合格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实物质量。并及时填写《建工集团总公司脚手架、安全网验收单》(附表4)

安全网在使用过程中,安全员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当发现有严重变形、磨损、霉变、断裂、破洞、系绳松脱、搭接处脱开情况时应及时进行更换。

四、脚手架基本安全管理规定

1、一般脚手架(15米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施工要有搭设、维护、使用、拆除的安全管理措施。特殊脚手架(非一般脚手架)施工前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方案经上一级审批后生效;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项目必须经专家组论证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2、各种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专业工长组织,由支搭和使用脚手架的负责人员及安全人员共同进行检查,履行交接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并及时填写《建工集团总公司脚手架、安全网验收单》(附表4)

3、验收后的脚手架,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因工作需要需做局布拆改时,应经验收部门或人员同意后,由架子工操作。

4、架子工程的安装和分包必须严格执行三建安全字[2004]14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5、按照集团公司《安全旁站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脚手架作业、水平安全网搭设、拆除作业时,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进行旁站监督,并填写《北京建工集团安全旁站监督记录》(附表1);如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督管理有实际困难的,经项目经理书面同意后,安全管理人员可委托相关责任人进行旁站式监督管理,并填写安全旁站委托书(附表2);接受委托人员必须是持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专业人员或该专业工长,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旁站监督管理规定》,对旁站监督的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负责。

6、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5级以上,高温,雨雪天气等)影响安全工作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7、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8、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9、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0、未取得有效特种操作证人员不得从事本工种作业。操作工人在现场工作时,要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复印件。

11、架子工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高处(距地面高度2m以上)作业时,必须正确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并每年对其进行一次体检,并提供所有人员体检证明。(劳务、工程分包人员的体检证明,由提供施工人员的单位负责提供)

12、经过大风,大雨后,要对架子进行检查,如发现下沉,松扣或崩扣时要及时修理。

13、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应停电进行,否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严禁跨越35千伏及以上带电设备。水平安全距离应不小于3m;10千伏及以下,水平和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m,所有在带电设备附近作业时,其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6m,并应有电气工作人员监护。

五、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一般脚手架

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

2、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3、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

4、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5、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6、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7、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5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8、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5nm,且不应大于65 nm。

9、作业层脚手板必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0mm;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进行可靠固定,严防倾翻。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应与支撑杆可靠地固定。

10、凡高度在4m以上的多层建筑物(高度在15m以下),不使用落地式脚手架的,首层四周必须支搭固定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宽度不得小于3m,所用安全网必须为新安全网。

11、高层建筑物首层必须固定一道6m宽的双层安全网,且必须使用新安全网,每隔4层(高度不超过10m)还要固定一道3m宽的安全网。

12、安全网的搭接严密,支设牢固,外观整齐,安全网的外口要高于里口60-80cm,多层建筑网底有效高度不得小于3m,高层建筑网底有效高度不得小于5m,安全网内不得留有杂物。

13、脚手架基础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的有关规定进行。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应略高于自然地坪50mm,底座、垫板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脚手架外侧必须设置排水沟,保证排水顺利。

(二)模板支撑体系暨满堂红脚手架

1、施工现场所用的模板支撑体系暨满堂红脚手架必须按照承重脚手架的要求作到五有:有方案、有设计、有计算、有验收、有检查。

2、模板支撑体系暨满堂红脚手架除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应单独使用同一种架体材料,严禁混用。

3、模板支撑体系暨满堂红脚手架搭设高度低于5米的,项目工程师应对支撑体系进行受力计算,明确搭设要求,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模板支撑体系暨满堂红脚手架高度大于5米的,项目工程师负责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方案应有计算书,搭设祥图、搭设要求和安全要求,并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且架体必须由专业架子工进行搭设。

5、模板支撑体系暨满堂红脚手架高度大于8米或跨度大于15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必须由公司组织专家论证,并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6、承重较大的满堂红架子,立杆间距纵横均不得超过1.5m。顺水杆每步间隔不得超过1.4m。檩杆间距不超过75cm。脚手板应铺严、铺齐。立杆底部必须夯实或垫板。

7、装修用的满堂红架子,立杆间距纵横均不得超过2m,靠墙的立杆应离开墙面50-60cm。顺水杆每步间隔不得超过1.7m。檩杆间距不得超过1m。铺脚手板时,架子高度超过3.6m,板子空隙不得超过20cm;架子高度超过6m,必须满铺脚手板,花铺的脚手板,板子的搭头必须绑牢。

8、满堂红架子的四角必须绑抱角戗。中间每四排立杆使一个十字盖,一直到顶。每高两步,横向相隔四根立杆必须绑一道拉杆。

9、封顶架子立杆应绑双扣。立杆不得露出杆头。接杆在封顶处的一根应大头向上,运料应预留井口,井口四周应绑护身栏或加盖板,下方搭支防护层。上下架子应绑爬梯。

10、高度在3.6m以内的安装和装修,非承重的满堂红架子可由本工种用套管架自行支搭,铁凳间距不得大于2.0m,铺板宽度不得小于60cm,如高度超过3.6m或需使用杉槁等支搭承重架子时,一律由架子工支搭。

(三)插口架子:

1、插口架子适用于外挂内浇,外砖内浇和框架结构等工程的结构施工,插口架子既可作结构施工的立体外防护,又可做人行通道使用。

2、插口架子的负荷量(包括活荷载)不得超过120kg/m2架子上严禁堆放材料,人员不得集中停立,保证架子受力均�。

3、插口架子的升降,应使用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吊运,凡使用插口架子的单位,必须把架子的升降列入正常的施工工序。

4、插口架子在组装前,施工负责及有关人员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拟定组装方案和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方案和交底作业。

5、组装插口架子应由架子工担任,在组装前要认真检查所用的料具,不准使用与本规定材料规格不符的料具。如用焊接配件组装架子,应经技术部门及有关人员检验鉴定合格方可使用。

6、架子工组装作业必须3人以上配合操作,严格按照支搭脚手架的程序组装或拆除。

7、架子组装好以后,应由施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签定合格后方能使用。架子投入使用后,任何人不得拆改架子或挪动架子上的脚手板,因施工需要必须改动时,应经施工负责人批准,架子工负责操作。

8、插口架子提升或降落时,不准使用吊钩,必须用卡环吊运,任何人不准站在架子上随架子升降,别杆等材料随架子升降时,必须放置在妥善的地方,以免坠落。

9、插口架子使用期间,施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如架子问题比较严重,涉及结构稳定时,要将架子落到地面进行修理。

10、插口架子暂不使用时,要立放平稳并采取固定措施,以防倾倒。

11、架子的长度不得超过建筑物的两个开间,最长不得超过8m,超过8m的要经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12、采用预制焊接的定型边框为立杆的,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5m,采用钢管组装的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架子两端必须有边框或立杆。

13、插口架子的宽度以0.8m至1m为宜,高度不低于3.8m,最少要有三道钢管大横杆。

14、采用预制焊接边框为立杆所组装的插口架,长度超过3m的大面要打斜戗,用钢管现组装的插口架,大小面均需打斜戗。

15、上下两部脚手架铺板要铺严、固定、下步要挂满大眼安全网,两步都要绑两道护身栏设一道挡脚板,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m。

16、沿插口架子外侧要满挂密目网(与建筑物相邻面不挂),架子高度至少高出施工面1.2m。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并加绑十字盖。安全网要从上至下挂满封严,并与每步脚手板脚下封死绑牢。

17、插口架子安装就位后,架子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20cm,间隙处应用盖板连接绑牢,立面外侧用密目网封严。

18、施工中因建筑物的形式或施工分段造成插口架子高低错开时,应及时将错开的小面封死。

19、因工程的特殊需要,插口架子须要悬挑时,挑出长度从受力点起,不准超过1.5m,必须超过1.5m时,项目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经上一级技质部门批准后,方准进行施工。

20、遇隔离层有通廊和暖廊结构工程时,插口架子插入室内的钢管应设长短档,有通廊时用长档,没有时用短档。

21、建筑物山墙无窗口时,可采用预埋吊环或穿墙钩,承挂防护架子,预埋吊环应与墙体主钢盘焊牢。穿墙钩要加垫板,用螺栓与墙体拧牢。穿墙钩或吊环的间距不得大于2m,并应有防止脱勾的措施。里排立杆上端受力处要加一个保险扣件,防止受力脱落。挂架子装好后,应将架子上的吊管或挂勾与吊环或穿墙钩绑牢,穿墙钩和吊环、吊钩应用直径16mm以上的i级钢材制作,并应有吊环与建筑物连接情况的隐检记录,经有关技术、安全部门鉴定合格方可使用。

22、阳台栏板能随结构一起安装的工程,在阳台正面设插口架子时,在阳台内用斜别杆固定插口架,别杆向墙面倾斜70-75度,也可以用钢丝绳和花兰螺栓将插口架与墙体拉接固定的方法。

如果阳台处无法使用插口架子时,应绑单排架子做外防护,单排架子高度应与插口架子保持一致,每层阳台与插口架子之间要用盖板或安全网封严。

23、凡建筑物拐角处相连的插口架子,应将两面相邻架子大小面用盖板或安全网交圈封严。

24、插口架子的插口用扣件连接的应用双扣件,焊接的应用钢筋兜加固。

25、插口架子的别杆要别于窗口的上下口,每边长于所别实墙20cm,并与插口杆绑牢,别杆长度以2m为宜,超过2m时应采取措施缩短。

26、凡外砖内模的工程,严禁外墙受力,应用钢丝绳和花兰螺栓将插口架和室内砼墙拉结牢固。

(四)吊篮架子

1、吊篮适用于高层建筑外装修和外檐修理作业,吊篮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准超过120公斤(包括人体自重)。吊篮上的人员和材料要对称分布,不得集中在一头,保证吊篮两端负载平�。

2、没有护头棚的吊篮上或在两个吊点的吊篮上,以及在建筑物拐角处,悬挑处操作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而且篮内人员均必须挂好安全带。

3、严禁在吊篮的防护以外和护头棚上作业,任何人不准擅自拆改吊篮,因工作需要必须拆改时,要将改动方案报技质部、安全监管部和施工负责人批准后,由架子工拆改,架子拆改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准使用。

4、使用吊篮的人员,在工作中要随时注意工具材料,不准向吊篮外抛投任何物件,保持吊篮的整洁。

5、组装吊篮之前架子工对所需用的料具要进行检查,按标准选料.使用焊件组合吊篮时,应由技术质量部和项目有关人员鉴定焊件合格后,方准使用。

6、组装或拆除吊篮时,必须同时摇动所有的手板葫芦或同时拉动倒链,各吊点应同步升降,保持吊篮平�。吊篮升降时不要碰撞建筑物,特别是在阳台、窗口等部位应有专人负责推动吊篮,防止吊篮碰撞建筑物。

7、吊篮里皮距建筑物以10cm为宜,两吊篮之间间距不得大于20cm。不准将两个或几个吊篮连在一起同时升降,两个吊篮接头处应与窗口、阳台施工面错开。

8、以手板葫芦为吊具的吊篮,钢丝绳穿好后,必须将保险搬把拆掉,系牢保险绳。用安全卡子代替保险绳时,保险卡子的拉把不准与主绳捆绑在一起。并将吊篮与建筑物拉牢,在无处拉接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

9、吊篮的位置和挑梁的设置都应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而定。拟定施工方案时,应注意挑梁排出的长度和位置应与吊篮的吊点保持垂直、安装挑梁时,应使挑梁探出建筑物一端稍高于另一端。挑梁在建筑物内外的两端应用杉槁、钢管连接牢固,成为整体、阳台部位的挑梁在挑出部分的顶端要加斜撑的抱桩,斜撑下脚要加垫板,并且将受力的阳台板和以下的两层阳台板设立柱加固。

10、承受挑梁拉力的予埋吊环,应用直径不小于16mm以上一级圆钢制作,吊环埋入砼内的长度应大于36cm,并与墙体主筋焊接牢固,如果几个吊点共用一个予埋吊环时,要另外采取加固措施,并经技术质量部审批后方准使用,吊环的设置情况应有浇筑砼前的隐检合格证明。予埋吊环距支点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挑梁与吊环联结时应用直径大于12.5mm的钢丝绳或00型,03号以上的花兰螺栓联结。

11、承重钢丝绳与挑梁联结必须牢靠,并应有预防钢丝绳受剪的保护措施。采用卡接方法时,不得少于4个卡子,绳头要做安全弯,凡是承重的钢丝绳严禁接头使用。

12、吊篮用的吊索要从吊篮主横管底下穿过,吊钩下的吊索与吊篮内外主横管连接夹角要保持45度,同时用卡子将吊钩与吊索卡死。并必须设有防止脱勾的保险措施。

13、安装吊篮的操作程序是:先将挑梁固定绑牢,挂好吊篮承重绳,将在地面组装好的吊篮,穿上承重绳,装好安全卡子或保险绳,然后摇动各吊点的手板葫芦或倒链,使吊篮平稳地升到使用高度,最后将吊篮与建筑物拉结稳固后,即可使用。安全保险绳每次放绳不得超过一米,并卡牢所有卡子。

14、吊篮可根据工程的装修情况和工程特点组装成单层或双层吊篮。双层吊篮要设爬梯,留出活动盖板,以便人员上下。

15、吊篮长度一般不得超过8m,因工程特殊需用8m以上的吊篮时,要经上级技术部门批准。吊篮宽度以0.8m至1m为宜。单层吊篮高度以2m,双层吊篮以3.8m为宜。用钢管为立杆的吊篮,立杆间距不准大于2m,采用焊接边框的吊篮,立杆间距不准超过2.5m。单层吊篮至少设三道横杆,双层吊篮至少设五道横杆。

16、以钢管组装的吊篮,大、小面均需打戗,以焊接预制框架组合的吊篮,长度超过3m的大面要打戗。

17、单层或双层吊篮的每层脚手板都必须铺平铺严,并与排木固定、排木的间距不得大于1m。吊篮作业层外皮和两端小面均应绑两道护身栏,设一道档脚板,并用安全网全部封严、索死下角。里皮要绑防护栏。里皮不能绑防护栏的吊篮,必须与建筑物拉牢固定,吊篮里皮与建筑物的间隙不得大于20cm。

18、吊篮顶的防护层,距作业层脚手板不得小于2m,防护层要用金属网,尼龙网或轻型坚固材料搭设。如遇挑檐板不能设防护层时,操作人员应挂安全带,做完挑檐后,再设防护层。

19、长度在8m以下的吊篮,要设3个吊点,超过8m的吊篮,每增加3m加一个吊点,吊点分布要均匀。长度在3m以下的小吊篮如设3个吊点操作不便,可设两个吊点,但篮内人员要挂好安全带。吊篮下方必须满挂大眼安全网.

20、吊篮组装前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根据工程情况编制吊篮组装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上报技术质量部、安全监管部审批,共同组织验收。

21、组装吊篮所用的料具,要认真验选,用焊件组合的吊篮,焊件要经技术质量部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22、吊篮使用期间施工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吊篮的防护、保险措施、挑梁、手板葫芦或倒链、吊索、钢丝绳,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严禁工人在有隐患的吊篮内作业。

23、在吊篮使用中应设专人或责成有关部门,监视挑梁荷载与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质量部、安全监管部反映。

(五)移动式脚手架

1、移动式脚手架搭设前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由专业架子工进行搭设,方案必须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安全监管部备案。

2、移动式脚手架长、宽、高最佳比例为4*3*3,最长不得超过5米,最高不得超过5米,移动式脚手架侧向要有防倾翻措施。

3、移动式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2米,四面必须打戗,一面绑爬梯。

4、作业层必须满铺脚手板,脚手板两端必须与架体联结绑扎牢固。作业层四周必须绑两道不低于1.2米防护栏杆,设18厘米宽挡脚板

5、移动式脚手架下角严禁使用万向轮,必须使用直径60厘米以上的轱辘。

6、脚手架移动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指挥,且架体上不能站人、堆料。

7、脚手架静止状态下,四轮必须采取稳固措施。

8、使用移动式脚手架的施工场地必须保持地面平整。

五、附则:

1、规定中未尽事宜,执行《建筑安装工程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要求。

2、本规定如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时,以上级文件为准;严于上级规定时以本规定为准。

3、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罚则》有关条款进行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4、上述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请各单位认真贯彻和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公司安全监管部负责解释。

第6篇 钢管脚手架使用维护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为了规范钢管脚手架使用,加强施工中钢管脚手架的维护和管理,避免钢管脚手架被错误使用或私自改动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对钢管脚手架使用和维护的安全管理。

3. 安全管理规定 3.1 钢管脚手架搭设完毕,由脚手架施工队质量检查员或安全员按《落地式脚手架安全自检表》检查后,交使用部门安全员或作业长(施工人员)验收,待安监部安全主管(安全员)检验合格后,脚手架施工人员在明显位置挂设“允许使用”牌后方可使用。

3.2 脚手架使用单位在施工中要避免对脚手架进行拖拉、撞击、重压。

3.3 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私自改动、破坏脚手架各构件及安全网和挪动脚手架。

3.4 脚手架使用单位施工前应在脚手架周围拉设警戒带,并设专人监护,防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

3.5 每天脚手架使用前,脚手架使用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对脚手架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带领作业人员使用脚手架。

3.6 脚手架在使用中如果受到拖拉、撞击、重压,脚手架使用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项目部安全主管和架子工作业长。

脚手架施工人员摘除“允许使用”牌,挂上“脚手架禁止使用”牌。

架子工作业长通知脚手架施工队对脚手架进行检查、整改,脚手架施工人员在明显位置挂设“允许使用”牌后方可使用。

3.7 脚手架在使用中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项目部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脚手架整改申请。

架子工作业长在接到申请单2小时内应到达施工现场。

脚手架施工人员在明显位置挂设“脚手架禁止使用”牌,架子工作业长指派脚手架施工队对脚手架进行整改。

整改后的脚手架需重新进行验收方可使用。

3.8 项目部应委派专人负责脚手架检查及整改,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 3.9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项目部必须每十天组织人员至少检查一次。

3.10 项目部每3天要组织安全员、脚手架使用部门以及班组长、和脚手架使用单位对脚手架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安全员做好检查记录。

对需要整改的问题,由项目部通知架子工作业长派脚手架施工队进行整改。

3.1

1 安全主管/安全员、脚手架使用部门安全员、工程主管、作业长每天巡查时要检查脚手架,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按照上述要求整改。

3.1 2 如果工作量比较大,项目部要安排专人从事脚手架维护。

架子工作业长安排从事脚手架维护留守人员的数量和留守天数,并通知安全主管/安全员,安全主管/安全员在日常对脚手架巡查时要检查是否有专人从事脚手架维护。

有限公司工程

第7篇 脚手架搭拆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搭架作业的基本职责、作业现场控制、维护使用管理、技术规范和报验流程,确保脚手架搭设、使用和拆除过程中的安全施工。

本文件适用于修造船生产用脚手架,其他作业用脚手架参照执行。

2 职责

2.1安保部负责对脚手架搭设、使用、维护和拆除等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搭架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取证管理,负责脚手架质量验收、签发准用意见。

2.2造船部/修船部负责生产过程各类脚手架、安全通道的搭设、使用、维护、拆除等作业的总体协调和监督、检查。

2.3服务车间负责组织、策划、实施现场脚手架的搭设、检验、维护和拆除等工作。

2.4使用部门负责使用性能验收、使用过程管理。

2.5人力资源部负责招用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搭架队伍,组织开展作业人员技能培训。

3 管理要求

3.1作业人员要求

3.1.1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3.1.2身体健康,无本职业禁忌症,包括恐高症、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精神病、美尼尔氏综合症及肢体缺陷等。

3.1.3具有搭架作业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操作证。

3.1.4正确穿戴和使用合格的劳防用品,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严禁穿硬底鞋和带钉鞋作业。

3.2搭架作业管理

3.2.1新进材料的控制

3.2.1.1新进材料钢管、扣件及其附件要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质量检验报告。

3.2.1.2进入厂区的新进材料必须打包,并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打包要求脚手管两端对齐,高度不能超过80cm,钢网片、板摆放整齐,原则上打包高度不得超过160cm。

3.2.1.3扣件及其附件应专点专箱定置存放,任何物品摆放不得影响通道顺畅。

3.2.2构、配件材料点检

3.2.2.1脚手架材料、扣件、附件等,在使用前、后,必须按相关技术规范进行点检。点检合格后整理打包粘贴点检合格标识,注明检查人姓名及检查日期。

3.2.2.2未经点检合格或未张贴合格标识的脚手架材料禁止吊运至生产现场使用。

3.2.2.3扣件存放、运输必须使用专用扣件箱,防止造成油液污染。

3.2.3搭(拆)架作业申请

脚手架使用部门、单位,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向服务车间提出搭(拆)架作业通知,并将相关工程及搭(拆)架要求向服务车间、施工队交底,由服务车间组织施工。

3.2.4作业准备

3.2.4.1脚手架材料现场堆放应按“5s”要求落实定置措施,不得占用、堵塞通道。

3.2.4.2安全通道专用钢管应用红白油漆间隔标识,架设稳固可靠,通道畅通、适合人员通行。安全通道的策划、搭设及使用过程的调整、维护应满足生产实际需要。

3.2.4.3脚手架搭、拆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监护,禁止危险立体交叉作业,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搭架危险区域,并有效落实警戒措施和现场监护人。

3.2.4.4夜间、密闭舱室等作业现场应确保良好照明效果,涂装后应经测爆、测氧合格,进入前应有效落实通风措施。

3.2.4.5高度在6米以上、密闭舱室、悬挂或悬空且坠落高度大于4米的脚手架的搭(拆)作业,必须报告现场安全主管。

3.2.4.6船艏、船艉整体架的搭(拆),施工队根据服务车间专项作业指导书,制定具体施工方案,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要求,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交底。

3.2.4.7线形、结构复杂区域搭(拆)脚手架,或施工队提出有施工困难的,应提请服务车间、安保部等部门现场指导。

3.2.4.8用于密闭舱室涂装的脚手架,应按涂装脚手架要求进行搭设或整改。

3.2.5其他要求

3.2.5.1搭架作业应落实好人员、物件等防坠落措施,作业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监护。

3.2.5.2脚手架搭设应按照《搭架作业技术规范》(附件a)要求进行。

3.2.5.3搭架过程中,因环境条件发生突然变化,影响安全作业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危险区域,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重新作业。

3.2.5.4应确认天气、环境等客观条件符合作业安全要求,当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搭架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3.2.5.5船舶移位、下水、进出坞等过程中或被搭架作业结构处于移动、失稳等状态时应禁止从事脚手架搭拆作业。

3.2.5.6原则上,夜间不安排大面积、临水脚手架的搭(拆)作业。

3.3脚手架的检查与验收

3.3.1脚手架搭设过程中,搭架施工单位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完工后对搭设质量按《脚手架搭设质量检验表》(gl/ch 04-006-r-01)要求进行逐项自查,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立即进行整改。符合报验要求的,向服务车间作业长报验。

3.3.2服务车间作业长对搭设完毕的脚手架按照《脚手架搭设质量检验表》(gl/ch 04-006-r-01)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一次报检不合格,在意见栏中说明不合格事由,并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进行二次报验。二次报验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中止作业,报告车间领导调整施工队伍,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制考核。对严重不符合标准的脚手架,应予以重搭。

3.3.3使用部门工程主管负责组织脚手架适用性检验。一次报检不合格,在意见栏中说明不合格事由,并要求服务车间、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进行二次报验。不能满足生产需求的脚手架,应予以重搭。

3.3.4现场安全主管对脚手架进行复查,签发准用意见。

3.3.5脚手架因工程需要,上道工序转入下道工序时,应重新进行验收确认。

3.3.6正在搭设、未经验收的脚手架应设禁用标识,验收合格后,设置交验合格标识牌,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

3.3.7脚手架合格标识牌上,应标明责任单位、责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注明定期巡检记录标识,巡检合格后签字确认。

3.4脚手架的使用

3.5.1总体要求

交付使用的脚手架,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允许,不准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切割、破坏或拆除脚手架上的任何部件,确因工作需要临时改变脚手架结构时,必须向服务车间提出,经安全主管同意后由搭设单位进行。

3.5.2使用过程要求

3.5.2.1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加强脚手架的检查与维护,发现影响安全施工的因素应立即停工,并报告情况,较危险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待搭架部门整改完毕后,方可恢复施工。

3.5.2.2作业人员作业时,上、下脚手架时必须走安全梯道,严禁翻爬脚手架。

3.5.2.3原则上脚手架仅供作业人员作业使用,如工作需要需承受较大载荷时,使用部门应提前向搭架部门进行交底,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使用过程中严格控制荷载,避免因荷载过大造成脚手架坍塌。

3.5.2.4脚手架上需临时堆放物件时,必须采取有效防坠落措施,防止物件坠落伤人。

3.5.2.5作业中严禁拆除、松动、破坏脚手架主杆地基,因工程需要,需拆除部分立杆落地处地基底板时,应征得工程总管及安全主管同意,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后方可割除。

3.5.2.6施工人员在脚手架上用起重设备起吊零部件、物料时,不准将钢丝绳的受力点作用在脚手架上,以防止脚手架受力后变形、倾斜或发生倒塌事故。

3.5.2.7脚手架与作业结构间的连墙杆严禁拆除,如作业结构有工程,需拆除连墙杆时,应通知搭架部门,将连墙杆移位或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拆除。

3.5.2.8脚手架内侧作业脚手架和舱壁间距超过300mm时,作业前须对脚手架加设有效的防护措施,脚手架与舱壁间应加设安全网。

3.5.2.9严禁在脚手板上切割材料,确需临时切割时,必须采取保护、衬垫等措施,防止损坏脚手板、脚手管等。

3.5.2.10作业结束后,必须将架上物件、工具等移至安全部位放妥。施工过程中、每日收工前应及时清理架面,将架面上的工具、材料、物品和垃圾及时清运,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向下抛掷材料物品和倾倒垃圾。

3.5巡检要求

3.5.1服务车间应组织专人定期对脚手架进行巡回检查,加强维护工作,及时发现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3.5.2巡回检查要点

a)检查脚手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若发现异常时,及时加固整修;

b)检查脚手架各连接部位及钢网板、钢网片等固定情况,如发现松脱和移动等情况,及时加固整修;

c)检查脚手架的防护栏杆、上下通道梯子和安全网,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d)督查使用者正确合理使用脚手架,发现有擅自拆卸、超载和破坏脚手架现象,应及时予以制止和采取脚手架安全补救措施。

e)发现不安全因素和行为应立即报告部门作业长或安全主管。

3.5.3服务车间在接到使用部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的整改要求时,应立即按要求组织整改,整改完毕后,按验收程序提交验收。

3.6拆架施工要求

3.6.1拆架前的准备及要求

3.6.1.1拆架搭架队负责人或带班检查脚手架的完好情况,并对已受到破坏或松动的部位进行加固,清除掉脚手架上的杂物,禁止非拆架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3.6.1.2舱内拆架要吊清所有的舱内设备,或采用保护措施。密闭舱室拆架必须测氧测爆合格后方可进行,拆架前通风设施必须到位,并要有足够的照明。

3.6.1.3拆架安全要点同搭架作业的安全管理。拆架前要对所有参与人员检查,并进行安全交底。

3.6.2拆架中的要求及规定

3.6.2.1拆架时要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当配备红色安全监察的袖章。

3.6.2.2严格遵守拆除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层同时作业,在拆架时四周必须同时进行,架高6米以上,拆下的钢管等不能抛丢,用人往下传接,下面3.6.2.3传接材料的人要与上面拆架的人错位站立,传接材料时,步调要保持一致,上下施工人员要保持高度的协调。

3.6.2.4拆除过程中严禁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

3.6.2.5舱内拆下的钢网片、钢网板要整齐堆放在托架上,并用两道绳索捆绑。拆下的钢管要一头整齐堆放在钢管托架上,不能夹带扣件,钢管满架后,两头要用横杆和扣件锁紧,拆下的扣件放在扣件斗内,所有拆架材料在舱内要有序堆放,并及时吊出进场,且钢管和扣件严禁混吊。

3.6.2.6密闭舱室拆架,按搭架反顺序进行,拆架材料由人传递出舱口时,上下施工人员要保持高度的协调。拆架材料用绳索拉出舱口时,捆绑材料的绳索必须扎两道,两道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1米原则上每次拉1根材料出舱,严禁长短太多的材料两根一起拉出舱口,上下施工人员要保持高度的协调。

3.6.3拆架后的安全要求

3.6.3.1密闭舱室拆架出来的材料要在甲板上堆放整齐,严禁堵塞安全通道,拆下的脚手板要按规格堆放整齐,并用二道绳索捆绑,钢管、扣件等按前述要求操作。

3.6.3.2拆架结束后要及时清理舱内所有与搭架有关的材料,并及时吊下船进场,做好拆架后“5s”工作。

3.7对现场安全主管的要求

3.7.1应对脚手架的使用情况进行安全督查,对违章使用脚手架的行为进行考核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员及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并对脚手架的不安全因素及时督促进行整改。

3.7.2操作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时,安全主管有权局部或整体停工,督促进行整改,待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后恢复施工。

3.7.3应对脚手架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整改完毕的脚手架按验收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脚手架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8对现场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

3.8.1不得违章指挥脚手架作业与其他相抵触工种同时施工。

3.8.2不得强令使用有安全隐患或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

3.8.3在生产过程中,不得违章指挥施工部门破坏脚手架主结构。

3.8.4使用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勒令停工,布置整改,消除隐患

4 附件

附件a 钢管式脚手架搭设技术规范

5 附表

附表1 脚手架搭设质量检验表 gl/ch 04-006-r-01

附录a

钢管式脚手架搭设技术规范

a.1范围

规定公司修造船现场使用的钢管式脚手架。

a.2规范性引用文件

a.2.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规范》(jgj128-[2000])

a.2.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a.3术语

a.3.1作业结构:利用脚手架作业的各类结构物。

a.3.2直角扣件:用于杆与杆搭成90°固定的连接件。

a.3.3对接扣件:用于杆与杆搭成180°固定的连接件。

a.3.4旋转扣件:用于杆与杆搭成360°范围内任意角度连接固定的连接件。

a.3.5内井型:搭设于口字型作业结构内成井字型的脚手架结构。

a.3.6外井型:围作业结构而成井字型的脚手架结构。

a.3.7凹型:分平凹和直凹。是指凹型作业结构,在凹内搭设的三面脚手架结构。

a.3.8立杆:是指与地面垂直的杆、是脚手架受力杆,它的作用是将脚手架上所有重量传导到地基上,一般单根长度为6米。

a.3.9大横杆:是指与作业立面平行,沿脚手架纵向布置的水平长杆,与立杆连成整体,一般单根长度为6米。

a.3.10小横杆:是指与作业立面垂直,沿脚手架横向布置的水平短杆,与立杆成整体。

a.3.11斜撑:指紧贴脚手架宽度方向的外排立杆,与立杆斜交并与作业面成45~60°角的杆。一般沿脚手架的立杆与小横杆连接形成的长方形的对角线设置,上下连续设置成“之”字型,用于将脚手架形成三角稳定结构,防止架子沿纵长方向倾斜。

a.3.12剪刀撑:指与脚手架长度方向的外排立杆斜交,与作业立面平行、与地面成45~60°角的支斜杆。一般要沿脚手架的整个高度贯穿脚手架的多个立杆与大横杆,用于将脚手架连成整体,形成三角形,增加整体稳定性。

a.3.13抛撑:是指支点在脚手架外与宽度方向多个立杆斜交的支杆,与地面和作业面均成45~60°夹角,增加脚手架横向稳定,防止脚手架向外倾斜倾倒。

a.3.14八字撑:指内井型、凹型脚手架的拐角处水平搭设的连接相邻两面脚手架的水平撑杆,与地面平行,与两面脚手架构成等边三角形,相邻两个拐角处的撑杆呈“八”字形,增加脚手架横向稳定,防止脚手架向外倾斜倾倒。

a.3.15连墙杆:指与作业结构相互连接的水平杆,能承受拉和压的作用力,主要用于高度较高的脚手架,可以承担外排立杆不均匀产生下沉所产生的载荷和防止脚手架向外倾斜。一般采用焊接或卡接在作业结构上。

a.3.16步距:相邻上下水平杆之间的轴线距离。

a.3.17跨距:相邻纵向立杆之间的轴线距离。

a.3.18横距:脚手架立杆的横向间距。

a.3.19主节点: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三杆紧靠的扣接点。

a.3.20构配件:主要指脚手板(钢网板、钢网片)、脚手杆、扣件、梯子、铅丝等。

a.4规范内容

a.4.1脚手板

a.4.1.1钢网板:规格一般宽度为300-400mm,长度为2200-3000mm,现在常用的有2200mm×400mm;2200mm×300mm;3000mm×300mm等三种规格。每块最大质量不宜大于30kg。钢网板必须经压重试验,钢网板二头距端面100mm搁空,中间载重500千克,10分钟无塑性变形。

a.4.1.2钢网片:规格为1000mm×750mm,用φ10mm的圆钢和σ4-σ5mm钢板网焊接制作,钢板网与圆钢每一点连接处焊接牢靠。

a.4.2脚手杆

a.4.2.1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2)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的有关规定。

a.4.2.2脚手杆采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钢管,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kg。

a.4.2.3新钢管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旧钢管无凹凸状,无疵点裂纹和变形,杆件两端切口应平直,严禁斜口,毛口,卷口等现象。

a.4.2.4旧钢管表面锈蚀深度不得>0.5 mm;各种杆件钢管的端部长度l≤1500 mm时弯曲应≤20 mm;立杆钢管长度3000 mm≤l≤4000 mm时,弯曲应≤12 mm;立杆钢管长度4000 mm ≤l≤6000 mm时,弯曲应≤20 mm。

a.4.3扣件及其附件

a.4.3.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扣件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a.4.3.2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a.4.3.3扣件不能有裂纹、气孔、疏松、变形、砂眼等铸造缺陷。圆弧差异不得超过±0.5mm,铆钉中心偏差允许0.5mm,铆合处活动应良好;扣件与钢管的贴合面要接触良好,扣件夹紧钢管时,开口处的最小距离要小于5mm,扣件的活动部位应灵活,旋转扣件的两旋转面的间隙要小于1mm。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成;扣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抗拉强度3.234×105kn/m2,延伸率≥8%。

a.4.4梯子

a.4.4.1分直梯和斜梯两种。按焊接工艺要求焊接,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a.4.4.2直梯:规格一般为2000 mm×400mm,用φ20的钢管焊制,梯子上端有挂钩。

a.4.4.3斜梯:规格一般为2400mm×500mm,用63mm×40mm×σ4mm以上角钢跟40mm×12mm×σ2.5mm格栅踏步焊制而成,梯子上端有挂钩。每架斜梯最大质量不宜大于30kg。

a.4.5铅丝

使用12#、16#正品铅丝。钢网板与钢管连接用双股12#铅丝,钢网片与钢管连接用双股16#铅丝。

a.4.6安全网

现场使用安全网宽度不得小于3m,长度不得大于6m,网眼大小50-100mm。使用维纶、锦纶、涤纶等材料编制的符合国家标准的阻燃性安全网,严禁使用损坏或腐朽的安全网。

a.4.7搭架规范

a.4.7.1总体要求

a.4.7.1.1脚手架的整体结构,其横向长度应分别超出作业面两端点500mm为宜,纵向高度应超过最高作业部位1.5m以上。脚手架结构的任何部位与作业结构表面距离应保持在100-200mm。若超过300mm应加设栏杆或安全网。

a.4.7.1.2搭设顺序:检查地基--摆放扫地杆--由里向外逐根竖立杆,并与扫地杆扣紧--设置第一步横杆(先装小横杆再装大横杆),设置临时连墙杆或抛撑--向上设置第二、三……步横杆--设置连墙杆、斜撑、八字撑、剪刀撑等--铺设脚手板--架设梯道--挂设安全网。

a.4.7.1.3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自下而上逐层搭设。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并检查其牢固性。连墙件、剪刀撑、斜撑、八字撑等的搭设应随立杆、横杆等同步搭设。

a.4.7.1.4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原则上在其上下禁止从事其他危险交叉作业。搭设时,要保管好扣件、工具及材料防止坠落伤人。严禁从上方向下掷物,要设专人监护,防止他人误入。

a.4.7.1.5脚手架层高要求,各层之间的垂直距离为1.8~2m。

a.4.7.2脚手杆

脚手杆必须用符合要求的扣件连接、固定,禁止用铅丝、绳索等代替扣件使用。

a.4.7.2.1立杆

a)立杆的垂直偏差,当架高在20m以下时应不大于架高的1/200;架高20m以上,不大于架高的1/400~1/600,全高的最大偏差不大于100mm;

b)高度低于20m的脚手架立杆间距应不大于2500mm;高度超过20m的脚手架立杆间距应不大于2000mm;

c)靠舱壁一侧脚手架的立杆可以从距舱壁水平距离不大于1000mm处竖立杆;

d)冷作换板工程量较大的脚手架,靠舱壁一侧立杆跟舱壁距离应小于300mm;

e)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如因管端出现毛刺、卷口情况少量对接时不得少于三只扣件。

a.4.7.2.2横杆

a)横杆偏差:大横杆、小横杆应保持水平,水平偏差不允许超过5mm/m;

b)大横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6m;

c)大横杆需要接长时,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

d)大横杆对接,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大横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跨距的1/3;

e)大横杆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大横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f)每个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小横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g)作业层用钢网板铺设与小横杆上时,小横杆须设置于大横杆的上方,非主节点处的小横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跨距的1/2;

h)作业层用钢网片铺设在大横杆上时,大横杆须设置于小横杆上方,作业层相邻大横杆间距须小于300mm。

a.4.7.2.3连墙杆

a)脚手架宜根据需要设置连墙杆增加稳固性,连墙杆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b)一字型、凹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杆,连墙杆的垂直距离不应大于作业结构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两步)。

a.4.7.2.4抛撑

当搭设高度低于7m时,可采用设置抛撑的方法保持脚手架的稳定,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同时在立杆与抛撑之间,在距地面200-500mm处加一加强杆,用以加强整体结构。当搭设高度高于7m,不宜设置抛撑时,应设置连墙杆。

a.4.7.2.5剪刀撑

a)脚手架应设置剪刀撑。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b)高度在24m以下的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c)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剪刀撑接长采用搭接接长,搭接长不小于800mm,用3个扣件等距布置,扣件距钢管端头不应小于100mm。

a.4.7.2.6斜撑

a)一字型、凹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斜撑;

b)高度在20m以下的内、外井型(封闭型)脚手架可不设斜撑,高度在20m以上30m以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斜撑外,中间应每隔9000mm设置不同方向一付。30m以上的高层脚手架每隔7200mm设置不同方向一付;

c)斜撑接长不得用对接扣件连接,应采用搭接连接。搭接长不小于800mm,用3个扣件等距布置,扣件距钢管端头不应小于100mm。

a.4.7.2.7八字撑

内井型、凹型脚手架在拐角处沿高度方向每隔4000mm(2步)设置一道八字撑。

a.4.7.2.8栏杆

每层脚手架上必须加设两道防护栏杆,栏杆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上道栏杆距脚手板高度为1050mm,下道高度为500mm;槽形、波形仓壁等作业结构与脚手架结构间距超过300mm时,应加设栏杆。一字型、凹型(开口型)脚手架两端须加设栏杆封头。

a.4.7.2.9扫地杆

在斜板等有坡度的地方竖立杆时,必须安装扫地杆。

a.4.7.3脚手板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00~200mm。

4.7.3.1 钢网板

a)钢网板铺设时,应设置在三根横杆上。当钢网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杆支承,但应将钢网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

b)钢网板的铺设可采用对接平铺,亦可采用搭接铺设。钢网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杆,钢网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钢网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钢网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c)钢网板铺设时,宽度方向不应小于两块网板宽度;

d)钢网板探头端四侧应用双股12#正品铅丝与支撑横杆可靠固定。

4.7.3.2 钢网片

a)钢网片长度方向应平行于支撑横杆铺设,必须设置在三根横杆上。确需宽度方向平行于支撑横杆铺设时,应增加一根横杆,将网片设置在四根横杆上;

b)网片铺设时,支撑横杆间距必须小于300mm,网片宽度方向应超出支撑横杆50~100mm;

c)钢网片应对接平铺,用双股16#正品铅丝将前后两端四点与两侧支撑横杆可靠固定。

a.4.7.4扣件

a.4.7.4.1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

a.4.7.4.2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a.4.7.4.3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a.4.7.4.4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a.4.7.4.5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mm。

a.4.7.5梯子

a.4.7.5.1脚手架上、下梯子应布置于脚手架作业层外侧,不宜占用脚手走道。

a.4.7.5.2脚手架梯子布置时要做好防坠落措施,易坠落面应使用防护栏杆或安全网保护。

a.4.7.5.3脚手架梯子应使用斜梯搭设,斜梯两侧应安装扶手,梯子应与横杆可靠固定,用钢网片铺设时,梯子下端应铺设2层钢网片。

a.4.7.5.4不宜使用斜梯时,经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可以使用直梯。直梯应布置于脚手架作业层走道外侧,按斜梯搭设标准错层布置,搭设休息平台。走道上梯口孔洞采用单护拦用作防护。

a.4.7.6安全网

a.4.7.6.1超过三层的脚手架搭设,至三层时必须挂妥安全网。

a.4.7.6.2悬挂式脚手架梯道、工作平台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做保护,脚手架底层需用安全网兜底。

a.4.7.6.3斜梯侧面坠落端及底部须配备安全网。

a.4.7.7拆架规范

a.4.7.7.1拆架前,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根据检查结果制定拆架顺序和措施。

a.4.7.7.2应检查、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a.4.7.7.3应进行必要的拆架安全技术交底。

a.4.7.7.4必须严格按顺序拆除,一般应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做到一步一清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作业。

a.4.7.7.5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规范设置连墙杆和斜撑加固。

a.4.7.7.6脚手架拆除应划定作业区域范围,设置围栏或警戒标志,专人指挥、监护,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a.4.7.7.7在脚手架拆除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接清楚后方可换人。

a.4.7.7.8拆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a.4.7.7.9运至地面构配件应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a.4.7.8特涂脚手架搭、拆补充规范

a.4.7.8.1脚手架须做好防静电、防燃爆措施。

a.4.7.8.2脚手架搭设须保持整体平稳,脚手架不得有晃动,构配件间须坚固,不得有摩擦,必要时应加垫保护隔离。脚手架任何部位不得触碰作业结构,应保持150-250的间距。

a.4.7.8.3脚手架上下应急通道、工作走道须保持畅通,不得阻塞。脚手架应按特涂要求,搭设辅助跑道。

a.4.7.8.4脚手架顶层与舱顶应保持1700-1800mm的高度,其余各层应保持1800-2000mm的高度。

a.4.7.8.5脚手拆架前,须经通风测爆检查合格。应做好保护措施,防止碰撞、损坏涂装油漆,对易触碰的部位应进行必要防护。

a.4.7.8.6脚手架拆除时,应先清除脚手架上的杂物,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物件坠落至舱底,扣件应扣在钢管上同时出舱。

a.4.7.9脚手架检查验收标准

a.4.7.9.1脚手管没有弯曲、变形、断裂、锈蚀严重的现象。

a.4.7.9.2脚手板没有缺陷和损伤,没有扭曲、变形,焊点没有脱焊。

a.4.7.9.3斜梯、直梯没有开裂、扭曲、脱焊、变形、损伤等。

a.4.7.9.4安全网没有破损、缺口等。

a.4.7.9.5脚手架立杆间距符合规范要求,20m以下时不大于2500mm,20m以上时不大于2000mm。作业结构侧挑头不大于1000mm。

a.4.7.9.6横杆间距符合规范要求,钢网板横杆不少于三根,钢网片横杆间距小于300mm。

a.4.7.9.7脚手架连墙杆、扫地杆、剪刀撑、斜撑、抛撑、八字撑等设置合理并符合规范要求。

a.4.7.9.8脚手架施工和行走通道、平台畅通、规范、牢靠、平整。

a.4.7.9.9所有工作平台、通道的开口面是双护栏,护栏高度符合要求。

a.4.7.9.10脚手架梯道设置合理、各层错位、有休息平台、捆绑牢固、挂设安全网。

a.4.7.9.11脚手管所有杆件用扣件连接紧固牢靠。

a.4.7.9.12钢网板、钢网片分别用12#、16#双股铅丝绑扎牢固,间隙和搭接长度符合规范要求,钢网板铺设2块以上,钢网片竖向铺设。

a.4.7.9.13脚手架与作业结构间的连接牢固,间距符合要求,小于200mm。

a.4.7.9.14脚手架能够覆盖施工需要的区域,满足施工的要求。

a.4.7.9.15脚手架能够按照施工的需要预留有材料进出或上下的通道。

a.4.7.9.16脚手平台的设置符合工程施工人员的站位需要,无须再进行垫高作业。

a.4.7.10材料点检标准

a.4.7.10.1材料点检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

a)各种材料使用后没有复检;

b)脚手板、钢网有破损而未修复;

c)脚手杆、脚手板弯曲、有裂纹在未修复及锈蚀严重;

d)直角、旋转扣件开口过大而未修复;

e)扣件螺杆变形或螺纹损坏而没修复;

f)安全网有烧损、割破、腐蚀、绽开等现象未修复。

a.4.7.10.2材料点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钢脚手板严重扭曲变形;

b)钢网严重损坏(破损直径达150mm以上的);

c)钢脚手板两边钢网有锐角,开焊200mm以上;

d)脚手杆弯曲变形较严重无法修复及有裂纹;

e)扣件严重损坏和螺纹部分无法修复;

f)对接扣件有裂纹、断裂;

g)直角、旋转扣件开口磨损达厚度10%;

h)受到从5m以上高空落下60kg以上物品冲击的安全网。

第8篇 安全管理网脚手架需要做哪些安全防护下

卸料应制作成定型化、工具化的结构,无论采用钢丝绳吊拉或型钢支承式,都应能简单合理的与建筑结构连接。

3、卸料应自成受力系统,禁止与脚手架连接,防止给脚手架增加不利荷载,影响脚手架的稳定和的安全使用。

4、卸料应便于操作,脚手架铺平绑牢,周围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并用密目网封严,应在明显处设置标志牌,规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载

二、悬挑式脚手架安全管理

悬挑式脚手架一般两种:一种是每层一挑,将立杆底部顶在楼板、梁或墙体等建筑部位,向外倾斜固定后,在其上部搭设横杆、铺脚手板形成施工层,施工一个层高,待转入上层后,再重新搭设脚手架,提供上一层施工;另外一种是多层悬挑,将全高的脚手架分成若干段,每段搭设高度不超过25m,利用悬挑梁或悬挑架作脚手架基础分段悬挑分段搭设脚手架,利用此种方法可以搭设超过50m以上的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悬挑脚手架在搭设之前,应制定搭设方案并绘制施工图指导施工。对于多层悬挑的脚手架,必须经设计计算确定。其内容包括:悬挑梁或悬挑架的选材及搭设方法,悬挑梁的强度、刚度、抗倾覆验算,与建筑结构连接做法及要求,上部脚手架立杆与悬挑梁的连接等。悬挑架的节点应该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得采用扣件连接作法。其计算书及施工方案应经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审批。

2、施工方案应对立杆的稳定措施、悬挑梁与建筑结构的连接等关键部位,绘制大样说谎图指导施工。

(二)悬挑梁及架体稳定

1、单层悬挑的脚手架的稳定关键在斜挑立杆的稳定与否,施工中往往将斜立杆连接在支模的立柱上,这种作法不允许。必须采取措施与建筑结构连接,确保荷载传给建筑结构承担。

2、多层悬挑可采用悬挑梁或悬挑架。悬挑梁尾端固定在钢筋混凝土楼板上,另一端悬挑出楼板。悬挑梁按立杆间距(1.5m)布置,梁上焊短管作底座,脚手架立杆插入固定,然后绑扫地杆;也可采用悬挑架结构,将一段高度的脚手架荷载全部传给底部的悬挑架承担,悬挑架本身即形成一刚性框架,可采用型钢或钢管制作,但节点必须是螺栓连接或焊接的刚性节点,不得采用扣件连接,悬挑架与建筑结构的固定方法经计算确定。

3、无论是单层悬挑还是多层悬挑,其立杆的底部必须支托在牢靠的地方,并有固定措施确保底部不发生位移。

4、多层悬挑每段搭设的脚手架,应该按照一般落地脚手架搭设规定,垂直不大于二步,水平不大于三跨与建筑结构拉接,以保证架体的稳定。

(三)脚手板

1、必须按照脚手架的宽度满铺脚手板,板与板之间紧靠,脚手板平接或搭接应符合要求,板面应平稳,板与小横杆放置牢靠。

2、脚手板的材质及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3、不允许出现探头板。

(四)荷载

1、悬挑脚手架施工荷载一般可按装饰架2kn/m计算,有特殊要求时,按施工方案规定,施工中不准超载使用。

2、在悬挑架上不准存放大量材料、过重的设备,施工人员作业时,尺量分散脚手架的荷载,严禁利用脚手架空滑车做垂直运输。

(五)交底与验收

1、脚手架搭设之前,施工负责人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搭设后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2、交底、检查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进行,要对检查情况、整改结果填写记录内容,并有签字。

(六)杆件间距

1、立杆间距必须按施工方案规定,需要加大时必须修改方案,立直的倾斜角度也不准随意改变。

2、单层悬挑脚手架的立杆,应该按1. 5~ 1.8m步距设置大横杆,并按落地式脚手架作业层的要求设置小横杆。

3、多层悬挑每段脚手架的搭设要求按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及剪刀的规定进行。

(七)架体防护

1、悬挑脚手架的作业层外侧,应按照临边防护的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防止人、物的坠落。

2、架体外侧用密目网封严。

(1)单层悬挑架包括防护栏杆及斜立杆部分,全部用密目网封严。

(2)多层悬挑架上搭设的脚手架,仍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用密目网封严。

(八)层间防护

1、按照规定作业层下应有一道防护层,防止作业层人及物的坠落。

(1)单层悬挑架一般只搭设一层脚手板为作业层,故须在紧贴脚手板下部挂一道平网作防护层,当在脚手板下挂平网有困难时,也可沿外挑斜立杆的密目网里侧斜挂一道平网,作为人员坠落的防护层。

(2)多层悬挑搭设的脚手架,仍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不但有作业层下部的防护,还应在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墙体缝隙过大时增加防护,防止人及物的坠落。

2、安全网作防护层必须封挂严密牢靠,密目网用于立网防护,水平防护时必须采用平网,不准用立网代替平网。

(九)脚手架材质

脚手架材质要求同落地式脚手架,杆件、扣件、脚手板等施工用材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悬挑梁、悬挑架的用材、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应有试验报告资料。

三、门型脚手架安全管理

1、门架的选型应根据建筑物的形状、高度和作业条件确定,并绘制搭设构造及节点详图。

2、脚手架搭设高度一般限定在45m以下。高度在20m以下,可同时四层作业;高度在35m以下可同时三层作业;高度在45m以下可同时两层作业。当降低施工荷载并缩小连墙杆的间距后,脚手架搭设高度可增至到60m。

3、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60m时,应进行设计计算,采用分段搭设方法进行。其设计计算应经上级技术部门或总工审批。

(二)架体基础

1、立杆基础应平整夯实。

2、底步门架下端纵横设置扫地杆,用于调整和减少门架的不均匀沉降。

(三)架体稳定

1、门架的内外侧均应设交叉支撑,其尺寸应与门架间距相匹配,并与门架立杆锁牢。

2、连墙件的设置应按规定间距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不得漏设。连墙件应采用刚性作法,其承载力不小于10kn,,靠近门架横梁设置。脚手架转角处及一字型或非闭合的脚手架两端应增设连墙件。

3、剪刀撑设置要求:

(1)脚手架高超过20m,应在脚手架外侧每隔4步设置一道,并形成水平闭合圈。剪刀撑沿脚手架高度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2)剪刀撑宽度为4~8m,与地面夹角45~60。

(3)剪刀撑接长采和搭接,搭接长度应≥50cm,用两个扣件扣牢。

4、脚手架搭设应与主体高度相适应,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最上层连墙点二步以上(或自由高度≤4m)。脚手架随搭设随校正垂直度,沿墙面纵向垂直偏差应≤h/600及50mm(h为脚手架高度)。应该严格控制首层门加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使门架立杆在两个方向的垂直偏差均在2mm以内,顶部水平偏差控制在5mm以内。安装门架时,上下站架立杆对齐,对中偏差不应大于3mm。

(四)杆件、锁件

1、不同产品的门架与零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上下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加固件、剪刀撑及连墙件的安装必须与脚手架同步进行。

2、门型架内外侧均应设置交叉支撑,并与门架立杆上的锁销锁牢,由于施工要求需要拆除内侧交叉支撑时,应在门架单元上、下设置水平架,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交叉支撑以保证架体稳定。

第9篇 外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 外架的搭设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方法搭设,作业面满铺竹架板,并与架子绑扎牢固,外侧设250竹架板挡板,并满挂密目安全平网和安全立网,形成立体封闭作业,安全网与外架连接密实不留空挡。脚手架每隔三步架设一道连墙撑,并按规范设置剪刀撑以增强稳定性。不得任意改变构架结构及其尺寸,不得任意改变连墙件设置位置。

2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杆配件和材料,搭设前,由项目部材料科对材料检查合格后,方能允许施工。

3 项目部定期检查验收,对于任意减少铺板数量、防护设施的,对于任意不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或损坏构件的,对于任意拆构架的配件和拉杆的,项目部除勒令马上整改外,还将处以重罚。

4 不得随意增加上架的人员和材料而引起超载,不得在外架上任意加高,禁止在外架上搬运超重构件和进行安装作业。

5 不准在不安全的天气条件下继续施工,定期对民工进行安全教育。

6 铺板一定要铺满,不得花铺,禁止在脚手架上挤碰,打架斗殴。

7 脚手架地基和支承物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施工规定,并且定期检查地基。

第10篇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技术交底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验,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jcj130—2001第8章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规定进行。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9.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0.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的有关规定执行。

12.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人内。

第11篇 爬架脚手架安全管理措施

1、在附着升降脚手架使用全过程中,施工人员应遵守现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0]建工劳字第24号)的有关规定。各工种操作人员应基本固定,并按规定持证上岗。

2、架体内外立面应按跨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斜角为45°~60°。

3、架体板内部应设置必要的竖向斜杆和水平斜杆,以确保架体结构的整体稳定性。

4、架体外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2000目/100cm2)围挡并兜过架体底部,底部还必须加设小眼网;密目安全网及小眼网必须可靠的固定在架体上。

5、每一作业层靠架体外侧必须设置防护拦杆、围护笆等防护设施。

6、使用工况下架体与工程结构外表面之间、单片架体之间的间隙必须封闭,升降工况下架体开口处必须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措施。

7、物料平台等可能增大架体外倾力矩的设施必须单独设置、单独升降,不得与附着升降脚手架连接。

8、附着支撑结构采用螺栓与工程结构连接时,应采用双螺母,螺杆露出螺母不应少于3牙。螺栓宜采用穿墙螺栓,若必须采用预埋螺栓时,则预埋螺栓的长度及构造应满足承载力要求。

9、遇六级以上(包括六级)大风、大雨、大雪、浓雾等恶劣天气时禁止上附着升降脚手架作业,遇六级以上(包括六级)大风时还应事先对脚手架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或其他应急措施并撤离架体上的所有施工活荷载。夜间禁止进行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作业。

10、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区域应有防雷措施。

11、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安装、升降、拆除过程中,在操作区域及可能坠落范围均应设置安全警戒。

12、附着升降脚手架上应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13、升降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升降进行检查,彻底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方能继续升降。每一次异常情况均应作详细的书面记录。

14、采用葫芦作为升降动力时,升降过程中应严防发生翻链、绞链现象。

15、邻近塔吊、施工电梯的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进行升降作业时,塔吊、施工电梯等设备应暂停使用。

16、升降到位后,脚手架必须及时予以固定。在没有完成固定工作且未办妥交付使用手续前,脚手架操作人员不得交班或下班。

第12篇 脚手架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范

1、拆模板时要防止模板、木枋、支顶等跌落,脚手架要垫衬防护;

2、脚手架安装前,所有配件均要涂上防锈漆。

3、模板的支撑严禁以脚手架作为支承点。

4、拆下的门架及其配件要进行保养和维修。而后分类堆放,堆放场地应平整,底面设置枕木垫衬且有良好的排水,上面设有遮雨设备;严禁在脚手架上堆存材料、构件等杂物。

5、为了在拆除门架式脚手架时,不因使用过久连结处锈蚀而咬死,故在连接销插入门架前宜涂上黄油。

6、定期安排专人对脚手架进行维护检查;管件、扣件、绑扎件发生异常情况时,要及时更换、紧固或者进行安全处理。

7、脚手架的安全爬梯、密目网、马道要定期检查维护清扫,严防杂物坠落。

8、安全警示标识要保持清洁醒目

《脚手架安全使用管理程序(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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